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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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名】: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副 题 名】:Design criterion of reservoir management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主编 【标 准 号】:SL 106-96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发布日期】:1996-08-26 【实施日期】:1996-12-01 【批准文号】:水科技1996386号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的通知水科技1996386号 根据1991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部水利管理司为主编单位制订的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

2、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 号为: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96 本标准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 请函告水利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6年8月26日 【全文】: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加强水库管理,保证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本建设必须为工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职工生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编制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1.0.3加固、改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

3、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1.0.4本规范规定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内容所需要的投资,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与工程同时完成。1.0.5本规范应与已颁发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行。2 管理机构2.0.1按照水库管理等级规定(表2.0.1),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的级别。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水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 表2.0.1水库管理等级规定水库分等指标防洪供城镇水电站水库主工程规格水库水库灌溉及工矿装机容管部门总库容|坝高 |保护城 |保护农 | 面积|企业用 | 量| 级别|(亿)(m)镇及工田面积(万

4、亩)水(万kw)矿 区 (万亩)大(I) 10特别500 150 特别 120省级型重要重要大()101 80及| 重要|500|15050|重要|12030|县级 |型以下 100以上中型10.160及| 中等|10030| 505 |中等| 305 |县级 |以下以上注按上表划分水库管理等级时,如有的水库库容属一个等级,而防洪保护城镇及工矿区、保护农田面积等其中一项属上一个等级或坝高超规模,则可认为是本档次的重要水库,其主管部门等级可按提高一级确定。2.0.2依据水库管理单位的规格、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并按精简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 3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

5、范围 3.0.1根据水库工程管理需要,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3.0.2工程管理范围应包括: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3.0.2.1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大型水库 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 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 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中型水库 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

6、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 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m。 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 大坝两端 以第一道分水岭为界或距坝端不少于200m。(2)平原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大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50m。中型水库下游从排水沟外沿向外不少于20m。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不少于100m。(3)溢洪道(与水库坝体分离的):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不少于50100m,消力池以下不少于100200m。大型取值趋向上限,中型取值趋向下限。(4)其它建筑物:从工程外轮廓线向外不少于2050m(规模大的取值趋向上限,规模小的取值趋向下限)。3.0.2.2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管

7、理范围包括:办公室、防汛调度室、值班室、仓库、车库、油库、机修厂、加工厂、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其占地面积按不少于3倍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条件设置渔场、林场、畜牧场的,按其规划确定占地面积。3.0.3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应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一并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竣工时移交水库管理单位。3.0.4工程保护范围与水库保护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1)工程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主要建筑物不少于200m,一般不少于50m。(2)水库保护范围:由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包括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3.0.5工程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

8、,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订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4工程管理设施4.0.1水库工程管理设施设计应包括:水文站网,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水库上、下游警报系统,水库工程内外观测设施及其自动化系统,水库内、外通信设施,交通道路,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设备和防汛设施,供水建筑物及其自动化计量设施,水质监测设施,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生产用房、职工住宅和文化、福利设施,各类车辆、船只及附属设施等。4.0.2根据水库调度的需要,进行水文站网总体规划设计。原有水文站网不能满足需要的,予以补充完善。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须设入、出库站。布站标准按部颁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要求设置。4.0.3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按部颁水文自动

9、测报系统规范编制雨、水情自动测报及调度系统规划设计,在系统设备选型方面,要考虑与上一级系统联网。4.0.4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必须的观测项目有: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压力(应力)监测,并要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增测的项目,按有关的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编制监测设施的设计。多泥沙河流的水库,提出库区泥沙观测固定断面的布设,建永久性断面桩,并配备观测设施 。4.0.5水库内、外通信,应采用先进设施。对外要建立与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以及水库上、下游主要水文站和上、下游有关地点的有线及无线通信网络。4.0.6水库内、外交通及附属设施规划设计。在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和连接各建筑物的道路为永久路面。对外

10、道路要与正式公路相接,大型水库道路标准为三级以上;中型水库道路标准为四级以上。在道路适当地点应设置回车场、停车场和车库,并设置路标和里程碑。4.0.7根据水库工程规模和特点,配备必要的工程维修设备和防汛设施。其中包括:备用电源、照明设备以及工程维修养护设施和必要的防汛抢险储备物资、仓库、料场等。4.0.8根据水库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的用水、用电的需要,进行水源、电源和供水、供电设施的规划设计。4.0.9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和生产用房标准:(1)办公室(含会议室),应按管理人员人数,人均1015计算。(2)职工住宅及文化福利房屋(含后方基地),应按职工人均综合指标计算:大()型水库303

11、2人大()型水库3235人中型水库3537人(3)生产用房。大型水库,配置修配车间、仓库、油库,其他根据需要兴建。以上三项用房均为建筑面积。在设计中,应符合当地城市永久性建筑标准。4.0.10水库管理单位配备的交通工具数量,应符合表4.0.10的规定。表4.0.10 车辆、船只的数量指标表设备名称及数量(辆、艘) 工程类别 载重工具小型面包消防救护大客防汛专汽机动汽车 车 客车 车 车 车 车 用车船 船 大(I)型水库 31 2 1 11 1 2 2 2 大()型水库 21 1 1 11 1 2 1 2 中型水库 21 2 11 1 1 注有后方基地的水库,可酌情增加大客车的数量。根据生产管

12、理的需要,可建设适当规模的码头。4.0.11对有工业生产和生活供水任务的水库,修建供水建筑物及配备自动化计量设施。4.0.12水质监测设施。大()型水库和有生活供水任务的大()型及中型水库,配备必要的水质监测设施。4.0.13有白蚁防治要求的水库,提出防蚁措施和配备防蚁设施。4.0.14工程管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修建,竣工验收时移交管理单位。5工程运用管理5.0.1.1水库的调度运用,应依据水库工程的任务、防洪兴利调度运用原则和工程建筑物的运用条件,制订水库调度运用规程要点。5.0.1.2根据水库防洪、兴利要求和水文站网情况,提出雨、水情的测报要求,并编制水文预报方案。5.0.2工程运用

13、及维修,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制订各主要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运用和维修技术要点。(2)制订主要设备的大修及更新改造标准。5.0.3工程监测,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制订工程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技术要求(含施工期)。(2)对于水库诱发地震、滑坡及其他特殊观测项目,须提出各专项的监测技术要求。(3)对加固、改建、扩建及续建工程,提出对原有监测设施的保护措施或更新改造的安排。(4)对多泥沙河流的水库,须提出库区泥沙观测技术要求。5.0.4水质保护和监测。凡有生活供水任务的水库,须提出水源保护措施的制订水质监测技术要求。5.0.5在水库工程财务评价指标计算的基础上,制订供水、供电的管理章程和水费、电费

14、的计收方法。 6施工期工程管理 6.0.1施工期间,依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和定员人数以及施工期间实际需要,确定管理人员的配备。提前进场人员按定编人数的比例为:大型水库10%11%,中型水库12%,并根据施工进度和交付使用的工程数量,逐步增加管理人员。竣工时,生产职工培训人员应不少于定员人数的30%,管理人员应达到额定的定员人数。其管理经费,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6.0.2水库管理单位要参与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并按照工程基本建设验收规程参加工程验收。7绿化和环境美化7.0.1水库绿化应符合以下要求:(1)在水库主要建筑物周围及生产、生活区,除交通道路、工作场地和文体活动场地外的空闲地,应按当地标准作

15、出绿化规划,提出实施措施。(2)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工程保护范围和水库保护范围的绿化规划及扶持实施的办法。7.0.2根据水库工程和自然地理特点,提出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环境美化规划。7.0.3扩建、续建、改建和加固的水库工程设计,要根据需要提出完善环境美化和绿化要求。 8综合经营和渔业8.0.1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水库水土资源优势,选择有经济效益的综合经营项目,在工程总概算中,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0.31.5%(工程投资大的取值趋向下限,投资较小的取值趋向上限)列综合经营启动资金。工程投资在限额以下的,可酌情增加投资率。8.0.2具有养鱼条件的水库,且经论证水库管理单位有实际经济效

16、益的,应将水库渔业设施一并设计。水库渔业设施的配套项目及规模,按照部颁水库渔业设施配套规范SL95-94设置。附 加 说 明 主编单位 :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参加单位 :辽宁省水利厅供水管理局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岳元璋徐庆和韩殿良 【类别】: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设计、水库 【附录】: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时间: 2004-02-14 10:36:50 | 【题名】: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副 题 名】: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sluice project management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

17、局、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编 【标 准 号】:SL 170-96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发布日期】:1996-09-10发布 【实施日期】:1996-10-01实施 【标准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批准文号】:水科技1996 415号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的通知 水科技1996 415号 根据1990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管理司主持,以水利管理司、湖 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为主编单位制定的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 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18、: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 本标准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 告水利管理司。 本规范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 【全文】:1总则 1.0.1,1.0.31.0.5水利部于1981年以81水管字第73号文颁发了关于水利工程设 计、施工为管理创造必要条件的若干规定SLJ706-81。十余年来,水利工程的管理条件逐 步得到了些改善。为了使管理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此规范。要求管理设计 纳入工程设计,管护设施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管理设施的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同时 验收。 1.0.2水闸设计规范SD133

19、-84规定“适用于平原区大、中型工程中的1、2、3级水闸 设计,山区、丘陵区泄水闸及平原区的4、5级水闸设计可参照使用”。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 范的适用范围应与其相一致。 水闸的等级划分,应按已颁发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 部分)和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确定。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以面积大小作为划分其规模和相 应等级的依据,其规定见表102。表102水闸等级标准 级 别大 型 中型 等 级1 2 34 5 流量()10000 5000 1000 500100 10000 5000 1000500 孔口面积()2000

20、8002000 2501000 200400200 有的水闸,特别是堤防上的水闸,规模不大,但若失事,将造成严重后果,故均与其所 属堤防等级相同。如湖北省荆江大堤上观音寺闸、万城闸、一弓堤闸、西门渊闸和严家台闸 等,按其流量和灌溉面积为小型水闸,建筑物等级为4或5级,但荆江大堤为1级,所以这 些水闸都为1级。在管理设计中,其人员编制,管理设施的配置等若按小型水闸,显然不能 满足1级工程对管理工作的需要,若按1级工程设置,则投资比例过大。因此本规范提出水 闸管理设计以工程级别为基础结合工程规模的原则。2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0.2水闸设计规范SD13384将水闸等级分成5级,本规范等级标准与其

21、配套。 在我们搜集到的管理范围规定中,几乎都是按大、中、小型三级分类。此次在制定管理 范围标准时参照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SDJ21787作了调整。第202 条规定“位于堤防上的水工建筑物等级,应不低于提防等级”,第305条规定“平原地区 河道堤防上建筑物的洪水标准,应不低于该段堤防的洪水标准”。 有些堤防标准较高,但水闸规模较小,完全按堤防等级确定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明显偏 大,与水闸本身的规模也不相适应,既占用了土地,又增加了投资,对水闸亦无实际意义。 本规范考虑了这些因素,认为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降低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设计等级,但降低 后的等级不宜与堤防设计等级相差太大,以致与整体堤防

22、管理相协调。 表202部分省区护闸地范围 拟定标准省份安徽 河 南?苏 建筑物等级 大中小大中小 大 中 小 护闸地宽度()500 300 100 200 100 5001000 200500 (上、下游) 护闸地宽度()200 30 20 10030050200 (左、右端) 续202表 部分省区护闸地范围 拟定标准省份湖北 广西 建筑物等级 大中小 护闸地宽度() 500 200 100100200 (上、下游) 护闸地宽度() (左、右端)200 100 105050100 各省对于在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划定一定宽度的管理范围(有的地区叫“护闸地”)的规 定有一定差异(见表202),它反映

23、了各有各自的特点,目前尚难强求一律。为了便于操 作,本规范规定了一个范围值,今后在执行中逐步总结经验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数据。3调度运用 水闸工程的调度运用是管理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合理调度运用,方能使其充分发 挥效益,保证工程安全。因此,管理设计中必须根据工程的总体规划、水闸作用、水闸与相 关建筑物的关系等,提出调度运用的原则,作为管理运用的依据。 水闸工程调度运用方式制定时,应按照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进行,如水闸上、下游最高 和最低运用水位,容许最大过闸流量,上、下游河道的容许最小水深等。 水闸闸门的开启次序和开度控制,是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的主要因素,若运用不当,将造 成不良流态和震动,危及

24、水闸的安全。对于大、中型和多孔水闸,应根据水工模型试验成果 确定闸门开启次序和开度,特别应避免造成震动的开度。 4工程观测 4.1一般规定 水工建筑物观测是工程管理工作的耳目,是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的一项基 本工作。 水闸设计规范对水闸的观测设计已有规定和要求。本规范是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 即在选定观测项目,做好观测设施的布置的基础上,还要包括观测设备选型、提出观测设施 的施工安装和观测方法、资料整理分析等内容,为管理单位对观测工作的实施提供更具体明 确的要求。 4.2一般性观测 一般性观测项目指常规观测项目,是工程施工和运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且多数项目是 对工程的安全起监督作用的

25、。 水闸设计规范规定,水位、流量、沉降、裂缝、扬压力、冲刷、淤积为一般性观测 项目。 水工建筑物观测工作手册规定,水位、流量、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基础扬压力, 水流形态和上、下游河床变形为一般性观测项目。 考虑到并非所有水闸都存在裂缝观测问题,而只有当水闸出现裂缝或在结构的主要受力 部位才需埋设一定的仪器、设备进行观测,故本规范将裂缝观测列为专门性观测项目。 4.3专门性观测 水闸设计规范规定倾斜、水平位移、地基深层沉降、闸下流态、结构应力、地基反 力、墙后土压力等为专门观测项目。 水工建筑物观测工作手册规定裂缝、伸缩缝、绕流、渗水化学分析。土应力、振动、 脉动压力、气蚀、过水面压力、冰凌为建

26、议观测项目或存在问题时建议观测项目。 5交通设施 5.0.15.0.5建立必要的内外交通体系是保证水闸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的必要条件,也是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结合施工临时交通,统一规划和布置,特别是远离 交通干线和城镇的水闸更应重视,以确保经常性管理和抗洪抢险期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对外交通以公路运输方式最为灵活机动,应优先考虑,但水运费用较低,有水运条件的 地方应充分利用。 5.0.6以往水闸顶部都设有交通桥,并作为对外交通线路的组成部分,必将对水闸的管理工 作造成干扰,重型车辆经常通过,对闸的安全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本规范规定桥、闸分设, 作为两者合一的公共交通通道则需要论证

27、。 5.0.85.0.9水利部以水规199143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 计算标准规定了竣工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正常生产管理所必须配备的生产、生活、 消防车辆和船只(见表509),本规范在其基础上,结合水闸管理单位的现状,提出了交 通设备配备标准。 表509建设项目初期必备的生产、生活、消防车辆和船只 设备名称及数量(辆、艘) 工程类别 载重工具面包消防救护大客汽船机动 汽车 车 车 车 车 车 船 大型 3 1 1 1 1 1 2 2 水利枢纽工程大型 2 1 1 1 1 1 1 2 中型 2 1 2 1 1 1 300 12 10 10 3 3 3 大型调水线路 工程

28、总长100300 8 6 6 2 2 2 100 3 2 2 1 1 1 大型灌区灌溉7150万亩 8 6 6 2 2 2 或排涝 或 工程排涝50150万亩 4 3 31 1|1 工程 550万亩 2 1 2 1 1 大中型泵站工程(每座) 1 1 1 大中型水闸、船闸工程(每座) 1 1 1 备 注 泵站、水闸、船闸等单项建筑物项,指不属于水库 灌区工程,而是单独修建需要配备的交通工具数 6通信设施 6.1一般规定 为了水闸工程控制运用和抗洪抢险的需要,水闸管理单位必须配置良好的通信设施,建 立对外、对内通信系统,以确保调度运用快速灵活。 水闸管理单位的通信系统不仅要将内部各部门连成有机体

29、,而且必须与上级主管单位和 防汛指挥中心建立良好的通信联络。为此,其通信设计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或防汛调度中心) 的通信网总规划进行。 6.2通信方式选择 一般大型水闸和重要的中型水闸,特别是分蓄洪区的水闸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两种以上的 通信方式,保证在发生事故或分蓄洪时,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同时,还必须与系统设备制式 统一和两种通信方式连接使用。 水闸管理单位若只采用一种通信方式,应优先选择有线通信方式(有线或载波),若需要 配置第二种通信方式时,一般采用无线通信(固定台、手持机或微波)。同时这两种方式中至 少有一种采取专用形式(架设专用通信线路或专用电台)与防汛指挥中心和当地政府联接。 6.3通信

30、设施的配备、选型和布置 水闸管理单位通信设计中的设备选型,应选用技术先进、使用简单、维护方便的设备。 对于大型分洪闸的无线通信电台,除配置固定台外还必须配置一部分车载台或手持机。 水闸管理单位通信系统必须有稳定可靠的电源,除采用电网供电外,还应设置通信设备 的专用蓄电池或柴油发电机等备用电源。 7生产、生活区建设 在水闸工程建设的同时,建好管理所需的生产、生活区,是水闸建成投入运行后搞好工 程管理的重要保证。过去认为这是管理单位自己的事,故而形成工程交付使用后,不仅缺乏 管理手段,而且必要的生活设施都不具备,为工程管理造成困难,也不能稳定管理队伍。 为改变上述状态,本规范要求生产、生活区建设应

31、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其投资纳入工 程概算,且规定了生产、生活区建设所包括的内容和各种建筑的面积和要求。 能源部、水利部以能源水规1991375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 制的几点补充意见规定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永久房屋建筑面积,直接用于生产和办公的房 屋,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模设计确定,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的生活文化福利房 屋建筑面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384号文的规定,并结合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远 离城镇、生产运行管理人员较少的实际情况,人均综合指标按下列标准控制: 大型工程 3032人 大型工程 3235人 中型工程 3537人 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

32、状调查,本规范分别提出每类生产、生活房 屋的面积指标,在管理设计时便于操作。8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 要搞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必须要有稳定的经费作保证。因此,在水闸工程管理设计中, 必须规定年运行管理费的测算原则和办法,以利管理单位筹集运行管理费用。 年运行管理费测算,必须以工程总体经济评价(主要是财务评价)为基础,将其单独提 出,明确反映在管理设计中,供工程主管部门作为审定年运行费用的基本依据。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对年运行管理费包括的内容都有 规定,本规范主要以其为依据。 【类别】:水闸、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设计 【附录】: 【附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堤

33、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Levee Project ManagementSL 171-96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页制作:CWSnet1996-09-10发布1996-10-01实施目 次1 总则7 生物工程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2 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8 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9 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4 工程观测 附加说明5 交通设施 条文说明6 通信设施1 总 则1.0.1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为堤防工程正常运用、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创造条件,促进堤防

34、工程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1.0.2 本规范适用于l、2、3级新建、改扩建和堤防加固工程的管理设计。4、5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可参照执行。1.0.3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工程管理的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1.0.4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正确处理重点堤段与一般堤段、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1.0.5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按照程工等级标准、运行管理需要进行,应包括以下设计内容: (1)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2)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3)工程观测; (4)交通设施; 5)通信设施; (6) 生物工程

35、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7)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 (8)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1.0.6 改建、扩建堤防工程的管理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完善。1.0.7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管理方便的原则。并在管理实践和试验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1.0.8 本规范应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配套使用,凡本规范未作规定的,仍须参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2 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2.0.1 堤防工程应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行政区划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2.0.2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

36、一般应确定以下内容: (1)按照工程隶属关系,确定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能。 (2)确定管理机构建制和级别。 (3)确定各级管理单位的职能机构。 (4)确定管理人员编制人数。2.0.3 跨县(市)级行政区划管辖的1、2、3级堤防工程,根据工程管理需要,一般可设置地(市)、县、乡三级管理机构,即1级、2级、3级管理机构。 县(市)及以下行政区划管辖的1、2、3级堤防工程,工程规模较小,一般只设两级或一级管理机构。2.0.4 管理机构应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职能机构或管理岗位,尽量减少机构层次和非生产人员。2.0.5 堤防工程沿线每500-1000m堤段,应配备一名群众护堤员,担负经常性的维修养护和

37、护堤任务。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3.0.1 为保证堤防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情况,规划确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作为工程建设和管理运用的依据。3.1 工程管理范围3.1.1 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

38、矾等。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3.1.2 护堤地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1)护堤地的顺堤向布置应与堤防走向一致。 (2)护堤地横向宽度,应从堤防内外坡脚线开始起算。设有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的堤段,应从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坡脚线开始起算。 (3)堤内、外护堤地宽度,可参照表3.1.2规定的数值确定。表3.1.2护堤地宽胜数值表工程级别12、34、5护堤地宽度(m)301002060530(4)堤防工程首

39、尾端护堤地纵向延伸长度,应根据地形特点适当延伸,一般可参照相应护堤地的横向宽度确定。(5)特别重要的堤防工程或重点险工险段,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需要,可适当扩大护堤地范围。(6)海堤工程的护堤地范围,一般临海一侧的护堤地宽度为100200m;背海一侧的护堤地宽度为2050m。 背海侧顺堤向挖有海堤河的,护堤地宽度应以海堤河为界。(7)城市堤防工程的护堤地宽度,在保证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方便的前提下,可根据城区土地利用情况,对表3.1.2中规定的数值进行适当调整。3.1.3 护岸控导工程的管理范围,除工程自身的建筑范围外,可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确定:(1)邻近堤防工程或与堤防工程形成整体的护岸控导

40、工程,其管理范围应从护岸控导工程基脚连线起向外侧延伸3050m。但延伸后的宽度,不应小于规定的护堤地范围。(2)与堤防工程分建且超出护堤地范围以外的护岸控导工程,其管理范围:横向宽度应从护岸控导工程的顶缘线和坡脚线起分别向内外侧各延伸3050m;纵向长度应从工程两端点分别向上下游各延伸3050m。(3)在平面布置上不连续,独立建造的坝垛、石矶工程,其管理范围应从工程基脚轮廓线起沿周边向外扩展3050m。(4)河势变化较剧烈的河段,根据工程安全需要,其护岸控导工程的管理范围应适当扩大。3.2工程保护范围3.2.1 在堤防工程背水侧紧邻护堤地边界线以外,应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工程保护范围。 堤防工

41、程保护范围的横向宽度可参照表3.2.1规定的数值确定。表3.2.1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数值表工程级别12、34、5保护范围的宽度(m)200300100200501003.2.2 堤防工程临水侧的保护范围,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4 工 程 观 测4.1 般规定4.1.1 堤防工程观测设施设计,应根据工程级别、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及管理运用要求,确定必需的工程观测项目。要求通过观测手段,达到以下目的: (l)监测了解堤防工程及附属建筑物的运用和安全状况。 (2)检验工程设计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为堤防工程科学技术开发积累资料。4.1.2 工程观测设计内容应包括观测项目选定,

42、仪器设备选型,观测设施整体设计与布置,编制设备材料清册和工程概算,提出施工安装与观测操作的技术要求等。4.1.3 埋设的观测设备,应安全可靠,经久耐用,并能满足以下要求: (l)观测项目的站点布置,应具有良好的控制性和代表性,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运行工况。 (2)工程观测剖面,应重点布置在工程结构和地形地质环境有显著特征和特殊变化的堤段或建筑物处,尽量做到一种观测设施,兼顾多种用途。 (3)地形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堤段,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观测项目和观测剖面。 (4)设置观测设施的场地,应具有较好的交通、照明、通信等工作条件,保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能正常进行观测。4.1.4 堤防工程沿线的观测网点,应

43、建立统一的测量控制系统。 测量控制系统的起测点和工作基点,应布置在堤防背水侧地基较坚实,易于引测的地点。4.2 工程观测项目4.2.1 3级以上堤防工程,一般应设置以下基本观测项目: (l)堤身沉降、位移; (2)水位、潮位; (3)堤身浸润线; (4)表面观测(包括堤身堤基范围内的裂缝、洞穴、滑动、隆起及翻沙涌水等渗透变形现象)。4.2.2 3级以上堤防工程,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行需要,应有选择地设置下列专门观测项目: (1)近岸河床冲淤变化; (2)水流形态及河势变化; (3)附属建筑物垂直、水平位移; 4)渗透压力; (5)减压排渗工程的渗控效果; (6)崩岸险工段士体崩坍情况; 7)冰

44、情; (8)波浪。4.2.3 各专门观测项目,要统一进行规划,突出重点,并作好地质勘探、试验等前期基础工作。 各观测项目的选点布置及布设方式,应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4.3 堤身沉降、位移观测4.3.1 堤身沉降量观测,可利用沿堤顶埋设的里程碑或专门埋设的固定测量标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观测。地形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堤段,应适当加密测量标点。4.3.2 堤身位移观测断面,应选在堤基地质条件较复杂,渗流位势变化异常,有潜在滑移危险的堤段。 每一代表性堤段的位移观测断面应不少于3个,每个观测断面的位移观测点不宜少于4个。4.4 渗流观测4.4.1 汛期受洪水位浸泡时间较长,可能发生渗透破坏的堤段应选择若干有代表性和控制性的断面进行渗流观测。4.4.2 堤防工程渗流观测项目主要有堤身浸润线,堤基渗透压力及减压排渗工程的渗控效果等。必要时,还需配合进行渗流量,地下水水质等项目的观测。”4.4.3 渗流观测项目,一般应统一布置,配合进行观测。必要时,也可选择单一项目进行观测。4.4.4渗流观测断面,应布置在有显著地形地质弱点,堤基透水性大、渗径短,对控制渗流变化有代表性的堤段。4.4.5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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