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156289991 上传时间:2022-09-26 格式:DOC 页数:75 大小:9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资源描述: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75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明确质量管理行为和职责,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集团公司、项目部关于西成高铁质量目标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铁道部现行客专验收标准、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西成客专项目五工区管段。 第二章质量方针与目标 第三条质量方针 百年大计、质量第 一、规范施工、严格控制、以人为本、守法诚信、关爱环境、建造精品。 第四条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

2、收合格率100%,工后沉降满足设计要求。严格质量标准,强化过程控制,致力于持续改进创新,以先进的工艺工法及工装配备,建造世界一流客运专线。力争实现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努力克服一般质量问题,实现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 第三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工区成立以工区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制定创优规划和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成国 副组长:王义录郭款董玉中 组员:王旭王红伟彭晓忠徐叙潘义山黎军平 徐静靳凤忠王保堂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区设专职质量检查人

3、员。对每道工序直接监督验收。并建立“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第七条按照铁路建设要求,结合工区实际,工区领导和部门都要明确质量责任,把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责任体系。 第八条工区经理质量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主持制定本项目部质量目标、办法、措施等并付诸实施。 2、组织定期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攻关小组及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3、严格施工程序,及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施工工法。 4、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违反操作规程、 2质量低劣者责令整改并追究其责任。

4、 5、对验交工程质量赔款承担经济责任,组织人员对移交工程(保修期内)进行工程质量回访。 第九条 工区书记质量责任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党员在质量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3、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充分调动职工创优积极性。 第十条工区总工程师质量责任 在工区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因技术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将追究技术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2、主持处理本工区的工程质量技术问题,制定技术组

5、织保证措施,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推广应用“四新”技术,组织开展创优活动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3、组织实施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验收工作,对施工测量、定位、放样、试验、计量、隐蔽工程质量负直接技术责任。 4、遇有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以及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而影响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 第十一条工区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 1、对工区工程现场的各工序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参与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编制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作业班组严格执行。 3、检查督促工程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工程施工方案、工艺、质量技术、操作规程、质量保证措施等技术文件的交底,并检查

6、作业班组对交底的落实情况。 4、责成保障部和试验分室做好材料验收工作,确保使用的工程材料合格。 5、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质量第一手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施工作业层及时整改解决。 6、督促作业班组、质检人员进行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和每日质量检查,组织工区每周质量检查,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作业班组进行整改。 7、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二条安质部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质量评定,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督促并指导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对使用的技

7、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规程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质量过程控制。 3、负责制定工区年度质量工作要点。 4、按规定时间向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报告质量情况和质量报表。协 4助做好竣工交付后的质量回访和服务工作,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认真组织并参与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提出检查方案、奖惩建议。对违反施工程序和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等影响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及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6、组织指导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及成果发表交流会,并负责推荐申报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工作。 7、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参与质量信誉评价工作。

8、第十三条工程部质量责任 1、审核并监督实施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 2、实施项目的科技开发工作,推广、指导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解决科研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防出现质量问题。 3、随时掌握生产中的质量动态,及时就质量问题与质量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监督实施其纠正措施。积极搜集有关技术资料,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4、掌握工区测量、试验仪器、设备动态,办理测量、试验仪器设备购臵及其周期检定。监督检查工区测量、试验工作。 5、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对改进措施负技术责任。 第十四条计划财务部门质量责任 1、负责合

9、同的履约具体工作,参与质量信誉评价。 2、参与质量成本分析,确保用于工程质量的款项落实到位。 3、落实有关质量奖惩措施,确保质量奖励兑现和质量罚款的及时收回。 第十五条保障部质量责任 1、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2、负责对采购的设备、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参与质量信誉评价。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质量责任 负责工程质量文件、资料的及时收发整理工作,参与质量信誉评价。 第十七条质量检查人员质量责任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 1、监督检查各工班及人员对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等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执行。 2

10、、协助工区领导编制质量发展规划,年度质量目标和质量改进措施。 3、参加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检查及施工中的经常性检查。 4、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不按规定施工及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要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对不按规范施工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并报领导处理,有权越级向上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5、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6、及时总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按规定报送质量统计报表及总结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质量责任 1、认真学习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标、工法、标准等,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技术交底、测量放样准确无误。 2、在施工前对施工图设

11、计要进行全部、全面审核,发现有误时,要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提出更正。 3、对技术指导工作,均要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不得口头交底,不得擅自采用复印技术资料作为技术交底书。但不得不采用复印技术资料时,则必须进行认真复核,保证文字、数据、图形清晰,并经总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和签字后方可采用。 4、要严格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技术指导执行情况,发现施工人员没有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时,要及时制止,并责令其返工。当施工人员不听指导时,要及时向工区经理、总工、逐级反映。 5、填写所主管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资料。 6、技术人员对自己进行技术指导的工程质量负全部技术指导责任。 第十九条班(组)长质量责任 1、严格

12、按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2、做好工前技术、质量标准交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做好文明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材料标识齐全,摆放有序,施工记录有可追溯性。 4、组织全班(组)人员经常学习规范、验标和施工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质量意识。 5、对技术人员和质检员指出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 6、对因操作方法不当或检查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第二十条班组作业人员质量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技术交底书进行施工,发现技术交底书有误时,要及时向班组长报告,各工种操作人员要对本岗位的工序质量负责。 2、认真

13、领会技术交底书要求,坚持按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 3、服从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指挥、指导和检查,做好交接检查,严格控制工序质量。 4、对因自己违章施工、盲目蛮干甚至偷工减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 5、及时填写交接班互检记录。 6、加强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章质量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1、根据工区实际,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小组的组建应从实际出发,采取自愿结合、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可以在单个班组设立,也可跨 8班组设立。着重以工人为主体的生产现场、施工现场、服务现场的“现场型”和“服务型”小组,提倡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三结合。为便于自主地开展现

14、场攻关活动,小组人员不宜过多,一般以5-10人为宜。 2、小组建立并确定课题后,由质量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3、由工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小组活动进行指导帮助。 4、qc小组的选题,要从改善管理、改进工作、改进服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班组建设等方面,本着“小、活、实、新”的原则进行选题,确保把解决施工技术难题,提高工程质量的成果总结出来。 第六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质量“三检”、“三不交接”和“五不施工”制度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自检。包括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施工班组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

15、,做好记录,工后讲评。 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工区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 9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三不交接。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五不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和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由工区质量检查员及时记入

16、施工日志。 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 本工区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凡进入工地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不合格,质检工程师有权要求清出现场。质检工程师必须以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二十四条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一、工区工程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均应掌握承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二、凡经检验合格工程,须按规定填写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凭证。检验评定不合格的工程,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臵,不得验工计价。 三、各级质量验收具体分工。检验批、分项工程由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分部和单位工程由工区总工程师负责。 四、工区安

17、全质部应对质量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质量检查制度 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0工区每月组织一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主持,安质部和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检查内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地分析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限期整改。 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各级领导和专职质检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 2)质量检查人员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去做,及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3、旁站监督检查制度 1)对外部劳

18、务的质量管理,必须选派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质检员对其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并作好记录。 2)专职质检员必须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1、半年、年终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工区安质部总结半年、全年工程质量情况。总结质量管理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积极改进。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水利资源保护制度 工区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协调、投诉受理工作。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建议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 第七章工程质量奖惩 第二十八条 工区结合施工任务特点,建立并完善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奖优罚劣

19、。 第二十九条 工程质量奖励 1、优质工程奖励按公司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工区奖励标准如下:获集团公司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金的15%奖励项目班子成员,奖金的45%奖励技术(工程、安质、测量、试验)部门,剩余部分奖励其它有关管理人员。奖金按贡献、责任大小分配。 2、质量管理小组的奖励 1)获公司优秀qc小组称号的qc小组,其奖励标准如下:a、一等奖奖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负责人800元;b、二等奖奖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负责人600元;c、三等奖奖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负责人400元;2)创一个总公司级优秀小组,奖励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300元,奖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负责人600元; 3)创一个省(部)

20、级优秀小组,奖励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500元,奖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负责人1000元; 4)创一个国家级优秀小组,奖励项目部经理、书记、总工各2021元,奖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负责人4000元; 以上不重复奖励,如被评为上一级奖励时,扣除以前已发给奖金。公司级及以上奖金由工区质量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发放给获奖小组及个人。 12第三十条质量事故处罚 发生质量事故,除承担上级部门的处罚外,工区将根据事故等级,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对工区领导和实质部门的惩罚 (1)、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工区罚经理、副经理、总工各500元,工程部、安质部各500元。 (2)、发生一起四级重大质量事故,罚工区经

21、理、副经理、总工各1000元,工程部、安质部各1000元。 (3)、发生一起三级重大质量事故,罚工区经理、副经理、总工各2021元,工程部、安质部各2021元。 (4)、发生一起二级重大质量事故,罚工区经理、副经理、总工各3000元,工程部、安质部各3000元。 (5)、发生一起一级重大质量事故,罚工区经理、副经理、总工各5000元,工程部、安质部各5000元。 (6)、上述罚款均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的罚款和制裁。 2、对各作业工班的惩罚 (1)、作业工班在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正确,因偷工减料、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按质量事故等级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a、发生一起

22、一般质量事故,除自行承担返工损失和上级罚款外,工区再给予该作业工班一次性罚款5000元。 b、发生一起四级重大质量事故,除自行承担返工损失和上级罚款 13外,工区再给予该作业工班一次性罚款10000元。 c、发生一起三级重大质量事故,除自行承担返工损失和上级罚款外,工区再给予该作业工班一次性罚款20210元。 d、发生一起二级重大质量事故,除自行承担返工损失和上级罚款外,工区再给予该作业工班一次性罚款30000元。 e、发生一起一级重大质量事故,除自行承担返工损失和上级罚款外,工区再给予该作业工班一次性罚款50000元。 (2)、各作业工班在技术交底正确,但不按技术交底操作规程、施工配合比施工

23、,经工区质检工程师或驻现场技术人员检查指出要求纠正,但拒绝接受或继续施工不改者,工区质检工程师或驻现场技术人员有权让其停工,并视其情况可处该作业队1000元至2021元罚款。 (3)、上述罚款不包括上级有关罚款和制裁,由安质部出据罚款单,计划财务部从当月计价工费中扣除。 3、对因测量、放样错误或技术交底错误的惩罚 因工区精测室或现场主管工程师测量放样错误,或技术人员技术交底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等级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工区罚工程部长、测量班负责人、造成事故的直接技术责任人(测量工程师、驻地技术员或其它技术人员)各500元。 (2)、发生一起四级重大质量

24、事故,工区罚工程部长、精测室主任、造成事故的直接技术责任人(测量工程师、驻地技术员或其它技术人员)各1000元。 14(3)、发生一起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工区罚工程部长、精测室主任、造成事故的直接技术责任人(测量工程师、驻地技术员或其它技术人员)各2021元。 (4)、发生一起二级重大质量事故,工区罚工程部长、精测室主任、造成事故的直接技术责任人(测量工程师、驻地技术员或其它技术人员)各3000元。 (5)、发生一起一级重大质量事故,工区罚工程部长、造成事故的直接技术责任人(测量工程师、驻地技术员或其它技术人员)各5000元。 (6)、以上罚款不包括上级罚款和制裁,由安质部出据罚款单,总工审核,

25、工区经理审批后从工资中扣除。 4、对因供应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包括过期、受潮等)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保障部负直接责任,并按质量事故等级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工区罚保障部长、该批不合格材料的采购员或保管员各500元。 (2)、发生一起四级重大质量事故,工区罚保障部长、该批不合格材料的采购员或保管员各1000元。 (3)、发生一起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工区罚保障部长、该批不合格材料的采购员或保管员各2021元。 (4)、发生一起二级重大质量事故,工区罚保障部长、该批不合格材料的采购员或保管员各3000元。 15(5)、发生一起一级重大质量事故,工区罚保障部长、该

26、批不合格材料的采购员或保管员各5000元。 (6)、以上罚款不包括上级罚款和制裁,由安质出据罚款单,总工审核,工区经理审批后从工资中扣除。 第八章工程质量事故 第三十一条凡因交底、测量错误,未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臵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质量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指质量不合要求,经整修达到合格,返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工程建设中因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导致工程报废或影响建筑物使用年限及使用功能,造成人身

27、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均属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之一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需重建成或加固处理困难,推迟建设项目工期;死亡30人以上。 (2)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6加固处理困难,影响建设项目工期;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3)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因加固处理,推迟工程完工时间;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 (4)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下列之一者为四级重大

28、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第三十二条工程虽未达到设计要求,但经验算能满足使用条件,质量不良,整修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者,不列为质量事故,但应将发生的原因,处理措施及工程缺陷记入工程日志及有关竣工资料中,作为相关记录。 第三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设计责任的质量事故,应报告建设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在明确各方责任后,共同签认“工程质量事故表”按规定上报,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有异议,可报建设单位或上级单位裁决。 第三十四条 事故报告 1、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2、发生重大质量事

29、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在2小时内用电话,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 17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第三十五条事故处理 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局指、公司并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工区组织调查处理,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

30、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惩的重大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 (1)查明事故的发生的经过、损失情况和原因;(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及事故性质;(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5)提出纠正措施; (6)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18第三十六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下列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了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变更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31、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4、砼、砂浆试件检查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规定进行试验者。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工区安质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自治区颁发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的总方针。加强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质量事故。当质量与工期、成本和经济利益

32、发生矛盾时,必须把保证工程质量放到第一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是,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合同责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国家及行业颁布的质量管理法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文件及其他相关条款。 第五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是对所有建设实施阶段实行的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检查、总承包方控制、设计、施工及其它参建方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所有参建方。 参建各方职责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各参建单位第一

33、领导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第九条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归口单位为工程技术处,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收集工程建设实施中的情况和意见; (三)监督、检查、指导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 (五)组织或参加工程验收和工程的安全鉴定工作;第十条建设管理单位职责 依据合同或授权,对承担的建设管理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监督检查参建各方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保证体系; (二)监督检查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合同中承诺投入的技术

34、力量、设备、人力和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落实情况,并进行资质或资格审查,防止无质量保证能力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参与竞标; (三)督促设计单位按时提交满足质量要求的设计图纸和文件; (四)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 (五)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重要建筑物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对工程施工中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施工设备、永久设备质量适时组织抽检或者出厂验收; (七)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工程、工程材料及设备等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八)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及考评比活动

35、,及时通报检查和考核情况; (九)定期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并向工程技术处报告; (十)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工作; (十一)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十二)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第十一条设计单位职责 设计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二)实行项目管理设总负责制,严格设计成果校审制度,保证供图进度和质量; (三)在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意图以及施工、验收、材料、设备等质量标准; (四)做好施工地质等工作; (五)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六)及时研究处

36、理参建各方发现并提出的设计问题; (七)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验收工作; (八)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工程验收和工程安全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监督和控制责任,其主要责任: (一)审查招标设计,参与工程招标工作; (二)负责审查、复核、签发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含设计变更) (三)组织设计交底;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五)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检查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 (七)采取旁站、巡视或平行试验等形式对施工工序和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 (八)及时向建设管理

37、单位报告工程质量事故,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审查,并监督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九)定期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 (十)参加工程安全鉴定工作; (十一)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对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签证与验收不替代也不减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应负的直接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质量意识教育; (二)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

38、)按施工规程规范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规范施工行为,严格质量管理,严格实施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四)设立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实验室; (五)按合同规定对进场工程材料及设备进行试验检测、验收,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六)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 (七)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质量事故,提供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并实施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配合做好工程验收和工程安全鉴定工作; (九)接受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并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第十四条材料、设备供应商职责: 材料、设备供应

39、商按合同规定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制定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二)按行业规程规范及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造,严格质量管理,严格实施保证供应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三)接受并配合监理单位的随机抽检及驻场监造工作; (四)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交相应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五)配合做好有关方组织的出厂验收; (六)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设计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全面履行设计合同及供图协议中有关保证设计质量、供图进度、现场技术服务的职责,满足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要求。 第十六条设计中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40、备,但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充分考虑当前施工水平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第十七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进行。 (一)工程招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招标工程项目与范围、总体布置及相关图纸、主要结构型式、主要布置、主要结构配筋图及设备选型、施工程序与主要施工方法、进度安排与控制性工期、主要技术要求与主要技术标准、总工程量与分项目工程量明细、分析建议与招标进度安排等项内容。 (二)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在具体结构型式及设备选型、施工的技术质量要求、施工难度、工程量等方面与招标设计相一致,避免与承包合同(或设备制造采购合同)产生较大或重大变更;第十八条设计审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签发

41、 (一)设计单位提交的图纸、文件必须由严格的审查和审签手续; (二)建设管理单位依照合同接受设计单位报送的图纸后,经审查签发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然后签发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单位审签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图纸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 (三)施工单位必须对签收的设计文件、图纸、变更通知进行认真核对后方可施工,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文件、图纸、变更通知中的问题,报监理单位复查。第十九条设计的修改与变更 (一)设计单位应提高设计质量、切实保证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质量和设计深度,并使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能够紧密衔接,避免因设计工作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计修改与变更

42、; (二)当工程规模、工程总布置、主要建筑物形式、安全设防标准、施工度汛标准及其它涉及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与国家审定的初步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时,必须由公司组织设计单位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报初步设计批复部门审查批准;与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出现重要设计变更时,设计单位应当将变更文件报工程技术处,由工程技术处组织有关各方审核;一般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将变更文件直接报建设管理单位,由其组织有关单位审核; (三)施工图设计与招标设计原则发生较大变化时,应事先报工程技术处; 第二十条设计优化 (一)工程设计优化,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二)设计单位应认真听取各方提出的设计优化及其变更的建议,并加以论证,积极采纳合

43、理化建议,并对采纳建议后的设计质量负责。第二十一条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应专业配套,人员相对稳定,适应现场施工对设计的需要,并对设计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第二十二条实行设计质量保留金制度,保留金的数额按合同规定执行。 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满足资质等级和具有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货厂家;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工程材料及时按批量抽样试验检测,并将试验检测成果及采购单位提交的产品资料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抽样检测、审查签认。对试验检测数据有异议时,报建设管理单位组织重新抽检并最终确定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的抽样检测、审查签认不减轻、不替代施工单位对工

44、程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设备进场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进行交接验收。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制造商应按照合同规定,负责材料、设备的检验检测、监造和出厂验收工作。第二十八条材料、设备制造商在产品加工制造过程中,严格执行行业规程规范及合同规定,强化质量检验检测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第二十九条设备的监造、出厂验收、交接验收不减轻、替代设备制造商应负的质量责任。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中经监理单位确认为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责成制造商予以处理。 施工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施工准备的质量管理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质量保证体系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施工

45、机械设备和人员、材料、水电供应等的准备情况认真检查落实; (三)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试验工作,确定优化施工及质量控制的参数,提出工艺试验报告,报监理单位批准。第三十一条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二)用于施工的工程材料、设备,必须经监理单位检查签证; (三)施工单位应教育、约束、监督各级施工人员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按照施工规程规范及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专业性、技术性强,对工程质量影响大的工种必须由技术考核合格取得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工序管理,制定并认真实行工序交接检查签证制度,上道工序

46、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五)施工单位应充分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严格控制并主动报请监理单位全过程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复检确认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六)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工地实验室,试验人员资质、试验设备必须报监理单位批准; (七)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和检测频率对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进行试验检测,施工单位对提交的试验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代表性负责; (八)施工单位在砼浇筑前应按合同及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砼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确定合适的骨料级配参数和符合合同规定的砼配合比,并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九)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独

47、立进行监督性的抽样试验检测; (十)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对工程重要的部位和关键工艺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十一)建设管理单位可以直接对任何施工项目或部位的工程材料、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性的抽样检测; (十二)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监理和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检测、检验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或者阻碍。第三十二条施工质量检查签证与工程验收 (一)所有的施工质量检查与施工验收,均必须在施工单位按“三检制”自检合格后并正式提出验收申请后进行; (二)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签证,按时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48、工作; (三)工程验收必须有设计单位参加,并听取设计单位的意见; (四)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应在其提供的文件中,对工程质量进行详实的介绍和评价; (五)参建各方应及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建设管理单位。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质量统计表,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管理单位。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组织评定,监理单位复核。第三十五条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经建设管理单位审查后上报质量监督部门核查。

49、 第三十六条重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及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上报质量监督部门核定。 工程质量事故 第三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具体划分见表1。第三十八条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或者减轻损失和影响,初步判定事故类别,按事故发生方、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工程技术处顺序上报。书面报告详见表2。 (二)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事故发生方应立即报监理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在事故发生8小时内再以书面报告事故情况;较大、重大和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应立即按程序逐级

50、上报,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在逐级以书面报告事故情况;对于突发性重大或特大事故,有关建设各方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按程序即刻电话上报,随后以书面报告。第三十九条建设管理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事故的经过做好记录,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备查。第四十条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一)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权限; 1、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调查,调查报告报工程技术处; 2、较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及特大质量事故由工程技术处组织有关单位调查。 (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及部位; 2、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状况; 3、事故原因及事故

51、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4、事故类别及处理后对工程的影响(工程寿命、使用条件); 5、对补救措施及事故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出事故责任处罚建议; 7、今后防范措施意见; 8、附件:事故取证材料等; (三)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应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第四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在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查清的基础上,按以下规定实施: 1、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公司工程技术处备案; 2、较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技术处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处理方案并实施。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验收

52、1、工程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建设管理单位组织检查验收;较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由_昌源水务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处组织检查验收; 2、属设备制造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制造商负责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建设管理单位组织检查验收;较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技术处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的14天内,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提交“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其基本内容规定如下: 1、工程概要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及施工承包合同号、合同工期,事故发生前已完成工程量

53、及工程形象;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及部位;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状况描述(附图)以及工程质量事故类别; 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原因及主要责任人;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处理结果; 6、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工期、经济损失)及处理后对工程影响(工程寿命、工程使用); 7、对事故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教育与处罚; 8、应吸取的教训及防范措施; 9、其他。 第四十二条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处罚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事故调查单位判定;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经济处罚由工程技术处或建设管理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其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所提建议,按国家有

54、关规定和合同规定对质量事故责任者执行处罚; (三)因工程质量事故危害公共利益和安全,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严重设计错误及施工质量问题,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规程规范的施工行为失察或失控,监理单位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按监理委托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工程多次发生质量事故,除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应负直接责任外,建设管理单位应负管理上的有关责任。 第八章附 则 第四十四条质量管理的奖惩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工程技术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dtjs/zy-az-01)1总则 1.1为加强天津地铁工程质量

55、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参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1.3建设公司质量安全部是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2地铁建设公司的质量责任 2.1建设公司对工程项目质量负管理责任。 2.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2.3对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质量管理方面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2.4依法将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2.5及时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

56、监测单位进行勘查、设计文件交底,勘察设计交底应重点说明涉及工程质量的内容。 2.6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定期组织质量检查评比,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状况,牵头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2.7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2.8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 2.9负责组织地铁工程建设的商品混凝土、试验室等单位的质量抽查、考核、评比及准入工作。 2.10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2.11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单位质量责任书。 2.12在工程完工后组织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

57、验收备案手续。 2.13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审核,组织或参与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14监督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条例、规程、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3设计单位质量责任 3.1设计单位对本单位的施工图设计质量负总责。项目设计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设 第1页计质量负责。 3.2设计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在许可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 3.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 3.4设计单位应将施工图报送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完善设计文件。 3.5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

58、建筑材料、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对于采用的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又没有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应当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用于设计。 3.6对于超限高层和超大跨度建筑、超深基坑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3.7在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进行设计交底,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部位应该明确提醒相关单位。 3.8设计单位应派驻设计配合人员进驻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问题。 3.9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4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 4.1监理单位对工程

59、项目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理工作负责。 4.2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严格履约。 4.3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配备监理工程师,专业和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4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5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编制包括质量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旁站方案,并报建设公司审批。 4.6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测方案、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4.7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各项质量生产措施。发现存在质量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8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市有关规定缴纳深基坑质量安全风险保证 第2页金。 4.9监理单位应按照天津地铁建设公司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