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理财规划师课件-保险规划(3级)-李春玉

上传人:xiao****017 文档编号:16288572 上传时间:2020-09-25 格式:PPT 页数:171 大小:1.34M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最新理财规划师课件-保险规划(3级)-李春玉_第1页
第1页 / 共171页
最新理财规划师课件-保险规划(3级)-李春玉_第2页
第2页 / 共171页
最新理财规划师课件-保险规划(3级)-李春玉_第3页
第3页 / 共171页
资源描述:

《最新理财规划师课件-保险规划(3级)-李春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理财规划师课件-保险规划(3级)-李春玉(171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保 险 规 划(1),天 津 市 理 财 业 协 会 培训师 李春玉,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1),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风险与风险管理,保险概述,保险基础知识,一风险,(一)风险的概念 (二)风险的特征 (三)风险的构成要素 (四)风险的种类 (五)风险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六)风险和保险的关系,一风险,(一)风险的概念 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一风险,(二)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2、普遍性 3、不确定性 4、可测性 5、发展性(可变性),一风险,(三)风险的构成要素 1、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 3、风险损失, 4、风险载体。,一

2、风险,(四)风险的种类 投机风险和纯粹风险 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 基本风险与特殊风险 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与信用风险,一风险,(四)风险的种类(1) 根据风险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可划分为: 投机风险指既可能产生收益也可能造成 损失的风险。 纯粹风险-指只会产生损失而不会导致收 益的风险。,一风险,(四)风险的种类(2) 根据风险的起因,风险可划分为: 自然风险-指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风险; 社会风险-指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风险。,一风险,(四)风险的种类(3) 根据风险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风险可划分为: 基本风险-指特定的社会个体所不能控 制或预防的风险; (地震、洪水、海啸、经济衰退等

3、) 特定风险-指与特定的社会个体有因果 关系的风险。 (火灾、暴炸、盗窃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风险,(四)风险的种类(4) 根据风险损失的后果来划分,风险可划分为: 人身风险-指生命和健康方面风险; 财产风险-指个人、家庭或企业的财产发生损失的风 险。 责任风险-指由于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 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负有经济赔偿责任 的风险; 信用风险-指人们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权利人和义务 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导致对方损失 的风险。,一风险,(五)风险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在风险客观存在的情况下,为保证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正常延续与进行,人们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应付损失发生对其财务所带来的巨大打击

4、。 风险所带来的物质损失会使人们消费水平降低。 损失还导致相应支出的增加。,一风险,(六)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前提。 保险对风险管理也有着实质的影响。 风险与保险存在着互制互促的关系。,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的定义 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风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活动。,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成本 1、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风险事故的代价) 2、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或机会成本 (风险因素的代价) 3、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各种合理的处理风险的费用),风险

5、管理的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的一般程序 1,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损失前、后) 2,风险识别(常用风险分析清单法) 3,风险衡量(损失概率、损失幅度、损失变异性) 4,风险处理(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5,风险管理效果评估,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方法(处理计划) 1、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避免、预防、抑制) 2、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 (自留、转移) 转移非保险(通过经济合同)和保险 保险是风险管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二保 险,(一)保险的概念 (二)保险要素 (三)保险的特征 (四)可保风险应具备的理想条件 (五)保险的分类 (六)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七)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 (八)保险的储蓄

6、的区别 (九)保险与保证的区别 (十)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二保 险,(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约定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我国保险法第二条对保险是这样定义的:“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 险,(一)保险的定义 从经济角度看: 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 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保险是一种分摊损失

7、的财务安排。 从法律角度看: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约定。 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风险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二保 险,(二)保险要素 保险的前提要素:危险存在。 保险的基本要素:众人协力。 保险的功能要素:损失赔偿。,二保 险,(三)保险的特征 经济性。 商业性 互助性。 契约性(法律性)。 科学性。,二保 险,(四)可保风险的条件 1、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 2、风险应当是意外的、偶然的 3、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 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损失可以用货币 来计量),二保 险

8、,(五)保险的分类(1) 按保险性质分类 1、商业保险 2、社会保险 3、政策保险,二保 险,(五)保险的分类(2) 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 3、责任保险 4、信用保险,二保 险,(五)保险的分类(3) 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1、原保险与再保险 2、重复保险 3、共同保险,二保 险,(五)保险的分类(4) 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 强制保险。,二保 险,(六)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保险的基本职能: 分散风险职能。 补偿损失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 融通资金职能。 防灾防损职能。 社会管理职能。 分配职能。 5 . 风险监督职能,二保 险,(六)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1.保险在微

9、观经济中的作用。 2.保险在宏观经注中的作用。,二保 险,(七)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 1.保险的目的和主体不同。 2.保险的对象不同。 3.保险的实施方式及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 4.保险金的构成不同。 5.权利和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6.待遇水平的给付办法不同 7.管理体制不同 8.立法范畴不同.,二保 险,(八)保险和储蓄的区别 1.实施方式不同。(自助与互助) 2.给付与反给付不同。 (个体平衡与全体平衡) 3.目的不同。(积累与预防) 4.作用不同.(单边储蓄与立体储蓄),二保 险,(九)保险和保证的区别 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被保证人不履行义务。当保证人代偿债务

10、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进行追偿。 保险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险人一般无代位求偿权,除非财产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二保 险,(十)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1.保险业务发展迅速 保险密度=保费总收入/全国总人口 保险深度=保费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2.保险经营主体有了较大的发展。 3.保险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4.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不断加大。,保险的基本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 (派生原则:分摊原则;代位原则) 4. 近因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

11、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告知 (1).告知的定义广义的告知是指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方必须就保险标的的危险状态等有关事项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以及合同订立后,将标的的危险变更、增加或者事故的发生通知保险人。而狭义的告知仅指投保方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将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陈述。,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告知 (2).重要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即是否足以影响保险人接受投保单,确定合理的保险费率进而达成保险合同,并

12、不取决于被保险人自己认为它是否重要.是以一个合理谨慎的保险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受到影响作为标准。,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告知 (3).告知的内容:(必须告知的内容) 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或应知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做如实回答。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保险人。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标的转让应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变更合同后继续承保。,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告知 (3).告知的内容:(无须告知的内容) 众人皆知的法律常识。

13、 保险人理应知道的常识。 保险标的风险减少的事实。 保单明示保险条款规定的内容。 保险人能够从投保人提供的情况中发现事实。 保险人表示不需要知道的事实。,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告知 (4).告知的方式 投保人的告知方式: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我国目前采用的是询问回答方式。 保险人的告知方式: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2、保证 (1).保证的含义 是指保险合同中以书面文字或者通过法律的形式使被保险人承诺某一事实状态存在或不存在,或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保险合同条款.,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2、保证 ()

14、.保证的构成 保险保证必须是书面的,因为保险保证必须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只有海上保险存在默示保证) 保险人可以要求投保人同意投保书中所申明的事实或承诺均被视为保证 投保书中申明事实的错误或所做承诺的不履行,均会产生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2、保证 ().保证的种类 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存在,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 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可以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两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 弃权的含义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通常指保险人放弃合同

15、的解除权与抗辩权。 弃权的条件有二个要件。首先,保险人必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其次,保险人必须知道被保险人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享有的抗辩权或解约权。,一.最大诚信原则,(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弃权与禁止反言 ().禁止反言 禁止反言的含义禁止反言也称为禁止抗辩或禁止反悔,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禁止反言的构成要件。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保险人一方,包括保险代理人,对一项重要事实的错误陈述;第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对该项陈述的合理依赖;第三,如果该项陈述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将会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危害或损害。,一

16、.最大诚信原则,(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投保方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违反告知的表现:漏报,误告,隐瞒,欺诈.法律后果是解除保险合同.有过失和故意二种情况. ().保险方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责任免除说明义务的,该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无效.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或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罚款,停止接受新业务.,一.最大诚信原则,(三)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2.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1)保证的事项均假定为重要的,保险人只要证明已被破坏即可; (2)无论故意或无意违反保证义务,对保险合同的影响是一致的; (3

17、)即使违反保证的事实更有利于保险人,保险人仍能以违反保证为由,使合同无效;从违反保证义务的后果看,被保险人一旦违反保证的事项,合同即告无效,而且保险人一般不需要退还保费.,二.保险利益原则,(一)可保利益及其构成要件 1.可保利益的定义与性质 (1)可保利益的定义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利益上的利害关系。 保险标的是可保利益产生的前题和物质载体,可保利益体现了保险标的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关系.,二.保险利益原则,(一)可保利益及其构成要件 1.可保利益的定义与性质 (2)可保利益的性质 可保利益是保险

18、合同的客体。 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 可保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二.保险利益原则,(一)可保利益及其构成要件 2.可保利益的构成要件 (1).可得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2).可保利益应为经济上的利益。 (3).可保利益应为客观的确定的利益。,二.保险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1.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 (1)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 (2)当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随之失效; (3)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得

19、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外的利益.,二.保险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2.可保利益原则的作用 (1).防止赌博行为的发生;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可保利益原则规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并限制了赔偿的最高金额。,二.保险利益原则,(三)可保利益的适用时限 1.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而且要求可保利益在保险有效期内始终存在,特别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海上保险除外) 2.人身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的可保利益必须在合同订立时存在,至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可保利益无关紧要。,三.近因原则,(一).近因及近因原

20、则的含义 1.近因的含义 一般认为近因就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2.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 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 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二).近因原则的运用 1.确定近因原则的基本方法。 (1)由因推果。 (2).执果索因。 2.近因原则的运用。 (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2).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多种原因相互延续; 多种原因交替。 多种原因并存。具体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21、 A.多种原因各自独立,无重合;(疾病,车祸) B.多种原因相互重合、共同作用。,四.损失补偿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着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但人寿和意外伤害险不适用),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 1、损失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2、损失补偿以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为限; 3、损失补偿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 险利益为限。,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1、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 2、依法取得的代位原则 (代位追偿和物上代位

22、、保险委付);,四.损失补偿原则,(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 1.现金赔付。 2.修理。 3.更换。 4.重置(多适用于不动产保险)。,四.损失补偿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1.定值保险。 2.重置成本保险。 3.施救费用的赔偿。 4.人身保险.,保 险 合 同,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一.保险合同的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本着真实、自愿和诚信的原则订立。它是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保险合同的概述,(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对

23、价) 2,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特定形式) 3,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权利义务) 4,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格式合同)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偶然性) 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一.保险合同的概述,(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1按保险标的的性质划分: (1)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2.按保险合同的经济性质划分: (1)补偿合同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医疗保险合同属于此类合同。 (2)给付性合同又称为定额给付合同,是事先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金额,当被

24、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一.保险合同的概述,(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3.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为标准来划分: (1)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为全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 (2)不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为部分保险,即保险合同中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 (3)超额保险合同,又称为溢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概述,(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4.按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否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来划分: (1).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合同。较为常见的定值合同有

25、海上保险合同和国内货物运输合同。 (2)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不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仅约定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中再确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合同都是不定值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及形式,(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指保险公司 (2)投保人-包括自然人、法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 (2)受益人,(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1,客体是保险利益 (保险标的受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经济利益) 2,保险标的是载体,二.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及形式,(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条款的分类: 1,按

26、条款性质不同- 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附加条款,保证条款,协会条款) 2,按着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 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二.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及形式,(三)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 3,保险金额; 4,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5,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6,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7,保险价值; 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二.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及形式,(三)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1)附加条款优于标准合同条款原则。 (2)文字解释原则。 (3)当事人真实意图解释原则。 (

27、4)专业解释原则。 (5)“疑义的利益”的解释原则。,二.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及形式,(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1.投保单。 2.暂保单。 3.保险单。 4.保险凭证。,二.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内容及形式,三.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无效及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 1.要约与承诺。 2.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 (1)填写投保单 (2)将投保单交付保险人。 (3)保险人承诺后合同成立。,三.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无效及履行,(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1. 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

28、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三.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无效及履行,(三)保险合同的无效 1. 认定保险合同无效的条件。 (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法定资格; (4)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 (5)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6)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无效及履行,(三

29、)保险合同的无效 2. 无效保险合同是否应退还保险费 (1)过错方承担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不退还保费,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无效及履行,(四)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及时缴纳保险费; (2)接受保险人检查,维护保险标的处于安全状态; (3)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4)发生保险事故及时通知; (5)发生保险事故尽力施救; (6)索赔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三.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无效及履行,(四)保险合同的履行 1.保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及时签发保险单;

30、(2)索赔时及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3)依法支付施救费用,调查费用、诉讼或者仲裁费用; (4)拒保及时通知投保人,对所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和受益人情况保密。,四.保险合同的变更,(一)主体变更 1.投保人的变更; 2.被保险人的变更; 3.受益人的变更。 (二)客体变更 指保险标的的种类,数量的变化从而导致保险标的价值的增减变化,引起保险利益的变化,进而需要变更客体以获得足够的保险保障.但需要通过保险人加批后才能生效.,四.保险合同的变更,(三)内容变更 1.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费的变更及其他内容的变更,主要是保费的变更。 (1)保费的增加; (2)保费的减少; 2.投保人因

31、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请求主要是因变更保险金额而变更保费. (1)保险金额的增加。 (2)保险金额的减少。,五.保险合同的中止和复效,(一)保险合同的中止 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处于暂时停止状态,即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原因主要有: 1.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超期未缴保全费; 2.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未告知.,五.保险合同的中止和复效,(二)保险合同的复效 1.在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2.双方没有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人享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力.,六.保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一)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有如下情形: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

32、.保险合同因双方解除而导致终止。 (1)法定解除。 (2)约定解除。 (3)任意解除。 3.保险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4.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5.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的灭失或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六.保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二)保险合同的解除 1.保险合同的解除对投保人比较宽松; 2.对于保险人来说,不可随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有如下情形: (1)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违法行为(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应承担的责任; (4)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 (5)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两年的。,七.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一)保险合同的

33、解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 2.意图解释原则。 3.有利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解释原则。 4.专业解释原则。 5.其他补充解释原则。,七.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二)保险合同的争议的解决方式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八.财产保险合同概述,1.财产保险合同 主要特征: 1.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是财产以及由财产所产生的有关利益。 2.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性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保险合同.,八.财产保险合同概述,2.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3)信用、保证保险合同。,八.财产保险合同概述,3.财产保险

34、合同的索赔和理赔 (1)索赔和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要求履行赔偿的行为。 (2)索赔时效。 (3)索赔和理赔的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赔偿,应坚持实际现金价值的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4)索赔和理赔的程序 索赔的程序主要包括:出险通知、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接受检验;提供索赔单证;领取保险金和开具权益转让书等步聚。 理赔通常需要经过确定理赔责任、确定损失原因、勘查损失、赔偿给付、损余处理、代位追偿等程序。,八.财产保险合同概述,4.保险代位。 (1)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履行了经济补偿后,

35、应即取得对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和对过错的第三者享有代位求偿权。 (2)物上人位是指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依约赔款后,即可取得该保险财产的所有权。 (3)权利代位。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一般保险代位,仅指权利代位。 (4)代位求偿的成立要件: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代位权的产生必须是在保险人给付赔偿金之后。,八.财产保险合同概述,5.委付 (1)委付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由此请求其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一种行为。 (2)委付应注

36、意的问题: 委付须经保险人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委付要求,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 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物的全部提出请求,而不能仅就一部分标的物请求委付另一部分标的物不委付。 委付时,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提出书面通知,如经保险人接受并同意给付赔偿时,尚需从被保险人方面取得授权书,保险人据以取得对该项标的代位求偿权,即履行完成委付手续。,九.重复保险合同,1.重复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 2.重复保险合同的特征: (1)形式上,表现为两个以上的保险合同,即同一时间里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内容相同或基本

37、相同的合同。 (2)实质上,这些重复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利益及保险事故是相同的,而且保险期间相同或发生重合。,九.重复保险合同,3.重复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 投保人应该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这是投保人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 4.重复保险合同的分摊 (1)比例责任制。 (2)责任限额制。 (3)顺序责任制。,十.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合同,1.企业财产合同是指保险人与企业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是我国最主要的一种保险合同。 2.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固定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照帐面原值投保。 B.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账面原

38、值加成数作为保险金额。 C.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 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 A.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 B.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已经推销或未列入账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十.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合同,3.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 (1)不可预料和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的损失。 (2)不可抗力引起的停水、停电、停气所致的损失。 (3)为施救保险财产发生的费用。 4.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1)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所致损失。 (2)核辐射的污染所致损失。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损失。 (4)保险单内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十.企

39、业,家庭财产保险合同,5.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起保后15日内按照保险费率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6.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赔偿处理。 (1)固定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不论何种投保方式,保险合同一般按保险金额赔偿。 B.部分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重建价值*损失金额 (2)流动资产的赔偿计算方法: A.全部损失时:按出险时账面余额赔偿金额。 B.部分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课间休息!,李老师电话:137 6689 4088,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2),人身保险产品介绍 财产保险产品介绍,人身保险及其相关实务,人寿保险(含年金保险

40、),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和常见条款,一.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的定义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 伤残, 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 由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概述,(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从两方面考虑)。 2.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不适用补偿原则)。 3.保险期限的长期性(受利率和通胀的影响)。 4.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定性(风险因素是死亡率)。 5.人身保险的储蓄性(现金价值的运用)。,

41、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1,不可抗辩条款 2,年龄误告条款 3,宽限期条款 4,保费自动垫交条款 5,复效条款 6,所有权条款 7,不丧失价值条款 8,保单贷款条款,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9,保单转让条款 10,受益人条款 11,红利任选条款 12,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13,自杀条款 14,战争除外条款 15,共同灾难条款,二.人 寿 保 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或死为保险事件;当发生保险事件时,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具体可分为传统人寿保险和新型人寿保险,人 寿 保 险,传统人寿保险的种类 1,死亡保险(定期和终身) 2,生存保险(单纯生存保险和年金

42、保险) 3,两全保险,人 寿 保 险,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就是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件而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仍然生存,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人 寿 保 险,死亡保险 终身寿险:又称终身死亡保险,即终身提供死亡保障的保险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人 寿 保 险,年金保险(生存保险的一种)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始有规则地,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多用于养

43、老,所以又称养老年金保险. 并且可选给付及附加条款.,人 寿 保 险,年金保险的种类 1.按照年金保险的购买方式分类,可分为趸缴年金和分期缴年金(又分均衡和浮动二种)。 2.按照年金保险给付频率的不同分类,可以分为按年给付年金、按季给付处金、按月给付年金等。 3.按照年金保险给付日期的不同分类,年金可以分为期初给付年金和期末给付年金。 4.按照年金保险给付的不同起始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人 寿 保 险,年金保险的种类 5.按照年金保险给付的期限分类,可以分为终身年金(分为纯粹,固定期间和带返还年金三种)和定期年金。 6.按照年金领取人数分类,可以分为个人年金和联合生存年金(分

44、为共同生存和最后生存者年金二种)。 7.按照保险费有无返还来划分,可以分为无返还年金和返还年金。 8.按照年金价值和保费缴纳有无保证或是否可变分类,可以分为固定年金和变额年金。,人 寿 保 险,生死两全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是既提供死亡保障又提供生存保障的一种人寿保险死亡给付对象是受益人,而期满生存给付对象是被保险人 从数学的概念上看,两全保险是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的结合,构成了两全保险的保障,人 寿 保 险,新型人寿保险的种类 1,分红保险 2,万能寿险 3,投资连结保险(变额万能寿险),人 寿 保 险,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

45、,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额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可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保险公司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费率一经厘定,以后不能更改,人 寿 保 险,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的非约束性寿险979年出现于美国 客户所缴的保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初始费用,用于保险公司的营运管理;另一部分是投资账户价值,用于投资增值和抵缴保障成本当增值大于保障成本,客户的账户价值正增长,累积财富 投资有保底,每月公布收益数据,人 寿 保 险,投资连结保险(变额万能寿险) 投资连结保险融合了万

46、能寿险缴费灵活,保额可调的特点,而且又根据客户的风险水平设置了不同的投资账户保单价值可以在不同的账户转换,而不用缴纳手续费和税金 投资不设保底,每周公布投资收益数据,三.健 康 保 险,健康保险的定义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生保险。,健 康 保 险,健康保险的种类 1。疾病保险(给付型) (一般指重大疾病保险) 2。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型) 3。收入保障保险(费用补助型) (伤残收入保险) 4.。长期护理保险,健 康 保 险,健康保险的基本特点 1。观察期条款 2。免赔额条款(医疗保险) 3。比例给付条款(医疗保

47、险) 4。给付限额条款(医疗保险),健 康 保 险,疾病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高额的费用支出,例如癌症、心脏病等。这些疾病一经确诊,必然产生大额的医疗费用支出。 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但一般都规定了一个观察期。,健 康 保 险,医疗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 常用条款有: (1)免赔额条款, (2)比例给付条款, (3)给付限额条款,健 康 保 险,收入保障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

48、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但不承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特点为: (1)给付额一般都有最高限额; (2)具有免责期; (3)给付期限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或残疾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构成要件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 害。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 3。被保险人所受的意外伤害是其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9、3。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4。综合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及其相关实务,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职业责任保险,财产保险产品的定义和种类,(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广义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 狭义财产保险是指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实务中一般称之为财产损失保险。,(二)财产保险的种类,1、财产损失保险 (1)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保险 (2)货物运输保险 (3)运输工具保险 (4)工程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保证)保险 4.农业保险,(三)财产保险的特征,1、对象范围上的广泛性。 2.财产

50、保险合同的损失补偿性。 3.保险期限相对较短。 4.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5.财产保险适用代位求偿原则. 6.财产保险适用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财产保险的特征(1),财产风险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所要处理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既有自然风险也有意外事故。 所造成的损失既有直接的物质损失、赔偿责任,也包括间接的费用损失、利润损失等。,财产保险的特征(2),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标的按具体存在的形态可划分为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有关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财产保险的特征(3),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仅限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超过财产的

51、实际价值部分将因投保人无保险利益而无效。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中都存在。,财产保险的特征(4),保险金额确定的特殊性 保险金额的确定一般参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或者根据投保人参照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 各种财产都可以依据客观存在的质量和数量来计算或估计其实际价值。,财产保险的特征(5),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合同属损失补偿合同,且补偿的额度以被保险人在经济利益恢复到损失以前的状况为限,绝不允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重复保险,在赔付过程中均按着损失补偿原则处理。对重复保险进行损失分摊,不足额保险实行比例赔付,第三者责任保险行使

52、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的特征(6),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 1、定值保险:在发生全部损失时,不论保险标的价值如何变化,保险人仍按保险合同上所约定的保险金额计算赔款。 2、重置成本保险:是按着重置成本确定损失额的保险。 3、人寿保险: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互相约定保险金额,并按着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火灾保险,(一)火灾保险的概念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对其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进行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 (二)火灾保险的历史 火灾保险是一种传统的财产保险,它源于1415世纪德国的火灾基尔特.1666年,一场摧毁伦敦城2/3建

53、筑的大火成为现代火灾保险制度的直接动因.,火灾保险,(三)火灾保险的特点 1.火灾保险标的是陆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种财产物质; 2.承保财产的存放地是固定的; 3.保险危险非常广泛。 (四)火灾保险的分类 1.企业财产保险。 2.家产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定义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等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财产,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具有业务分散,额小量大,险种设计灵活,危险结构有特色,保险赔偿通常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等特点。,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的种类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还本型) 3、

54、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 4、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一)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可保风险导致损失的保险. (二)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1.货物运输保险的期限以运程期间为计算标准; 2.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以货物的购进价格加上运杂费、税收、保险费等费用为依据; 3.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费率制定比较复杂,通常需要考虑运输方式、运输途径、货物性质等。,货物运输保险,(三)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一)运输工具保险的概念 运输工具保险是以各类运输工具,如

55、汽车、飞机、船舶、火车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运输工具保险的特点 保险标的处于运行状态; 保险标的出险地点多在异地; 意外事故的发生通常与保险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有密切关系。,运输工具保险,(三)运输工具保险的分类 1.机动车辆保险。 特点:(1)由于陆地交通人车混车,其风险往往具有更高的不确定性与难以预测性。 (2)业务量大,投保率高。 (3)由于机动车辆除了遭受自然灾害外,往往还会出现意外事故,不仅会导致车辆损失的损毁,还常常会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 2.船舶保险。 3.飞机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定义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

56、保险。 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种类 1、车辆损失保险 2、第三者责任保险(强制和自愿) 3、附加保险(全车盗抢、车上责任、无过 失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工程保险的概念 工程保险是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标的的财产保险,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两种。 工程保险的特点 保险公司可以在一份保单中对所有参加该项目的有关各方都给予需要的保险。 为避免各被保险人之间相互追偿所带来的成本,通常附加共同责任交叉条款,对每个被保险人的被保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工程保险往往都同时承保与工程有关的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定

57、义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或契约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 1、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 2、各种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 3、各种运输工具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或驾驶员; 4、各种拥有佣员的法人或个人; 5、各种提供职业技术服务的单位; 6、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因赔偿纠分引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它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种类 1、公众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4、职

58、业责任保险 5、第三者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一)信用保险的概念 指作为债权人的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经代为赔偿后而代为向债务人索赔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二)信用保险的特征 1.合同的公益性。 2.主体的特殊性。 3.承保风险的无规律性。,信用保险,(三)信用保险的种类 出口信用保险合同, 投资信用保险合同, 商业信用保险合同。 (四)信用保险的责任 政治危险责任 信用危险责任,保证保险,(一)保证保险的概念 保证保险合同是指作为被保证的债务人或雇员未履行债务或是以欺骗舞弊行为,给债权人或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人代为赔偿后从而取得代位追偿权的

59、一种保险合同。 (二)保证保险的特征 保险人资格的特许性; 承保危险的特殊性; 合同的不可解除性。,保证保险,(三)保证保险的种类,2.确实保证保险 (1)合同保证保险 (2)行政保证保险 (3)司法保证保险,1.诚实保证保险 (1)个人保证保险 (2)团体保证保险 (3)总括保证保险 (4)流动保证保险 (5)超额流动保证保险 (6)职工保证保险,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异同,相同点 (1)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相同:两种合同的订立,都是一种担保行为,担保人都是保险公司. (2)合同履行条件及方式相同:两种合同,只要发生保险人赔付行为,则必然产生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 2.不同点 (1)投保人不同.

60、 (2)风险大小不同.,保险规划的制定,保险需求分析,保险计划的制定,保险计划实例,保 险 需 求 分 析,保险规划在个人理财中作用 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任何人都有可能遭遇意外事件的可能。保险规划作为个人理财的一部分,规避或减少人生中的风险可能给生活造成的冲击。保险对于个人及家庭的重要性可谓举足轻重。保险规划不仅起到保障的作用,还是一种主要的财务安全规划。,保险需求分析,人的一生要面对很多风险,也就需要很多保险,这些保险需求包括: 1、教育经费(子女教育保险) 2、退休收入(养老保险) 3、对受抚养人的支持(家庭责任保险) 4、丧葬费用与遗产计划(合理避税方式) 5、高杠杆的储蓄方

61、式(免利息税) 6、提供安全的投资工具(投资型保险),保险需求分析,人生的四个阶段及其保险需求,保险需求分析,人生的四个阶段及其保险需求,客户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一)分析客户面临的人身风险 1、生命风险 家庭主要收入者的死亡,将导致家庭未来收入的丧失,这就是生命风险.可以建立生命价值模型,确定合理的保险金额. 2、健康风险 健康状况不佳,同样可以造成收入丧失和额外费用(住院费,手术费,药费,护理费等)的增加.,客户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二)分析客户面临的财产损失风险 1、不动产 主要是住房及附属设备.风险有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空中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 2、动产 包括住所用品,贵重个人用品,特

62、殊财产,商业个人财产,机动车辆等. 面临的风险还有盗窃,抢劫,保管不善,价格波动,第三者责任等.,客户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三)分析客户面临的责任风险 1、侵权责任 包括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 2、违约责任 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其它责任,客户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四)分析客户面临的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 2、通贷膨胀的风险 3、价格变动的风险 4、信用风险 5、流动性风险,保险计划的制定,制定保险计划的原则 1、转移风险的原则 将客户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2、量力而行的原则 投保险种越多,保障范围越大;保险金额越高,保险期限越长,保险费就越多。 一种风险的相对价值=风险暴露的总金额/

63、个人财富总额,保险计划的制定,制定保险计划的步骤 1、确定保险标的 2、选定保险产品 3、确定保险金额 4、明确保险期限 5、衡量保障程度 6、选择保险公司,保险计划实例,家庭介绍(中等收入家庭) 1、李先生,36岁,部门经理,年收入12万元; 2、爱人魏女士,30岁,教师,年收入3万元; 3、小孩李师师,5岁,学前班。,保险计划实例,需求分析 李先生的事业可谓小有成就,但他对生活还是有所担忧,人到中年,除工作压力外,非常担心健康问题和意外的发生,家庭该怎么办? 父母谁来赡养? 爱人和小孩的生活费怎么办? 小孩的教育费用怎么办?,保险计划实例,设计方案,保险计划实例,方案分析 1、李先生,万能寿险(35万,5000元/年)重大疾病险(15万,5310元/年),意外险(20万,538元/年); 2、魏女士,平安鸿祥(15万,7395元/年),意外险(10万,308元/年); 3、小孩李师师,学平险(含意外、医疗险,50元/年)。,谢 谢!,李老师电话:137 6689 4088,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