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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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探讨一、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内涵的性质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强使本人(即名以上的被代理人)对于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成立后,被代理人就应受到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上的约束。从表见代理的的内涵上分析,首先,在外部关系上,当第三人主张代理行为的效力时,表见代理发生与正常的代理相同而且对等的法律效果,即代理人代理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承受,并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也一并由被代理人来负担,代理人因过致第三人以损害的,第三人

2、有权请求被代理人予以赔偿。其次,在内部关系上,由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并不存在代理权的授予,当然也就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表见代理,被代理人无权主张该代理行为无效,以便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例如,张某系某公司的职工,负责业务的开展,因故,张某被公司开除,但该单位的盖章介绍信、合同书文本张某仍持有。但如果该单位未在传媒上公告:张某已被单位开除,其所持有的该单位的盖章介绍信、合同书文本已作废。那么,张某如果以该单位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即构成了表见代理。如果该单位主张合同无效,从法理分析,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张某完全有理由相信张某有代理权,因张某持有该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和空白

3、合同书文本,第三人如果主张合同无效,那么就应该根据情况具体分析了。二、我我国表见见代理制制度的历历史发展展表见代代理制度度开始于于19000年的的德国民民法。德德国民法法典第1170条条规定:代理理权以意意思表示示通知第第三人者者,在授授权人向向第三人人通知代代理权消消灭前,其其代理权权对第三三人仍然然有效。由于历历史上种种种的原原因,直直到200世纪880年代代中期,随随着我国国商品经经济的发发展,市市场经济济的逐步步建立,经经济代理理贸易的的增多,纠纠纷的出出现,我我国学者者开始对对其进行行研究与与分析,逐逐步以法法律的形形式确立立了我国国的表见见代理制制度。按按照代理理制度,代代理人在在

4、授权范范围内以以被代理理人名义义进行的的活动所所产生的的法律后后果,由由被代理理人直接接享有权权利和承承担义务务。因为为,代理理行为是是被代理理人的行行为,是是被代理理人的一一种意思思表示。在在代理的的诸多要要素中,代代理权的的授予是是被代理理人的意意思表示示。因而而,无论论是被代代理人承承受代理理行为的的法律后后果还是是第三人人向被代代理人主主张代理理行为法法律效果果,都必必须是以以代理权权限为唯唯一的根根据,即即代理行行为必须须为有权权代理,那那么,如如果代理理人无权权代理,超超越权限限代理在在第三人人不知道道的情况况下产生生什么样样的法律律后果呢呢?随之之表见代代理作为为一种法法律制度度

5、自然而而然地便便产生了了,如果果无权代代理对于于被代理理人并不不产生法法律效果果,势必必会对第第三人造造成一种种伤害(或损害害),这这样就将将第三人人置于一一种非常常不利的的地位,我我国的市市场交易易将非常常不安全全。这对对于全国国市场的的经济运运作和国国际市场场业务的的开展将将会产生生不利的的影响。我我国民法法上所规规定市场场交易安安全,高高效运转转,诚实实信用的的原则将将无从体体现,也也违背了了我国社社会主义义市场经经济的发发展方向向。由此此可见,第第三人在在进行民民事代理理行为时时只需对对代理人人的意思思表示尽尽到了注注意义务务。从客客观情形形上对行行为人的的代理身身份和代代理权限限进行

6、判判断,以以确立其其意思表表示的真真实性。只只要第三三人履行行了这一一义务,其其与代理理人所为为的民事事代理行行为的履履行利益益就应受受到法律律的保护护,就有有权向被被代理人人主张该该民事代代理行为为所产生生的法律律效果,即即便该代代理人并并不享有有此项代代理权。我我国民民法通则则第666条第第1款规规定:本人知知道他人人以本人人名义实实施民事事行为而而不作否否认表示示的,视视为同意意。如如果被代代理人不不知道代代理人以以自己的的名义而而实施民民事行为为,那么么将产生生什么样样的法律律后果呢呢?但从从民法法通则第第66条条第1款款是找不不到答案案的。为为此我国国合同同法第第49条条又进一一步作

7、了了规定:行为为人没有有代理权权,超越越代理权权或者代代理权终终止后以以被代理理人的名名义订立立合同,相相对人有有理由相相信行为为人有代代理权的的,该代代理行为为有效,以补此此漏缺。三、表表见代理理的构成成要件表见代代理是指指代理人人虽然没没有代理理权,但但是表面面上,客客观上具具有使无无过失的的相对人人相信他他为有权权代理人人的正当当理由的的情况,且且相对人人主观上上的善意意且无过过失,因因而可以以向被代代理人主主张代理理的效力力。表见见代理本本是一种种代理行行为,一一种没有有代理权权的代理理,他具具备代理理行为的的表象,但但欠缺代代理权的的行为。但但是,由由于相对对人有足足够的理理由相信信

8、代理关关系的存存在,被被代理人人不得以以无权代代理为理理由,否否认代理理行为所所产生的的法律后后果,被被代理人人仍然要要承担相相应的法法律责任任,为保保护善意意无过失失的第三三人的合合法权益益,确保保交易的的安全。笔笔者认为为表见代代理的构构成要件件应是以以下几个个方面:(一)表见代代理应当当符合代代理的表表面要件件。表见代代理须以以被代理理人的名名义进行行活动,与与第三人人缔结民民事关系系,表见见代理作作为代理理的一种种,它就就应当符符合代理理的表面面要件。否否则,就就不成为为代理,而而是表见见代理人人与第三三人之间间形成的的民事法法律关系系,只对对缔约双双方存在在法律效效力,不不及他人人。

9、(二)代理人人具有被被授权的的表象。无权代代理之所所以成为为表见代代理,是是因为代代理人具具有被授授权的表表象。客客观上须须有使第第三人相相信表见见代理人人具有代代理权的的情形,并并能使第第三人在在主观上上形成该该代理人人不容怀怀疑的具具有代理理权的认认识,如如本人的的口头表表示、借借用的合合同章、介介绍信等等,尽管管代理人人没有被被实际授授权,但但任何一一个正常常的交易易人能根根据表示示判断出出代理人人具有代代理权,因因为第三三人作为为该行为为相对方方,其目目的应是是追求通通过表见见代理人人从被代代理处获获得该民民事代理理行为的的法律效效果。(三)第三人人须为善善意且无无过失。第三人人(即相

10、相对人)明知代代理人无无权代理理或者第第三人与与代理人人串通,均均不构成成表见代代理。因因为如果果相对人人明知是是无代理理权,那那么他就就不是相信有代理理权而是是确知知无代代理权,显显而易见见地不构构成表见见代理。如如果相对对人与代代理人有有串通行行为,那那么即便便依据有有权代理理制度,该该代理仍仍是无效效的。上上述的两两种情况况,赋予予了第三三人向被被代理人人主张民民事代理理行为得得法律效效果的权权利,却却在一定定程度上上损害了了被代理理人的利利益,维维护了第第三人的的合法权权益,有有损人利利己之嫌嫌。如果果确认其其代理有有效成立立,违背背我国民民法的立立法精神神和立法法原则。要要求第三三人

11、在客客观上必必须表现现为无过过失,以以便更好好地保护护交易中中处于弱弱势地位位的被代代理人地地合法权权益。(四)被代理理人对无无权代理理行为地地追认与与否。表见代代理是在在本人对对无权代代理行为为不可否否认的情情况下产产生的。无无权代理理人的代代理行为为在被认认为表见见代理前前,首先先是无权权代理,如如果本人人在代理理行为发发生后,对对该无权权代理行行为进行行追认,自自然构成成有权代代理。这这样就没没有必要要审查是是否构成成表见代代理。(五)具备代代理成立立的有效效条件。表见代代理是有有效代理理,就必必然要具具备代理理的其他他生效要要件。即即行为人人具有相相应的民民事能力力,意思思表示真真实,

12、内内容不违违背法律律或社会会公共利利益。如如果表见见代理人人与第三三人之间间的民事事行为欠欠缺成立立的有效效条件,那那么该行行为从一一开始就就不产生生法律效效力,又又怎能触触及到被被代理人人呢?如如果出现现表见代代理人为为故意损损害被代代理人的的利益而而与善良良无过失失的第三三人签订订有损被被代理人人或者社社会公共共利益的的合同的的情况,就就会因表表见代理理人的意意思表示示不真实实,导致致合同无无效,从从而使第第三人的的利益无无法得到到充分的的保护。四、表表见代理理的类型型根据我我国合合同法第第49条条规定:行为为人没有有代理权权,超越越代理权权或者代代理权终终止后,以以被代理理人名义义订立合

13、合同,相相对人有有理由相相信行为为人有代代理权的的,该代代理行为为有效。结合我我国现行行的民事事立法,表表见代理理类型存存在三种种。即授授权型表表见代理理、越权权型表见见代理、及及权限延延续型表表见代理理。笔者者将在下下文中对对这三种种类型在在现实生生活中的的表见形形式分而而述之。(一)授权型型表见代代理。授权型型表见代代理即以以自己的的行为表表示(可可以明示示,也可可以默示示)授予予他人代代理权,但但却实际际上未授授予,或或明知他他人以自自己的名名义从事事民事行行为而不不作否认认表示造造成相对对人(即即第三人人)误以以为行为为人有代代理权时时,本人人要对相相对人承承担实际际授权人人的责任任。

14、现实实生活中中有以下下几种情情况:1、本本人以明明示形式式(即书书面、口口头)直直接或间间接地向向相对人人(即第第三人)表示已已经授权权而实际际上未授授权,相相对人依依赖本人人的表示示而与行行为人进进行的交交易行为为,这种种情况下下,本人人的意思思表示可可以直接接的,也也可以是是间接的的,可以以是口头头的,也也可以是是书面的的,相对对人(即即第三人人)可以以是特定定的,也也可以是是不特定定的。本本人对于于自己的的授权,可可以撤回回,但应应在相对对人与行行为人的的民事活活动成立立之前撤撤回,撤撤回的通通知应有有效地到到达相对对人。2、将将具有代代理权证证明的文文书、印印章交与与他人,他他人凭此此

15、以本人人(含法法人)的的名义从从事民事事活动,相相对人对对此信赖赖而进行行的交易易。如上上文之案案例,这这些文书书印章虽虽然不是是授权委委托书,但但其与本本人(含含法人)有密切切联系,具具有专用用性,起起着证明明代理权权的作用用,善意意相对人人相信行行为人有有代理权权而与之之订立合合同,构构成表见见代理。3、本本人以默默示或即即本人知知道他人人以自己己的名义义实施民民事行为为而不作作否认表表示的,可可以产生生不同的的法律后后果。如如果本人人表示承承认,则则表示授授予行为为人代理理权,或或者是事事后追认认,这种种事后授授权行为为追认是是有追溯溯效力,致致使行为为人的无无权代理理转为有有权代理理。

16、本人人应承担担代理行行为所产产生的法法律后果果。如果果本人表表示否认认,则行行为的的的行为就就是无权权代理,由由行为人人自己负负责,本本人对此此不承担担任何责责任。(二)越权型型表见代代理越权型型表见代代理可以以称为超超越代理理权的表表见代理理。代理理人的代代理权,通通常都有有一定的的限制,但但这一限限制不一一定为相相对人所所知,如如果表现现在外的的客观情情况,能能使善意意相对人人误以为为行为人人有代理理权,与与其为民民事行为为,就构构成表见见代理,有有本人承承担其后后果,其其有两种种表现形形式。1、本本人虽对对行为人人的代理理权作了了某些限限制,但但未在委委托授权权书中说说明,或或者本人人授

17、予代代理人一一定的代代理权,但但事后又又加以限限制,代代理人不不顾其限限制而按按后来的的代理权权进行代代理活动动,但相相对人并并不知情情,这时时,应构构成表见见代理,有有本人承承担其后后果。2、本本人委托托授权不不明,而而客观情情况又能能使善意意相对人人误信行行为人有有代理权权,即使使行为人人的行为为超越了了本人意意思的授授权范围围,也成成立表见见代理。(三)权限延延续型表表见代理理。这种类类型指本本人与行行为人曾曾有代理理关系,但但代理权权已经终终止或撤撤回后,本本人未及及时向外外部公示示,相对对人并不不知情。其其主要有有两种情情况。1、代代理期间间的届满满或代理理事务完完成后的的代理。本本

18、人应当当在公示示给第三三人的授授权委托托书中载载明代理理期间及及代理事事务。如如果本人人没有作作出明确确记载,即即使其与与代理人人对代理理权人消消灭事由由有过约约定,只只要第三三人不知知道这种种情况,仍仍与代理理人订立立合同,则则成立表表见代理理。2、本本人撤回回委托后后的代理理,这种种撤回行行为属于于单方法法律行为为,撤回回的通知知送达代代理人即即发生法法律效力力。如果果代理人人仍代理理民事行行为,则则构成表表见代理理。五、对对表见代代理制度度的思考考我国表表见代理理制度建建立的时时间不长长,还有有不完善善之处,有有些问题题需要进进一步的的研究和和探讨。以以便更好好地完善善我国的的表见代代理

19、制度度,如表表见代理理中的相相对人是是不是可可以选择择由本人人或代理理人承担担民事责责任,这这便是相相对人对对义务人人的选择择权问题题。再如如,善意意无权代代理人对对无权代代理产生生没有任任何过错错,无代代理权人人是否可可以对该该无权代代理的主主张提出出抗辩等等等,都都值商讨讨。可以以预见,表表见代理理制度的的进一步步完善后后将成为为我国未未来民法法典代理理制度中中不可缺缺少的部部分,该该制度对对于维护护我国经经济生活活中的秩秩序,保保护交易易安全将将发生越越来越重重要的作作用。代理制制度所固固有的扩扩张以及及补充私私法的作作用,使使法律关关系的建建立运转转更为圆圆滑迅速速,使社社会交易易更为活活跃,从从而促进进交易的的发展。但但是代理理制度发发挥作用用也有赖赖于表见见代理制制度的完完善,否否则因本本人不愿愿承担无无权代理理的责任任会使交交易成本本的增加加,造成成社会财财富的浪浪费。表表见代理理必然规规定在将将来的民民法典中中。颁颁布民法法典刻不不容缓已经成成为民法法学界达达成的共共识。在在制定民民法典的的过程中中,应充充分借鉴鉴其它国国家关于于表见代代理制度度的规定定,从而而完善中中国表见见代理制制度。文章来源:中顾法法律网 (免费费法律咨咨询,就就上中顾顾法律网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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