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1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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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和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国 有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合理配置国有资产, 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履行职责,促进事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部 控制规(试行)及省/自治区有关规定、壮族自治区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2018年10月起实施。第二条 单位的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 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三条 单位建

2、立由财务部门和本单位资产归口管理 部门及使用部门组成的资产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资产管理 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第四条 资产的管理要确保资产能够得到合理配置和 有效利用;避免资产流失或浪费,有效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 完整;防止固定资产业务中各种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为 本单位提供基本物质条件和经济保证。第五条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债权、股权、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防止无形资 产流失;同时加强往来款的管理和控制,明确管理责任,定 期清理债权债务,不得长期挂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六条 国有资产使用必须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 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

3、原则;国有资产使用是指各单位自用、 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行 为。第七条 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对外投资和担 保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以及 对外投资和担保。第八条资产分类:根据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 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按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的规 定,其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 元以上,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单位价 值在1500元以上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货币、短期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 资产,包括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公 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国有自然 资源资产等。第九条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库存现金管理、实物 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资 产处置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产评估与清查管理、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等环节。第二章 资产管理制度控制目标及要求(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 立健全资产管理部制度,使本单位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 可依。(二)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本单位资产管理的岗位职责, 确保不相容岗位实现相互分离,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确 保本单位部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利用国有资产管理信

5、息系统,资产信息管理系统 数据规化,推进各系统之间的对接,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 的网上办理,加强数据分析及其利用,提高单位资产管理的 信息化,提高资源管理效率。(四)建立本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优化新增资产配 置管理流程,进一步规本单位资产配置,并且加大资产调控 力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 置资产的调剂机制。(五)提高本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水平,尤其体现投资管 理、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共享共用等方面,盘活单位资产,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六)完善本单位资产处置规。资产评估科学合理,资 产处置监督合规,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 国有资产安全。(七)规资产收益管理,确

6、保应缴尽缴,规使用,防瞒 报、截留、坐支和挪用收入。(八)加强资产清查核实。(九)资产清查核实的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严 格履行其职责,确保资产清查核实科学有效。(十)根据本单位的组织层级,合理规划资产清查程序, 确保资产清查符合单位实际情况,资产清查报告真实有效, 能够反映单位的资产情况。(十一)明确资产清查的具体容,确保资产清查全面, 保证针对资产清查的问题能够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十二)资产核实管理规。资产程序合法合规,管理权 限明晰,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十三)国有资产评级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评价结果有 效,反映资产管理情况,为国有资产配置提供重要依据。(十四)资产管理实现全过程监管,

7、与各个部门构建联 动机制,共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第三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十条财政部门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职能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单位管辖的国 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监察归口部门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资产管 理归口部门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者,负责具体管理 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第十一条决策机构与职责:党组会1、对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批。2、负责对本单位资产重大工作事项进行决策。3、负责审阅审批单位资产的统计报告、资产评估、清 查核查等工作。4、负责资产的购置、验收、调出、调入、部转移和

8、报 废等项手续的审核。(一)岗位:单位负责人的职责本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国有资产使 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全面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使用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把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使用、保值增值,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抓 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3、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充实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人员,定期听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 决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一)岗位:分管领导的职责分管领导在一把手的领导下,对分管围的

9、国有资产管理负责:(1)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布置、检查、总结国有资产使用 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修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技 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总结推广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奖 励先进单位和个人。(4)做好职责围的国有资产使用存在问题的调查处理, 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和解决问题。第十二条主要负责部门与职责:业务部门(一)岗位:各部门负责人1、组织编制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申请或使用计划,审核 后向本部门资产管理岗提出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 处置申请;2、组织做好资产的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

10、 工作的执行;3、作为资产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完善本部门的资 产日常管理措施,督促资产使用人管好用好资产,防止浪费、 损毁、遗失;4、配合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本着“谁使用,谁管理” 的原则,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各部门平时要做好固定资产 的日常保养工作,随时掌握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和 资产的实际状况。(二)岗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1、对本部门在用的资产进行登记,填写资产使用明 细表,每月将表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本部门资 产管理岗汇总;2、办理配置、使用、维修、调拨、处置等申请手续;3、负责保管资产,并参与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第十三条 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一)资产

11、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 和政策;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起草本单位国 有资产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报请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组织实 施。2、负责本单位的国有资产账、卡、物管理。3、负责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 常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转让、处置、 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5、负责国有资产的配置计划的修订,制定维修保养计 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和基建竣工验收 等日常管理工作。6. 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共享、共用协调工作。7. 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指

12、导,并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国 资产管理情况,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重大一事项(二)岗位:资产使用人(保管人)的职责1、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日 常保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不得毁损、丢失。2、正确使用国有资产,遵守有关国有资产使用要求;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能。3、做国有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安全隐患,保持设备常年整洁和情况良 好,提高设备完好水平。4、及时填写国有资产档案,保管好国有资产技术资料 档案(包括图纸、说明书、工具等),对国有资产异常情况 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5、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配合做好国 有

13、资产的清查、盘点、核实工作。(三)岗位:仓库资产管理员1、资产入库:入库前确定供应商厂商,货物名称和货 物品质,清点数量,签字确认送货清单,退回不合格货物, 记录资产入库清单;2、资产出库:记录出库清单,凡领用资产必须经由单 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用;3、资产保管要进行分类、定点存放,并定期检查,对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在危险品指定存放区;4、每周对仓库消防设备、门窗等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解决。第十四条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财务部门(一)岗位:财务部门负责人1、参与本单位资产的组织管理和监督;2、指导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资产付款、账务处理工作。(二)岗位:会计1、登记资产

14、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2、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资产进行会计核算;3、会同本部门资产管理岗人员每年6月、12月,对资 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账、物一致。(三)岗位:出纳根据审批通过采购审批单、验收入库单、采购发票等办 理付款手续。第四章 库存现金管理第十五条库存现金管理控制目标(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 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单位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第十六条库存现金管理控制要求使用现金支付围:(一)专家评标劳务费、咨询费、外聘教师的讲课费及其 他劳务

15、费用等。(二)支付给个人的慰问金。(三)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如食堂 买米、菜的价款等。(四)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500元的支出,应实行 银行转账结算。(五)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 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 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应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以支 票支付。对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必须按规定 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 算。由个人自有现金支付的公务消费款项,报销时尽量减少 现金结算,应将报销款项划入报销人的公务卡或个人工资 卡。第十七条 收付现金

16、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 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 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第十八条 单位职工出差、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公务卡、银行转账等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第十九条出纳不得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 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 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第二十条 出纳收取现金,必须根据资金性质,给交款 人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或财政局印制的收据。不论何种来源 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若是客观原因, 当日不得存入银行的,次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第二十一条支付

17、现金,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的原始凭证,并经会计、财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财务负责人 审核签字和取款人签名。支付的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 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第二十二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 以下的现金支付。第二十三条 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上不应超过2000元,超 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第二十四条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 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 措施。第二十五条 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 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11 / 33第二十六条

18、 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 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 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第二十七条 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措施,存放现金要用 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 户、门,锁好后,方能离开。第二十八条 每月,财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对现金至少 进行一次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 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 金等违纪行为,并填制盘点表。盘点表经盘点人、出纳、会 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装订于本月的对 应账套最后的一册会计凭证上。第二十九条 更换出纳人员,应

19、监督办理交接手续,按 照现金日记账记录进行点交,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第五章实物资产配置管理第三十条 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控制目标(一)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 产的使用和保管责任;明确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的工作 流程;明确对外投资的管理要求;明确对资产动态管理的要 求;明确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检查责任等。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规 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 资产、对外投资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各类资产的特点、管理 中的关键环节和分类点,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 施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资产配置、 使用、处置、收益

20、、清查核实、绩效评价、监管等具体管理 制度。第三十一条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控制要求(一)按照标准配置增加资产,避免造成资产损失浪费, 资产配置不合理,影响工作运行。(二)增加的固定资产需会计凭证完善,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及时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及分析。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提高使用效益。(三)新增资产贴标签,账、卡、物相符,避免因资产 保管不善、维护不当、随意移动、人员调整未办资产移交手 续等,造成资产损失浪费。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原 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等。预算的固定资产购置或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 和改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送归口部门审核,

21、经主管 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购置或建造。如因特殊需要添置预算 外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财务开支审批制 度执行。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由经办人、审批人在购置 固定资产的验收单上签字,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办理验 收、入库手续,验收人在入库单上签字。凡验收合格后的固 定资产,将发票及入库单交到归口部门登记固定资产账。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的预算管理的控制目标建立健全资产配置管理制度。资源配置是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形成的起点,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 以科学、合理支撑行政事

22、业单位履行职能为目标,建立健全 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流程,逐步扩大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围。其中,资产配置标准是科学合理编制 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级财政部 门制定的资产配置标准,按照其规定的各类资产的配置数 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合理编制资产预算。第三十 六条 一般而言,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由财政部门组织制定, 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已制定 配置标准的,应当结合财力情况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 按没有规定资产标配置标准的,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 制的原则,并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重组状况和财力 情况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

23、调剂、租赁、购置等方式 进行配置,配置资产应当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 要为基础,以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基本条件,不得 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无关的资产。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政府不断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如财政部于2016年5 月印发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 资201627号),对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的资产品目、 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等都提出了 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关注政策法规,更新资产配置标 准,合理编制资产预算。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购置的预算管理的控制要求(一)建立符合单位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资产购置预 算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单位资

24、产购置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规有序。(二)设置合理的资产购置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资 产购置预算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时间要求、审批权限和责 任划分。(三)科学设置资产购置预算业务管理的编制和审核, 明确资产购置预算管理授权审批权限和岗位职责,确保岗位 人员配备合理。(四)建立合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资产 购置预算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有效,保障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工 作有效开展。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参照单位预算管 理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 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第四十条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

25、由使用部门 在每年8月底之前提出次年需求计划,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后, 报单位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纳入单位预算。第四十一条 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围的,按照财政部 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第六章固定资产的自用管理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自用管理的控制目标(一)规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岗位和归口管理岗位 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建立了固 定资产授权审批制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二)加强固定资产的取得和验收管理。拟购置资产与 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从严控制,科学合理,严格 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制度,及时依法报批;采购申请 填写详细,审核程序严格,杜绝资产数

26、量和单价超标;加强 资产部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资产验收,确保固定资 产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要求。(三)加强对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的监管。(四)固定资产部领用规,领用理由充分,用途合理, 领用经过相关审核,防止单位固定资产随意领用。(五)固定资产保管坚持“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落实保管责任,保障固定资产正常使用;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登记簿,如实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状况, 便于及时调用、查询等。(六)加强定期对资产的维修和保养,日常维修和大修 流程规;保障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防止资金管理舞弊和不恰当修理造成固定资产功能损失。(七)通过出租、出借等,合理配置

27、和有效利用闲置资 产,避免固定资产闲置或浪费,促进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提 高。(八)资产处置经过适当审批,资产处置方式合理,处 置过程合法合规,处置价格经过恰当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 失。第四十三条 固定资产自用管理的控制要求(一)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体系(二)加强实物资产取得的控制(三)加强实物资产验收的控制(四)加强实物资产日常管理的控制(五)加强实物资产处置的控制第四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一)资产管理岗人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坚决杜 绝账外资产,对于暂时无法入账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 建立专项档案、统计台账及统计报表。(二)资产使用部门领用资产需根据实际需求,由使用 人填写固定资产

28、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由分管领导及单 位负责人审批后,到资产管理岗人员处领取。(三)资产出库前,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检查领用物品 是否完好,经确认无误后交付物品,按规定填写出库登记 簿。领取物品后,领用人签字。(四)固定资产领取使用后,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 定资产登记卡片,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和存放地点,使 用人员是固定资产保管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 中的安全和完整。贵重的、精密程度较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 专人保管。第四十五条 国有资产调剂使用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行共用共享机制,提高国有 资产使用效益。各部门自有的国有资产共用共享由各单位自 行制定措施,部调剂使用;本单位的

29、大中型仪器、设备的共 用共享由要求使用的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协 调,将没有生产任务的单位仪器、设备调剂使用;各部门要 积极支持共享共用工作,不得无故推托、拒绝执行调剂指令, 否则以没有完成指令性任务论处;调剂使用期间由使用的部门负责资产的保管、维护,如有灭失或者毁损,由使用的部 门负责赔偿或修复。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一)国有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做好维修工作的 基础,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的职责。(二)对办公用的国有资产,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维护,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维修;对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的维护 与维修,由管理部门负责。(三)对车辆、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

30、维修保 养制度,采用定期保养和随机相结合方式,制定有维修保养 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并做好维修保养数据 资料记录;机械设备需停放整齐,并设有防雨防晒防尘防火 设施,机容残旧的要及时喷柒防护。第四十七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一)为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对外经营管理,确保国有 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二)适用围,国有资产帐面上所有实物。(三)凡所有要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必须是闲置或不影 响本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下。(四)凡涉及国有资产对外出租,按单位“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要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 子决定出租出借的,资产归口部门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由 归口部门上报上级部门申报

31、审批。(五)经审批(批复)同意后,由资产归口部门通过人 民政府授权的资产租赁平台,采取公开招租的形式确定承租 单位及出租价格。招租工作完成后,资产归口部门按规定办 理合同条款审批手续及合同签订工作,并按合同进行管理,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由催收租金。财务部门定期每半年对照合 同核实是否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未能按合同收到租金的, 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资产归口部门催收。(六)资产归口部门应于每年六月底、十二月底分两 次将单位出租出借资产的正式合同、租赁平台公开招租资料 及备案表报送上级部门。第七章固定资产处置第四十八条固定资产处置的控制目标建立健全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秉承公 开、公平、公正的

32、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 审批手续,进一步规处置行为。(一)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拍卖、 招投标等公开交易方式处置。资产处置完成后,及时办理产 权变动并进行账务处理。在处置过程中杜绝暗箱操作,防止 国有资产流失。(二)建立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资产处置的 监管力度。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授权审批的资产处置事 项,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备案;由行政事业单位审批的资产 处置事项,应当由主管部门及时汇总并向财政部门备案。由 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由上级财政部门按照规 定程序办理。(三)切实做好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商 会脱钩、培训疗养机构脱钩等重大专项改

33、革中涉及的单位划 转、撤并、改变隶属关系的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 全。第四十九条 固定资产处置的控制要求完善单位资产处置规。资产评估科学合理,资产处置监 督合规,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 安全。第五十条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 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一)闲置资产;(二)已经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 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继续使用无法满足质量要求或发生危 险的资产。(三)因技术原因并经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 产;维修费用过大,不如报废后更新经济的资产,或者损坏 严重无法修复的资产。(四)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

34、关系改变等 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五)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六)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资产。第五十一条属于有定编车辆报废处置的,应将车辆送 到废旧物资公司报废处理,到车管所办理车牌号及行驶证注 销手续,到自治区车辆定编办办理销编手续。第五十二条 报废报损国有资产的控制要求(一)拟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单都要进行技术鉴定,确定 是否无法修复使用。由资产归口部门牵头,组织资产报废签 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表作 为报废报损依据,最后由归口部门拟文上报上级进行申报 审批。(二)经批复同意报废后,资产归口部门根据批复文件 办理实物报废手续。由报废处置领导小组统

35、一组织对报废设 备的残值回收。大型专业设备或价值较高的资产处置,应通 过公平公开形式处置,确保残值收入最大化。(三)财务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将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国 库。(四)固定资产实物报废处理后,资产归口部门填制固 定资产增(减)表,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签字,资产归口部 门根据批复文件、实物处置证明材料及固定资产增(减)表 同步做固定资产减少处理,核销相应资产账目。属于定编车 辆报废处置的,还应附有废旧物资公司回收证明、车管所对 车牌号及行使证的注销证明。并通知财务部门核销相应资产 账目。第八章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第五十三条产权管理的控制目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管理全过程

36、的监管,强化部控制和约束,并积极建立与公安、 国土、房产、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 共同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单位部建立完善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 门和个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部管理体系部控制为单位资产控制 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单位部控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面我们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和对外投资本身的特点,详细介绍各个资产的控制策略和 容。第五十四条产权管理的控制要求(一)资产管理各业务环节明确登记入册,确保账账相 符,避免资金被挪用,资产丢失等风险。

37、(二)规物资出入库手续,定期检查计量器具,确定物 资存放规则。(四)资产纠纷调处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清晰资产的管 理,保证资产管理的完整性。第五十五条产权登记凡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都应当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第五十六条申办产权登记的程序如下:(一)财务部门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向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申领或换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并填写有 关栏目;(二)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审定手续。第五十七条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产权登记年度检查时,财务部门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中年度 检查表,一式三联,提交本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国有资 产增减变动审批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第五十八

38、条产权纠纷是指由于财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第五十九条与其他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同级或者同上一级财政 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裁决。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 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第九章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管理与评估第六十条资产清查核实控制目标资产清查核实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 要措施,能够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 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单位控规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单位应当定 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 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

39、,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 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六十一条资产清查核实控制要求(一)固定资产清查要求人手配置充足,准备工作完善, 资产使用状况明确,不得有漏盘、重记、闲置资产未处理等 造成资产清查不彻底,使资产的安全及使用效益受到影响。(二)建立完善存货清查制度和清查计划,认真清点物 资,仔细填写盘点清单,责任人签字盖章,确保账实相符, 信息真实。(三)固定资产需定期清查核对,避免因资产被挪用、 白条抵库、账外资金、小金库等,导致资金丢失等风险发生。(四)资产评估科学合理第六十二条 资产清查关键程序资产清查工作根据组织主体不同,分别按照以下程序进 行:(一)由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组织开展

40、的资产清查工 作。由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统一部署,确定清查围、基准日 等。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机构为资产归口部门,由其制定资 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 批。根据方案组织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 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二)本单位组织开展的资产清查工作。由资产归口部 门提出立项申请,说明资产清查的原因,确定清查围和基准 日等容,报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立项后,由资 产归口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组织清查,必要时可委托 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并形成资产清查报 告。第六十三条 资产盘点关键程序(一)明确盘点的时间

41、、容和记录,保证固定资产的安 全、完整以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二)适用围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 设备和家具等。(三)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如下表所示。固定资产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表盘点时间1 上半年盘点2年终盘点盘点方式1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所 有卡片逐项现场核实。2盘点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帐手续 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归口部门予以标示,另行存放。盘点人员1 资产归口部门资产管理员2清查核资小组成员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四)盘点准备1、资产归口部门根据盘点计划准备盘点表并预先编号。2、在盘点前,资产归口部门召开盘点准备会议,向使 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

42、的安排和动员, 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五)进行盘点1、在实地盘点时,应由资产归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 清查核资小组成员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 进行盘点。2、盘点应该以静态盘点为准则,因此盘点开始后禁止 一切固定资产的进出和移动。(六)盘点结果差异及存档1、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安全与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员、清 查核资小组成员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2、固定资产盘点以及盘点差异表分别由资产归口部门和 财务部门归档保存。(七)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1 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由资产归口部门和使用 部门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并上 报财务部门

43、负责人审核。2财务部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表和处理意见进 行审核,交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第六十四条资产评估资产归口部门提出资产评估立项申请,国有资产分管领 导批复,下达立项通知书,资产管理岗选择有资质的评估公 司,资产评估公司接受委托,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 告,资产管理岗提交评估结果确认申请,国有资产分管领导 进行审核验证,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反馈给资产管理岗,国有 资产分管领导进行结果确认,并出具评估结果确认书,形成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完成,资料归档。第十章资产报告管理第六十五条资产报告管理控制要求资产报告应当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资产占 有、使用、变动情况,以及资产

44、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说明。 确保资产报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报说明和分析 报告容应当全面详实。第六十六条资产报告关键控制容资产报告是年度终了,根据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工作 需要,在日常管理基础上编制报送的反映本单位年度资产占 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文件,包括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 分析报告。第六十七条 分析报告应当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 据,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情况等进 行分析说明。第六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当在做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的基础上,全面盘点资产情况,完善资产卡片数据,编制资 产报告,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资产报表数据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表数据、表间

45、数据、本期与上期数据、 资产与财务数据应当相互衔接。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容应当 全面详实。第六十九条资产报告管理关键程序资产报告编制完毕后,须经编制人员、分管领导和单位 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规定时间上报。 本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资产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责。第十一章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第七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 分。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使用人都有管好用好资 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各部门资产管理 员对部门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月将资产使用明细 表报资产管理岗汇总。第七十一条 资产管理岗汇总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 出改进计划,

46、交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审批。改进计划审批 通过后,下发至各部门实施执行。第七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必须容完整、统计真 实,无虚报、漏报、瞒报、拒报。分析报告需包含固定资产 的变动、使用、处置、结存情况。第七十三条 本单位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本 单位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 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 查相结合的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第七十四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凡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 权限,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主管领导和和直接责任人 员的责任:(一)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

47、大流失 的。(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 情况的。(三)未贯彻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违规占有、 使用、处置国有资产。(四)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和用于对 外投资、担保等经营行为的。(五)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 私利的。(六)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 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七)其他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第十二章相关环节衔接控制要求第七十五条 资产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 建和改建等预算的编报、批复、下达、执行等需参照预算管 理制度执行。第七十六条 资产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 建和改建、处置

48、等资金收支流程,需参照收支管理制度执行。第七十七条 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等基础建设项 目的执行,需参照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涉及合同签订的 项目参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第七十八条资产的购置采购流程参照采购业务管理规 定执行。第十三章附则第七十九条本制度拟防控的风险包括(一)防止资产流失、挪用或损失,确保资产安全、完 整和使用有效;(二)防止固定资产业务差错及舞弊,确保账、卡、物 相符;(三)确保记录与统计的资产状况信息实、完整。第八十条本制度遵循的相关依据(一)行政事业单位部控制规(试行)(二)行政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78号, 2015年颁布)(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

49、8年颁布)(四)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2006年颁布)(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 号,2010年颁布)(六)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2012 年颁布)(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2012 年颁布)(八)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248 号)(九)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 定(财库200696号)(十)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 行2014228 号)(十一)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国管资2009167号)(十二)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1996104 号)(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 程(财办201351号)(十四)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十五)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财资 20161 号)(十六)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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