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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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的构建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我国首次将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刑法保护的视野,不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的先进性,它为保护法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关于法人的商誉权却鲜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关于保护法人名誉权等规定已不足于或完全不能涵盖商誉权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之规定亦显得异常的单薄,学界关于商誉权性质归属的激烈争论又显得多么的可笑。如此状况完全不适用中国加

2、入WTO后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严峻任务与使命,不利于中国经济与法律与国际接轨。而现实中法人商誉权频频遭不法侵害却苦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让我们不得不沉重地将目光投向如此一个命题:中国应该有自己的商誉权民事法律制度。一、商誉的无形财产性及其信息化,完美性和创造性特征决定商誉权的知识产权法律属性。商誉权是民民事主体依法法对其在工商商业活动中所所创造的商誉誉享有专有利利益而不受他他人侵害的权权利。商誉权权作为一种民民事权利,已已为法学界认认同,但该项项权利它究竟竟属于知识产产权还是其他他却存在诸多多争议。有人人认为其属于于人格权,也也有人认为应应将商誉权看看作一种复合合权,兼具人人格权和知识识产

3、权双重属属性。笔者认认为,只要对对商誉稍作考考究,并从国国际法角度进进行比较就不不难看出,商商誉权应归属属于知识产权权的范畴。(一)关于于商誉的一般般性考究商誉是商品品经济发展到到一定阶段的的产物,它表表示的是一种种商业信誉,是是商品生产者者或经营者在在它们的生产产、流通和与与此有直接联联系的经济行行为中逐渐形形成的,反映映社会对其生生产、产品、销销售、服务等等多方面的综综合评价。由于商誉本本身是一种综综合的社会评评价,反映的的是商誉主体体的总体商业业形象,决定定了商誉表现现形态的特殊殊性、多样性性和复杂性。根根据顾客的接接触方式和程程度不同,商商誉可分为:1内在在的表现形态态。主要是指指商誉

4、主体的的经营方式和和管理水平。经经营方式的优优劣,管理水水平的高低是是商誉好坏的的根源所在,只只有建立在良良好的经营管管理之上的商商誉才是良好好稳定的,这这种经营管理理是一种内部部行为,与顾顾客的接触是是间接的,常常常通过商誉誉的外在表现现形态来反映映。2外外在的表现形形态。相对于于内在的表现现形态来说,它它与顾客的接接触比较直接接,透明度高高。商誉的外外在表现形式式主要有以下下几种:第一一,商业道德德;第二,商商业质量;第第三,服务质质量;第四,资资信;第五,价价格。3与商品生产产流通有直接接联系的表现现形态。这种种关系往往是是生产流通的的前提或必然然后果,或者者是伴随生产产流通而产生生的,

5、或者是是一种信息传传递,比较典典型的是广告告宣传,因为为商誉本身是是一种抽象的的信息,而信信息的有效传传播途径就是是新闻媒介,所所以利用广告告宣传来建立立商誉本身是是一种抽象的的信息,而信信息的有效传传播途径就是是新闻媒介,所所以利用广告告宣传来建立立商誉也是可可行的。商誉的表现现形态一般是是具体的,多多种多样的,它它们相互配合合,密切联系系,处于一个个完整的统一一体中,共同同反映和影响响商誉。对于商誉的的特征,我们们可以从三个个方面进行认认识:1从存在形态态看,商誉处处于一种信息息状态,不占占据空间而且且难于控制,容容易为他人获获知。良好的的商誉能带来来良好的经济济效益,商誉誉主体就会努努力

6、扩大影响响范围;不良良的商誉,商商誉主体就会会尽量缩小影影响范围。但但是,这种控控制往往很难难,因为商誉誉处于一种信信息状态,其其流向和强度度是难以控制制的,这是商商誉的实质-一种社会会评价所决定定的,这也是是容易被不法法分子所利用用的原因。2从表现现形态看,良良好的商誉具具有完美性和和创造性,良良好的商誉能能博采众家之之长,经过提提炼和重新组组合,形成具具有鲜明个性性的完美形象象,这种完美美性和创造性性正是商誉主主体创利获益益的关键所在在。3从从使用价值的的实现来看,商商誉的效益必必须通过中间间媒介,一般般的物质商品品从商店买来来后就可直接接用于生产或或生活,使用用价值的实现现立即完成,而而

7、商誉仅仅是是存在于商誉誉主体和顾客客之间的一种种信息,是促促进他们进行行联系的桥梁梁和纽带,其其使用价值必必须通过具体体的商业经济济行为并用货货币形式来实实现。4从商誉的本本体看,它是是一种综合的的抽象,商誉誉作为财产是是商誉主体整整体素质的反反映,必须依依附于商誉主主体,是离开开了具体生产产流通行为的的综合抽象,这这与具体的买买卖合同行为为不同。当然然,在客观上上,具体的买买卖行为会对对抽象的商誉誉产生影响。(二)商誉誉是一种非物物质形态的特特殊财产。商誉作为商商法人经济能能力的社会评评价,已深化化为具有价值值形态的财产产利益,因而而从表现为一一般人身利益益的名誉中分分离出来,并并受到法律的

8、的特别保护。这这是因为:1财产的的本质在于能能带来一定的的利益,可通通过转让等形形式来实现其其价值,不在在于是否具有有实体的形态态。2从从商誉的产生生看,创造良良好的商誉需需要比社会平平均劳动量更更多的劳动。这这种超额劳动动的实质是财财产,它通过过生产或经营营过程以超额额利润的货币币形式流回生生产者或经营营者。这种超超额利润就是是商誉价值的的体现。33从创造商商誉的营利目目的看,商誉誉主体花费金金钱,时间和和精力刻意创创造商誉,就就在于良好的的商誉能创造造比同行更多多的利润。4从侵害害商誉给予财财产赔偿来看看,商誉也是是一种财产。商誉权是财财产权,已为为经济界、法法律界的相关关文件所肯定定。在

9、国际会会计界,无形形决资产作为为虚拟的、无无实体形态的的资产,其范范围即包括传传统的知识产产权和与知识识产权相关的的其他无形财财产权,如特特许经营权、商商誉权。在在国际多边投投资协议中,商商誉与版权、专专利、商标都都是可以用于于投资的资产产形式。这这说明商誉权权的财产性是是不容置疑的的。(三)商誉誉权是一种特特殊的知识产产权从权利本体体内容来看,商商誉权具有人人身性和财产产性双重属性性。人身性表表明商誉与主主体相联系而而存在,是企企业特使人格格形象的表现现;财产性说说明商誉区别别于一般名誉誉与荣誉,具具有相当的财财产意义。从从权利实体的的产生来看,商商誉的形成在在于企业在生生产经营、服服务态度

10、、技技术创新、员员工素质、商商业文化、管管理经验等方方面所形成的的良好能力,并并由此获得社社会、公众的的普通认可和和积极评价。这这种经营管理理中的资信,有有些属于人的的智力劳动的的创造物,但但多数却是来来自企业生产产经营活动的的能力。可见见,智力成果果不是知识产产权的唯一保保护对象。换换言之,将商商誉权归类于于知识产权,关关键在于其无无形财产权属属性,或者说说商誉的非物物质性,在这这个意义上,我我们才能说商商誉权符合知知识产权的固固有特征。这这也符合建建立知识产权权组织规定的的知识产权权包括以以及在工业、科科学、文学或或艺术领域里里一切其他智智力活动而产产生的权利,从内容上说说,商誉权具具有人

11、身性和和财产性双重重内容,与专专利权、商标标权、版权相相似。从国外外的实践和立立法看,他们们把专利、商商标商号和商商誉所享有的的独立权利,称称为工业产权权。我国与与许多国家的的双边互保投投资协定也承承认商誉权是是知识产权。比比如,我国与与法国的关关于相互鼓励励和保护投资资的协定1984年年5月30日日规定,投资系指指依据在其领领土和海域内内接受投资的的缔约上方的的法律用于投投资的各种财财产,尤其是是:四四著作权,工工业产权,专专利技术,工工艺流程,商商号和商誉。商誉权虽然然属于知识产产权的范畴,具具有客体非物物质性的本质质特征,但与与著作权、专专利权、商标标权等传统知知识产权相比比较而言,该该

12、项权利还具具有自身的显显著特点:1、非确定定的地域性。商商誉权虽为知知识产权之一一种,但其取取得无须通过过申请登记、授授予等法定程程序,其效力力并不具有严严格的领土性性。商誉权虽虽不具有一国国地域性的特特征,但其效效力范围可从从两个方面来来确定:一是是其企业在后后者有效登记记地域范围内内享有独占利利益,即商誉誉权在特定企企业所属的行行政区域或行行业内受到保保护;二是在在商誉权发生生影响并受到到侵犯的地域域范围内具有有排他效力,即即商誉主体在在任何地方合合法进行生产产经营活动并并建立起商誉誉,遇有该商商誉受到诋毁毁时都可以行行使禁止权。2、非法定定的时间性。商商誉权具有一一般人格权的的某种属性,

13、即即与特定主体体相联系而存存在,因此该该项权利无法法律限定的保保护期间,即即不具有一般般知识产权的的时间性特征征。一般说来来,商誉权与与特定企业共共存亡,只要要企业存在,其其商誉权就会会继续存在。但但在有的情况况下,虽出现现企业法人终终止,但企业业的商誉并不不会立即随之之消灭。当然然,在这段时时间内,商誉誉将因主体缺缺位而不能成成其为权利,而而只能作为一一种自然状态态存在。在主主体的生产经经营活动中始始终处于不断断的优劣变化化的循环之中中,它既不象象物质产品那那样具有最终终形态性,也也不象技术产产品那样因申申请保护加以以固定化。因因此,商誉权权与著作权、专专利权、商标标权不同,其其保护范围无无

14、法基于客体体的表现形式式(作品)、技技术特征(专专利)或标记记构成(商标标)来加以确确定。诚然,商商誉权在一一般的合理长长的时间内仍仍具有一定的的相对稳定性性,也可以通通过专门的评评估机构用科科学的评估方方法加以量化化。需注意的的是,在评估估前,未量化化的商誉权始始终存在并受受法律保护。二、从国际际法的角度看看我国现行商商誉权民事法法律制度的缺缺陷在商誉权的的国际保护领领域,目前相相关国际公约约主要是从制制止不正当竞竞争的角度对对商誉权进行行规定,并将将其纳人到知知识产权法律律体系之中。保保护工业产权权巴黎公约11967年斯斯德哥尔摩文文本第10条条之2列举了了三种特别应应予以禁止的的行为包括

15、在经营商业业中,具有损损害竞争者的的营业所、商商品或工商业业活动商誉性性质的虚伪说说法。19967年签订订的成立世世界知识产权权组织公约明明确规定知识识产权包括制制止不正当竞竞争的权利。何何为不正当竞竞争行为,该该公约虽未作作出解释,但但1993年年世界知识产产权组织制定定的对反不不正当竞争的的保护示范法法草案第55条以巴黎公公约的相关条条款为依据,规规定了诋毁商商誉的不正当当竞争行为:凡在工商活活动中损害或或可能损害他他人企业或其其活动,尤其其是对该企业业提供的产品品或服务的信信誉的虚伪或或不正当的说说法,应构成成不正当竞争争行为。与商商业混淆行为为一样,这种种损害商誉的的做法可以出出现在比

16、较广广告之中、产产品促销活动动之中,也可可以发生在工工商活动中,例例如与分包或或供应商有关关的活动当中中。但是与混混淆行为不同同的是,典型型的误导混淆淆行为是关于于某人自己产产品或服务的的说法,为使使消费者对自自己的产品或或服务产生虚虚伪的印象,而而并不直接针针对竞争对手手。损害商誉誉的行为则是是直接针对竞竞争对手的产产品或服务或或其他工商业业活动。从国国际公约的立立法精神来看看,归属于知知识产权范畴畴的反不正当当竞争权主要要是一种禁止止权,即是排排除他人不正正当损害竞争争对手的行为为(包括侵害害商誉)的一一种权利。作作为不正当竞竞争行为的侵侵权对象的商商誉权,应是是具有财产权权性质的民事事权

17、利,因此此立法者主张张给予类似物物权的保护。关于商誉的的无形财产性性质及其法律律保护,在我我国首先是通通过国际间的的双边条约加加以确认的。11982年我我国与瑞典签签订的关于于互相保护投投资的协定规规定,投资资应包括缔缔约的一方投投资者在缔约约的另一方境境内,依照法法律和规章用用于投资的各各种形式的资资产,尤其是是版权、工业业产权、工艺艺流程、商号号和商誉。11984年我我国与法国签签订的关于于互相鼓励和和保护投资的的协定,对对投资范围围的解释亦将将商誉包括在在内。以法法律形式确定定企业法人信信誉的相关制制度首推19986年民民法通则,该该法第5章人身权一一节中专门规规定了法人名名誉权、荣誉誉

18、权。该类规规定将上述权权利归类于非非财产权,这这与发生在工工商业活动中中的商誉权有有很大差别。因因此,仅仅以以法人名誉权权制度来代替替商誉权的专专门保护是不不够的。19993年通过过的反不正正当竞争法从从维护市场竞竞争秩序,促促进市场经济济健康发展的的原则出发,对对侵害商誉权权的行为作出出明确的规制制。该法第114条规定:经营者不不得捏造、散散布虚伪事实实,损害竞争争对手的商业业信誉、商品品声誉。这这一规定为我我国保护商誉誉权, 制裁裁侵害商誉的的不正当竞争争行为提供了了直接的法律律依据。与此此同时有关法法律文件还从从资产或产权权的角度肯定定了商誉权的的性质和地位位。19922年财政部与与国家

19、体制改改革委员会联联合颁发的股股份制试点企企业会计制度度第37条条确认:无无形资产包括括专利权、商商标权、专有有技术、土地地使用权、商商誉等。同同年财政部发发布的企业业会计准则和和企业财务务通则两个个规范性文件件都规定:无形资产是是指企业长期期使用,但是是没有实物形形态的资产,包包括专利权、商商标权、著作作权、土地使使用权、非专专利技术、商商誉等。这这说明,商誉誉权与著作权权、专利权、商商标权等权利利一样,是企企业财产的重重要组成部分分,可以单独独地进行资产产评估并以确确定的资产值值进行投资。这这种资产的权权利形态属于于无形财产权权的范畴。虽然我国的的商誉权保护护制度已在相相关法律文件件中得以

20、确立立,但这些规规范散见于多多部法律之中中,许多规范范过于粗疏而而缺乏可操作作性,从而显显得既零散又又无系统性。如如此状况已无无法适应时代代对法制的要要求。三、关于建建构我国商誉誉权民事法律律制度的基本本设想参考国际公公约的有关规规定与国外立立法,从促进进我国市场经经济发展、维维护市场良好好秩序的需要要出发,建构构我国商誉权权民事法律制制度应分如下下二步进行:首先,在制制定民法典典时,在知知识产权章节节中规定商誉誉权的内容,从从基本法的角角度给人们一一个初步的印印象,增强和和培养商誉权权方面的法律律意识。如果果现在我国制制定民法典典尚不成熟熟的话,至少少也应修改现现有的民民法通则,在其中知知识

21、产权这一一节中增加商商誉权的主要要内容。这是是因为,根据据物权法定主主义的原则,商商誉权作为一一种现实中存存在的具体无无形财产,其其法律地位必必须由民法予予以确认。我我国民法通则则没有确认商商誉权,仅仅仅从法人人格格权中推导出出商誉权并将将这种权利归归类于非财产产权,这一立立法缺陷应予予修正。其次,应制制定一部单行行的商誉法法。单行商商誉法主要包包括下面的内内容:商誉的的取得、评估估、投资、转转让、合并、管管理、侵权责责任等。当然然,制定单行行法时,要综综合考虑并协协调好其与民民法、商标法法、反不正当当竞争法之间间的关系。我我国目前对商商誉权的保护护大抵采取间间接保护的方方式,即对侵侵害商誉的

22、行行为,或确认认为侵害法人人人格权的行行为,或视为为不正当竞争争的行为。间间接保护方式式不是完备的的独立的权利利保护制度,且且特别法(如如反不正当竞竞争法)没有有细则性规定定,因此在司司法实践中多多有不便。制制定单行商誉誉法就是将现现有法律的间间接保护方式式,改为直接接保护的法律律方式。这样一来,我我国就形成了了商誉权保护护的立体法律律网络体系,即即从民法典(基本法)到到知识产权法法、反不正当当竞争法、消消费者权益保保护法、产品品质量法、广广告法(特别别法)等不同同层面对商誉誉权保护问题题作出规定。四、关于当当前商誉权的的司法保护问问题商誉的实质质是人们之间间的经济利益益关系,它直直接关系到他

23、他人对该生产产者、经营者者的信任程度度,关系到其其民事权利的的得失。商誉誉主体在事实实上能否与他他人发生各种种权利义务关关系,它的商商誉起着很大大作用。如果果它的社会评评价受到歪曲曲,就会对其其在民事交往往或其它社会会活动中产生生不利的甚至至可能导致破破产的影响,商商誉权就是商商誉主体依法法享有的商誉誉不受侵害的的权利,商誉誉的保护通过过商誉权的行行使来实现。在在基本法未修修改,单行商商誉法未制定定之前,对商商誉权如何进进行司法保护护成了时下非非常迫切的问问题。笔者认认为,司法机机关一方面应应加大刑事保保护的力度,另另一方面要树树立超前意识识,按民事法法律相关精神神和原则进行行执法,全面面保护

24、当事人人的商誉权,制制裁不法行为为。(一)商誉誉侵权的构成成要件笔者认为,构构成商誉侵权权必须同时符符合如下四个个要件:1、主观上上有过错。侵侵害商誉权的的行为发生在在竞争对手之之间,这一行行为的目的在在于通过诋毁毁、诽谤他人人的商业信誉誉和商品声誉誉,削弱对方方当事人的竞竞争能力,从从而使自己在在竞争中取得得优势地位。因因此,故意行行为才构成侵侵权行为。从从过错心理方方面来分析,行行为人明知自自己的行为会会发生损害他他人商誉的结结果,但希望望或放任这种种商誉毁损的的危害结果的的发生,行为为人的这种主主观故意性是是明显而确定定的。出于过过失而损害了了他人的商誉誉,应以侵犯犯名誉权论处处。2、行

25、为人人具有经营者者身份。这是是确定商誉侵侵权的主体资资格,即只有有从事商品经经营或营利性性服务的法人人、其他经济济组织和个人人所实施的损损害竞争对手手商誉的行为为才构成该类类特殊侵权行行为,非经营营者实施的侮侮辱、诽谤、贬贬低的行为则则以一般侵权权论。保护护工业产权巴巴黎公约及及世界知识产产权组织的对对反不正当竞竞争的保护示示范法,均均将商誉侵害害视为不正当当竞争行为。英英美法系国家家为商誉权提提供仿冒诉讼讼与其他特殊殊诉讼的救济济方式,其主主体指向概为为经营者。大大陆法系国家家主要适用竞竞争法保护商商誉权,因此此侵权行为人人与受害人存存在着商业竞竞争关系。在在我国,最高高人民法院依依照民法通

26、通则和反不正当竞竞争法的规规定于19998年做出司司法解释,从从主体要件方方面明确了侵侵犯商誉权行行为与一般侵侵权行为的区区别:(1)新闻单位对对生产者、经经营者、销售售者的产品质质量或者服务务质量进行批批评、评论,主主要内容失实实,损害其名名誉的;或者者对经营者的的某种行为或或其产品、服服务等所作的的评论严重不不当,如定性性错误、乱下下结论,致经经营者名誉受受到损害的,构构成对名誉权权的侵害,应应按侵害他人人名誉权处理理。(2)消消费者对生产产者、经营者者、销售者的的产品质量或或服务质量进进行批评、评评论,借机诽诽谤、诋毁、损损害其名誉的的,应当认定定为侵害名誉誉权。由此可可见,新闻单单位、

27、消费者者与商誉主体体没有竞争关关系,不互为为竞争对手,因因此不能作为为侵犯商誉权权行为的主体体。他们所实实施的商业诽诽谤或诋毁行行为以侵害一一般人格权论论,不能适用用反不正当当竞争法的的有关规定。3、实施了了商誉侵权行行为。侵害商商誉权的行为为表现为捏造造虚伪事实或或对真实事件件采取不正当当说法,损害害竞争对手商商誉的行为。根根据世界知识识产权组织关关于反不正当当竞争示范法法所作出的解解释,凡是对对某企业产品品、服务或商商业活动提出出虚假或不当当的说法,都都是违反公平平竞争原则,损损害他人商誉誉的行为。4、产生了了侵权损害事事实。侵害商商誉权的损害害事实,是因因侵权行为的的实施而导致致关于权利

28、主主体的社会评评价降低,并并由此造成了了商誉的实际际损害。损害害事实认定的的前提条件在在于判断特定定主体在某一一特定区域内内是否建立了了自己的商誉誉。对于这一一问题可从两两方面来考察察:第一,当当事人提起侵侵权之诉必须须是其有产品品在该地区(受诉法院的的司法管辖权权地区,以下下同)销售,或或其服务业务务在该地区开开展,或在该该地区有与生生产和流通有有直接联系的的经济行为,抑抑或有从事生生产和服务的的分支机构;第二,必须须有一定数量量的消费者意意识到当事人人的产品或服服务的存在。如如果社会公众众未能意识到到特定主体的的产品或服务务在该地区的的存在,就可可以证明该主主体未能在这这一地区建立立起商誉

29、,从从而也就不可可能存在侵害害商誉权的事事实。损害事事实认定的标标准在于商誉誉损害的危害害性结果的发发生。商誉损损害的内容涉涉及对商事主主体的产品质质量、经营现现状、销售状状况、履约能能力及态度等等经济能力进进行贬损、误误导以及施加加不当影响的的事实,上述述事实的发生生即是危害结结果的发生。损损害事实是关关于社会评价价降低的损害害事实,它往往往会造成特特定主体财产产利益的损失失。侵害商誉誉权行为,肯肯定会有商誉誉贬损的危害害结果,但并并非当然或绝对对发生实际经经济损失.换换言之,是否否造成商誉的的实际损失,不不是侵害商誉誉权的必要条条件。(二)商誉誉的评估商誉是一种种财产,要使使其成为量化化的

30、资产必须须通过评估。由由于商誉具有有抽象性、综综合性等特征征,决定了价价值计算的复复杂性,作为为一种特殊的的产品,其价价值量不能象象一般商品那那样直接以它它所花费的社社会必要劳动动时间来计算算,现可现可可根据国有有资产评估管管理办法用用一定的程序序由特定的资资产评估机构构进行评估,具具体可以这样样进行:1、基本因因素,即对评评估具有决定定性作用的因因素,具体地地说,就是商商誉所创造的的超额利润或或新增利润。就就超额利润来来说,要测出出该商品生产产者或经营者者的资本收益益率和同行业业的基准收益益率,采用收收益现值的标标准,把两者者相减就可得得到。就新增增利润的测定定来说,要测测出现阶段的的资金收

31、益率率和以前一段段相对时间的的基准收益率率,用同样的的方法就可得得到。超额利利润是横向的的比较,是同同行业之间的的比较;而新新增利润是纵纵向比较,是是自身前后两两个时期的比比较,这两种种方法最好结结合使用。同同时,由于商商誉自身的不不定型性,必必须用动态法法和静态法两两种方式计算算,确定其评评估值。2、非基本本因素,这是是我认为还须须考虑的因素素,主要有:1商誉誉的形成成本本,也即形成成现阶段的商商誉所付出的的代价,商誉誉由于不可比比性,无法在在流通过程中中自然地形成成它的价值基基础-社会会必要劳动时时间,社会往往往只能承认认每个商誉的的个别劳动量量为必要劳动动量。因此,商商誉形成的成成本,就

32、当然然成为评估商商誉的重要因因素。2商誉的成熟熟程度,也即即商誉信息的的传播广度和和顾客的接受受深度,商誉誉作为联系生生产者、经营营者和顾客的的接受深度,商商誉作为联系系生产者、经经营者和顾客客的桥梁,是促销创创益的催化剂剂,因此,商商誉的成熟程程度就自然地地成为测定因因素,比较有有效的方法可可考虑民意测测验。总之,虽然然对作为无形形财产的商誉誉的评估是一一项很细很复复杂的工作,但但却是可行的的。这也恰恰恰证明了商誉誉的确是一种种无形财产。(三)商誉誉侵权案件的的法律适用商誉侵权从从广义上来说说,属于民事事侵权的部分分,同时该行行为又属不正正当竞争行为为。但由于我我国反不正正当竞争法关关于商誉

33、侵权权的法律规定定显得过于单单薄,而民民法通则又又缺乏相应的的明确规定,那那么在司法实实践中在审理理商誉侵权案案件时如何适适用法律便成成为一个较为为剌手的问题题。笔者认为为,法无明文文规定并不意意味着无法律律精神和法律律原则可行,况况且任何一部部法律都无法法穷尽社会实实践中所有的的法律现象,按按法律原则和和精神办不但但合法而且也也是可行的。就就商誉侵权行行为来说,其其违反的民事事法律原则就就是公平和诚诚实信用原则则,而此原则则我国民法法通则和合合同法均作作了明确规定定。特别是诚诚实信用原则则,可以说是是整个民法中中的帝王原原则。因而而在审理涉及及商誉侵权案案件时,可以以适用反不不正当竞争法法第14条条之规定,同同时可以适用用民法通则则关于诚实实信用和民事事责任及其承承担方式的相相应条款。文章来源:中顾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咨询,就上中中顾法律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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