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通论(第二版)-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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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任务,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为解决民事争议,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民事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

2、本原则,调解原则 处分原则 支持起诉原则,第二节 管 辖,一、管辖的概念及确定管辖的原则,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的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确定管辖的原则有:(1)便于人民法院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判;(3)顾及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负担的均衡;(4)有利于公正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管辖一般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各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依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大小来确定的。 (1)重大的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

3、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以及除了专利行政案件以外的其他专利纠纷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三、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标准也即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它是同级法院之间的分工。 一般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共同管辖 协议管辖,四、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受理的案件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

4、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五、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者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第三节 诉讼参加人,一、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并

5、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 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如果亲自进行诉讼活动,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按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诉讼,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法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其他组织则应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请求调解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提起上诉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查阅和复制本案有

6、关材料的权利等。,二、共同诉讼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称为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三、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诉讼又称群体诉讼,是指具有共同或者同种类法律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能进行共同诉讼时,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的一种制度。1、选定代表人 2、集团诉讼,四、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五、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代理当事

7、人一方,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实施民事诉讼行为的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为实施诉讼行为的人。,第四节 民事诉讼证据,一、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第五节 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一、期间,期间是由法律规定或由法院依职权指定的

8、,人民法院、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一定诉讼行为的期限。 法定期间 指定期间,二、送达,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行为,称为送达。 送达的方法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文书送达受送达人后,除了产生诉讼法上的后果外,还可能产生实体法上的后果。,三、诉讼费用,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规定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称为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包括两类,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的负担,应由法院在判决或者裁定中确定,原则上,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或为不当诉讼行为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

9、的,按比例分担。一审中的原告撤诉的,由原告负担;调解解决的案件,由当事人协商分担。,第六节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一、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在案件受理前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对争议的标的物或者当事人的其他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裁判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二、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经营上的急迫需要,或者为防止和减

10、少社会经济损失,先行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法定措施。 一般适用于下列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裁定先予执行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就有关先予执行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明确的;(2)有先予执行的申请,经法院审查确有先予执行的必要;(3)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第七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受理和反诉,起诉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

11、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所谓反诉,是指原告起诉后,被告于同一诉讼程序针对原告提起保护或者实现自己民事权益的请求和诉讼。,三、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阶段开庭预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四、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经过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和确认的事实,依法作出的在实体法上解决当事人权利义务争议的决定。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判决过程中,对程序上发生的问题或某

12、些必须在判决前先行及时解决的问题所作的判定。 民事决定,是指人民法院为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诉讼程序中发生的特殊事项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结论性判定。 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第八节 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一、第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为第二审程序。由于第二审程序是由于上诉引起的并且经过二审后即宣告终结,故又称为上诉审程序或终审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上诉的主体限于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群体诉讼

13、中的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判决其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上诉的客体限于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也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除此之外,当事人对其他判决、裁定不许上诉。(3)上诉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起。对判决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4)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14、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审理期限,就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不得申请延长。,二、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当事人或者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组织和人员,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15、定、调解书确有错误,申请或者提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由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和当事人申请再审三种方式提起。 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法院审结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所作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仍可以上诉。原来是第二审审结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当事人不得上诉。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再审案件,不论原来是第一审还是第二审,一律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第九节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一、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

16、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须为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且申请书已经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3)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二、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可能存在而又身份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并在逾期无人申报时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两类:(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

17、他事项。,第十节 执行程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确定的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称为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执行的开始和执行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人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5强制交付财物或者票证6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三、执行中止和终结,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18、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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