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产业集聚区汝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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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汝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7-191 采 购 人: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21第四章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6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汝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汝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

2、-2017-19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划分:施工; 二标段划分:监理;4、建设地点:汝州市产业集聚区;5、工期要求: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6、质量要求:合格;7、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1标段需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管理;3、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有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

3、从业经历,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中标金额2600万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有2600万元及以上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投标人

4、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7年1月-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二)2标段需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如若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需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2017年1月-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查询途径);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

5、良债务(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起点);5、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一份;拟派项目总监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四)、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

6、资格;(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六)、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资料,取消其报名资格;三、报名及需要注意的事项: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 日 0时00分 到 2017年 10 月 9日 23时59分,招标文件费:300元;2、网上报名: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报名前先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4、招标文件绑定下载及保证金缴纳(1)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非企业基本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

7、请变更,并到中心业务科室现场核对。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汇入账户和账号: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汇入账户和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说明单。(3)招标文件费绑定时间延迟到报名截止后两天,若自身原因错过绑定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费的缴纳时间不会延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5)投标人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链接地址: (6)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

8、,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工作,视同缴费失败)(7) 投标人只需要网上报名、缴费、绑定,暂不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纸质版文件进行投标。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由中介代理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对象需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

9、间)2017年 月 日 时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为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汝州市西环路80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 王先生电地 址: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许女士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财富广场2号楼13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

10、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招 标 人:汝州市汝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项目名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汝南中心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建设地点汝州市产业集聚区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质量要求合格进场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日内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中

11、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如若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自愿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需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2017年1月-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查询途径);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起点);5、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一份;拟派项目总监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

1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7、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9、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资料,取消其报名资格;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天前招标人说明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包不允

13、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8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保证金1、 该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00元)2、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收款单位: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1260 3031 4000 00027 * (注:后四位数字系统

14、自动生成,具体缴费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单)开户银行:河南汝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骑岭支行(注:系统原因,可能不显示骑岭支行,属于正常现象)行 号:4024 9560 10143、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该基本账户必须是已加入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

15、“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绑定保证金、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5、规定投标保证金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账为准。(因银行转账延时等原因,提醒各投标人于开标三日前缴纳)6、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3.4.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

16、度)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求近 3 年(2014年1月1日起)3.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起)社保要求2017年1月-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装订要求胶装;投标文件正/副本书脊上须打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名称;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监理标段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前不得开启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汝州市公

17、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为:施工中标价的1.6费率计算;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予以拒绝。10.2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office/wps文档

18、)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监理 标段投标文件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字样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

19、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7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

20、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补充的其它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

21、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之有关规定计取。10.10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1.1.6 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工期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的质量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次招标的监理人员进场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 (1)资

23、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24、的;(8) 被责令停业的;(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25、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26、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27、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费用证明(4) 投标保证金(5) 监理大纲 (6) 项目管理机构 (7) 资格审查资料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可参照国家发改价【2007】670文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根据监理责任范围、市场行情,并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合理报出投标报价。3

28、.2.2投标人在报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投标报价;3.2.4 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3.2.5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29、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确保在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的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

30、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应附扫描件或复印件。3.5.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体年份要

31、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监控目标、投标有效期、质量监控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

32、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文档一份(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相同颜色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电子版应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

33、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投标人在递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准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备查(如果有)。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

34、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唱标人、

35、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由招标人、投标人、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宣布投标文件;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监控目标、工期监控目标及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36、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废标条件,不得作为废

37、标条款。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违反投标人资质要求,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经查实,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7.1.3 因上述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

38、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39、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40、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41、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

42、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项目总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社保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注:资格评审内容评标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其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

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实质性响应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监理大纲:60分服务承诺:4分综合评定:6分评标基准报价计算方法1、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多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少于五家(不含),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44、均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按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值=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等得25分;每高1% 在2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1% 在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满分后每再低于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2.2.3(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60分1、组织机构(满分8分) 有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的得1分,组织机构设置中考虑到公司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 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的,0-6

45、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2分,此项扣完为止。2、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原材料控制措施得力,方法有效4-6分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可行、有效3、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进度控制的监理内方法、措施是否具体、合理4-6分4、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是否具体、合理4-6分工程变更投资控制、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是否可行5、文明、安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合理、可行4-6分6、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争议的调整方法、措施是否具体4-6分7、工程施工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的重点和措施合理、可行3-5分8、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原则和措施合理

46、、可行3-5分9、保证旁站监理措施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是否合理,措施是否可行4-6分10、监理部投入的设备、仪器监理部自行配备有经纬仪、水准仪、照相机、通信设备、计算机(含预算软件、监理管理软件)、打印机设备仪器者得6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0-6分注: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得0分。2.2.3(3)服务承诺4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从项目开工协助甲方对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实现本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目标等方面,提出书面的合理化的建议.0-2分服务承诺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其它有实际意义的服务承诺。0-2分2.2.3(4)综合评定6分项目总监业绩:2分自2014年1月1日以

47、来担任过市政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得2分;企业业绩:2分除资格审查的业绩外,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市政项目的,得2分;企业荣誉:2分企业获得过省级先进企业的得2分,必须证书、获奖文件同时具备。注:以开标时提供的合同原件、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为准,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总监业绩公示截图必须明示其身份信息。0-6分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

48、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l)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综合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分标准(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若有缺项,则该项不得分。(3) 服务承

49、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若有缺项,则该项不得分。(4) 综合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若有缺项,则该项不得分。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的

50、要求(6) 投标报价高于国家收费标准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的分数,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51、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

52、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20120202)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合 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53、;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54、: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

55、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年 年 月 日。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10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5 份。委托人: 监理人: (盖章) (盖章)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 用 条 件(略)第三部分 专 用 条 件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同通用条件。2. 监理人义务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三控三管一协调: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有关规定、规划要点及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说明、标准图集、设计变更等); 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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