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考满分作文-2011年宣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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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 得 税 政 策 宣 讲,领 导 讲 话,主 要 内 容,一、跨地区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定 二、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 三、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规定 四、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管理规定 五、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协调原则 六、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包括什么 七、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税法的相关规定,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定,纳税人:是法人所得税制,因为只有法人能够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分支机构:以总机构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机构、场所。 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 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国税

2、发 2008 28,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定,符合汇总纳税条件的分支机构: 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定,对分支机构管理要求: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1、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3、符合汇总纳税的,应及时提供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 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 1、符合规定的,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 2、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实质重于形式,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定,项目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问题,1、建筑业项目部:国税函 2010 39号和156号: 对于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的项目部:按照营业收入的0.2%就地预缴所得税。 直接管理: 要提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同时还要提供总机构对该项目部实施直接管理的证明。 否则,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项目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问题,2、对其他行业的

4、项目部: 是直接管理的,汇总纳税(不就地预缴0.2%);否则,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或项目部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权问题,3、甲建筑企业是设立在北京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其下属的A项目部在咸阳。 问:该项目部的所得税事宜是由国税局管理还是由地税局管理? 要考虑: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辖权;项目部是否是直接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权问题,自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管理划分: 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由地税局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2008年度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

5、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 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权问题,3、甲建筑企业是设立在北京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其下属的A项目部在咸阳,该项目部的所得税事宜是由国税局管理还是由地税局管理? 、如果能够提供直接管理证明和外管证的,A项目部应当由国税局管理。 、否则,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按照管辖权划分原则确定:缴纳营业税的,由地税局管理。,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分为两类:

6、1、普通合伙:合伙人都是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合伙人由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伙。 财税 2008 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所得,按照先分后税的办法纳税。 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企业从合伙企业分来的利润,属于税前利润,应当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管理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按照所得类型分为三类: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清算所得税处理: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

7、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管理规定,2、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纳税申报的企业包括: 、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应当清算的企业。 、企业重组中发生需要清算的情况:被取消法人资格的企业。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改变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管理规定,3、清算所得=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 4、清算申报: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和应纳所得税额。 在清算结束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国税函 2009 684。,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管理规定,例:甲企

8、业持续亏损,决定于2009年8月15日停止生产经营,企业在2009年应当怎样进行纳税申报? 预缴申报:按月或季度进行预缴申报,不论盈亏 汇算清缴: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年度申报;不论盈亏 清算申报:对自8月16日起至清算结束期间的清算所得进行清算所得税申报,不论盈亏。,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管理规定,清算申报包括三个步骤:计算清算所得;计算清算所得税(清算所得法定税率25%);剩余资产的处置(注意可能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王某:甲企业注销后,将剩余资产80万元分给了王某,王某的投资是50万元,属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部分的10万元。 10万元:股息红利所

9、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50-10=20万元:资产转让所得,全员全额管理办法,甲企业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法与会计之间差异的协调原则,1、对于同一经济事项税法与会计制度都有各自的规定:在记账的时候遵循会计制度;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时候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不需要调整账务,即调表不调账。 2、对于某一项经济事项,会计有规定,而税法没有规定的:会计的规定就构成税法的规定。,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 1、发票:支付该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营业税实施细则第19条)

10、增值税发票、服务业发票、银行进账单、利息结算单、供电部门的电费收据、电信部门的电话账单、车票、飞机票等。,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的规定,除专业发票外,其他发票均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专业发票包括: 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 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 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等。,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征管法: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票管理办法)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

11、清晰,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注意: 1、发票的印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无章或其他章均属于无效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及国税发【2006】156号 2、企业取得的发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全称,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国税发【2008】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3、白条入账: 一是不允许用于财务报销、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二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要处罚的。,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利息支出: 支付给其他单位: 要凭发票支付。收到利息的单位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支付给个人的: 要凭发票支付。收到利息的个人,要缴纳

12、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凭据;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据,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4、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解放军单位对外从事餐饮、住宿、租赁等业务必须开具地税局监制的发票,否则支付方不得扣除。 企业支付给解放军单位的房屋租赁费,可以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和解放军房屋租赁许可证税前扣除,不需要发票。后营字【2005】1285号,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应纳税所得利润总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

13、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直接法) =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间接法),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总额差异: 一是收入的范围不同,范围更广; 二是在确认收入的时间上略有不同。 1、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处置资产收入的具体规定:国税函2008828号 资产移送他人:资产所有权属已

14、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用于交际应酬; 、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用于股息分配; 、用于对外捐赠; 、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销售收入-按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 属于外购的资产,销售收入-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不视同销售行为(内部处置资产): 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

15、支机构之间转移; 、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2、利息收入: 会计:按期确认利息收入。(权责发生制) 税法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与会计上有差异。(既不是权责发生制,也不是收付实现制),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3、租金收入: 2008年前,税法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实现; 2008年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国税函201079号,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

16、体规定,4、权益性投资收益: 收益确认时间: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时确认收益的实现。 (1)对提取的减值准备,税法上不认可,纳税时要做调增所得处理。转回时做纳税调减处理。 (2)股权投资损失:允许在当年税前扣除,要经审批。 (3)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国税函201079号,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先计入收入总额,上缴的再减除。)

17、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财税【2008】151号、财税【2009】87号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注意: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或者摊销额不得

18、税前扣除。 例:2010年甲企业获得县级政府拨付50万元补贴,用于研发新产品。该企业已全部用于研发项目。 申报时:利润总额-50万元+50万元,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盈利组织的收入,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各项扣除:成本、费用、税金、损

19、失 税前扣除总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收入、各项扣除等的具体规定,1、成本:销售成本或营业成本 税前扣除的规定: 要遵循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 坚持计价方法、分摊方法、结转方法等的一贯性原则,有改变的要备案并说明理由; 要贯彻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配比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的是已售产品的计税成本。,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效挂钩企业:发放的属于08年以前工资储备基金中的工薪,可以扣除。 国有性质的

20、企业:超过政府部门核定的限额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也不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国税函20093号 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 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工资薪金支出,计算工资薪金总额人员范围: 1、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合同人员。 2、不包括: (1)应从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食堂、幼儿园、 托儿所等的人员。 (2)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

21、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3)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薪金支出,(4)无底薪工资人员 由于没有最低生活保障工资,与企业没有形成雇佣关系,应界定为是松散的劳务合作关系。 发放的工资,应视为劳务报酬支出,企业要凭发票记账和扣除。个人的劳务报酬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5)纯计件工资的人员。不属于工资薪金人员范围。,问:2010年12月提取工资,2011年1月发放,2010年12月已经提取但是未发放部分能否在2010年度扣除? 不允许在2010年汇算清缴时扣除,但可以在2011年扣除。 实际发生数: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发放工资的时间为准: 是按

22、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放的工资额计算扣除。,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条例第40条) 注意: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2、会计上的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与税法规定的福利费支出范围不同。国税函 【2009 】3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财政部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

23、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财企2009242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职工福利费,个人所得税: 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通信补贴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1、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法要求将纳入工资总额核算的补贴调整入职工福利费发生额,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限额内计算扣除,超

24、过部分需进行纳税调整。 2、税法上的工资薪金总额也应当不包括上述支出。,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条例第42条)(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国税函200998号,个人学历教育: 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财建【2006】317号)

25、 职工个人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上述支出: 1、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报销的学费并入个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例第41条) 拨缴金额: 有工会组织的: 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金额40% 没有工会组织的: 上缴的金额就是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金额,社会保障性缴款,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依照

26、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准予扣除。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补交以前年度的: 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社会保障性缴款,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

27、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条例第43条) 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双重标准,分别计算两数后以孰低额作为扣除限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条例第44条),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72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1、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

28、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 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也可以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能由一方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符合条件的:是指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禁止烟草广告; 禁止特殊药品的广告:麻醉、精神、毒性、放射性药品等; 2、行业自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不得进行广告宣

29、传。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方药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医学、医药专刊上介绍,但不得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果企业既有允许发布广告的产品或经营项目 ,又有不允许发布广告的: 对其发生的广告宣传费要按照合理性和收益性原则,一般按照销售收入的比例在不同产品之间分摊,对不允许发布广告的产品分摊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本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总金额: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广告性赞助支出 企业如果将其资产用于广告宣传,在纳税申报: 一是要作为视同销售收入处理 ; 二是要将此支出要计入销售费用,计入广告费和宣传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和佣金

30、,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 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 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手续费和佣金,2.其他企业: 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3、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

31、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手续费和佣金,(2)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 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4)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5)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6)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手续费和佣金,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 一是要注意发票是否合法; 二是审核支付对象是否是有

32、资格的独立的中间人; 1、如果是企业的员工,手续费佣金支出按照工资薪金规定在税前扣除,对取得收入的个人要并入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 2、如果支付的对象,既不属于有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也不属于企业的员工,那么推定为回扣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借款费用,税法上也分为:需要资本化和不需要资本化的 。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需要资本化的规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企业在生产

33、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借款费用,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金融企业为5:1; 其他企业为2:1。 在规定比例之内的债权性投资,且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借款费用,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

34、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借款费用,4、企业向自然人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 (1)向股东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2)向上述以外的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A、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B、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35、,借款费用,5、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国税函2009312号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其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借款费用,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企业已经发生亏损或

36、者由于对外捐赠导致亏损或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能对外捐赠。,公益捐赠注意: 1、凭证: 要取得公益性捐赠的票据,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2、实物或劳务公益捐赠: 首先按照税法的规定,要申报捐赠货物、财产或劳务的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 再按照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资产减值准备,税法规定: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008年1月1日以前计提的各类准备金余额处理问题: 2008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08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管理费,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 母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服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国税发【2008】86号 1、母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是真实发生的; 2、双方必须就服务项目签订书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 3、双方确认的服务费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4、母公司必须向子公司开具发票; 5、子公司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不得税前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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