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100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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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庄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庄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庄浪县人民政府二0一0年九月61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3第一节 指导思想3第二节 规划原则3第三节 规划范围4第四节 规划期限4第五节 规划依据4第二章 规划背景6第一节 区域概况6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7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8第四节 土地利用机遇与挑战11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13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13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16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16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20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23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23第二节 一般农

2、用地区23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3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24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24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4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24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25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25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6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26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26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26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27第七章 重点工程建设28第一节 交通运输28第二节 水利设施28第三节 工业项目与能源及其他建设用地28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30第一节 生态功能分区30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31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措施32第九章 土地整治33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33第二节 土地整治潜力33第三

3、节 土地整治项目34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35第一节 中心城区定位与发展方向35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35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37第一节 规划指标分解原则37第二节 规划指标分解依据37第三节 规划指标分解方案38第四节 乡(镇)土地利用管制措施38第十二章 近期规划安排39第一节近期规划原则39第二节 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39第三节近期土地利用目标及任务39第四节近期土地利用重点40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2第一节 行政措施42第二节 经济措施43第三节 法律措施43第四节 技术措施44第五节 弹性机制44表 F.1 庄浪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46表 F.2 庄浪县土

4、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7表 F.3 庄浪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48表 F.4 庄浪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49表 F.5 庄浪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50表 F.6 庄浪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53表 F.7 庄浪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54表 F.8 庄浪县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一览表55表 F.9 庄浪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对比表56表 F.10庄浪县2009年建设用地指标57表 F.11 庄浪县2015年建设用地指标58表 F.12 庄浪县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59表 F.13 庄浪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60表 F.14 庄浪县域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60表F.15 庄浪县各乡镇耕

5、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61表 F.16 庄浪县新增建设用地及城乡挂钩指标62前 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全县城乡建设合理有序进行,保证资源、环境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及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本着严格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为核心,在开展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等相关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庄浪县实际,编制庄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

6、称规划)。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年,2015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庄浪县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面积1513.39平方公里。包括水洛镇、南湖镇、万泉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乡、赵墩乡、杨河乡、阳川乡、卧龙乡、大庄乡、郑河乡、良邑乡、永宁乡、通化乡、柳梁乡、南坪乡、盘安乡等18个乡镇及桃木山林场、通边林场、石桥林场以及竹林寺水库。规划是庄浪县城乡建设、土地资源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基本手段,更是各类建设项目依法利用土地的重要依据。在规划范围内

7、的所有土地利用活动和土地使用主体,必须符合本规划。规划根据市级规划对庄浪县土地利用要求和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特点,全面分析了全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阐明了庄浪县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方针原则、总体目标、任务及主要控制指标,旨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确定土地利用分区,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提出规划目标实现的针对性措施,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和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结合庄浪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协调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优化调整土

8、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城乡互动和产业结构升级,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建立土地利用的生态安全格局。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立足于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城镇供应安全、生态安全和发展战略空间的目标,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及质量的逐步提高,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态建设。非农业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应优先考虑其他土地和其他农用地。二、统筹布局,保障科学用地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

9、境保护用地,统筹县域各业各类用地,在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前提下保障庄浪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工业集中区、重点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对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布局和时序的控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三、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方向,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以供应引导需求,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战略性调整。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

10、可持续利用按照“有利于城镇布局的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生态功能用地和重要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合理安排生态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三节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庄浪县行政辖区所有土地,面积1513.39公顷。包括水洛镇、南湖镇、万泉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乡、赵墩乡、杨河乡、阳川乡、卧龙乡、大庄乡、郑河乡、良邑乡、永宁乡、通化乡、柳梁乡、南坪乡、盘安乡等18个乡镇及桃木山林场、通边林场、石桥林场以及竹林寺水库。第四节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092020年,基期年为2009年

11、,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第五节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号);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8、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

12、编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甘国土资规201071号);9、其它相关法规和文件。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区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庄浪县位于甘肃省的东部,平凉市的西部,展布于六盘山西麓,地处东经1054615-1062345,北纬350323-352826之间,东接华亭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泾源县,南临秦安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西依静宁县,北靠静宁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隆德县。全县土地总面积1513.39平方公里,南北延伸46.4公里,东西相距57.5公里。二、自然条件庄浪县因受冬、夏季风环流的影响,水热条件波动大,属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盛行西北风,降水稀少,气温低,气候干旱,夏季盛行东南风,降水机会多

13、而不均,光能资源丰富,热量资源不足。按地形地貌特点,全县可分为三大区域,即基岩土石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及河谷川台区。县内土壤类型主要为黄绵土、黑垆土、新积土、潮土及零星分布的红粘土。境内地表水主要为葫芦河、庄浪河和水洛河三条河流,分别属渭河水系的一、二、三级支流,还有大小支沟2353条。三、社会经济条件2009年底庄浪县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57719万元,其中第一产业生产总值62885万元,第二产业生产总值33954万元,第三产业生产总值60876万元。全县总人口为43.8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9万人,农村人口为35.23万人,城镇化率为20.59%。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庄

14、浪县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为15年,即1996-2010年。在规划期内,近期规划为5年,即1996-2000年。庄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实施以来,对全县的建设用地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保证了重点发展行业和项目对建设用地的正常需求,避免了盲目用地,乱占耕地的现象,有效地保护了基本农田。实施过程中提高了干部群众节约用地、按规划依法用地的意识,对加强土地的微观管理和宏观管理,保障庄浪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树立起一道

15、法定的保护屏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建立农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占一补一”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有效地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耕地面积长期由于建设占用而大量减少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末,全县实有耕地面积为79024.58公顷,相比现行规划目标多1794.22公顷。 2、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合理引导建设用地布局,形成了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保证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明确了建设用地必须在规划所确定的规模控制圈内选址,圈外选址项目用地得不到批准,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的布局范围,改变了以往建设项目随意选址

16、的做法。现行规划确定到规划期末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规模为6208.0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538.03公顷。保证了竹林寺水库、红崖湾水库的建设需要,保证了平凉到庄浪、水洛到盘安线的顺利通车。3、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依据土地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项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总体控制,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拓展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的规定,改变了建设用地缺乏总量控制、随意发展、分散布局的格局,引导城乡建设集中发展、集约利用,促进了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实施以来,庄浪县先后编制了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十多个与土地利用密切

17、相关的规划,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方面进行了有效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重要技术手段已得到体现。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结构庄浪县自然地理环境区域差异明显,土地利用类型多样。根据庄浪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结果显示,2009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151338.85公顷,其中农用地133632.56公顷,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30%;建设用地11113.7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34%;其它土地6592.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6%。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程度高,耕地资源相对较为丰富土地

18、利用程度高,已利用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8.12%,土地类型主要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30%。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34%。2009年末,庄浪县耕地总面积79024.58公顷,人均2.71亩,高于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二)灌溉水源缺乏,耕地以旱地为主由于全县水资源匮乏,再加上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限制,全县耕地主要以旱地为主。旱地比重占到了耕地的98.50%,而水浇地只占耕地的0.15%。(三)坡耕地比重较大15以上的坡耕地面积为47021.7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9.50%。水土流失严重,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受到较大影响。(四)梯田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底,全县梯

19、田总面积达到77448.3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8.01%。有效缓解了水土流失,提高了耕地的生产能力。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在城镇内部,存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在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229平方米/人,高于国家规定标准。2009年城镇人均用地面积66.52平方米,单位面积GDP为1.04万元/公顷,全县土地总体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二)土地生产条件亟待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原有骨干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沟路渠等田间基础设施不配套,制约了农地生产能力的发挥和生产效益的提高,与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土地生产条件亟待改善。(三)建设用地增长速

20、度快,用地缺乏规划近几年庄浪县经济发展快。在建设过程中,批少占多,批次占好现象较突出,且缺乏规划,造成大量肥沃的土地被占用,严重浪费土地资源。(四)土地资源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全县土地利用率普遍较高,达到了98.12%。未利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88%,未利用地主要以田埂为主,但大部分坡度陡,土质差,开发利用困难,耕地后备资源十分匮乏。第四节 土地利用机遇与挑战一、土地利用机遇(一)宏观政策机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但为甘肃省提供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也为庄浪县发展创造了一个历史机遇。关中天水经济区直接辐射甘肃省的平凉、庆阳和陇南地区,为庄浪县城镇体系建

21、设、土地利用格局优化及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新机遇。(二)生态旅游优势近年来,庄浪县围绕发展梯田生态观光旅游,重点实施了赵墩沟梯田生态景区开发工程,目前已投资800多万元,建成治沟淤地坝5座、仿生态型大门、观景亭、休闲亭、钓鱼台和停车场。同时开建了生态长廊、休闲娱乐园、生态群雕园、观景喷泉、布设展馆等基础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将该景区建成功能齐全、独具特色、神奇壮观的庄浪梯田生态风景旅游区,凸显了土地生态旅游功能。(三)交通体系的完善平天、静庄高速,以及张家川至庄浪、庄浪南湖至鱼池两条二级公路的开工建设和静宁至庄浪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等项目的实施,使得全县交通网络更加完善,加快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

22、。二、土地利用挑战(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根据庄浪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规定,2015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为74801.32公顷和70122.65公顷,显著低于2009年耕地79024.58公顷现状面积。与此相对应,庄浪县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庄浪县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二)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庄浪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一定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但是,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庄浪县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三

2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规划期间,为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需要开垦一定数量的其他土地,由于其他土地大多分布在生态条件脆弱区,对其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经济快速发展必将增加资源消耗量,增大废弃物排放量。如何在保障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控制并减少废弃物排放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任务艰巨,难度较大由于历史原因、社会观念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惯性影响,加之盘活存量用地往往矛盾多、投资大、效益又不太明显,使得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艰难、缓慢的过程。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根据庄浪县土地资源的

24、自然、社会、经济属性,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为“四保、三扩、二强化、一突出”。(1)四保:一要保障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面积,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农业基础;二是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三是保障对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重点项目用地;四是保障一定数量的生态用地。(2)三扩:一是扩大林果业等优势农产品的用地规模。二是扩大交通运输的用地规模。三是继续扩大生态旅游用地规模。(3)二强化:一是强化中心城区带动作用,重点培育县城经济,使其尽快扩大规模,壮大经济实力,形成强有力的区域增长极。二是强化工业集中区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走“经济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的路子。(4)一突出:

25、突出土地资源开发区域特色,尤其是庄浪县梯田生态观光旅游、云崖寺生态开发的县域特色。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保持全县耕地数量的稳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严格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各部门和城乡土地利用;以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庄浪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具体目标根据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6、年)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结合庄浪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庄浪县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的土地利用目标有:(一)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到201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74801.32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70122.65公顷以上(平凉市下达庄浪县耕地保有量任务2020年为70100.00公顷);同时确保57969.59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平凉市下达庄浪县的基本农田面积为57538.00公顷)。到2020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438.00公顷。(二)确保全县必要的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合理安排全县非农业建设用

27、地,优先安排中心城区、工业集中,重点保障新农村、民生用地、重点乡镇、交通水利及旅游设施用地,合理保障一般乡镇用地。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规模达到1012.8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1663.97公顷。(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科学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确保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2009-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为996.41公顷,低于市上下达指标1015.00公顷。实现2015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3.31平方米,2020年的93.32平方米。(四)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逐步形成

28、按照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庄浪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规划期内,统筹布局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建设,有力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9年的10.98%分别增加到2015年的15.33%,2020年的18.60%。(五)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因地制宜推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整理将取得显著成效,未利用地得到适度开发。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80.00公顷

29、。(六)逐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育、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将庄浪县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友好型城镇。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23301.74公顷,园地面积达到9900.99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10255.38公顷。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稳定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合理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2009年,全县农用地面积133632.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30%,到201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33293.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08%,与2009年相比,全县农用地减少339.5

30、2公顷;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33205.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02%。与2009年相比,全县农用地减少427.28公顷。(一)严格落实耕地面积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7902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22%。规划到2015年,耕地面积调整为7480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43%。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调整为70122.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3%。(二)园地结构调整在适当增加园地面积的基础上,探索有利于提高园地利用效益的立体种植模式。2009年全县园地面积3306.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

31、规划到2015年,园地面积调整为6306.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7%。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调整为9900.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54%。(三)适度增加林地不断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林地质量,扩大林地利用效益促进庄浪县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2009年,全县林地面积21988.4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53%;规划到2015年,全县林地面积增加到22588.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3%,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600.41公顷;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增加到23301.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40%,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1313.25公顷。(四)

32、适度调整牧草地结构2009年,全县牧草地面积10635.1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3%。到2015年,全县牧草地面积10426.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9%;到2020年,全县牧草地面积1025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8%,相比2009年牧草地面积减少379.75公顷。(五)其他农用地结构调整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2009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18678.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4%。规划到201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916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7%。规划到2020年,其他农

33、用地面积调整为19624.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7%。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适应人口不断向县城、城镇集中的要求,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一)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09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937.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到201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134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9%;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1663.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与2009年相比全县新增城镇工矿用地726.86公顷。(二)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600.

34、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规划到201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到745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2%,与2009年相比,全县农村居民点减少150.21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到728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1%,与2009年相比,全县农村居民点减少319.71公顷。(三)增加交通水利用地2009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54.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到201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到678.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到717.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与2009年相比增

35、加了263.24公顷。(四)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2009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122.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规划期间,对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进行调整,到2015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2125.58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3.45公顷;到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2128.44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6.31公顷。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适度开发未利用地。2009年,全县未利用地规模为6592.53公顷,规划至2015年调整为6442.88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6343.11公顷。与2009年相比,2015年减少未利用地149.65公顷,2020年减少未利

36、用地249.42公顷。(一)水域面积调整2009年全县水域面积1549.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2%。规划到2015年,水域面积调整为1399.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2%。规划到2020年,水域面积调整为1299.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6%。(二)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2009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504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规划到2015年和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保持在5043.40公顷不变。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农业用地加大投入,集约发展,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构建蔬菜、林果等供应基地,提高农业用地的经济产出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37、优化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为70122.65公顷,耕地重点保护区域主要布局在西北部和东中部地区,该地区梯田面积较大、且质量较高,气候条件优越,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水资源丰富。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7969.59公顷,主要分布在水洛镇、南湖镇、韩店镇、万泉镇、阳川乡、赵墩乡、岳堡乡、杨河乡、郑河乡、良邑乡、永宁乡和卧龙乡等乡镇。(二)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布局优化优化园地布局,增加园地规模,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生态农业区集中发展,建设名果基地。全县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9900.99公顷,主要布局阳川乡、万泉镇、朱店镇、赵墩乡、杨河乡、岳堡乡、卧龙乡及水洛镇和南坪乡等乡镇。优

38、化林地布局,适度增加林地面积,尤其是生态脆弱区,适度开展一系列退耕还林工程,保持生态平衡。全县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23301.74公顷,主要规划布局在通边林场、桃木山林场和石桥林场三大林场及韩店、郑河、通化及赵墩等乡镇。庄浪县2009年牧草地总面积为10635.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3%。全县规划期末牧草地面积为10255.38公顷,与2009年想比牧草地面积减少379.75公顷,主要规划布局在南湖镇、岳堡乡、杨河乡、赵墩乡和柳梁乡等乡镇。全县规划期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33005.91公顷,规划期内加强其他农用地的整治,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用地综合生产能力。二、城乡建设用地(一

39、)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化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平衡”的基本原则,按照点轴发展规律,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县城南扩”和工业园区发展的步伐。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逐步形成重点城镇组团式发展、一般城镇紧凑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规划到2020年,水洛镇新增城镇用地规模为507.38公顷,占总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92%。同时,安排适当的田园、绿色空间、水面进行有效间隔,构建景观优美、生态和谐的城乡用地格局。(二)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本轮规划针对庄浪县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且占地过多的现状,坚持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加强新农村建设,引导发展方向,

40、控制用地范围;适应城镇化发展形势,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改造空心村,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通过村庄规划引导,建设中心村和基层村,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到规划期末,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7280.50公顷,比2009年减少319.71公顷。城镇内部的城中村,应加强改造,向居住小区集中;城镇周边的农村居民点,要加强规划引导,尽量向城镇和集镇集中;一般农村的居民点,要按照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因地制宜,搞好中心村布局规划,尽量选择区位条件好、群众认同高的位置建设中心村,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中。三、交通水利用地对接平凉市区,基

41、础设施建设要先行。规划期内,庄浪县交通体系以改善优化路网结构为重点,提高地方公路技术等级为主,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期间,平天高速、庄静高速、Y126庄浪至隆德及S218线静庄路的修建,将使庄浪县与静宁及平凉,乃至宁夏等地紧密联结在一起。规划期内,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缓解水资源短缺和防洪排涝为重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末,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达到717.55公顷,比2009年新增交通水利用地263.24公顷。四、生态与人文景观用地以保护水源地为前提,以大力发展梯田观光旅游及国家级森林公园云崖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云崖石窟及紫荆山、陈家洞、吴王坟山、关山天池朝那湫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为契机,

42、优化区域生态用地布局结构。2009年,生态人文景观用地规模为2122.13公顷,到2020年,生态人文景观用地规模达到2128.44公顷。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根据空间管制规则一致性、土地用途相似性、土地利用调控措施的差异性,将庄浪县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划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区域,区内土地主要为优质耕地,面积约为57969.59公顷。土地利用方向:以粮、油和蔬菜种植为主,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

43、提高农作物的产出率。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在水洛镇、南湖镇、韩店镇、万泉镇、阳川乡、赵墩乡、岳堡乡、杨河乡、郑河乡、良邑乡、永宁乡和卧龙乡等乡镇。第二节 一般农用地区一般农用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主要用于农业发展的耕地、可调整的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约40866.50公顷。该区主要是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实行保护的区域。主要布局水洛镇、南湖镇、万泉镇、朱店镇、韩店镇、阳川乡、赵墩乡等乡镇。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主要是指现有或规划预留的城市建制镇、集镇、中心村及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面积8645.55公顷。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镇村建设

44、用地区之外,规划期内不改变用途的或是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的建设用地区。面积约298.92公顷,主要分布在水洛镇、朱店镇、万泉镇、赵墩乡、南坪乡、良邑乡等乡镇。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将风景游览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及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籍对内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其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庄浪县风景旅游用地区主要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云崖石窟及紫荆山、陈家洞、吴王坟山、关山天池朝那湫等人文自然旅游区,土地总面积约1972.44公顷。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包括河湖、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地、地质灾害高危地区

45、及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庄浪县生态安全控制区主要分布在庄浪河、水洛河及葫芦河流域等水源保护地、竹林寺水库及万泉镇、朱店镇、通化乡、良邑乡、柳梁乡等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7875.52公顷。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主要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庄浪县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主要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云崖寺,总面积为153.22公顷。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主要是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庄浪县林业用地区主要为三大林场,

46、即桃木山林场、石桥林场及通边林场,总面积为23301.74公顷。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主要是为畜牧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现有成片的人工、改良和天然草地,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牧草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牧草地,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道、栏圈、牲畜饮水点、防火道、护牧栏等设施用地。庄浪县牧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南湖镇、岳堡乡、杨河乡、赵墩乡和柳梁乡等乡镇,面积总计为10255.36公顷。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

47、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期末面积8944.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1%。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规划面积88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9%。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

48、域,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该区划定面积110028.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70%。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用地区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划定面积为31480.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0%。该区域主要保护庄浪县历史文化遗迹及其他具有特殊自然、人文景观价值的土地和对重要的水体加以保护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三大林场、竹林寺水库及紫荆山、陈家洞、吴王坟山、关山天池朝那湫等。第七章 重点工程建设第一节 交通运输规划期间,公路建设以改善优化路网结构,提高地方公路技术

49、等级为主,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其中,平天高速公路在庄浪县境内占地101.00公顷;庄静高速在庄浪县境内64.00公顷;S218县静庄线在庄浪县境内占地40公顷;Y126庄浪至隆德,在庄浪县境内占地18公顷。第二节 水利设施规划期间,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缓解水资源短缺和防洪排涝为重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水利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其中主要包括竹林寺水库扩容,占地3.67公顷;试雨水库建设,占地7.00公顷;庄浪梁河水库建设,占地6.00公顷及水洛河、庄浪河、葫芦河灌区干支流河堤治理工程等,水利设施重大项目用地面积共计40.39公顷。第三节 工业项目与

50、能源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工业项目占地共计68.30公顷。其中园区内新建8个重要工业项目,共计占地15.32公顷;年产1万吨薯渣高蛋白饲料生产线项目占朱店镇5.33公顷;年产5000吨畜禽肉制品和年产5000吨香醋系列产品加工厂改扩建项目占南坪乡3.87公顷。详见表F.5规划期内,华能庄浪燃煤电厂用地45.00公顷,110千伏庄浪南湖送变电工程用地1.00公顷,35千伏赵墩送变电工程用地0.40公顷,35千伏城东送变电工程项目用地0.40公顷,35千伏盘安送变电工程项目用地0.40公顷,电力用地共计47.20公顷。另外,铁矿石及铅锌选矿厂等能源用地10.33公顷,环保、旅游用地共计22.34

5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共计308.33公顷。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第一节 生态功能分区以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景观为基础,以行政分区为基本格局,结合区域社会经济特征、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全县划分为中部山地农林生态区、西北部丘陵沟壑、河谷农果业生态区、南部丘陵沟壑河谷农、林果业生态区和东部林场生态区四个生态功能区。一、中部山地农林生态区该区包括六个乡镇通边乡、通化乡、永宁乡、郑河乡、韩店乡和颉崖乡。由于该区域内的土壤类型为山地草甸土、灰褐土、黄绵土以及红粘土,所以将该区划分为林牧区,在此基础上这一区域包括亚高山草甸草原带、亚高山灌木林带和落叶阔叶林带三部分。二、西北部

52、丘陵沟壑、河谷农果业生态区该区包括八个乡赵墩乡、南湖镇、岳堡乡、杨河乡、卧龙乡、柳梁乡、良邑乡。西北部丘陵沟壑、河谷这一区域内的土壤以黄绵土、黑垆土为主,适宜农、林、牧的发展。此区域适宜发展为落叶灌木天然草原、人工林植带。三、南部丘陵沟壑河谷农、林果业生态区该区包括朱店镇、万泉乡、阳川乡、大庄乡、盘安乡、南坪乡、水洛镇。南部丘陵沟壑河谷区主要以黄绵土、黑垆土和新积土为主,适宜农业的发展。该区域适宜发展为农作物、人工林植被带。作为庄浪县瓜果生产主要基地,农业耕作条件较好。粮、蔬菜、瓜果生产基地,建设成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加强农产品加工,走农业产业化的道路,形成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域。四、东部林场生态

53、区位于庄浪县东部,包括桃木山林场、通边林场和石桥林场及竹林寺水库,以林业用地为主。第二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是既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土地需求、又保证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土地可持续供给、有效保护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途径。庄浪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主要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土地利用模式和重要生态和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模式两种模式。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土地利用模式要求建立适宜于当地条件的高标准农田以及地表径流调控相结合的农田水利体系,推广地膜粮食等旱作农业实用技术,建立“两高一优”的农业,实现基本农田的集约化经营。改变过去的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充分发挥径流调控

54、体系的作用,科学的修建拦蓄工程,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加快退耕还林还草步伐。重要生态和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模式要围绕创建“生态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生态学原则,在城市化进程中规划好、建设好、保护好各类城市生态用地,加大城市生态景观建设力度,重点做好保障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七个基础设施硬件要素: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集中供热设施、集中供气设施、城市生态景观建设、城市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清洁的能源结构、绿色交通体系,抓好污染的防治工作,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

55、以上。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措施一、完善、改造农田林网建设做好全县公路、沟渠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大型林带、林网,构建起以路域、水系绿化为框架,以丰产林基地、区域绿化为主体的林网建设;按照田、水、路、林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提升我县农田的综合产出率。二、开展村镇绿化以建设各具特色的园林城镇村庄为目标,抓好城镇村绿化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前开展的迁村并举工程,积极推进生态村建设。三、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广高效、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开发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并建设相应的产品基地。四、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建设加强以植树造林及退耕还林为重点的生态恢复工程,提

56、高森林覆盖率,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和完善重点林区,加大土地复垦整治力度。第九章 土地整治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根据庄浪县土地整治潜力、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指标,结合地方实际,确定庄浪县土地整治目标。一、20092015年近期目标耕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有机结合,到2015年土地整治面积1320.99公顷,新增耕地270.61公顷,全部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二、20092020年远期目标20092020年土地整治面积2201.65公顷,新增耕地451.01公顷,将全部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第二节 土地整治潜力规划期内庄浪县待开展土地整治总面积为2201.65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补充耕地

57、451.01公顷。其中:(一)耕地整理潜力耕地整理主要为田坎整理,田坎整理是通过降低田坎系数,增加耕地数量。规划期内庄浪县待整理耕地1464.34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190.36公顷。(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按国家规定,农村居民点人均不超过150平方米并结合庄浪县实际情况,规划期内庄浪县待整理农村居民点487.89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58.55公顷。(三)土地开发潜力庄浪县的土地开发主要是针对荒草地、内陆滩涂及裸土地,根据当前的经济技术条件,荒草地及裸土地的开发技术难度比较大,而且成本较高,可作为后期的开发对象,该潜力主要是葫芦河及水洛河河滩,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潜力为249.42公顷,可补充耕

58、地202.10公顷。第三节 土地整治项目一、项目确定依据1、以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结果为基础,注重生态环境影响;2、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3、具有较好的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4、具有示范意义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5、地方政府和公众对土地政策有较高的认知度,参与的积极性高,资金来源可靠;6、对实现规划目标起支撑作用。二、项目规划期内实施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10个,项目规模1020.37公顷,可补充耕地234.36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3个,涉及3乡12个村,项目规模515.87公顷,补充耕地37.52公顷。耕地整理项目3个,项目规模325.00公顷,补充耕地41.00公顷。土地开发整理综合

59、项目4个,项目规模254.50公顷,补充耕地165.84公顷。详见表F.8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第一节 中心城区定位与发展方向一、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水洛镇,规划区总面积1012.84公顷。二、中心城区发展定位作为庄浪县的核心,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为全县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心,“陇东农果业种植加工基地、生态园林城市”。三、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产业东西展,经济向南扩”。即城市近、远期以向东、向西发展为主,远期适当向南发展。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12.84公顷以内,其中划定允许建设区768.4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60公顷,限制建

60、设区为0公顷,禁止建设区184.38公顷。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确定的,作为城市建设的区域。包括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庄浪县主城区以及新建的工业园区和县城南扩工程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内,总面积768.46公顷。二、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该区域主要分布于允许建设区的外缘即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与规模边界之间的部分。庄浪县区域划定为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60.00公顷。三、限制建设区庄浪县限制建设

61、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为县域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分布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及生态安全控制区,但是划定基本农田时将主城区及周边区域预留为城镇发展用地,所以中心城区空间管制没有限制建设区。四、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括的空间范围主要用于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区域。中心城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都属于禁止建设区。因此将县城区域内紫荆山、二郎山及水洛河流域划定为禁止建设区,总面积为184.38公顷。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 规划指标分解原则一

62、、落实市级规划控制目标规划中所确定的6个约束性指标和7个预期性指标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充分体现了规划逐级控制的原则。二、确保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按照先保重点、保近期的原则,首先满足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用地需求,其次安排一般建设项目用地,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期间全县建设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区域发展上,主要保证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规模。三、与上轮规划指标衔接上轮规划对乡镇各类用地配置有一定的基础,指标分解要结合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四、体现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密切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体现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分配各类用地指标。第二节 规划指标分解依据1、平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

63、0062020年);2、庄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3、庄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4、庄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5、庄浪县各乡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 6、庄浪县各乡镇社会、经济、人口统计数据;7、各行业发展规划对各乡镇的安排。第三节 规划指标分解方案庄浪县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分解方案、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方案、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方案、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分解方案等方案,具体见表F.6。第四节 乡(镇)土地利用管制措施严格保护耕地,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县级规划分解指标;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处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镇、村,其土地利用必须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第一要务,禁止建设用地扩张;处于城镇重点建设用地区、工矿建设用地区、村庄建设用地区的镇、村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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