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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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剖析 目录 第一章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现状.1 一、面临的形势.1 二、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汞触媒消耗及生产现状.2 三、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过程的汞流向分析.3 第二章汞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5 一、指导思想 .7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7 三、实施任务.7 第三章汞污染防治技术措施.5 一、电石法pvc行业推广技术措施.5 第四章 汞污染防治政策措施.9 一、制定相应政策保障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开展.9 二、加强监管.11 三、加强组织领导.11 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

2、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环境保护部编制本方案。本方案以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防治汞污染、促进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为出发点,以解决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汞污染为主要任务,明确了聚氯乙烯行业汞供给、使用、处理和回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12年以前,实现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通过低汞触媒的应用使汞消耗水平大幅下降,并全部合理回收失活的低汞触媒;在2015年底前,实现我国聚氯乙烯行业全部使用低汞触媒,并使分子筛固汞触媒研发有重大突破及无汞触媒研发有突破性进展。 第一章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现状

3、一、面临的形势 聚氯乙烯是五大通用塑料之一,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化学建材等重要领域,化学建材是我国原六部委推荐的节能产品,是我国以塑代木、以塑代钢的重要产品。聚氯乙烯的生产有两种原料路线:一是乙烯原料路线,二是乙炔原料路线。由于我国缺油、富煤、少气的资源、能源结构,相对制约着我国乙烯法pvc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的pvc生产工艺以电石法为主,其中电石法工艺约占70%,新增的pvc产能几乎全部为乙炔法,并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电石法pvc仍将是我国pvc生产的主要路径。电石法pvc的存在可以缓解国际石油资源紧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2007年我国pvc产量为971万吨,其中电石法pvc产量约为7

4、00万吨。2011年pvc产量也将突破1000万吨,电石法pvc产量也将突破800万吨。按目前pvc产能来计算,如果全部改用乙烯法,还需再消耗乙烯400万吨,再进口原油5000万吨以上,这将进一步增大我国对国外资源的依赖度,因此pvc的生产以电石发为主。 汞是一种对人体和高等生物具有很强毒性的金属污染物,早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熊本水俣病爆发之后,汞的污染问题就引起世人的重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工业化水平的迅速发展,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所致的汞及其化合物污染日趋严重并再度成为全球环境热点问题之一,有关汞的排放、迁移、沉降以及控制又成为污染防治的重点。自2001年汞的问题就成为了联合

5、国环境署每年理事会的重要议题,正在研究制定限制汞流通的和汞消减国际公约。由于电石法pvc以hgcl2为催化剂,因此其成为了目前国际上耗汞的重要产业。我国是汞的进口国,国际公约对我国用汞行业将产生重要影响。据有关专家预测,目前国际上每年共消耗汞1600吨,中国耗 汞1000吨,pvc行业耗汞约600吨以上。因此,消减汞的消耗,减少汞的排放是目前面临的紧要任务。 二、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汞触媒消耗及生产现状 (一)电石法pvc汞触媒消耗及生产现状 我国的乙炔主要来源于电石,所以我国的乙炔路线也称为电石乙炔原料路线。该原料路线以乙炔和氯化氢为原料,在汞触媒的作用下生产氯乙烯单体。通常所说的电石法氯乙

6、烯合成使用的触媒,系以活性炭为载体,浸渍吸附1012%左右的氯化汞制备而成的,触媒并不参加反应,因为汞升华的原因汞会流失再加上汞中毒原因引起的汞活性下降,汞触媒的活性下降到一定程度以后,就要被更换。失活的汞触媒成为废汞触媒,目前的回收方法很落后,回收的汞活性不高,同时浪费大量的煤炭资源和污染环境。目前行业内有汞触媒生产及回收资质的企业有6家左右。据调查,目前我国每吨pvc消耗氯化汞触媒平均约1.1kg(根据高汞触媒中氯化汞平均含量12%计算),按照2008年国内乙炔法pvc产量(约620万吨)计算,年使用氯化高汞触媒约7000吨,汞的需求量为620吨。 (二)汞触媒发展趋势 汞问题一直以来国家

7、都很关注,国际和国内都做了很多相关工作,国外也进行了一些无汞触媒的研发,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我国在汞问题上却取得了一些进展,成功研发了低汞触媒技术,目前行业内已有几家在应用,使用效果很好;同时正在研发分子筛固汞触媒技术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无汞触媒技术也正在研发当中。 低汞触媒是含汞量在5.5%-6.5%的新型触媒。低汞触媒的活性要比高汞触媒要高且使用寿命不减,大大降低了汞的升华带来的环境污染,同时比高汞触媒减少使用一半的汞资源。但是由于资金等因素不到位,低汞触媒的应用与推广并不理想,再加上低汞触媒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低汞触媒销售市场不规范等因素致使低汞触媒的推广极其 困难。 分子筛汞触媒是以分子

8、筛代替活性炭为载体,分子筛的活性比目前的触媒及低汞触媒要高好几倍,反应速度很快,且结构牢固不易破碎,汞进入骨架内,不升华,触媒活性下将的主要原因是催化剂中毒引起的失活,目前分子筛汞触媒已通过小试实验。 无汞触媒的研发存在三个难以逾越的障碍。一是活性、稳定性与汞触媒接近的贵金属类主催化组份价格太高,用于工业化生产不现实;二是活性与汞触媒接近的主催化组分比氯化汞更容易升华流失;三是活性比氯化汞低,不符合现有工业生产工艺的需要。因此无汞触媒短期内想有所突破,难度太大,一定要加大力度投入资金研发应用。同时无汞触媒的研发成功应用必然伴随着pvc生产工艺条件的改变。 2008年电石法pvc企业开工率不足7

9、0%,随着电石法pvc产能的扩大,汞需求量将会继续增大,如不采取汞削减和控排措施将会造成大量的汞资源浪费和污染。如果不能有效解决pvc行业越来越严重的汞污染问题,乙炔法pvc企业将面临来自资源和环境等多方面越来越严峻的考验。 三、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过程的汞流向分析 来自氯氢工艺的氯化氢气和乙炔气以一定比例混合后,脱水干燥,干燥后的混合气通入装有汞触媒的反应器内反应,经氯化汞催化后生成vcm单体。在触媒的装填和翻到过程中会产生汞触媒废渣和含汞废水,同时反应会放出大量的热,使温度上升,汞触媒中的汞升华,就会随着vcm单体进入除汞器,除汞器中装填有活性炭,活性炭吸收大量的已升华的汞,吸附到一定程度以

10、后形成含汞废活性炭,这时需要更换新鲜的活性炭。生产vcm的反应中氯化氢气是过量的,这时候过量的氯化氢气和部分升华的汞就会被水吸附形成含汞废酸,被碱吸收形成含汞废碱液。 1含汞废渣的产生 在vcm合成过程中,c2h 2、hcl气体在汞触媒催化作用下转化为粗vcm,触媒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年。当触媒的活性降低到一定程度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就需要更换。更换掉的触媒主要含hgcl 2、活性炭等,俗称废触媒,为危险固体废物,其含hgcl2质量分数4.5%左右。废触媒是电石法pvc生产中主要的含汞固体废物,其中的汞含量占原消耗的汞总量的30-40%。 在vcm转化合成过程中,有一部分氯化汞和汞升华随转化后的

11、粗vcm气体进入装载有活性炭的除汞器中,并大部分被活性炭吸附,吸附饱和后的活性炭含汞质量分数约1%-2%。此时需要及时更换(根据除汞器前后压差变化)。并送有回收资质企业处理。2含汞废水 转化器内的触媒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活性下降以及除汞器的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需翻倒、更换。翻倒、更换触媒和活性炭的方法为:利用水力喷射真空泵在触媒储罐与转化器之间形成的压差抽换触媒和活性炭,使转化器列管内的触媒和活性炭进入储罐,抽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换触媒和活性炭除尘器中的喷淋水除下,因此有一部分含汞触媒、含汞活性炭及粉尘进入水中形成含汞废水。含汞废水中的汞用锯末、活性炭吸附处理,含汞废物随废汞触媒送到有回收资质的

12、企业处理,水循环利用。3含汞废酸、废碱液 粗vcm气体经除汞器除去大部分汞后,进入泡沫塔和水洗塔等脱除过量的氯化氢,汞随之进入溶液形成含汞盐酸,盐酸浓度约为30%-31%,产生酸量约0.2t/t。含汞盐酸经过脱吸装置解吸,大部分hcl回收使用,解吸后的稀酸进入泡沫塔循环使用,部分含汞废酸与碱洗塔废液中和处理后再用硫氰化钠处理,固体废物送回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理。没有盐酸脱吸装置的,盐酸将定点销售,这是电石法聚氯 乙烯行业汞排出系统的主要地方。 从脱酸系统出来的vcm气体进入碱洗塔,部分汞被碱液吸收形成含汞废碱,废碱浓度约5%-10%,产生的废碱量约0.04-0.06t/t。其中汞含量很低。其与脱

13、酸系统形成的含汞废酸进行中和,中和后的含汞废液加入硫氰化钠使汞离子以硫化汞沉淀析出而被除去。 第三章汞污染防治技术措施 一、电石法pvc行业推广技术措施 1、低汞触媒的生产与应用 低汞触媒汞含量在6%左右,是采用多次吸附氯化汞及多元络合助剂技术将氯化汞固定在活性炭有效孔隙中的一种新型催化剂,大大提高了催化剂的活性、降低了汞升华的速度,使用寿命比传统的高汞触媒还要长,汞的消耗量和排放量均大幅度下降,国内已有多家企业使用,在不改变生产工艺、设备的前提下,完全可以替代传统的高汞触媒。 2、分子筛固汞触媒技术 分子筛汞触媒是以分子筛代替活性炭为载体,利用分子筛的多孔结构及离子交换性能,使氯化汞取代分子

14、筛中的钠离子,从而进入分子筛的骨架内。此项技术已通过中试阶段。分子筛汞触媒使用过程中氯化汞几乎不随温度的升高而升华,其活性极高,寿命长,现有的反应器传热条件都不能满足要求,要加快开发与分子筛固汞触媒相配套的新型固定床和大型流化床技术,使分子筛固汞触媒技术能尽快应用。 3、高效汞回收工艺 在氯乙烯的生产过程中由于高温、汞易升华等因素致使汞触媒失效。升华的氯化汞蒸气随着氯乙烯气体进入汞吸附系统(包括冷却器、特殊结构的汞吸附器以及新型汞吸附剂),采用高效吸附工艺及吸附 剂可回收大部分氯化汞,这是有效截止氯化汞进入下道工序的关键。 4、盐酸深度脱吸工艺技术 氯乙烯混合气中混有约5%10%的hcl气体,

15、经过水洗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汞副产盐酸,目前处理副产盐酸的最好方法即采用盐酸深度脱吸技术,将脱除的氯化氢重新回收利用,废水进吸收塔重新回到水洗工序,从而充分的利用了氯化氢资源,少量排除系统的含汞废酸通过沉淀法回收处理,形成的含汞沉淀物送往具有资质的汞回收企业回收利用,杜绝了系统汞的外排。 5、废低汞触媒回收 控氧干馏法回收废触媒hgcl2及活性炭的新工艺是国内最先进的废汞触媒回收技术,这项工艺不仅要把废汞触媒中的氯化汞完全的回收作为原料,还可以使活性炭重复使用,并且回收的活性炭的孔隙率、机械强度等指标满足生产低汞触媒的要求,整个工艺流程实现了密闭循环。 6、氯乙烯流化床反应器技术 流化床反应器具有

16、传热效率高、换热效果好、生产能力大等优势,可以在催化剂合成氯乙烯时对不同床层中的温度进行有效控制,氯乙烯的转化率得到提高,减少因汞催化剂升华、破碎造成环境污染。也可以有效避免氯化汞的挥发损失,从根本上降低汞的消耗。这项技术的开发应用,将明显提高行业的技术发展水平。同时,由于流化床不存在触媒的人工翻到问题,与固定床反应器相比,减少了触媒翻倒过程中的汞流失。 7、乙炔法合成氯乙烯非汞催化剂技术 目前乙炔氢氯化反应是以活性炭负载的氯化汞做催化剂,在固定床反应器中进行的。开发气、固相催化反应以及气、液相催化反应,使用非汞络合物催化剂、非汞系列催化剂催化乙炔的氢氯化反应,并替代传统活性炭负载的氯化汞催化

17、剂是一种有效解决汞污染的途径, 从而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汞的消耗和污染。 第三章汞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先进生产工艺逐步降低汞消耗、减少汞污染,最终实现电石法pvc行业的无汞化。以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和保护环境、促进聚氯乙烯行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指导原则: 坚持以汞污染防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业内成熟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同时加大对新型触媒研制和新的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示范工程的建设,规范废汞触媒回收工艺,建立从触媒生产、应用到回收的监管机制,使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的汞流通处于可控状态。实施目标: 1、201

18、2年以前使行业内50%的pvc产能应用低汞触媒,汞削减消耗25%。 2、2012年全行业实现除汞工艺标准化,全面推广汞控排技术。 3、2015年全部使用低汞触媒,完成新型分子筛固汞触媒的研发并在应用上实现突破性进展,同时在无汞触媒的研发上要有大的突破。 三、实施任务 (一)2009年建立低汞触媒产品标准,建立万吨级低汞触媒生产示范线;研究新型触媒回收技术,进一步开拓低汞触媒的应用企业;同时研究能够降低汞消耗和污染的新型流化床反应器和与之配套的新型触媒、研究高效汞吸附技术。 (二)2010全行业推广低汞触媒,建立万吨级低汞触媒生产工厂;同 时建立低汞触媒回收示范线;完善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的汞回收

19、工艺,建立标准化示范线,推广盐酸脱吸工艺。建立大型氯乙烯流化床反应器示范线、高效汞吸附技术示范线;进行分子筛触媒和无汞触媒的研究。 (三)2011年加大我国聚氯乙烯行业应用低汞触媒,推广率达到50%;建立万吨级废低汞触媒回收工厂;推广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的汞回收工艺,盐酸深度脱析工艺和高效汞吸附技术应用面积90%,研发分子筛触媒,并制定出无汞触媒的研究方案;推广大型流化床及配套汞触媒示范线。 (四)2015年全行业全部使用低汞触媒;实现废低汞触媒的全部回收;建立一套年产1.5万的吨分子筛固汞触媒的生产装置及分子筛固汞触媒的回收装置。实现汞触媒的循环利用及汞的循环利用,同时建立大型流化床的工业化生

20、产装置;加大我国无汞触媒的研发工作,争取进入工业化试验阶段。 (五)2020年完成无汞触媒的开发与应用研究,争取使我国聚氯乙烯行业使用无汞触媒,从根源上断绝汞的消耗和污染。实施任务 (1)2009年建立低汞触媒产品标准,建立万吨级低汞触媒生产示范线,2010全行业推广低汞触媒,建立万吨级低汞触媒生产工厂,2011年加大我国聚氯乙烯行业应用低汞触媒,推广率达到50%,2015年全行业全部使用低汞触媒。 (2)2009年研究新型触媒回收技术,进一步开拓低汞触媒的应用企业;2010年建立低汞触媒回收示范线;2011年建立万吨级废低汞触媒回收工厂;2015年实现废低汞触媒的全部回收。 (3)2009年

21、研发分子筛触媒技术,2010年加大对分子筛触媒的研发力度,2001年到2015年之前争取建立一套分子筛触媒的生产示范线;2015年建立一套年产1.5万的吨分子筛固汞触媒的生产装置 及分子筛固汞触媒的回收装置。 (4)2009年研发大型流化床技术;2010年建立一套建立大型氯乙烯流化床反应器示范线;2011年推广大型流化床及配套汞触媒示范线;2015年建立大型流化床的工业化生产装置。 (5)2009年研究高效汞吸附技术;2010年完善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的汞回收工艺,建立标准化示范线,推广盐酸脱吸工艺,建立高效汞吸附技术示范线;2011年推广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的汞回收工艺,盐酸深度脱析工艺和高效汞

22、吸附技术应用面积90%;2015年完全实现汞触媒的循环利用及汞的循环利用。 (6)2010年开始研发无汞触媒技术;2011年制定出无汞触媒的研究方案;2015年加大我国无汞触媒的研发工作;2020年完成无汞触媒的开发与应用研究,争取使我国聚氯乙烯行业使用无汞触媒,从根源上断绝汞的消耗和污染。 第四章 汞污染防治政策措施 一、制定相应政策保障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防治开展 (一)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采用科学、合理、统一的技术标准指导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治理行动 充分吸收国内外汞污染治理经验,修订、补充汞污染治理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情节生产标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结合我国实际现状,针对污染

23、产生的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规范汞的供给、汞触媒生产、使用、废汞触媒回收和储存、运输、处置等过程,使汞处于可控状态。 (二)政策引导鼓励新型触媒的生产与使用 开发新型触媒是解决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汞问题的首要任务,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低汞触媒产品,然而,就低汞触媒产品首先要建立国家标准,规范产品的生产建立及生产示范线,确定合理的汞触媒 生产规模,满足行业应用。在此基础上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应用新型触媒,严格限制新建、扩建传统高汞触媒生产项目。 对电石法聚氯乙烯新型触媒生产技术列为鼓励类,建立新型触媒产品标准,限期淘汰传统高汞触媒的生产,加快新型触媒的推广与应用,最终实现电石法pvc行业

24、无汞化。 (三)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控制生产过程汞的排放 电石法氯乙烯的生产过程中汞的流失是随着生产的进行不断产生,生产过程中汞的流失是可以有条件控制的,如何回收粗氯乙烯中的氯化汞是解决生产过程的关键。加强新工艺研究并建立标准化工艺,是实现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过程汞回收的重要手段。 (四)加大资金支持,推进汞治理相关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展建立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触媒的研制与生产,同时应利用地方上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中小企业改造、排污费等专项资金支持氯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工作,对列入本推行方案的技术措施项目应优先考虑。对汞的使用、排放及废汞触媒的

25、回收加大可控力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优先支持、安排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技术方案,针对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治理项目,下拨专项资金,推进企业开展汞污染治理工作。 (五)建立汞触媒生产、回收一体化机制 重新审核、发放废汞触媒回收企业资质,汞生产企业要回收自己生产的汞触媒,回收工艺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六)采用市场化、专业化机制治理汞污染 建立和规范汞污染治理市场。鼓励拥有成熟技术、治理经验和成功业绩的国内外有资质的废汞触媒处置企业承包汞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汞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 (七)强化废汞触媒回收工艺,建立汞的流通配额制度 废汞触媒处置是解决电石法聚氯乙烯汞问题的重

26、要环节。首先开发合理的回收工艺实现汞的回收,对无法回收的要实现无害化处理。因此要建立环保型氯化汞回收装置,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并建立汞流通配额制度,全面控制汞触媒生产、应用、回收的全过程,使汞的流通在可控状态下。 二、加强监管 (一)各级地方政府要有计划的对企业进行汞污染治理工作审核,对治理不积极的生产企业,要直接追究有关部门、直接责任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对汞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清洁生产标准化,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力量,将地方政府纳入汞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中来,行业协会也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汞治理工作并监督企业汞污染治理情况,实现国家、行业、地方同监管,确保

27、企业顺利实施汞污染治理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环境保护部等政府部门要制定行业汞污染治理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治理管理工作。 (二)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共同推进的管理体系。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期通报所辖范围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的汞污染治理,并将年度实施情况逐级上报。 (三)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成立汞污染问题专门的工作委员会,由协会主要领导和重点生产企业的领导组成,全面组织汞污染治理工作。组织行业技术推广、技术改革、技术实施,组建汞污染治理的完整体系。 (四)各个聚氯乙烯企业要积极落实行业的规划布置,组织实施汞污染治理工作,提高认识

28、,切实把汞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篇:XX县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XX县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全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优先的要求,通过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和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对象

29、 以我市各类工地、城市道路、港池码头等为整治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二)河道清淤工程和道路挖掘、养护、保洁与管线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三)交通工程如道路、桥梁建设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四)物料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煤炭、矿石、煤矸石等)和物料在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扬尘污染。 (五)绿化或铺装裸露泥地和植物栽种、养护中的扬尘污染。 三、整治目标 涉及到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物料仓储运输企业、绿化工程养护企业和道路保洁企业等防治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防控监管更加有效,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

30、、整治要求 (一)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要求 以本方案为基础,应当制订分区域、分类型的工地扬尘控制的限制标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可参照各自行业要求与作业技术标准实施扬尘控制。 1.建筑施工工地 (1)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临时性的人工搅拌,以及特种类型的混凝土,预

31、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除外)。 (3)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4)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5)所有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7)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厘米的混凝土路面。土方开挖阶段,应对施工现场的

32、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8)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底下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输送,不得凌空抛撒。 (9)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制,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总责。所有建筑施工均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经理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2.房屋拆迁工地 (1)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2)拆除房屋

33、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先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3)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4)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3.市政交通工程工地 (1)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2)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4.绿化工程工地 (1)栽植行

34、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于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3)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泥地应当栽种绿化或者铺装。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局、环保局、各区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

35、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六、任务分工 (一)市住建局(园林局)。主要负责全市在建工地扬尘污染的整治与管控工作。做好各类建筑、绿化、市政和房屋拆迁等工程项目的源头管理工作。督促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开展保洁专项整治,实行洒水清扫,杜绝保洁过程的扬尘污染现象。负责所有建设、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宣传教育,并与其签订告知承诺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把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要求纳入“文明工地”考核内容,对违规的建设、施工单位,在“文明工地”评比中予以扣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完善等三个阶段。按照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着

36、力构建扬尘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区镇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围绕治理目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形成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与企业签扬尘污染防治告知承诺书,使建设施工、仓储运输、绿化养护、道路保洁等各类企业进一步增强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到“两个明确”:一是各类项目建设单位,特别是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并在工程实施中予以督促落实。二是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

37、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市有关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制订扬尘污染防治等具体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二)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抓好各类企业的自查自纠。建设施工、仓储运输、绿化养护、道路保洁等各类企业要重点排查是否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协议)或告知承诺书、是否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监督机制。各相关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三)第三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1年7月1日至12月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制订并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市城管委将结合工

38、作考评,对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这一阶段重点落实三项措施: 1.落实扬尘防控日常管理。各职能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扬尘防控的日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由整治办公室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的联合大检查。 2.加强扬尘防控监督考核。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各单位的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并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考核。 3.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由整治领导小组对在我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9、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由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牵头,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次整治工作经验,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拟订出台XX县区扬尘污染防控暂行规定。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是建设“绿色昆山”、“宜居昆山”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区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认真部署,周密组织,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区镇在专项整治中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提高工作实效。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及时互通信息,实现监管工作成效的最大化。要建立定期通报

40、制度,交流工作情况。城管办要每10天召集各执法部门进行情况汇总,将参与整治的相关单位执法情况及时通报给各部门。要组织全市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落实措施,标本兼治。要强化监管监察,严肃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规行为。要加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从源头上控制扬尘污染。要建立各类企业扬尘污染防治诚信档案,支持、鼓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类投资项目招投标。 (四)巩固效果,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活动成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工作。建立责任倒查和

41、定期检查制度,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检查情况要按时上报。各有关部门同时制订本部门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和配套考核办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篇:XX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附件1: XX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城市建设领域全面推进绿色生产和绿色作业,注重体系和机制建设,通过明确责任、细化标准、从严执法、严格考核等措施,全面整治各类扬尘污染源,将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对本

42、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为主、行业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重点领域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建立起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2015年各区县供地面积总量中 1落实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逐步研究推广零能耗和三星级绿色建筑。二是推进过程管理,积极推广绿色施工工艺,2015年实现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中心XX县区达到98%以上,XX县区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混凝土搅拌站绿色改造,启动实施

43、混凝土构配件厂及预制品厂、干粉砂浆等建筑建材行业的绿色环保改造;出台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并全面推广应用。三是强化末端整治,确保所有建筑工地根据相关规范实现地面硬化或绿化100%、施工现场围挡100%、进出车辆冲洗100%、裸露土方和物料覆盖100%。 (二)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作业时要进行洒水或者喷淋,2015年拆房工地降尘设备安装率达到90%以上;现场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建筑垃圾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三)市政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含交通、水

44、利工程和道路管线施工)。按要求设置封闭围挡,整齐规范堆放物料,实施道路硬化,及时平整土地、清运土方或建筑垃圾,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施工中涉及挖土、装土、堆土、破碎等易扬尘作业工艺的,须洒水、喷雾,严禁无序开挖行为;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现场堆土超过规定时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2 (四)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一是实施资质管理。以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搅拌车为管理重点,须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运输管理。二是推进运输车辆技术改造。引进新型渣土运输车辆,推广混凝土搅拌车防滴漏装置,杜绝车辆超载冒

45、载行为。三是加强车辆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管理要求,做到运输车辆冲洗率达到100%,盖平装载率达到100%,严禁输途中物料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等行为。 (五)码头、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污染整治。落实地面硬化,按要求设置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推广密闭输送设备,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抑尘设施,2015年完成不少于50%大宗干散货、内河易扬尘码头及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六)道路保洁扬尘污染整治。突出“夜间作业、白天保洁”的

46、工艺配置模式,进一步完善道路保洁“收、拾、淋、扫、冲、磨、清、运、巡”等九个作业流程,做到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在确保主次干道保洁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并扩大中小道路“一路一策”管理,进一步提高中小道路保洁质量,2015年 3实现中心XX县区道路冲洗率75%以上,XX县区县达45%以上。 (七)绿化工程扬尘污染整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规范,严格落实规范围挡、及时栽种、及时清运、全面覆盖、车辆冲洗等作业要求。2015年要完成绿地建设1000公顷以上,新增造林面积7万亩以上,新增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5%

47、,森林覆盖率达到15%。 (八)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和复验。结合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和复验工作。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已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复验工作;对尚未完成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区域,完成30%街道、镇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 四、重点推进落实建筑工地扬尘和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一)安装范围 主要包括:(1)外环以内的中心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和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及其拓展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新城等集中开发地区的建筑工地;(2)市重大工程的建筑工地;(3)敏感建筑物周边的建筑工地;(4)参与文明工地创建的建筑工地;(5)各区县建设和环保部

48、门认定需要安装的重点工地 各区县政府和交通、住房保障、绿化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落实道路市政工程、拆房工程、大型装饰装修工 4程、单独立项的大型绿化工程、渣土堆场等安装扬尘和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二)技术要求 各在线监测系统生产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基本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三。 在线监测系统供应商需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将数据接入本市环保部门数据平台。 在线监测系统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名单管理,定期在XX省环保局和XX省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三)资金安排 建设单位要负责落实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和运维的相关费用,在文明施工措施

49、费中列支,并在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及时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同时,鼓励在线监测系统供应商提供出租、购买设备及第三方服务等多种形式,降低设备成本和运行维护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五、职责分工 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各类扬尘污染源的管理,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街镇积极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整治。 市建设管理委负责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整 5治;负责建筑工程扬尘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的推广应用。市环保局负责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和复验工作,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和降尘的监测和信息通报,负责实

50、施区县降尘指标的目标考核,共同推进建筑工程扬尘与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的推广应用。 市交通委负责市政工程、道路管线工程、港口码头及其堆场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拆房工地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落实渣土管理,道路保洁和绿化工程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各类运输车辆非法行驶行为的查处工作。 6 第四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

51、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 .县环境保护局: 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县国土资源局: 积极协助

52、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 .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XX县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

53、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第五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河东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

54、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XX县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

55、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

56、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

57、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XX县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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