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法规课后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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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依法治教的必要性?答:1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必然要求2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处的地位必然要求依法而治3依法治教已成当今世界各国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4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总之实行依法治教对于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根本保障.2.依法治教的基原则有那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答:原则: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3教活符国和社公共利益的4权和义相一致的5教育法制统一原。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教育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他既是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

2、则.这些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原则在教育法制建设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教育基本政策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3.当前应采取那写措施推进我国的依法治教?答:1提教育法律意识,转化教育管理观念.2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3运用法手,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行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4.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答:1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法律是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因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法律的制定不得与党和国家的总路线,总方针

3、,总政策及其各项基本政策相违背.执行国家有关的教育法律,也是有效贯彻实施党对教育工作政策的重要保证2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在一定条件下,政策和法律之间会发生不一致,甚至想抵触的情况,这时就应当区别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或者修改法律.3政策和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这就需要我们在保持政策和法律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充发政策和法律各自的优势,相互配合,既要发挥政策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作用,又要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依法办事,发教育法律的规范性作用.5.你认为依法治教对于建设社会主要法治国家的意义有那些?实行依法治教是一个必然趋势

4、。(1)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它是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的必然结果,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必然要求依法而治。(3)依法治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现在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法制的强化和完善,以此来保障国家对教育要求的实现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4)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教育的必然要求。总之,实行依法治教是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保证。 第二章教育法基本理论6.教育法的特征和原则有那些?答:教育法的特征主要

5、表现以下几方面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2教育法的规定性具有强制性3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4在教育法之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教育发的原则有1方向性原则2公益性原则3平等性原则4终身性原则7.谈谈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条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答:1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的区别.教育法是指由概念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中全部行为规则的总称教育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指的行为规范,而不是行为规范的总和.如果说是总和,就是教育法的概念了.2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文件的区别.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3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条文的区别.教育法

6、律规范要用教育法条文来表现,但是教育法律条文不一定就是教育法律规范.4教育法律规范同教育法律文书的区别.教育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是适用法律规范而使用的特殊法律文件.8.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作用的认识?答:教育法有着独特的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发面 1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2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3保障按教育规律办教育4保障有关各方在教育上的合法权益5可以极大地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9.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源源有那些?答:主要有以下几点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法规4教育规章5其他如行政法、民法、刑法等.10.教育法律关系类型:教育行政法关、教育民事法律关系。11.简述教育法律关系

7、的构成要素.答: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3个,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关系内容12.如何理解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答: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或资格,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做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一切法定的权利,国家都以强制力给予保障,当法定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的享有者有权利向有关国家机关请求法律保障.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依法主体依法承担的责任.表现为义务承担者必须依法实施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一切法定的义务,国家都以强制力强制其履行,当义务的承担者拒绝履行时,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第三章学校、学生的权利义务13.法学视角上学校的概念?特

8、点?学校的法律地位如何?概念: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的教育机构,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学校法律的地位,从我国现行行政法、民法的视觉出发,我们认为,学校具有3种不同身份和地位.1学校是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中,拥有很多职权,学校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与教师、学生形成不对等的法律关系,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2学校具有民法上的法人地位.3学校是行政相对人.学校的权利,总体概括为如下方面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自主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请教

9、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特点:设立学校的目的与衡量标准不同于企业;学校的经费不同于企业;对学校的调节手段不同于企业。14.学校有那些权利和义务?权利: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教育方

10、针、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为受教育这极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5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15.学生法律地位的确立对保障学生的权力有哪些作用?学生观的转变;学生地位的变迁;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提高;通过立法确立学生的法律地位16.学生享有那些权利和义务?答:学生的基本权利: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享有申诉权,享有人生权利。学生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其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1

11、7.特殊学生群体由哪几部分构成?他们分别享有哪些特殊教育权利?女生(男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减免学费);残疾人(免学费、减杂费、国家设立助学金);生权义实施中应注的问题?年龄特点;心里特点;生理特点。第四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8.教师的法律概念与法律地位各是怎样的?概念: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地位: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确定;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19.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那些?答:权利1教育教学自主权2学术自由权3管理学生权4获取报酬

12、权5参与教育管理权6培训进修权7申诉权 教师的义务,根据教育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的六项任务1尊纪守法义务2教育教学义务3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4尊重学生人格义务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6提高思想觉悟水平义务20.取得教师资格的法定权利有那些?答:取得教师资格应该具备1必是中国公民2必具备良好的思道品质3必须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4必具有教育教能,此外教师的身体状况也应符有规.21.教师的任职条件?聘任形式?1具备各级各类相应的教师资格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具有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能全面、熟练地履行职务职责。4具备学历、学位要求5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聘任形

13、式:招聘续聘解聘辞聘22谈教师培养与培训的意义?对于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有着重要意义,能提供专门的教育训练,传授教育科学知识,使未来教师工作符合客观规律,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反面,充分发挥着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的作用。我国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资格制度、职务制度、聘任制度、培养和培训制度。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依法维护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五章教育法律责任23.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概念: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特点: 1必须有法律明文的规定。2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3由违

14、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4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24.教育法律责任的主体有那些?答:有1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2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和教师4就学学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5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25.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种类?答: 1有损害事实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种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刑事。26.什么是学生伤害事故?类型?原因?答: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类型:运动伤害;课余伤害;校外活动伤害。原

15、因分析1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是导致学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2设备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学校设备陈旧老化,又未能及时修复或拆除,这就为学校带来了事故隐患3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这二者属于不同性质的行为,前者属于渎职行为,通常要承担法律责任,后者属于认识问题,主要给予批评教育。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校相当一部分事故是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行为所致的。体罚构成的伤害,一般属于故意行为,必须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5安全保护措施不力,体育课,课间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常常因为保护措施不力而引发事故6学生体质特殊或者疾病。有些事故是由学生体制特殊或疾病引起的,对此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7自尊心较强

16、,心理承受力低。有些学生自尊心过强,或心理承受能力低,在家备受宠爱,到校后违反有关纪律,受到教师批评,一时想不开,走上绝路。学校和教师按规定办事,没有过失,不负任何责任。27.监护职责与教育保护职责的区别表现在那些方面?答:一是监护和教育保护的主体和对象不同。监护的主体为自然人,教育保护的主体则为国家和学校。二是监护和教育保护产生的根据不同。三是监护和教育保护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四是监护人和教育保护职责的产生方式不同,监护有指定和法定2种。五是监护和教育保护的内容不同。六是监护和教育保护的手段不同。七是监护和教育保护的责任不同。28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内容?关于学校责任范围的界定;关于适用的范围

17、;关于学校的责任性质;关于伤害事故的类型;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关于生伤害事故的赔偿原则与经费来源。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法律制裁3种:刑事制裁;民事;行政。教育法律形式:1.制裁:对人身制裁;限制行为能力;剥夺财产;审诫罚。2.补救:财产补救;精神慰藉;对违法行为的否定。3.强制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有关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有关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关学校与校长的法律责任;有关教师的法责;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的法律责任。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设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监护职责与教育保护职责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

18、责任范围:必须是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是在校生发生的伤害事故;必须是人身损害事故。第六章教育法律救济29.什么是教育法律救济?其特征?途径?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特征如下:首先,权利受到伤害是教育法律救济存在的前提,如果权利未受到损害,就无所谓救济。在法律救济中,必须有侵权行为的存在,相对人只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基础上才可提出救济的请求。其次,教育法律救济具有弥补性,他是对受损害权益的弥补。再次,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的义务履行。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保障人们的合法

19、权益。途径?诉讼渠道、行政渠道、其他渠道。途径?申诉渠道;行政渠道;其他渠道。30.教师申诉制度?特点?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特点: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31.简述教师申诉和受教育者申诉的范围及程序各是什么?32.什么是教育行政赔偿?特征?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承担损害赔偿。特征: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

20、务员的违法行政;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33.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因果关系。教育行政复议特点?范围、管辖?程序?:特点:是一种严格的法律制度;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教育行政机关对于相对人提出的复议申诉必须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或裁决。范围: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对教育行政强制的措施不服的;对不做违法,可以请求复议救济;对违法设立义务不服的;对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对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管辖: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管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教育行政机关管辖;特定管辖。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教育行政诉讼特点

21、?起诉条件和诉讼过程?:特点:主管恒定;诉权专属;标的确定;被告举证;不得调解。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教育行政赔偿特点?构成要件?特点: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要件: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因果关系。 教师法94.1.1实施教育法95.9.1实施义教法06.9.1实施未保法07.6.1实施中长期(20102020)10.7.8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教育;预测强制);社会作用(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按教育规律办学;保障教育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管理效率)教育法律规范结构三要素: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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