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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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工程建设目标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规定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履行要受到法律的追究。,4.11 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思的一致表示。,()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地位平等。,()合同是合法的法律行为。,合同的三要素:,、主体:这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是民事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权利义务: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当事人对社会对他人所负的一种责任。,经济合同是平等民事

2、主体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济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测绘合同。,设计合同是委托方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上级批准的投资计划任务书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为了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程序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测绘合同是一种经济合同,它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任务,需要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风险而签订的契约。,监理合同则是经济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利用集团的智力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

3、协助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对施工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控制、协调、服务,以实现合同目标。,一、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3)合同专用条件;,(2)合同标准条件;,4.12 建设监理合同,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1、工程名称。即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的名称。,2、工程地点。即所监理的工程位于的具体位置、地点。,3、监理职责。即监理单位应对业主承担的义务。,4、费用及其支付方式。监理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监理单位监理酬金的计取方法,支付监理酬金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等

4、内容。另外,其他与费用有关的事项,如第三人对监理单位的收费、有争议的发票的解决、独立的审计等,也需详细定明。,三、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发包人的权利,1对总设计、总承包单位的选定权,2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3重大事项的决定权,(1)承包分配权。,(2)对监理人员的控制监督权。,(3)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4)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二)监理人的权利,1建议权,2确认权与否认权,3主持权,4审批权,5检验、确认权,6检查、监督权,(三)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1负责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2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

5、程建设的文件资料;,3在约定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4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5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6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7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8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9如因非监理原因工期

6、延误,发包人应增加监理报酬,并就服务期延长和增加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10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四)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1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名单、简历;,2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3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4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5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发包人实现合同预定的

7、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6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工作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7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8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9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发包人。,10在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泄露与该工程、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

8、密资料。,11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2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时,监理人不承担责任。,13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约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五)监理员应履行的职责,1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

9、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四、监理人对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管理是指监理单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协调,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执行中的纠纷,防止违法行为等一系列活动。,(一)合同管理的依据及任务,按照合同要求,在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单位应从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控制的角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法、条例、合同文件,认真处理好合同的签订,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约、变更、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和仲裁等问题。,合

10、同管理的目的是约束双方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合同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由五个部分组成:合同分析、形成合同数据档案、合同网络系统、合同监督和索赔管理。,(三)施工及保修阶段合同管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应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指令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方进行,以书面形式发布,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方不得擅自变更。,变更报价确定原则:,工程量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单价或合价;,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报价

11、的基础,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时,则由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2、合同转让与分包,没有发包方的事先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的任何权益转让他人。,分包人是指经监理机构批准,从承包方那里分包一部分工程,并与承包人签订明确规定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分包合同的人或实体。,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没有监理机构的事先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未经监理机构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让。,3、工程保险与履约担保,保险的主要种类和内容,1)工程和承包方设备的保险,承包方必须 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名义对投保工程从工程开

12、始到竣工移交整个期间的任何损失进行保险。,其保险应能满足全部重新购置的成本,并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或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投保。,2)人员的事故保险,承包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事故保险。,3)第三方责任险,发包方和承包方以共同的名义投保由于履行合同而造成的在工地或临近地区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应在工程量清单专项列报。,履约担保,在一般工程承包中,当事人一方为避免因对方违约遭受损失,要求对方提供可靠的担保,这是国际上公认的正常保障措施。,投标保函主要用于保证投标人在决标签约之前不撤销其投标书,保函的金额为投标者报价总金额的0.5%3%.,保函的种类和内容(承包方向业主提供):,1)投标

13、保函,2)履约保函,主要用于保证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正常履行合同。如果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不能按质、按量和按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业主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保函向银行索偿其担保金额作为业主所受损害的赔偿。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10%。,3)预付款保函,主要用于担保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偿还业主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4)缺陷责任期保函,主要用于担保承包人对完工后的工程缺陷进行维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4、工程延期,工期,原合同所规定的完工工期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拖延工期,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拖延了工程进度,延

14、误了合同规定的工期,要向业主交纳拖延期损失赔偿金。,工期延误,由于不是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工期。,5、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违约,发包人违约时,按通用条款第42条的规定,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暂停施工或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时,按通用条款第41条的规定,发包人有权根据合同暂停施工或解除合同。,例:某毛纺厂合资企业(A方)一项目,总投资约为1800万美元,其中土建总投资为3000多万元人民币。设计单位为某省纺织工业设计院。,一、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土建工程包括4栋宿舍、生产厂房、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油罐区、锅炉房等15个单项工程。,土方工程先招标,土建工程第二次招

15、标,限定总工期为半年,共27周。,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标书到收标仅10天时间。招标图纸设计较粗,没有施工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配筋图。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单价,最终评标核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要求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调整独立计算。,有10家公司参加投标,第一次收到投标书后,发现各企业都用国内的概预算定额分项和计算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完全单价,也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使投标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难。故业主退回投标文件,要求重新报价。,A方最终决定公司B中标。,这时有5家退出。经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标报价,才勉强符合要求。,本工程采用

16、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751万元人民币。,二、合同条件分析,本工程合同条件选择是在投标报价之后,由A方与B方议定。,A方坚持用ICE,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颁布的标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而B方坚持使用我国的示范文本。,2合同文本用英文编写,并翻译成中文,双方同意两种文本具有相同权威性。,1合同在中国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作为合同的法律基础。,但A方认为示范文本不完备,不符合国际惯例。最后由A方起草合同文本,基本上采用ICE的内容,增加了示范文本的几个条款。,A方的责任和权力:,(l)A方任命A方的现场经理和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工作。,(2)B方的设备进场即被认为是为

17、本工程专用。没有A方代表的同意,B方不得将它们移出工地。,(3)A方负责三通一平。,(6)本工程执行英国规范,由A方提供一本相关的英国规范给B方,B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5)如果发现有B方负责的材料、设备、工艺所引起的质量缺陷,A方发出指令B方应尽快修正,并承担费用。,(4)合同价格调整必须有A方变更指令,增加和减少工作量必须按投标报价所确定的费率和价格计算。,(1)B方不能修改任何由A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B方的责任和权力:,(2)B方负责现场以外的场地、道路的许可证及相关费用。,A方保留合同价的5%作为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A方将

18、其中的一半支付给B方,待保修期结束且没有工程缺陷后,再支付另外的一半。,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A方付B方400万元备料款。,每月按当月工程进度付款。,6合同工期,(1)合同工期共27周,从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2)若工程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竣工,A方向B方奖励20万元,另外每提前1天再奖励1万元。若不能按期完工,拖延的第一周违约金为20万元,在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一周以后,每超过一天,B方赔偿5000元。,(3)若在施工期间发生超过14天的阴雨或冰冻天气,或由于A方责任引起的干扰,A方给予B方以延长工期的权力。,若发生地震等B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导致工期延误,B方应立即通知A

19、方代表,提出工期顺延要求,A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7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1)若B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A方有权指令B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责任。若B方未履行,A方可以雇用另一承包商完成工程,全部费用由B方承担。,(2)如果B方破产,不能支付到期的债务,发生财务危机,A方有权解除合同。,(3)A方认为B方不能正确履行合同,或己无力胜任本工程的合同任务,则可指令B方停工,并由B方承担停工责任。若B方拒不执行A方指令,则A方有权终止对B方的雇用。,争执的解决:,首先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力提请 仲裁。若A方提请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若B方提请仲裁,仲裁地

20、点在新加坡。,三、合同实施状况,1在当年八月份出现较长时间的阴雨天气;,2A方发出许多工程变更指令;,3B方施工组织失误、资金投人不够、工程难度超过预先的设想;,4B方施工质量差,被业主代表指令停工返工等。,造成施工进度的拖延、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现场的混乱。工程开工后的31周,还有大量的合同工作量没有完成。,此时业主以如下理由终止了和B方的原合同关系:,lB方施工质量太差,不符合合同规定,又无力整改;,2工期拖延而又无力弥补;,1996年5月,工程仍未竣工,A方仍以上面三个理由指令B方停止合同工作,终止合同工程,由其他承包商完成。,3使用过多无资历的分包商,而且施工现场出现多级分包;,将原属于

21、B方工程范围内的一些未开始的分项工程删除,并另发包给其他承包商,并催促B方尽快施工,完成剩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B方提出近1200万的索赔要求,双方经过几轮会谈,在10个月后,最终业主仅赔偿B方30万元。,本工程无论从A方或B方的角度都不算成功的工程,都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记取。,四、B方的教训,在本工程中,B方受到很大损失,不仅经济上亏本很大,而且工期拖延,被A方逐出现场,对企业形象有很大影响。,1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图纸粗略,做标期短,地形和地质条件复杂,使用不熟悉的的规范,承包商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1996年7月,工程结束时B方提出实际工程量的决算价格为1882万元。经过长达近十个

22、月的商谈,A方最终认可的实际工程量决算价格为1416万元人民币。 双方结算的差异主要在于:,1)本工程招标图纸较粗略,招标文件中没给出工程量, 而B方计算的数字都很低。,例如,图纸缺少钢筋配筋图,承包商报价时预算402t钢筋,而按后来颁发的详细的施工图核算应为约720t。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又增加了290t,即整个实际用量约1010t。,由于为固定总价合同,A方认为详细的施工图用量与B方报价之差318t(即720t一402t),合计价格100多万元是B方报价的失误,或为获得工程而作出的让步,在任何情况下不予补偿。,2)B方在工程管理上的失误。例如:在工程施工中B方现场人员发现缺少住宅楼的基础

23、图纸,再审查报价发现漏报了住宅楼的基础价格约30万人民币。,分析责任时,B方的预算员认为,招标文件中A方漏发了基础图,而A方代表坚持是B方把基础图弄丢了。由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B方最终承担这个损失。,实质上是B方自己的责任,他应该:,在制定施工方案或作报价时仍应该能发现图纸的缺少,这时仍可以向业主索要,或自己出钱复印,可以避免损失。,接到招标文件后应对招标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将图纸和图纸目录进行校对,如果发现有缺少,应要求A方补充;,2报价的失误。,B方报价按照我国国内的定额和取费标准,没有考虑到英国规范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例如,(1)开工后,A方指令B方按规范要求为A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建

24、造临时设施。办公室地面要有防潮层和地砖,厕所按现场人数设位,要有高位水箱、化粪池,并贴瓷砖,这大大超出B方的预算。,(2)A方要求B方有安全措施,包括设立急救室、医务设备,施工人员在工地上应配备专用防钉鞋、防灰镜、防雨具,这方面的费用报价中没有考虑到。,(3)由于工地在国道西侧,弃土须堆到国道东侧,需申请切断国道许可、设告示栏、运土过程中安全措施、施工后修复国道等各种费用B方报价中未考虑。B方向A方提出索赔,但A方反驳,合同已规定应由B方支付。,本工程中,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出合同条件,而在确定承包商后才提出合同条件,这是违反惯例的,这也容易造成承包商报价的失误。,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过于薄弱

25、,施工人员没有合同的概念,不了解国际工程的惯例和合同的要求,仍按照国内通常的方法施工、处理与业主的关系。例如:,(1)对A方代表的指令不积极执行,作“冷处理”,造成英方代表许多误解,导致双方关系紧张。,例如,B方按图纸规定对内墙用纸筋灰粉刷,A方代表(英国人)到现场一看,认为用草和石灰粉刷,质量不能保证,指令暂停工程。B方代表及A方的其他中方管理人员向他说明纸筋灰在中国用得较多,质量能保证。,几天后粉刷工程即将结束,A方代表再到现场一看,发现自己指令未得到贯彻,非常生气,拒绝接收纸筋灰粉刷工程,要求全部铲除,重粉水泥砂浆。,A方代表要求暂停粉刷,先粉刷一间,让他确认一下,如果确实可行,再继续施

26、工。,但B方对A方代表的指令没有贯彻,粉刷工程小组虽然已经听到指令,但仍按原计划继续粉刷纸筋灰。,因为图纸规定使用纸筋灰,B方就此提出费用索赔,包括:,两种粉刷价差索赔。,已粉好的纸筋灰工程的费用;,返工清理;,但A方代表仅认可两种粉刷的价差索赔,而对返工造成的损失不予认可,因为他已下达停工指令,继续施工的损失应由B方承担。而且A方代表感到B方代表对他不尊重。所以导致后期在很多方面双方关系非常紧张。,(2)施工现场几乎没有书面记录。本工程变更很多,由于缺少记录,造成许多工程款无法如数索赔。,例如在施工现场有三个很大的水塘,设计前勘察人员未走到水塘处,地形图上有明显的等高线,但未注明是水塘。承包

27、商现场考察时也未注意到水塘。,A方同意这项补偿。但B方在施工现场没有任何记录、照片,没有任何经A方代表认可的证明材料,最终A方仅承认6万元的赔偿。,施工后发现水塘,按工程要求必须清除淤泥,并要回填,B方提出6600立方米的淤泥外运量、费用13.3万元索赔要求,认为招标文件中未标明水塘,则应作为新增工程分项处理。,(3)B方的工程报价及结算人员与施工现场脱节,每月B方派工作量统计员到现场与业主结算,他只按图纸和原工程量清单结算,而忽视现场的记录和工程变更,与现场B方代表较少沟通。,(4)合同规定,A的任何变更指令必须再次由A方代表书面确认,并双方商谈价格后再执行,承包商才能获得付款。而在现场,承

28、包商为业主完成了许多额外工作和工程变更,但没有注意到业主的书面确认,也没有和业主商谈补偿费用,也没有现场的任何书面记录,导致许多附加工程款项无法获得补偿。,A方代表对他的同事说:“中国人怎么只知干活不要钱。”“结算师每月进入现场一次,像郊游似的,工程怎么能盈利呢?”,(5)业主出于安全考虑,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四周增加围墙。基本要求:围墙高2米,上部为压顶,花墙,下部为实心一砖墙,再下面为条型大放脚基础,再下为道渣垫层。业主要求以延长米报价,单价包括所有材料、土方工程。,承包商的估算师未到现场详细调查,仅按照正常的地平以上2米高,下为大放脚和道渣,正常土质的挖基槽计算费用,而忽视了当地为丘陵地带,

29、而且有许多藕塘和稻田,淤泥很多,施工难度极大。结果实际土方量、道渣的用量和砌砖工程量大大超过预算。由于按延长米报价,业主不予补偿。,(6)由于本工程仓促上马,所以变更很多。业主代表为了控制投资,在开工后再次强调,承包商收到变更指令或变更图纸,必须在7天内报业主,经双方商定变更价格,否则业主对变更不予支付。但施工中B方代表在收到书面指令后不去让业主确认,不去谈价格,所以大量的工程变更费用都未能拿到。,使A方代表对B方失去信任和信心。例如开工后,像我国许多国内工程一样,施工现场出现了许多未经业主代表批准的分包商,以及多级分包现象。,.承包商工程质量差,这些分包商分包关系复杂,A方代表甚至B方代表都

30、难以控制。,相当一部分墙体工程中,由于施工质量太差,高低不平,无法通过验收。方代表指令加厚粉刷,为了保证质量,要求B方在墙面上加钢丝网,而不给B方以费用补偿,大大增加了B方的开支。,投标前A方提供了一本英国规范,但B方工程人员从未读过,施工后这本规范丢了,而B方人员根深蒂固的概念是按图施工,结果造成许多返工。,例如在施工图上将消防管道与电线管道放于同一管道沟中,中间没有任何隔离,B方按图施工,完成后,A方代表拒绝验收.,(1)这样做极不安全,违反了A方所提供的工程规范。,(2)即使施工图上是两管放在一齐,是错的,但合同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A方。,作为一个有经验

31、的承包商应能够发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所以A方指令B方返工,将两管隔离,而不给B方任何补偿。,五、A方的教训,1工期拖延。原合同工期27周,从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但实际工程到1996年9月尚未完成,工程款的结算工作一直拖到1997年4月。,2质量很差。如主厂房地坑防水砂浆粉刷后漏水;许多地方混凝土工程跑模;混凝土板浇捣不密实出现孔洞,柱子倾斜;由于内墙砌筑不平,造成粉刷太厚,表面开裂等。,3由于承包商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业主终止与B方的合同,而将剩余的工程再发包。这给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对工程施工现场造成很大的混乱。,4A方合同管理的问题:,(1)工程初期,A方的总经理

32、制定项目总目标,作合同总策划。但他是搞经营出身的,没有工程背景,将计划期、做标期、设计期、施工准备期缩短,违反客观规律。,(2)由于项目仓促上马,设计不完备,工程中业主的指令所造成的变更太多,地质条件又十分复杂,不应该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选型出错,打倒了承包商,也损害了工程的整体目标。,(3)如果要尽快上马这个项目,应采用承包商所熟悉的合同条件。而本工程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英文合同文本、英国规范,对承包商风险太大,工程不可能顺利。,(4)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则业主不仅应给承包商提供完备图纸、合同条件,而且应给承包商合理的做标期、施工准备期等,还应帮助承包商理解合同条件,双方及时沟通。但在本工程中业

33、主及业主代表未能做好这些工作。,(5)业主及业主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力量、管理水平、工程习惯等了解太少,授标后也没有给承包商以帮助。,4.13 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基本概念,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宗货物买卖、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及服务项目采购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一、概念,工程投标是经建设单位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条件和自已的能力,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达成协议的过程。,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就拟建工程提出设计图纸和若干技术经济条件,公开招揽或邀请施工单位报出工程价格,择日开标,评选施工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的过程。,二、招标投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一

34、)具体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二)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规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三、招标方式与招标形式,(一)招标方式:公

35、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招标形式:全过程招标、勘察设计招标、材料及设备供应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确定;,(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五、项目发包与承包模式,(一)平行承发包,平行承发包的优势:,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它符合质量受他人控制的原则。,可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可发挥不同承包人的专业特长,而且每个

36、分项合同比总的合同更容易落实。,各标之间结合部位可能因职责不清、配合不当等原因,造成其质量是控制难点。,平行承发包的缺点:,平行承发包对项目组织管理不利;,对合同管理不利,招标人需和多个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对投资控制不利,工程总造价要等所有合同签完才知道;,对进度协调不利;,(二)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目前我国中、小型水利工程采用这种设计和施工分别总承包的发包模式较多。,因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便于项目的统一协调管理,对投资控制比较有利,对进度和质量控制则各有利弊。,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利弊:,对项目组织管理有利,协调工作量小;,一般规定:总包单位无监理人的事先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

37、分包出去;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工程转包出去;,对合同管理有利,合同管理简单;,(三)施工联营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联营体,进联合投标,中标后,施工联营体以联合名义与招标人签约,并共同实施工程项目,联营体根据投入量进行经济分配。,这种承包模式在我国一些大型、巨型水利工程中应用较多。,对于涉外工程,联营体承包可以吸收工程所在国的施工企业参加联营体,他们熟悉本国情况,有利于开拓经营。,联营体承包的优势:,经济实力雄厚,专业种类齐全,专业技术水平高;,各企业施工资金和施工风险责任小,有能力承担技术复杂的大型工程施工,中标概率高;,联营体各成员在经营观点和经营策略等方面存在差异,投标时各施工企业倾

38、向于提高自己施工部分的价格,总报价偏高。,联营体承包的缺点:,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采用国际招标建设。以意大利英波吉罗公司为责任方的联营体中标大坝工程,以德国旭普林公司为责任方的联营体中标泄洪工程,以法国杜美兹公司为责任方的联营体中标发电设施工程。,(四)施工合作体,施工合作体内部投入各自人员、机械、资金等,经济利益分配相当于内部分别独立承包,在技术、经济上各自独立负责,自负盈亏。,施工合作体以联合名义与招标人签约,并共同实施工程项目。,(五)工程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总承包即建设全过程承包,是指招标人仅提出工程项目使用要求,而将勘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全部委托一家承包人,竣工后接过钥匙

39、即可启用。,总承包人需具备较强综合承包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和风险应变能力。,招标人按施工合同约束总承包人,总承包人以分包合同约束分包人,招标人与分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总承包人可以自行完成全部任务,也可以在招标人认可的前提下,进行分包。,这种模式在我国一些大型项目中,一般都取得了工期短、质量高、投资省的良好效果,但在大型、巨型水利工程中应用起来有困难。,对于总承包人来说,这种承包方式工作量最大,工作范围最宽,承担了一切风险,因而合同内容也最复杂。,工程项目总承包的特点:,责任明确、合同关系简单明了;,易于项目统一协调控制,减少了结合部及其协调工作量,有利于成本控制;,(六)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

40、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又叫“工程托管”。,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揽工程项目后,经招标人同意,又将设计与施工任务,全部转包出去。,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只有管理人员,没有设计和施工力量,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这是站在总承包人的立场上的管理。,六、 施工招标程序,(一)招标准备阶段,(1)申请招标。,(2)编制招标文件。,(二)招标阶段:,(1)发布招标信息,发售资格预审文件;,(2)投标人填报资格预审文件和有关资料,申请投标;,(6)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资格预审报告;,(4)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5)组织购买

41、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并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及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5)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三)决标阶段:,(1)组织开标评标会;,(2)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3)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4)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4.14 施工招标各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一)招标准备阶段,根据国家计委的规定,初步设计批准就达到了招标的要求。一般认为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在初步设计更深入一些时候招标比较合适。,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申请招标,2、编制

42、招标文件并确定标底,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决标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应当少于20日。,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项目简介。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资金来源、主要测绘要求等;,2、招标内容、招标方式;,3、招标文件获取、答疑及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4、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技术深度要求;,5、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和地点;,6、评标方法和标准;,7、对测绘成果使用权等;

43、,8、投标须知(投标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等主要合同条款);,9、其他应明确的事项。,标底的作用:,1、保证招标单位事先对标价心中有数,避免决策中的盲目性,2、作为评议投标报价的标准和尺度,3、标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经济基础,4、国家以标底为主要尺度考核发包工程的造价,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评标决标的重要依据。,(4)以标底A值作为确定有效标的标准,以进入有效标内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作为标底。,评标标底:,(1)招标人组织编制的标底A;,(2)以全部或部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B;,(3)以标底A和标底B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底;,(二)招标实施阶段,1、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在正式媒体发布至发售资格

44、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一般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重新招标。,2、对申请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等级;,(2)企业人信誉(以往施工经历、经营作风、合同履行状况等);,(3)企业的实力(企业技术力量、装备水平、资金或财务状况等);,(4)企业能够用于招标工程的力量,3、组织现场勘察和召开标前会,(三)决标成交阶段,1、开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标:,(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逾期送达的;,(3)投标人法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

45、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的;,(5)在规定不得表明投标人名称的投标文件上表明单位名称或任何可能透露单位名称的标记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以及字迹模糊等错误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7)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函或保证金;,(8)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9)投标文件中含贬低其他投标人条款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2、评标,评标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是科学、公正、公平、择优选择中标候选人的必经程序。,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一般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标准:

46、,1)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性。,2)投标人的资质、营业执照、工作范围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具有施工类似工程的经验。,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的素质、管理人员的素质应满足招标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4)施工方法 合理、先进。,5)施工总体布置合理。,6)资源配置合理。,7)能保证质量和工期要求。,8)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法及措施。,9)投标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好的财务状况。,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具有竞争性的合理价格。,3、决标和签订合同,评标完毕,由评标委员提出评标报告,呈招标主管部门审定,最后根据审定意见确定中标人的过程称为定标。,招标人应根据评

47、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不一致时,应当有充足的理由。,中标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覆约保函,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借故拖延不签合同,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另立中

48、标人。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工作失败,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同时退还保证金。,日本大成公司承揽的鲁布革水电站隧道开挖(长),因合同拟定文字疏忽,石方量计算合同条款有的按 “自然方”计量,有的按 “松方”计算,一字之差,两种计量法总工程量相差.万,承包方抓住合同文字漏洞,索赔成功。,在合同签订中,措词必须严谨,各处含义一致,否则也会引起索赔。,施工合同计价形式,1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双方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按商定的总价进行承包,除非发包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总价。,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工期较短,且签订合同时已

49、具备详细的设计文件的情况。对于承包人来说可能有物价上涨的风险,报价时因考虑这种风险,故报价一般较高。,(2)可调价总价合同,在投标报价及签订施工合同时,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当时的价格计算签订总价合同。但合同条款中商定,如果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这种合同发包人承担了物价上涨风险,这种计价方式适用于工期较长,通货膨胀率难以预测,现场条件较为简单的工程项目。,(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承包人在投标时,按单价合同办法,分别填报分项工程单价,从而计算出总价,据之签订合同,完工后,如增加了工程量,则用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来计算新的工程量和调整总价。,这种方式,要求工程量清单中

50、的工程量比较准确。合同中的单价不是成品价,单价中不包括所有费用。,2单价合同,(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承包人投标时,按工程量表中估计工程量为基础,填入相应单价为报价。合同总价是估计工程量乘单价,完工后,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招标时难以准确确定工程量的工程项目,这里的单价是成品价,(2)纯单价合同,招标文件只向投标人给出各分项工程内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及必要的说明,而不提供工程量,承包人只要给出单价,将来按实际工程量计算。,3实际成本加酬金合同,实报实销加事先商定的酬金确定造价,这适合于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能完全确定,又急于开工工程;或是工程内容可能有变更

51、的新型工程;以及施工把握不大或质量要求很高,容易返工的工程。,缺点是发包人难以对工程总造价进行控制,承包人也难以精打细算节约成本。,4混合合同,以单价合同为主,以总价合同为辅,主体工程用固定单价,小型或临时工程用固定总价。,案例1:A商业公司为了兴建高层办公楼,发布了招标公告,引起了众多建筑公司竞标。B建筑工程公司最终以最低的报价和最优的条件中标。事后,B建筑工程公司又认为报价太低,难以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拒绝与A商业公司签订合同。A、B两公司经过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遂向法院提出诉讼。,开标后B建筑工程公司拒绝签合同的行为显然是一种违约行为,B建筑工程公司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害赔

52、偿责任。,案例2:阴阳合同与承包人利益损失,某房地产公司为达到少支付工程价款的目的,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与承包商签订了两份合同(A、B合同)。A合同依据中标通知书并采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另一份是所谓依照当事人双方自由意思表示一致签订的B合同。AB合同的差别主要体规在合同价款数额上。,A合同价款275万元,B合同价款248万元。二者之差是27万元,为了使B合同的合同价款条款有效,在B合同中约定“原双方于2002年3月12日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仅为报建使用,不具约束力,双方应以本合同为准”。,由于公司拖欠工程价款导致诉讼,双方在庭审中对确认A、B合同效力时,双方发生激烈辩论。,案例3:某

53、单位欲建职工食堂,该项目公开招标。A公司主动书面承诺,一旦中标,就在其投标价99万元上的基础上再让利10,即9.9万元给建设单位,结算时扣除。比A公司报价低的投标人还有三个,建设单位再三思考后,最终选择了A公司。,建设单位与A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99万元,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合同,规定:“A公司在总造价基础上向某单位让利9.9万元人民币(结算时扣除)”。,然而,A公司完工后却发来9.9万元的工程欠款通知,认为让利约定是违法的,属于无效合同,所以某单位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否则将停止履行保修合同。,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根据合同法规

54、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A公司在招标过程中主动提出“让利”,而后还签订补充合同, 对条款无效应负大部分责任;建设单位与A公司一起实施了这个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建议两单位通过协商来解决。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负有保修义务,案例4: 某工程,初步设计已完成,建设用

55、地和筹资已落实。某监理公司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该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任务,并签订监理合同。项目法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招标程序如下:,1招标人向政府和计划部门提出招标申请;,2编制工程标底,提交设计单位审核;,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8评标,评标期间根据需要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进行协商,对工期和报价协商后的变动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5发布投标邀请函;,6召开标前会议,对每个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单独作出回答;,7开标;,11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监理工程师确定中标人;,10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问题,

56、对上述招标程序内容进行改错,参考答案,1招标人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申请;,2编制工程标底,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3内容没错;,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5对资格预审合格者发出投标邀请函;,6召开标前会议,对任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答复应书面发给各投标人;,7内容没错;,8审查投标文件及评标,在此过程中只能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而不能对报价和工期作实质性的改动;,9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0内容没错;,11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有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以后才能退还;,某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准,建设

57、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监理单位已确定,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现对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有外省市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故项目法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地和外省市施工单位投标价的评定。,案例5,背景材料,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日当天,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但是,监理工程师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文件,因而拒绝投标人的补充材料。,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问题,在开标会上,与会人员除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外,还有上级主管、公证处法律顾问等。开标前,公证处提

58、出要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参考答案,1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尚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2不应编制两个标底,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人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3监理工程师不应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文件,因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应放在发放招标文件之前进行,即所谓的资格预审。故在开标会议上一般不再进行此项议程。,案例6:某大型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投资6.5亿元。其建

59、设过程中的部分主要活动按发生时间顺序列举如下:,1按照有关审批权限规定,项目建议书于2001年2月10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2于2001年3月正式成立项目法人。,3 按照有关审批权限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2年3月15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42002年4月5日,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直接委托设计单位。,52002年4月10日组织施工用水、电、通信、路等工程招标,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采用议标形式。,62002年8月6日组织导流洞施工招标,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形式。,7按照有关审批权限规定,2002年10月10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审批通过。,8项目主体工程大

60、坝标、电站标、引水隧洞标、下游灌渠标于2002年12月20日通过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分别承包给承包人A、B、C、D。经项目法人研究决定,溢洪道闸门、启闭设备等于2002年12月30日直接委托生产厂家加工;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设备分别于2003年1月6日、9日、12日通过议标形式与国内厂家签订采购合同。,92003年2月18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一家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10 A、B、C、D承包人分别于2003年2月10日、15日、18日、22日进场。,11监理人于2003年2月25日进场开展监理工作。,12为了改善水库运行方式,既保证水库安全又增加兴利效益,对原有溢洪道进行了设计修改。设计

61、修改方案于2003年3月20日经项目法人组织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以及权威专家举行专题会议论证通过,监理机构依据会议纪要于2003年3月21日签发变更指示,由承包人实施。,13下游灌渠标、引水隧洞标、大坝标、电站标分别于2004年3月20日、2004年3月30日、2004年4月1日、2004年4月20日通过完工并办理移交,2004年5月1日通过试运行,工程投入生产。,14该工程于2004年10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进入保修期。,15工程于2005年10月29日保修期终止后,及时正式成立工程管理单位,解散项目法人。,问题:(1)上述工程建设中的部分主要活动哪些地方违反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有关规

62、定?请简要说明理由。,(2)除了(1)中所述程序外,上述哪些活动内容本身构成违法或违规行为?,答案: (1)题中所述活动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有: 1)“2”所述成立项目法人的时间。按照1996年国家计委颁布的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新建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项目法人。,2) “5”、“6”所述工作属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安排在初步设计批准前,违反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3)“9”所述委托监理单位应在“8”所述施工招标之前进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监理单位已确定”是施工招标的条件。,4)

63、“11”所述监理人进场时间晚于“施工承包人进场时间”不合适。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合同条件的规定,监理人应比承包人提前进场,协助发包人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条件;在发包人同意后签发开工通知;承包人进场后,组织有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条件的移交工作。,5)“14”所述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开始不合适。根据合同条件规定:保修期从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之日起开始。,(2)除了(1)中所述程序外,题中所述活动内容本身违法或违规的有:,1)本工程为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4”所述将设计任务直接委托设计单位,“8”所述溢洪道闸门、启闭设备直接委托生产厂家加工,均违反了有关设计招标、设备采购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这些采购活

64、动均应通过招标方式进行。,2)“5”所述施工用水、电、通信、路等工程招标,“8”所述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等设备招标,均采用议标形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3)“6”所述导流洞施工招标,未按照规定审批程序与权限经批准,仅由项目法人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形式,违反了有关邀请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4)“12”所述设计修改属于重大设计修改,未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即行实施设计修改违反了水利工程建设程序。,5)“15”所述保修期终止后,及时正式成立工程管理单位,解散项目法人构成违规。根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

65、,实行全过程负责。,案例7:某堤防工程投资5000万元,于2005年3月6日发售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如下:,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省内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若投标人要求现场踏勘,可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单独安排,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按投标邀请书写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时间2日前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招标人将于2005年6月9日北京时间9:00时在会议室召开开标会。,问题:通过阅读上述内容,指出投

66、标人须知中哪些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说明规定要点。,4、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05年6月8日北京时间18:00时。,答案要点:,(1) “2.1.2”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限定在“省内”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2)“5.1”规定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8委部局令第30号)的规定: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3)“7” 中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4)“20.1”规定的开标时间比“17.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晚15个小时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时开标。,4.15 施工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赔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国际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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