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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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医疗纠纷概述,医疗事故认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处理,医患法律关系的认定,医疗事故赔偿,主要内容,第一节 医疗纠纷概述,1.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 2.医患法律关系的构成 3.医疗纠纷,一.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医患法律关系的定位直接关系到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和赔偿范围。是构建医疗损害赔偿的立法的基石。,(一)医患法律关系的概念,1.狭义:仅指医师与患者之间因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2.广义:指医方和患方在诊疗、预防、保健、美容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关系。,(二)医患法律关系的性质,医患法律关系从总体上讲应当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1.医患双方在法律

2、地位上是平等的; 2.医患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 3.医患双方是等价有偿的关系; 4.国家对医疗机构的某些强制性规范和患者在就医的某些限制并不影响和改变医患关系本身固有的法律属性 。,(三)医患法律关系的类型,1.过失侵权的医患法律关系人身损害; 2.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委托合同、强制缔约义务) 3.无因管理医患法律关系; 4.强制医患法律关系。,二.医患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医患法律关系的主体 1.医方合法主体 2、患方 (二)医患法律关系的内容 即医患双方在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三)医患法律关系的客体 1.医疗行为 2.人身利益 3.不排除其他情况,如财产权

3、,三.医疗纠纷,(一)医疗纠纷概念 指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实践活动中,因对医疗活动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望的结果、原因,在认识和事实认定上,医患之间产生矛盾或对立,其中一方要求追索责任和赔偿损失,或一方要求给付医疗经费而引起的纠纷。,(二)目前医疗纠纷的表现,1.武力、暴力方式 2.和平方式 3.文武并用,(三)产生的原因,1.医疗信息不对称 2.医患双方交流不到位 3.医务人员责任心不足 4.巨额的医疗费用(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相对落后),(四)医疗纠纷的特征,1.医疗工作是一种具有的特殊的、高风险的职业。 2.医源性伤害的特点 (1)抢救行为和危害行为的对象总在同一对象上; (2)主观上的认

4、真负责与事实上的期望结果不可能实现经常交织在一起; (3)不可逆的损害和一线希望的抢救经常决定于极短的时间内。 3.临床治疗中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和治疗措施 。 4.医患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是各自保持着独立地 位,患者只能被动的配合接受治疗。,(五)医疗纠纷主要表现种类,1.医疗行为引起的:治疗、诊疗过程中可能导致医疗事故. 2.非医疗行为引起的 (1)附随义务的履行 (2)住院费用支付纠纷,第二节 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概述 2.常见的医疗事故种类 3.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4.医疗事故的等级 5.医疗事故鉴定,一.医疗事故概述,(一)概念 1.不幸事件:医患双方都不愿发生的 2.医疗事故

5、的概念: 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二条: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3.特点: (1)院方主体必须是合法主体,患方主 体扩大化(医疗美容); (2)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3)必须在诊疗护理中有过失; (4)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后果必 须达到严重。,(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1.造成事故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人主观心理有过错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 (2)过于自信过失 3.主体的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 (1)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诊疗护理规范; (2

6、)医疗行为违反国家关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的其他法律规定; (3)医疗中的技术失误。,4.损害结果的发生 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必须造成了一 定不良后果,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1)只有违法行为没有危害后果不 是医疗事故。 (2)只有危害后果没有违法行为的 也不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合法行为 造成患者损害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后果与过失行为间要有因果关系 (1)医务人员在诊疗服务过程中确有违 章行为,但最终的不良后果并非由该违章 行为造成,而是另有其他原因介入造成 的。 (2)患者确有不良后果发生,但该后果 并非由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而是有 其他原因甚至是他人嫁祸于医院。,医疗

7、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二.常见的医疗事故种类,1.遇到危、急、重患者,不认真检查和处理, 不负责任或者拒绝推委患者。 2.医务人员不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工作期间 擅离职守,或者让不能胜任该项技术人员单独操 作。 3.违反诊疗技术常规,造成不良后果。,二.常见的医疗事故种类,4.医生检查病情不仔细,草率诊断,主观臆 断,或者对诊疗工作既无经验,又缺乏应有技 术,该请示上级大夫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大 夫的正确指导擅自处理。 5.医务人员不执行规章制度,工作粗枝大叶, 查对不严,交班不清或不遵守医嘱。 6.医院领导,后勤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 果。,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况,

8、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医疗事故的等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植物人状态)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二级丁等 3.三级医疗事故: 轻度 一般 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丙等、三级丁等、 三

9、级戊等 4.四级医疗事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五.医疗事故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概述 1.2002年9月1日前后部门不同:医学会是中介团体 组织,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准司法组织,具有中立 性、专业性、客观性。 2.要求:公正、合理的鉴定部门解决医患双方争 议,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具有可行性和 可操作性。 3.鉴定内容: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2)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 果关系;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中的责任程度。,(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医学会,1.医学会的设立: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县级

10、市地方医学会; (3)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 (4)中华医学会。,2.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 (1)专家类别: 1)医疗临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2)法医 (2)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2)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3)针对法医只需要具有高级技术任职资格没有年限的限制。,(三)医疗事故鉴定的工作原则,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 (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2)卫生行政部门委托; (3)人民法院委托。,2.医学会鉴定的分级 (1)首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县级

11、市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 (2)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 (3)必要时中华医学会主要负责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3.鉴定工作原则 (1)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原则; (2)不受地域限制原则;(必要时候可以从外地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不受地域限制,从而以区别诉讼中的地域管辖,保证公正合理) (3)合议制度; (4)回避原则: (5)以证据(病历资料)为原则; (6)综合分析病情和考虑个体差异原则。,(四)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地位,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 (1)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技术上和法律上的结论。 (2)在民事诉讼法中属于证据中的鉴定结论,为处理医疗事故争

12、议提供医学依据。 (3)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依据,司法部门定罪量刑的依据(刑法335条医疗事故罪)。,2.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司法鉴定是一种结果鉴定,不是一种 因果关系的鉴定,所以从结论上来说两 者是一种完全不同的鉴定;不具有从属 性。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说司法鉴定 可以取代医疗事故鉴定。,(五)鉴定报告书及鉴定结论异议,1.鉴定报告书: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材料情况、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责任程度(完全、主要、次要、轻微)、医疗事故等级、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建议。 2.鉴定结论异议:(两鉴终鉴制度),(六)鉴定费用的承担,1.“谁申请、谁先付” 医学会具体操

13、作:在受理后,鉴定费用 医患双方都缴纳;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患方承担;属于 医疗事故的,医方承担。,第三节 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1.医疗事故争议的非诉讼解决 2.诉讼方式 3.举证责任倒置 4.医疗事故争议案件应当注意事项 5.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流程图,一.医疗事故争议的非诉讼解决,(一)协商解决(私了)体现了私权处分原则,约定大于法定原则。 (二)行政调解:在已经确立是医疗事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事人请求所进行的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三)行政处理:医患双方均可提出,二.诉讼方式,(一)人民法院调解 (二)人民法院判决 (两审终审) (三)刑事诉讼,三.举证责任倒置,(一)证据的种类:7

14、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称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二)民事案件证明标准(证明责任) 1、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 2、特殊案件采取举证倒置。,(三)民事案件责任认定 1、过错责任 (推定过错) 2、无过错责任,(四)医疗纠纷案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原因: (1)证据的距离; (2)医疗信息不对称。 3.如何举证:循证医学,四.医疗事故争

15、议案件应当注意事项,(一)建议: 1.不能盲目:既要咨询法律专家有要咨询医学专家 2.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医疗机构主、客观病历资料分别装订。 客观病历资料的收集: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验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等、出院记录等 主观病历资料分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医院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分存和启封。 3.先协商再诉讼:医务部负责接待患者投诉,(二)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主要的法律依据(程序方面),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3.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

16、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 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5.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规定,五.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流程图,(一)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流程,发生争议,自行协商,民事诉讼,行政解决,共同委托,法院委托,行政委托,医学会受理,医学会受理,医患双方提交 材料并交纳费用,收到材料 并审核材料,划分学科组成,随机抽取专家,确定鉴定会时间,通知专家并向 专家送交材料,鉴定会,得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送交医患双方当事人,送交医患 双方当事人,送交人民法院,送交卫生 行政机关,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委托,受理,通知,

17、审核,划分学科及专家,组成,通知,鉴定,送达,第四节 医疗事故的赔偿,1.法律依据 2.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因素 3.具体赔偿内容,一.法律依据,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因素,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三.具体赔偿内容,1.医疗费:包括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今后治疗费用。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高于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

18、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抚养、赡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满16周岁的抚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的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平均居民年生活费用计算,造成死亡的,赔偿年限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要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误工费用的认定与患者本人的一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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