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陈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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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讲人:陈玉亭主讲人:陈玉亭防空地下室审批要点目录 一 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二 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三 防空地下室建设注意事项一、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政策依据:政策依据:1.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2.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 50808-2013)(GB 50808-2013);3.3.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鲁防发200820083 3号);号);4.4.东营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东营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东营市人民政府令

2、第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61161号号)。一、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下列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下列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一)新建新建1010层层(含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 3米米(含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按照地面首层(不含裙楼不含裙楼)建筑面积修建建筑面积修建6 6级级(含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以上防空地下室;(二二)新建除本条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新建除本条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平方米以上的,

3、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3%修建修建6 6级级(含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以上防空地下室;(三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本条第一项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本条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积的3%3%集中修建集中修建6 6级级(含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以上防空地下室;(四四)新建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新建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筑面积修建6B6B级防空地下室;级防空地下室;(五五)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

4、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6B级防空地下室。级防空地下室。一、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一)以居住为主要用途的民用建筑项目(一)以居住为主要用途的民用建筑项目 应设计人防工程类别占应建人防工程总量的百分比及城应设计人防工程类别占应建人防工程总量的百分比及城市居住区的规模分级执行市居住区的规模分级执行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范及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GB 50180-93)。1 1居住组团。人员掩蔽工程居住组团。人员掩蔽工程82.090.0%82.090.0%、配套

5、工程、配套工程10.018.0%10.018.0%。2 2居住小区。医疗救护工程居住小区。医疗救护工程4.76.5%4.76.5%、防空专业队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5.07.5%5.07.5%、人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74.081.8%74.081.8%、配套工程、配套工程8.512.0%8.512.0%。3 3居住区。医疗救护工程居住区。医疗救护工程3.04.0%3.04.0%、防空专业队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3.56.5%3.56.5%、人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75.583.0%75.583.0%、配套工程、配套工程10.514.0%10.514.0%(其中:物资库占(其中:物资库占708

6、0%7080%、食品站占、食品站占2030%2030%)。)。一、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医疗救护工程按照以上指标设计的有效面积低于医疗救护工程按照以上指标设计的有效面积低于900900平方米平方米时,根据情况可不配建。应建医疗救护工程的工程量与时,根据情况可不配建。应建医疗救护工程的工程量与防空专业队工程合并设计。对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项防空专业队工程合并设计。对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标准,编制人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标准,编制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人防主管部门办理规划备案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人防主管部门办理规划备案手续。手续。(二)非住宅

7、建筑项目(二)非住宅建筑项目非住宅建筑项目应当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配套工程建筑非住宅建筑项目应当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应建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的面积不应超过应建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的3030。其中,。其中,二十层及以上高层建筑下的防空地下室,按一等人员掩二十层及以上高层建筑下的防空地下室,按一等人员掩蔽工程设计。开发面积大于蔽工程设计。开发面积大于1010公顷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公顷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配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标准,编制配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标准,编制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人防主管部门办理规划备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人防主管部

8、门办理规划备案手续案手续。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存在下列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存在下列情况不宜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方案编制阶段申请情况不宜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方案编制阶段申请易地建设。易地建设。1.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 3米的;米的;2.2.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一个防护单元(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一个防护单元(20002000平方平方米),且在项目区内无其他普通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米),且在项目区内无其他普通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3.3

9、.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4.4.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因无建设用地而无法补建的;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因无建设用地而无法补建的;5.5.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不适于修建的;6.6.其他因条件限制无法完成法定建设义务的。其他因条件限制无法完成法定建设义务的。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单位申请易地建设的,应满足以上条件之一。除建设单位申请易地建设的,应满足以上

10、条件之一。除第一款中第一款中2 2,4 4条外,其他不适合建设的,需提供勘察条外,其他不适合建设的,需提供勘察设计单位对于该项目不适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论证材设计单位对于该项目不适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论证材料。料。同一建设项目因部分建筑不适于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同一建设项目因部分建筑不适于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可在整个项目区内统筹安排足额配建防空地下室。可在整个项目区内统筹安排足额配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查阶段,城市居住区项目规划防空地下室建筑方案审查阶段,城市居住区项目规划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达到按照居住区人数人均建筑面积超过面积达到按照居住区人数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 3平方米部平方米部分,在项目区内无其他

11、普通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情况分,在项目区内无其他普通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情况下可申请易地建设。下可申请易地建设。三、防空地下室建设注意事项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人防要求审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人防要求审查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或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步计或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时,应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步规划设计防空地下室,报市人防办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规划设计防空地下室,报市人防办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证明材料后再报市城乡规划局审查;符合易查并出具审查证明材料后再报市城乡规划局审查;符合易地建设条

12、件的,建设单位可申请易地建设。地建设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申请易地建设。办理条件:1 1、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 2、取得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取得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3 3、完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或建筑、完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或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方案设计。三、防空地下室建设注意事项规划方案人防要求:1 1、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图中标明防空地下室的具体位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图中标明防空地下室的具体位置,在经济技术指标栏中注明建设规模;在经济技术指标栏中注明建设规模;2 2、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符合人防有关政策规定,规划设计的防空地

13、下、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符合人防有关政策规定,规划设计的防空地下室面积不小于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室面积不小于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3 3、建设项目设计普通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应按人防政策规定建设防空、建设项目设计普通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应按人防政策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超出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部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地下室,超出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部分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4 4、防空地下室宜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防空地下室宜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大于200200米;米;5 5、建设项目计划分期建设的,在满足人防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建

14、设项目计划分期建设的,在满足人防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先期建设中安排建设防空地下室(多建设的防空地下室面积可以抵顶先期建设中安排建设防空地下室(多建设的防空地下室面积可以抵顶同一项目后期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也可以结合地面建筑同步修建同一项目后期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也可以结合地面建筑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提供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分期建设计划,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提供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分期建设计划,并在项目实施阶段落实。并在项目实施阶段落实。三、防空地下室建设注意事项 办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办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办理条件:办理条件:完成人防工程施工图设

15、计文件。完成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1.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审查单位须具有相应人防专项资质;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审查单位须具有相应人防专项资质;2.2.外省人防设计单位在我省开展业务的每各项目都需在省人防办办理外省人防设计单位在我省开展业务的每各项目都需在省人防办办理备案;备案;3.3.已设计人防工程的规模、功能、级别应符合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已设计人防工程的规模、功能、级别应符合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人防工程分多期建设的,已设计人防工程应满足拟开工地面建筑需求,人防工程分多期建设的,已设计人防工程应满足拟开工地面建筑需求,并安排好后续人防工程建设的空间;

16、并安排好后续人防工程建设的空间;4.4.应选择与设计单位无利害关系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应选择与设计单位无利害关系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三、防空地下室建设注意事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理条件:办理条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1.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平战转换预案需都应通过人防专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平战转换预案需都应通过人防专业审查;业审查;2.2.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防护面积及对应的具体范围应在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防护面积及对应的具体范围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表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表示;3.3.施工设计文件与审查意见书

17、的内容应一致。施工设计文件与审查意见书的内容应一致。三、防空地下室建设注意事项 开具减免配套费证明和划定人防红线图开具减免配套费证明和划定人防红线图 办理条件:办理条件:1 1、完成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完成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2 2、完成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完成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1、分期开发项目拟缴纳部分建筑配套费的,人防工程、分期开发项目拟缴纳部分建筑配套费的,人防工程应完全包含于拟缴纳配套费的建筑内,一次性办理减免配应完全包含于拟缴纳配套费的建筑内,一次性办理减免配套费手续;套费手续;2 2、拟划定人防红线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与

18、设计、拟划定人防红线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与设计单位做好沟通,明确知晓人防工程具体范围并盖章确认。单位做好沟通,明确知晓人防工程具体范围并盖章确认。三、防空地下室建设注意事项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条件:办理条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质量监督报告;通过竣工验收取得质量监督报告;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1、因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种类数量较多,建设单位应在平、因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种类数量较多,建设单位应在平时注意收集;时注意收集;2 2、技术资料需经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后装订成册;、技术资料需经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后装订成册;3 3、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可在准备竣工验收期间同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可在准备竣工验收期间同时准备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节省建设单位办理手续时间;准备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节省建设单位办理手续时间;4 4、建议资料通过审核后再进行装订,避免不必要返工、建议资料通过审核后再进行装订,避免不必要返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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