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HP授权维修中心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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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HP授权维修中心经理:你们好!众所周知,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个人电脑“三包”规定)近期已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信息产业部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共同签发,并将从2002年9月1日起实行。此法规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由于是国家出台的法规,具有强制实施力,希望各维修中心悉心领会此法规,作到日常运做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此,我们将此法规与维修中心相关的主要内容提要如下:1、第六条

2、:(一)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此条款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再次强调了工程师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重要性。同时,维修中心也必须持有HP颁发的授权维修资质证书(如授权牌)。因此,请各维修中心经理再次对本维修中心的工程师资格认证进行清查,确保上岗的工程师都经过相应的培训,获得了上岗证,并在工作时间随身佩带。其次,维修中心应当有HP颁发的授权牌,对于新开业的维修中心,可能还没有得到授权牌,因为HP老的政策是每财政年度初统一颁发一次。所以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的两个月,就需要维修中心对有询问此事的顾客进行解释,如果顾客执意要看到相关的授权证明,请各维

3、修中心代表顾客(不要让顾客直接找HP)与HP的朱闻雅 小姐联系出证明的事宜,HP将出具盖有HP印章的证明文件。2、第六条:(三)维护消费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新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此款要求维修时使用的备件为新备件,但是HP在维修备件的供应中的确存在返修件(69备件)。针对这款,除了HP将要适当地调整备件供应政策以外,还需要维修中心大力配合,在提供三包期内的维修服务时,不要向用户透露返修件的存在,即对用户界面,一律称“新备件”。如果用户不接受此备件,请按备件DOA流程进行,与此同时,请通知惠普公司代理管理部(admin)联系协调。3、第六条:(七)(修理者应当)认

4、真、如实、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记录故障、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和维修记录;此款强调了维修记录的重要性,要求各维修中心重视HP下发的维修单上所有的记录内容。今后,顾客也会对维修单非常重视,因为维修单将是他们主张自身权利的一个重要的凭证。因此,维修中心必须做到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维修单的每一项记录,特别是对于故障现象、修理记录的描述应当越详细越好,避免随意简单填写,以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还要特别关注顾客取机/验机的流程,做到在不影响满意度的同时与顾客间责任分明。4、第七条:(生产者应当)提供修理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

5、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此条款需要维修中心配合HP做好用户界面的宣传工作:对于HP,需要在维修中心名称、地址和电话有变动的情况下及时告知用户(包括在各种宣传手册,网页上列出的维修中心名录);对于维修中心经理或协调员,应当做到在以上信息有变动的情况下及时通知HP的相关人员。5、第八条: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见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由于HP PC机的保修期大都为3年,所

6、以因维修而造成的三包期延长对PC机影响不大。对于其它产品,则有可能出现三包期由于延长而超出了HP的保修期,在超出保修期的三包期内,维修中心在系统中开单时系统将报错。在这种情况下,维修中心需要根据机器的维修记录确认三包期限是否有延期,以及延期的时间长短(因维修占用的时间)。确认后,维修中心需要与HP协调员联系,由HP协调员再次确认后,在系统中消除出错信息。6、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请维修中心特别注意此条规定,这意味着

7、发生重复维修的机器都将有可能导致用户提出换货的要求,从而给HP带来损失。因此,要求维修中心:1)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尽量减少重复维修;2)认真对待维修记录(无论是维修单上还是三包凭证上的维修记录),只有在机器出现后附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故障)而发生维修时,才能记录在维修记录上。若是其它原因引起的维修(如为了用户满意度而特批的维修,或纯粹由于软件问题而造成的维修),不应当记录在维修记录上;若用户要求记录,则一定在维修记录中增加“非性能故障”或“软件故障非硬件故障”的说明文字,同时取得用户的签字确认。7、第九条: 性能故障的判断,应当按商品销售时的配置,并在产品使用规定

8、的状态下进行。有关此条款,维修中心应引起高度重视,对于任何设备的维修流程应遵循下列方法:台式机&笔记本:根据以往的数据统计,70%的死机及不能正常启动是由于软件、病毒或者是兼容性问题造成的,所以应先用Diagtools对所怀疑的部件进行检测,或者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将机器恢复成出厂设置进行检测,如果没有出现微机性能故障表中所列的故障现象,则认为机器的硬件性能良好。激光打印机: 在进行任何的硬件维修前,应先确认用户的环境,电源情况是否满足惠普打印机可接受的范围内。然后,确认用户使用的打印介质是否在惠普的纸张应用特性范围内。如果为打印图像质量问题,还要判断是否为应用软件造成的问题,打印一张单机的图像自

9、检样张,以排除软件问题。另外,对于硒鼓产生的任何图像问题,请更换相应的耗材,再做进一步判断。喷墨打印机:在进行任何的硬件维修前,应先确认用户的环境,电源情况是否满足惠普打印机可接受的范围内。然后,确认用户使用的打印介质是否在惠普的纸张应用特性范围内。如果为打印图像质量问题,还要判断是否为应用软件造成的问题,打印一张单机的图像自检样张,以排除软件问题。另外,对于墨头产生的缺字缺线等图像问题,请更换相应的耗材,再做进一步判断。8、第二十三条: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凭发货票和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第二十五条 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

10、、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此条款强调由于维修中心自身的原因(如工程师的过失、技术水平,或管理失误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维修期限延长,并超过1个月的,用户有权利要求换货。对于用户由于以上原因换货,并对销售商或HP造成的损失,销售商或HP将向维修中心追偿。这就对维修中心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维修中心重新审查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制。对于由于工程师技术原因引起的维修期限延长,应当及时向HP寻求技术

11、咨询或向升级中心升级,升级中心在不能解决问题时,应当及时向HP寻求技术咨询或再升级,不得让问题久拖不决。此法规的生效日期将从2002年9月1日起,时间较紧迫,请各维修中心经理尽快组织相应 的法规宣讲或培训,让所有的员工建立起相关的法律意识,避免给自身或HP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实施此法规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各区域支持经理联系解决。后附:1、 关于“三包”的Q&A2、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全文)3、实施三包的微型计机商品目录4、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关于“三包”的Q&A 1、三包规定生效的时间标准是什么?答:三包规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开始生效,是指自2002年9月1日以后销

12、售的产品(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将适用三包的规定。2、消费者的定义是是什么?答:消费者的定义除了消法定义的范围内,还应包括企业级用户。即基本覆盖了所有用户群。 (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3、实施“三包”的产品范围是什么?答:产品范围包括微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等,具体信息请参看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附件中的商品目录,但服务器及小型机,绘图仪不属于此范围。4、“三包”的规定对于HP原有的产品到货即损政策有何影响?答:1)惠普商用产品到货即损政策中

13、规定:“保修期内提供现场服务的产品,只有在故障不可修复的情况才可特殊申请换货处理。”但是对于符合“三包”条款规定的情况,可依据“三包”相关规定进行退、换机处理。 2)对于申请“三包”规定的退换机服务的消费者,需依据“三包”中故障列表诊断硬件故障 3)对于申请“三包”规定的退换机服务的消费者,需要其出示个人购机发票及三包卡。5、在实施三包的微型计机商品目录中,对于主板,CPU,内存等部件,如何区分是选购件,还是主要部件?答:通过查明保修卡上的机器标配信息来识别是原机的配置还是选购件。除此之外,无其他特殊方式识别。6、我维修中心如果暂时没有授权牌,而用户要求出示时该怎么办?答:对于新开业的维修中心

14、,的确可能还没有得到授权牌,因为HP老的政策是只在每个财政年度初统一颁发一次。所以在FY03年度开始前的两个月(2002.9月和2002.10月),就需要维修中心对有询问此事的顾客进行解释,如果顾客执意要看到相关的授权证明,请各维修中心代表顾客(不要让顾客直接找HP)与HP的朱闻雅联系出证明的事宜,HP将向代理出具盖有HP公章的证明文件。7、“三包”要求使用新的备件进行维修,对于HP返修的备件,我们该如何向用户解释?答:HP在维修备件的供应中的确存在返修件(69备件),针对返修件,除了HP将要适当地调整备件供应政策以外,还需要维修中心大力配合,在提供三包期内的维修服务时,不要向用户透露返修件的

15、存在,即对用户界面,一律称“新备件”。如果用户不接受此备件,请按备件DOA流程进行,与此同时,请通知惠普公司代理管理部(admin)联系协调。8、我如何避免由于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而引起的用户换货?答:对于由于维修中心工程师技术有限而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维修中心应当及时向HP的800工程师进行技术咨询,如果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维修中心应当及时向HP授权的升级维修中心提出技术升级,而不应当让问题久拖不决。如果维修中心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而又未采取有效的升级措施,最后导致用户要求换货,则维修中心将要承担由于用户换货而给HP带来的损失。9、“三包”中的维修记录有何特殊的意义?答:“三包”第十三条规

16、定:“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这意味着维修记录将是用户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凭证。请维修中心特别注意认真对待维修记录(无论是维修单上还是三包凭证上的维修记录),只有在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故障)而发生的维修时,才能记录在维修记录上。若是其它原因引起的维修(如为了用户满意度而特批的维修,或纯粹由于软件问题而造成的维修),不应当记录在维修记录上;若用户要求记录,则一定在维修记录中增加“非性能故障”

17、或“软件故障非硬件故障”的说明文字,同时取得用户的签字确认。10、如果用户在报修时不能提供三包凭证该如何处理?答:需用户提供有效购机发票, 或保修卡来确认三包期限. 11、“三包”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日期开始计算,原先的grace period 的规定是否还有效?答:三包的有效期自开具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保修期还是按照原来惠普保修起始日期计算方法. 如三包的起始日期晚于惠普保修起始日期, 将执行谁销售谁负责原则.12、“三包”生效后,原先的parts only维修是否还继续存在?答:三包生效后,原先(2002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机器若属于parts only服务, 则继续享受该级别服务.

18、13、我应当如何判断性能故障?答:有关此条款,维修中心应引起高度重视,对于任何设备的维修流程应严格遵循下列方法:台式机&笔记本:根据以往的数据统计,70%的死机及不能正常启动是由于软件、病毒或者是兼容性问题造成的,所以应先用Diagtools对所怀疑的部件进行检测,或者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将机器恢复成出厂设置进行检测,如果没有出现微机性能故障表中所列的故障现象,则认为机器的硬件性能良好。激光打印机: 在进行任何的硬件维修前,应先确认用户的环境,电源情况是否满足惠普打印机可接受的范围内。然后,确认用户使用的打印介质是否在惠普的纸张应用特性范围内。如果为打印图像质量问题,还要判断是否为应用软件造成的问

19、题,打印一张单机的图像自检样张,以排除软件问题。另外,对于硒鼓产生的任何图像问题,请更换相应的耗材,再做进一步判断。喷墨打印机:在进行任何的硬件维修前,应先确认用户的环境,电源情况是否满足惠普打印机可接受的范围内。然后,确认用户使用的打印介质是否在惠普的纸张应用特性范围内。如果为打印图像质量问题,还要判断是否为应用软件造成的问题,打印一张单机的图像自检样张,以排除软件问题。另外,对于墨头产生的缺字缺线等图像问题,请更换相应的耗材,再做进一步判断。14、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维修完成后30日内出现重复维修会产生什么后果?答:根据三包的有关规定,维修完成后30日内出现重复维修意味着上次维修未完成

20、,两次维修的间隔时间将被算做因修理而延误的时间,需要给用户补足(延长)保修期。=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全文) 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个人电脑“三包”规定)今天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信息产业部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共同签发,并将从9月1日起实行。以下是规定全文: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列入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

21、商品目录(见附件1)的微型计算机主机、外部设备、选购件及软件(以下简称微型计算机商品)。第三条 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第四条 本规定是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销售商品的质量;(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应当说明微型计算机

22、商品的配置,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当面向消费者交验商品;2、核对商品商标、型号和编号;3、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三包凭证应当按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见附件2)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商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不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所述的性能及功能的,或者不合格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六)随销售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一起赠送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负责三包;(七)

23、预装软件、随机销售和随机赠送的软件应当明示软件名称、版本、使用有效期、生产者名称;不得销售盗版软件;不得赠送盗版软件;(八)销售软件时,应当验证软件介质的完好性;(九)应当积极主动地与生产者、修理者加强联系,建立用户档案,做好三包服务工作;(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软件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三)维护消费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新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

24、证修理费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五)接受生产者、销售者的监督和检查;(六)保持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误维修时间;(七)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记录故障、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和维修记录;(八)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九)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第七条 生产者(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供货者和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随机配有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使用说明应按照国家标准GB

25、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和GB5296.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的规定编写;产品使用应当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硬件、软件的配置和兼容性,明示基本功能的操作程序;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二)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具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单位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三)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合格的、足够的修理配件,满足维修的需求;(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全部支付给

26、修理者;(五)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六)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及时提供咨询服务。第八条 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见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

27、第十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见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二条 售出后的第8日至第15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

28、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第十三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第十四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

29、清货款。第十五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第十六条 微型计算机主机商品符合退货条件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将与主机同时销售的显示器、键盘、鼠标器等商品一并退货。第十七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0、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八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软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同样软件。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九条 性能故障的判断,应当按商品销售时的配置,并在产品使用规定的状态下进行。第二十条 整机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第二十一条 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第二十二条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

31、的维修情况一栏中。第二十三条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凭发货票和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销售者无原规格型号商品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第二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凭发货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销售者无原规格型号产品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第二十五条 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

32、追偿,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七条 生产者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各个流通环节不得截留,最终应当全部支付给修理者。第二十八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三)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四)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五)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六)三包

33、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七)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八)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九)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第二十九条 消费者因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其它消费者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第三十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并予以公告。第三十一条 销售者、

34、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者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二条 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置并被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第三十三条 有关维修资质管理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另行制定。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按职能分工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实行。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名称三包有效期(年)

35、主要部件名称折旧率(日)备注整机主要部件主机台式微型机主机12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0.25笔记本微型机12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0.25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10.25含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电子词典等外设显示器10.25含液晶显示器扫描仪10.25针式打印机10.25喷墨打印机10.25激光打印机10.25UPS电源10.25含电池调制解调器10.25光盘刻录机10.25数码相机10.5专用充池、存储卡0.25无微型计算机接口功能的除外投影机21灯泡0.25鼠标器10.25键盘10.25软盘驱动器10.25硬盘驱动器10.25手写板10.25电源

36、10.25光盘驱动器10.25选购卡内存条1主板1CPU1声卡1显示卡1盘控卡1网卡1其他功能扩展卡1软件软件三个月预装软件1随机三个月含赠送软件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序号商品名称性能故障1台式微型机主机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2笔记本微型机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3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显示屏白斑、花斑。4显示器1. 正常加电,电源指示灯亮后无显示图像。2. 显示器图像不能同步,画面扭曲、摆动、撕裂。3. 显示器图像亮度不可调。4. 显示器图像缺色

37、。5. 显示屏白斑、花斑。5扫描仪1. 开机电源不通,工作时灯管不亮或闪烁。2. 扫描白纸出现明显条纹或者全黑;3. 经维护,机械系统不归位。6针式打印机1. 走纸异常。2. 印字漏点,连点。3. 打不上字。4. 不能正常回车、归位。7喷墨打印机1. 打印机不上纸。2. 喷头不能定位、归位。3. 由非消耗品引起的断线、漏字、缺色。8激光打印机1. 墨粉不能固化在纸上。2. 打印机不上纸、卡纸。3. 由非消耗品引起的断线、漏字、缺色。9UPS电源持续供电时间、响应时间达不到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技术指标要求。10调制解调器不能正常联机通讯。11光盘刻录机不能刻录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光盘。12投影机1.

38、 无法加电。2. 照明系统失效。3. 功能键失效。4. 接口故障。5. 显示画面有固定暗点、亮点、色点。6. 在规定使用的条件下,显示亮度、对比度达不到使用说明书明示指标的要求。7. 在使用说明书明示的环境条件下,投影中断。8. 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距离内,投影图象模糊。13数码相机1. 显示屏无显示。2. 功能键失效。3. 专用电池容量低于标称容量的80%。4. 接口故障。5. 照片缺色、偏色、色斑、色阶。6. 存储容量达不到标称值。7. 重现的死机。8. 拍不上照片。9. 机械故障。14鼠标器不能正常使用。15键盘不能正常使用。16内存条不能正常工作。17硬盘驱动器不能正常格式化。18光盘驱动器不能读符合产品使用说明要求的光盘。19软盘驱动器不能正常存取数据。20手写板不能正常工作。21电源电源输出电压、电流达不到产品使用说明规下的指标要求。22主板在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状态下,不能启动。23CPU不能正常工作。24其他功能扩展卡不能正常工作。25声卡安装后无声。26显示卡1. 安装后不能正常显示图像。2. 图像色彩分辨率达不到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技术指标要求。27盘控卡不能正常工作。28网卡网络联接不能正常通讯。29软件产品1. 硬件系统标准配置情况不能工作。2. 不支持产品使用说明明示支持的产品及系统。3. 不支持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软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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