发票管理及发票税前列支等涉税(国税)问题解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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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管理及发票税前列支等涉税(国税)问题解读 2013年07月主要内容v一、发票的定义一、发票的定义v二、发票的领购二、发票的领购v三、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三、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v四、发票的开具、验旧与缴销要求四、发票的开具、验旧与缴销要求v五、发票的代开要求五、发票的代开要求v六、普通发票防伪措施六、普通发票防伪措施v七、发票的查询与举报七、发票的查询与举报v八、发票税前列支等涉税问题八、发票税前列支等涉税问题v九、发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九、发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一、发票的定义一、发票的定义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或者接受服务以

2、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税务检查的重原始凭据,是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要依据。二、发票的领购二、发票的领购v(一)领购范围(一)领购范围v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税务登记证记证后可以申请领购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应的后可以申请领购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应的发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发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领购发票的,凭所在地税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

3、领购发票的,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到本辖区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发票务机关的证明,到本辖区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发票领购担保的前提下,可领购本辖区的发票。领购担保的前提下,可领购本辖区的发票。v (二)领购手续(二)领购手续v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发给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发

4、票领购簿。v纳税人日常领购发票需提供资料:纳税人日常领购发票需提供资料:发票领购簿发票领购簿、已用发票存根、已用发票存根、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1份。份。(通用手工发票扉页附有(通用手工发票扉页附有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购票人也可在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或自行从武汉购票人也可在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或自行从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并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并用A4规格纸张打印)规格纸张打印)v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确认的发票版本和数量不能满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确认的发票版本和数量不能满足其经营需要的,应填写足其经营需要的,应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

5、批表定申请审批表1份,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份,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厅提出申请。v发票分为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和普通发票。普通发发票分为增值税防伪税控发票和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按照填开方式不同,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票按照填开方式不同,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v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行业需求,保留或增设了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行业需求,保留或增设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农产品收购(销售)统一发票等票种。及农产品收购(销售)统一发票等票种。三、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三、

6、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四、发票的开具、验旧与缴销要求四、发票的开具、验旧与缴销要求v(一)明确开票方(一)明确开票方v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项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v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给个人款项时,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给个人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问题1:哪些支出必须取得发票才可税前列支?哪些支出不需要发票?v答:发票是基于经营性活动收付款项证明资金所有答:发票是基于经营性活动收付款

7、项证明资金所有权转移的收付款凭证,这类凭证记载的内容主要是权转移的收付款凭证,这类凭证记载的内容主要是商品购销,提供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原始状况,商品购销,提供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原始状况,是税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合法凭证。因此,每个公是税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合法凭证。因此,每个公民和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民和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纳税人如其他经营活动时,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纳税人如果以其他单位或白条代替发票,则属于违反发票管果以其他单位或白条代替发票,则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理法规的行为。问题2:某企业购买二手设备未取

8、得发票,能否以评估报告入账提取折旧?未取得发票的资产如何入账等等?v答:每个公民和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答:每个公民和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可以申请代开。支付给个人的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可以申请代开。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利息。问题问题3:某超市从卖场里领用办公用品,能否自己给:某超市从卖场里领用办公用品,能否自己给自己开发票?购买办公用品入账金额?支付给个人的自己开发票?购买办公用品入账金额?支付给个人的利息是否需要发票?利息是否需要发票?答:明确发票的概念,发票是指在购销

9、商品、提供或答:明确发票的概念,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某超市从卖场里领用办公用品,不的收付款凭证。某超市从卖场里领用办公用品,不构成开具发票的条件,就此入账金额是以进价作为构成开具发票的条件,就此入账金额是以进价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增值税成本费用列支,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要作转出处理。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属于进项税额是要作转出处理。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属于企业融资行为,非经营行为。企业融资行为,非经营行为。v (二)发票填开要求(二)发票填开要求v1.按照

10、规定的时限开具发票,即任何填开发票的单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发票,即任何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并确认收入时才能开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并确认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既不能提前也不能退后,未发生经营业务具发票,既不能提前也不能退后,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一律不准开具发票;v2.按照发票号码的顺序开具发票;按照发票号码的顺序开具发票;v3.按栏目开具发票,逐项内容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按栏目开具发票,逐项内容填写齐全,字迹清楚;v4.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真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真实;实;v5.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在发票联和抵扣联

11、加盖发票专用章。v (三)发票填开作废要求(三)发票填开作废要求v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发生错填、误填等需要重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发生错填、误填等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可在原发票上注明新开具发票的,可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作废”字样后,字样后,重新开具发票;重新开具发票;v开具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开具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效证明;v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作废”字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样后,重新

12、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具红字发票。v (四)专用发票红字通知单的开具(四)专用发票红字通知单的开具v一般纳税人在取得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一般纳税人在取得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填报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主管,由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后,出具国税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事项。纳税人申请要求:事项。纳税人申

13、请要求:v1.填报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2份份v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销售方必须在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申请单,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v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给

14、购买方。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国税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v4.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规定进行处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15、。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v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v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符的发票;v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发票;v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v问题问题4:某超市供货商支付联营扣点费、场租费等,:某超市供货商支付联营扣点费、场租费等,取得食品、办公用品发票等问题取得食品、办公用品发票等问题v答:这是虚开发票行为。

16、答:这是虚开发票行为。v(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v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v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带、邮寄、运输;v3.拆本使用发票;拆本使用发票;v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扩大发票使用范围;v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以其他凭证

17、代替发票使用。v同时,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同时,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出入境。五、发票的代开要求五、发票的代开要求v(一)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一)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交的资料为:交的资料为:v1.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v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v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18、的书面合同或者书面确认证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书面合同或者书面确认证明。明。(二)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二)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用发票填写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纳税款申报单,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代开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的公的公告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12号)所附号)所附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单废止废止。v (三)主管

19、国税机关不得为下列小规模纳税人代(三)主管国税机关不得为下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开普通发票:v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取并开具普通发票,临时需要开具超过机关申请领取并开具普通发票,临时需要开具超过版面的发票,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加发票领版面的发票,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加发票领取数量或扩大版面。取数量或扩大版面。v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应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纳税人行业和经营规模限量供应发票。根据纳税人行业和经营规模限量供应发票。v3.跨县、市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

20、活动的纳税人,跨县、市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当持应当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向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六、普通发票防伪措施六、普通发票防伪措施v (一)纸张防伪。普通发票多使用彩纤纸,防伪(一)纸张防伪。普通发票多使用彩纤纸,防伪特征为:特征为:v1.肉眼可清晰看到纸张中的彩纤丝;肉眼可清晰看到纸张中的彩纤丝;v2.在紫光灯下可观察到发光的荧光条;在紫光灯下可观察到发光的荧光条;v3.发票联背面指甲划线后有明显的浅红色划痕发票联背面指甲划线后有明显的浅红色划痕;v4.多联式

21、平推式机打发票填开后,发票联的正面字多联式平推式机打发票填开后,发票联的正面字迹为蓝色,背面为紫红色阴文。迹为蓝色,背面为紫红色阴文。v印有单位名称的手工发票、平推式机打发票保留使印有单位名称的手工发票、平推式机打发票保留使用防伪水印纸,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用防伪水印纸,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字样。v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采用灰黑色干式复写纸,采用灰黑色干式复写纸,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水印、无彩纤丝。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水印、无彩纤丝。(二)特殊的喷墨印制技术防伪。鉴别发票时通过放(二)特殊的喷墨印制技术防伪。鉴别发票时通过放大镜可见发票代码和号码呈点状分布。大镜可见

22、发票代码和号码呈点状分布。七、发票的查询与举报七、发票的查询与举报v(一)电话查询(一)电话查询v请拨打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纳税服务电话(027)12366,可,可查询发票的流向。查询发票的流向。v(二)网上查询(二)网上查询v可登录可登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将所取得将所取得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和验证码输入即可。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和验证码输入即可。v (三)发票举报(三)发票举报v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为检举人保密。举报。税务机关为检举人保密。v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

23、为进行查实、处罚后,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实、处罚后,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财政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v武汉市发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武汉市发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7-12366。八、发票税前列支等涉税问题八、发票税前列支等涉税问题v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v问题问题5:某公司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在下一年汇算:某公司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在下一年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是否可以?清缴前取得发票是否可以?v答: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4、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年第34号)号)“六、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v问题问题6:统借统还的利息支出取得集团公司的收据:统借统还的利息支

25、出取得集团公司的收据能否列支?能否列支?v答:答: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8121号号“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企业

26、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二)其他企业,为2:1。v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v问题7:某公司提前终止购销合同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是否需要取得发票?v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27、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第十二条对此作了明文规定违约金、赔偿金自购买方收二条对此作了明文规定违约金、赔偿金自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上如何核算,都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上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应并入销售额计税。v问题问题8: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开具发票?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开具发票?纳税人发生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如何开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如何开具发票?具发票?v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五条“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

28、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v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第六条条“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营业额。v问

29、题问题9:某公司在纳税评估中因与税务就是否补税:某公司在纳税评估中因与税务就是否补税问题产生争议,未按照税务人员要求补税,税务机问题产生争议,未按照税务人员要求补税,税务机关就收缴其发票并停止向其发售发票,该行为是否关就收缴其发票并停止向其发售发票,该行为是否正确?如何应对?正确?如何应对?v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第七十二条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税务机关可

30、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v问题问题10:某单位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应该开增:某单位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应该开增值税发票还是营业税发票?值税发票还是营业税发票?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否可以开具发票?可以开具发票?v答:湖北省答:湖北省2012年年12月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地区,日纳入营改增试点地区,因此,因此,“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在国税征收。在国税征收。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年第13号公告号

31、公告“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一、增值税和营业税一、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

32、属于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税。二、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

33、务费用在税前扣除。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本公告自本公告自2010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v问题问题11:某公司:某公司5月手工开具的普通发票在月手工开具的普通发票在8月才进月才进行申报,但在税务机关发现前已将所有发票完成了行申报,但在税务机关发现前已将所有发票完成了申报,应如何定性处理?申报,应如何定性处理?v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第二十五条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

34、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v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纳税人不进行纳税

35、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五倍以下的罚款。”v问题问题12:运输企业,运输发票由地税局代开,代开:运输企业,运输发票由地税局代开,代开发票时,地税局按照运输费用金额代征我公司的企发票时,地税局按照运输费用金额代征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由国税局征管。业所得税,但是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由国税局征管。该如何处理?该如何处理?v答:我省于答:我省于2012年年12月月1日起成为日起成为“营改增营改增

36、”试点试点范围,因此运输发票由国税局开具。范围,因此运输发票由国税局开具。v问题问题13:房地产企业的甲供材料,如何开具发票?:房地产企业的甲供材料,如何开具发票?v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局令2008年第年第50号号v第五条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

37、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输业、建筑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

38、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第六条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

39、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v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v问题问题14:销售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销售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v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9号号v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

40、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发票,不得由税务

41、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v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v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v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4%/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

42、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1号号v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

43、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产。本公告自本公告自2012年年2月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执行。v问题问题15:买一赠一如何开

44、具发票?:买一赠一如何开具发票?v答:根据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年第50号第四条号第四条规定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规定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v问题问题16: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好处费等各种: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好处费等各种收入,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做收入,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做为实物投资入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实物投资入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v答:(答:(1)对商业企业

45、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v(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钩(如以一

46、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征收营业税。不征收营业税。v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返还资金当期取得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v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发票。v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做为实物投资入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做为实物投资入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发票。v问题问

47、题17: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总分支机构之间的货: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总分支机构之间的货物转移,受货机构不开发票不收款,是否做视同销物转移,受货机构不开发票不收款,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售处理?v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年第50号第四条第三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款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v问题

48、问题18:2010年年5月月B公司虚开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公司虚开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查处,协查发现关查处,协查发现2009年年7月月A公司善意取得公司善意取得B公司公司虚开的专用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但是虚开的专用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但是A公司已经公司已经于于2010年年 3月注销,对此该如何处理?月注销,对此该如何处理?A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v答:作进项转出处理。如果是善意取得,答:作进项转出处理。如果是善意取得,A公司股公司股东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东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v问题问题19:进项留抵税额抵顶查补欠税,应何:进项留抵税额抵顶查补欠税,应何时取得发票?时取得

49、发票?v答:不存在取得发票的问题。答:不存在取得发票的问题。v问题问题20: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当初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当初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要做进项转出?确实无法支付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要做进项转出?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作收入,当初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要的应付款项转作收入,当初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要做进项转出?做进项转出?v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年第538号号v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

50、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扣:v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

51、规定的货(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年第50号第第二十四条号第第二十四条“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v问题问题21: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后,客户又索取发票。: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后,客户又索取发票。如何处理?如何处理?v答:未开票收入实现时,在增值税

52、申报表附表一第答:未开票收入实现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第五、六栏五、六栏“未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下申报纳税,当开具发票下申报纳税,当开具发票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开具发票栏目填列,再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开具发票栏目填列,再在在“未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反冲销售收入。反冲销售收入。v问题问题22:货物采购中是要低价普通票还是取得高价:货物采购中是要低价普通票还是取得高价专用发票,哪个最节税?专用发票,哪个最节税?v答:要根据真实经营活动开具发票。答:要根据真实经营活动开具发票。九、发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九、发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相关规定v(一)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一

53、)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v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盖发票专用章的;v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v 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

54、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v4.拆本使用发票的;拆本使用发票的;v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v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v7.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v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v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二)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二)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

55、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或丢失、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或丢失、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万元以上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v(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v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

56、符的发票;发票;v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票;v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v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非法代开金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非法代开金额在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非法代开金额超过开、非法代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57、任。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四)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印制的发票等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印制的发票等物品,并处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的,并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万元以上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v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的;v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邮寄、运输的。v(六)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六)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v(七)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七)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倍以下的罚款。下的罚款。2013年7月1日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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