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63627449 上传时间:2022-10-22 格式:PPT 页数:63 大小:7.66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资源描述:

《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6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场站板块事故案例汇编一、一、山西祁县加气站山西祁县加气站“6.13”6.1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二、二、西安某加气站爆炸事故(站内设备事故)西安某加气站爆炸事故(站内设备事故)三、三、淮南市出租车爆炸事故(违法改装事故)淮南市出租车爆炸事故(违法改装事故)四、四、徐州一徐州一L-CNG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 五、五、加气站内高压输气管被拉断漏气事故加气站内高压输气管被拉断漏气事故六、六、L-CNG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事故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事故七、七、加气站事故统计加气站事故统计八、八、XXXX公司公司“6.6”6.6”爆炸事故爆炸事故九、九、贵

2、溪公司贵溪公司“8 829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目 录1、事故基本情况2016年6月13日17时40分,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二加气站(以下简称洁源二站)在给祁县聚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充装过液氧的低温绝热气瓶充装液化天然气时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9.92万元。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2、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2016年6月13日下午17时28分25秒(监控视频显示时间,下同),祁县聚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冯磊和渠彪驾驶一辆晋J72907面包车拖挂载有一台立式垂直放置低温绝热气瓶(经调查充装过液氧,容积为175升)的小车驶入洁源二站,

3、17时28分41秒两人下车后对低温绝热气瓶的相关阀门进行了操作,17时30分50秒该站加气工孟志毅按下2#加液机预冷键,17时31分32秒将加液枪与小车上低温绝热气瓶的固定接口进行接驳,17时31分37秒按下2#加液机加液开始键,17时31分57秒监控摄像头信号中断,小车上的低温绝热气瓶发生爆炸,造成两名面包车司机和一名洁源二站工作人员当场死亡。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2、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祁县110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调派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在爆炸现场附近演练的祁县消防大队和救护车辆迅速到 达现场开展救援,同时及时启动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动机制,调派祁县港盛油库

4、2辆消防车增援。祁县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作。事故救援结束后,对现场LNG储罐中残留的液化天然气进行排空、置换,彻底消除了次生事故隐患。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3、事故调查情况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检测鉴定、专家论证、谈话询问、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调查认定: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二加气站“6.13

5、”低温绝热气瓶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3、事故调查情况洁源二属于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全资分公司,2013年6月开始建设,2013年9月开始运营,企业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1)发改备案情况:2013年7月14日,山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同意祁县马家堡液化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晋发改地区函20131017号),同意洁源二站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15年12月3日,祁县发改局下发关于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建第二加气站项目备案的通知(祁发改备字2015175号),明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予以备案。(

6、2)土地手续情况:2014年7月31日,取得祁县国土局发放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祁县2014字第45号),批准用地面积2198.46平方米,土地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取得方式:出让。2016年3月22日,取得了祁县国土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祁国用(2016)第GJ011号,明确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取得价格为71.2万元,使用权面积2198.45平方米。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3、事故调查情况(3)规划手续情况:2016年5月31日,取得祁县规划局颁发的围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40727201600018号补)。2016年5月31日,取得祁县规划局发放的加气站罩棚山西省城市临

7、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2016005),明确罩棚使用时间从2016年5月31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4)特种设备情况:2013年8月、9月、11月,分别取得了晋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报告(报告编号:GDAZ20130061)、低温潜液泵泵池压力容器安装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YRA20130718)和液化天然气储罐压力容器安装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YRA20130719);2015年3月、5月、9月分别取得晋中市质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液化天然气储罐)(编号:容晋KQX030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低温潜液泵泵池)(编号:

8、容晋KQX0264)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压力管道)编号:管GC晋K0215(15)。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3、事故调查情况(5)营业执照情况:2014年3月28日,在祁县工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140727300001100),营业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2015年3月20日,第一次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140727300001100),营业期限为长期;2016年5月5日,第二次变更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70962474296),营业期限为长期。(6)地震手续情况:2014年6月11日,祁县地震局出具关于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工程场地

9、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祁震防字【2014】024号),要求洁源二站参照山西省地震灾害研究所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供的参数进行设计、施工。(7)环保手续情况:2014年10月14日,晋中市环保局出具关于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二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函2014257号),指出该项目未批已建成投入运行,属未批先建。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3、事故调查情况(8)经营准入情况:2016年1月18日,取得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发放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晋201606030004J),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1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17日止。(9)防雷手续情况:2

10、016年5月20日,取得了祁县防雷设施检测站发放的山西省晋中市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合格证(档案编号JC2016-050006)。综上所述,洁源二站建设和运营前未办理任何行政许可和证照,属非法建设、非法运营。2013年7月14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陆续补办了一些许可和证照,截至“6.13”事故发生时,洁源二站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气瓶充装许可证,仍属违法运营。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3、事故调查情况事故车辆情况:晋J72907机动车品牌五菱牌,车辆类型为小型面包车,初次登记日期:2006年5月15日,检验有效期止:2017年5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2016年11月

11、29日,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状态:正常。根据事故监控视频和现场勘查,“6.13”事故发生时该车尾部有一个改造的金属牵引装置,通过牵引杆与装有低温绝热气瓶的铁制两轮车相连。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3、事故调查情况事故监控视频被人为初始化调查情况:洁源二站发生爆炸事故后,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洁源二站实际负责人李波发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害怕其父亲(李杰诚,任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责骂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便授意洁源二站站长曹亚平向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杨振华咨询事故现场的监控是否可以删除。杨振华在明知发生事故的情况下,通过远程电脑操作将洁源二站的监控视频初始化处理。公

12、安部门针对监控被初始化处理是否有他人授意对李波进行了专门询问,李波供述该行为是自作主张,并无他人授意。洁源二站的监控视频被人为初始化处理,严重影响了案件侦办和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影响恶劣,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之规定,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祁县公安局于2016年6月20日立案侦查。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4、事故发生原因(一)直接原因洁源二站违规为车用以外的移动式气瓶充装液化天然气;加气工违规操作,直接将液化天然气充入低温绝热气瓶,气瓶内残留的液氧和液化天然气混合并达到爆炸极限;由于气瓶在运输和充装过程中导致静电累积,达到了点火能的最低阈值,导致瓶内发生闪爆,进而

13、引起氧气和天然气发生强烈的化学反应,此反应释放物质所含的化学能,致使瓶内压力瞬间急剧增加,超过低温绝热气瓶的极限承载能力,引起钢瓶瞬间爆炸碎裂。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4、事故发生原因(二)管理原因1.洁源二站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期非法违法建设运营该企业在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批先建、边经营边办手续;拒不执行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停业的指令,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擅自运营。2.祁县聚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该企业负责人将充装液氧的低温绝

14、热气瓶拉运到加气站充装液化天然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5、处理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35人)(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7人)1.洁源二站(3人)(1)孟志毅,洁源二站工作人员,违规为车用以外的移动式气瓶充装液化天然气,且在充装前违反操作规程未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2)曹亚平,男,汉族,1989年6月出生,山西祁县人,群众,洁源二站站长,2016年7月21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3)霍

15、建国,男,汉族,1991年11月出生,山西祁县人,群众,洁源二站班长,2016年7月21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5、处理结果2.祁县聚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人)(4)渠彪,祁县聚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违规将充装液氧的低温绝热气瓶拉运到加气站充装液化天然气,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5)冯磊,祁县聚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规将充装液氧的低温绝热气瓶拉运到加气站充装液化天然气,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5、处理结果3.祁县洁源

16、天然气有限公司(2人)(6)李波,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山西祁县人,群众,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洁源二站实际负责人,原祁县人大代表。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取保候审。祁县人大已按有关程序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规定,对李波处以1.68万元的罚款。(7)杨振华,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山西祁县人,群众,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办公室负责人。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取保候审。(二)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3人)、给予诫勉谈话的责任人(4人)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5、处理结果事故企业处理建议1.依据城镇燃气

17、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吊销洁源二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9条规定,对洁源二站处以50万元的罚款。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8条规定,由祁县人民政府吊销祁县聚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并实施关闭取缔。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6、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1.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企业自我管理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基础,

18、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2.强化低温绝热气瓶安全管理。使用低温绝热气瓶的单位要主动向质监部门申报,并主动按规定检验;要确保低温绝热气瓶充装介质有醒目的标识,不得随意变更气瓶的充装介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充分掌握气瓶的结构原理和介质的理化特性,以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7、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5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1条规定“负责特种设备

19、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第3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7、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70条: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强化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导向。按照

20、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的批准和备案程序,保证执法计划的协调运转。要根据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7、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7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21、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7、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条: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城镇燃气管

22、理条例第15条: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5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第7条:发证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7、相关法律法规1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5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

23、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安全生产法第75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7、相关法律法规13.安全生产法第109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

24、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14.安全生产法第108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一、山西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二、西安某加气站爆炸事故(站内设备事故)1、事故概况 2006年7月6日早晨,西安市丰禾路某加气站突发爆炸,火焰冲出设备房的屋顶。事故中,一名加气站员工不幸身亡。事发十多分钟后,西安市公安局消防队6辆消防车到达现场紧急排险,将屋顶上的彩钢板揭开,同时关闭了破损的汽缸阀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奋力抢救,大火被扑灭。在现场,地上竖立着的大小罐体都被

25、熏黑,房顶破损的彩钢板悬在半空。事发时站内共有10名员工。遇难员工当时正在设备房内巡查。该站为一标准站,是通过管道气压缩后对汽车进行加气。经西安市安监局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调查认定,爆炸是因加气站工作人员在巡视检修过程中,没有按既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取得上岗证违章操作),引起压缩机汽缸冲顶(汽缸密封垫片破损),破损口瞬间压力过大,进而引发了天然气自燃。另外加气站设备房内又加装了两间压缩机房,防爆房内“房子套房子”不利于天然气的排放,增加房内气体浓度,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2、事故原因二、西安某加气站爆炸事故(站内设备事故)(一)压缩机存在主要问题:压缩机间泄漏量较大;润滑油泄漏

26、量较大,在对车用气瓶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少气瓶中有润滑油残留物;排气温度高,部分压缩机未设置超温报警停机装置。u 保障压缩机运行安全应做到:(1)压缩机外露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装置。(2)压缩机应符合防爆、防雷标准,各类阀门应安全可靠,压缩机组现场电气和电路系统防爆等级应符合GB383611 的规定且有防爆措施,静电接地和压缩机、驱动机接地装置应可靠,防雷装置应工作可靠。(3)压缩机各类阀门必须可靠,安全阀开启压力应合格,止回阀关闭应可靠。(4)压缩机中气体压力或润滑油压超限时能进行声光报警,压缩机各级排气温度及润滑油温度超限时应能进行声光报警。3、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二、西安某加气站爆炸事故(站内

27、设备事故)(二)压缩机的巡检维护:(1)巡检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注意其缸盖等部位有无异常或破损,包括缸盖螺丝是否有损坏或剪断情况,发现问题须立即停机,未彻底修复前不得重新开机。(2)未经专门特种维修技能培训的员工,一律不得进行压缩机维修岗操作,杜绝无证上岗。(3)加气站的高压设备及高压管线维修,必须先对相关部位停止运行、卸压后才可进行;维修过程中至少有两名员工配合操作,同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具体参照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CNG场站设备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指引(2014版)执行。3、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二、西安某加气站爆炸事故(站内设备事故)301、事故经过2009年3月14日14

28、时许,位于安徽淮南市大通区洛河天然气加气站一辆出租车在加气过程中发生爆炸,其中一辆出租车的尾部被炸开了花,装载天然气的气瓶由于爆炸的冲击力直冲向主驾驶座位,周围的几辆出租车也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坏。14时52分,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并迅速出动2辆消防水车、1辆抢险救援车、17名官兵赶往事故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及时处置了灾情。三、淮南市出租车爆炸事故(违法改装事故)2、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 据加气站工作人员介绍,这辆出租车来加气时,工作人员检查了该车有加气卡,便给车加气,在加气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而据调查,因为淮南天然气紧张,出现加气难的情况,车主在出租车原有一只气瓶基础上,又私自改装加了一只家庭用的液化

29、气钢瓶,这只钢瓶放在出租车尾部存放汽车备胎的位置,上面盖着毛毯以做遮掩。事故原因认定:因车主私自加装改装气瓶,充气压力超过液化气瓶最大承受压力,导致充装过程中发生爆炸。此外,加气站充装人员在充装前未对充装车辆进行有效检查,也是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u加气站充装人员在对车辆充装前必须对车用气瓶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三、淮南市出租车爆炸事故(违法改装事故)四、徐州某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 1、事故经过:2011年2月8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徐州市二环西路北侧的一座L-CNG汽车加气站储气罐发生泄露引发大火,现场看到火苗有20余米高。徐州消防支队先后出动15辆消防车、80余名官兵赶往

30、现场处置火情,直至9日晚19时50分,火势被成功控制,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2、事故原因分析:大火起因分析1.燃烧区域集中在LNG 贮罐底部的阀门管道区域2.大火从8日16时07分开始,9日19时30分扑灭,历时27小时20分钟,最高火焰高度达到20余米。分析:在LNG 贮罐区域着火应有两个条件,一是泄漏,二是点火源,从现场情况可知,失火前,贮罐底部区域出现燃气泄漏,但是没有天然气泄漏报警。因贮罐底部区域内不存在明火及非防爆电气,所以点火源可能是外来的火种,当时正值正月初六,居民燃放的烟花炮竹是可能的外来火种。外来火种点燃了贮罐底部泄漏的天然气,引发大火。四、徐州某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

31、3、深层原因分析:LCNG汽车加气站内设备大多是在低温、高压下(零下160度左右,20-25MPa)运行,因此对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尤为重要。高压、振动、润滑、冷却以及超负荷疲劳运转都有可能引发设备尤其是连接处发生故障,人员是否正确穿戴防护用品进入厂房内、各类仪器仪表安技设备是否正常动作等等,都是我们日常管理、巡视检查的重点,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四、徐州某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 五、加气站内高压输气管被拉断漏气事故 2007年9月25日下午15时59分,某公司在加气母站槽车加气岛加气,槽车司机明知槽车正在加气,在未检查槽车加气胶管是否卸下的情况下,将拖挂放

32、下连上车头并发动车辆,将加气机拖出约3米多远,致使加气机高压输气管被拉断,造成天然气泄漏。当时加气站站长及操作工及时关闭槽车车体及加气机输气阀门,制止了泄漏。加气机严重破碎、散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1、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1、槽车后车门断气制动阀门失效,未起制动保护作用。2、驾驶员为新招驾驶员,于2007年 9月18日上岗,9月25日当天疲劳操作,思想麻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明知槽车正在加气时,强行开车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3、驾驶员与操作工的操作流程划分不清也是一个原因。五、加气站内高压输气管被拉断漏气事故事故经过:事故经过:2011年2月8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徐州市二环西

33、路北侧的一座L-CNG汽车加气站储气罐发生泄露引发大火,现场看到火苗有20余米高。徐州消防支队先后出动15辆消防车、80余名官兵赶往现场处置火情,晚19时50分,火势被成功控制。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六、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大火起因分析1.燃烧区域集中在LNG 贮罐底部的阀门管道区域2.大火从8日19时07分开始,9日16时30分扑灭,历时21小时20分钟,最高火焰高度达到20余米。分析:在LNG 贮罐区域着火应有两个条件,一是泄漏,二是点火源,从现场情况可知,失火前,贮罐底部区域出现燃气泄漏,但是没有天然气泄漏报警。因贮罐底部区域内不存在明火及非防爆电气,所以点火源

34、可能是外来的火种,当时正值正月初六,居民燃放的烟花炮竹是可能的外来火种。外来火种点燃了贮罐底部泄漏的天然气,引发大火。六、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事故 深层原因分析:CNG汽车加气站内设备大多是在高压下(20-25MPa)运行,因此对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尤为重要。高压、振动、润滑、冷却以及超负荷疲劳运转都有可能引发设备尤其是连接处发生故障,日常的维护保养、设备静电接地、人员正确穿戴防护用品进入厂房内、各类仪器仪表安技设备是否正常动作,等等,都是我们日常管理、巡视检查的重点,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给我们的管理不到位买单。六、L-CNG加气站储罐根部着火事故 事故按照故障位置统计事故

35、按照故障位置统计售气系统售气系统储气系统储气系统CNG压缩系统压缩系统车用气瓶车用气瓶高压管道高压管道售气系统售气系统56%56%储气系统储气系统22%22%CNGCNG压缩系统压缩系统12%12%车用钢瓶车用钢瓶6%6%高压管道高压管道4%4%燃烧燃烧1%1%爆炸爆炸11%11%其它其它88%88%据国家清洁汽车专家统计,加气站事故按照故障位置统计见左图,其中售气系统事故主要包括:电磁阀、质量流量计、加气枪、安全拉断阀等关键部位。CNG加气站事故较为严重事故有爆炸和燃烧,但在其它事故类型中,如:储气井套管冲出、加气机关键部件故障、压缩机震动、压缩机冰堵、高压管线腐蚀报废、管线附件故障等占有相

36、当大的比例。七、加气站事故统计爆炸现场爆炸现场七、加气站事故统计而就在一年前,山西新闻网曾报道省长李小鹏作出指示,要求省政府严肃处理108公路祁县段加气站非法运营行为。3、新闻回顾注:附祁县加气站“6.13”爆炸事故7段视频七、加气站事故统计(XX公司加气站”6.13”爆炸事故)4、加气站事故统计2015年6月23日,陕西蒲城县106省道北侧加气站发生爆炸,2死3伤。2015年6月15日,河北平乡加气站爆炸1死1伤。2013年12月7日,陕西榆林知全新能源上盐湾LNG加气站气体泄漏,4人死亡。2012年11月3日下午,河北枣强县城南一加气站发生爆炸,1死3伤。2011年10月30日,河南永城一

37、加气站发生爆炸致2死4伤。2005年4月7日,四川叙永加气站大爆炸13人死伤,附近民宅被炸塌。2004年7月10日,四川成都鲁能永丰加气站发生爆炸,1死1伤。.七、加气站事故统计从一个个案例中,我们分析事故原因,可以看出事故的原因大部分是:1.汽车私自改装,钢瓶不合格,加气时发生爆燃。2.液化天然气技术不够规范。部分充装站为了节约成本和加快进度,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不到位。3.加气站的操作人员不熟悉业务,违规作业。4.加气站违法建设、非法运营。5、事故原因分析七、加气站事故统计 2012年6月6日14时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地区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启动锅炉房附属建筑增压站MCC控制间内

38、发生燃气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事故简介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2、事故基本情况 6月5日17许,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生产保障部樊凡在厂内计算机系统内提交热工工作票(工作票编号:WT201206050023),工作内容为“启动锅炉管线流量计回装”。该工作票的工作许可人为发电部运行丙值主值班员李兴(其主要职责核实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作完成后到现场确认工作终结)。发电部工作人员黄昕、刘畅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吹扫天然气管线。2、事故基本情况 6月6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主值班员李兴到流量计回装现场下达了工作票。9时许,黄昕依次关闭天然气流量计入口阀门、启动炉ESD阀门和

39、厂前区阀门,然后打开电加热器放散阀门,待电加热器压力下降后,关闭电加热器出口阀门,将流量计入口阀门至电加热器出口阀门这段管线与其他管线隔离,打开电加热器放空阀门,把这段管线内部的天然气排空。随后通过对讲机通知位于氮气瓶间的刘畅打开氮气汇流排阀门,然后黄昕关闭电加热器放散阀门,打开两个电加热器下方用于天然气置换的氮气一次阀(截止阀)和二次阀(手动球阀),待这段管线内氮气充满并达到一定压力后,打开流量计后的天然气管线放散阀门。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2、事故基本情况 在吹扫过程中,发电部副主任吴华,来到作业现场,要求黄昕在流量计回装前,关闭流量计出口阀门,将氮气充到电加热器出口阀门至流量计出

40、口阀门这段管线中,关闭电加热器下两个氮气阀门保压。在流量计回装后,利用电加热器出口阀门至流量计出口阀门这段管线内部的剩余氮气,吹扫置换流量计入口阀门至出口阀门这段管线因更换流量计进入的空气。黄昕3次吹扫该段管线后,打开电加热器放散阀门和取样阀门,用天然气检漏仪检查天然气浓度为0.5%,关闭电加热器放散阀门和取样阀门。随后,按照吴华要求关闭了流量计出口阀门,把氮气充到电加热器出口阀门至流量计出口阀门这段管线,但并未关闭电加热器下方一次阀(截止阀)、二次阀(手动球阀)。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2、事故基本情况 此时,黄昕通知位于氮气瓶间的刘畅关闭氮气汇流排阀门。此后,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高压管网分公司王悦、苗禹对作业现场环境燃气浓度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要求后,北京天环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维护分公司徐六顺、李文福对流量计进行拆装,北京嘉华鑫业设备控制公司王克强、刘东对流量计二次仪表线进行拆接。9时42分左右,流量计回装工作完成,黄昕打开流量计出口阀门,反复开关了几次流量计后的放散阀门,将流量计入口阀门至出口阀门这段管线内空气置换成氮气。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2、事故基本情况 置换结束后,黄昕关闭流量计放散阀门,并打开流量计入口阀门和电加热器放散阀门将该段管线内氮气恢复为天然气。9时47分,黄昕打开电加热器旁取样阀门,用检漏仪检测天然气浓度为满值后,关闭取样阀门和电加热器放散

42、阀门,依次打开启动炉ESD阀门、电加热器出口阀门和厂前区一次阀门后,离开作业现场。3、事故经过 2012年6月6日14时左右,由京丰热电厂聘用的北京路路通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保洁工人田爱珍、郑淑梅、董文彦和桂行君4名人员,到增压站MCC控制间进行保洁作业。14时0分25秒,田爱珍打开增压站MCC控制间门进行入房间,郑淑梅、董文彦在门外做准备工作,桂行君在增压站MCC控制间东侧路旁休息,14时02分55秒,增压站MCC控制间发生爆燃,爆燃冲击波将在门外做准备工作的郑淑梅、董文彦抛至增压站MCC控制间20余米外路面死亡,室内人员田爱珍受重伤。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太阳宫燃气热电有

43、限公司立即开展抢险和灭火工作。市、区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安全监管、城管、质监等部门和属地政府以及市燃气集团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抽调警力,布置警戒,封锁现场、疏散周边群众。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总队特勤大队、朝阳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左家庄中队、望京中队9部消防车63名消防官兵对事故现场开展搜救和灭火工作。市燃气集团和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紧急关闭了相关燃气阀门,锅炉房内的火势得到控制。经全力搜救,14时30分,事故现场共发现2名死亡人员和1名重伤人员,重伤人员被立即送往积水潭医院医治。现场搜救工作于19时10分结束。4、抢险经过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爆炸

44、现场爆炸现场5、伤亡情况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6、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防止天然气逆流的止回阀损坏失灵;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运行丙值巡检员黄昕违章操作,在实施管线燃气置换作业后,未按要求关闭一次阀(截止阀)、二次阀(手动球阀),致使天然气逆流至氮气管线系统,在氮气瓶间放散,并通过墙体裂缝扩散至增压站MCC控制间,遇配电柜处点火源发生爆燃。间接原因: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致使作业人员未能熟练掌握氮气置换的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的日 常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用于防止天然气逆流的止回阀失灵的情况;

45、工作票制度管理流于形式,未能认真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要求到作业现场实施 检查验收。八、XX公司“6.6”爆炸事故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 2014年8月29日7:05贵溪LNG站值班人员施文教在罐区进行例行巡视时,发现3号LNG低温储罐上有一处湿痕,疑似储罐出现“冒汗”情况。他立即向运行部经理报告并加强巡视(此时罐内压力为0.4MPa)。7:23运行工在3号储罐底部的真空吸管旋盖处检测到有可燃气体漏出。7:35运行部经理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可能是3号储罐内胆出现泄漏,如不采取措施可能会出现3号罐真空彻底失效造成罐内压力急剧上升,导致储罐有爆裂的危险。在向安

46、全技术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报告后立即将3号储罐的LNG倒至其他储罐中并安排专人对3号储罐进行监控,同时安排专人与储罐生产厂家(韩中深冷)技术人员联系。8:10与储罐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程工取得联系并告知现场情况,程工初步判断为内胆泄漏。在3号储罐进行倒罐过程中,该储罐“冒汗”情况加剧并出现了顶部外壳防爆保护盖向外泄漏情况(倒罐压力为0.5MPa,此时可以听见外罐顶部天然气泄漏声音)。经过4个多小时的作业,3号储罐存储50多方LNG顺利倒入2号和4号储罐中,未造成大量天然气泄漏及其它损失。倒罐作业结束后为降低气量损失,将3号储罐中残存的BOG供入城市管网。全部作业后运行人员将3号储罐与外部联通阀门

47、截断并安排对3号储罐加强巡视和泄漏检测。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1)LNG气化站概况贵溪公司LNG气化站的有关情况如下:LNG储配站的设计单位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储罐制造单位为“张家港韩中深冷科技有限公司”,储罐生产时间为2009年3月,吊装时间为2010年9月,预冷时间为2011年6月,投用时间为2011年11月份。LNG场站共4个150m的LNG储罐,在管输气通气后停止使用,并在罐内保留50m的LNG作为保冷、调峰用),建设高中压调压站一座(2014年5月通气,与LNG场站相邻),站内值班人员为8人、采用24小时轮班制。九、

48、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2)泄漏原因初判 此次3号储罐内胆泄漏初步判断可能是内胆某焊缝出现砂眼或裂缝(内胆无法观测、通过外胆冒汗及顶部防爆保护盖开启判断)。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3)采取的措施: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泄漏储罐进行倒液作业;断开泄漏储罐与其它管道的连接;与厂家(韩中深冷)进行积极的沟通;报保险公司;电话上报江西大区及集团;安排专人对3号储罐继续观察及检测。(4)公司积极行动联络厂家、调查泄漏原因(厂家技术人员9月1日到达);在鹰潭质监局办理储罐报停手续对此事件拟定处理意见;出具正式报告上报集团。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5

49、)集团快速响应与支持9月9日集团委派江西大区营运助理聂小毛等成立专家组,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提供协助和技术指导;集团高层同韩中深冷商家沟通处置事宜;集团下发8.29LNG储罐泄露事件通报。LNG储罐泄露事件通报-9月10日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6)储罐吊装、调运作业储罐厂家编制返修、氮气置换、吊装方案,报公司、集团审批;修建吊装临时便道;严格执行带气动火作业审批,编制吊装作业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保障运输安全,编制运输报告。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7)返厂维修12月18日集团委派苏州公司朱振翔,贵溪公司安排相关负责人到达韩中深冷共同见证开罐;厂家对储罐

50、开罐、保压实验,出具储罐内漏检查情况说明;在韩中深冷厂家召开协调会议布置储罐维修处置及返回场站事宜。(8)返修、排查及重新安装储罐编号08-15006-143,封头开裂,内顶封头生产厂家宜兴北海;韩中深冷编制返修计划;我司要求韩中深冷对同批号材质在华润成员企业排查,排除存在同批次的材料;2015年4月中旬储罐返回贵溪场站重新安装。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 造成一定气量损失,3号低温储罐8个月未能正常运行 3号低温储罐内胆上封头与筒体环缝10mm左右封头直边段有5处漏点,属于缺陷性裂纹。经专家现场资料和技术分析,确定该储罐内筒体封头所选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内胆上封头焊接口泄漏

51、是”8.29”泄漏事件的主要原因。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贵溪公司“8.297”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 此次泄漏事件主要原因是3号低温储罐内筒体封头所选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内胆上封头焊接口泄漏。此次事件发现及时,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鉴于事件发生期间岗位人应急处置得当,及时预防事件进一步扩大,将贵溪公司及时发现储罐泄漏的员工评为“干预之星”。贵溪公司对场站作业人员也给予了表彰。此次事件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燃气场站存在高压、低温、易燃、易爆等特性,属于重点监控的场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对场站高风险隐患和常见隐患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责任到人、限期整改;2、在场站运行管理方面,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定时做好现场巡查、安装现代化的自动监控系统、配备抢险应急和检测设备、加强应急管理工作;3、制定“LNG储配站、加气站漏液事件的专项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九、贵溪公司“829”低温储罐内胆泄漏事件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