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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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 责任保险之责任保险之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o 职业民事责任概述职业民事责任概述o 职业责任保险的定义及内容职业责任保险的定义及内容o 职业责任保险的类别职业责任保险的类别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 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第一节第一节 职业民事责任概述职业民事责任概述1 1、职业民事责任的定义:、职业民事责任的定义:提供专门技能或知识服务的人员提供专门技能或知识服务的人员(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回其疏忽或过失而

2、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致人损回其疏忽或过失而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致人损害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害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主体:专业人员行为主体:专业人员责任主体:赔偿责任的承受主体责任主体:赔偿责任的承受主体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关系:相统一相统一相分离相分离 2、专业人员的特征:、专业人员的特征:u 具有从事专业服务的资格:具有从事专业服务的资格:人事部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中相关规中相关规定定第二条第二条 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

3、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第三条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

4、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u 具有高度的专门性:具有高度的专门性:核心为精神的、脑力而非体力的核心为精神的、脑力而非体力的工作;工作;u 社会对专业人员存在高度信赖:社会对专业人员存在高度信赖:基于对专业人员工作基于对专业人员工作技能和水平的信任,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与客户之技能和水平的信任,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与客户之间存

5、在某种形式的服务合同关系。间存在某种形式的服务合同关系。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的工作成果也常为社会所利用。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的工作成果也常为社会所利用。u 专业服务是非定型化的:专业服务是非定型化的:不是定制的,而是为了满足不是定制的,而是为了满足对象的多样化要求。对象的多样化要求。3 3、专业人员或机构的一般义务、专业人员或机构的一般义务u 忠实义务:应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实施行为,不得同忠实义务:应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实施行为,不得同时追求第三人或自己的利益;时追求第三人或自己的利益;u 高度注意义务:专业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最大限度地施展高度注意义务:专业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最大限度地施展其个人应有

6、的专业才干和聪明才智;其个人应有的专业才干和聪明才智;u 保密义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保密义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密和个人隐私。4 4、职业民事责任的种类、职业民事责任的种类(1 1)基于违约行为的合同责任)基于违约行为的合同责任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与当事人之间通常存在有效的委托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与当事人之间通常存在有效的委托合同、承揽合同、雇佣合同或者其它合同关系。通常为委合同、承揽合同、雇佣合同或者其它合同关系。通常为委托合同。托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专业人员或机构违反合同的约定,应对委根据合同约定,专业人员或机构违反合同的约定,应对委

7、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托人承担违约责任。(2 2)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侵权责任)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侵权责任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在其执业过程中,因违反法律规定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在其执业过程中,因违反法律规定或专业服务规范,违法侵害委托人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专业服务规范,违法侵害委托人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利益的,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要求其承担侵权责财产利益的,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任;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发生侵权责任时,其主观心态对于专业人员或其执业机构发生侵权责任时,其主观心态对于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欺诈等;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8、等;归责原则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归责原则实行过错推定原则。5 5、承担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承担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1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o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 2)侵权责任(过失与故意)。)侵权责任(过失与故意)。o 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法规:律师法律师法、注册会计法注册会计法、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等第二节第二节 职业责任保险的定义与内容职业责任保险的定义与内容 职业责任保险:是承保各种专业人员因工作上职业责任保险

9、:是承保各种专业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们的当事人或其他人的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们的当事人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责任的责任保险。1 1、职业责任保险的特征、职业责任保险的特征 职业责任保险赔偿多是第三人的经济损失,而不是身体职业责任保险赔偿多是第三人的经济损失,而不是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除医疗责任保险等少数除种外);伤害或财产损失(除医疗责任保险等少数除种外);承保的是被保险的的疏忽、过失造成的委托人或第三人承保的是被保险的的疏忽、过失造成的委托人或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赔偿责任;的

10、赔偿责任,而不是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赔偿责任;风险较高,多采用期内索赔制承保;风险较高,多采用期内索赔制承保;投保的目的除了转稼风险之外,更多的是是以此提高自投保的目的除了转稼风险之外,更多的是是以此提高自身信誉、增强竞争力的手段。身信誉、增强竞争力的手段。2、职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职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 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我国多数职业责任保险单通常只将执业机构列为被保险人;我国多数职业责任保险单通常只将执业机构列为被保险人;凡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许可证或者凡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许可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固定的执业场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

11、册登记,在固定的执业场所,依法设立的执业机构,均可作为职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设立的执业机构,均可作为职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专业人员个人:专业人员个人:我国仅少数职业责任合同中将专业人员个人列为被保险人;我国仅少数职业责任合同中将专业人员个人列为被保险人;律师责任保险、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3、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开展业务时,因过失未能履行委托合被保险人在开展业务时,因过失未能履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而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经济同中约定的义务而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损失

12、,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险人根据保险单的约定负责赔偿;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必要的、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合理的费用;保单中一般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保单中一般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额。4 4、职业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职业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 战争、罢工战争、罢工 核风险(核责任险除外)核风险(核责任险除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的家属、雇员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被保险人的家属、雇员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 被保险人的契约责任被保险人的契约责任 被保险人所有或由其

13、保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或由其保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5 5、责任期限责任期限 通常定为一年,对在追溯期开始后发生的疏忽行为通常定为一年,对在追溯期开始后发生的疏忽行为且在保险单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责。且在保险单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责。6 6、赔偿限额赔偿限额 通常有累计限额,而不规定每次事故的限额。通常有累计限额,而不规定每次事故的限额。7 7、费率厘定的因素费率厘定的因素(1 1)职业种类职业种类(2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3 3)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性质(4 4)业务数量)业务数量(5 5)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

14、专业技术水平(6 6)被保险人职业责任事故的历史统计资料)被保险人职业责任事故的历史统计资料 及索赔、处理情况及索赔、处理情况(7 7)责任限额、免赔额及其他承保条件)责任限额、免赔额及其他承保条件8、职业责任保险的分类职业责任保险的分类 按被保险人从事的职业来分:按被保险人从事的职业来分: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医疗师职业责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医疗师职业责任保险、公证职业责任保险、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任保险、公证职业责任保险、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建筑工程监理责任保险等等。建筑工程监理责任保险等等。按被保险人从事职业的性质来分:按被保险人从事职业的性质来

15、分:适用于与身体接触的专业人员、适用于与身体没有接触的适用于与身体接触的专业人员、适用于与身体没有接触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 按承保方式来分:按承保方式来分:期内索赔式、期内发生式期内索赔式、期内发生式 按照投保人的主体性质:按照投保人的主体性质:可以划分为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划分为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职业责任保险。第三节第三节 职业责任保险的类别职业责任保险的类别一、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一、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1 1、注册会计师职业概述、注册会计师职业概述 注册会计师: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注册会计师: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

16、业人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审计业务: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出具有关报告有关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设计财务会计制度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

17、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代理纳税申报;代办申请注册登记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经济协助拟定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文件;培训会计人员培训会计人员;审核企业前景财务资料审核企业前景财务资料;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参与进行可行性研究参与进行可行性研究;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会计法、公司法公司法等。等。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点:执业的独立性: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的执业的独立性:不受任何机关、单

18、位、团体或个人的干涉,依法独立承办委托业务,并对其出具报告的真干涉,依法独立承办委托业务,并对其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实性、合法性负责;意见的权威性:根据行业所公认的执业标准所提供的意见的权威性:根据行业所公认的执业标准所提供的意见,为法律所认可,为人们所信赖,可能为数量不意见,为法律所认可,为人们所信赖,可能为数量不明确的实际或潜在的利害关系人所利用;明确的实际或潜在的利害关系人所利用;责任的重大性:承担责任的重大性:承担“合理确信合理确信”与与“绝对保证绝对保证”之之间的间的“期望差距期望差距”的调整责任。的调整责任。2、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只针对审

19、计业务,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只针对审计业务,没有扩展到会计服务及咨询领域。没有扩展到会计服务及咨询领域。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鉴定: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鉴定: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鉴定机构:独立的审计鉴定委员会。鉴定机构:独立的审计鉴定委员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违约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失职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失职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没有依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工作;没有依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工作;没有按专业要求出具合法的审计报告;没有按专业要求出具合法的审计报告;违反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侵权责

20、任:第三者因依据会计师审计失误的会计报侵权责任:第三者因依据会计师审计失误的会计报表作出决策面导致投资失误时,会计师事务所应承表作出决策面导致投资失误时,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虚假陈述虚假陈述 虚假验资虚假验资3 3、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对象: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保险对象: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在保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在保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或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根据被保险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根据被

21、保险人的授权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授权承办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审计业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行为未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行为未尽其业务上应尽之责任及义务,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经尽其业务上应尽之责任及义务,造成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首次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济损失,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首次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条款出索赔,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条款和保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和保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所支付的诉讼发生

22、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在费用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承保方式:期内索赔式承保方式:期内索赔式责任免除:责任免除:除一般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外;除一般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外;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范围外的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范围外的业务;业务;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授权而从事的注册会计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授权而从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师审计业务;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登记备

23、案的注册会计师所从事的注册会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登记备案的注册会计师所从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计师审计业务;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超越委托人授权范围的行为造成委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超越委托人授权范围的行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托人的损失;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在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经知道的或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在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经知道的或应当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应当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其利害关系人恶意串通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其利害关系人恶意串通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在保险单规定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已经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在保险单规定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已

24、经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或实际已经进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同、或实际已经进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费率厘定:费率厘定:(年保险费年保险费)每次索赔限额(万元)累计索赔限额(万元)保费(元/每人)1002003000200400450030060060004008007500500100090007001400120001000200015000注注:1.1.每次索赔免赔额为每次索赔免赔额为1 1万元。万元。2.2.提高免赔额可按以下减费。提高免赔额可按以下减费。1)1)免赔额为免赔额为5 5万,可减收万,可减收5%5%。2)2)免赔额为免赔额为1010万元,可减收万元,可减收10%10%。3

25、)3)免赔额为免赔额为2020万元,可减收万元,可减收20%20%。二、律师职业责任保险1、律师职业o 律师律师: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执业人员。经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发给律师执业证书、准予执业的法律经国家考核授予资格并发给律师执业证书、准予执业的法律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委托及人民法院的指定,参与诉应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委托及人民法院的指定,参与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其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职业特

26、征:律师职业特征:律师的任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律师的任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施;律师的地位:处于一种独立的地位,不从属于法院、检察律师的地位:处于一种独立的地位,不从属于法院、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院或者行政机关;律师职业具有自主性和自律性:律师职业具有自主性和自律性:律师执业机构:律师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均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均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律师的业务范围律师的业务范围:诉讼业务:诉讼业务: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

27、担任代理人,参加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

28、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文书 2、律师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的违约责任律师的违约责任: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委托合同,律师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对委托人承担违约责务所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对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9、;任;我国我国律师法律师法第第4949条规定: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失行为的律师追偿。”从此条规定不难看出,律师承从此条规定不难看出,律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违法执业违法执业”;二;二是是“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情形: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情形:超越委托代理权限;超越委托代

30、理权限;遗失、损坏重要证据;遗失、损坏重要证据;应当收集证据而没有收集;应当收集证据而没有收集;因主观过错超过诉讼期间;因主观过错超过诉讼期间;不以正确主张权利;不以正确主张权利;无故拖延或不依法履行职责;无故拖延或不依法履行职责;泄露委托人的秘密或者隐私。泄露委托人的秘密或者隐私。律师的侵权责任:律师的侵权责任: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可能会对社会中特定群体的第三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可能会对社会中特定群体的第三人产生相应的作用;产生相应的作用;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之外的第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之

31、外的第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律师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对象保险对象: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的律师。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业从事诉讼或非诉讼律师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并在本保险期限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并在本保险期限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内由委托人首次向被保

32、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负责赔偿。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用与上述经济赔偿的每次索赔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赂偿限额。表中列明的每次索赔赂偿限额。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遭受经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

33、人负责赔偿。偿。除外责任:除外责任:除一般责任保险除外责任外;除一般责任保险除外责任外;被保险人无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持被保险人无有效律师执业证书,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持有的其他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有的其他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或在未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或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被保险人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被保险人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诽谤,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被保险人被指控对委托人诽谤

34、,经法院判决指控成立的;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文件、帐册、报表等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文件、帐册、报表等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或盗窃抢夺,但经特别约定加保的不在此限;失或盗窃抢夺,但经特别约定加保的不在此限;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日期之前发生的疏忽或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日期之前发生的疏忽或过失行为。过失行为。三、医疗责任保险1、医疗行为概述u 医疗行为医疗行为: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判断及疗养指导等具有综合性内容的行为。后判断及疗养指导等具有综合性内容的行为。医务人员:凡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5、或医务人员:凡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承认,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承认,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医生、护士、妇幼保健员等医生、护士、妇幼保健员等 执业机构:医疗机构,简称为执业机构:医疗机构,简称为“医方医方”。普通医疗机构:依照普通医疗机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来许可证的机构;的机构;个体医疗机构:个人开办的各类医院、疗养院、门诊部、个体医疗机构:个人开办的各类医院、疗养院、门诊部、卫生所以及在医药商品附设的坐堂行医点等;卫生所以及在医药商品附设的坐堂行医点等;n 医疗行为的特征:具有潜在的危

36、险性: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具有试验性:具有试验性:具有一定的人身侵害性:具有一定的人身侵害性:以自然科学为基本内容与方法;以自然科学为基本内容与方法;具有公共性:具有公共性:n 医疗行为中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医方的权利与义务:医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治疗主导权、医疗费用请求权;权利:治疗主导权、医疗费用请求权;义务:忠实义务、高度注意义务、保密义务;义务:忠实义务、高度注意义务、保密义务;患方的权利与义务:患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义务:积极接受配合治疗的义务、支付医疗费。义务:积极接受配合治疗的义务、支付医疗费。2、

37、医疗赔偿责任:u 医疗机构未履行医疗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或医疗机构未履行医疗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法律的规定侵害患者的权利所应承担的民者违反法律的规定侵害患者的权利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事责任。医疗违约责任:医患双方在履行医疗违约责任:医患双方在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的的过程中,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应向对方承担过程中,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应向对方承担的合同责任。的合同责任。通常是医方在医疗过程中提供了不合格的医疗服务通常是医方在医疗过程中提供了不合格的医疗服务而应承担的责任。而应承担的责任。医疗侵权责任:医疗单位在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医疗侵权责任:医疗单位在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动

38、中因过错而侵害受害人生命健康权而应承担的动中因过错而侵害受害人生命健康权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医疗行为的违法性: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医疗行为的违法性: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职业道德等;疗护理规范、职业道德等;医疗机构有过错: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有过错: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行为造成损害:死亡、残疾、器官损伤等;医疗行为造成损害:死亡、残疾、器官损伤等;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对于医疗机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对于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请求,既可以依据医疗服务合同的

39、约定提出赔偿请求,既可以依据医疗服务合同的约定提出违约之诉,也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法的规定提提出违约之诉,也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法的规定提出侵权之诉。出侵权之诉。按照有利于受害人的原则,由受害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受害人的原则,由受害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起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选择提起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医疗赔偿责任的鉴定主体及标准: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各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赔偿责任范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当考

40、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

41、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工年平均工资3 3倍以上的,按照倍以上的,按照3 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

42、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30年;年;但是,但是,60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15年;年;7070

43、周岁以上的,不超周岁以上的,不超过过5 5年。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

44、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16周岁的,扶养到周岁的,扶养到1616周岁。对年满周岁。对年满16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20年;但是,年;但是,60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15年;年;70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 5年。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

45、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 6年;造成患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 3年。年。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 2人。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医疗事故造成

46、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 2人。人。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3 3、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 保险对象:保险对象:凡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凡依法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医疗机构,均可

47、作为医疗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内,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限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限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

48、面同意的法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

49、诊疗护理工作;理工作;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工作;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血液制品;血液制品;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

50、准进行临床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临床实验所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在此限;实验所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在此限;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四、公证职业责任保险1、公证职业概述o 公证公证: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行为。实性和合法性的行为。公证的法律效力:公证的

51、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和公证暂行公证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下:规定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下:法定证据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定证据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据”。强制执行效力: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强制执行效力: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当有关法律、

52、行政法规、规章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件。必备要件。公证的业务范围:公证的业务范围:证明法律行为:公证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业务。证明法律行为:公证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业务。各种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各种租赁、承包合同、各种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各种租赁、承包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股权、设备、技术转让合同等;股权、设备、技术转让合同等;各种民

53、事协议。如赠与,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约定,赔偿,民各种民事协议。如赠与,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约定,赔偿,民间借款,赡养、遗赠抚间借款,赡养、遗赠抚 养等协议;养等协议;收养和认领亲子;收养和认领亲子;继承;继承;各种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委托、赠与、声明、承诺等;各种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委托、赠与、声明、承诺等;包括招标投标、拍卖、抽签、摇奖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包括招标投标、拍卖、抽签、摇奖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现场活动。的现场活动。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

54、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职称、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职称、身份等。身份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义或作用的文件、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义或作用的文件、证书、各种文字材料的总称。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法律文书主证书、各种文字材料的总称。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法律文书主要有:法人营业执照、董事要有:法人营业执照、董事 会决议、专利注册证书、商标会决议、专利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各种表格、记录、纪要等。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各种表格、记录、纪要等。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赋予债

55、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对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对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 过过诉讼程序。诉讼程序。保全证据保全证据 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对可能灭失、毁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对可能灭失、毁损或以后难以收集到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损或以后难以收集到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保管的活动。集、固定并保管的活动。2、公证赔偿责任、公证赔偿责任 公证赔偿责任的含义:公证赔偿责任的含义:公证机构因错误公证或不当公证损害了当事人的合公证机构因错误公证或不当公证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对当事人因

56、此而遭受的损失应承法权益,公证机构对当事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公证赔偿责任范围:公证赔偿责任范围:根据根据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规定:公的规定:公证赔偿实行有限责任,以公证处的资产为限,赔偿证赔偿实行有限责任,以公证处的资产为限,赔偿范围为公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证职务中,范围为公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证职务中,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证机构赔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证机构赔偿后,可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人员承担部偿后,可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分或全部

57、赔偿费用。公证赔偿的主要情形:公证赔偿的主要情形:因出具错误公证文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出具错误公证文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出具存在下列瑕疵影响公证文书效力造成的直接因出具存在下列瑕疵影响公证文书效力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公证文书证词中文字或数字出现差错;公证文书证词中文字或数字出现差错;公证文书证词中缺少必备要素或用语不当;公证文书证词中缺少必备要素或用语不当;公证文书制作不符合规定。公证文书制作不符合规定。因下列违反公证程序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下列违反公证程序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证人员违反回避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回避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管辖规

58、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管辖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审查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审查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期限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期限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其他公证程序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人员违反其他公证程序办理公证事项。因其他违反公证法规、规章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因其他违反公证法规、规章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损失。3、公证职业责任保险、公证职业责任保险 公证赔偿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公证赔偿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公证责任保险是强中规定:公证责任保险是强制性全行业统一保险。制性全行业统一保险。投保人:中国公证员协会投保人:中国公证员协会 被保险人:全国范围

59、内的公证处被保险人:全国范围内的公证处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各公证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证业务时,由于疏各公证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证业务时,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公证文书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或忽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公证文书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或伤害,并在保险期限内由委托人或公证文书利害关系人首伤害,并在保险期限内由委托人或公证文书利害关系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将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将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除外责任: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无有效公证执业证书,或

60、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被保险人无有效公证执业证书,或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持有的其实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应持有的其实资格证书办理业务的;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公证人员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或被保险人的在册执业公证人员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或其它公证处执业;其它公证处执业;保险人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其它免责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其它免责行为。五、其它职业责任保险五、其它职业责任保险 董事责任保险:承保董事和其它高级职员在履行董事、董事责任保险:承保董事和其它高级职员在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职责时因过失应向公司或第三者(股监事及高管人员职责时因过失应向公司或第三者(股东、债权人等)依

61、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东、债权人等)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承保工程企业的设计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承保工程企业的设计人员因疏忽或或失导致工程质量事故而承担的经济赔偿员因疏忽或或失导致工程质量事故而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责任;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保险:承保监理人员因疏忽或过失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保险:承保监理人员因疏忽或过失而未能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或者由于指令而未能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义务或者由于指令错误,从而导致委托人或第三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承错误,从而导致委托人或第三人遭受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承保保险代理

62、人因违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承保保险代理人因违反代理合同的约定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反代理合同的约定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办理保保险经纪人职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办理保险经纪业务时,因疏忽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险经纪业务时,因疏忽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失;房地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承办房地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承办国内房地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因承办评估师的过国内房地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因承办评估师的过错致使所评估房地产的价值高出或者低于评估时错致使所评估房地产的价值高出或者低于评估时的市场实际价值,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而应承的市场实际价值,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而应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D ONE CHERISHES AND THE ENTHUSIASM THAT PUSHES ONE TO SEEK ITS FULFILLMENT REGARDLESS OF OBSTACLES.BY FAITH I BY 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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