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155520502 上传时间:2022-09-23 格式:DOC 页数:54 大小:59.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2022年年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2022年年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2022年年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资源描述:

《2022年年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年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5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20XX年水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坚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为主线,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市治污水平,构建起科学完整的“治、用、保”治污体系,确保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二是坚持“治、用、保”综合治理;三是坚持总体布局、分布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全面完成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在2016年度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

2、核中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确保第一名、夺取三连冠”的目标。 2、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水污染物(cod)削减18%的目标。 3、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流域内所有河流实现省政府下达的“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6年底前,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或优于v类水质标准(即cod40mg/l、氨氮2mg/l);、,河流域各河流断面水质达到鱼类能够稳定生存的技术参考指标(即cod60mg/l、氨氮6mg/l)。 2、规划项目全部完成。2016年11月底前,规划内的21个工业项目、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2016年12月底,完成厂区绿化、美化、

3、亮化。 3、完成三大系列亮点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市重点废水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河流断面安装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装置,实现三级联网并实时监控。同时,建立完善一流的环境监督安全监控体系;二是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五化”“七个一”;三是高标准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点围绕河流湿地净化和生态修复,突出人工强化、地方特色及对水质改善效果。 4、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强化点源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尤其是有重金属排放风险源的工业企业要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建设事故状态调蓄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急设施,保证可以容纳2个生产周期的排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重点排污河流下游建设事故应急拦河闸

4、(坝),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的辖区安全防控体系。 5、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XX县区、主要交通干线、迎查线路和河流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面貌进行综合治理,打造整洁、清新、优美的城乡环境,深入开展XX县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加强对小锅炉、机动车尾气、扬尘等的治理力度,提高XX县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三、具体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县(区)职责及工作要求。 (1)保证辖区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重点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见附件1)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对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现场及周边可视范围内垃圾、污泥及杂物进行清理,切实改善河道景观环境。 (2)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建设

5、完成规划内项目。原则上所有工程任务(包括治污工程、改造工程、升级改造、排污口规范化等)11月底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完成辖区内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扬尘治理、道路改造等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整治规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的厂容厂貌。 (4)挖掘、培植3-5个带有示范作用,能够展现辖区治污与管理水平的亮点工程,提前做好迎查准备和模拟工作。 (5)建立完善治污工程项目档案和环保设施、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污泥处置、中水回用等相关运行记录(台帐)。 (6)构建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将废水控制在辖区最小范围内,确保不出境。 (7)其他。一是2016年12月底完成水质自动监测装置建

6、设,并实现联网运行。二是2016年12月底完成“十一五”cod总量减排任务。三是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及申报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1.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依据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市委宣传部。负责环保工作的舆论宣传。牵头制定并落实环保专题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迎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推进迎查工作深入开展。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污染

7、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组织制作迎查专题图册、电视片。 3、市经信委。负责协商有关部门提供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单,整顿高水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指导市属企业和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工业企业厂区及周围环境。 4、市公安局。结合XX县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1日起未通过环检的车辆不得通过年检。禁止排气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5、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对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县(区)制定资金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负责督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进展(包括管网配套项目、中水利用工程、中控系统建设、污泥处置

8、工程、生物指示池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年底前全部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条件具备的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督导、审核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的建设、管理、运营的档案资料。(2)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督导和协调、对接工作。(3)负责建设完善XX县区(除由滨XX县区和经济开发区负责以外的)污水管网配套、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沿河、张肖堂干渠和新立河的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4)负责监管市污水处理厂(中和水质)正常运行。(5)督导XX县区垃圾处理厂工程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6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6)督促各县(区)按规范化要求整

9、治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周围环境。 7、市城管执法局。(1)负责市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督导惠民、XX县区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验收任务,2016年12月底前,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2)负责整治XX县区露天烧烤和扬尘污染以及社会噪声污染等。(3)负责督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及道路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确保城市面貌整洁有序。 8、市水利局。(1)组织实施潮河、河、新立河引水补源工程,合理调剂河道径流,逐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2)组织滨XX县区、开发区、XX县区对潮河流域主要河流(包括西沙河、新立河、张肖堂干渠、河和潮河)进行河道清淤和两岸绿化、美化。(3)负责督导完成截污导流工程建设任

10、务,指导任务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附件1中河流)河道中建设橡胶坝或溢流坝,延长河水滞留时间,充分利用河流自净功能改善水质。(4)督促各县(区)对主要河流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清理河道垃圾、污泥、杂草及漂浮物,切实改善脏、乱、差的状况。(5)督导河流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区)在本辖区主要河流建设1至2处人工湿地,种植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进行生物降解,改善水质。督导、审核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供的建设、管理等档案资料。 9、市环保局。(1)负责迎查工作总牵头,做好与省环保厅和环保部有关迎查的沟通、联络、汇报等工作。(2)负责本方案进展情况的通报,综合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XX县区(区

11、)的迎查工作。(3)监督各重点河流断面、工业点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4)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杜绝工业企业超标排放。(5)负责列入规划中21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督导验收工作,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对达不到治污要求的企业提前提出关停建议。(6)负责督导在线网络监控系列亮点工程的建设。(7)指导迎查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按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档案资料。 10、市安监局。负责督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市纪检、宣传、环保、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市流域水污染防治指挥

12、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县(区)长是具体责任人,按照“失分严惩、加分重奖”的原则,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加强督查考核,查进度、找差距、明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效能监察,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迎查无死角。对治污任务不落实、项目进展迟缓、河流水质不达标、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及

13、时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薄弱环节和重要问题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加以解决,要明确专人分管,集中时间、精力靠上抓落实,真正把迎查的每一项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作用,对有关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并搞好督促、检查,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责任部门共同做好迎查工作。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迎查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企业作为治污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治污投入;各县(区)发挥政府环境保护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把环保作为投资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市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对有困难的县区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和倾斜。多方面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

14、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宣传部门领导、环保部门组织策划、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成立宣传部门牵头的迎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环保宣传专栏,强化环保新闻宣传,大力开展环保公益宣传和企业环境文化宣传,在全市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立体式的环境宣传态势,为核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五)实施责任追究,确保迎查工作取得成效。一是自2016年10月1日起,凡是在各类检查中企业排污和河流断面各累计超标2家(次)的,由分管副县(区)长向市迎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检查;凡是企业排污和河流断面各累计超标3家(次)的,由县(区

15、)长向市迎查领导小组做出检查。二是对治污项目工程任务不落实、进展缓慢,对其督导2次未整改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县(区)长向市长办公会议做出检查。三是对市直部门承担的工程任务,未按进度实施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迎查领导小组做出检查。四是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因工作不到位,影响考核成绩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桦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安全,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市政府佳木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佳政发2016

16、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国、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战略布局,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核心,强化节水优先、两手发力、水陆统筹、源头控制、系统治理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体制、新机制。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饮

17、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杜绝污染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增加幅度,主要流域和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全县七虎力河、八虎力河、倭肯河、来财河等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高于80%(扣除铁、锰天然背景值超标因素);基本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全县湖泊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高于80%以上;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到2030年,全县水体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90%以上;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主要湖泊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初步得到遏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制。 三、主要任务

18、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国土局、发改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污染源头减量,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十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县环保

19、局牵头,县工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XX县区污水处理厂2016年底前排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县城和3万人口以上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县住建局牵

20、头,县发改局、环保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XX县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XX县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房地产管理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对处置后污泥定期进行监测,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处置污泥不

21、达标的,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县辖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重点推进XX县区污泥处置项目2016年建成投运,所有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对堆放点表层受污染土壤一并进行清除处理。(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农业局等参与)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4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绿色防控措施处置率达到25%。加大农用残膜清理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力度,加强废弃农药包装物监管。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市监局等参与

22、,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增加地表水源工程建设,逐步替代地下水开采,实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开展粮豆(玉米大豆)轮作试点,稳步增加特色种植面积,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实现特色种植与谷物协调发展。2018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灌溉退地减水综合治理的灌溉面积和退减水量任务。县农业局、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

23、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粪便处理,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创新管护方式,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5%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农村分散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鼓励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 -6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XX县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务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

24、工作 5.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项目引进落地上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高效节水的现代农业、低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的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规划布局,松花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新上需核准的重特大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将环评作为核准审批前置条件,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

25、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县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安监局、政府旅游办、农业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南,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促进中心XX县区环境优化。县工信局牵头,县环保局等参与,各 -8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2018年底前,

26、县城城市绿化、道路清扫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2020年起工业生产、建筑施工、车辆冲洗等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7.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

27、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全县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 -10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

28、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XX县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雨水利用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雨水利用设施。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水务局、市监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县水务局、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等参与,

29、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9.科学保护水资源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纳污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每季度发布全县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结合水利普查成果,完善重要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推进重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活动。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加强河库水量调度管理。保障河流生态流量,严格限制在主要流 -12照省、市政府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重点水

30、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12.严格环境风险控制 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定期评估沿河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依照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推动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预案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企业依法实施许可审批,谋划化工园区建设,开展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产

31、业链,优化园区内的企业布局,加强和规范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进区入园。积极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系统的提升改造,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可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卫计局、安监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开展突发应急事件预案修编试点,各乡(镇)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

32、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 -142017年底前完成警示标志设立和围栏建设,落实各级保护区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按照“一源一策”要求,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管理。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2016年起,县级水源地水质半年一测,2017年起乡镇饮用水源地开始日常监测。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33、和水质检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源地的日常保护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两同时”。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卫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加强供水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区域供水,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支持县城及重点镇水厂新建、改造升级和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新建改造供水管网和新增供水能力任务,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和水质双达标。县住建局牵头,县财政局、水务局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整改措施。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国土局、

34、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16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开展河流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2017年底完成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有效杜绝违禁投入品的使用,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水产养殖池塘

35、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规模化发展。完成省下达的水产健康示范场区建设任务。县水产总站负责,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16.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农业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17.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引入源水、沿岸绿化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应于2016年

36、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 -18对接活动,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先进技术。科技办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畜牧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20.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根据国家和省级制定的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等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做好项目招投标核准和监管工作。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

37、、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县发改局牵头,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科技办等参与)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县发改局牵头,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科技办等参与) (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21.理顺价格税费 加快水价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定额、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物价局牵头,县财

38、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 -2023.建立激励机制 推进企业节水。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达到更高标准、排污强度不断降低,支持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县发改局牵头,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加强信贷政策引导。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

39、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牵头,县工信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参与)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加大对松花江流域治污和生态建设资金支持。(县财政局、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水务局等参与) (八)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4.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制度。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排污许可、化学品环境管

40、理、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 -22查处、移送情况。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县环保局牵头,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信局、编办等参与)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

41、,依法严格追责。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和企业。各级地方政府要编制年度综合督查方案,并报上级政府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住建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26.提升监管水平 健全跨部门、区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政府、水务局、农业局等参与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划,健全全县水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全县水资源环境统一监测管理平台,实现环保、水务、国土、建设等部门水质、水

42、量监测数据共享。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 -24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县环保局负责,县直各相关单位参与) 29.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

43、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县环保局牵头,县教体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列入政府督办和行政监察,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乡(镇)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各乡(镇

44、)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工作 (二)落实部门环境保护监管“一岗双责” 建立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力 -26 (五)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参照省、市建立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制度,分解落实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自2016年起,每年对各乡(镇)、各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环保局参与)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乡(镇)府及县直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有关乡(镇)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县监察局牵头,县环保局参与)

45、(六)加强督查问责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牵头,县环保局参与) -28- 第三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和XX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粤水十条),深入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

46、地级以上城市、XX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XX县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省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81.7%,劣类比例控制在8.5%以内,各地级以上城市水质控制目标详见附件1;广州、XX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地级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2.6%以内;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近岸海域水质保护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各地级以上市要继续依法取缔全部不符合国家

47、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对2016年底前依法取缔的“十小”生产项目开展后督察,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制定实施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继续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组织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染较重的企业排查、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根据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联产业201730号)开展落后产能退出工作,1月底前将上年工作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备案。 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对环保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

48、的集聚区列出清单并提出限期整改计划,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17年底前,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组织建立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和海事、港航、渔政渔港监督、环境保护、城建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沿海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达到建设要求;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完成防治船舶污染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发布,按照XX省船舶与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粤交港201746号)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6月底前,沿海各市完成本行政区域排

49、污口摸底排查工作,制定非法或不合理排污口清理工作方案(含排污口名单),编制完成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清单。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含总氮指标);研究制定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指南。加强沿海地级以上城市污染物排放控制,对于工业固定污染源,2017年底前,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确定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提出各类污染源减排重点工程清单,将所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总和作为该地区工业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50、制目标。控制指标按照国家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相关要求执行。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控,2017年底前,沿海各地级以上市编制完成并发布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工作方案。 (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2017年底前,依法完XX县区级及以上饮用水源的保护区清理工作,完XX县区级及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预警试点建设;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和评估,编制修订完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抓紧实施水源至水龙头水质全过程监管,各地级以上城市要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季

51、度向社会公开。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重点整治珠江口污染。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等沿海地级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2017年底前,制定实施珠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节约保护水资源

52、,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XX县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三)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各地级以上市要抓紧按要求编制未达标水体的达标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自2017年7月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对水质未按期达标区域要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流域要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整治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各地级以上市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分别实

53、施“一河一策”;珠三角区域和“六河”流域内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到2017年底,广州、XX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以上。加强良好水体保护,2017年底前,完成东江及新丰江水库、高州水库、鹤地水库、南水水库、公平水库等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制定工作。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各地级以上市开展本地江河湖泊纳污能力核定。加强江河湖库管理和水量调度,2017年底前,编制实施主要江河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

54、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2017年底前,在东江、韩江等流域进行试点,科学确定生态流量,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 (四)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强化城中村、老旧XX县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城镇XX县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珠三角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敏感区域(供水通道沿岸、重要水库汇水区、近岸海域直接汇水区等)、建

55、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类标准的城市等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及XX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XX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推进污泥及垃圾无害化处置,2017年底前,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五)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在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基础上,制定实施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按计划推进

56、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坚持全面治理与重点改造并重,因地制宜、分批推进,加快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敏感区域和跨界重污染流域内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底前,制定练江、茅洲河、小东江等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XX县区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57、水质至少进行一次全指标监测,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增加到丰、枯两期以上。2017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实现统一发布和信息共享。按照国家的部署,完成入海排污口调查,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2017年底前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或将其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7年底前,公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全面推行排污许可。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

58、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按照国家要求,选择典型工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研究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跨县(市、区)河流及跨流域供水开展生态补偿工作。2017年底前,在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部门联动共同抓,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地要参照省的做法,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协调、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淡水河、石马河、广

59、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流域内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联席会议。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联防联治,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严格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以目标倒排工作任务,细化年度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要明确工作分工,指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水环境整治中的职能作用,分工协作,联合治污。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本级财政投入,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适当安排治污设施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确保整治资金

60、落实到位。 (三)实施“挂图作战”。各地要积极采用“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对本行政区域内沿河排污口分布和排污情况进行摸查,绘制干流和主要支流沿河排污口分布图。围绕水十条、粤水十条和责任书明确的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建立一个库、挂好三张图”,实行一张图干到底,增强工作的直观性和高效性。 (四)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信息调度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和省有关部门在每月5日要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环境保护厅。进展报告要重点针对省下达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量化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12月底前将本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

61、作计划函送环境保护厅,由省环境保护厅汇总后报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每月向环境保护部、每季度向省政府综合上报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并联合省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组织现场检查,督促落实。 第四篇:人大检查大凌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1汇报提纲 近几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不断加强对大凌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经过我区的不懈努力,大凌河流域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周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百姓的生活饮水质量有了可靠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得到切实保护。 一、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几年来,区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始

62、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在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采取了独立机构、增加装备、增加人员、强化班子、培训队伍、提高能力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贯彻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使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逐步规范。 为从源头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区政府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新上的工业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方面,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两高一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落后的项目;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按照最快最优最简的工作原则,

63、积极办理行政许可,为全区项 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截止到现在,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60件,全区新建项目环评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环 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及环保验收工作在我区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实施,有利的促进了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全力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通过对下达了限期治理的决定,督促该公司投资706万元实施了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同时该企业投入资金12万元安装了污水在线监控系统,目前正等待省环保厅的验收。 (三)认真抓好环境监察工作。 我区主要以铸造行业为主,全区共有铸造企业家,污染减排压力非常大,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为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区政府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把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