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通-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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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建通V2013用 户 手 册广州城网信息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9月目录1前言11.1产品背景11.2产品介绍12初识系统22.1系统简介22.2运行环境32.3系统的安装与卸载43系统操作53.1进入和退出系统53.1.1进入系统53.1.2退出系统63.2系统功能63.2.1建筑信息63.2.2保留建筑信息93.2.3属性输入103.2.4属性查询183.2.5图层填充203.2.6删除填充213.2.7图层控制223.2.8图形检测233.2.9面积明细表283.2.10功能指标表293.2.11套型明细表303.2.1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313.2.13重新计算313.2.14标注31

2、3.2.15多义线编辑323.2.16三维效果333.2.17视点转换333.2.18 参数设定34附件1:广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36附表2:实体要素图层标准48 1前言1.1产品背景规划电子报批是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在广州市规划局率先实行的一种新兴规划审批模式。它将传统报批使用的纸介质转变为电子介质,并由此带来审批方式、设计方法及管理体制上的改变。它的具体做法是要求设计单位在报审规划项目时,改变原来提交图纸形式为提交计算机电子图形文件方式,同时要求提交的电子文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使得设计的图形与指标值一致,以方便审查人员快速准确的对图形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实施电子报批是一种手

3、段,其目的是在于树立城市规划管理的公正性、公开性与科学严谨性;它既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的要求,又能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审批数据的准确性及数据库建设的高效与可靠性。1.2产品介绍广州市规划局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建筑工程电子报批。为配合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制度的实施,广州城网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研制开发了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系统(简称:“报建通”)1.0版软件,该软件于2002年底获得软件产品认证,其后升级版本有“报建通V2.0”、“报建通V3.0”。“报建通”产品适用于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申领及调整建筑工程许可证(装修工程除外)、咨询服务等业务环节。应用“报建通”软件,可快捷定义建筑

4、总面积及内部分项面积的设计区域,快速计算各项汇总面积、规划指标。软件同时也提供了多项辅助审查的小工具,便于全面快速掌握设计方案的构图组成及图形要素分布情况。广州市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为了贯彻落实新法规、新标准及有关规定,此次“报建通”(v2013版)进行了较大的升级改造,将已明确的技术内容落实应用到系统中,修订了广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同时对技术平台进行了由AutoCAD2002至 AutoCAD 2008的

5、升级;在保留系统原有操作模式的基础上,部分采纳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建议,优化完善系统功能,以满足和适应城乡规划管理及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作的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在使用报建通的过程中,对软件提出了不少优化建议,在此对给予建议的单位一并致以衷心的谢意。2初识系统2.1系统简介“报建通”规划电子报批建筑设计版是根据广州市规划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广州城网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新型规划管理审批系统。其目的是为了辅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制作完成符合广州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技术标准的电子文件,提高工作效率。 “报建通”是一个出色的电子报批标准化设计软件,功能完善,性能稳定,易学易用,是辅助设

6、计的好工具。“报建通”生成符合建筑电子报批技术要求的建筑设计电子文件,工作流程如图2.1-1所示。图2.1-1工作流程图整理设计图在使用该软件前,设计人员必须按要求先整理好报建图:把需要报建的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立剖面图等放在同一张DWG图中,总平面图的坐标必须准确,图形的单位必须为毫米(mm)。对电子图形的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输入建筑信息输入建筑的各项主要信息,为属性输入做准备。绘制闭合轮廓线把各类要求输入属性的建筑轮廓线用闭合的多义线绘制出来,包括分层平面、功能分区、停车库、阳台、内天井、架空层、半开敞空间、总平面、户型轮廓线、分摊面积等。轮廓线赋属性依次为各

7、闭合轮廓线赋属性,推荐的赋值顺序为:分层平面、架空层功能分区、户型轮廓线、停车库阳台、内天井、半开敞空间总平面。图形检测属性赋值完成后,可对图形进行自我检测,以及时发现和修正不符合技术细则的错误。统计及检查指标数据进行建筑功能明细表及建筑面积明细表计算,检查计算结果是否符合设计条件。2.2运行环境硬件运行环境以下为建议配置:CPU:英特尔 奔腾 4处理器2.2 GHz内存:1G 以上,推荐的选择是2G;硬盘空间:1G以上可用硬盘空间;监视器: 1024*768或以上真彩色VGA显示器;输入设备:鼠标或数字化仪;输出设备:打印机或绘图仪。软件运行环境操作系统: Microsoft Windows

8、 Vista、Windows XP、Windows 7;相关软件:Office2003以上,其中Word是不能缺少的。相关系统: AutoCAD 20082.3系统的安装与卸载安装前的准备由于系统是基于AutoCAD 2008的二次开发,所以在安装系统前,用户必须先安装AutoCAD 2008。系统的安装将“报建通”光盘放入光驱,然后运行安装程序setup.exe,根据提示完成安装,安装过程中将提示输入产品序列号,请参照录入光盘盒上的软件序号。开始运行安装完成后,运行桌面的系统快捷方式,即可进入系统。注意:在运行时必须先将与系统配套的加密狗(注意加密狗必须在有效期内)插入计算机的USB接口,否

9、则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并会弹出提示:如图-1所示:图-1提示卸载进入Windows的“开始”,选择“设置”下的控制面板。然后运行“删除/添加程序”,选中“报建通V2013(设计版)”,然后点击“删除”即可进行卸载。3系统操作3.1进入和退出系统进入系统开机后,双击桌面图标就可以启动系统,在闪烁出现启动画面后,进入“报建通”城市规划电子报批(建筑设计版)的主操作界面。系统在AutoCAD 2008主菜单栏增加了【报建通v2013】这项菜单,且在窗口右边出现“报建通”工具栏。如图-1所示。图-1软件主界面退出系统选择“文件”菜单中的“退出”或单击操作界面右上方的图标就可以退出系统。3.2系统功能系统

10、的所有功能都包含在【报建通V2013】菜单里,该菜单又包含了建筑信息、属性输入、属性查询、图形检测、图层控制、三维效果、视点转换等主要功能,本节将对各功能子菜单进行详细说明。建筑信息建筑信息输入的是报批图中每项建筑工程的基本信息,各项工程项目由建筑编号区分,如一个项目拥有A、B、C、D、E五个塔楼,建筑编号填为:A、B、C、D、E。各项数据据实输入。如图-1所示。图-1建筑信息建筑项目的划分原则:1) 具有相同地上层数的若干幢建筑实体可划分为一个建筑项目,不同层数建筑实体可划分为多个建筑项目;2) 对于裙、塔楼结构,虽裙楼和塔楼层数不同,除3)情况以外,一般作为同一项目对待,不划分为两个项目;

11、3) 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应将层数相同的塔楼与裙楼地下室划分为一个项目,其余塔楼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项目。4) 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虽有不同层数的,但如塔楼为连体结构,无法分隔,此时可作为一个项目对待。5) 同一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只作为一个项目对待,不划分为多个项目。幢数计数原则是指一个楼梯入口为一幢,如为多楼梯入口但明显为一个连体的建筑(无分隔缝)也可计算为一幢。地上层数和地下层数的录入说明一个建筑项目按自然层(层高大于等于2.2米)计算的地上最高层数和地下最低层数;对于地上层数,如果建筑项目中有跌级设计的,则应注明跌级部分的层数,例:最高层数为20层,

12、跌级为16层,写为:20层(部分16层);如楼层中设置小于1/2楼层面积的,且层高大于等于2.2米,该层可视为夹层,接上例另有1层夹层,写为:20层(部分16层,另设1层夹层);.1操作说明要增加一个A、B、C、D、E的建筑编号,建筑功能为商业、住宅(在下列表中选择),对应的地上层数为17(部分16层),地下层数为(设1夹层),女儿墙高度为1.2米,室内外高差为0.2米,0.00高程10,幢数为5,该建筑为裙楼且属连楼。录入相应的数据后选择增加就可以把信息保存成功。如果要增加一个项目的建筑信息则可以直接在原来的建筑信息窗体对应的文本框上进行修改,然后选择“增加”按钮,这时可以看见建筑编号列表中

13、增加了C这一个编号及其对应的内容。图.1-1建筑信息界面【建筑自编号】:填写C。【建筑功能】:点击按钮,弹出选择下拉框,如图.1-2所示:图.1-2多选下拉框在下拉框中选择商业和住宅两个选项。点击按钮。多选下拉框中选择的内容就被显示在【建筑功能】栏目里面。【其他】:依次如实填写数据在对话框中。点击按钮,就能成功定义相应属性的项目建筑编号。如果建筑编号A对应的地上层数改为20,其他都不变,则可以在【建筑编号列表】中选中A,然后将对应的【地上层数】内容改为20,然后点按钮,则可以成功修改原来的内容。如果要删除某个建筑编号对应的内容,则应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选中要删除的建筑编号;选择,并选,就可成功

14、删除该建筑编号。保留建筑信息项目中若有保留建筑数据需自行设定。保留建筑数据需要逐一进行设定,如增加了一商业面积,则需要再分别增加计算容积率面积和总建筑面积。在综合技术指标统计表中会列出保留建筑一项。点击【报建通v2013】-【保留建筑信息】,弹出如图-1所示界面;图-1设定保留信息界面新增:在【保留建筑类型】栏的下拉框中选择建筑类型,在【面积】栏里面填写数字。点击按钮,就可以新增一个保留建筑类型在列表中。更改:在【保留建筑类型】栏的下拉框中选择已存在列表中的建筑类型,在【面积】栏里面填写数字。点击按钮,系统会提示如图-2所示:图-2系统提示需要更改设置就点击。不需要更改设置点击。删除:在列表中

15、选择你要删除的功能类别,点击按钮。就可以删除。属性输入各类建筑轮廓线必须赋上相应的属性,计算机才能够识别并进行自动的查询和统计。根据建管部门的要求,必须对总平面、分层平面、功能分区、停车库、内天井、阳台、架空层、半开敞空间、当期建设用地、绿地、道路、建筑基底、户型轮廓线、分摊面积等对象,用闭合的多义线绘出其轮廓,并赋上相应的属性。如图-1所示:图-1属性输入对象类型.1属性类型说明属性类型1总平面在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定义总平面实体,其与分层平面图中的分层平面实体相对应,当多个总平面表现的层数连续且外轮廓线重叠,可合并用一条总平面实体表示。总平面实体定义两项属性:建筑编号、关联建筑。说明如下:1

16、) 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2) 关联建筑:记录该条总平面轮廓线对应的分层平面图,采用实体句柄形式记录。属性类型2分层平面每个分层平面图上需要定义分层平面实体,该实体作为总建筑面积计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分层平面实体应包含除架空层以外所有应计入建筑面积的区域,包括不封闭阳台、高度超过2.2米的窗台等。如分层平面中包含架空层实体,计算分层平面实体面积时将自动扣除包含的架空面积。具体属性说明如下:1) 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2) 建筑类型:分为地下、地上、裙楼、塔楼四种类型,地上建筑如为裙塔楼结构则只需选择裙楼或塔楼。3) 层数范围:录入建筑的层数信息。连续的层数可用:“”联接,如起

17、始层为2,终止层为4,则写为:“24”。如有非连续建筑层,直接写明,用“;”相隔。接上例,第6层与2至4层标准层一致,则写为:“24;6”。(注意:要在英文状态下录入“;”符号)4) 层高:该分层平面的层高,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5) 特殊类型:指特别说明该分层平面是否为夹层或天面层建筑的说明。对于夹层建筑,如处于首层时,可不计入首层面积之中,对于定义为天面层建筑实体,层高不纳入建筑高度计算之中。但如果所处天面层建筑面积大于其它最高层的建筑面积一半时,需考虑天面建筑高度,所以此种情况不能定义为“天面层建筑”特殊类型,而应作为普通类型看待。属性类型3功能分区用于说明分层平面中内部建筑功能

18、划分情况,功能分区按照其使用性质的不同,分为主要功能、公建配套、其他功能三种类型,具体名称参照技术标准附件数据字典。功能分区实体绘制时相互之间不允许交叉,而且必须被分层平面实体或架空层实体所包含。具体属性说明如下:1) 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2) 分区类型:分为主要功能、公建配套、其他功能三大类。3) 分区名称:针对分区类型不同,对应分区名称,具体分类请参照广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中说明。4)层数范围:录入建筑的层数信息。连续的层数可用:“”联接,如起始层为2,终止层为4,则写为:“24”。如有非连续建筑层,直接写明,用“;”相隔。接上例,第6层与2至4层标准层一致,则写为

19、:“24;6”。5)建筑公共部分:包括非公共空间,门厅,大堂等。说明:公建配套说明,公建配套实体定义只需考虑本符合用途的净范围,而不需考虑其它区域分摊。地下设备用房说明,对于地下建筑除车库以及需计入建筑容积率面积的区域(如地下商场之类)以外范围,可全部作为地下设备用房,不需定义实体及属性。天面层上需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需要定义为功能分区中的“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如电梯间、设备房等需计算建筑总面积。属性类型4停车库停车库实体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功能分区,要求作为独立的实体类型定义。绘制时应将内部的其它使用功能部分排除。停车库应被分层平面实体或架空层实体所包含。具体属性说明如下:1) 建筑编号:所属

20、项目的建筑自编号。2) 层数范围:录入车库所在的建筑层数。 3) 汽车库面积:该停车库汽车库区域面积,单位平方米。4) 机动车泊位数:停车库能够满足的泊车位数。5) 非机动车库面积:该停车库非机动库区域面积,单位平方米,要求汽车库面积与非机动车库面积之和等于停车库面积。属性类型5内天井用于确定标准层中的中空面积,方便计算建筑各类面积时扣除中空的部分而定义此类实体。复式建筑的上层包含的内空部分、建筑连体部分的上空部分均可定义为内天井,对于汽车入口通道或是地下多层汽车库之间的换层通道只应定义一层的停车库,在定义的分层平面内可以定义内天井形式进行处理。内天井实体必须为分层平面实体或架空层实体包含。内

21、天井只需指明属性类别,无其它属性要求。属性类型6阳台各个分层平面图中存在阳台时必须定义,阳台实体必须被一种类型为“主要功能”的功能分区实体所包含。阳台类型:分为封闭阳台和不封闭阳台两类。计算类型:分为面积半算和面积全计算两种(默认面积半算)。对于面积半算的阳台,当在“参数设置”里面设置了“阳台面积超过套内面积15%的部分算全面积”时,则超过其套内面积15%的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属性类型7架空层架空层实体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功能分区,但要求作为独立的实体类型定义。绘制时依据架空建筑的柱外包线,对于净空低于2.2米的情况可不作架空层定义。架空层实体也是总建筑面积计算的主要依据之一,架空层中可以包含分层

22、平面实体,计算架空层实体面积时将自动扣除包含的分层平面面积。具体属性说明如下:1) 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2) 建筑类型:分为地下、地上、裙楼、塔楼四种类型,地上建筑如为裙塔楼结构则只需选择裙楼或塔楼。3) 层数范围:录入架空层所在建筑层数的信息,4) 层高:该架空层的层高,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属性类型8半开敞空间在分层平面图中如果出现按规定计算50%建筑面积的区域时,赋值半开敞空间实体及属性,用于定义与房屋相连有上盖类型的建筑区域。该部分区域如果出现在住宅、学校、厂房等主要功能区域范围内时,此部分面积计入主要功能该部分面积之内,否则计入其他功能的其他项之内。属性为用途,包

23、含走廊、门廊、挑廊、车棚、货棚、站台、室外楼梯、架空通廊、雨篷、飘窗等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用途名称。属性类型9户型轮廓线在住宅功能分区内将每一户型的轮廓线绘制出来,并且定义一个户型编号。说明:1) 一条户型轮廓线应对应一个建筑套型。2) 户型轮廓线应包含阳台,但阳台面积不计入户型轮廓线面积。3) 从所属分层平面对象中自动获取建筑编号、层数范围、层高等信息。4) 户型轮廓线不能出现重叠、交叉等情况。操作说明:户型轮廓线属性类型中含有“相关复式户型”属性项,为可选项。如遇复式建筑,即一个住宅套型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标准层上,可以通过选择“相关复式户型”将不同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型轮廓线

24、合并处理为一个户型。举例:有一复式住宅,分布在一层、二层建筑标准层。操作方法:1) 先定义一层的户型轮廓线属性,户型编号为“A”;2) 再定义二层的户型轮廓线属性,户型编号为“B”,点击“相关复式户型”按钮,然后点选一层的户型轮廓线,返回属性输入对话框,再选择“赋值”即可。3) 关联后系统自动将两个户型面积相加,并视为一户看待。属性类型10建筑基底用来计算建筑密度用途,原标准采用建筑首层外围轮廓线计算,如采用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计算建筑密度,则按建筑投影外围轮廓线计算,并且规定建筑基底必须包含对应总平面实体。具体计算方式可在参数设置中设置。如依山体而建的建筑,可能存在多个0.00高程,均应计

25、入建筑密度计算范围。具体属性说明如下:1) 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2) 基底类型:包括规划、保留两种。属性类型11当期建设用地用地类型的属性,包括当期总用地和其他用地。属性类型12绿地绿地类型的属性,包括公共绿地,其他绿地,硬地。属性类型13道路道路类型属性,包括小区道路、市政道路。.2属性输入操作输入操作的界面如图.2-1所示:图.2-1属性输入界面【对象类型】指的是需要赋属性的轮廓线类型。这里选择的是“分层平面”。单击按钮,对话框消失,在AutoCAD命令行或者屏幕出现提示:,此时可在图中选择要赋属性的轮廓线,要求各轮廓线必须是闭合的Pline线,否则无法选中,系统提示:请选择闭

26、合Pline!。按ESC键直接返回对话框。选中轮廓线后,属性对话框弹出,同时原先为虚的按钮变为可选状态,并显示出选中轮廓线的面积如图.2-2所示:图.2-2选择实体此时在对话框中输入该轮廓线的各项属性值,输入完毕后,点按钮,属性即添加到该轮廓线上。如果有属性项没填或错误,则系统弹出“建筑类型列表数据错误”对话框,提示用户输入正确数据。赋值完毕后,该轮廓线自动转到系统指定的图层上,用户不能再改变其图层。用户可连续操作,再点取另一轮廓线进行赋值。当用户在选择实体时,选到的是已经赋过属性的轮廓线,则系统弹出如图.2-3所示的对话框,供用户选择相应的操作。图.2-3提示复制该实体:把轮廓线在原位置复制

27、一条,给新轮廓线赋属性。用于轮廓线重合的情况。修改原属性:在属性对话框中显示其原来的属性,用户可修改其属性,点赋值键,即可更新该轮廓线的属性。另选实体:放弃本次选择,另外选择一轮廓线。单击按钮,退出对话框。属性查询属性查询功能用于显示各轮廓线的属性,并可对其进行编辑和修改。界面如图-1所示。图-1属性查询界面在【报建通v2013】菜单栏选择【属性查询】,在AutoCAD命令行提示:,此时在电子文件上选择需查询属性的轮廓线,可以单选也可以框选。选择完毕后,界面弹出属性查询列表。选中列表中的一项,右边即显示出该轮廓线的属性值,用户可对其进行修改。该轮廓线的面积动态显示,如轮廓线内部有内天井等需要扣

28、除的面积,则显示将其减去,如图-2所示。同时,该轮廓线在图中加亮填充表示,便于辨认。图-2高亮显示如果要修改轮廓线的属性项目,则在右边的对应栏中输入新的属性值,然后单击按钮,即可将新的属性内容赋到选中的轮廓线上。单击按钮,系统提示如图-3所示:图-3提示选择,则该轮廓线的所有属性被删除,图层变为0层。单击按钮,对话框消失,回到选择轮廓线状态,AutoCAD命令行提示:请选取要查询属性的实体:可继续选择轮廓线,也可回车退出命令。图层填充为方便查看图中的属性图形,软件提供了按图层来进行填充的功能。图层填充对话框列表中列出了报建图中所有的属性图层,对于部分属性图层如分层平面、功能分区,系统提供对内部

29、具体划分单独色块填充的能力,界面如图-1所示。图-1图层填充界面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属性图层(或属性图层中具体分类项目)如图-2所示图-2选择图层选择按钮,即可自动填充选中图层的所有轮廓线。填充结果如图-3所示:图-3填充结果删除填充在【报建通v2013】菜单栏选择【删除填充】则可把应用“图层填充”功能填充的实体删除,对应用AutoCAD的Hatch命令填充实体无法删除。如图-1所示:图-1提示图-2删除结果图层控制图层控制用于打开或关闭指定的图层。如图-1所示。图-1图层控制界面保持所选实体层:在图中选择需要保持图层打开状态的实体,选择完毕后,除所选实体所在的图层之外的其他所有图层都将被关闭。关

30、闭所选实体层:在图中选择需要关闭图层的实体,选择完毕后,所选实体所在的图层将被关闭。关闭报批图层:系统的各个用于指标计算的属性图层,以及系统自动生成的统计数据表格,如建筑功能明细表、建筑面积明细表等将被关闭。只显示报批图层:只显示系统的各个用于指标计算的属性图层,以及系统自动生成的统计数据表格,如建筑功能明细表、建筑面积明细表等。打开所有图层:打开图中的所有图层,如有图层被冻结,此图层不在打开范围之列,请直接应用AutoCAD自带功能打开所有图层。取消:放弃当前操作,关闭对话框。图形检测检查图中不符合报批要求的错误,并把错误显示在列表中,如图-1所示。图-1图形检测界面图形检测分为实体检测、重

31、合检测、关联检测、数据检测四部分:【实体检测】:检测各属性轮廓线,是否有属性、是否闭合多义线、属性是否正确。【重合检测】:检测各属性图层轮廓线是否发生错误的交叉,属性实体之间空间关系是否合理。【关联检测】:检测各属性图层之间内在关联关系是否定义准确。【数据检测】:检测图面数据标注以及少量数据录入合理性。点击按钮,系统会自动同时检测4类图形检测。并把结果分类显示在不同分类检测列表中,如图-2所示:图-2数据错误显示选择列表中错误的某一项,点击按钮,系统会自动定位到错误位置。点击按钮,系统会关闭当前对话框。.1重合检测内容同类对象不可以包含、交叉、重叠。不同类对象检测内容如下表:对象1对象2可交叉

32、1可包含22可包含1可重叠1可不在2中当期建设其它用地当期建设总用地否否是是否总平面当期建设总用地否否是是否总平面当期建设其它用地否否否否是总平面建筑基底否否是是否硬地绿地否否是是否绿地当期建设总用地否否是是否绿地当期建设其它用地否否否否是建筑基底当期建设总用地否否是是否建筑基底当期建设其它用地否否否否是建筑基底绿地否否否否是分层平面架空层否是是是是功能分区分层平面/架空层否否是是否停车库分层平面/架空层否否是是否停车库功能分区否否否否是内天井分层平面/架空层否否是是否内天井功能分区否否是是是内天井停车库否否是否是阳台分层平面/架空层否否是是否阳台功能分区否否是是是阳台停车库否否否否是阳台内天

33、井否否否否是半开敞空间分层平面/架空层否否是是否半开敞空间功能分区否否是是是半开敞空间停车库否否是是是半开敞空间内天井否否否否是半开敞空间阳台否否否否是户型轮廓线住宅否否是是否户型轮廓线架空层否否否否是户型轮廓线停车库否否否否是户型轮廓线内天井否是否否是户型轮廓线阳台否是否否是户型轮廓线半开敞空间否是否是是分摊面积分层平面/架空层否否是是否不应分摊面积住宅否否是是否应分摊面积功能分区否否否否是分摊面积内天井否是否是是分摊面积阳台否是否是是分摊面积半开敞空间否是否是是不应分摊面积户型轮廓线否否否否是其中“总平面”与“建筑基底”的重合检测只有在参数设置中选择了“采用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计算建筑密

34、度”才会进行。.2关联检测内容1) 检查总平面的关联建筑属性的正确性。2) 检查分层平面是否被关联,但有夹层特性的不检查。如果该条总平面轮廓线对应的分层平面图没有被关联则错误提示为“该分层平面未被关联”。3) 检查阳台、停车库、功能分区、半开敞空间是否在被分层平面包含,半开敞空间也可被架空层包含。4) 对功能分区进行类型匹配的检查。5) 对分层平面和其内部的功能分区、停车库、架空层的起止层数的检测,比较数据是否一致。.3 数据检测检测图上的标注是否真实,防止手工修改标注。检测在属性录入时的数据与实际的数据是否一致。如录入停车库属性时车库面积录入比实际的大得多,则系统会检测所录的数据与实际的不符

35、,相差太大。检测建筑层高如超出范围,需按多倍计算建筑面积。面积明细表建筑面积明细目的在于列明各类建筑面积的组成形式,包含说明地下、地上、裙楼、塔楼面积总和,以及各部分建筑标准层的构成和每个分层平面内部的功能划分的情况。建筑总面积:计算数值应与建筑功能明细表结果一致。建筑总面积应等于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之和。地上建筑面积应等于裙楼面积与塔楼面积之和,如无裙塔楼之分,则应为各个标准层面积之和。每个建筑标准层面积应等于它的各个功能部分的面积总和。在【报建通v2013】菜单栏选择【面积明细表】系统自动进行统计,弹出如图-1所示界面:如果该建筑工程在定义建筑信息时作为多个项目定义的,系统可以对每个

36、项目,按照建筑编号分别进行建筑面积统计。图-1面积明细表在结果列表里面点击【数值】里面的某一项,点击按钮。系统会自动定位到该位置,并高亮显示。功能指标表在【报建通v2013】菜单栏选择【功能指标表】系统自动进行统计,弹出如图-1所示界面:图-1功能指标表显示对象功能参照。套型明细表在【报建通v2013】菜单栏选择【套型明细表】系统自动进行统计,弹出如图-1所示界面:图-1统计界面可以根据建筑编号选择不同的统计结果如图-2所示图-2统计界面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在【报建通v2013】菜单栏选择【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系统自动进行统计,弹出如图-1所示界面:图-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点击按钮。系统会将统计

37、结果绘制到图面上,鼠标点击图面位置,在命令行设置字高,坐标等。重新计算重新计算所有指标数据。标注系统提供了坐标标注、尺寸标注、半径标注、打开/隐藏标注等4种快捷的标注功能。前三种用于尺寸标注,第四种用于对标注实体的检验操作。尺寸标注一般用于总平面图上,标注单位采用米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坐标标注:标注图中任一点的地理坐标,按照地理坐标规定,标注的X、Y坐标与计算机屏幕坐标的X、Y值相反。如图-1所示。图-1坐标标注尺寸标注:标注两点间距离的值,如图-2所示:图-2尺寸标注打开/隐藏标注:执行该操作,系统将图面全部的尺寸标注进行打开或关闭操作,便于快速掌握图面尺寸标注情况。多义线编辑提供了多种

38、多义线编辑工具:连接离散线:连接两条相离的多义线。创建外围封闭线:对于相交的两条多义线,可以生成外轮廓线。创建内边界:对于相交的两条多义线,可以生成公共区域内轮廓线。删除线段:删除多义线中的线段。圆弧改直线:将Pline线中的圆弧段转成直线段。直线转圆弧:将Pline线中的直线段转成圆弧段。增加节点:在多义线中增加一节点。三维效果根据输入的总平面建筑的属性,自动生成三维建筑。视点转换可从各个视角观察建筑的三维效果。如图-1所示:图-1视点转换转成轴测后,可用shade或hide命令,来观察建筑三维着色或消隐效果。如图-2所示。图-2三维效果图 参数设定系统提供了几套不同的面积计算的依据,选择不

39、同的面积计算依据将会产生不同的面积计算结果。如图-1所示:图-1参数设置附件1:广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1、总则1.1 为适应广州市规划管理新的技术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规划报批电子文件的内容,对本技术指引进行修订。1.2 本指引适用于办理规划审批咨询、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调整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以及办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四类业务的规划电子报批文件标准化处理。本指引对建筑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方法及电子文件的标准化处理方式进行说明,可作为建筑设计人员的设计制图参考资料。1.3 本指引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40、、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广州市规划管理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办法、广州市规划局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深度和要求及相关的规定和要求。1.4 绘制报建通电子文件除执行本指引以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划设计的标准和规范要求。1.5 本技术指引于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同时废止。2、规划指标及计算2.1建筑工程指标计算以建筑项目为基本单元,对每一个建筑项目分别计算其建筑指标,其中包括:建筑功能指标明细和建筑面积明细。对居住类项目应增加计算住房结构比例明细。2.2建筑项目的划分具有相同地上层数的若干幢建筑实体可划分为一个建筑项目,不同层数建筑实体可划分为多个

41、建筑项目。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应将层数相同的塔楼与裙楼地下室划分为一个项目,其余塔楼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项目。对于裙、塔楼结构,虽裙楼和塔楼层数不同,除2.2.2情况以外,一般作为同一项目定义,不划分为两个项目。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虽有不同层数的,但为连体结构且无法分隔的,则可定义为一个项目。 同一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应定义为一个项目。2.3建筑功能指标明细项目名称。项目命名格式为:“建筑性质(建筑编号, )”,后两项为可选信息;例如:“商业、住宅楼(自编号A、B栋,裙房连体)。建筑性质应从十一大类建筑项目中选择,包括:商业、住宅、办公、学校、科研、厂房、仓库

42、、体育、公建、市政配套、其它。只有在建筑项目为一个独立用地的公建单体楼时才可选用“公建”作为项目名称。幢数。计数原则是指一个楼梯入口为一幢,如为多楼梯入口但明显为一个连体的建筑(无分隔缝)也可计算为一幢。栋数。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按塔楼的数量确定栋数。如果塔楼在首层有多个出口,但连在一起,按照变形缝计算栋数。因长度超过规定,设计时需加变形缝的单体楼,应按变形缝所分隔的建筑计算栋数。建筑物地上和地下分别划分栋数。建筑规模.1含总建筑面积及地上、地下分项面积。总建筑面积指一个建筑项目地上、地下所有建筑面积的总和,其数值等于地上、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也等于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中列明的主要功能、公

43、建配套、其他功能三大类面积总和。.2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分别指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的总和。.3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以及面积计算的规定,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 T 50353-2005)及广州市规划局相关计算标准执行。.4建筑层数。一个建筑项目按自然层(夹层除外)计算的地上最高层数和地下最低层数;对于地上层数,如果建筑项目中有跌级设计的,则应注明跌级部分的层数,例:最高层数为20层,跌级为16层,写为:20层(部分16层)。如楼层中设置小于1/2楼层面积的,该层可视为夹层,接上例另有1层夹层,应写为:20层(部分16层,另设1层夹层)。主要功能.1功能名称。指十一大类建筑项

44、目,包括:商业、住宅、办公、学校、科研、厂房、仓库、体育、公建、市政配套、其它,禁止随意自行命名。.2建筑面积。指该建筑主要功能的建筑面积。主要功能的面积均需计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之中。.2.1 住宅建筑面积应包含阳台面积。.2.2对于功能单一的住宅入口大堂,应纳入住宅的范围计算面积。 住宅入口大堂功能复杂的商住楼时,可以纳入主要功能的住宅范围计算面积或主要功能的其它范围计算面积。.2.3住宅中的入户花园,参照阳台的面积计算方法计算面积。.2.4 商业面积包含地上、地下除规划要求配套公建项目外的所有商业性质用房的面积;餐厅、会所等商业用房统一计入商业面积之中,除非单独报建,否则不单列。公建配套

45、.1功能名称。指本地块规划中要求配套的公建项目名称。功能名称应以前期规划审批批复作为命名依据,禁止自行命名。在批复中没有列项的,不能纳入公建配套的面积范围计算。.2建筑面积。公建配套的建筑面积应按公建的建筑净面积计算,属于公建配套范围的外墙可以纳入公建配套面积,内墙则按墙中线计算。公建配套的面积均需计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之中。.2.1对于同一层平面中有多个公建配套范围的,各公建配套面积不应包括走廊通道的面积。对于整幢公建配套楼,其走廊通道面积作为主要功能的“其它”计算。.2.2公建配套中的中西药店、肉菜市场、综合商店、新华书店等类似商业的项目,不应计入主要功能的商业面积中,应在此栏中单独计算。

46、其他功能。其他功能包括七种子类型,要求计算各项子类型建筑面积,如其中某种类型在建筑项目中不包括,该项面积也应填为“0”,不能空缺。.1地下汽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包括地下汽车库和地下非机动车库的净面积、车道面积以及车位数量。.1.1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净面积和车道面积不包括机房、平时水池、疏散楼梯电梯(及电梯井)、管井等面积。.1.2地下汽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在首层入口的面积纳入地下汽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的范围计算建筑面积,在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时,应扣除该部分的面积。.2地下设备用房。地下建筑中,除车库以及商业等用途的区域外,地下设备用房、机房、平时水池、疏散楼梯电梯(及电梯井)、管井等范围均可纳

47、入地下设备用房面积。.3架空层定义:架空层为“公共架空层”,用于公众活动的、环境绿化的、任何人均可以随意出入的开敞空间。公共架空层不应含明显的交通或人流集散功能,否则只能作为走廊或通道定义。.3.1首层平面中一栋建筑物中间或者两栋建筑物之间的消防车道,上部有楼盖,其面积应纳入首层架空范围计算面积。.3.2各种功能分区的首层入口、门廊、走廊、挑廊等不能纳入首层架空范围计算,应按不同的结构类型,按规定计算面积。.3.3首层架空中如有部分区域用作汽车库、非机动车库或是公建配套用途,则该部分面积应分别计入地上汽车库、非机动车库或公建配套之中,不能重复计入首层架空面积。.4地上汽车库/地上非机动车库。地

48、上汽车库和地上非机动车库的面积以及机动车泊位数量。.5其他层架空/避难层。指区别于首层架空的地面以上其他层架空和避难层的总面积。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其所在的层数。在设置避难层的楼层,除了作为避难用途的区域之外,其他区域均应赋值主要功能。.6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泛指在房屋天面上永久性建设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1.2米以上的部分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7其他。鉴于建筑结构及功能分区布局的复杂,对于以上所有指定名称的其他功能之外的区域可纳入其他功能的其他部分,计算方法一般采用建筑总面积减去主要功能、公建配套、其他功能的前六项之和。该面积在总建筑面积计算中起到平衡作用,本项面积

49、将计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之中。当标准层上只有单一的使用功能(公建例外)时楼梯面积一般计入单一功能面积范围之内,否则将计入其他面积。相关指标。相关指标包括基底面积、住宅户数、阳台面积、地下商业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该部分指标仅起说明作用,不参与面积的平衡计算。.1基底面积应按照建筑物地上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在首层的最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住宅户数。本建筑项目的住宅总户数。如项目中不含住宅,则该项数值为“0”,不能空缺。.3阳台面积。本建筑项目中所有阳台面积的总和。如项目中不含阳台,则该项面积为“0”,不能空缺。逐层设置或隔层设置的空中花园的面积计算方法:无围护结构的,按不封闭阳台范围计算建筑面积

50、;无上盖的阳台(或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4地下商业面积。建筑项目中设在地下的商业功能分区总建筑面积。如没有地下商业面积,则该项面积为“0”,不能空缺。.5计算容积率面积:建筑项目中主要功能、公建配套、其他功能中地上汽车库和非机动车库以及其他子项的建筑面积总和。2.4建筑面积明细建筑面积明细列明各类建筑面积的组成形式,包含说明地下、地上、裙楼、塔楼面积总和,以及各部分建筑标准层的构成,以及每个分层平面内部的功能划分的情况。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应等于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且计算数值应与建筑功能指标明细结果一致。 地上建筑面积应等于裙楼面积与塔楼面积之和,如无裙塔楼之分,则应为各个标准

51、层面积之和。 每个建筑标准层面积应等于它的各个功能部分的面积总和。标准层的建筑面积请注明计算方法,即用单层面积乘以层数的方式注明。 对于住宅面积应在备注栏目中标明住宅户数。包含阳台的建筑层应在备注栏注明阳台面积,包含汽车库的项目应注明车位数量。2.5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在功能明细表中没有列出,但需在总平面图上明确注明此数据。.1挑檐平屋面的建筑,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挑女儿墙屋面的建筑,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女儿墙顶。.2屋面坡度小于或等于45度的建筑,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屋面坡度大于45度的建筑,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

52、自然地坪计算至屋脊顶或屋脊转折线。.3当屋顶天面层存在附属建筑时,附属建筑的单边边长大于对应主体建筑边长的12,或两个以上附属建筑同一单边累加边长大于对应主体建筑边长12,且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超过屋面水平投影面积14,此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天面层附属建筑顶部。 建筑顶点高度。指建筑物的绝对高程值,即指建筑物最高点的广州高程值,一般用于机场净空控制范围或其它类似对建筑高程值有控制要求的场合。具体以“0.00高程”加上“建筑自然层总高度”加上 “天面建构高度” 计算而得。3、绘图基本要求3.1 电子文件格式要求采用AutoCAD2008版本的DWG文件。3.2 电子文件中应包含设计方案平

53、面图与各个分层标准平面图及立剖面图。图中应保留符合建筑制图标准的所有要素,以及为满足电子报批要求而增加定义的各类标准闭合线实体要素(以下简称“实体要素”)。3.3 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要求采用广州市坐标系作图,总平面图不能进行旋转、平移等坐标变换,分层平面图则不受此限制。3.4 电子文件中绘图单位采用毫米制。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尺寸标注单位采用米制,标注精度为两位小数,各个分层平面图的尺寸标注采用毫米制,标注精度为整数。3.5 各类指标实体要素必须是闭合多义线,且自身的线段、节点不允许有重叠、交叉,线宽应设定为0。3.6 绘制的各类实体要素实体所在图层应按统一标准设置,详见附表2实体要素图层标准。3

54、.7 图中的尺寸标注必须采用AutoCAD标注功能自动产生,不得将标注内容炸碎处理,如需文字补充说明,请另行定义文字,不得对尺寸标注的文字修改。4、实体要素及属性赋值4.1 建筑信息。用于说明整个建筑项目的基本信息,没有对应的实体要素,一个建筑项目定义一条记录,每个记录分为10个子项属性,以下分别说明。建筑编号。建筑项目自编号,一个建筑项目中建筑编号集合,如一个项目拥有A、B、C三个塔楼,建筑编号填为:A、B、C。建筑功能。从十一大建筑类型中选择一项或多项,可供选择的类型名称为:商业、住宅、办公、学校、科研、厂房、仓库、体育、公建、市政配套、其它。幢数。计数原则是指一个楼梯入口为一幢,如为多楼

55、梯入口但明显为一个连体的建筑(无分隔缝)也可计算为一幢。裙房及连体。如该建筑项目包含裙楼,则选择裙房标志,如多幢建筑之间相连,则选择连体标志。 地上层数。按自然层计算的建筑的地上总建筑层数(建筑层高应2.2米)。 地下层数。按自然层计算的建筑的地下总建筑层数(建筑层高应2.2米)。 0.00高程。首层室内地坪的广州高程,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室内外高差。首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地坪的高度差,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女儿墙高度。建筑天面层上的女儿墙高度,如无则为0,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天面建构高度。建筑天面层上建构筑物的最大高度,单位为米,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2一般建

56、筑项目应建立的实体要素为:总平面、分层平面、功能分区、架空层、停车库、阳台、内天井、半开敞空间、户型轮廓线、建筑基底、当期建设用地11种图层。实体必须赋相应的属性值。输入的数据应真实、完整。 4.3总平面。在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定义的平面实体应与分层平面图中的分层平面实体一一。总平面实体定义两项属性:建筑编号、关联建筑。说明如下: 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关联建筑。记录该条总平面轮廓线对应的分层平面轮廓线,采用实体句柄形式记录,一个总平面对应多个分层平面时采用“;”相隔。4.4 分层平面。在每个分层平面图上定义分层平面实体,该实体作为总建筑面积计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分层平面实体应包含所有该

57、分层应计入建筑面积的区域。具体属性说明如下: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建筑类型。分为地下、地上、裙楼、塔楼四种类型,地上建筑如为裙塔楼结构则只需选择裙楼或塔楼。建筑层数。录入建筑的层数信息,连续的层数可用:“”联接,如起始层为2,终止层为4,则写为:“24”。如有非连续建筑层,用“;”相隔。接上例,第6层与2至4层标准层一致,则写为:“24;6”。层高。该分层平面的层高,单位为米,精度为两位小数。单层户数(户)。该分层平面上每层的住户数。特殊类型。指特别说明该分层平面是否为夹层或天面层建筑的说明。对于定义为天面层建筑实体,层高不纳入建筑高度计算之中。但如果所处天面层建筑单边长累计大于主体

58、建筑对应边长的1/2,或者建筑面积大于屋面水平投影面积1/4时,天面建筑的高度应考虑天面建构高度,此种情况不能定义为“天面层建筑”特殊类型,而应作为普通类型看待。4.5功能分区:用于说明分层平面中内部建筑功能划分情况,功能分区按照其使用性质的不同,分属主要功能、公建配套、其他功能三种类型。功能分区实体绘制时相互之间不允许交叉,而且必须被分层平面实体包含。 公建配套说明。公建配套实体定义只需考虑符合本用途的净范围,且不应考虑其它区域的分摊。 地下设备用房说明。对于地下建筑除车库以及需计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区域(如地下商场及其使用之疏散空间)外,可全部定义为地下设备用房,不需定义实体及属性。天面

59、层的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水箱间应定义为功能分区中的“屋顶梯屋及电梯机房”。泵房、人防报警间、管理用房等应定义为主要功能的“其它”。具体属性说明如下:.1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2分区类型。分为主要功能、公建配套、其他功能三大类。.3分区名称。针对分区类型不同,对应分区名称,具体请参照2.3.5、2.3.6、2.3.7中说明。.4建筑层数。录入功能分区所在建筑层数的信息,参见4.4.3说明。4.6 架空层。架空层实体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功能分区,但要求作为独立的实体类型定义。绘制时应结合架空层柱外包线和架空层建筑上部有遮盖部分的投影计算。具体属性说明如下: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

60、建筑类型。分为地下、地上、裙楼、塔楼四种类型,地上建筑如为裙塔楼结构则只需选择裙楼或塔楼。建筑层数。录入架空层所在建筑层数的信息,参见4.4.3说明。层高。该架空层的层高,单位为米,精度为两位小数。4.7 停车库。停车库实体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功能分区,但要求作为独立的实体类型定义。绘制时应将内部的其它使用功能部分排除。停车库应被分层平面实体所包含。具体属性说明如下:建筑编号。所属项目的建筑自编号。建筑层数。录入停放库所在建筑层数的信息,参见4.4.3说明。车位数量。该停车库汽车车位数,取整数。汽车库面积。该停车库汽车库区域面积,单位为平方米。非机动车库面积。该停车库非机动库区域面积,单位为平方

61、米。4.8 阳台。在各个分层平面图中存在阳台时必须定义,阳台实体必须被一种类型为“主要功能”的功能分区实体所包含。4.9 内天井。用于确定标准层中的中空面积,方便计算建筑各类面积时扣除中空的部分而定义此类实体。复式建筑的上层包含的内空部分、建筑连体部分的上空部分均可定义为内天井,首层汽车入口通道已计入负一层的停车库面积,因此该部分在首层的面积可用内天井属性扣除。内天井实体必须为分层平面实体包含。内天井只需指明属性类别,无其它属性要求。4.10 半开敞空间。在建筑中如果出现半开敞空间,按规定可按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定义半开敞空间属性。该部分区域如果出现在住宅、学校、厂房等主要功能区域范围内时,此部分面积计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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