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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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江县杏山镇大良田煤矿会诊整改及建井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颁布时间:2011年8月7日 实施时间:2011年8月7日 编制单位:麻江县杏山镇大良田煤矿麻江县贤昌乡铁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杨再建审核:会签: 矿长:法人: 麻江县杏山镇大良田煤矿目 录1总则61.1编制目的61.2编制依据61.3适用范围61.4应急预案体系61.5应急工作原则62矿井危险性分析72.1矿井概况7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83组织机构及职责253.1应急组织体系253.2指挥机构及职责274预防与预警304.1危险源监控304.2预警行动384.3信息报告394.4事故现场处置395应急响应575.1响应

2、分级575.2响应程序585.3应急结束586信息发布597后期处置598保障措施608.1通信与信息保障608.2应急队伍保障618.3应急物质装备保障618.4经费保障628.5其他保障629培训与演练629.1培训629.2演练6310. 奖惩6311. 附则6411.1 应急预案备案6411.2 维护与更新6411.3 制定与解释6511.4 应急预案实施65铁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规范矿井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煤矿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矿

3、井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良田煤矿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透水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冒顶片帮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1.4 应急预案体系 由于矿井生产规模较小,在矿井综合应急预案中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

4、职责。1.5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矿井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矿井辅助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会同安监局救护队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应对,将日常管理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2、矿井危险性分析2.1 矿井概况 麻江县大良田煤矿原生产为3吨/年于2009年1月改扩建为9万吨/年的设计生产能力,属技改矿井。位置:麻江县城西北平距约4km,隶属麻江县杏山镇所辖,地理坐标为: 东经10732231073406、北纬262901263214。有矿山公路直达矿区生产井口,交通便利。矿区范围由原来的1.3775km2扩大为

5、3.3583 km2,生产能力由原来的3万t/a扩大为9万t/a。扩界前后矿井范围关系见下表。点号矿区面积开采标高原矿区11.3775km2850750m234扩界后矿区13.3583km21050m-600m2345671、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2007年度黔东南州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4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6.41m3/t。2、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5年12月14日对大良田煤矿煤层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级鉴定报告结果,本矿区内煤层煤尘有爆炸危险性。3、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2005年12月14日对

6、大良田煤矿煤层的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结果,该矿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三类,即不易自燃煤层。4、地形地貌:矿区地处贵州高原东南部,苗岭山脉南坡,矿区总体地势为西高东低,侵蚀切割较为强烈。最高点为矿区西部大坡附近的无名山,海拔1237.5m,最低点为矿区东部江水桥的夹岩河835m,高差402.5m。植被发育。5、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所矿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东南季风每年有规律的进退造成干湿季节比较分明的气候特点。据当地气象资料其平均气温16,多年平均降雨量12001400,雨季为68月,平均相对湿度79%。矿区区域上处于长江流域沅江水系分水岭地带,区内地表水系发育,主要河流为清水江支流自南向北流经矿

7、区的东侧及西侧,汇入清水江,枯季流量为105L/s。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岩溶水、裂隙水和孔隙水,地下水流向受分水岭的影响自南向北转东(长江流域)径流。矿区属溶蚀侵蚀低中山岩溶地貌,溶洞和冲沟发育。矿区总体地势表现为西侧高,东侧低,最高点为矿区西部平塘附近的无名山,海拔标高1237.5m。最低点矿区东部江水桥附近夹岩河835.0m,并将矿区南部陆家桥切割煤系地层的夹岩河视为矿区煤层的最低侵蚀基准面(853.8m),矿区矿井最低排泄面标高900m。矿井正常涌水量22m3/h,最大涌水量60m3/h。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五大致灾因素,严重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重

8、大危险源辨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矿井均为重大危险源: (1)高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 (5)煤层自燃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 (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2.2.1 危险源分析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现就几种主要危险源分析如下:1、瓦斯危险源分析(1)瓦斯危险源辩识大良田煤矿为低瓦斯矿井,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增大,瓦斯涌出量会相应增大;若遇构造破碎带,瓦斯涌出量也会相应增大;围岩的岩性及其完整性,对煤层瓦斯含量也有一定的影响。在建井期间瓦斯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主要有:老平硐暗斜井和原

9、816大巷、总回风巷、主副斜井揭露煤层处、采空区、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巷道最高处及局部瓦斯积聚处、井下机电硐室微风巷道、盲巷、密闭墙前、储煤仓等。矿井通风系统基本合理,但要加强通风构筑物的维修和管理,否则易造成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加强矿井瓦斯含量的测定工作,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矿井供电不稳定,一旦主扇停止运转,会造成无计划停风,从而极易产生井下瓦斯积聚。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不善、瓦斯超限作业以及无风、微风作业,是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瓦斯危险源分析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密闭前、其它瓦斯积聚地点,在管理不到位情况下,容易引起瓦斯事故,则会造成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

10、。因此,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格瓦斯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瓦斯监测监控装置和瓦斯抽放系统,加强电器设备的防爆管理和其它引爆火源的管理。大良田煤矿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下:a、矿井巷道断面局部过小,密闭墙漏风严重,造成矿井风量不足,风阻大,易形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瓦斯爆炸界限;b、通风系统不合理,出现不合理串联风路,造成瓦斯积聚;c、通风设施构筑质量差,主要风门不连锁,造成因风流短路而引起瓦斯积聚;d、瓦斯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超限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e、无计划停风或矿井突然停风后,安全措施不到位;f、局扇通风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g、“一

11、通三防”责任制未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h、瓦斯超限作业或违章排放瓦斯;i、局部通风管理混乱,随意停开局扇;j、巷道贯通无安全措施,贯通后不及时调风;k、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瓦斯超限,可能导致瓦斯事故。2、矿井火灾危险源分析1)矿井火灾危险源的辩识火灾发生的“三要素”是可燃物、引火源和氧。对矿井火灾危险源的辩识主要从可燃物和引火源两方面开展。煤矿生产中涉及到的火灾危险,按火源的性质可分为自然火危险(或称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危险两种。目前本矿在建井期间自针对矿井存在的外因火灾的危险性:外因火灾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场所主要有:掘进工作面以及进回风巷木支护巷道和铺设电缆巷道、井下机电

12、硐室、压风机使用地点、通风机房、地面配电房、火药库、机修车间、矿灯房以及矿井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种建筑物屋内等。井口设有检身房,专职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身,严防烟火进入井下,各个井口20米内严禁有烟火。2)矿井火灾危险源的分析掘进工作面、井下其它地点、机电硐室、库房、地面建筑物是矿井外在火灾易发地点。加强消防工作,严格防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灭电器设备失爆,严禁违章用火,是预防外因火灾的根本。产生外因火灾的因素有:(1)没有按规程要求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和规章制度,或措施、制度不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2)管理混乱、防火措施和防火制度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3)入井人员带烟火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穿

13、化纤衣服下井。(4)井下违章使用明火作业。(5)放明炮、糊炮或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进行爆破。(6)井上下消防设施不健全或品种、数量不能满足要求。(7)消防设施质量差,发生火灾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8)消防水压不够,水量不足,没有按规程要求设置水池、灭火栓和供应水量。(9)井下地面建筑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防火门、消防栓,建筑材料不符合规定,防火间距不符合有关规定。(10)井下使用可燃物如木支柱等,没有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没有对可燃物进行有效的监管。(11)违反规定使用油料及其它可燃物。(12)对机械运转或使用金属工具时,没有采取防止摩擦、碰撞产生火花的具体措施。(13)井下电器不符合煤矿要求,没有

14、“MA”标志。(14)电缆与电压等级不相匹配,电缆不符合煤矿井下使用要求。(15)电器过负荷操作,没有设自动保护装置,设备维修、维护不善。(16)电缆连接、电缆选择、电缆敷设不符合规程要求(17)井下未使用阻燃风筒。4、水灾危险源分析1)矿井防治水危险源的辩识水灾发生的条件:一是需要较大水源存在;二是要有涌水通道。常见的水源有地表水、含水层水、断层水、溶洞水或老窑、老空积水等;常见的涌水通道有断层、溶洞、采空区上方裂隙带、封闭不良的导水钻孔、导水陷落柱、地表塌陷、井筒等。根据大良田煤矿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患排查报告,矿井内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不受断层水、含水层水、溶洞水威胁。水害的影响主要来自老窑

15、积水、老空积水。但也存在大气降水通过地表裂缝或废弃井筒溃入井下的可能。2)矿井防治水危险源的分析造成矿井水灾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1)矿井之间保安煤柱设计不符合要求或煤柱被破坏。(2)井田范围内的老窑没有调查清楚,或对积水情况不明,在开采过程中误穿老窑。(3)与井田范围内的老窑之间的保护煤柱留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或被破坏。(4)没进行水患排查,矿井开采范围、采空区位置、积水情况以及废弃老窑等没有及时上图。(5)开采水平之间、开采区与积水采空区之间的保护煤柱设计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开采过程中被破坏。(6)对断层研究不深,对断层的导水性、储水量等不清楚,揭穿断层时没有采取防水安全措施。(7)没有执行“有

16、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8)探放水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综合治理的防治水方针。没有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探放水设计中超前距离不够。(9)工人素质差,安全管理混乱,在作业过程中不能识别透水预兆。(10)防水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或施工质量差,不能有效防水。(11)发现透水预兆,没有应急预案,不能及时采取果断的安全措施。(12)采空区引起地表塌陷,大量地表水渗入井下。(13)雨季前没有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检修及联合排水试验。5、矿井顶板危险源分析1)矿井顶板危险源的辩识根据井下生产实际情况,其冒顶片帮存在的主要场所:(1

17、)采煤工作面及其切顶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过断层、裂隙带,工作面与运输顺槽、回风顺槽交叉处,工作面老顶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期间,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矿山压力集中地段等。(2)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过老巷、过顶板破碎带、过褶皱,工作面支护质量较差、背顶不好的地段,掘进工作面超前支护不到位、巷道开口及其透口处、煤巷掘进时煤层松软的地段、矿山压力集中地段等。(3)老巷维修地段等。2)矿井顶板危险源的分析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地点等处片帮冒顶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系统破坏,因此要采取防范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合理选择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及时处理冒顶,是控制顶板的关键。矿井顶板危险有害因素

18、如下:(1)工作面支护不及时,没使用前探梁,空顶作业。(2)支护材料选择不合理,支护强度不够。(3)施工没规程措施或没有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4)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过断层、破碎带时无措施,没采用特殊支护。(5)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6)工作面留有伞檐或倒台阶。6、矿井粉尘危险源分析1)矿井粉尘危险源的辩识矿尘是矿井生产建设中产生的细小矿物颗粒,按成因分为原生矿尘和次生矿尘。前者是煤岩受地质构造或矿山压力的作用而产生的,与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密切相关;后者是生产建设过程中,因破碎、震动、冲击、摩擦煤岩而产生的。任何矿井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矿井尘害的威胁。目前主副

19、斜井在施工过程中都安装有专用的防尘管道。2)矿井粉尘危险源的分析矿井粉尘分布在采掘工作面、运输转载地点、煤炭运输系统、回风巷道、其它生尘地点。造成粉尘危害的主要因素有:(1)测尘制度不完善,没有定期测定各作业场所的全尘浓度和呼吸粉尘浓度;(2)采掘工作面及运输转载点没有安设洒水灭尘设施或没有正常使用;(3)没有在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安设风流净化装置,对风流进行净化;(4)没有采取湿式打眼、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冲洗巷道、放炮使用水炮泥、炮眼注水等综合防尘措施;(5)供风不足,不能及时将粉尘排出矿井,或巷道断面小,风速过高扬起煤尘;(6)没有进行湿式喷射混凝土;(7)没有使用个体防护用品;(8)隔爆设施

20、未使用;(9)出现电气火花、放炮火花等火源。7、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分析1)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的辩识矿井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采用串车提升,主要运输巷、车场、石门铺设15/m钢轨。斜巷提升容易出现断绳跑车事故、掉道事故、过卷事故、脱钩事故; 矿车运输容易造成挤人、撞人、压人等人身事故。2)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分析矿井提升系统危险因素表现在:(1)井下、地面提升运输设施设备工具不符合煤矿要求;(2)井下、地面提升运输设施设备没有按规定定期检修,损坏没有及时维修,不完好;(3)井下、地面提升运输设施设备使用不合理;(4)绞车工未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而上岗,非绞车工代岗;(5)绞车

21、工没有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6)没有建立健全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7)矿车运行过程中,轨道铺设质量差,发生掉道;矿车运行过程中,速度太快,人员躲闪不及;安全距离不够;人力推矿车时,矿车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放飞车;(8)信号装置失灵,或没有信号装置,信号工违反操作规程;(9)在运输的巷道中没有按规程要求设置躲避硐室;(10)运输、提升系统中提升运输设备未按规定安设或使用保护装置;或保护系统失灵,发生事故时不能自动保护;(11)在运输、提升设备安装、搬迁、使用过程中,没有制定安全措施;(12)机械转动和传动部分没有安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13)斜巷“一坡三挡”设置不完善;(14)侧翻式矿

22、车斗定位插不到位,矿车运行过程中车斗发生翻转;(15)没有认真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制度;(16)平巷人力推车两车距离不够,巷道坡度大放飞车等。8、矿井机电危险源的分析1)矿井机电危险源的辩识井上下所有带电的机电设备、铺设电缆的采掘工作面、巷道、硐室都是机电事故隐患的主要场所,主要表现在:漏电、短路、过载、断相、失爆、电气故障等。2)矿井机电危险源的分析矿井易出现机电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有:(1)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属于爆炸和水灾危险环境,属于粉尘、潮湿和腐蚀环境,在这些环境中,电气设备不能满足相应要求;(2)电气设备没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即煤安标志“MA”,特别是防爆电器的防爆等级不符合

23、要求;(3)使用的电气设备为国家颁布的淘汰产品;(4)用电负荷等级与电气装置整定值不匹配;(5)自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不够,如无不间断电源、冗余装置等;(6)电气、电缆接头不合格,产生放电;(7)过流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绝缘、电气隔离、屏护、电气安全距离等不可靠;(8)安全电压值和设施不符合规程规定;(9)防静电、防雷击等电气措施不到位;(10)机电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措施不到位;(11)井下没有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系统;对地电容、电阻不符合安全要求;(12)检修时带电作业,没按规程操作;(13)电气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没有及时维修;(14)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时检查;电气设备入井前没有按规

24、定进行检查;(15)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入井;(16)电工没有经过培训,没有取得电工安全资格证书;非电工人员擅自打开电气设备;(17)电气设备没有挂警示牌,或警示牌不醒目;(18)电缆破损后,没及时更换或修补;(19)配电房没按规定修建,行人通道不符合要求;配电房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到位;(20)电气设备的安装、搬迁、移动等,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与规定不相符;(21)电缆选择与电压等级、电缆用途不相符,没有使用专用电缆;电缆连接、电缆敷设、电缆吊挂等不符合规程规定;(22)停电检修时,没有悬挂警示牌,没有把开关闭锁或加锁。9、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分析1)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辨识矿

25、井在地面设有1吨标准的爆炸材料库,井下未设爆炸材料专用硐室。爆炸材料由民爆站用专车送至矿上。井下爆破作业地点主要在采掘工作面。爆炸材料在领取、退回、运送等环节不按规定执行和使用,爆炸材料容易进入社会,殃及社会后果十分严重。井下爆破作业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是引起瓦斯爆炸的重要因素。2)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分析矿井爆炸材料储、装、运、发放等危险源因素如下:(1)库房通风不良、温度高,未采取降温措施;(2)库房照明达不到一类供电场所设计布线要求;(3)库房防雷装置不起作用;(4)开箱时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5)在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台上发放雷管,雷管坠落爆炸;(6)库房人员穿带铁钉的鞋

26、或穿能产生静电的衣服;(7)库房附近有杂散电流;(8)管理不善,明火引爆;(9)爆炸材料的堆放不符合规定;(10)没有使用专用的电雷管箱、炸药箱运送爆破材料至井下;(11)装卸爆破材料时发生坠落、撞击;(12)非爆破员领用、退回炸药;(13)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等。井下使用爆破材料危险源因素如下:(1)电雷管和炸药运往井下时没有装箱,没分开运送,将爆炸材料放到衣服口袋内;(2)运送途中发生撞击;(3)非爆破人员使用爆炸材料;(4)电雷管、炸药没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或没上锁,井下乱扔乱放;(5)爆炸材料箱放在顶板破碎、支护不可靠、有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6)不按作业规程装配起爆药卷;(7

27、)炮眼深度不足或炮泥长度不够;(8)爆炸材料与井下使用条件不符以及爆炸材料变质;(9)违反作业规程处理瞎炮;(10)没有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1)放炮前没有清点人数,没按要求设置警戒;(12)工作面发现瓦斯涌出异常、瓦斯超限时;顶板支护不符合要求时;有透水预兆时违章放炮等。2.2.2 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利用系统安全分析的原理,对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这些不安全因素对系统可能造成的损害进行分析,以正确进行安全规划和安全决策,实施最优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了比较各种危险的危险性,将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等级划分为四级,详见下表: 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等级划分表级别危险

28、程度可能导致的后果安全的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系统损坏或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灾难性的会造成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1、通风瓦斯风险分析瓦斯是大良田煤矿生产过程中最危险的自然灾害因素之一,如果对瓦斯防范和控制不当,可能造成灾难性事故,如瓦斯窒息、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等。1)瓦斯窒息事故由于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大,如果通风管理不善,出现盲巷而不及时封闭,或由于停风导致瓦斯积聚而不撤出人员,未制定防止人员入内的措

29、施,可能导致瓦斯窒息发生,从而造成人员伤亡。2)瓦斯燃烧事故如果瓦斯涌出量大,瓦斯抽放或矿井通风不能有效解决瓦斯问题,在局部地点形成较高浓度的瓦斯积聚,遇火源可能引起瓦斯燃烧,并可能引起火灾、瓦斯爆炸等连锁反应,形成重大灾难事故。3)瓦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发生的条件是瓦斯浓度达到界限(516%),出现引爆火源和足够的氧气(氧气浓度在12%以上)。井下可能引爆瓦斯的火源较多:明火、爆破火焰、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引起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等都可能成为引爆火源。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杜绝这些火源的存在。在瓦斯超限达到爆炸界限时,遇到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因此,若“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局

30、部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矿井通风设施和隔爆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瓦斯监控管理、调试、检修不到位,监控数据失实;不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作业场所无安全措施,工程没有审批的设计,或施工与原设计不相符;机电管理不到位,没有停送电报告,电气失爆等都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直接因素,应当引起全矿职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通风瓦斯方面的危险等级为:级。2、矿井火灾风险分析井下局部积聚瓦斯是有可能存在的,出现电气火花、静电火花、摩擦火花、放炮火花、明火等,就会因火灾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同时可引起井下可燃物燃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此外,如果采用的风筒、电缆未使用阻燃制品、设备的维护不善,也可能引起矿

31、井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轻则影响生产,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造成严重威胁;重则引起瓦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在安全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防火的所有要求。因此,矿井火灾的危险等级为:级4、水灾风险分析水灾轻则造成排水设备增多,费用加大,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重则直接危及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淹井。因此,矿井水灾的危险等级为:级5、矿井顶板风险分析采掘工作面因支护不及时,或支护强度不够等导致顶板垮落而造成人员伤亡。大巷顶板垮落可导致人员伤亡,堵塞巷道,造成生产、通风系统破坏,致使灾害损失扩大等。因此,矿井顶板的危险等级为:级6、矿井粉尘风险

32、分析矿井粉尘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人身体的健康造成的危害(为砂肺病);二是煤尘爆炸危害。本矿井所采煤尘不具有爆炸性,故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但井下空气中粉尘浓度过高会使瓦斯爆炸浓度降低,且会对井下工人身体状况造成极大伤害。因此,矿井粉尘的危险等级为:级7、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危害程度评估断绳跑车事故、掉道事故、过卷事故、脱钩事故,都是煤矿经常发生的事故,不仅撞坏巷道造成冒顶或撞断电缆造成漏电等,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因此,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危险等级为:级8、矿井机电设备风险分析矿井供电的连续可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煤矿一旦停电,不仅会影响生产,而且有可能引起瓦斯积聚、淹井、

33、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等事故,严重时将造成矿井的破坏。电网漏电可能导致人员触电、瓦斯与煤尘爆炸以及引发电雷管先期爆炸,长期存在的漏电电流会使电缆、电气设备的绝缘进一步恶化,从而造成短路,甚至发生危及矿井安全的电气事故。短路故障会导致火灾,烧毁电气设备、线路,甚至引起瓦斯事故。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电火花,一旦具备瓦斯爆炸的其它两个因素,就会发生瓦斯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设备故障造成停电停风,导致瓦斯积聚,易引发瓦斯事故。因此,机电设备的危险等级为:级9、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风险分析爆炸材料在领取、退回上不按规定进行管理,爆炸材料容易进入社会,可能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危害。不按规定运送、装配、使用爆炸材料

34、,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重要因素。为此,加强爆破管理,避免爆破作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应为煤矿工作重点。因此,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的危险等级为:级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 矿井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如图11所示。大良田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治组辅助救护组物质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善后处理组技术专家组3.2 指挥机构及职责3.2.1成立建井期间应急指挥救援部指挥长:王荣甫(矿长)副指挥长:易民族(生产矿长)、周广奇(工程师)成员:刘玉才(安全矿长)、黄志勇(机电矿长)向永文、蔡泽林、杨万

35、金、宋巨青、董学友(安全科员员)叶贻飞、周国发、宋聚尧、唐文祥、颜文彬(通风科员)龙天才、赵元兴、杨进连、陈明鹏、蒙祖林(绞车工)王万章、张佑学、陈正帮(后勤服务人员)许明泳、许明浪(掘进队长)罗庆瑞、周健林(机电队)3.2.2 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王荣甫(矿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矿长易民族同志担任,成员由安全副矿长刘玉才、机电副矿长黄志勇、工程师杨再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总经理、矿长、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总经理、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总经理或矿长未到之前,由

36、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各有关人员在处理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1)矿长王荣甫: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全面负责矿井抢险救灾的指挥和协调工作。(2)生产矿长易民族: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安全矿长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后勤负责人张佑学:协助总经理的工作,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和物质供应工作。(4)技术负责人杨再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助手,在总经理、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5)副矿长刘玉才: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6)矿山辅助救护队队长蔡泽林:对矿山辅助救护队

37、的行动具体负责,指挥领导矿山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配合安监局救护队等专业救护力量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7)通风科科长叶贻飞: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8)生产技术科科长兼调度室主任董学友: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 (9)采掘队队长、班长:负责按企业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38、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3.2.3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矿长王荣甫兼任,副主任由生产副矿长易民族、工程师杨再建、副矿长刘玉才、叶贻飞担任,成员有蔡泽林、周国发、罗庆瑞、董学友、宋炬青等。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

39、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3.2.4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集团公司矿长、技术、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辅助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设以下专业小组: (1)抢险救灾组,负责人:邬承宏。由矿井辅助救护队和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专业救护队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

40、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技术专家组,负责人:吴在忠。由与煤矿相关的技术专家和矿井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物资供应组,负责人:国压斌。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4)警戒保卫组,负责人:陈正邦。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王佳佳。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6)后勤保障组,负责人:陈朝贵。主要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负责人:黄学云。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4、预防与预警

41、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和完善对瓦斯、自然发火、顶板的监测监控系统,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按事故进行追查。要有专人对瓦斯、CO、水害、顶板状态的分析,从技术、装备、管理、程序等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4.1.1 瓦斯危险源监控措施1、定期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建立瓦斯超限分析制度和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处理瓦斯超限。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3、配齐配足各种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和仪表。4、按规定对瓦检器、瓦斯传感器进行检测、校正,确保其准确性。5、加强地质工作,摸清地质变化情况,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6、加强通风管理工作,合理布置通风系统,确保采掘

42、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严格实行分区通风,杜绝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等。7、对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区域采用通风方法难以处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8、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局扇管理,严禁任意停开,风筒接头严密,“三专”、“两闭锁”使用到位,确保迎头有足够风量。9、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瓦斯积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理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使用悬挂风幛导入新风进行冲洗排放或抽放,处理巷顶冒空瓦斯用导风板冲淡。处理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瓦斯,则必须按照事先制定的专门排放措施执行。10、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尽量减少风排瓦斯量。11、为防止引燃瓦斯,首先应严格火源管理。井下严禁电氧焊,严格井下火区管理,经常性检查和维修井下

43、使用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禁井下打开矿灯,严禁放明炮和糊炮。12、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不出现盲巷和低风速巷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防人员进入盲巷、不通风巷道和因故临时停风的巷道。13、合理采掘部署,实行分区独立通风。禁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通风部门要加强对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加强全员安全培训,使每一个入井人员熟悉瓦斯爆炸时的避灾路线,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不佩戴自救器不得入井。14、按矿井实际风量核定矿井需风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15、抓紧修复巷道,扩大断面,维修好通风设施,安装好风门连锁。16、加强主扇管理,严禁停开,维修好主扇,确保正常供风。4.1.2 火灾危险源监控措施1、防止井下出

44、现明火。严禁使用明火,严格入井检身;严禁使用电、氧焊,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批;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灰和利用火炉取暖。2、防止井下出现电火。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好,电缆选型、敷设符合规定;过流、接地、检漏装置等保护齐全,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3、每个机电硐室必须配备2台以上灭火器材,如砂箱和铁锹。柴油机、压风机房必须清理油渍,清理油渍的棉纱必须放置在铁制容器内,严禁乱丢乱放。贮存柴油的容器要放在固定位置,并按规定带进带出,出井交柴油库房。4、防止井下出现爆破火花。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不准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严格按规

45、定装药、连线、起爆。4.1.3 水灾危险源监控措施留设矿井隔水煤柱,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保证矿井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制定“雨季三防”措施,是解决好矿井水灾的根本。1、积极作好地面的防洪排涝工作,疏散矿区内大面积积水,填堵漏水区。2、查明水文地质资料,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如矿区内冲积层情况,断层、裂隙情况;隔水层数量、厚度、充水性能情况;涌水量、渗透性情况;矿井采空区、小窑开采积水情况;矿井开采后导水裂隙带高度、水量变化情况,并及时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上。3、认真做好防治水灾地质工作,弄清地面水和地下水的分布、水量、来源和补给关系。4、留设好各类防水保安煤柱,并不得破坏。5、认真执行探放水制度。采掘工

46、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采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如接近溶洞、含水层、有积水的小窑、采空区以及其它可疑水点,都必须利用探水设备进行探水。6、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贯彻后认真执行,留足超前距离,严禁超掘。7、雨季前对水泵、管路、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全面检修及联合排水试验一次。8、加强职工培训,提高抗灾、防灾能力。发现透水预兆,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人员。4.1.4 顶板危险源监控措施1、加强地质调查工作,特别是要搞好断层、褶皱等地质构造的调查工作,并采取针对性措施。2、认真设计采掘支护形式、支护材料及支护强度,从而有效控制和管理好顶板。3、切实加强管理,在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

47、来压、遇断层和淋水大等情况,都必须采取特殊措施进行处理。4、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加快工作面掘进进度,尽量减少顶板暴露时间。5、掘进巷道永久支架和临时支护要按规定进行架设,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坚持采用前探梁支护。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7、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及时支护。8、加强巷道维修,发现断梁柱要及时更换。4.1.5 粉尘危险源监控措施1、设计足够的断面,加强巷道维修,合理分配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2、对运输大巷、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粉尘定期检测;3、对主要运输大巷每半月进行冲洗一次;4、在主要运输大巷、采掘工作面转载点设

48、立喷雾洒水装置;5、掘进面放炮采用洒水降尘,湿式打眼,冲洗巷壁;6、坚持正确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7、使用隔爆设施并加强管理,消灭失爆及放炮火花、火源等;8、定期对工人进行体检,防止矽肺病发生。4.1.6 提升运输系统危险源监控措施1、严格遵守提升规定,严禁扒车、跳车、蹬车、坐车等。2、遵守人力推车规定,一人只准推一个车,推车距离不少于10米,严禁放飞车。在开始推车、停止、迂行、过道岔、转弯时要发出信号。坡度超过7的巷道严禁人力推车。3、加强轨道铺设质量管理,加强铁道维修和矿车检修。4、加强斜井“一坡三挡”的管理和维护。5、严格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巷道维修。6、加强钢丝绳、矿车连接装置

49、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7、加强提升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做到各类保护装置齐全可靠。8、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制度。4.1.7 矿井机电危险源监控措施1、触电事故的防治(1)人不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要将人体能触及的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封闭在外壳内,并设置闭锁装置。对无法用外壳封闭垢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要用栅栏隔离,并设置闭锁。(2)设置保护接地。(3)在井下及高低压供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供电系统漏电造成人员触电。(4)照明、信号、监控、通讯和手持式煤电钻等,除加强手柄的绝缘外,还必须采用较低的电压进行供电。(5)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使用保安工具。2、电网漏电防治(1)规范电线悬

50、挂。要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等机械损伤。(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脱。(3)维修电器设备时要按规程操作,严禁将工具和材料等导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4)不在电器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若必须增加时,必须符合的关规定的要求。(5)设置瓮中保护接地装置。(6)对电网对地电容电流进行补偿。(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设备失爆防治(1)井下电器严格使用有煤安标志的产品,防爆等级符合要求。(2)选用矿用阻燃电缆,电流不超过额定值。(3)设备安装,电缆连接、敷设、悬挂等符合规程规定。(4)严禁带电检修、搬移电器设备。(5)停电检修时,悬挂警示牌,并把送电开关闭

51、锁。(6)加强防爆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应加强双回路供电线路和备用发电机的检修和维护,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稳定、连续、可靠。4.1.8 矿井爆炸材料及井下爆破危险源监控措施1、严格遵守执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按要求加强库房管理。2、加强爆炸材料的管理,贮存、运送和使用爆炸材料过程中,严防撞击或挤压。3、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的衣服。4、使用质量合格的爆破母线并有足够的安全长度,爆破母线与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若挂在同一侧时,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爆破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

52、体相接触。5、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爆破工作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6、通电以后拒爆时,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15min后)进入爆破区进行检查,处理拒爆时要严格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7、装药前,要清理干净炮孔内的煤、岩粉,不得用可燃物封堵炮孔,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应用粘泥按规定封足封实。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9、必须严格按爆破说明书中有关要求进行爆破作业。10、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11、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电雷管进行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性起

53、爆,不能全断面一渔翁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工作面使用二台及多台发爆器同时起爆。1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并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道上设置警戒,警戒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爆破通电前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5S后方可通电起爆。13、爆破前,要加固临时支护,防止爆破崩倒临时支护,造成大面积空顶而导致冒顶事故。14、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严禁装药爆破。15、发现有透水预兆时严禁装药放炮,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涌出量加大时严禁装药放炮,爆破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

54、药放炮。4.2预警行动 根据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3)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4.3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矿井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队、科(室)负责人。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矿井的

55、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4.4事故现场处置4.4.1人员安全撤退措施多数灾害事故在发生初期,波及范围及危害作用较小,这往往是消灭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的最有利时机。而且灾害事故刚刚发生,救护队也很难及时赶到,因此,在场人员在没有能力处理灾害时,如何保存自已、组织自救是极为必要的。1、保证人员安全撤退一般措施1)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一旦出现火灾或爆炸事故,事故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的佩带好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带使用

56、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或通过窒息区撤退。2)在主要工作地点(人员集中地点)装设电话,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及时通知灾区人员和受灾害威胁地区人员安全撤退。3)制定好水灾、停电、停风以及火灾或瓦斯(煤层)爆炸事故的避灾路线,并在避灾路线上设置醒目的路标。4)一旦发现灾害预兆,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和通知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尽快按避灾路线撤退到地面。5)事故发生后,矿调度室、队长、矿灯房立即清点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矿辅助救护队根据灾情入井引导人员撤离。6)控制风流。为便利人员撤退和救护人员的需要,限制事故扩大,可根据灾情和具体情况,对停风、压风和增强、减弱风流的条件及实现的方法、步骤作出细致的规定。7)对灾区救

57、出的伤员,一时不能外运,要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就地进行处理,利用所学急救知识及时进行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应急措施。8)因遭到破坏,退路被切断时,灾区内的人员应静坐在井巷中等候救援,必要时开启自救器待救。9)在灾区避难待救时,遇险人员要互助互爱,食物和饮用水统一使用,节约、节制使用,树立坚定信心和信念,精心照料伤员,互相鼓励,共渡难关,直至安全脱险。2、发生事故时安全撤退的行动原则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的性质、地点与灾害程度,并迅速报告给调度室。同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设备和工具、材料等进行抢救和自救。如事故造成的危险较大,难以消除时,就应由在场负责人或

58、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安全路线撤离危险区域。1)火灾、瓦斯及煤尘爆炸当发生火灾、爆炸或瓦斯突出事故时,位于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人员位于回风侧时,可佩带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着口鼻,尽量通过快捷方式较快地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顺风撤退。如路线较长,爆炸波与火焰可能袭来时,则应背着空气震动的方向,脸朝下,卧倒在水沟中或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子,还要用衣服等物盖住身体,使身体暴露部分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积极进行自救,戴好自救器,根据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两人以上要编组同行,互相帮助,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行进中要注意通风情况,要迎着进风方向走。井下出现火灾或爆炸事故时避灾路线:(井下人员朝新鲜风流方向最近路线撤退出矿井)(1)主斜井:井下人员主斜井掘进工作面地面。(2)副斜井:井下人员由掘进工作面地面。(3)回风斜井:井下人员由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地面。(4)运输大巷:运输大巷掘进头联络巷主斜井地面2)停电停风掘进工作面停风后,立即切断电源,当头人员要迅速撤出工作面,进入进风巷道,并在进入工作面的入口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待瓦斯排放结束经安全员、瓦检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4)水灾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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