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敬老院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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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甘泉敬老院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 标 人: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17年 12月 22 日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总则二、 资格审查要求三、 招标文件四、 投标文件五、 投标报价六、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七、 开标八、 评标与定标九、 授予合同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第五章 图纸和其他资料(另附)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项目名称甘泉敬老院配套工程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甘泉敬老院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

2、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工程施工工程预算价41.61万元招标控制价41.61万元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1日 (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创优要求无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并自带信封当场封装,在封面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经营范围含绿化财务要求:良好业绩要求:良好信誉要求:良好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1)投标单位

3、不在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 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招标文件售价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图纸押金0元 退还不计息不退还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标明正副本)现场查勘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6:0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育贤路114号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开标会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6:00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

4、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建造师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唱标顺序随机唱标暂估价金额/元甲供材金额/万元暂估及甲供材料内容/发包价本工程发包价为在工程预算价41.61万元的基础上总价下浮12%作为发包价,即发包价为36.62万元。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1 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承诺文件”(如无内容,应作出书面说明此项无内容加盖法人公章,并按要求封装)分别封装(一正两副),并标明相关标识(如“

5、资格审查文件”、“ 承诺文件”)。 2 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及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3 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及封面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在骑缝密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是指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

6、计。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渣土外运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本工程渣土外运的工程必须分包给具备渣土运输车辆许可证、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证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渣土运输企业作业。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单位需压项目经理证,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合同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确定。工程款支付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结束资料完善、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并移交审计部门后第一年付合同价的4

7、0%,第二年付至审定价的70%,第三年付清余款。其他1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 本工程施工图纸为电子版,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3 所有投标文件均为一正两副;4 投标报价文件无须加盖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章,但是需要造价从业人员签字。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

8、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 电话:18952720858 一、总 则1、招标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结构层次及建筑面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招标方式

9、: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人资格要求:1.10.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1.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

10、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3具体费用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资格审查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1、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4.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1.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1.4投标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报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

11、等级符合招标公告规定;4.1.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1.6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4.1.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4.1.8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4.1.9有土方外运作业的,应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单位;4.1.10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江苏省建管处发放的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

12、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4.1.11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2017年11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4.1.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4.1.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1.14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4.2、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1. 未

13、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申请书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的。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授权书不是原件的。4. 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5. 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不加以说明的。6. 未承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7. 未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条件。8. 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或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9

14、. 未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2017年11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10. 未对投标文件作出真实性承诺的。11. 资审材料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12. 未按4.12内容顺序排放的。13.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

15、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4.4、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4.5、资格审查中已完、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以承担合同为基础,合同中有分包项目的,必须附有征得招标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并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国家不准许的分包转包行为,否则,其资格审查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将视为无效,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6、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填报资格审查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4.7、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评标委员会做出正确的判断。资格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单位要求对所报资格审查文件的进

16、行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和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8、投标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保密性负责。4.9、资格审查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随同其他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4.10、申请人因某种原因决定放弃投标时,有权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4.11、如果参加资格审查施工单位是一个由独立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组成的,其审查申请应说明哪一专业单位负责承担工程的各主要部分。4.12、资质审查文

17、件应包含以下内容(以下资料复印件封入标书,开标时携带原件复核,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一)1. 资格审查申请书; 2. 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经扬州市建管处单项备案的企业须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3. 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4. 报名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近两年己完成工程、在建工程情况(合同约定施工任务临近竣工阶段,经发包人同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应如实说明,并提供经发包人、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总监(如有)签收的竣工验收报告); 5.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 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

18、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7. 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6月-2017年11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8.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9. 单位类似同等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市政共用工程、绿化工程合同(各一份)10. 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11. 渣土外运承诺

19、书;12. 投标保证金;(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企业资质证书(如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能查询到企业资质情况,可仅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但需确保二维码能够正常扫描);3. 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 其他。注: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和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年检记录等附页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已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取消书面盖章的,应打印行政监督部门官方网站公示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

20、进入开标环节。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内容5.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1) 投标人须知;(2) 评标标准与办法(3) 合同主要条款;(4)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5) 图纸和其他资料(6) 技术规范及要求;(7) 投标文件格式(8) 所有投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21、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输入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6.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

22、件形式提交招标人予以答复。6.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6.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向所有投标人公

23、示。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6.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6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

24、标损失自负。7、招标控制价7.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水平、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扬州工程造价管理(2017年第11期)发布信息价格,(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苏建函价(2017)721号文);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投标单位报价时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7.2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文件(除综合单价分析表外)随同

25、招标文件发放。7.3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以前附表中所列方式和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及时核实回复,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5日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投标监管和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如有必要,可委托造价咨询企业会同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人员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只进行一次。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2%以内(含2%)的,且误差金额在60万元以内(含60万元)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范围在2%以外的,或误差金额在60万元以外的,招标控制价应以复核确认的为准,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

26、单位承担。四、投标文件的组成8、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包含资格审查文件、承诺文件二部分组成。8.1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4.12条款中相应内容8.2承诺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辅助资料表(表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拟分包部分之承包人相关资质及情况材料8.3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9、投保担保 9.1投标担保的方式及递交:9.1.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9.

27、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并自带信封当场封装,在封面备注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权收回,招标人不得扣留,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生效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9.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9.2.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28、;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按照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9.2.4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文件因投标人非技术性原因成为无效投标或被废标的,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报价10投标报价(发包价)10.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详见扬建工(2015)34号文)。 10.2、本工程发包价36.62万元是在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价41.61万元的基础上总价下浮 12% 作为发包价,施工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11投标有效期11.1、在投标人

29、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2.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及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12.3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及封面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在骑缝

30、密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13、投标截止期13.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实体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13.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5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确认收讫函)。13.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31、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14.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14.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七、开 标15、开标15.1招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由交易中心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主动远离评标场所,投标人

32、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5.2开标程序:(1)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识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的合格的投标人若满足3家及以上,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审。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三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15.3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

33、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标识的;(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3)投标截止时间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建造师)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到开标会现场的。八、评 标 与 定 标16、评标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组织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

34、会对文件有疑问 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在充分熟悉和把握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评标工作。16.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相关评审人员组成。16.2评审程序(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准备;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4)初步评审;5)详细评审;6)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2)评标顺序 1)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 2)再评审承诺文件。16.3评标准备16.3.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6.3.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35、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16.3.3 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

36、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16.4初步评审16.4.1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重大偏差条款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16.4.2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

37、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6.4.3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16.5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16.5.1详细评审1)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2)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3)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16.5.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

38、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16.5.3经过初步评审后的投标人按照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成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施工合同将以包含上述文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基准进行签订和执行。16.5.4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17、重大偏差的认定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9、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

40、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3. 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4.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9.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

41、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1.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2. 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编制投标报价的;23.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4. 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未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的;25. 资格不合格的。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另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除作废标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投标文件被确认废标的,

42、招标人将告知该投标人。19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20、评标标准及方法 本工程分为资格审查文件、承诺文件部分评审。投标人一次性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两个部分及相应的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对其分别评审。20.1资格审查办法:20.1.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响应性审查重点审查资格审查文件的格式、文件完整性及联合体协议等。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2

4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且资格审查文件不全的; 3)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通过的资格审查的情形。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核定变更,但企业及个人其他资质证书尚未完成变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应认定有效。20.1.2 符合性审查主要核对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荣誉、项目经理资格、履约信誉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因素。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应核对原件。评标委员会对存在疑问的资料,应当要求投标人给予必要的书面澄清或说明,投标人未按评标委员规定要求合理说明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

44、资格审查: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的;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和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等级未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资格审查文件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通过详细审查的情形的。20.1.3澄清与核实阶段。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人业绩、信誉、主要管理人员情况等内容时应该对照扬州市投标企业信息库相关信息,发现与已核准的投标企业信息库的信息不符,评标委员会可以责令投标人澄清。经核实信息库数据有误可报招投标监管部门按信息库数据验核有关规定处理。20.2、评标方法:本评标

45、方法参照扬建工(2015)34号文制定。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是指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1、投标人编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 投标文件中只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即可,投标人需要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2、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举行开标会。3、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 (1)若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15家的,所有投标文件全部进行评审。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及承诺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填写评标报告;随后进入

46、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抽取三名中标候选人。 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单位大于15家,则按下列程序进行评标: 根据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公开随机抽取代表各投标人的号码,并从中公开随机抽取排序,按抽取排序对所对应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满足3个时,其

47、他投标文件不再评审,按随机抽取的排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1.定标21.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评标方法,推荐三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经公示通过后,确定为中标人。21.2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48、人。21.3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撤回其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授 予 合 同22、中标22.1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公示三日,未有质疑的,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2.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49、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22.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23、合同签订2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

50、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和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发包人提前10天通知承包人进场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51、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或补充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投标函及其附录;(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

52、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

53、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四 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

54、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1.3.9 永久占地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红线范围内用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所有临时占地费用已包括在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自行考虑

55、。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扬州现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规、法律。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与工程相关的现行图集、施工说明(2)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3)江苏省、扬州市现行标准、规范。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承包人自备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并承担相应费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56、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或补充文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等。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次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免费提供承包人3套,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应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57、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及相应配套图纸。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管理部成员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组织网络)、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已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竣工图、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应在每月20日前向工程师提供当月工程进度统计表和下月计划,每周一向工程师提供周计划。所有计划一式五份(含电子档)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审查后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含电子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

58、件的期限: 7天。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所有红线范围内场内外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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