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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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良好的育人 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 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 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 原国家教委中学生守则和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情 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校学生的行为,触 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等法律,除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本条例给予处分。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 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本条例适应于所有 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有:通 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第六条处分期限:

2、警告为两 个月;严重警告为三个月;记过 为半年;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 毕业班学生可低于一年,但不少 于3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 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悔改表3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现,可按期解除;有显著进步或 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者或有新的违纪行为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七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和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妨 碍公共安全,视情节轻重,后果 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从事非法社会、政治、 经济、宗教等活动者,经批评教 育后能改正错误的,给予留校查 看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勒令 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二)以不当行为引发同学 起哄滋事,造成

3、公共秩序混乱者, 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行 为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 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 分。(三)在教学区、生活区、 公寓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划拳者,视 情节及后果 给予警告直 至勒令退学 处分。(四)在公寓楼上或其他公5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共场所故意摔砸酒瓶及其它物品 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 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留校察看 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五)携带易燃、易爆、有 毒物品到校者,视其情节及后果, 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八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 令、法规受到政法部门处罚者, 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 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被处以管制、

4、拘役的, 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 视问题的性质给予记过或以上处 分。(四)被治安警告或罚款者,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 至勒令退学处分。第九条参与、组织帮派团伙, 寻衅滋事者,给予下列处分:(一)帮派团伙一般成员, 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二)帮派团伙头目和主要 成员,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条偷窃、诈骗集体或私 人财物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偷窃,作案价值在10 元以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或 警告处分,追回赃款或赃物。(二)偷窃,作案价值在10 元以上30元以下,给予记过处 分,追回赃款或赃物。(三)偷窃,作案价值在30 元以上,

5、视情节、数额给予留校 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追回赃款或赃物。(四)偷窃,虽作案价值较 少,但属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 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追回赃款或赃物。(五)以各种行为敲诈、骗 取钱财,作案价值参照偷窃数额, 除追回赃款赃物外,视情节轻重 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六)经公安或保卫部门确 认其为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撬窃造成 物品损坏的,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七)明知是赃款、赃物, 仍帮助窝藏者,给予记过或留校 察看处分。(八)协同作案(参与谋划、 提供信息、望风分赃、销赃等) 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处以适当罚款。(九)知情不报者或以各种 方式包

6、庇作案行为给调查造成困 难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 处分。第十一条故意损坏公共或 他人财物,除按价赔偿并处以适 当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一)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 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下者,视情 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二)故意损坏公共或他人 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者,视情 节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11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除学籍处分。第十二条对打架者分别给 予下列处分:(一)打架者:1.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 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 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 或留校察看处分。3. 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勒令 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二)策划者:策划、怂恿、挑唆他人打架 或勾结、指使校外人员来

7、校滋事 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ii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三)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 使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给 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四)伪证者:1 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 证,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警 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 打架者犯此款加重处分。(五)在打架过程中持械 (刀、棍、凳子、石块等器物)伤人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 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15(六)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 者. 1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 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后果、视 后果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勒令 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2. 向他人提供凶器且参与打

8、架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 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七)有聚众斗殴、酒后滋 事、先动手打人行为之一者,加 重处分。(八)凡因打架(肇事、打 架、参与、策划、提供凶器者)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致伤他人者,承担被打人的医疗 费和其他经济损失。触犯刑律者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九)在人身和财物受到非 法侵害时所采取的正当防卫行 为,根据行为的后果可免予处分 或从轻处分。第十三条侮辱、诽谤他人给 予下列处分:(一)侮辱、诽谤他人,给 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造成损害的; 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 警告或记过处分。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二)侮辱、诽谤他人,情 节严重并造成严重

9、后果者,给予 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第十四条对生活作风不符 合中学生行为要求者,分别给予 下列处分:(一)参加营业性舞会、酒 吧及其他不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 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二)以低级下流的语言或 动作挑逗异性,对异性的人身名 誉造成损害者:情节轻微的,给 予记过以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三)学校禁止中学生谈恋 爱,对行为越轨,造成不良影响 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影响恶 劣者,可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 分。男女交往过度不听老师劝阻 两次以上者,劝其退学。第十五条禁止赌博,一经发 现,除没收赌具及赌资外,分别 给予下列处分:1首次参与赌博,给予警告 处分;2. 多

10、次参与赌博,给予记过 或留校察看处分;3. 屡次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17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处 分。4. 赌博活动的组织者从重处 分。第十六条 一学期内旷课累 计达下列学时(上课及自习以实 际课时记;实习、设计、军训、 劳动、运动会等集中教育环节每 天以6学时记;早操和课间操是 学校教学与管理活动的主要环 节,对私自不出操者,每次按旷 课0.5学时计)者,分别给予下 列处分:(一)12学时以下,给予批 评教育。(二)12学时及以上32学 时以下,给予警告处分。(三)32学时及以上42学 时以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四)42学时及以上52学 时以下,给予记过处分。(五)

11、52学时及以上72学 时以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六)72学时及以上者,给 予勒令退学处分。第十七条对考试作弊者,分 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考试作弊者,其情节19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和后果,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 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二)考试协同作弊者,给 予记过或以下处分。(三)替他人考试者,给予 留校察看处分;指使他人代考者, 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第十八条对其他违反校纪 者,视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散布封建迷信、反动、 淫秽言论,观看封建迷信、反动、 淫秽书画或音像制品者,给予警 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 严重、影响极坏者,给予留校察#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12、。(二)利用网络侵犯其他组 织或个人合法权益者,视情节给 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三)学生公寓内严禁燃用 蜡烛,违者给予通报批评;屡次 违反本规定,引起火灾者,给予 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人员伤亡或 财产重大损失者,给予勒令退学 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 承担。(四)学生公寓严禁自炊, 对使用和存放酒精炉、电炉、电 加热器等炊具者,给予警告或严 重警告处分;造成后果者,给予 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 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造 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均由 当事人承担。(五)学生宿舍内严禁留宿 外人(迎新生期间送新生的亲属 除外),违反本规定做如下处理:1 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 警告

13、处分,并向财务室缴纳10 元住宿费用。2. 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失 窃、诈骗或其他违法违纪后果, 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3宿舍内留宿外人,知情不 报者,给予宿舍成员警告处分。(六)为维护和保证学校良 好的教学与生活秩序,避免因学 生晚归或夜不归宿而影响他人休 息或使个人受到意外伤害,在正 常教学时间内住校生禁止晚归, 严禁夜不归宿,规定如下:1学生公寓晚上正常熄灯后 仍未回宿舍者视为晚归。一次晚 归,给予通报批评,屡次晚归者, 给予警告直到记过处分。2. 未经允许夜不归宿者,给 23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予勒令退学处分。3. 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知情 不报者,给予警告处

14、分。4. 因晚归、夜不归宿而造成 的后果,由晚归或不归者个人承 担。5. 因学校、专业(部)等组 织活动经学校、专业(部)批准 的,晚归、夜不归宿者除外。(七)学生公寓、教学楼和 其他公共场所的公有物品、设施, 不得私自拆卸、挪动,否则按故 意损坏公物处理。(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1 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 乱泼水、乱倒饭菜者;2 打饭拥挤,不自觉排队者; 吃饭不在指定地点者;3 看黄色书籍者;4. 骂人或不适当开玩笑,影 响较坏者;5. 不按时就寝,不按时起床 者或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6. 打闹谈笑或大声喧哗影响 他人学习、休息者;7. 翻越门窗、围墙者;8转借、涂改或使

15、用他人学 生证者。(八)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 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可参 照本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分。第十九条从轻、从重或加重 处理的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可以从轻处理:1违纪后,主动承认错误并 及时改正者;2 违纪后主动检举他人的违 纪行为,并积极协助组织查处问 题,有立功表现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从重或加重处分: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或订 立攻守同盟的;2. 对检举人、证人或工作人 员威胁或打击报复的;3. 有意包庇他人违纪行为 的;4. 屡教不改或第二次受处分 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 分。5. 因违纪行为造成损失,应 予赔偿拒不赔偿者。第二十条受警告、严重警27 平阴

16、县职业教育中心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在本学年 内不能参加评优;受留校察看处 分者,察看期间不能参加评优。第三章学生处分的管理第二十一条学生处分的管 理权限和程序(一)学生处分的主管部门 是学校政教处。(二)记过以下处分,由班 主任和专业部学生管理处视其情 节研究决定,并报政教处备案, 再行公布生效。(三)留校察看、勒令退学、 开除学籍的处分,由政教处、专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业部学生管理处和班主任根据本 条例相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 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四)跨专业、班级的学生 违纪事件或公共场所发生的学生 违纪事件, 由政教处牵 头,专业部 学生管理处 协调各班主 任妥善处/十技尽赫據-立

17、衣牧內兰J理,并将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 研究、决定。(五)学生处理的一般程序: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1 班主任或值班人员书面汇 报学生违纪事实;2. 由专业部学生管理处调查 落实,征求班主任意见,提出初 步处理意见;3. 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4 宣布处理决定;5 张贴布告。第二十三条对学生处分的 教育转化工作。(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 救人的方针,重视学生处分后的 教育工作,对受处分的学生,要 采取真诚帮助的态度,鼓励学生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 改正错误。(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 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 辩、申诉或保留不同意见。对本 人的申诉,有关部门有责任进行 复查,并将复查结论通知本人

18、。(三)学生的处分决定归入 学生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四)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 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 发给学历证明。第二十四条撤销处分的程 序:处分期满,由本人写出申请,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本班同学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由班主任作出鉴定,所在各 专业组、分管主任同意,经政教 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表 决评议未通过者,延期评议;在 校期间未撤销处分的,记入档案, 由接收单位视情况评议撤销。第二十五条学生的违纪行 为,其处理结果直接与班级量化 挂钩,根据处分结果分别减扣相 应的量化分数。发生严重违纪行 为,其班级量化成绩当月定为三 等。第二十六条、学生日常行为 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规范十条禁令1 携带刀具、有毒物品等危 险品进入校园的;2 有酗酒行为的;3 敲诈勒索、恃强凌弱的;4. 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勾 结校外人员寻衅滋事的;5 夜不归宿的;6 男女生交往过密的;7.烫发、染发、佩戴首饰及 留怪异发型;8侮辱谩骂教师;9. 有偷盗行为的;10.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33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第二十七条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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