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协调非公有制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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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协调非公有制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已经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崛起,非公有制劳动关系矛盾问题也凸显出来。从各地调查的情况来看,非公有制劳动关系矛盾十分突出,劳资纠纷和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非公有制劳动关系矛盾日益成为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研究非公有制劳动关系问题,深入分析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法律制度原因,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构建工会有效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对于构建稳定和谐的非公有制

2、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在内的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工会协调非非公有制劳动动关系的角色色定位当前,非公有制制劳动关系矛矛盾和问题日日益突出,非非公有制企业业的劳动争议议持续上升。据据统计,从11994年到到2003年年,劳动争议议总数量由119098件件增长为222.6万件,参参与劳动争议议的总人数由由777944人增长为880万人,增增长率为100倍左右。其其中非公有制制经济领域的的劳动争议占占到其中很大大部分。由于于非公有制劳劳动关系的固固有特性和劳劳动关系双方方力量对比严严重失衡,非非公有制劳动动关系还将更更趋复杂多变变

3、,劳动关系系矛盾将会呈呈现显性化和和尖锐化态势势。工会是经济矛盾盾、主要是劳劳动关系矛盾盾的产物。资资本与劳动结结合统一在生生产过程中,又又因为各自的的利益相互矛矛盾。工会产产生的本义在在于工人个体体势单力薄,难难于维护自身身利益,团结结起来组织工工会成为与资资本抗衡的力力量,迫使资资本调整政策策。工会是达达成劳雇间新新的平衡关系系的枢纽,团团结起来成立立工会是劳动动者争取改善善劳动条件以以及经济、社社会地位的关关键。在劳资资博弈中,劳劳动者的组织织化程度是一一个重要变量量。工会的产产生正是劳动动者在经济关关系中维护自自身利益的需需要,工会的的作用也正体体现在为劳动动者争取利益益分配上。工工会

4、从它产生生的那天起,就就担负着维护护劳动者经济济利益的主要要职责,这一一基本职责至至今没有改变变。工会力量量的壮大,不不仅不会影响响劳资关系的的稳定,相反反只会促进劳劳资关系的和和谐。劳动关关系发展的历历史证明,在在资本主义发发展早期,由由于工会没有有合法化且势势单力薄,劳劳资关系严重重失衡,劳资资矛盾常常演演变为激烈的的对抗甚至暴暴力冲突。只只有当工会不不断强大并且且具有与资方方平等交涉的的地位和能力力,才改变了了资方单方面面作决定和控控制资源的格格局,使劳资资关系倾斜的的天平回归平平衡,劳资关关系不断缓和和。在强资本本弱劳工的格格局下,一个个强有力的工工会是保持劳劳资关系力量量平衡、和谐谐

5、发展的前提提条件。在市市场经济条件件下,工会作作为集体劳权权的代表,是是举世公认的的一个规则和和惯例。总结结世界各国的的历史经验,可可以得出一个个结论:没有有工会就没有有市场经济的的正常运作。在在社会主义市市场经济条件件下,工会在在劳动关系中中所处的地位位就是代表职职工群众,争争取和维护职职工群众的政政治经济社会会权益。协调调劳动关系是是工会的重要要任务,维护护职工合法权权益是工会的的基本职责。工工会在构建和和谐劳动关系系中起着任何何其他组织不不可替代的作作用。在当前前非公有制领领域劳动关系系以个别劳动动关系为基本本形态,劳动动关系的构成成和处理,是是一个企业面面对一个一个个劳动者,而而不是面

6、对一一个有组织的的劳动者团体体的现实条件件下,形成以以工会为劳动动者代表的集集体劳动关系系尤其必要和和紧迫。当前前,很多非公公有制企业没没有建立党组组织,即使有有党组织,党党组织的作用用也发挥不明明显。政府的的市场监管也也由于点多面面广、力量薄薄弱和保护投投资者等原因因,无法真正正到位。非公公有制企业劳劳动者的利益益保护在某种种意义上缺失失,工会作为为劳动者自己己的组织,应应该发挥代表表者和维护者者的作用。非非公有制劳动动关系的性质质决定了其工工会的作用理理应大于公有有制企业工会会。在实践中中,凡是组建建了工会,能能够正常发挥挥工会作用的的非公有制企企业,劳动关关系一般都比比较和谐稳定定,反之

7、,劳劳动关系矛盾盾和问题则会会突出显现。二、工会协调非非公有制劳动动关系缺位及及其法律原因因当前非公有制劳劳动关系矛盾盾突出,原因因是多方面的的。其中一个个重要原因,就就是工会作为为影响劳动关关系的重要变变量和劳动关关系一方劳动动者利益的代代表者,在协协调非公有制制劳动关系中中严重缺位,非非公有制劳动动关系协调机机制残缺不全全,工会协调调劳动关系的的积极作用未未能充分发挥挥。主要表现现在:一是工会组织不不够健全。据据全国总工会会统计,20005年全国国非公有制企企业职工入会会率只有599.4%,还还有相当部分分非公有制企企业没有依法法组建工会,还还有相当部分分非公有制企企业职工没有有组织到工会

8、会中来。二是已建工会不不够规范。由由于思想认识识偏差等原因因,目前相当当部分非公有有制企业工会会是“挂牌”、“影子”工会,既得得不到职工认认可,也发挥挥不了应有的的作用。有些些非公有制企企业工会主席席是行政人员员兼任,工会会被行政替代代,有名无实实,形同虚设设,根本无法法在协调劳动动关系中发挥挥工会应有的的作用。三是劳动关系协协调机制运作作艰难。由于于法律保障欠欠缺,导致平平等协商签订订集体合同、职职代会、劳动动争议调解制制度等协调劳劳动关系机制制运作艰难,不不能发挥应有有作用。四是工会劳动法法律监督乏力力。由于劳动动关系领域的的法律法规建建设滞后,工工会参与劳动动法律监督的的职能手段、程程序

9、、效力缺缺乏足够的法法律支持,工工会劳动法律律监督权无法法真正落实。从法律层面来分分析,主要原原因是:(一)工会法法刚性不足足健全的工会组织织是协调非公公有制劳动关关系的重要依依托和组织基基础。目前我我国非公有制制企业工会组组建困难的主主要原因在于于工会法、劳劳动法等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对在非公有有制企业组建建工会的规定定刚性不足,对对阻挠建立工工会的行为缺缺乏有力的制制约手段,工工会组织及其其干部的合法法权益缺乏有有力保障。劳劳动法和工工会法确认认组织工会是是劳动者的权权利。但是,工工会法并没没有进一步规规定通过什么么样的法定程程序来组织工工会,怎样来来行使组织工工会的权利,因因而无法保障障劳动

10、者自己己行使组织工工会的权利。导导致在实践中中,组建工会会不仅成了企企业的权利,而而且成了企业业的义务。工工会法在实实施过程中暴暴露出很多缺缺陷。对非公有制企业业拒不组建工工会的缺乏强强制规定。虽然工会会法第5条条规定了阻挠挠工会或者职职工依法组建建或者参加工工会将承担相相应的法律责责任:由劳动动行政部门责责令改正,拒拒不改正的,由由劳动行政部部门提请县级级以上人民政政府处理;以以暴力、威胁胁等手段阻挠挠造成严重后后果的,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但由由于这些规定定过于原则,具具体通过什么么途径和方式式来处理缺乏乏明确的规定定。同时,工工会法中并并没有明文规规定企业拒不不建立工会的的

11、将承担何种种法律责任,因因而在实践中中无法依据有有关条文对这这种行为进行行处罚,企业业违法并不会会给企业带来来风险,客观观上导致非公公有制企业组组建工会困难难。工会法规范范的单一性与与劳动关系的的多样性不符符。随着我国国市场经济的的深入发展,非非公有制经济济迅速发展。其其中,从业人人员就业方式式的多样化和和企业用工制制度的多样化化,形成了与与第二产业传传统劳动关系系中的职工不不尽相同的新新一族职业群群体。他们中中不少人是现现代服务业中中的从业人员员,如职业保保险代理人、各各种中介服务务机构成员等等,其劳动收收入往往取决决于其业务提提成;许多企企业实行“一厂多制”的劳动用工工,就业人员员中不少是

12、劳劳务公司输出出的劳务人员员,因而出现现了所谓的“有劳动无关关系”、“有收入无工工资”的特有现象象。表面上看看来,这些人人似乎与工工会法规定定的入会条件件不相符,因因而相当部分分这类人员被被挡在了工会会大门之外。同同时,工会会法第100条规定“企业职工较较多的乡镇、城城市街道可以以建立基层工工会联合会”。但乡镇(街街道)工会究究竟属于基层层工会,还是是地方工会,工工会法定位位没有明确,由由此引发了一一系列诸如人人员配备、经经费留成等问问题。诸如此此类的法律法法规的缺失,在在一定程度上上影响和制约约了非公有制制企业工会组组织建设。(二)集体合同同制度缺乏法法律保障集体合同制度作作为我国调整整劳动

13、关系的的一项重要法法律制度,是是适应我国经经济关系和劳劳动关系发展展要求,加强强工会参与协协调劳动关系系,建立健全全工会维权机机制,切实维维护职工合法法权益的重要要途径和有效效手段。但从从实践情况来来看,集体合合同制度缺乏乏强有力的法法律支撑。在国家层面上没没有一部专门门规范集体合合同制度的法法律-集体体合同法。目目前只有劳动动和社会保障障部颁发的集集体合同规定定,但作为为一项部颁规规章,其法律律层次较低,在在非公有制企企业缺乏权威威性与约束力力。工会法、劳劳动法有关关集体合同制制度的规定过过于原则。作作为集体合同同制度重要法法律支持的工工会法和劳劳动法,在在对企业实施施集体合同问问题上,究竟

14、竟是“任意性的选选择”还是“法定性的职职责”的规定也不不统一。对于于集体合同范范畴、程序、职职责、法律责责任等重大问问题,工会会法和劳劳动法的规规定也过于原原则,在实践践中缺乏可操操作性,落实实起来非常困困难。(三)职工民主主管理立法滞滞后劳动者在非公有有制企业中的的知情权、参参与权、表达达权和监督权权的落实与否否,是关系劳劳动关系和谐谐与否的重要要因素。从目目前的情况看看,非公有制制企业职工民民主管理权利利被严重弱化化,职工代表表大会建制率率低,职工董董事、职工监监事的地位、职职权得不到落落实,职工表表达利益诉求求的渠道受阻阻,严重影响响非公有制企企业劳动关系系的和谐稳定定。主要原因因是:职

15、代会制度法制制建设滞后。职代会制度是我国宪法和工会法规定的企事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作为以往我国职代会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国家一级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1986年制定颁发的,其关于职代会适用范围、代表条件、组织形式等规定,带有很深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尤其是作为其核心内容的五项法定职权所涉及的事项至今绝大多数已经过时,明显不符合当前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的新形势,但迄今为止没有新的法规出台。现行有关民主管管理的专项制制度位阶较低低。现行有关关职工民主管管理的专项制制度性规定或或是党和政府府制定的规章章,或是几家家有关部门联联合制定的规规定,或是由由总工会系统统单家制定的的规范性文

16、件件。诸如此类类的条例、规规定,位阶比比较低,在公公有制企业落落实起来都比比较困难,在在非公有制企企业推行更是是困难重重。现行有关民主管管理的规定缺缺乏可操作性性和强制性。工会法第37条规定:“本法第35条、第36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规定过于原则,非公有制企业自主选择空间太大。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

17、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虽然对职代会、民主管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法律规范过于原则、抽象,缺少法定标准和严格的程序规定,现实中非公有制企业往往可以用不同手段予以规避。公司法关于职工董事的规定,对非公有制企业是“任意性的选择”,非公有制企业的资本所有者必然是朝着有利于资本利润最大化的方向去执行。同时,工会法、公司法等关于职工民主管理的规定,缺乏有效的法律责任条款,客观上导致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很难得到实现。(四)工会劳动动法律监督缺缺乏有效的法法律支撑工会法对工工会的权利和和义务尤其是是工会的监督督权作了较为为明确的规定定。劳动法法第88条条规定:“各级工会依依法维护劳动动者的合法权权益,

18、对用人人单位遵守劳劳动法律、法法规的情况进进行监督。”但是在实践践中,工会的的劳动法律监监督往往容易易流于形式,缺缺乏监督实效效。有关工会劳动法法律监督的规规定过于原则则。非公有制制企业的工会会参与劳动监监督的职能、手手段、程序、效效力等缺乏明明确的法律依依据,特别是是缺乏有效的的手段和载体体,尚未形成成工会劳动法法律监督的有有效机制。如如工会法第第38条的规规定表明,企企业召开讨论论有关工资、福福利、劳动安安全卫生、社社会保险等涉涉及职工切身身利益的会议议时,只赋予予工会代表参参加会议表达达意见的权利利,企业资本本所有者可以以听,也可以以不听,企业业工会毫无制制约手段,完完全取决于资资本所有

19、者。工会法行政政执法主体缺缺位。工会会法的执法法主体有两类类:一类是国国家行政机关关,包括县以以上人民政府府及政府的有有关部门(如如劳动行政部部门),一类类是人民法院院。对于违反反工会法、损损害工会和职职工合法权益益的行为,人人民政府及其其有关部门或或者人民法院院有权追究其其法律责任。工工会法中有有很多关于由由国家行政机机关依法处理理的法律条款款。但是,工工会法关于于法律责任的的规定过于原原则,缺乏可可操作性,虽虽然对违反工工会法的行行为应当承担担什么样的法法律责任分别别作了规定,但但具体由哪个个部门来处理理,通过什么么途径和方式式来处理,则则缺乏明确的的规定,导致致问题发生后后不知道该由由哪

20、一个部门门出面处理的的尴尬局面,行行政法律责任任难以落实,工工会法赋予予工会的劳动动法律监督权权利很难落实实到位。工会干部合法权权益保护虚化化。工会在协协调劳动关系系和维护职工工合法权益时时,难免会与与企业发生矛矛盾,在目前前工会干部与与企业员工身身份二者合一一的情况下,造造成工会干部部自身权益受受侵犯的现象象日益增多。工工会法中对对保护基层工工会干部合法法权益问题作作出了许多规规定。比如,第第18条规定定:“基层工会专专职主席、副副主席或者委委员自任职之之日起,其劳劳动合同期限限自动延长,延延长期限相当当于其任职期期间;非专职职主席、副主主席或者委员员自任职之日日起,其尚未未履行的劳动动合同

21、期限短短于任期的,劳劳动合同期限限自动延长至至任期期满。但但是,任职期期间个人严重重过失或者达达到法定退休休年龄的除外外。”由于没有对对“严重过失”认定权的归归属作出规定定,因此一旦旦工会主席站站在维护职工工利益的立场场监督企业主主,就容易发发生企业以工工会主席的工工作存在严重重过失为由侵侵犯工会主席席合法权益、“砸工会主席饭碗”的事情。(五)工会依法法维权乏力市场经济是法制制经济。尤其其在非公有制制经济领域,工工会只有依法法办事,依法法维权,才能能取得实效。但但是,从目前前的情况来看看,劳动关系系领域的立法法步伐明显滞滞后,工会依依法维权缺乏乏足够的法律律支撑。 劳动动法滞后于于经济关系、劳

22、劳动关系的发发展变化。我我国现行劳劳动法是11994年制制定的。100多年来我国国经济关系、劳劳动关系发生生了许多深刻刻变化,私营营企业和外资资企业迅速增增加,非公有有制劳动关系系比重不断加加大。劳动动法的局限限性日益凸现现,实践中不不少纠纷也反反映出现行劳劳动法的不不尽完善,有有些规定过于于原则并缺乏乏相应的实施施规范;与其其它法律的衔衔接不够和谐谐,操作起来来无所适从;有些规定缺缺乏足够的强强制性和约束束力,导致劳劳动法协调调劳动关系尤尤其是协调非非公有制劳动动关系的功能能作用发挥受受阻。劳动关系领域的的配套法律法法规严重缺失失。在劳动关关系失衡的情情况下,必须须由国家通过过法律手段予予以

23、矫正。但但是,我国目目前劳动关系系领域的法律律法规建设明明显滞后于劳劳动关系的发发展变化,调调整劳动关系系的法律体系系还不完善,劳劳动者权利的的法律保护存存在明显缺失失。劳动合同法律制制度尚不完善善。劳动合合同法将于于2008年年1月1日起起施行。在劳劳动合同法实实施之前,沃沃尔玛突击裁裁员、华为员员工集体辞职职风波,暴露露了非公有制制企业主对劳劳动合同法尤尤其是无固定定期限劳动合合同制度的恐恐慌,也暴露露了我国劳动动法律制度尚尚不完善。工资支付缺乏法法律保障。国国家关于企业业工资分配的的法律法规存存在空白,没没有工资法法、工资资支付条例等等相关的法律律法规和配套套政策措施,工工资制度、支支付

24、形式等缺缺乏明确的法法律依据,对对一些侵犯劳劳动者收入分分配权益的行行为缺乏制裁裁措施,存在在法律保障缺缺位的问题。劳动安全卫生法法律制度缺失失。劳动法法对劳动安安全卫生工作作强调了“六个必须”,其规定过过于原则,不不便于执行。尤尤其是工伤伤保险条例存存在明显的法法律缺陷。劳动者社会保险险权利法律保保障不力。社社会保险属于于劳动标准的的内容,内容容量非常大。我我国关于劳动动者社会保险险的法律法规规存在缺失。劳劳动法关于于社会保险的的规定比较原原则。工伤伤保险条例等等都属于行政政法规、规章章,立法层次次偏低,对用用人单位尤其其是非公有制制企业的约束束力欠缺。非非正规就业人人员的社会保保险在立法上

25、上还是一片空空白。(六)工会参与与劳动争议调调处困难劳动争议调解是是劳动争议处处理制度的重重要内容。现现行劳动法法、企业业劳动争议处处理条例和和企业劳动动争议调解委委员会组织与与工作规则等等法律法规和和规章,由于于相关规定发发布较早,带带有明显的计计划经济色彩彩,难以适应应市场经济条条件下劳动争争议调解工作作发展的需要要,制约了劳劳动争议调解解工作的有效效开展、工会会参与调处作作用的充分发发挥和劳动者者合法权益的的有效维护。 非公有制制企业调解委委员会机构不不健全,起不不到应有的作作用。工会参参与劳动争议议处理的立法法和政策制定定工作滞后,尤尤其是涉及当当前劳动争议议处理工作中中一些亟待解解决

26、的法律问问题,如劳动动争议调解人人员的责任约约束和职务保保护;劳动争争议调解组织织之间的关系系和管理体系系;区域性、行行业性劳动争争议调解制度度等法律依据据缺失,客观观上制约了工工会组织在劳劳动争议调处处中功能作用用的有效发挥挥。同时,劳劳动争议仲裁裁程序存在缺缺陷,不利于于当事人诉权权的保护。实实行“一调、一裁裁、二审制”,使劳动争争议的处理周周期过长,不不利于劳动者者权益的维护护。三、 强化工会会协调非公有有制劳动关系系的法律对策策法律在劳动关系系的发展演变变及劳资冲突突的解决中一一直扮演着重重要的角色,它它既是劳资关关系历史演变变的结果,又又是决定劳资资关系某些表表象形成的内内因。非公有

27、有制劳动关系系的现状,迫迫切需要抓紧紧建立适应劳劳动关系趋势势的劳动关系系调整体系。工工会组织应劳劳动关系的矛矛盾而生,也也因解决劳动动关系的矛盾盾而立,一个个强有力的工工会是保持劳劳动关系和谐谐发展的极其其重要的前提提条件。当前前,必须加快快劳动关系领领域的立法进进程,构建起起工会充分发发挥作用的完完整的劳动关关系协调机制制,从法律制制度上切实解解决协调主体体缺位、协调调依据缺失和和协调手段乏乏力的问题。(一)健全协调调主体协调劳动关系,首首先要解决谁谁来协调的问问题。鉴于非非公有制经济济单位工会组组织难以组建建、难以独立立、难以维权权的现状,应应当采取下述述对策:一是保障工会的的独立性。工

28、工会要能有效效地协调劳动动关系,最根根本的问题是是解决它的定定位,从法律律上保障工会会的独立性。工工会的独立性性、主体性体体现为不能依依附于任何人人或任何组织织,不能受制制于任何人或或任何组织,只只能是工人自自己的组织。从从企业角度来来说,它不得得以就业岐视视来阻碍工人人组织或参加加工会,不得得以任何方式式来控制或干干涉工会组织织及其各种活活动。国际劳劳工组织组组织权利和集集体谈判权利利公约(第第98号)规规定,“其意在促使使建立受雇主主或雇主组织织操纵的工人人组织的行为为,或者通过过财政手段或或其他方式支支持工人组织织以期把它们们置于雇主或或雇主组织控控制之下的行行为,应被认认为构成本条条所

29、称的干涉涉行为。”为了保证非非公有制经济济单位工会的的独立性,有有必要对工工会法作必必要的修改。工工会法应借借鉴国际劳工工立法和国际际惯例中的有有益做法,并并结合我国的的实际情况,规规定如下内容容:在坚持工工会法第33条关于加入入工会的资格格条件的同时时,对非公有有制经济单位位作出例外规规定,禁止非非公有制经济济单位的负责责人加入工会会;明确规定定工会的选举举程序,保障障工会的民主主性,禁止企企业行政组建建工会,从法法定程序上保保证工会是职职工自己的组组织,体现职职工自己的意意愿,而不是是由企业主控控制的组织;建立工会会会员权益保障障制度。二是增强法律的的强制性。对对工会法第第5条规定的的阻挠

30、工会或或者职工依法法组建或者参参加工会应承承担的法律责责任进行细化化,明确处理理途径、执行行主体、责任任追究、处罚罚规则等,保保障劳动者依依法参加工会会和组织工会会的权利。三是构建工会组组建的新框架架。针对当前前多数中小型型非公有制企企业的职工被被排除在工会会大门之外的的现状,有必必要在工会会法中明确确,建立企业业工会、行业业工会、职业业工会多元化化发展的工会会组建格局,突突破企业工会会的固定框架架。同时,在在坚持工会会法第100条规定的前前提下,对乡乡镇(街道)工工会联合会的的性质、人员员配备、经费费来源等作出出明确规定。从从而构建起乡乡镇工会、行行业工会、职职业工会、村村联合工会、企企业工

31、会协调调联动的新框框架。四是增强工会干干部履行维权权职责的坚定定性。在坚持持工会法第第17条规定定的前提下,明明确工会干部部“严重失职”认定权归属属。在立法中中应特别规定定将工会主席席“严重失职”的认定权交交给企业之外外独立的第三三方(如政府府劳动行政部部门),支持持非公有制企企业工会干部部切实履行维维权职责。(二)完善协调调依据市场经济是法制制经济。工会会协调非公有有制劳动关系系必须依法进进行。为此,应应当完善劳动动关系领域法法律法规,解解决工会协调调依据不足的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劳劳动法应当根据我国经经济关系和劳劳动关系的发发展变化,对对劳动法作作必要的修订订完善。坚持持区别对待,增增强劳

32、动法法的针对性性和可行性。要要适当考虑不不用所有制企企业、不同行行业劳动者的的差异性,有有针对性地明明确严格的保保护措施。尤尤其要考虑非非公有制企业业、中小企业业的特点,对对劳动标准、劳劳动者保护措措施、违法责责任追究等作作出更加明确确严格的规定定。加强法律律责任规定,解解决违法行为为与应受处罚罚相适应的问问题。劳动法法律应加强附附属刑法对劳劳动关系的有有力保护。对对违反劳动动法造成严严重社会危害害的行为,应应规定为犯罪罪,依法追究究违法行为人人的刑事责任任。鉴于故意意违反劳动动法的行为为,大部分具具有谋求非法法利益的目的的,因此,凡凡劳动法律的的强制性条款款,法律责任任中要加大经经济处罚的力

33、力度,以防止止通过违法行行为而谋取非非法利益。二是加强劳动关关系领域配套套法律法规建建设要根据劳动关系系领域尤其是是非公有制劳劳动关系领域域新的矛盾和和问题不断出出现的情况,抓抓紧完善协调调劳动关系的的法律体系,为为工会维护劳劳动者合法权权益提供完整整有力的法律律支持。 抓紧制定劳动动合同法实实施细则。劳劳动合同法规规定工会组织织应当依法维维护劳动者的的合法权益,对对用人单位执执行劳动合同同、集体合同同制度,遵守守劳动保障法法律、法规的的情况进行监监督。劳动动合同法赋赋予了工会参参与和监督的的权利,为工工会依法维护护劳动者的合合法权益提供供了法律依据据。但是有关关规定尚需进进一步细化。鉴鉴于目

34、前劳动动关系的状况况尤其是非公公有制劳动关关系矛盾突出出的现状,必必须抓紧制定定劳动合同同法实施细细则,明确工工会参与劳动动合同制度建建立和监督的的具体程序、手手段和保障措措施,为工会会履行职责提提供必要的条条件。尽快出台工资资支付条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应通过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强化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约束与管理,强化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检查责任,加大对违反者的处罚力度,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明确工会在监督企业落实工资保障法律方面的法定职责和法定权利,督促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利。完善劳动安全卫卫生法律制度度。劳动安全全卫生直

35、接涉涉及到劳动者者的生命安全全和身体健康康。应从立法法上完善劳动动安全卫生法法律制度,把把职业病防防治法、工工会法、劳劳动法中有有关劳动安全全卫生的规定定吸收进来,制制度专门的劳劳动安全卫生生法。应明明确用人单位位的法律责任任,强调用人人单位必须具具备安全生产产条件,确保保安全生产必必要的资金到到位,保证安安全生产设施施正常运转,劳劳动者必须具具备安全生产产知识。明确确用人单位应应将作业场所所和工作单位位存在的危险险因素、防范范措施以及事事故应急措施施如实告知劳劳动者和本单单位工会组织织,以便于工工会依法组织织劳动者参加加本单位的劳劳动安全卫生生工作的民主主决策、民主主管理和民主主监督,维护护

36、劳动者的劳劳动安全卫生生权。要健全全非公有制企企业劳动保护护监督检查体体系,突出企企业工会劳动动保护监督检检查的法定职职责和权力。同同时,要针对对工伤保险险条例存在在的问题,对对工伤的情形形做出更为明明确具体的界界定,提高工工伤赔偿标准准,减少对工工伤认定的争争议,简化相相关法律程序序,解决工伤伤认定程序漫漫长、循环诉诉讼等问题,为为保护劳动者者权益提供必必要的法律保保障。完善社会保险立立法。社会保保险属于劳动动标准的内容容,但是由于于其内容量大大,有必要制制定单独的社社会保险法。针针对社会保险险方面存在的的主要问题,社社会保险立法法要侧重解决决社会保险费费的足额收缴缴及非正式就就业者的社会会

37、保险问题。(三)强化协调调手段工会协调非公有有制劳动关系系,协调手段段和机制是重重要保证。为为此,应当加加强工会协调调非公有制劳劳动关系机制制的法律保障障。一是加强集体合合同制度法制制建设。平等等协商、集体体合同制度是是市场经济条条件下调整劳劳动关系的一一项基本法律律制度。集体体合同是工会会争取和维护护职工权益的的基本手段。要要加快集体合合同立法,完完善相关法律律法规,坚持持依法建制,依依法规范,把把集体合同工工作纳入法制制化轨道。集集体合同法应应当规定集体体合同的效力力,突出对劳劳动合同的制制约作用,明明确平等协商商、集体合同同的法律地位位和相互关系系,对协商主主体的法律地地位、协商的的内容

38、、协商商的组织程序序、集体合同同的签订、履履约和法律责责任做出更加加详细的规定定。根据非公公有制企业的的实际情况,严严格规定协商商主体、执法法主体、履约约责任、违约约责任、责任任追究等内容容。强化工会会在集体合同同制度中的主主体地位,坚坚持对集体合合同落实情况况进行检查并并向职代会报报告,促进企企业签订和履履行集体合同同。二是加强职工民民主管理立法法。要加强职职工民主管理理立法,建立立健全职工利利益诉求表达达机制,把非非公有制企业业职工群众利利益诉求纳入入制度化、规规范化、法制制化的轨道,发发挥好工会组组织民主渠道道作用,落实实好职工群众众知情权、参参与权、表达达权和监督权权。制定职工参与企企

39、业民主管理理的民主管理理法。职工民民主管理立法法应当对各种种所有制企业业职工民主管管理的基本形形式、职工代代表大会职权权的设置及职职工代表大会会职权的基本本内容作出统统一规范,以以体现企业与与企业之间、劳劳动者与劳动动者之间,在在平等的市场场主体地位上上享有平等的的法律地位和和法定的平等等权利。职代代会制度在适适用范围上,应应打破所有制制的界限,以以适应不同所所有制企业的的要求,使不不同所有制企企业职工的合合法权益同样样得以维护。在在职权问题上上,应根据不不同所有制企企业的性质确确定职代会的的职权。在非非公有制经济济单位,应明明确规定职工工代表大会享享有知情参与与权、对集体体合同草案、工工资协

40、议草案案、劳动管理理制度及其他他重要规章制制度的审议通通过权、对职职工董事、职职工监事和参参与集体协商商、工资谈判判的职工代表表的评议权、对对企业为职工工办理社会保保险的情况及及执行国家有有关法律法规规情况的监督督权、对职工工董事、职工工监事和参加加集体协商、工工资谈判的职职工代表的选选举罢免权、对对上级表彰的的劳动模范和和先进工作者者的推荐权等等。法律应对对非公有制经经济发达、小小企业集中地地区的区域性性、行业性职职代会制度作作出规范,明明确区域性、行行业性职代会会职权、内容容、代表产生生、程序、法法律责任等,推推动解决涉及及非公有制企企业职工切身身利益的共性性问题。要完完善职工民主主管理的

41、监督督执法措施,确确保非公有制制企业职工民民主管理权利利得到落实。对公司法作作必要的补充充完善。应对对公司法第第18条规定定中的“其他形式”加以明确规规范,对诸如如“民主议事会会”、“恳谈会”、“民主管理生生活会”等形式的权权限、议事规规则、法律效效力、保障措措施等作出明明确规定。对对公司法中中有关职工董董事、职工监监事的内容进进行必要修改改和充实完善善,明确规定定职工董事、职职工监事人选选的必要条件件、产生程序序、职权、行行使职权的保保障措施,并并制定职工董董事、职工监监事定期向职职代会报告工工作情况、在在职代会上征征集职工代表表的意见和建建议的相应制制度,从机制制上保证非公公有制企业职职工

42、董事、职职工监事发挥挥应有作用。三是完善工会劳劳动法律监督督制度。工会会劳动法律监监督是国家劳劳动法律监督督的重要组成成部分,是工工会依法对劳劳动法律法规规的执行情况况进行有组织织的群众监督督。必须完善善工会劳动法法律监督体系系,为工会开开展劳动法律律监督提供有有效的法律支支撑。增强工会劳动法法律监督的实实效性。在完完善劳动立法法时,应对工工会劳动法律律监督的性质质、地位、职职权、范围、程程序、方法等等作出明确规规定,尤其要要明确工会劳劳动法律监督督组织与政府府劳动监察机机构的联动关关系,使工会会劳动法律监监督组织的监监督行为同样样具有威慑力力。促进企业业工会组织依依法建立民主主监督机制,抓抓

43、好职代会决决议的贯彻落落实和集体合合同条款的履履约兑现,组组织好群众性性执法监督工工作。可以考考虑赋予工会会更大的监督督权限,如劳劳动合同需经经用人单位工工会主席签名名或工会组织织盖章,方能能上报劳动行行政部门,如如用人单位尚尚未建立工会会,应由用人人单位所在地地工会加以确确认。要对工工会劳动监督督的手段和效效力作出明确确规定。确保工会法行行政执法主体体到位。要针针对实践中行行政执法主体体容易缺位的的现状,对工工会法及相相关法律、法法规进行修改改完善,明确确何种情况由由何部门出面面处理、通过过什么途径和和方式处理、处处理的程序和和权限、处理理的法律效力力及责任追究究办法,为工工会组织的劳劳动法

44、律监督督提供足够的的法律保障。四是完善劳动争争议处理制度度。建立符合合中国国情和和经济发展要要求的、完善善的劳动争议议处理制度,突突出工会组织织的地位和作作用,是有效效解决劳动争争议,维护劳劳动者合法权权益的内在要要求和必然选选择。积极推进劳动动争议调解仲仲裁法的立立法进程。积积极推动全国国人大加快制制定出台劳劳动争议调解解仲裁法,把把劳动法、仲仲裁法、工工会法、企企业劳动争议议处理条例、民民事诉讼法、最最高人民法院院司法解释中中合理的部分分吸收进来,建建立完善的劳劳动争议处理理法律制度,为为劳动争议调调解工作提供供法律保障。劳劳动争议调解解仲裁法首首先必须突出出工会组织在在劳动争议处处理中的

45、地位位和作用。规定企业等等用人单位设设立由工会代代表和用人单单位代表组成成的劳动争议议调解委员会会,明确调解解原则、程序序和制度等;经调解达成成的劳动争议议调解书具有有劳动合同效效力,一方不不履行的,另另一方可依法法申请仲裁或或起诉;工会会有代表劳动动者参加劳动动争议诉讼的的权利和义务务,工会代表表职工参加诉诉讼的,人民民法院应当受受理。其次要要改革“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议处理机制,实实行“或裁或审、各各自终局”制。避免一一事重复处理理,节约当事事人的诉讼成成本和司法资资源,更好地地发挥劳动仲仲裁机构的主主动性,充分分发挥劳动仲仲裁制度的效效能。再次要要延长劳动争争议的申诉时时效,以维护护劳动

46、者的合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并推推进劳动争议议调解组织建建设,在小型型非公有制企企业比较集中中、劳动争议议多发的市、区区、县、乡镇镇街道、开发发区、社区及及行业,推动动建立由协调调劳动关系三三方或多方组组成的区域性性、行业性劳劳动争议调解解组织,调解解未建立调解解委员会的企企业的劳动争争议、企业内内部调解不了了的劳动争议议,以及跨区区域、跨行业业的劳动争议议,指导基层层劳动争议调调解组织开展展调解工作。推推动已建立工工会组织的非非公有制企业业依法建立和和健全劳动争争议调解委员员会,拓宽调调处渠道,加加强调解的法法律效应,减减少劳资双方方直接的矛盾盾对立,促进进劳动关系和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1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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