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上传人:daj****de2 文档编号:156036569 上传时间:2022-09-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7.4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资源描述: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1999年3月1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已于1999年3月10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 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惩治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保护用户和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 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品量,是指使用计量器具,对商品进行计量所得出的商品 的量值。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销售、收购等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商品量的 量值准确,不得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量计量违法

2、行为的处罚,适用本规定。第四条生产者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 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第五条销售者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 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 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或者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 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 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

3、的罚款。第六条销售者销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 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器具极限误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 超过20000元的罚款。第七条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 量器具极限误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被收购者造成损失的,责 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罚款。第八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技术监督行 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现场处罚规定。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