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防范风险预防经济案件违规操作演讲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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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防范风险预防经济案件违规操作演讲稿 规范操作行为防范案件风险 解析银行业案件监管依据及预防控制 湖州银行嘉兴分分邹霞 (2021.08.12) 2021年以来,嘉兴银监分局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银监会、浙江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推进案件防控工作,有利地维护了嘉兴银行业的经营成果和社会声誉。 六年多的实践证明,案件防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覆盖银行的所有业务层面,贯穿于银行的每一个业务环节。有效的防控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查防结合,重在预防”的原则,以完善内控机制为主线,以合规文化和制度执行为抓手,人防和技防结合,多方联动,常抓不懈。这不仅是案防工作的要求

2、,也是持续深入推进嘉兴银行业合规稳健经营发展的需要。 古人云。“明者见危于无形,智者见危于萌芽”,虽然辖内银行业案防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针对银行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以往较少发案的存款、票据等领域近年来却成为发案的重点领域,高科技作案明显增加,授信领域的操作风险依然较大,团伙化作案取代个人作案,金额大、手段隐蔽、危害巨大。因此,我们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练好内功,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行的沉痛教训无疑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最好范本。为此,今天我从银行业案防工作回顾、 1省内案防形势分析两方面跟大家一起学习探讨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案件风险的主要

3、政策要求及化解对策。 第一部分案防工作回顾及最新监管要求 一、案防工作的监管职能演变 大家知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案件防范工作在2021年银监会成立以前,一直是由地方公安和人行保卫部门负责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当时叫做安全保卫工作。1997年人总行提出了“三防一保”的工作要求,即: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确保银行职工人身和资金安全。 2021年中央决定设立银监会,行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2021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银监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银监法赋予银监会的主要监管职责,通俗点讲就是管机构、管风险、管法人,确保银行业稳健较快发展。其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审慎

4、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 2021年底,国务院部际协调会议明确,银行业的安全保卫、案件防范划归银监会。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银监会提出要以“三防、两提、一改”为重点。“三防”即:防信用风险、防市场风险、防操作风险;“两提”即: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一改”即:做好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工作。 2021年7月底,银行业案件稽查局获得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作为银监会新增的内设机构之一,按照中央编制委员 2会批复,银行业案件稽查局职责有4项,一是

5、拟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的规划;二是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三是督促派出机构稽查工作和案件查访工作;四是指导、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案件稽查局将借助银监法赋予银监会的准司法权,整合有关稽查资源,不仅可以对银行业机构进行稽查,更可以利用延伸检查权,对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检查。 二、案件专项治理开展背景及成效 2021年以来,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涉案人员1887人,追究其他有关人员责任6624人,其中追究领导责任2328人。累计发生各类案件1769件,涉案金额81.77亿元,风险金额56.49亿元,分别为:经济案件和违规经营案件1337件,涉案金额20.

6、14亿元,风险金额12.45亿元;盗窃案、抢窃案和诈骗案432件,涉案金额61.63亿元,风险金额44.04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461件,涉案金额77.41亿元,风险金额53.91亿元。 为此,银监会从2021年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至今先后组织召开了10多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提出13条监管要求,建立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审计署、中纪委建立了案件查防的部际协调机制。在银监会的大力督导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了对陈案的查处力度,着力推进风险内控建设,积极从体

7、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防范银行业案件发生。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银行业案件堵截率明显上升,发案数量明显下降,银行业案件高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通过六年的努力,到2021年底银行业案防和安保工作取得明 3显成绩,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同志用四句话进行了概括,即,制度建设有了重大突破,制度体系更加完整;工作安排有了重大转变,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功能监管更加有效;工作质效有了显著进步,基础更加扎实 三、案件专项治理目标、原则及政策措施 (一)案件专项治理目标。 案件专项治理以“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为工作目标,纵深推进治理工作。 (二)案件专项治理原则。 银监会本着“坚持

8、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查防结合、重在防范;坚持改革管理并举、重在加强内控”的原则。 (三)案件专项治理重点环节。 案件专项治理重点环节即“六个重点环节”。一是授权卡(柜员卡);二是印鉴密押;三是空白凭证;四是金库尾箱;五是查询对账;六是轮岗休假。 (四)案件专项治理重点领域。 即排查“九种人”,分别是。有“黄赌毒”行为的;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大额资金炒股的;个人、家庭负债较大或银行有贷款的;无故不能正常上班或经常旷工的;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在职工作超过强制休假、轮岗规定时限的;有不良记录或犯罪前科的;已经出现违规操作的。 (五)案件专项治理问责追究。 案件专项治理问责追究概

9、况为“一案四问,上追两级”,一问案件的当事人;二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三问与作案人交往过多的知情人;四问发案单位两级领导之责。 (六)防范操作风险主要措施。 42021年5月31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21)17号),它被业界称为强化银行高管责任、遏制金融大案要案的“十三条”。这既是银行业机构落实内控措施的指引,亦是监管部门督促银行防范操作风险的依据。 提出背景。当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一些银行业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

10、,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因此,各银行业机构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迫在眉睫。 1.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意见” 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

11、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5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

12、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 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定,并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就拟轮岗轮调和休假主管的顶替人员预先做好相应安排。稽核部门应对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进

13、行有效审计跟踪。 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稽核部门应就这些岗位、环节工作人员的买卖股票行为建立内部报告制度,要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规定。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要即行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要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违法、违规、违纪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原工作单位,并严肃处理。

14、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改善管理理念,改进技术手段。 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要设立独立的审核岗,建立责任复核制,必要时可由上一级行对指定岗位进行独立审核,并责成原岗位适时做出说明。 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当日出单要核对,机器打印的出单要全部核对。要探索手工情况下的有效监控措

15、施,以及网点通存通兑中多部门办理业务等情况下向客户验证复检的有效手段。 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 2.银监会力推阳光监管“十三条”规范操作风险的意义 银行业掌控着90%的金融资产。金融安全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和十数万亿的百姓储蓄具有绝对的重要性。正是基于当时金融形势的严峻,更凸显了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的特殊分量和意义。 首先,这是中国银监会首次根据2021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它不仅突破了“内部控制”范畴而将“操作风险”提升为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列,更深刻之处在

16、于它对整个银行系统的风险与责任作出重新判断:即由一直以来强调不良信贷等“信用风险”调整为强调银行自身的“操作风险”,并确认信用风险只是银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而操作风险才是银行风险的“重要根源”。这种对银行风险的重新判断,意味着未来监管工作重点的转移与银行本身责任的强化。原来强调“信用风险”,多注重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履约造成的风险;现在强调“操作风险”,则强化了银行自身对内部治理结构、程序的不完善或员工失误的责任。 其次,强化了银行管理层特别是高管人员的责任。这是对银行系统责任追究机制的重大突破。一直以来,只要发生问题严格地说,只要问题被“暴露”出来,因为问题“发生”后往往是领导先“捂”

17、住受到查处的往往是当事人,而非管理人员或上级部门。这种机制不仅使得管理人员推卸管理责任,而且为管理层因自己暗示或有意安排造成的事故提供了寻找“替罪羊”的机会。相反,新的责任机制则有助于打击高管人员的懈怠之风,消除其利用管理漏洞牟利之机。 再次,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是此次的管理创新。银行管理层的尽职压力可以来自上级机构,可以来自行政监管,但“阳光监督”是更有效的防腐机制。金融因建基于社会信用之上而具有特殊的敏感性,而借助公众舆论监督防止管理层“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无疑有助于减少一直以来银行系统封闭运作的种种弊端。 然而,我们不得不警醒,欲要根治金融腐败,需要超越监管 8体制自身的局限

18、,改革银行系统的根本制度,这就是再造银行的所有制基础和公司治理结构。而此种再造的落脚点就在于,真正按照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来选择银行家、高管人员、基层主管和普通员工。按照金融专业的标准来管理银行业,无疑是实施风险管理制度从“形似”到“神似”的前臵条件。 3.防范操作风险的“十项措施”。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银行业犯罪的打击力度。研究并提请有关部门修订刑法相关条款,明确有关司法解释;研究修订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在企业破产法中明确有关债权保护条款,充分保障债权机构的合法权益;研究有关延伸检查权问题,增加有效监管手段。 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各级

19、领导责任。银监会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银行业重大案件责任追究规定。 加强任职履职管理,对高管人员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 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力量,增强自我纠错能力。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帮助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现阶段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监管,提高信息科技水平。 完善会计统计相关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 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处臵突发事件能力,研究制定案件损害控制办法,努力控制和减少银行业案件可能造成的经济与声誉的损害,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9

20、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不良资产处臵办法,做好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治理工作。 提高银监会有效监管水平,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 4.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个联动”。 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实行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和推行由他行托管保证金的联动,禁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开、自贴和自管保证金的做法; 一线业务的卡、证、章管理和基层机构行政章的管理联动; 基层行行长、营业网点主任定期进行交流轮岗与会计主管实行委派制的配套与联动; 重要岗位的强制性休假与岗位审计的配套与联动; 激励基层员工揭发举报与对员工保护制度的配套与联动; 贷款“三查”尽职调查与三查档案(纸质或电子介质)妥善保管责任制的配套

21、与联动; 完善审计体制、提升审计职能与加强对审计问责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查案、破案同处分到位的双向考核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案件查处与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对基层操作风险管控奖(表扬、奖励)惩(惩戒、处分)并举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的配套联动。 四、当前银行业案防和安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案件防控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形式严峻,滋生案件的体制机制、内控管理、合规文化等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近年来一系列大要案充分暴露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 10展理念、内控合规、内审稽查、违规处罚、安保落实等方面都存在相当程度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过度追求发展速度和规

22、模,粗放型经验问题认识不深转变不够。一是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投入与效益产出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一味追求发展速度,重规模轻质量;二是在考核激励上重利润轻内控;三是在业务发展上重营销轻管理;四是在存贷款领域,热衷于铺摊子、抢份额、拉存款、拉客户,违规提拔,带病提拔等。 2.片面强调经营利润和风控成本,内控制度的执行要求落实不足。当前,银行业普遍存在一种倾向,比较注重建立制度,讲要求,作规定,下文件,对制度的执行却重视程度不足、工作力度不够、有效对策不多、反馈评估机制不通畅,简单化执行、表面化执行、递减式执行、被动式执行、抵触性执行和选择性执行大量存在。 3.习惯性漠视内生动力建设,内审稽核检查行

23、动不少效果不佳。一是内审稽核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二是内审稽核的管理模式不尽合理,妨碍了作用的充分发挥。三是内审稽核检查缺乏必要的评价与监督。 4.不能正确理解案件统计工作,案件的报送数据不实、情况不足。一是错报案件。二是迟报案件。三是瞒报案件。案件统计报送存在的问题不仅违反了银监会相关规定,还严重干扰了对案件形势的分析判断。 5.仅仅关注案件的问责处罚,对违规的处理措施不少,力度不够。一是内部处罚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二是纠偏工作不到位。 6.应付式部署安全保卫,银行业安保工作想法很多办法较 11少。一是工作难定位。二是组织无保障。三是工作无目标。安保工作对内涉及各个相关部门,对外涉及不同单位,事先

24、的安全防范和保卫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均需要大量的内外协调工作,就目前安保部门的弱势现状,其作用难以发挥,严重制约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表现形式 1.员工的思想观念滑坡。思想教育不到位,道德滑坡形成的案件风险在少数支行,案件警示教育说起来重要,抓起来热闹,往往停留在表面现象,没有真正深入下去,对员工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导致员工的思想观念滑坡,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失去控制,不知道员工在想什么,有的明明知道有不良行为和表现,但却不采取措施,也不向上级行报告,纵容其发展最终走向犯罪。 2.“一手硬,一手软”。管理人员特别是机构负责人经营指导思想不端正

25、导致案件风险隐患的形成,主要表现在管理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片面追求业务发展,忽视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发展上,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抱着侥幸心理或无所谓的态度,致使一些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形同虚设。 3.存有侥幸心理。员工责任心不强形成的案件风险隐患,主要是员工合规风险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树立起“风险控制优先”的管理理念。工作中不认真细致,敷衍了事,麻痹大意,戒备心不强,不能完全按规章制度办事。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整个流程不够严密和完善,存在缺陷或漏洞。有时为了图省事,不按规章办事,简化业务流程,对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存有侥幸

26、心理。 124.”吃老本,凭感觉”。业务不熟练形成的案件风险隐患,目前各机构虽然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入手,不断加大了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力度,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员工特别是新入行员工,由于对一些规章制度还不够熟悉、不够了解或者没有正确的理解,业务水平没有达到相应岗位的要求。主观意识上愿意把工作做好,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力不从心,对错之间难以把握,办理业务往往容易出现差错,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有的员工平时不注意学习,干起工作来凭感觉、吃老本,对业务流程和文件学得不深、理解的不透,吃了“夹生饭”,违规办理业务后形成了风险还不知错在哪里。 5.明知故犯,形成风险。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发展业

27、务,留住客户,给客户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有的就简化业务程序,或者颠倒流程先办后补。虽然主观意识是好的,是为了所在单位的业务发展。但是由于没有摆正业务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把防范风险放在了次要地位,甚至出现集体违规或指使或默许,应该说这类违规行为大部分是善意的。如:开户资料不全为企业开立结算账户;利用员工账户为客户购买基金、协助客户过渡补偿款;违反实名制有关规定为个人开立储蓄账户等。 6.检查走过场,监督不力。各级监管机构在各项监管活动中,多数存在对监督检查的事项不深不细,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造成该发现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该纠正的错误没能及时纠正,往往是问题和隐患得不到彻底根治,

28、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和屡查屡犯等问题久治不逾。如,虽然各级行每年都要开展一系列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活动,并在各阶段都要组织多次检查,应该说检查比较频繁。但是从检查的内容方式、操作程序、整改处理等都很不 13规范,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加之检查人员整体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原则性也不强,检查没有权威性,无法真正达到检查的目的。 五、银监会、省局、嘉兴分局案防工作要求及重点2021年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继续深入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案件处臵和案件风险监测分析力度,优化案件工作考核机制,强制性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内生动力,强化法人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合规建设和内控执行力落实,通过创新、调整

29、和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调动各级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力争年内事项案防安保工作力度、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一)银监会案防工作要求及重点 1.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案防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落实定人定岗定责。二是加强考核督促,保证工作质量。三是加强问责,包括案件问责,违规问责和案件信息报送问责。 2.进一步完善案防工作体系建设,将“管内控“落实到硬约束。一是案防工作与资本监管挂钩。二是案件整改验收实行两级复准。三是内审稽核检查要有深度、频度和广度。 3.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实现案件有效防控。一是加强内控执行力的突查。二是深挖陈案,堵

30、截新案,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摆脱被动局面。三是有针对性的检查薄弱环节,狠抓案件高发环节防控工作。四是努力夯实银行业安保工作基础。 4.进一步深化执行年活动,落实操作风险管控执行力。通过去年“银行业内控和安防制度执行年”的开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控与安防建设的意识有所增强,内控与安防制度进一步 14健全与规范,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要继续围绕“制度执行力建设”这个核心,持续深化开展“执行年”活动。秉承“差别监管、突出重点、局部突破”的监管策略,强化“防范操作风险13条”的落实。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对有关制度强化落实。 (二

31、)浙江银监局案防工作要求及重点 1.持续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浙江银监局杨小苹局长202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案件防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在银行流动性紧张形势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都会加大。 密切关注并深入排查涉及贷款诈骗、票据业务违规、内部人员行为不当和银行卡、atm机、网上银行和信息科技等领域的案件隐患,以及因大额不良贷款诱发的重大恶性案件。 根据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现场检查方案,认真组织五大类案防检查,并要注重发挥银行内审稽核的作用,强化推动银行业案防内生机制和执行力建设。 严格执行银监会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制度,严肃问责瞒报、漏报和迟报案件行为,对金额大

32、而非真实自查发现的案件从重问责并与市场准入严格挂钩。 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作,健全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防控和风险化解机制。 根据中央开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内外部监督机制,推进全辖“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 2.严密筑牢其他重点风险防线。一方面,要继续做好“影子 15银行”和集中度等风险防控,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创新,继续推动做好银信合作业务转表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守授信集中度红线,认真抓好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监测系统的分析预警,实行客户风险统计零起点报数试点,评估试点效果,适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对近期“担保乱象”、网络借贷、

33、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民间借贷以及非法集资等领域凸显的风险,也要密切关注、高度警惕。据省公安厅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立案侦查非法集资类案件71起,涉案总金额17.58亿元,其中杭州、宁波、温州是案件高发地,台州和舟山呈现上升趋势,虽然总的立案数和涉案金额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我省非法集资案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不会改变,而且延伸出其他金融犯罪的风险也在加大。要认真开展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专项调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举一反 三、主动应对,看好门、管好人、建好防火墙,防止民间融资风险蔓延和转嫁。 (三)嘉兴银监分局案防工作要求及重点 按银监会、省局要求,继续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各银行业金

34、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案防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有效加强案防工作。 1.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特别要重点完善贷款管理、票据审查、账户管理、轮岗轮调、强制休假及离任审计等制度约束,及时纠正网银诈骗、电信诈骗、atm机和银行卡等新型案件所暴露出的内控管理偏差,加快建立内控制度的后评价机制。 2.进一步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按照银监会深化“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要求,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尤其要做好对柜台、结算、凭证管理等案件多发领域的风险排查,重点把握 16员工行为,常态化、有岗有责地在内部开展员工有无赌博以及超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的

35、大额高风险投资、消费等行为的专项排查,对重要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全覆盖。 3.进一步严格问责制度。通过加大日常经营绩效及薪酬与风险、内控、案件的挂钩权重,重新梳理合规、审慎经营导向,防止因考核压力扭曲经营行为形成案件。严格落实“上追两级”、“双线问责”、“一案四问责”等机制,对金额大而非真实自查发现的案件从重问责并与市场准入严格挂钩;该移送司法处理的,不能手软,要坚决移送。对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要严密监测,一经发现,要一律开除。 4.进一步规范报送案件信息。严格执行银监会新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制度,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案件。 第二部分我省银行员工犯罪分析及防范措施商业银行员工犯罪问题一直是

36、诱发银行业案件的主要因素之一,曾经接连暴露的银行高管巨额腐败案及内部员工集体挪用资金案等大案要案给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及社会声誉带来极大危害。近年来,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银监会案件防控工作的不断推进,类似大案要案逐渐减少,但是内部单体作案及内外勾结作案仍屡见不鲜,屡查屡犯。据不完全统计:浙江辖内银行业从2021年至今年共发生银行业案件29起,由内部员工犯罪引发的案件23起,占79%左右。其中,2021年13起,占当年案件总数80%左右;2021年全部为内部员工犯罪;2021年及2021年一半左右的案件属于内部员工犯罪。从涉案金额看,2021年至2021年,员工犯罪涉案总金额高达1亿多元。因

37、此,银行业内部员工犯罪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例分析 (一)龙泉市农村信用联社水南信用社岩樟分社信贷员挪用信贷资金案件 2021年3月29日,龙泉联社水南信用社岩樟分社在落实联社组织的案件专项治理深度排查中,发现信贷员潘新元有擅自违规发放贷款的嫌疑。当晚,该分社主任谷小东找潘新元谈话,要求说明办理贷款的原由及过程。潘新元交代了在任分社主任、信贷员期间,存在隐瞒其他人一手经办借冒名贷款供自己使用的违法行为。3月30日,龙泉联社在接到谷小东关于潘新元有大量借冒名贷款嫌疑的报告后,通知潘新元到联社说明情况,但潘新元未去联社且去向不明。该联社立即向龙泉市公安局报案。4月2日,龙

38、泉市公安局对潘新元事件以“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4月19日,潘新元迫于压力在其朋友的劝说下,从江西上饶回到龙泉,向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市公安局侦查和联社审计,自2021年开始,潘新元以借名、假名等手段发放借(假)冒名贷款,至案发日涉案82户、88笔、金额181万元。贷款资金用于购买彩票以及支付贷款利息等。8月19日,龙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潘新元挪用资金案,以潘新元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案发后,浙江省农信联社和龙泉联社对此案有关的33名责任人作出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按照案件责任上追二级的要求,对7名负有领导责任的龙泉联社新老班子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和监事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或

39、行政警告处分;对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联社监察、保卫、内审、业务和风险合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警告处分;对10名因工作失职的水南信用社和岩樟分社主任、会计主管、信贷员、柜员、出 18纳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罚款;对11名历次信贷检查或风险排查工作失职的检查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农行武义支行客户经理挪用应付未付利息案件2021年4月15日,农行浙江省分行通过内部审计,发现农行金华分行辖属武义支行客户经理郑春青涉嫌挪用应付未付利息39.8万元。 郑春青,男,1974年出生,1995年8月进入农行工作。先后在武义支行辖属柳城营业所、东干分理处、营业中心、桐琴分理处任柜员、主

40、任、会计主管,2021年1月调任支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 经查,郑春青利用担任桐琴分理处会计主管之便,于2021年1月12日虚列应付未付利息,通过91过渡账户,采取销毁、伪造和套打传票等手段,挪用应付未付利息款项39.8万元。 案发后,农行浙江省分行党委高度重视郑春青违法违规事件暴露出来的内控管理问题,严肃处理金华分行和武义支行责任人共29人,涉及市分行和县支行高管5人,市分行和县支行中层管理人员6人,支行其它人员18人,其中:开除1人,撤职1人,辞退2人,记大过4人,记过17人,警告2人,通报批评2人。 (三)发案原因分析: 一是案件查防工作不深入、不细致。2021年7月,龙泉联社曾发生过安

41、仁信用社信贷员严重违法发放贷款案件,该联社本应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信贷业务的风险排查工作,但该联社及其下属机构没有按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案件查防工作。潘新元仍可以在权限内“一手清”(即违反信贷管理规定,信贷员限额内贷款由同一人调查、审查 19和审批),违规办理贷款业务审批、发放、记账。潘新元在自白书中表露“在2021年安仁案件发生时,也曾想到过投案自首”。但龙泉联社及其下属机构案件排查工作不深、不细,给了潘新元继续作案的机会。 二是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力不强。一是制度存在缺陷。龙泉联社及其下属机构对部分制度规程照抄照转、脱离实际,没有制度后评价机制,导致一些重要业

42、务岗位或操作环节出现漏洞,诱发案件。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潘新元从2021年到2021年,在岩樟分社任主任长达8年,反映出该联社没有落实轮岗制度。 三是检查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内控防线失守。一是贷款审批双签制度未落实。二是会计临柜监督形同虚设,贷款资金入账本应由借款人亲自办理,临柜核对身份后入账,但实际中未执行。三是近3年来,尤其是安仁案件发生后,该联社组织过“2021年借冒名贷款专项检查”、“2021年上半年新发放贷款合规性检查”和“2021年全市信贷大检查”,但由于检查缺乏针对性和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均未能发现潘新元“一手清”的借冒名贷款。 四是用人机制不健全,选人用人不慎。该联社没有建立科

43、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没有形成客观、公正的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使用、考核、评价、监督机制。缺乏对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有效考核和履职评价,对其异常行为严重失察。潘新元2021年4月从龙南分社调任岩樟分社主任后,2021年5月就开始作案,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察觉。 五是风险防范意识淡漠,思想教育工作不实。龙泉联社缺少对员工思想品德、法律法规教育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从业人员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淡漠。部分员工原则性差,人 20情大于制度,关系高于规章,盲目屈从领导意见,对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习以为常,缺乏监督制约。 二、员工犯罪主要形态及特点分析 目前,辖内银行业员工犯罪案件主要有四类,分别是职务

44、侵占、挪用资金、诈骗和受贿类经济犯罪,其中挪用资金和诈骗类犯罪占比最高。总体而言,辖内内部犯罪人员作案手段较外部犯罪复杂、作案隐蔽性强。 (一)职务侵占。犯罪分子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实施犯罪活动,犯罪目的是将银行资金占为已有。主要的侵占方式有,银行柜员侵占尾箱现金、金库管理员窃取金库现金、押运员在押运过程中侵占银行资金等。这类案件的案发环节主要集中在运输、交接和清点环节,由于相关人员违背双人运输、双人解款、按时清点等内控要求引发。2021年至2021年,辖内共发生该类案件3起,占内部员工犯罪案件总数的13%,其中2021年2起,2021年1起。 (二)挪用资金。该类犯罪区别于职务侵占的地方在于犯罪

45、目的不同,挪用资金并非是将银行资金占为已有,而是将银行资金暂时挪作他用,等待资金到位后再还。常见的犯罪动机是将资金用于买彩票、赌博、炒股等。该类案件作案手段多样,往往与诈骗行为相联系,主要挪用行为有将客户准备归还的款项或发放给客户的贷款转入自己的借记卡上以及直接支取客户定期存款。发案环节包括存贷款办理环节、章证管理环节、授权卡及密码管理环节等。犯罪分子通过伪造身份证、私刻或窃取重要印章、伪造收款凭证等实施犯罪。2021年至2021年辖内共发生该类案件10起。 (三)诈骗。这类犯罪手段较前两种更为复杂,以内外勾结 21作案为主,实施对象包括存款、贷款、票据等。发案环节有印鉴卡管理环节、印章管理环

46、节、网银开户环节等,犯罪分子通过内外勾结调换企业印鉴、窃取印章、私开网银等手段诈骗银行和客户资金。2021年至2021年共发生该类案件5起,其中2021年1起,2021年1起,2021年3起。该类案件近年来呈现上升趋势,与犯罪分子日益渗透银行系统密切相关,同时也与银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量不断增加伴随的银行业内控有效性相对下降也有很大关系。 (四)受贿等经济犯罪。由于在银行工作涉及“钱权力”的方面较多,内部员工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较为严重。2021年至2021年辖内共发生该类案件4起,主要集中于2021年左右,受贿原因涉及基建、信贷方面的违规操作。 三、员工犯罪趋势分析 通过纵向比较2021年

47、至今的内部员工犯罪案件发现,辖内银行业员工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作案手段日趋复杂。早期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较为直接,以盗窃和直接挪用手段为主,涉案环节较少。近两年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复杂,更具迷惑性和隐蔽性。犯罪手段的日趋复杂使得银行业案件的发现更为困难。目前,多数案件都是潜伏一年以上的陈案,甚至有案件潜伏时间长达八年之久。 (二)涉案金额日益加大。随着银行业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银行业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案件惩处力度的加大,员工犯罪成本随之加大。因此,引诱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的犯罪收益必然日益加大,主要表现为内部犯罪案件的平均涉案金额呈增长态势。2021年内部案件平均涉案金额在百万元

48、左右,2021年达到千万元。 (三)团伙化作案态势明显。近年来,内外勾结作案成为银 22行系统犯罪的新形态。早期辖内银行员工内部作案,集中在个体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方面,团伙作案较少。但是近年来,随着资金掮客这种中介形式的出现,这些人当中的不法分子与银行内部人员互相勾结,引诱银行员工犯案。团伙作案的涉案金额比单体作案危害性更大,涉案金额也更大。如,2021年发生的2起资金掮客与内部人员内外勾结作案涉案达7000余万元,超过2021年至2021年发生的所有案件金额总额。 (四)作案对象日益广泛。以往内部犯罪基本集中于授权卡、金库、现金尾箱等传统易发案环节,或针对银行卡、票据等传统的高风险业务。如今

49、,犯罪分子在存款、贷款、银行卡等各个领域都广泛涉及。并且以往内部人作案集中于内控较薄弱的小法人银行和管理链条较长的大型银行,但随着银行内部人员流动性的加大以及犯罪集团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策略,案件波及范围日益广泛。 四、员工犯罪原因分析 (一)内因。从这些犯罪人的自身角度看,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一是贪财。大多数银行机构的发案原因最终都可以归结到这一点。犯罪分子为满足个人贪欲,不惜铤而走险。 二是有不良嗜好。包括赌博、个人生活腐化。事实上,银行员工中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的人为满足个人不良嗜好更易违法违规。 三是心理失衡。由于工作或者家庭等原因,导致内心失衡,积怨较深。出于发泄不满或者报复心

50、理而进行犯罪。辖内曾有一起犯罪案件导火线正是由于犯罪人在竞聘落选后,处于报复心理而引发的。 23四是法制意识欠缺。这类案件集中在刚进入银行的年轻犯罪人身上,或者出于好奇或者出于出风头的想法,针对银行网络系统或者管理漏洞犯罪,以身试法。 五是性格缺陷。性格孤僻或者偏执,不善或不喜与人交流,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类性格缺陷使之遇到事情不能正确对待,继而引发犯罪。 (二)外因。 一是合规文化缺失、员工行为失范是直接原因。由于重视不够,或者方法不当,银行机构内部未真正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合规文化,合规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情况普遍存在。在人情、利益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员工行为失范,给内外犯罪

51、分子作案留下可乘之机。 二是银行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失效是间接原因。一个具备完善内控体系的银行,应当具有自查自纠功能。一旦犯罪分子做出不法之举,在完善的内控监督体系下,会被及时发现并制止。但是从以往的案件情况看,发案原因往往涉及多个环节的内控失效。虽然各项业务,特别是“敏感”部门的岗位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然而,这些措施的落实却存在不到位,断档和错位现象。 三是社会竞争加剧、考核指标扭曲是根本原因。随着银行业跨区域展业的步伐加快,银行业竞争加剧,银行业普遍面临更加剧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各银行的考核压力也更大。考核指标就是一根指挥棒,在巨大的考核压力下,银行员工争先恐后的拉存款,垒大户,导致内

52、部管理弱化,内控执行不到位,积累了大量风险。 五、预防和控制员工犯罪的思考及对策 24预防和控制案件风险是当前金融机构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新形势下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分析近年来案件发生的原因及特点,基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一线业务岗位是案件防控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应引起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法人银行机构的高度重视和关注。面对违法违规问题频发的严峻形势,如何抓好案防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实现案防关口前移是当前防范和遏制案件的重中之重。 (一)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案件风险的认识。 1.提高认识是基础。十案十违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从发案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大部分违法违纪人员

53、都在作案前具有一定的故意性或侥幸因素,虽然发案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员工对案件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思想脱变、心理扭曲、铤而走险、侥幸心理故意作案成为一种突出的现象,特别是当前随着银行股份制改革和业务发展步伐的加快,员工工作生活压力加大,生存理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加强员工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刻不容缓,非常必要。一定要突出以人为本,教育员工把个人的生存发展与银行的生存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银行与员工之间双向、互动的主人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教育,使员工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职业道德防线。 2.各级领导班子重视是关键。从目前基层机构的现状看,可以说是任务繁重、工作繁忙、事务繁多,千头万绪。面对繁多事宜,把案件

54、防控工作放在什么样的位臵上来对待、来考虑,是一个必须正确理解、认真面对的问题。近年来,虽然案件风险防范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但从现状表现来看,对案件防范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侥幸因素时有存在。要想抓好案件防控,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理解和认识案件防 25控工作在银行工作中的位臵和作用;真正做到把案件防控工作同业务工作一样同布臵、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在学习教育和工作检查上要给予大力支持,切实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强化责任,增强全员案件风险防控意识。 (二)抓实预防和控制案件风险不懈怠 1.强化教育培训,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一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全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55、、人生观、价值观,真正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亲朋关、同事关。二要加大合规培训力度,使员工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要加强对前台一线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要求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风险意识,把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对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要加强对后台监督和检查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专业监督检查队伍。基层机构负责人要把风险防控放在重要位臵,始终贯穿到整个经营活动之中,绝不能掉以轻心。 2.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切实抓好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是检验内部规章和业务操作流程贯彻执行情况,是发现问题和弱点的主要途径。要充分发挥风险

56、、审计、纪检监察三道防线的作用,采取静态检查和动态检查、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注重操作过程控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增强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通过检查把各项制度的执行体现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使员工不能违规,切实前移风险防范关口。 3.明确要害岗位,抓实岗位行为排查。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有定期对员工进行行为排查的要求,但是案件发生后,总结案件经验教训时,往往发现犯罪员工行为排查不到位,对其 26不良嗜好、不正常交往未曾发现或者已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可见排查的效果值得反思。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要深入挖掘各方信息,综合运用家访、社区访谈、问卷调查、个别谈话、主动申报等手段,

57、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员工行为排查效果。二是要在日常管理中做到关注你的员工,高度重视员工的反常行为,注重其行为变化,及早发现,尽早防范。三是要为发现问题的员工指定专门帮教人员,明确帮教要求,做好转化工作。 4.把握思想脉络,注重心理行为疏导。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犯罪人员在作案前均有一定的征兆,如果能正确解析他们的心理及行为,将有助于预防案件发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员工的思想教育。一是要切实改变传统的说教式教育,通过具体的教育活动,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员工对银行的归属感。有了对银行的归属感,内部员工爱岗敬业,作案动机必将减少甚至被抵消。二是要增加员工的法制意识教育,降低法盲的犯罪机率。尤其是在

58、新员工培训中要加大法制教育力度。三是要建立有效的心理干预机制,例如在内部建立“职工小家”这样的心理疏导部门,或者与外部合作共建心理疏导渠道,尽量减少由于心理问题引发的犯罪案件。 5.改革考核机制,合规稳健经营发展。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考核方面,日益突出经济资本和经济增加值在绩效考核中的核心作用,普遍引入案件防控和内控合规类等指标,突出强调依法合规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更为全面。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以更有效地发挥其“指挥棒”作用。一是减少规模指标的绝对权重,加大对风险控制以及利润率的考核权重。规模指标占绝对权重,容易导致各行弱化风险防控意识,重发展、轻管理,甚至出现不惜采取“以贷增存”,放

59、松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 27性审查,虚增贴现和表外业务等违规行为。二是考核设臵要注重长期性和动态性。目前各行考核指标值所反映的基本是一个时点的经营情况,缺乏对考核期内指标值变化过程的关注,导致各级机构和员工以完成当期任务和实现短期业绩为主,缺乏全局意识和持续发展意识。三是注重培养中间业务发展,规范中间业务的考核方式。近年来频繁出现多家行为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放松审核和出现“一人多卡”等情况,给中间业务带来很大风险。因此,单纯计算发卡量的考核方式必须予以改变。 6.改革人事体制,完善任用薪酬体系。要进一步健全银行人事管理体制。一是在干部任用上要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

60、制,使干部任用由一次定终身、单向选择逐步向双向选择过渡。积极扫除影响人们进取心、主动性、积极性的障碍。二是要切实改变过分重视业务拓展而将人才放在一线的做法,平衡三道防线的人才设臵,真正发挥三道防线的作用。三是要限制基层机构一把手的绝对权力,避免客户经理开展贷款“三查”受制于支行行长意见而流于形式。同时,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要求,各银行机构应将薪酬的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一致,以解决银行经营行为短期化的问题。 7.加大查处力度,严格处罚责任追究。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都在加大查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处理违规违纪责任人时,瞻前顾后、迁就照顾、好人主义时有

61、发生,处理起来显得软弱无力,失去了应有的警示、威慑作用,所以造成有些违规违纪行为屡查屡犯、前查后犯,导致案件隐患。为此,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员工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不力或有 28违规行为等问题,不能造就照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让违规者感觉到制度高压线就是碰不得。 8.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防范含量。农村法人银行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管理的技术含量。一是提高业务电子化水平。通过实现业务流程智能化、操作手段现代化,使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等在it系统中有序流动和集中控制,尽量减少人为干预因素。二是强化“技术防线”。加强对业务的非

62、现场监控和流程控制,实现对经营风险的持续监控与预警,使计算机系统可以自动拒绝违反程序的业务操作。三是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科技人员。这是实现前两项要求的基础保障,同时也是应对内外部计算机犯罪的有效手段。对科技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不仅要重技术能力也要重人品操守,并注重给予其合适的发展空间,以确保其技术得到正确使用。 由于时间关系,收集掌握的数据不够详实,准备不够充分,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9文件制度参考 1.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2117号) 2.细化内控“十个联动”抓好银行案件防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十次会议参阅材料摘要) 3.中国银监会

63、办公厅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员工挪用资金购买彩票案件的通知(银监办发202163号) 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金库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21107号) 5.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克隆银行卡存折或信用卡盗取客户资金的通知(银监办发2021246号) 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不法分子利用atm机具盗取银行卡资金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21228号) 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实行区别对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21148号) 9.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2183号) 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防范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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