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赞成网络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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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d.正方四辩1:各位教师,对方辩友,各位评委,大家好,我方赞成网络实名制。在我开场我的结辩之前,我首先要(对方辩友一再地提到美国,我就想告诉对方辩友一个现实,911之后,美国就强调所有手机都必须支持手机实名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控制犯罪,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不过,美国有严格规定,只有少数机构才能有权利对用户进展定位跟踪,而个人用户之间的定位,政府也有严格的条令。除了家长担忧而定位未成年人外,任何个人定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可见,只要监管到位,实名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网络实名制是要求网民们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通过验证后,才能在各网站留言板上灌水。“实名制最主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

2、民在网站BBC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漫骂,肆意进展人身攻击,侵犯人权。经过整场的辩论,我方总结出了以下点:第一,随着网络的开展,网络越来越融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所以我们不应该网上一个生活,网下一个生活。网络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匿名,而是沟通起来更方便,更快捷。至于有些人匿名来侮辱别人,现在无论日本还是韩国,很多人的ID都是和每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有关部门完全实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追查到他们的,只不过现阶段还没有追究他们,所以匿名完全没有必要。第二,有利于净化网络气氛。实名制有利于言论者的自我约束,而收敛中伤他人的言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的一句话“在网

3、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表达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开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网上的匿名攻击、发泄并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互联网的自由魅力并不表达于此。相反,互联网环境需要净化。所以,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相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展约束。第三,有利于实施司法公正。实名制有助于网络纠纷的责任追究,便以对言论者的根源追溯。实行网络实名制就仿佛给每一个网民佩戴了一张电子身份证,对于警方来说,在必要的时候,将会很容易的找到需要的人的资料,这为司法部门的工作提供了便捷。第四,有利于诚信这一民族精神的回归、重塑和提升。互联网也是真实世界的一

4、个反映,不会独立于真实世界而存在。在真实的世界中,人身攻击的事情是不允许的。那么,在网络世界就可以了吗大家可以合理、公开地讨论,网络世界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标准的。既然大家的行为没有违反什么,为什么不能用实名呢第五,实名制使话语权有了影响力。必须成认,实名制会让局部人的网络话语权受到一些影响,实名发表见解,特别是对于敏感话题,会让一局部人有所顾忌,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要意识到,匿名的话语权本身就不具备很强的社会影响力,人微言轻的话语权可能也不是发言人本身所愿。第六,有利于遏制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发生。最后,套用博客中国发起人方兴东的一句话,随着时代的开展,网络越来越融入我们的生活中,

5、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已不是匿名,而更是其坦诚快捷的沟通方式呀,对方辩友。实名让网络更自由,实名让网络更整洁,实名让社会更诚信。综上所述,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实名制好!谢谢正方四辩2:首先我要指出对方在整场辩论过程出现出现的一些问题:1.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完毕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2.对方一直在强调实行网络实名制会侵害公民的隐私及言论人身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为前提。当今很多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网络进展违法活动,去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实施网络实名制,必然

6、会使这一类现象大量减少,从而有效控制网络上不负责任,攻击他人的行为。而对于普通公民,既然没有违法,自然这项法规不会对其造成伤害。而如果担忧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名制来伤害普通公民,那么我们早该知道,网络上早就已经出现了人肉搜索,犯罪分子 基本不必非得靠着你的实名制才能伤害我们的公民。相反的,网络实名制更有利于保护大多数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3.对方说现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技术不成熟。首先让我们想一下,如果我上大学家里人民币不够,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上大学就是弊大于利的吗其次,对方同学这样说的时候已经成认了如果技术成熟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其实对方同学是拿现行技术下的实名制和技术完备下的实名制进展的比较

7、,而任何事物的开展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最后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最显著的优点是有利于营造一个安康的网络环境。我们的主要论据是网络环境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强制性使得人们可以在网上无所顾忌,任意发布传播虚假、不良信息而不受制约,因为网民不必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也不会因此受到惩罚,所以常常轻易越过道德的和法律的底线。恶意的谣言、中伤、人肉搜索不仅常常给现实生活中的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使他们的公民权利受到极大侵害,而且会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很大的破坏。受网络之害的事件目前已屡见不鲜,一些事件甚至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些导致社会混乱的

8、事件让我们越发感受到的是一个缺少监管和驾驭的网络的强大杀伤力!而实名制的推行有助于网络环境的净化;有助于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促进网络经济的开展;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因为实名注册将使得网民因真实身份的公开化而收敛行为,一旦出现网络纠纷也利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外,实名制的建设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康开展:人们对政府的批评建议会更加正式,企业、组织、个人之间的相互攻击会大大减少。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正方四辩3: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在我的总结陈词中,首先我要提醒对方辩友。实名制其实大家并不陌生,储蓄实名制、股票交易实名制、住房实名制等等,都已经渗透到了大家的现实

9、生活中,既然现实中有了那么多利大于弊、行之有效的实名制,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对互联网实名制心存过多的疑虑。当然,网络实名制与现实生活中的实名制在影响面和操作上都有很大的区别,但其本质都是一种行业的行为标准,都是利国利民的改革措施。网络实名制的出发点一方面是要减少虚假信息、增强互联网的诚信,另一方面要求公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其初衷和最终目的都是好的,这将是使互联网更靠近生活的举措。其次,网络实名制并不是我们中国的专利,韩国在因特网的普及和应用上走在世界前列,但网络在给韩国人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这促使韩国成为最早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之一。一开场,韩国民众也是争议不断,而后来出现的崔真实等

10、一些明星纷纷因网络流言而自杀,给民众带来极大的震撼,现在越来越多的韩国民众认识到了网络实名制利大于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请问对方辩友,难道我们非要等到我们国家也出现许多人甚至是你们自己的家人因网络流言而痛不欲生甚至自杀的悲剧,才会意识到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好处吗第三,实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最主要的理由是:1、实行网络实名制可以建设良好的互联网秩序,提高公民的责任意识,虽然它可能限制人们随意在网上发泄负面情绪的行为,从理性上看这显然利大蔽小;2、长远的开展来看,互联网实名制对于互联网全球化的开展起到了知识产权保护作用,这是一个极具时代意义的决策,虽然它可能限制人们随意在网上盗用他人的知识成果,从法理

11、上看更是利大蔽小;3、我国有将近3亿的网民,任何被视为小问题的问题,在这样庞大的数字面前都将变成为天大的问题!因此,通过实行网络实名制以唤起这世界上人数最多的网民的自律意识,使他们少一点任性自由的空间,从现实上看绝对是利大蔽小的好事啊!刚刚在整个辩论过程中,我方辩手已经把实行网络实名制利远大于弊的理由阐述的相当的透彻,而对于对方的阐述,我方本着“小错不纠,大错不放的宽让原那么将对方缺失总结如下:现场看对方的辩论词1、实行的利与弊的问题,并非是能不能实行的问题2、言论自由问题3、实行中的困难问题总之,实行网络实名制所带来的利益将是不可估量的,无论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个人的开展,都将起到一个巨大的促进

12、作用,它所带来的消极因素随着网络的开展和社会的进步将会逐步得以抑制。最后,再次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谢谢!反方四辩1: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晚上好。对于对方辩友的一些观点,我仍然不赞同。首先,对方辩友认为,实名制有利于减少网络诈骗、谣言诽谤的发生,能减少网络犯罪。但是,网络实名制不能从 基本上解决网络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对于网络上的蓄意犯罪者,不可能通过实行网络实名制来阻止其犯罪,他们依旧可以通过盗用他人真实资料,编造虚假信息等方法实施犯罪。而且,实行网络实名制后,人们警觉性的下降反而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更何况,随着科技的开展,众多防护软件已经可以有效的过滤网络的不良信息

13、。而且,从目前情况看,凭有关部门的技术手段,没有实行网络实名,一些利用互联网犯罪的人不也被揪出来了么来自公安部的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络犯罪的侦破率到达78%,在现有制度和技术条件下,我国已经能对网络进展全面有效的监管。再去打造一个与现有制度功能重复的制度,是不是重复建设呢。其次,对方辩友认为,网络实名制能净化网络舆论环境,不再让恶意的谣言、中伤、人肉搜索给现实生活中的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也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很大的破坏。但是,想要通过强制实行网络实名来解决,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限制言论自由,正所谓大禹治水,不能盲目堵截,正确引导才是正途,否那么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正如我们不能因为空气中有

14、尘埃就拒绝呼吸一样,不能仅仅因为极个别网友的不良言论就否认网络基于其虚拟性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强制全体网民收缩空间,这样做必然会矫枉过正,反而会造成网友抵触情绪高涨。而且,监视应当“鼓励而不是“过滤,及时解疑释惑,引导网上舆论。对方辩友还提到,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完毕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强调“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局部实名制,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将这种说法视作是对方辩友成认实名制这种制度具有巨大弊端,而想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来掩盖这种弊端呢至于对方辩友认为的,实名制是对网民诚信度的考验,能够传达诚

15、信的民族精神。但是,对方辩友有没有想过,网络社交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局部,诚信的回归这么大的一个命题不是仅仅网络实名制就能得到解决的。互联网之所以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源自于网络发帖举报的匿名性和放大效应,这既能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也可以防止石沉大海。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若何拓宽和畅通网民诉求渠道,引导网民合理、有序地发表言论。并非所有网民都是“愤青,没必要“一棍子打死。网民发表的意见,也有一些谣言、语言暴力等问题,但毕竟是极少一局部,如果为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空间,这样做会不会“矫枉过正呢抑制正当批评言论多于打击反动宣传言论,信息泄露不安全因素多于信息安

16、全保障,付出高额成本多于现实社会意义。对于个人言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针砭时弊。对于网络安全,信息泄漏不安全因素,庞大数据维护,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对于社会进步,民主制度损害,舆论监视失效,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社交网络不应当实行实名制。反方四辩2:谢谢主席,大家好。很荣幸由我来为本场辩论作总结陈词。首先,我想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是网民在登陆因特网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与有效证明并以之示人的制度,评判它利弊的标准在于是否满足在不侵害公民权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与开展。我方一直成认网络实名制有其固有的优点,但这些有点均是建设在其巨大弊端上的。对方一直在和我们强调“前台匿名后台实

17、名的局部实名制,那么我是不是可以将这种说法视作是对方辩友成认实名制这种制度具有巨大弊端,而想通过一种技术手段来掩盖这种弊端呢其次,我想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谬误。纵观整场辩论,对方辩友一直都在跟我们强调,网络实名制可以若何有效地遏止网络犯罪,可以若何有效地实施网络监视。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难道我们现有的制度就不可以么难道我们现在的网络做不到有法可依,有律可从么显然不是的。来自公安部的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都有数百万人因为进展各式网络犯罪被刑事和行政处分,网络犯罪的侦破率到达78%,在现有制度和技术条件下,我国已经能对网络进展全面有效的监管。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个已经有了暖气的屋子里还需

18、不需要安空调你已经穿上了羽绒服,还需不需要再套个军大衣斥巨资去打造一个与现有制度功能重复的制度,是不是重复建设呢是不是对我们社会公共财产的不负责任呢是否能称得上利大于弊呢我想这些道理对方辩友不是不明白,只是装得稀里又糊涂。对方还和我们谈到了言论的自由。网络世界之所以被如此多的人喜欢,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我们可以摆脱现实世界身份对于我们的约束,从而获得精神上自由驰骋的快意。我方绝不否认一群马匹有害群之马,但因为此我们就对所有的马匹带上嚼子关进笼子,剥夺他们自由驰骋的权利,我想请问对方辩友这公平吗为了防止一匹害群之马而锁住全部的马,这是利大于弊的吗把现实世界中的身份带到虚拟世界中去,

19、是否是虚实不分,黑白混沌呢?宪法?中赋予我们每个人匿名监视和举报的权利,这无疑是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个进步,那么现在实行了网络实名制,还若何来保证这项制度的施行呢我想请对方辩友在陈词中为我解释。对方辩友是不是要来个历史的逆袭,除掉这种进步呢退一步讲,即便对方所提的所有优点都成立,那么比之于民主法治进程的退步这样的弊端,孰重孰轻呢我想大家心里都明白。抑制正当批评言论多于打击反动宣传言论,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信息泄露不安全因素多于信息安全保障,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付出高额成本多于现实社会意义,这是不是弊大于利于个人言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针砭时弊,弊大于利;于网络安全,信息泄漏不安全因素,庞大数据维护,弊大于

20、利;于社会进步,民主制度损害,舆论监视失效,弊大于利,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反方四辩3:反方:网络不应该实行实名制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但是也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点错误和误区。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网络实名制的好处,强调利大于弊,但是评判应不应该实行不能来武断评判好处和弊端的孰大孰小,你也没有标准也证明大于小于的问题,只是在罗列好处,护士弊端,故我方认为没有可比性。Q1:多种方式都可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抓犯人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没有必要非得实行实名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杨吉说:“难道我们只有通过网络实名制,才能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么从目前情况看

21、,凭有关部门的技术手段,没有实行网络实名,一些利用互联网犯罪的人不也被揪出来了么Q2:对方辩友一直在纠缠韩国不放,但是地球上不是只有韩国一个国家,所有的网络也不都是韩国的网络。世界各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各个地区,网络开展的实际情况差异悬殊,甚至很多国家地区连网络都没有,所以不同地区没有讨论的可比性,故我方认为韩国没有过分讨论的必要.Q3:对待问题我们辩证来看,任何东西我们都要看到其好处和弊端,我方不否认网络实名制有其实行的好处,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也提醒对方辩友,更不要无视网络实名制的弊端,尤其是隐性的弊端和挑战更是不能忽略不计。Q4:对方辩友一直在提开展趋势,是在跟我们讨论未来吗未来的事伟大

22、的先知们说了都不算,更何况我们,故我方是以有自知之明的态度,来对待辩题,也希望对方辩友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才能符合对方所说的言论自负嘛!Q5: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网络实名制是未来网络开展的趋势,先不说它是不是开展趋势,因为我们只能说网络优化是一种趋势,即使暂且认为它可能是开展趋势,那是趋势就应该去实行吗。趋势只是大家倡导的方向,而不是非要应该实行。所以我们还是踏踏实实,严密考虑客观条件的限制,实际情况实际分析,才能让我们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走得更远更流畅。而我方认为,评判应不应该实行的标准是可不可行,有没有必要和危害考虑三方面。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总结我方观点:第一,网络实名制不可行。首先,目前来看,法

23、律不完善,网络技术达不到,群众根基不广泛等多方面原因直接导致实名制很难实行。况且,网络其独有的复杂性不容无视,它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难想象,动一发而动全身,一次大规模的网络改革必然会带来了一连串的问题,没有周全的考虑,没有严谨的根基建设等外界条件,就大肆宣扬实行实名制,我方认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故我方认为网络实名制不可行,故不应该实行。第二,网络实名制没必要。我方一辩已经指出,网络之所以是大家的网络,之所以被这么多人喜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它给予网络用户一个隐私和言论自由的方便,我们才能不用担忧和顾虑在现实必须顾及的问题,而可以率真的发泄我们的情绪,表达我们

24、的真实想法。但是,如果如对方所说,一旦网络实行了实名制,我相信不管是前台实名制还是后台实名制,多少我们会有所顾忌,毕竟我们的真实身份就放在那里,不管是你看到还是没看到。所以这样继续我们网络的繁荣开展有何不可呢如果对方非要拿网络上那些少数人所犯的危害纠缠不放,那我来告诉对方辩友,我们完全可以在保证现行网络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监管、整治等实际可达的措施来打击这些行为,而没必要去实行实名制这个目前来看,非常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故我方认为没有必要实行就不应该实行。第三,网络实名制本身具有弊端。首先实名制会限制了公众言论自由。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当前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已将网络列

25、为新增的举报渠道之一,网民也一直诉求:要“拓宽渠道而不是“收缩空间。试想,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那么即使是后台实名制,普通百姓还敢从网络上举报监视吗我们要成认,总是有一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人存在,网上举报的渠道相信不会长久。再者,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一旦信任网网络遭到破坏,或者被侵入,或者已被损坏,相信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远比犯罪等危害大的多。综上所诉,网络不应该实行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想要实行,需要满足三方面条件:所需要的一切条件成熟,能准确到达执行的目的,又不产生新的问题。显然,事实是这三个方面一个我们都达不到。所以现在,还是让我们冷静下来,实事求是,严谨对待,为网络的安康开展寻求切实可

26、行的开展道路,沿用伟人的那句话,革命尚未完成,希望我辈继续努力!最后,我将以非诚勿扰上的一段话完毕我方的辩论你见,或者不见我实名就在那里监视你我言行你念,或者不念我阴影就在那里挥之不去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真实信息就是不想被人提起不容置疑不要强迫让我改变这样会让我离你越来越远所以珍惜不晚实名再见反方四辩陈词4:谢谢主席,大家好!众所周知,从2002年4月29号的“李希光事件开场,网络社交平台是否实行实名制就成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诚然,正如对方辩友所说,实名制在减少诽谤、侵犯他人隐私以及建设网络公信交流平台上,确实有显而易见的作用,在网络行为失当甚至犯罪发生后,有关部门追究起来,效率也比较高。当

27、然,对于以上几点,我方大可大方成认。但是,我要再次提醒对方辩友的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实施网络实名制的条件与为此付出的巨大代价。首先,实施实名制的前提是铺就一条制度与法律保障的道路,在保护网民人身权力和防治网络侵权之间求得平衡。对此,对方辩友也在一直跟我们强调说:凡事都要有一个开展的过程,随着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我们的法规政策会越来越健全,网络技术也会越来越完善。是,对方辩友说的都没错。但是,我想在座的各位,对于刚刚我方二辩举出因言获罪的案例,应该记忆犹深!如其中之一的2009年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因在网上实名举报该县庄寨镇委书记郭峰,以涉嫌诽谤罪而被提起公诉。面对这一桩桩因言获罪的案例,我们痛感当下

28、的中国“实行实名制实在是太过于超前了,而且超前的近乎奢侈。试想,网络平台的真实严肃与实名制可能造成的因言获罪等网民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相比,实名制所能限制的网络谣言、诽谤与网络对于公权部门的有效监视相比,终究孰轻孰重,我想在座的各位,比赛至此,心里应该早已有数。近年来,党和政府各级领导与普通民众通过网络交流日益频繁,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在新增的举报途径中,网络就是其中之一。再者,互联网上出现的诸多问题其根源并不在互联网,而是社会症候群的投射。互联网上偶尔可见的宣泄与怒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实世界缺乏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他们

29、的意见不被倾听,他们的诉求不被回应,因而只好转战互联网。只有现实问题解决了,躁动情绪缓和了,理性的沟通交流才有可能。好,说了那么多,对方辩友肯定还是不能被我们所说服,行,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前车之鉴韩国。韩国的因特网实名制是从2007年7月开场启动的身份确认制度,而在实行长达4年之后的2011年12月29日,负责管理电信业的韩国播送通信委员会,提出方案,表示从2012年逐步废除网络实名制。这就表示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实行实名制的国家,间接成认网络实名制失败了。事实证明,实施网络实名制还是行不通的。当然,从国际范围看,实施实名制是大势所趋。我们也期待中国迎来一个有法可依、制度完善的网络实名制时

30、代,可以让网民自由发言而不担忧因言获罪,自由监视而不担忧被打击报复。当务之急,不是一刀切地立刻实行实名制,而是构建其法制前提,尽快完善实名制背后的制度与法制建设,而非不惜一切代价,为网络实名制搭建一座空中楼阁。综上所述,我方坚决的认为:实行网络实名制绝对是弊大于利,谢谢!反方: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一项政策该不该推行,大家对这个过程也许还不太熟悉。举个例子,今天因些问题研究出一项新药,此药对病人有疗效。但有效就该推行么是否要了解其副作用呢是否该估算下推行成本呢是否该临床实验一下,看其实际疗效若何呢假设副作用和成本大于药的效用,这样的推行是治病救人还是不负责任今天您方告诉我们:网络

31、实名制能净化网络环境。理论上有疗效。但真的奏效吗未论证。成本、副作用又是多少也未论证。这样,就想推行一项制度么我方认为,网络实名制即网络用户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一一对应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面向全网络。推行即推广实行。今天我方对此问题的判定标准是在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的不安全因素及成本是否大于其正面效果因此,我方坚决地认为,中国不应该推行网络实名制。理由如下:第一、从副作用上看,网络实名制不安全因素巨大。一方面,网络实名制限制人民匿名发言权,影响公民言论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公民言论自由权、匿名发言举报的权力受到保护。当今中国,网民因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警方拘留。在“因言获罪问题尚未解决的当

32、今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广阔网民怎愿展露心声匿名造谣者毕竟少数,实名后,网络违法或许减少,但承担噤假设寒蝉的不安全因素是否值得另一方面,网络实名制侵犯个人隐私,甚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实名制将个人信息存档保护,而这种保护又是否安全在我国,推行已久的信用卡实名制尚被商业公司利用,手机实名制尚可查到户主姓名,又何况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网络实名制一旦信息被泄露,网络实名制又是否能够承担第二、从成本上看,网络实名制耗资巨大,成本极高。法律上,据官方统计,推行网络实名制至少修改包括宪法在内总计约50部法律法规,如此大的立法成本您方是否看见经济上,实行网络实名制需建设庞大的真实身份数据库其中建设、处理等各种成本

33、,您方显然未算。技术上,我国公安系统的身份证数据尚要现场核对本人与照片,网络上,为保证个人真实身份通过有效认证而不冒用他人的成本您方可有估算据统计,该技术全面在我国普及需耗资数千亿,花费十几年,这样的数字意味着超过45%的财政收入花费在研究该制度的技术上,韩国官方网统计实名制前后恶意帖子删除率在4.8%没有变化。如此巨大的成本仅换来如此微弱的效果,这样的制度,对方辩友您还能理直气壮的推行吗正方一辩1:谢谢主席,大家好!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得到了飞速的开展,我国的网民人数已高居世界首位。互联网给人们带来迅捷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等一系列的严峻问题。杭州市已出台了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应对方法,我

34、国的相关部门也正在拟定在更大范围实施的方案。然而,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利弊得失问题目前还存在很大的争议,极大地影响了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很快乐今天我们有时机与对方辩友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我方的观点是:上互联网实行实名制利大于弊!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首先,准确把握上网实名制的含义,防止因误解而导致种种不切实际的担忧。上网实名制有两种含义,一是绝对上网实名制,也叫前台实名制,是指上网者都必须说明其真实的身份,要把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资料公布出来。二是有限上网实名制,也就是后台实名。当一个用户要到博客网站或网站注册账号时,需提交身份证、必要的证件和真实姓名等。而在前台,用户可以使用自

35、己喜欢的名称,而不是真实姓名。网民如果没有做危害公众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事,真实姓名属于隐私。而一旦触犯了法律,隐私将不能再成为隐私,会受到监管。在我国目前拟实行的仅仅是有限上网实名制。只要你在网上不做违法的事情,你不就必担忧个人的隐私受到侵害。其次,从现实的情况来分析上网实名制的利弊得失,必然得出利大于弊的正确结论。从利上说,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网民的对无辜的人进展恶搞、造谣中伤,以及发送垃圾邮件、淫秽信息、盗用他人帐号、盗取虚拟财物、传播病毒、黑客木马入侵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所顾忌,这对于大多数网民来说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此外,还有利于互联网的管理和标准,不仅不会限制言论自由,相反,在实名制下发

36、表的言论其真实性更有保障,更具有社会影响力;同时还可以使网民自觉地担当更多的社会道义和责任,这对于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促进网络文化的良性开展以及挖掘网民的自身价值能够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从弊上看,由于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法制制度还不够完善,上网实名制有可能为限制言论自由的手段;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隐私权维护、舆论监视等方面都可能面临新的挑战;此外,这一制度的实施目前还缺乏广泛的民意根基和切实可操作的技术手段。当我们将这些利弊得失进展认真的比较后,我想,地球人都明白:这利是实实在在的,是长远的,是符合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开展要求,符合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阔人民群众的 基本利益的

37、。而这弊那么是可能存在的,是暂时的,是可以逐步抑制的。由此,我方坚决地认为,上互联网实行实名制利大于弊!最后,从今后的开展上看,上网实名制之利将越来越大、之弊将越来越小正方一辩2:感谢主席!今天来比较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弊。当下,网络日渐普及,但乱象丛生,经调查,受访者中,超过31%曾遭受网络诈骗,83%听信过网络谣言,92.4%认为网络环境亟待净化。在这种情况下,用制度对网络加强管理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网络实名制是指网民在参与众多网络活动过程中对其真实身份进展认证的一种网络管理制度,其形式是多样的。我方利弊比较的标准是:实行网络实名制能否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安康开展。下面,我将从两方面论证我

38、方观点:第一,从利处来看:其一,实行网络实名制的短期效果可以从个人和网络方面标准网络秩序。首先,对个人来说,在社交领域能增强真实性,我国最大的SNS社交网站人人网实行前台实名制,用户真实姓名在网络前台显示,使其网络诈骗率较其他社交网站低62%;而在商务领域能维护自身权益,天猫商城企业实名制的实施使其欺诈率比未实行实名制的淘宝网低47%,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企业赢得口碑,实现双赢。其次,对于网络本身来说,能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起到震慑作用,执法者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因难以追查而一刀切关闭发言功能的传统做法,既保证了网络的交流功能,又净化了网络环境。其二,实行网络实名制的长期效果可

39、以促进网民公民意识的觉醒,推动社会开展。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得人们在参与网络活动过程中,学会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拥有责任意识,促进公民意识的觉醒,而公民意识是网络安康开展乃至整个社会长远开展的必要条件,利在千秋。第二,从弊处来看:我方成认,网络实名制实行过程中,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贯彻不彻底等不确定因素,可能产生一些弊端,但这并非必然发生,即便出现,我们仍然能通过灵活运用实名制及其他方式弥补。微博以其自由的言论环境和心情表达著称,参与者个人信息需要一定的隐匿性,3月16日起,新浪、腾讯等四大微博实行后台实名制,用户真实信息掌握在后台服务提供商手中,前台可使用昵称,这种灵活运用,保证了个人信息的相对

40、私密性,防止了直接暴露身份的担忧;而针对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跟进配套管理和问责制度进展预防和弥补,将其危害最小化。因此,实行网络实名制可能出现的弊处是可以弥补和防止,并不会严重阻碍网络正常开展。综上所述,实行网络实名制可能发生的弊处不会严重阻碍网络的正常开展,且其必然带来的利处能使网络更好开展,因而实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正方一辩3: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我方观点是“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是一种以用户实名为根基的互联网管理方式。实质是后台实名,即:注册需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前台显示的仍是发言者的网名。下面请允许我陈述我方观点:一、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说过:“网

41、络本身属于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公共精神是关注正义和公平的,而不仅仅是个人私利的诉求。这也就是说,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放在个人利益之前。例如农副产品价格上调,对消费者而言无疑增加了生活压力,但却提高了广阔农民的生活水平。是的,我们成认网络实名制在推行过程中会遇到一定的阻力,但网络实名制无疑有利于为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从而更好的使用网络。有阻力不代表不应该。这句一定重读难道改革开放遇到的阻力不大吗那邓爷爷是若何做的二、网络实名制,是法律制度层面的标准化改革,这并不会影响网络的原有性质。让我为网络实名制进展辩护,身份证是社会法治的根基,而现阶段正在逐步完善推广的后台实名制起到的就是一样的作用。没

42、有规矩,难成方圆,没有网络实名制带来的法制根基,若何有网络虚拟社会法律标准新时代网络实名制施行过程中就毫无问题吗当然不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都归结于网络实名制吗这也显然不适宜。举个例,政府公布的?居民住拆迁相关条例?,一定没有拆迁人员可以暴力殴打居民这一条,可事实又是若何呢同理,网络实名制之后,遇到极个别的不法分子采用线下暴力的手段来封住网民的嘴,这也不是网络实名制的错,这是相关的信息安全与法制体系不够完善。三、目前网络环境中存在各种问题,最突出的问题便有侵权和恶意言论的散布。一部刚刚上映的电影,当天就可以下载;一张刚刚发行甚至还未发行的唱片,在网上疯狂流传;一篇恶意博文,疯狂转载,但现在能采取的

43、措施只是删帖,我们常常发现网站管理员删帖子的速度远远不及网友转帖的速度,而且这显然治标不治本。一旦我们的个人利益受损,一旦我们的资料被泄露、被盗用、被贩卖,一旦我们的人身被恶意攻击,一旦我们的电影、音乐被侵权,那么我们若何行之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维护我们的利益停顿网络实名制为去除网络垃圾信息,增加信息可信度、提高国家主管部门监管力度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综上所述,网络实名制能标准网络制度、有效改善网络环境、维护个人利益,虽然当前网络实名制的实现形式以及推广模式还在不断探索实践,但决不能因此而否认网络实名制实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法律制度是为保障人的权利

44、存在的,越来越完善的法律制度能更好保障权利,决不是约束。现实社会中,我们的身份证并不是随时都会拿出来证明我们的身份,但是当我们买火车票、机票,当我们办理银行相关业务,我们的身份证必不可少。去年10月10日,作为中国唱片业的代表人物,宋柯宣布旗下的太合麦田音乐公司不再签约包括李宇春在内的歌手,正式完毕唱片业务。“其实唱片业在中国从来没起来过,有的也只是盗版唱片工业。他的话让人感觉十分凄凉。法制晚报10月12日报道近日,隶属于索尼音乐旗下的RCA唱片集团宣布关闭旗下三家子唱片公司Jive、Arista以及J唱片。RCA唱片集团是美国老牌唱片公司,全称为RadioCorporationofAmeri

45、ca,成立于1901年。它关闭的旗下这三家唱片公司曾签有小甜甜布兰妮、后街男孩、吹牛老爹、亚瑟小子等大牌歌手。韩国影星崔真实因为网络攻击自杀,如果任由网络如此泛滥下去,谁能保证下一个受害者不是张真实、李真实,或者在场的我们呢二辩辩词:首先我们要问,实行网络实名制就真的无“言论自由可言了吗我们先来看看实行实名制意味什么,实名制就意味着当一个用户要到博客网站或BBS注册帐号时,需要提交身份证,必要的证件和真实姓名,通过身份验证后,用户可用代号替代自己的真实姓名上网发布信息,网民如果没有做危害公民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事,真实姓名属于隐私。而一旦触犯了法律,隐私就不能再成为隐私,应当受到监管。网络提供

46、一个言论自由的平台,但由于约束的缺失,一系列侵权,隐私,责任等纠纷屡见不鲜。网络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胡说八道,实行网络实名制后,这些不良现象就被约束和收敛,博客业允许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开展,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是混乱和无序化。少数人利用博客互动性和广泛传播来扰乱社会秩序,是人民受害。实名制保证言论自由,又能保证在自由根基上的监管。这种限制,对净化互联网恰恰是有益的。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存在绝对的,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言论自由。网络实名制,实际上是倡导文明上网的辅助技术手段,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它的出现就会终结言论自由。网络实名制将遭受到技术上的难题,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难题不是推行实名制的障碍。一次

47、改革的推行都将对已然形成的社会形态带来冲击,必然遭受到物质,文化等方面的制约,更何况实名制是网络首推。而事实上所谓技术的“瓶颈终究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却没有专家进展客观答复。更多的是一些网络运营商利用所谓“瓶颈的技术问题“轰炸,将大家的思维禁锢在同一个方向上,跳不出来。科技正在日新月异的飞速开展,目前,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情报所的赵桂芬博士,发表的?实现国际网络实名制的技术方法讨论?,就解决了我国网络实名制的技术难题。它拥有安全性高,构造简单,认证效率高,建设成本低,维护简单等特点,不仅据此可以建设起一个国家的网络实名制,而且能在全球各国一起建设网络实名制的体系。网络开展有自身特点和规律,具有

48、世界性和迅息性,超越了国界和空间,只要有空气的地方都可能实现,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现实社会。或者说他是现实生活在虚拟世界的延伸,它造成的后果是现实的。从网络的使用和开展可以看出,网络越是高度开展,人们就更需要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识别,使用实名制,建设良好的网络秩序,提高公民的责任意识,培养网民用于承担起公民的社会责任,采取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做法,从长远来看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未来的必然趋势。是全球网络化的群众传媒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尝试,三辩辩词:对方辩友一直拿“限制了网络言论自由和“技术上不现实说事,我想强调一下:网络实名制并不是要让你的真名直接暴露在网上,也与民主言论自由没有直接关系。对方辩友

49、假设将是否网络实名制等同于是否民主言论自由,那就是偷换概念啊。事实胜于雄辩,下面我从事实的角度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首先,实名制已经有成功案例。韩国是世界上首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目前韩国已通过立法、监视等措施,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在这项措施也曾引发剧烈争议,不少韩国民众担忧此举会泄露个人隐私、限制言论自由。不过经过数年的实践操作并不断完善之后,韩国民众已经普遍承受网络实名制,这一制度眼下在韩国已经不再是什么争议性的话题。第二、实名制利于加强管理,减少不良行为。“实名制最主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漫骂,肆意进展人身攻

50、击,侵犯人权。去年,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让人震惊,今年章子怡艳照再度上演,相信大家还是记忆犹新。2008年10月2日,被“高利贷网络谣言困扰的韩国影星崔真实在留下“人言可畏的话后自杀身亡。“崔真实以她年轻的生命,以她青春的断送,告诉大家,她是死于网络谣言,死于虚拟情况下对人家不负责的人生攻击。第三,网络需要治理,网民需要自律。至今,我国网民人数已超过3亿。网络时代,网民不再处于“江湖之远,轻点鼠标却可以影响四方。加上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互融,正面效应会强强叠加,负面效应也是一样。互联网上,吸引人们眼球、“板砖横飞的未必都是真相。最近在博客热传的“内地私人拥有财产超过1亿元的有3220人,其中91%是高干子女。这条消息已被多方证实为假新闻。由于网络海量、高速、匿名、分散等特点,网络舆论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也在显现,有时甚至会对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所以需要通过实名制,来明晰网民责任,增强自律,治理网络。第四、网络实名是大势所趋。当网民想在更大的空间去传播或者获取信息的时候,本身要受到一些约束,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所以,实名制推出,本意的出发点是约束就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实名制只是一种方式而已,不是说不实名就找不到责任人,网友人肉搜索也会找到很多,将来随着IP地址的定位,都可以找到。实名制只是为了文责自负,并不是为了实名制而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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