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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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采购代理: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谈判公告第二章 谈判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2018-B156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委托代理该项目的国内竞争性谈判工

2、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2018年教学楼暑期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2.3项目地点: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院内;2.4采购预算金额:共计 91555.55 元;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2.6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公共卫生间、1#教学楼、2#教学楼、办公楼、校园大门、拱门头、室外等工程维修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2.7工 期:28日历天;2.8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

3、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7年度经(第三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4、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

5、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3.3、要求投标人具有新建教学楼或学校维修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新建教学楼或学校维修合同原件。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须知4.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6、:a、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b、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新建教学楼或校园维修合同原件1份。注: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4.2 报名时间、地点a、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 2018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不含法定节假日)b、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彩虹路交

7、叉口向北50米路西)。5、 谈判文件的购买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 19 日上午9 时00分前。 6.2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二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采购人: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联系人: 康卫星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0372-3814369第二章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8、内 容采购人名称: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联系人: 康卫星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项目名称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2018年暑期校舍维修工程项目地点安阳市北关区彰北学区中心校院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计划工期28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

9、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7年度经(第三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10、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3、要求投标人具有新建教学楼或学校维修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新建教学楼或学校维修合同原件。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并备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2投标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4小时前1.6.3投标

12、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12小时内1.7.1分包不允许偏离不允许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谈判文件的答疑、补充、澄清文件(如有)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辅助说明材料(如有)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谈判保证金1.保证金形式:转账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元整户名: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期货城支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上述账号,转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如有),否则将影响投标。友情提示:开标前交易中心不再对投标保

13、证金盖章确认,开标进场时,供应商须单独提供银行转账回执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后果自负。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贰 份,电子U盘一份装订要求采用 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

14、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2018年7月15日上午 9 时 00 分谈判地点: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二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密封状况。(2)开标顺序: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逆顺序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由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3人组成,参加谈判的专家确定方式:从安阳市政府采购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选1-3名中标候选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或转账至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中

15、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人预算金额 :91555.55元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10.3公示期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

16、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10.4投标单位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10.5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的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有限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谈判

17、公告、谈判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1采购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支付2500元。10.12补充投标人如因不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后果自负。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3 本工程

18、采购代理机构: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 采购内容、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采购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9、2)财务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

20、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5.1采用定额及取费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拓展项目依据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2、工程取费:相关取费文件计算。1.5.2材料价格的确定材料价格均按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安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和现行市场价格执行。1.5.3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21、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1.6 费用承担1.6.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2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现金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1.7 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

22、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对现场进行踏勘。1.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预备会。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1.13 偏离不允许偏离。2. 谈判文件2.1 谈判文件的组成谈判文件包括:(1)谈判公告;(2)谈判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 谈判文件的澄清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 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3、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谈判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谈判保证金;(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履约承诺书3.2 谈判报价 本次采购人预算金额为91555.55元。3.2.1投标人对所投内容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并在开标时进行唱标,第二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填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作为成交通知书发放的最终数据;报价要求: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的报价

24、依照次序应为降价原则,本次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3.2.2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若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3中标价格一经确认工期期间不得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增加资金。3.2.4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

25、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谈判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4.4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携带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原件)二份和中标通知书去北关区财政局备案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26、采购合同(北关区财政局盖章原件)和相关证明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企业对此做出的承诺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符合下述

27、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7年度经(第三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

28、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29、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 备选投标方案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

30、质量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

31、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响应文件应用牛皮纸将正本、副本、U盘密封在一起(响应文件包装袋投标人自理),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

32、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谈判截止

33、时间(开标时间)和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 评标6.1 谈判小组6.1.1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一)谈判小组成员从 安阳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于评标当天随机抽取,并予保密。(二)谈判小组的人数为3人,由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3人组成。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

34、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

35、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保证金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工程质量、工程期限、工程安全等方面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

36、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2份报北关区采购办备案,并加盖北关区政府采购备案专用章,采购办留存1份。7.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单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5验收工作组1、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

37、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及品牌小汽车、办公家具、空调、办公自动化设备等4类通用商品的验收,原则上可以不邀请评审专家参加,组织方成立验收小组自行验收,组织方认为不能独立完成验收任务的,可以邀请评审专家参与验收;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以下(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人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五人。验收工作应当邀请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参加验收;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38、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时需要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供应商进行充分配合并提供备品备件。2、验收报告验收组应仔细对照采购文件,对标的参数逐一核对,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上的签字不允许代签。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应附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

39、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40、“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初步审查1、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将审查各投标人以下原件:一、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41、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7年度经(第三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12

4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具有新建教学楼或学校维修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新建教学楼或学校维修合同原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将审查各投标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响应文件格式和样品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工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验证投标保证金。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投标人才

44、能进入谈判程序。2、谈判程序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由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3人组成,参加谈判的专家由采购人在谈判前从安阳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谈判小组首先对各竞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谈判共分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并在开标时进行唱标,第二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填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作为成交通知书发放的最终数据,最后进行公开宣标;每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2.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2.3代理单位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竞标人谈判。2.4谈判小

45、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2.5围绕谈判要点,谈判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共两次报价,具体由谈判小组情况而定。2.6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3、最终报价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参与二次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件)4、比较与评价4.1、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4.2、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选择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格

46、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例外)的竞标人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5、谈判过程保密5.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谈判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人员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投标人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5.2、竞标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竞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竞标文件。5.3、在谈判期间,代理单位将由专门工作人员与竞标人进行联络。5.4、代理单位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竞标投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6、评分标准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有效投标人

47、最终谈判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废 标 条 件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 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 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谈判小组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6投标人未

48、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7、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金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第四章 合同部分编 号: 档案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资金来源: 。5.工程承包内容: 等招标已列明及未列明的所有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49、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小写) 元。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50、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

51、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参照(GF-2013-0201)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3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无 。 永久占地包括: / 。 临时占地包括: 以现

52、场确定用于施工的场地为准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无 。1.4 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3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53、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7 联络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双方现场约定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无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

54、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3

55、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按通用条款执行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按通用条款执行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3天。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电源,由本工程承包人接入施工现场,设置分电源箱,并单独装表计量。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至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

56、包人是否在谈判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谈判报价中。结算时,发包人将按照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的单价和承包人的实际用电数量扣回用电费用(含分摊的线路损耗费用)。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水源,由本工程承包人接入施工现场,并单独装表计量。从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谈判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谈判报价中。结算时,发包人将按照向供水部门缴纳水费的单价和承包人的实际用电数量扣回用水费用(含分摊的损耗费用)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发

57、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和发包人要求提供。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按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28日内 ,申请工程款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胶装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等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并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包人要求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的,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承包人进入校园施工,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运输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的路面的污染,承包人应该有专人负责跟踪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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