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与安全-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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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法规与安全,李遂亮,河南农大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系 E-mail:,第三章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 第二节 安全教育 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 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 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 第六节 香港及国外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七节 国际驾驶证简介,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一、驾驶人的交通特性 二、视觉特性 三、反应特性 四、性格倾向 五、疲劳驾驶 六、饮酒与驾驶 七、生物节律,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一、驾驶人的交通特性 驾驶人的可靠性取决于三种因素:驾驶人的技术熟练程度,驾驶人的性格与感受交通情报的特性,以及驾驶人在交通环境中的

2、应变能力。 二、视觉特性 (一)视力 眼睛辨别物体大小的能力。 静视力:人体静止时的视力 4.9 动视力:汽车运动过程中驾驶人的视力,动视力随速度的增大而迅速降低。 同时,动视力还与驾驶人的年龄有关,年龄越大,动视力越差。人眼的视力与光线的强弱有直接关系。,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二、视觉特性 (二)视力适应 人眼对外界光线的明暗变化有一定的适应能力。这种适应能力主要是靠瞳孔大小变化及视网膜上感光细胞对光线的敏感程度的变化实现的。 光线突然由明亮变暗时的适应过程称为“暗适应”,反之称为“亮适应”。 (三)眩目 当有强烈光线直接射入人眼时,所引起暂时的视觉障碍,这就是“眩目”。 在夜间会车

3、时,对面来车的前照灯光线或强烈的路灯光线直射驾驶人的眼睛时,便会使驾驶人感到眩目,以致看不清前方情况,极容易引起事故。,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二、视觉特性 (四)视野 两眼注视某一目标,注视点两侧可以看到的范围称为视野。 静视野:人们在静止状态下,头部不动,眼球不动。 动视野:头部不动但眼球可以转动。 静、动视野的大小,可以用角度来表示,通常人的两眼视野约为200。静、动视野差别不大,人眼的视野可以用视野计进行检查。 如果驾驶人眼睛的视野过于窄小,就不能充分看到两侧的物体,不利于安全行车,有些国家在驾驶人体检中规定单眼视野必须在150以上。 随着车速提高、眼睛的有效视野会越来越窄。,第

4、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二、视觉特性 (五)色感 驾驶人对不同颜色的辨认和感觉是不一样的。红色剌激性强,黄色光亮度高,绿色光比较柔和。交通标志的色彩配置就是根据不同颜色对驾驶人产生不同生理、心理反应而确定的。 (六)立体视觉 立体视觉是人对三维空间各种物体远近、前后、高低、深浅和凸凹的一种感知能力。驾驶人在交通环境中,必须准确地判断车辆与车辆之间、车辆与交通设施之间的远近距离和确切方向、位置,判断车辆的速度,正确认识交通环境中的一切事物。,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三、反应特性 一般用反应时间来评价驾驶人的反应特性,所谓反应时间就是从刺激到反应的时距。可用电子毫秒计测量反应时间。 单纯

5、反应时间:对单一刺激信号作出单一反应动作所用时间。 选择反应时间:对不同刺激信号作出不同的反应动作所用的时间。 影响反应时间的因素: 1.受刺激的感觉器官及刺激的部位:如信号在视线中的位置。 对听觉信号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120.182s。 对视觉信号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150.225s。 2.刺激的强度 3.刺激信号的空间特性 4.人的机体状态,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四、性格倾向 性格是人的个性心理,是一个人最鲜明、最重要的区别于他人的个性心理特征;是人对现实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的标志。 1.外向型驾驶人的特点 自信心强,感觉灵敏,临危反应及应变能力强,动作敏捷协调,但

6、内在体验薄弱,易受情绪左右,好冲动,自控能力差,喜欢刺激和冒风险,胆大而心不细。其驾驶行为特征以快车型为代表。 2.内向性驾驶人的特点 勤思考,内在体验深刻而不易外露,善于自控情绪,自信心不强,办事条理性及计划性强,力求稳妥,反应缓慢,应变能力差,尤其是临危缺乏自信和果断,紧急避险失误率高。其驾驶行为特征以慢车型为代表。,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五、疲劳驾驶 所谓疲劳,就是由于体力或脑力劳动的结果,主观上感到疲乏和客观上机体工作能力暂时下降的现象。 当工作持续一定时间后,必然会出现疲劳,经过休息疲劳又会消失,工作能力又可恢复。 汽车驾驶工作并不是繁重的体力劳动。驾驶人的疲劳主要是神经和感

7、觉器官的疲劳,以及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引起的肩部、腿部的疲劳感。 影响驾驶人的疲劳因素有: 驾驶人生活情况(睡眠、生活环境) 行车情况 驾驶人本人情况(身体、体质),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六、饮酒与驾驶 1.饮酒对人体机能的影响: 酒类的主要成分是酒精,而酒精是一种中枢神经麻醉剂,所以,一旦酒进入人体后,将影响中枢神经正常的生理机能,使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发生许多变化。 感觉机能下降; 思考、判断能力下降; 记忆力降低; 注意力减弱; 情绪不稳定。 2.驾驶人饮酒检查(GB19522-2004) 饮酒驾车:20mg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 醉酒驾车: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

8、g 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车的认定起点是很苛刻的,瑞典是2毫克,德国是3毫克,日本是5毫克。,第一节 汽车驾驶人的交通特性,七、生物节律 人类生活的自然环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有规律的交替,即是自然规律。 人类行为受其固有的、可测定的生物节奏变化的影响;人的体力、情绪和智力循环周期分别为23天、28天和33天。 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驾驶人的生物节律有着内在的联系。运用生物节律理论推算驾驶人的节律状态,指导驾驶人安全行车,会起到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积极作用。 生物节律学是一门新兴科学,目前虽然有些问题尚未完全明了,但至少可以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驾驶人的行为状态是有一定规律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律,对保证安全

9、有益。,第二节 安全教育,一、安全知识教育 二、驾驶技术素质教育 三、职业道德教育 四、针对性教育 五、强制性动态奖惩结合教育 六、不断提高公民的交通法制意识,第二节 安全教育,一、安全知识教育 1.交通法律、法规教育 2.组织驾驶人学习机动车常识 3.掌握高速公路、恶劣气候、复杂道路、危险情况时的安全驾驶知识,危险物品运输及其紧急情况的处理知识,文明驾驶和职业道德等安全驾驶相关知识。 4.交通事故的基础知识和自救措施 二、驾驶技术素质教育 1.驾驶技术知识 2.货物运输知识 3.旅客运输知识,第二节 安全教育,三、职业道德教育 培养驾驶人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教育的内容包括对职业的认识、

10、职业感情、职业理想等,教育驾驶人自觉遵守安全法,坚持文明行车、礼貌相让、关心客货安全和爱护车辆等方面。 四、针对性教育 是指对驾驶人的普遍教育之外,针对部分驾驶人的教育。 五、强制性动态奖惩结合教育 六、不断提高公民的交通法制意识,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一、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概念、意义 二、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原则 三、车辆管理的发展方向 四、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制度 五、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制度的特点 六、车辆、驾驶人的管理机构,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一、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概念、意义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车辆进行登记、检验、核发

11、牌证和行驶证,以及对车辆制造、维修、检测等相关行业进行安全认证、监督等;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审验、异动登记;对车辆、驾驶人档案等实施统一管理的一项专门工作。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公安基础工作之一。 1.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保障道路畅通,提高经济效益 3.减少公害,降低消耗,保证可持续性发展 4.打击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二、车辆与驾驶人管理的原则 1.统一立法,属地管理 2.为人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3.保护合法,打击非法 三、车辆管理的发展方向 1.车辆、驾驶人证照及档案管理信息化 2.车检现代化 3

12、.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4.全面推行保险制度,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四、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制度 1.内部管理制度 业务流程制度 业务岗位台账制度 档案管理及查阅制度 警务公开制度 岗位监督制度 违规报告制度 预防性检查制度 2.外部管理制度 车辆登记制度 车辆牌证制度 车辆检验制度 驾驶证制度,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五、车辆与驾驶人管理制度的特点 1.管理工作,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来进行的,其中有许多规定是全国保持一致的。 2.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是搞好车辆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3.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较强的工作,车辆管理的很多方面都直接涉及群众的利益

13、。,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概述,六、车辆、驾驶人的管理机构,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类别、代号 二、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的内容 三、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 四、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驾车的年龄限制 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六、发证、换证、补证,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类别、代号 大型客车(代号为A1)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大型载客汽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A3、B1、B2、C1、C2、C3、C4、M 牵引车(代号为A2)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B1、B2、C1、C2、C3、C4、M 城市公交

14、车(代号为A3)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C1、C2、C3、C4,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类别、代号 中型客车(代号为B1)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城市公共汽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C1、C2、C3、C4、M 大型货车(代号为B2)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C1、C2、C3、C4、M 小型汽车(代号为C1)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C2、C3、C4,第

15、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类别、代号 小型自动挡汽车(代号为C2)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代号为C3)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C4 三轮汽车(代号为C4)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代号为C5) 准予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只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类别、代号 普通三轮摩托车(代号为D)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发动机排量大

16、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E、F。 普通二轮摩托车(代号为E)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为F。 轻便摩托车(代号为F)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类别、代号 轮式自行机械车(代号为M)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轮式自行机械车。 无轨电车(代号为N)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代号为P) 准予驾驶的车辆为有轨电车。,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

17、管理,二、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的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 包括机动车驾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等内容。 其中住址是指:居民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记载的住址;,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二、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的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 其中住址是指: 境外人员的住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或者住宿登记证明记载的地址;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18、人员的住址,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二、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的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 身份证明是指: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二、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的内容 (2)车辆管理所签

19、注内容 包括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等内容。 三、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三种。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四、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驾车的年龄限制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2.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

20、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1)年龄条件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1)年龄条件 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 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中型客车

21、准驾车型的,应当在 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2)身体条件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分别为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分别为对数视

22、力表4.9以上;,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2)身体条件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2)身体条件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3、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2)身体条件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3)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三年内有吸食

24、、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3)其他条件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 (3)其他条件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

25、形的。,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1) 在户籍地初次申领可以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2)在暂住地初次申领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四节

26、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规定 已持有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违章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的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

27、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规定 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规定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

28、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的证明、凭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分以下几种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凭证: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

29、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所持机动车驾驶证。,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的证明、凭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申

30、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的证明、凭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六、发证、换证、补证 1.发证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

31、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六、发证、换证、补证 2.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四节

32、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六、发证、换证、补证 2.换证 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六、发证、换证、补证 2.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

33、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四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与管理,六、发证、换证、补证 3.补证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

34、考试科目及内容 二、考试要求 三、考试监督管理 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1.科目一考试内容 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

35、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2.科目二考试内容 (1)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2)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2.科目二考试内容 (3)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

36、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4)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3.科目三考试内容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7、确定。,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3.科目三考试内容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3.科目三考试内容

38、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考试内容 3.科目三考试内容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

39、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二)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 1.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2.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3.科

40、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二、考试要求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二、考试要求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

41、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二、考试要求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第五节 机

42、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二、考试要求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二、考试要求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

43、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二、考试要求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

44、理,三、考试监督管理 车辆管理所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对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考试员数量等实际情况,核定每个考试场、每个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 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向社会公布。,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三、考试监督管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车辆管理所考试员考试质量情况、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

45、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按照考试合格率对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并通报培训主管部门。,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三、考试监督管理 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倒查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 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责任倒查。,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1.记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

46、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1.记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

47、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1.记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

48、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2.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2.审验 持有上述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

49、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2.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条件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2.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

50、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2.审验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

51、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2.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3.监督管理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

52、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3.监督管理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

53、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3.监督管理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3.监督管理 (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

54、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7)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8)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3.监督管理 (9)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10)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55、 有第四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3.监督管理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56、。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3.监督管理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4.校车驾驶人管理 校车驾驶

57、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4.校车驾驶人管理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58、 4.校车驾驶人管理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 (3)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4.校车驾驶人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

59、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4.校车驾驶人管理 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1)提出注销申请的; (2)年龄超过60周岁的; (3)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4.校车驾驶人管理 (

60、4)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5)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6)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5.法律责任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

61、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5.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3)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5.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62、,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5.法律责任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2)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 (3)与非法中介串通谋取经济利益的;,第五节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与管理,四、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5.法律责任 (4)违反规定侵入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系统,泄漏、篡改、买

63、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系统密码的; (5)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 (6)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财物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二、日本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三、澳大利亚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四、美国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第六节 香港及国外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由香港运输署牌照处负责。 1.申领驾驶执照的条件 私家车、轻型货车及电单车 十八岁或以上,体格适宜驾驶。 商用车辆 (即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的士、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及公共巴

64、士) 二十一岁或以上。 体格适宜驾驶。在申请前持有有效私家车的正式驾驶执照最少三年。在过去五年并无触犯道路交通条例 (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在酒类或药物影响下驾驶汽车,在体内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制的情况下驾驶、企图驾驶或掌管汽车)所订罪行而被裁定罪名成立。,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申领正式驾驶执照流程图,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香港驾驶学院学习进度表,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申领学习驾驶执照 在学习驾驶各类车辆之前,必须申领学习驾驶执照(的士及特别用途车辆除外)。 参加理论考试(笔试)和模拟驾驶考试,

65、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学习驾驶执照。 学习驾驶执照的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可在驾驶教师陪同下学习有关的车辆驾驶。,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申领学习驾驶执照,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预约驾驶考试 在取得学习驾驶执照后,必须申领驾驶考试表格及预约驾驶考试日期,才可参加驾驶考试。 拿到考试表格后,可参加该驾驶考试的各部分,但如在任何一部分考试不及格,该考试表格即告无效。如欲再参加考试,则须另行领取新的考试表格。,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预约驾驶考试 如不依照指定日期参加考试,驾驶考试表格即告失效;但在

66、下列情况下,运输署将会另行编排考试日期: (1) 已于指定考期七整天前以书面通知运输署署长无法依期参加考试; (2)运输署署长认为的确在本身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不能参加考试。,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参加驾驶考试 不同车辆类别的驾驶考试要求均有所不同,必须在驾驶考试的所有部分取得及格,才能申领正式驾驶执照。 考试科目: 中期试(窄路掉头、坡道起步、泊车) 道路驾驶考试(按照指定的路线考试30分钟左右),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通过驾驶考试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一、香港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2.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申领正式驾驶执照 除电单车及特别用途车辆外,可在驾驶考试及格后的三年内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电单车驾驶人士可在圆满完成十二个月的电单车暂准驾驶期后的三年内申领正式驾驶执照。 申领正式驾驶执照需要提供: - 香港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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