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村矿瓦斯抽采效果考核奖惩办法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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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马村矿瓦斯抽采效果考核奖惩办法2021.7 为进一步加快区域瓦斯治理步伐,增强区域瓦斯治理队伍人员责任心,提高瓦斯治理效果,确保生产地区正常接替,同时最大限度的降低区域瓦斯治理成本,经研究决定对区域瓦斯治理效果实行目标管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瓦斯抽采管理现场考核 1、稳设钻机 在稳设钻机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倾角或夹角不符合设计要求,超出设计1,对打钻施工人员各罚款20元;防突小分队负责现场监督、落实。 2、穿层钻孔冲煤量 穿层钻孔冲孔煤量指标根据煤层坚固性系数确定,当煤层f值0.5时,钻孔每m煤段平均冲孔煤量1t时,冲煤单价按300元/t结算;当煤层f值0.5的,钻孔每m煤段平均冲孔

2、煤量1.5t时,冲煤单价按300元/t结算。若钻孔每m煤段平均冲孔煤量小于规定要求时,冲煤单价按150元/t结算。防突小分队人员负责现场统计钻孔冲孔煤量。 特殊地点施工情况按每日召开的防突协调会要求的标准执行;瓦斯大的钻孔,应加大冲孔力度,冲孔煤量以防突科及防突小分队现场协调为准。 矿对施工单位结算煤量以每条巷道冲煤量外运至井底车场调度室统计为准(巷道冲孔煤暂时无法外运时,以企管科、防突科人员现场测量为准)。 3、钻孔施工(1)穿层钻孔 地测、防突、技术部门对穿层钻孔施工成孔率负责,由于巷道及煤层地质资料未掌握清楚、钻孔设计存在误差造成中深钻孔(孔深超过50m的钻孔)每月施工成孔率低于90%的

3、,未成钻孔按5元/孔分别对地测副总、防突副总、技术副总、地测科长、防突科长、技术科长进行罚款;每月施工中深钻孔(孔深超过50m的钻孔)成孔率不少于90%的,对上述人员分别奖励200元。 (2)顺层钻孔 地测、防突、技术部门对顺层钻孔施工成孔率负责,由于工作面回采区域煤层地质资料未掌握清楚,钻孔设计存在误差,造成顺层钻孔每月施工成孔率低于80%的,未成钻孔按5元/孔分别对地测副总、防突副总、技术副总、地测科长、防突科长、技术科长进行罚款;每月施工顺层钻孔成孔率不少于80%的,对上述人员分别奖励200元。 (3)钻孔验收 钻孔成孔后,先汇报到打钻视频值班人员,经视频验收人员许可后,再由现场瓦斯检查

4、员验收确认后在钻孔施工原始记录上签字;瓦检员现场核对验收钻孔的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等参数。确认属实后,在打钻原始记录本上签字,实行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顺层钻孔及中深孔当班成孔,对施工人员、防突小分队奖励10元/人;因压钻、丢钻杆等异常情况造成顺层钻孔当班未成孔,对施工人员、防突小分队处罚10元/人;防突小分队负责现场监督,防突科负责月底考核。 4、封孔、注浆管理(1)封孔管理 钻孔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措施要求对当班成孔进行封孔,封孔前需将孔内残渣处理干净,用封孔管试孔,保证封孔段顺畅;封孔前封孔人员必须与视频监控中心联系并确保视频能够监控到整个封孔流程。 防突科、防突小分队负责监督钻孔封孔

5、流程;出现抽采管未下到位或封孔药剂提前膨胀等情况,造成封孔不符合要求的,对封孔人员罚款20元/孔。 (2)注浆管理 钻孔封孔后2-3天内必须进行注浆。 防突科、防突小分队负责抽查钻孔注浆过程,出现未及时注浆或注浆压力不符合措施规定的,对注浆人员罚款20元/孔。 5、单孔抽采浓度 抽采参数测定工在钻孔封孔注浆后3天内必须测定钻孔初始浓度,并至少每10天观测一次抽采参数。防突科定期对钻孔单孔抽采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新施工巷道内钻孔初始浓度低于40%的定为不合格钻孔,对封孔相关人员罚款50元/孔;钻孔初始浓度高于40%,且在1个月抽采期内,单孔抽采浓度未将至15%以下的,对封孔、抽采维护相关人员及防突

6、小分队各奖励20元/孔,防突科每月对抽采情况进行考核。 二、抽采工程量考核 1、钻孔进尺及个数 抽采队、钻探队施工的抽采钻孔,必须完成当月矿下达的钻孔总进尺和钻孔个数计划。 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完不成当月矿下达的钻孔总进尺计划时,钻孔进尺单价在原基础上降低20%,少于月计划钻孔个数按200元/个对区队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2、瓦斯发电量 矿井对瓦斯利用量按计划的发电量进行考核,以焦煤公司区域瓦斯治理验收发电量数据为准。 发电量完成月计划,对抽采队抽采管路维护人员、罗庄泵站人员按月实际发电量的10%(0.1元/1kwh)进行奖励,对防突科按月实际发电量的5%进行奖励。 发电量未完成月计划,对抽采队

7、抽采管路维护人员、罗庄泵站人员、防突科按月欠发电量(0.1元/1kwh)进行处罚。 3、瓦斯抽采量 矿井瓦斯抽采量按照焦煤公司下达的月计划进行考核,以焦煤公司区域瓦斯治理验收数据为准。 抽采量未完成计划,每欠1万m,对抽采队处罚2021元。 三、瓦斯抽采效果考核(1)抽采达标 区域瓦斯治理巷道实行承包制,考核指标为钻孔总工程量,考核依据是抽采效果评判报告。 3防突科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每个区域瓦斯治理巷道进行抽采专项设计和确定预抽期。施工区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工程量进行施工,在满足预抽期要求后,按规定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工作。 若一次评判达标,对防突科、施工区队、防突小分队各奖励10000

8、元;若评判不达标,需进行补孔强化抽采时,补孔个数不超过原设计钻孔总数的20%;若补孔个数超过原设计钻孔总数20%的钻孔工程量,矿井对区队超出钻孔工程量不予结算,并对防突科、施工区队、防突小分队各处罚5000元。 (2)采掘作业 依据瓦斯治理后的采掘工作面实际施工情况,对钻孔施工区队、防突科、防突小分队进行考核。 顶层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指标、炮后瓦斯无明显增大趋势,采掘作业期间未受到瓦斯因素影响,对钻孔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防突科、防突小分队按50元/m进行奖励;由于受瓦斯因素影响,需采取局部强化措施,但未影响正常采掘作业,对钻孔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防突科、防突小分队按30元/m进行奖励;由于受瓦斯问

9、题影响,造成采掘工作面需重新采取强化区域防突措施,由纪委牵头,组织安监科、劳资科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文件与本考核办法不一致的,以本考核办法为准。2021年7月2日 第二篇:瓦斯抽采效果考核奖惩办法文家坝一矿瓦斯抽采效果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瓦斯抽采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综合管理制度中瓦斯抽采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瓦斯抽采工作进一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瓦斯抽采效果,结合我公司瓦斯抽采具体工作实际,对原实施的瓦斯抽采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重新下发,望涉及到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监督考核对照执行。 第一

10、条。抽放钻孔设计统一由通防部进行设计,矿抽采队、通防副总、地测副总、总工程师进行签字审核把关。 第二条:设计必须图文并茂,科学合理,切合现场实际,设计内容应包括:钻孔数量、方位、倾角、间距、开口高度、封孔工艺等。 第三条。每处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该钻孔施工点经审核签字的钻孔设计图牌板,否则施工的钻孔不能进行验收。 第四条:钻孔施工前由矿抽采队技术人员进行放线定孔,抽放钻孔的方位可允许1的误差。特殊地点需要施工地质钻孔(前探钻孔)必须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出具正规设计,施工地质孔时地测部门安排人员现场跟班。第五条:施钻人员必须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的煤岩情况以及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

11、异常时,施钻人员要及时向抽采工队及矿安全指挥中心进行汇报。 第六条。施工钻孔进行编号管理,施工完成的钻孔必须悬挂对应的单孔管理牌板,牌板记录清楚孔号、孔深、方位、倾角、瓦斯浓度、负压、施工人员等参数。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两巷、掘进工作面抽采管路不得小于14吋,迎头分抽器管径必须与抽采管路匹配,保证最佳抽放效果,两帮钻场分支管不得小于8吋。所有支管必须安装流量检测装置及放水器,设置抽采参数检测牌板,按规定进行抽采参数检测。所有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地点抽采管路安装到位后方可施钻。分抽管、分抽器安设必须低于钻孔,分抽器末端必须安设放水器,单孔连接钢丝长度不能大于1米,钻孔连接钢丝管与分抽器、分抽管接头连

12、接必须成一条直线,不准成兜,不准交叉连接。 第八条。钻孔施工地点必须安设监控视频,监控视频能实时反映钻孔施工的真实情况,视频图像能上传到调度指挥中心,通防部在安控中心建立钻孔验收原始记录,抽放钻孔由调度员、监控员、瓦检员和安检员四人共同对照设计共同进行验收,钻孔施工完成,施钻人员必须找到现场瓦检员或安检员,并电话通知调度室,申请对钻孔进行验收,得到调度室同意才允许拔钻杆。在钻孔验收过程中,安检员、瓦检员现场验收钻孔长度,调度员和监控员通过视频验收钻孔长度,验收结束把验收结果如实填写在验收记录上,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井下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送安全站留存。 第九条。

13、抽放钻孔拔钻后,必须根据设计封孔工艺及时及时进行封孔连抽。地质钻孔、取芯钻孔均必须预埋封孔管,凡孔口瓦斯浓度超过5%的钻孔必须进行连抽,否则钻孔不予验收支付工资,同时造成瓦斯超限由抽采工区承担。 第十条。封孔时必须保证封孔质量,所有钻孔都必须全程下筛管,穿层岩孔封孔深度不得低于10米,顺层煤封孔深度不得低于20米,预埋注浆管进行二次带压注浆封孔。 第十一条。施钻人员必须积极与瓦检员、安检员配合,钻孔的施工及封孔均必须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验收,并积极监督施钻过程,施钻完毕,积极主动及时进行验收,出现问题及时向矿安全指挥中心汇报。 第十二条。由通工区牵头,安检站、矿通防副

14、总、抽采队安排管理人员参加,每旬组织对钻孔深度至少抽查1次,出具钻孔抽查验收单据,经现场验孔人员签字后送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第十三条:钻孔施工地点必须悬挂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第十四条:每施工结束一个钻孔,抽采队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及时上图,逐日统计抽放量、预算抽放时间,及时出具竣工资料,经理论计算抽采效果达标后,及时通知通防部出具取芯设计,对预抽块段煤层进行取芯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经理论计算和实测残余瓦斯含量均小于8m3/t时,由通风工区负责出具循环消突评价报告。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和消突评判报告必须经矿审定报文家坝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执行

15、。 第十五条:对违反钻孔设计、施工、验收规定的处罚 1、钻孔设计错误或不符合现场实际或因设计缺陷不能指导现场施工的,每次给予设计人员罚款200元。 2、钻孔施工现场未悬挂经审核签字的设计图牌板而施工钻孔的,每次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同时该钻孔不允许验收,视为废孔。若发现钻孔设计冒充矿领导笔迹进行签字,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钻孔施工未进行编号管理的,每次每孔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瓦斯管路连抽不规范,未按规定安设分支管、分抽器及放水器,每处处罚抽采队分管负责人100元;连接胶管长度过长或出现交叉连接现象,每孔处罚抽采队责任人50元;未按规定安设控制闸阀、检测孔,每处处罚队分管负责人100元

16、,支管及分抽器未按规定安设流量检测装置,每处处分管负责人200元;因抽采连抽质量差被上级部门或公司查出导致公司领导被处罚时,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抽放队队长比照公司领导被处罚金额进行处罚,副职0.8;技术员0.6系数比照处罚。 4、施钻人员必须如实汇报钻孔进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钻孔进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5、瓦检员、安检员必须严格按设计验收钻孔进尺,严禁弄虚作假,若瓦检员、安检员与施钻人员共同作假,对参与作假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6、抽放钻孔未及时进行封孔和连管抽放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造成瓦斯超限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查分析。 7、若因验收人员坚持验收标准而被施钻人员漫骂或打

17、击报复的,每次给予施钻人员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8、施工钻孔前抽放管路必须接到施钻地点,每发现一次抽放管路不到位而施工钻孔的,处罚矿1000元,由矿追查报责任人到通防部处罚。 9、验收人员无故不及时验收钻孔或故意刁难,每次罚款200元,同时承担钻孔施工工资。 10、施工地点无瓦斯参数检测牌板,每处处罚流量检测工100元;钻孔深度、倾角、方位、瓦斯浓度、负压、压差等检测作假(与现场检测实际不相符),每次处罚流量检测工200元。第十五条:本煤层钻孔、穿层钻孔进尺与瓦斯抽放浓度挂钩进行考核。在施工抽采钻孔前,先施工取芯钻孔,凡原始瓦斯含量达8m3/或瓦斯压力达0.74mpa

18、的均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在孔口负压大于13kpa的前提下,抽放队每施工完一组钻孔后,通风工区组织对瓦斯抽采浓度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不管是穿层钻孔还是本煤层钻孔,单孔瓦斯浓度低于10%的,一律不予支付工资;单孔浓度在11%20%,钻浓度达21%及以上按100%计算工资;特殊地点递进式抽采工艺按原办法考核。 2、钻孔进尺工资与生产进尺挂钩进行考核。不管是穿层抽放钻孔还是本煤层顺层抽放钻孔,抽放达标出具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和循环消突评价报告,确定循环允许掘进距离,在掘进过程中,若出现考察指标超限或炮后瓦斯超限导致实际掘进进尺小于允许掘进进尺的,本循环抽放钻孔进尺按实际掘进进尺/允许掘进尺寸*本

19、循环钻孔进尺支付工资。 3、检查发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一律视为无效钻孔,考核不支付钻孔进尺工资: a、钻孔未达到设计深度的; b、未按设计开孔(指开孔间距和方位);c、钻孔封孔不严、存在串孔、漏气的;d、冒充验收人员签字或未经验收的钻孔。 4、所施工的钻孔,检测瓦斯浓度低于5%的及时关闭,瓦斯浓度在6%以上时,必须控制负压进行抽放,否则每处处罚流量检测工100元。 第十六条。考核由通风工区进行考核,报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报核算工资。 第三篇: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办法建平鸿运煤矿二井瓦斯 抽采“达标”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建平鸿运煤矿二井 1瓦斯抽采“达标”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与上

20、级部门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强化我矿“一通三防”基础管理与现场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瓦斯重大事故,根据矿经济目标责任制总体方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2条根据瓦斯管理制度规定,不能按照“一通三防”工作标准和要求施工与作业,不执行瓦斯治理工作安排,损坏瓦斯防治设施,出现瓦斯管理隐患,发生瓦斯事故(含未遂事故),对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经济处罚执行本办法。 第3条采区进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300元人民币。 第4条掘进工作面瓦斯难度超过1%,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300元人民币。 第5条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难度超过1%未采取有效措

21、施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人民币300元,班组长没有组织人员撤离工作面,继续作业的,处罚班组长人民币300元。 第6条机电设备地点附近20m分流中瓦斯难度超过1%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人民币300元。 第7条井下任何地点出现体积大于0.5m3,瓦斯浓度超过2%,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 2人民币300元。 第8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处罚值班瓦斯检查员人民币300元。 第9条排放瓦斯未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采用一风吹的,处罚责任人人民币500元。 第10条瓦斯检查员值班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睡岗、迟到早提的,每

22、次处罚人民币600元。 第11条没有严格按照瓦斯检查制度中的规定开展瓦斯检查工作,检查次数和地点不符合制度规定,每次每个点处罚瓦斯检查员100元人民币。 第12条瓦斯检查未做到“三签字”和“三对口”每次处罚责任人人民币100元。 第13条没有按规定维护保养瓦斯监测设备,致使瓦斯监测设备检查的数据失真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人民币。 第14条停风区没有及时安设栅栏,处罚瓦斯检查员人民币200元,需要设置密闭墙而未设置的,处罚值班副矿长200元人民币,班长100元人民币。 第15条擅自进入停风区的,不论是煤矿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职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煤矿。 第16条启动任何地点机电设备,没

23、有瓦斯检查员检查过瓦斯而擅自启动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人民币。 第17条随意破坏瓦斯防治设施设备的,除按照被破坏 3设施设备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外,每次处罚人民币500元。 第18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关闭抽放系统,每次处罚责任人500元人民币。 第19条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抽采制度,每次处罚人民币300元。 第20条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回风系统中布置机电设备,每次处罚人民币300元。 第21条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风桥、密闭、洒水管、风筒、甲烷传感器、监测分站、断电仪等设施的,罚款2005000元。 第22条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

24、门开关。否则,罚款200500元。 第23条运输行人通过风门时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要及时关闭。否则,罚款2001000元。 第24条工作面上下出口畅通,保证足够通风断面。否则,罚款200500元。 第25条回风巷失修率符合标准化要求。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26条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在巷道断面小的地段,应停在车场。否则,罚款200元。 第27条井下临时存放物料不得阻挡巷道通风断面三分之一以上。否则,罚款200500元。 4第28条通风设施构筑质量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29条不得私拆拦网、密闭等。否则,罚款50010000元。 第30条回采工作面或采区开采完毕,因回收

25、不及时,影响45天前构筑密闭的有关单位或队组,罚款10005000元。 第31条未按规定执行矿井主通风机每月倒换运行,罚款5002021元。 第32条因检修不到位或矿井自身供电故障等人为因素造成矿井主通风机停止运行20min以下,罚款5005000元。 第33条矿井主通风机供电正常后未能在10min内启动主通风机恢复井下通风,或在矿井主通风机倒换过程中一台停运后10min内未能启动备用主通风机,罚款5002021元。 第34条矿井事故状态下,下达全矿井反风命令后10min未能使风流反向,罚款500010000元。 第35条掘进巷道在施工前,通风区按时完成编制审批局部通风设计,罚款5002021

26、元。 5第36条巷道开口,生产技术或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提前7天下发通知单。否则,罚款200500元。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后,安排安设局部通风机及进行局部通风系统调整准备,机电部门准备供电及相关设备。通风部门未及时完成局部通风系统调整,罚款5001000元。机电部门未按时准备好供电及相关设备,影响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生产,罚款5001000元。 第37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或迁移)必须由使用队组提出申请,由通风、机电部门审签。未经审批队组私自安装局部通风机,罚款200500元。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罚款2001000元。施工单位私自甩接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主副风机切换等功能,或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报告、修复,

27、罚款5002021元。 第38条施工队组未接到开口通知私自开口,罚款5005000元。施工队组开口施工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2021元。 第39条施工队组未安要求开口、贯通,造成超过6米以上盲巷的,罚款10005000元。由于测量部门给线错误造成的,相应处罚由测量部门承担。罚款5002021元。第40条巷道贯通无贯通通知、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影响调风准备或破坏通风系统,罚款10005000元。巷道贯通前后未及时通知通风部门,罚款5002021元。 6第41条因井下生产衔接安排必须实行串联通风时,应事先由通风区提出串联通风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准实行串联通风。未经批准,未采取

28、措施造成串联通风,罚款10005000元。 第42条私自改接供电线路,风机发生故障后未及时修复或更换,更换后与原安装风机配型不一致,造成不符合“双风机双电源”规定与要求,罚款5002021元。 第43条掘进巷道开口超过5m未安装局部通风机继续施工,造成盲巷或无风微风作业,罚款202110000元。私自开口和接裤衩,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罚款10005000元。 第44条局扇安装符合要求,构件及其附属装置齐全有效。否则,罚款200500元。 第45条局部通风机安装经验收后,对存在的问题逾期未整改,罚款2001000元。 第46条掘进工作面通风、供电做到双风机双电源,风电、瓦斯电

29、闭锁。否则,罚款5002021元。 第47条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超过规定(煤巷、半煤岩巷3-5m,岩巷5-7m),罚款2001000元。 第48条局扇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停开,严禁掘进工作面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否则,罚款5005000元。 第49条掘进工作面主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备用局部 7通风机启用期间,工作面不准组织生产。否则,罚款2001000元。 第50条严格掘进工作面有计划停电停风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批或审批未同意,以及未在审批规定时间段停电停风的,视作无计划停风停电,罚款5005000元。 第51条停风后未执行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不汇报,不撤人,不设置栅栏,不设警标,罚款5005

30、000元。 第52条停风地点恢复局部通风机运转前未检查瓦斯,直接启动局部通风机送风,罚款10005000元。 第53条风筒未按作业规程进行吊挂,或风筒吊挂要不平不直,未做到逢环必挂,拐死弯,拐直角及以下弯不使用弯头,罚款2001000元。 第54条风筒反向联接,花接,单反边,多处接头联结不严密,漏风超过规定,罚款2001000元。 第55条风筒吊挂质量符合要求,不得随意损坏风筒和挪作他用。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56条风筒穿墙未使用硬质风筒,罚款200500元。第57条对风筒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运输或其他作业划破或损坏风筒的,罚款2001000元。 第58条风筒出现断开、产生破口及发生大

31、面积撕裂等造成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减小后,工作面仍继续作业,不汇报,不组织恢复正常供风的。罚款2002021元。 8第59条回采工作面因处理上隅角瓦斯安装使用专用抽排瓦斯风机后,必须严格执行抽排瓦斯风机使用管理制度,风筒吸风口必须接设到位,风筒吊挂平直,不准随意开停。否则,罚款5002021元。 第60条因管理不善,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报警每次罚款5002021元。 第61条严格执行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做到不超限作业。否则,罚款2005000元。 第62条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阻挠瓦检员检查瓦斯,否则,罚款5001000元。 第63条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工作人员不听

32、从瓦检员停止工作、撤人命令,仍滞留或继续工作,罚款10005000元。 第64条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无风或微风,仍组织作业,不汇报、不撤离,罚款10005000元。 第65条严格停电、停风后送电、送风程序,违反规定未检查瓦斯、未接到送电、送风命令,强行送电、送风,罚款10005000元。 第66条严格执行排放瓦斯措施,对未按要求落实停电范围,强行进入警戒区域,超量超浓度排放瓦斯等,罚款10005000元。 第67条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执行巡回检查路线计划, 9无故到达检查点时间比计划提前或推后超过40min,罚款罚款100500元。 第68条瓦斯检查员在瓦斯巡回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一通三防”隐

33、患不汇报或“一通三防”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罚款罚款100500元。 第69条下井的跟班领导、班组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等携带并正常使用便携式报警仪。否则,罚款100元。 第70条按规定携带、使用和保管好自救器。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71条管好用好甲烷传感器、监测分站等仪器仪表,严格执行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等制度。否则,罚款1005000元。 第72条监测分站、开关等设备接地完好、及时上架,传输线吊挂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73条回采工作面做到瓦斯电闭锁,不得私自定义、甩接取消闭锁。否则,罚款5002021元。 第74条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

34、锁,不得私自定义、甩接取消闭锁。否则,罚款5002021元。 第75条人为原因造成监测监控传输断线每次罚款2001000元。 第76条监测监控线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每少10%, 10罚款100500元。 第77条回采工作面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否则,罚款100200元。 第78条喷雾、水幕定期检修,做到不堵和正常使用。否则,有一处罚款100200元。 第79条定期冲洗巷道,刷白大巷,粉尘堆积不超限。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80条丢失各类喷雾喷嘴的,每个罚款100元。第81条私自将静压水管用作排水的罚款2001000元。第82条隔爆设施吊挂符合要求。否则,罚款100500元。 第83条损坏

35、隔爆设施的,每个隔爆水袋罚款100元。第84条机电峒室和安设电气设备处,防灭火措施配备齐全,浮煤和棉纱纸片等杂物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罚款100200元。 第85条机电硐室、水仓等地点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否则,罚款100200元。 第86条井下动火必须制定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罚款5002021元。 第87条损坏、挪用“一通三防”管理牌板的,每次(块)罚款100200元。 第88条以上问题当月重复出现的加倍罚款,同时每重 11复出现一项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89条凡发生下列严重“三违”之一者,经追查分析认定,给予当事人、责任者罚款10005000元。 瓦检

36、员空班、漏检、脱岗、虚报谎报。井下带烟、吸烟。携带点火物品进入井下。 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破坏、偷盗监控设施。第90条凡发生下列严重“三违”之一者,经追查分析认定,给予当事人、责任者罚款5002021元。 贯通巷道没有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不执行的。擅自打开栅栏、密闭墙进入危险区的。 采掘工作面停风、停电恢复时,未经检查瓦斯擅自送电的。 第91条凡发生下列严重“三违”之一者,经追查分析认定,给予当事人、责任者罚款2001000元。 工作地点出现循环风、微风、无风,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盲目作业的。 局扇停后,不撤出人员盲目作业,或者开风机后,不检查瓦斯和排除瓦斯而进入工作面作业的。 局扇风电、瓦

37、斯电闭锁应上未上或随意甩接的。采掘面、巷道、峒室瓦斯超限、积聚不处理强行作业的。 12私自停开局扇或停风后不及时停电撤人的。排放瓦斯无措施,不严格掌握浓度而一风吹。不按顺序排放,或排放瓦斯所规定领导不在现场指挥的。 第92条凡发生以下一级非伤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经追查分析认定,对事故单位罚款2021050000元。 .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主扇风机因人为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停止运行,使全矿井停工8h以上。 第93条凡发生以下三级非伤亡事故,虽未造成人员,经追查分析认定,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 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

38、部瓦斯聚集,瓦斯浓度超过3%;范围不大的井下发火 主扇风机因人为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停运行,使全矿井停工30min至2h。 第94条本制度下列人员有权现场实施。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班组长。全体人员发现上述违章情形,可向上述人员汇报,由上述人员进行处理。 第95条本细则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建平鸿运煤矿二井 建平鸿运煤矿二井 13 第四篇:富民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纳雍县富民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2021年度 富民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一)、我矿主要领导及分管技术、生产、安全的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

39、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矿长和防突队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保护层开采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掘进采取本层预抽;具

40、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安装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4.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验收员或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如实收集填报钻孔施工资料。 (三)、钻孔验收 1.由矿领导小组,防突、通风、技术等部门参加,竣

41、工资料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2.每次钻孔验收不超过150个。 3.钻孔验收标准。钻孔方位角误差不超过3,倾角误差不超过2,终孔层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75mm。 4.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弥补施工偏差。与分析资料不符的钻孔重点查,防止打假钻影响抽采效果。 5.钻孔施工完毕,形成钻孔竣工验收资料,矿领导签、矿技术负责人审批,通风部门备案。 (四)、抽采钻孔必须采用机械封孔,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封孔深度按作业规程执行。 水泥砂浆或水泥石膏浆6810破碎地段封孔深度应超过钻孔松动范围或裂隙影响区。 马丽散

42、或ab胶468 2.封孔基本要求。每次封孔施工前,必须编制封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包括封孔施工参数、技术要领、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封孔施工验收、封孔施工复查、封孔时间要求等内容。达到封孔深度符合要求,不漏气。并形成封孔验收、复查记录。 3.常规封孔方法: (1)水泥砂浆(水泥石膏浆)封孔方法。上向钻孔,倾角大于45时,可用0.6-1.0m长的注浆管进行灌浆,当有水从钻孔抽采管流出来时停止灌浆;水平钻孔及倾角小于45度的上向钻孔,必须在下端头上挡板(棉纱团),注浆管长度达到挡板处(棉纱团),并对挡板处的抽采管钻筛孔;下向抽采钻孔,必须在下端头上挡板(棉纱团),当钻孔未变形,注浆管长度可为0.6

43、-1.0m,若钻孔变形,注浆管长度应为封孔长度,当浆液封满钻孔后再对孔口进行封堵。 (2)马丽散或ab胶封孔方法。上(下)端头设挡板(棉纱团),抽采管不小于封孔长度,注浆管长度可为0.6-1.0m,控制注入双液,双液量为需封堵体积的0.30.5倍。 (3)其它封孔新技术、新工艺或特殊封孔要求按具体封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执行。 4.注浆管抽采钻孔封孔段前方,抽采管必须留有2m长度,防止跨矸堵塞。 5.封孔必须由防突队的钻机工施工,保证封孔质量。 (五)、接管抽采 1.实行卸压抽采的封孔管直径不小于50mm,抽采钻场汇流管 直径不小于150mm。 2.钻场(钻孔)施工完以后,3天之内应接管抽采。 3

44、.钻场抽采管连接,必须采用并联;钻孔抽采管与汇流管直接连接,应用白色塑料管。 4.要求抽采管连接不漏气,由瓦斯办落实人员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备查。 (六)、抽采参数检测和调整 1.每个钻场必须设置抽采负压调节装置和测流点(有条件时应检测单孔抽采参数),每旬检测抽采钻场抽采浓度、抽采负压、抽采温度、抽采流量,并建立抽采台帐。 2.根据检测结果,由防突对抽采检测工对各钻场进行调整。对漏气的钻孔及时进行堵漏,无瓦斯抽出(瓦斯浓度在0.5%以下)的关闭闸门停抽。 3.进行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必须设置负压调节装置和测流点,每旬检测co浓度和抽采参数。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上报矿总工

45、程师,以便采取防灭火措施。 4.各检测点悬挂检测管理牌,包括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抽采浓度、抽采负压、抽采温度、抽采流量、一氧化碳浓度(采空区)。 (七)、管道安装 1.抽采管道要敷设平直,高度不小于300mm,以便安设放水器。管道安装质量符合专门设计技术要求,并由技术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抽采干、支管安装必须有利于放水,抽采干、支管在龙门架前、后方或低矮处、钻场汇流管、温度变化处以及斜坡下坡口必须设自动放水器和除渣器,凡抽采钻孔(钻场)高于抽采干、支管和涌水量较大的抽采钻场必须安设自动放水器。 3.新安装管道接头扣件必须齐全。 4.抽采管道应在钻孔施工前3天接到位。 5

46、.抽采主、干管道滞后掘进工作面不大于300m。 (八)、抽采动态图 1.抽采动态图要真实及时反映现场抽采动态,每月必须进行更新,由防突对完成。 2.抽采动态图内容有。以采掘巷道平面图为底图,采掘工作面位置、未保护边界线、钻场、钻孔数量、接抽时间、抽采参数测点及参数、抽采管道尺寸及长度、阀门位置及规格、放水器及出渣器位置等。 3.抽采动态图每月经通风部门、防突队、矿总工程师会审,报生产、安全、通风部门、矿总工程师(纸质件)和矿生产、通风、安全部门、矿总工程师(电子图件)。 (九)、瓦斯抽采泵站 1.瓦斯抽采泵工必须由专门的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瓦斯抽采泵至少有两台,至少一台备用。

47、 3.瓦斯抽采泵站必须有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装置,有防雷、防火设置,有直通矿调度室电话。 4.瓦斯抽采泵站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5.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屋顶3m。 6.瓦斯泵工必须每小时检测一次抽采参数,巡视抽采泵运行情况,作好运行记录备查。 7.瓦斯抽采泵必须由电钳工每周检查一次电控、机械部位,作好检查检修记录备查。 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有完善的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维修人员每周检查校核一次,作好记录备查。 9.完善抽采泵站管理制度,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抽采泵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操作流程图、交接班制度、抽采泵站管理制度、防火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作

48、好抽采泵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导上岗检查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薄等。 10.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行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矿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汇报和采取措施处理。 三、抽采瓦斯计量管理规定 (一)、抽采瓦斯计量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测流人员负责测定、计算填表等工作。 (二)、抽采瓦斯主干管计量原则上用涡街流量计等自动化监控与存贮、打印系统,并每旬用皮托管测试方法校对一次;钻场抽采瓦斯计量每旬用皮托管检测。 (三)、必须按规定配齐3套以上抽采瓦斯计量检测仪表及工具。 (四)、抽采瓦斯计量结果和上报资料必须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 位。 (五)、瓦斯抽采系统总抽采量以泵站进气端测点测定值为准。

49、由泵站司机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该测点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每旬末由专职测流人员测定一次,同时对泵站记录数据进行校核,并据此计算总抽采瓦斯量。 (六)、抽采主、干、支管和工作面采场对应的“前三后五”钻场(本层预抽为采场“前五”),正常时每旬测定一次负压、浓度、压差或速压,测定大气压、管内温度,并据此计算瓦斯抽采量,填写现场记录牌和报表,所有钻孔每旬测定一次单孔浓度。各工作面、揭煤点必须设点测流。 (七)、抽采瓦斯旬报表次旬三天内报通风部门。各抽采点每月填报一次抽采动态图。 四、抽采瓦斯管理 (一)、钻孔方位、倾角误差超过2、钻孔未穿透设计层位、终孔孔径小于设计要求,该孔不计算进尺,且应重新补打。

50、 (二)、预抽孔终孔时必须有验收工现场验收,否则不予计算进尺,验收表存于矿技术档案室备查;抽采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抽采钻孔进行抽查,要求预抽和卸压抽采孔抽查率不低于30%,其它孔不低于20%。 (三)、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系统管路检查与放水管理制度、抽采人员操作规程、抽采孔验收制度、抽采人员责任制等制度。 (四)、钻场施工完后,必须及时封堵、接抽,对抽采队每月按实际接抽的钻孔计算有效抽采钻尺,以此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五)、抽采主、干、支管出现积水,按“三违”进行处罚,放水器、除渣器每月至少除渣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六)、井下钻场管理牌和放水器管理牌必须齐全,且必须填写清楚。 (七

51、)、测流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测流,严禁弄虚作假。 (八)、随意关闭井下抽采闸门,按“三违”进行处罚。( 九、)泵站司机按规定进行抽采参数测定、记录。 (十)、瓦斯办应每旬组织抽采系统检查。 (十一)、防突队应建立验孔台帐、管道敷设台帐、抽采系统旬检台帐、钻机管理台帐,并按时填绘。 (十二)、对验孔、查孔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虚报、假报钻尺数据者,一律按严重“三违”进行追查处理。 (十三)、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瓦斯泵房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瓦斯泵司机的操作规程、操作流程图、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及瓦斯泵的开停制度等制度。 五、考核奖惩制度 (一)、防突队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完

52、成或超额完成抽放瓦斯工程计划指标,且完成或超额完成瓦斯抽放量计划指标者,每抽放1m瓦斯奖励0.15元,完不成月度抽放量计划指标时,不足部分每1m罚款0.3元,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二)、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时,合计每影响1小时罚防突队500元,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合计影响时间在半小时以下的不予处罚。 (三)、因检查不及时或检修维护不到位,瓦斯抽放系统发生故障停机者,或因其它原因影响工作面瓦斯抽放效果者,每次罚机电科1000元;无计划停止抽放系统运转者,每次罚当事人200元,罚防突队1000元。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或影响生产者,加重处罚。 (四)、因瓦斯抽放参数人工测定不及时或抽放设备运行

53、参数检查不及时,记录填写不认真,每次罚机电科当事人100元。 (五)、调度室严格按有关规定调度指挥瓦斯抽放和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工作,记录台帐填写仔细认真,否则每次罚当班调度员200元。 (六)、安全监测系统和瓦斯抽放监测系统维护较好,运行稳定,监控断电灵敏可靠,监测及统计数据准确,若出现系统维护管理不到位,传感器调校、移设不及时,监测及统计数据不准确,报警、断电失灵或者误动作,每次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影响矿井安全生产者,每次罚调度监测组500-2021元。 (七)、当班瓦检员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安全隐患,并按有关规定检查、汇报和处理者,确保当班安全生产者,每人次奖励100元。 (八)、出

54、现瓦斯超限当班瓦检员能积极检查、汇报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处理瓦斯超限,确保当班安全生产者,奖励100元。 (九)、瓦检员未现场交接班或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者,或者不按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手册和记录,瓦斯检查不认真,瓦斯超限隐患发现 不及时,不按有关规定检查、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情况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有关管理人员,其它对瓦斯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由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根据贡献和责任大小研究进行奖罚。 (十一)、各部门与瓦斯抽放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瓦斯抽放奖罚,否则取消部门奖励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纳雍县富民煤矿2021年1月6日 第五篇:砚石台煤矿瓦斯

55、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砚石台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21)16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地搞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特编制砚石台煤矿瓦斯治理先抽后采例会制度如下: 一、瓦斯抽放系统的建立 第1条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 1.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 2.抽放方法:开采层抽放、临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以及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 3.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系统及安全装置; 4.泵站建筑。硐室、供水、供电及其它。 第2条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时同时建立抽放监测系统,实现自

56、动监控,以保证瓦斯抽放工作安全。机运科负责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和瓦斯超限报警断电装置,在工作面、上隅角、溜子机尾、回风巷等地点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传感器,并定期进行调试、调校,加强维护管理工作。抽放量的计算统一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第3条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矿井总回风巷时,抽放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米,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米。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警戒牌和甲 烷断电仪,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报警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在栅栏外5米以内。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第4条井下敷设的瓦斯

57、抽放管路,不得与矿井供电、通信电缆悬挂在巷道同一侧,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的措施。 第5条新投入使用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时管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负压不得低于30k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m3/min。 第6条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参数,如需修改时,必须经通瓦科审核同意。 二、瓦斯抽放方法与抽放条件 第7条瓦斯抽放方法根据瓦斯来源、煤层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以及瓦斯基础参数确定,我矿回采工作面采用以“采前预抽”为主,辅以“采空区埋管抽放”、“抽放巷向支架上方打钻抽放”、”高位钻孔抽放”等综合抽放方法进行抽放。 第8条采取增加瓦

58、斯抽放钻孔量,提高瓦斯抽放钻孔封堵质量,改善瓦斯抽放管路敷设和清理条件等方法,提高瓦斯抽放效果。 第9条抽放瓦斯时,为防止工作面自燃发火,瓦斯队要经常检测抽放管内co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如果埋管或钻孔co含量超过50ppm,或出现其它发火征兆时,立即汇报通瓦科,研究采取加大采空区注氮流量和减小抽放负压等措施进行抽放。 第10条采空区抽放时,如果采空区埋管不足10米、大于35米或者抽放瓦斯浓度低于2.0%,则停止对该钻孔或单管的抽放。 三、瓦斯抽放管理 第11条成立矿井瓦斯抽放管理领导小组和瓦斯治理办公室,组 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通瓦科、机运科、调度室、安全科、生技科、

59、地测科、瓦斯队通风队和机电队相关管理人员;办公室设在通瓦科。 第12条通瓦科负责瓦斯抽放技术方案和月度、年度抽放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瓦斯抽放监督检查等日常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瓦斯抽放量、抽放效果分析工作;负责工作面瓦斯超限时间的统计汇总以及瓦斯超限原因调查分析和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3条通瓦科负责建立健全瓦斯抽放相关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放水器、流量计、安全装备和监测仪表等)布置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和泵站供电系统图;建立抽放设备台账、抽放工程台账、抽放量台账,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台账;完成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

60、第14条瓦斯队负责瓦斯抽放系统及抽放管路安装、瓦斯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采空区抽放管路埋设以及各类抽放管路的检查维护工作和瓦斯抽放泵站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第15条瓦斯队负责建立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泵站值班记录、瓦斯抽放系统运行记录、瓦斯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和抽放量年、季、月、旬、日报表。 第16条瓦斯抽放泵站安装同型号瓦斯抽放泵各两台,由机电队负责配置双电源供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两台轮替检修,要保证24小时不停机运转。未经通瓦科同意,任何人不得停止瓦斯抽放泵运行,否则,按“三违”和无计划停机进行处理。 第17条瓦斯抽放泵站要按矿井要害场所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泵站司机要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各项观测记录,保证瓦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第18条瓦斯队要安排专人每天对抽放管路进行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并填写抽放管路检查记录;主管队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要对抽放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19条瓦斯抽放泵因故突然停止运转,抽放泵司机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和现场控制。调度室同时汇报通瓦科及相关矿领导,研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瓦斯抽放系统需要停机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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