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1至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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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管理管理一、课程课程学习目标 通过教师对劳动关系管理系统的课堂讲授和学通过教师对劳动关系管理系统的课堂讲授和学生广泛参与的较为深入的课堂讨论,使学生广泛参与的较为深入的课堂讨论,使学生了解劳生了解劳动关系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掌握劳动关系管动关系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掌握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容和职能理的内容和职能,重点介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管理重点介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制度的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管理、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劳动争议则管理、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劳动争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并辅以大量的案例分析并辅以大量的案例分析,把学科把学科理论的学习融入对经济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理论的学习融入对经济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切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激发他并激发他们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从而为以后的工作奠定良们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从而为以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好的理论基础。二、学习方法1 1、课堂讲授:教师就现代、课堂讲授:教师就现代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一些主要内容的要点、难中的一些主要内容的要点、难点及发展动向、实际政策应用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教授。点及发展动向、实际政策应用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教授。

3、2 2、课外阅读及网上案例收集课外阅读及网上案例收集3 3、课堂讨论:每章讲授完后,就每章有关理论和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些课堂讨论:每章讲授完后,就每章有关理论和实践中所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展开分析讨论。热点问题展开分析讨论。三、考试方式1 1、课堂闭卷考试:占、课堂闭卷考试:占70%70%,包括基本概念、范畴及理论模型、,包括基本概念、范畴及理论模型、实际运用等。实际运用等。2 2、课堂讨论及作业等:占、课堂讨论及作业等:占30%30%,包括作业是否完成、完成的,包括作业是否完成、完成的质量质量10%10%,参与讨论发言的积极性及水平,参与讨论发言的积极性及水平10%10%,考勤占,考勤占10%1

4、0%。四、与其他课程的关系(1)与管理学的关系:通过管理学学习,树立起“人本”理念,有助于对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的理解。(2)与法学的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保护,劳资争议的处理需要以法律为准绳。一定的法律基础、法制观念和法治精神,非常有利于对本课程的整体把握。本课程主要内容框架:一、劳动关系概述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三、集体合同管理 四、社会保险管理 五、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六、劳动争议管理 七、员工沟通管理 八、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 九、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十、劳动关系管理全景案例第1章 劳动关系概述引导案例 2005年,大连发生了日资企业罢工事件,罢工波及了包括三菱、东芝、日新工机等在

5、内的十几家日资企业,参与人数达3万余人。大罢工的起因是东芝大连有限公司发生的罢工事件。2005年7月27日,东芝公司一个生产马达的流水线停工,该车间数百名员工罢工,提出要涨工资。闻讯赶来的日方管理人员宣称,将解雇参与者,重新招聘人。双方形成对峙。3小时后,全厂停工。经当地政府,大连市开发区管委会和总工会的介入协调,最后,日方妥协同意加薪,工人复工。东芝员工罢工加薪成功的先例,启发了大连市开发区其他企业的员工,开始罢工。公司与劳动者在许多问题上有不同的利益,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需要从劳动关系基本理念入手,分析劳动关系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1、掌握劳动关系的概念及特征以及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相

6、互关系;2、明确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3、熟知如何正确界定事实劳动关系;4、掌握劳动争议中的举止责任问题。1.1 劳动关系的释义与特征1.1.1 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必须具备如下内涵:(1)形成劳动关系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劳动。(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力的提供者(3)劳动者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4)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相关概念 目前市场条件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建立或结成的关系。狭义:指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普通职工及其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责、权、权关系。其主要包括

7、:所有者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人员)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职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会的关系,工会与职工的关系。1、1、2 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主体、内容和客体 主体: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用人单位。内容: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客体: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1.1.3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须是提

8、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4)劳动者必须为实现用人单位的劳动过程而劳动(5)劳动关系是基于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6)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1.3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 1.2.1 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识 事实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既无劳动合同又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一种状态。存在主要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当事人既未续订劳动合同,又没终止原先的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9、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1.2.2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1)劳动法律关系符合法定模式,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尤其是缺乏劳动法律关系赖以确立的法律事实的有效要件。(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是双方当事人预期和设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前虽然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但这一般不是双方当事人所预期的,更不是由双方当事人所设定的。(3)劳

10、动法律关系由法律保障其存续,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就应当强制终止。1.2.3.如何界定事实劳动关系(1)劳动者已实际付出劳动并从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指挥、监督的职能(3)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 注意: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适用范围及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仲裁机构均应处理。1.2.4 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

11、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招用记录(4)考情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如工资卡(条)、工作证、名片同事证言、劳动手册(签名的)、规章制度(签名的)、工作服、社保记录、公司相关证明等。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对诉讼中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明加以证明的责任。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意即申诉方举证。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之间的争议,应确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申诉方负举证责任;(2)对因企业开除、除名、辞职

12、职工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做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对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福利待遇、拒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这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这是一种有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确定“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1.3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区别(3)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4)

13、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5)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6)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7)法律责任后果不同1.4 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在完善用人制度和塑造企业的新型劳动关系等方面,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一种保持和谐、高效关系的管理工具。人力资源管理是和谐劳动关系的润滑剂,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力资源管理使员工适应岗位要求(2)人力资源管理能使员工的职业发展道路顺畅(3)激励性薪酬激发了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4)完善的绩效评估系统使员工感受公平。第2章 劳动合同管理1、了解劳动合同的含义及特点;2、明确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及格式,知道如何拟定劳动合同;3、熟

14、知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劳务合同的区别;4、掌握如何订立、变更、终止、续订劳动合同2.1 劳动合同 2.1.1 劳动合同的含义及特点(1)劳动合同的含义 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两者的性质不同 第二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 第三两者确定的法律关系不同(2)劳动合同的特点 第一,劳动合同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第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第四,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2.1.2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通

15、过协商所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规定。其具体内容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条款,根据条款内容是否为劳动合同所必需,可分为法定条款和商定条款两部分。1)法定条款 又称必备条款,是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商定条款 又称约定条款或补充条款,即双方

16、当事人在必备条款之外,根据具体情况,经协商可以约定的条款。主要有:(1)试用期(2)培训(3)保守商业秘密(4)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5)其他事项 2.1.3 劳动合同与专项协议 专项协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为明确劳动关系中特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契约。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其实,专项协议有时是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只要变更后的内容不与法律相冲突,就是合法有效的。就此来说,专项协议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2.1.4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

17、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适用法律的角度来看,劳务合同适用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他民事法律进行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进行调整。共同点:都在于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区别:(1)提供劳动一方的主体不同。(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3)承担劳动分享责任的主体不同(4)约定劳动报酬的方式不同(5)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2.1.5 劳动合同的拟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使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拟订,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订。但劳

18、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自行拟订的,应当报劳动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拟订劳动合同应注意:(1)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2)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平等协商2.2 劳动合同的订立 2.2.1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这一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2.2.2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实践,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为:1)提议 2)协商 3)签约 2.2.3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及处理 1)确认

19、无效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订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2)处理(1)确认劳动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2)分清造成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 2.2.4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限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3

20、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的变更等。变更,其实质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改变。合同变更的前提是双方原已存在着合法的合同关系,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变更的目的是为了继续履行合同。劳动合同变更一般局限于内容的变更,不包括主体的变更。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有:(1)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2)劳动者方面的原因(3)客观方面的原因2.4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指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

21、定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协商解除:指双方经协商一致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2.4.1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失性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2)非过失性解除 3)经济性裁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4.2 劳动者单方解除 两种情况:第一,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者应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2.4.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2.5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2.5.1 劳动合同的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2、;(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2 劳动合同的续订(1)双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2.6 劳动合同的类型 分为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章 集体合同管理 学习目标:1、了解集体协商的含义及特征;2、明确集体合同的内容

23、3、熟知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 4、掌握集体合体订立、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一、集体协商制度(一)集体协商的含义及特征 1)集体协商的含义 集体协商是集体合体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集体协商也被称为作集体谈判,就是用人单位与其所属职工依法组成的代表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就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士、职业培训等劳动标准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商谈的活动。2)集体协商的特征(1)集体协商代表的身份和人数对等(2)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3)集体协商是公开、平等协商(4)集体协商是和平协商(5)集体协商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二)集体协商的意义 1)是维护劳

24、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2)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3)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三)集体协商的形式和内容 1)集体协商的形式(1)团体协商:也称劳动条件的集体形成,指劳动条件由工会与雇主采取自治方式,通过协商签订集体协议形成。(2)劳动基准法定:指国家以立法形式对工资、工时、休息等劳动条件和劳动基准做出明确规定。2)集体协商的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双方认为应该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集体合同制度(一)集体合同的含义

25、及特征 1)集体合同的含义 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专项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的特征(1)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协议(2)集体合同由特定的当事人,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3)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4)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须经特定程序。(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1)集体合同的一般内容 2)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 3)集体合同内容的特点(1)规定当事人之间的义务关系而不是各

26、自应享有的权利,而且在内容上占主导地位的是企业单位的义务性条件。(2)包括的劳动规范除了个别规范还包括连带规范 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同(2)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目的存在差别(3)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三)集体合同的订立 1)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原则(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2)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1)集体协商代表产生(2)集体合同协商 第一,协商要约 第二,协商准备 第三,协商会议(3)集体合同签订(4)集体合同审查(5)集体合同生效(6)集体合同公布(四)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集体合同的变更企业集体合

27、同的变更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企业集体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行为。合体变更的主客观条件:(1)企业破产、停产或转产,导致企业集体合同无法履行(2)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使得合同原规定的有关标准低于现行法规的要求;(3)发生不可抗拒事件,如水灾、火灾或地震等,致使集体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4)合同双方当事人和关系人的某些主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部分甚至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等法定程序:首先,一方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向另一方提出请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双方进行协商。其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合同的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最后,合同变

28、更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劳动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查。2)集体合同的解除就是提前终止集体合同关系。(1)协商解除(2)无条件解除(3)有条件解除(4)裁决或判决解除(五)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1)因订立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2)因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处理(六)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的含义2)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的内容3)集体合同规定违约责任的意义(1)能有效地预防违约行为的发生(2)依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处罚措施,可以借助国家强制力量保证这些措施的实施(3)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权利人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补偿。(七)集体合同管理 1)集体合同管理的概念 2)集体合同管理的机关 联

29、合管理体制 3)集体合同管理的内容 P40-41第四章 社会保险管理 学习目标:1、了解社会保险的几种形式;2、明确社会保险的日常业务办理 3、熟知不同社会保险类型的缴费基数和比率 4、掌握不同社会保险类型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一、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一)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社会保险登记(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终止 1)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一是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是个人社会保险关系

30、的转移 2)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 二、社会保险缴费(一)基本养老保险 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从政府和社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以保证其晚年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二)失业保险(三)基本医疗保险(四)工伤保险(五)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待遇简介(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失业保险待遇(三)工伤保险待遇(四)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五)生育保险待遇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学习目标:1、了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2、明确伤亡事故的概念,分类和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待遇;3、熟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的劳动范围及其劳动

31、保护的基本内容,以及对于病患者处理的一般方法;4、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配备和使用的相关方法,以及特殊作业环境中劳动保护的一些方法与技巧 一、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概述(一)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家庭美满 2)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3)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4)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可以表现为劳动者的急性伤害(如劳动安全卫生事故),也可以表现为慢性伤害(各类职业病)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32、制度 6)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7)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8)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劳动者健康检查制度 二、劳动安全管理(一)劳动安全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52条(二)伤亡事故及其管理 1)伤亡事故的定义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三种情形:暂时性失能伤害;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永久性全失能伤害 2)伤亡事故的分类 P65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1)伤亡事故的报告(2)伤亡事故的调查(3)伤亡事故的处理(三)工伤及其管理 1)工伤认定条件 2)工伤认定工作 3)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期待遇(2)工伤致

33、残待遇三、劳动卫生管理(一)劳动卫生相关规定劳动卫生规程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防止和消除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总和,包括各种工业生产卫生、医疗预防、健康检查等技术和组织管理措施。(1)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2)防止粉尘危害(3)防止噪声和强光刺激(4)防止电磁辐射危害(5)防暑和防冻取暖(6)通风和照明(7)个人防护用品和生产辅助设施(8)职业病防治(二)职业病及其范围P72(三)职业病的防护(四)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四、劳动保护(一)劳动保护及其基本内容指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基本内容:劳动保护

34、的立法和监察劳动保护的管理和宣传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二)女职工的保护 1)职业危害对女职工的影响(1)化学因素对女职工的影响(2)物理因素对女职工的影响 2)女职工保护的有关法规(1)专项法律法规(2)综合性法律法规 3)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 4)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三)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1)未成年工(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2)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的相关规定 3)身体正常未成年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 4)身体非正常未成年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 5)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四)劳动防护用品 1)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与作用 2)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3)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五)特殊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管理 1)粉尘作用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管理 2)有毒作用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管理 3)物理因素危害环境下的劳动保护管理 五、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建议(一)营造劳动安全卫生观念环境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营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环境 1)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3)奖惩分明(三)营造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环境 1)直接使用安全技术和无害装置、无害工艺,从根本上避免劳动安全卫生事故 2)完善劳动场所设计,实现工作场所优化 3)劳动组织优化演讲完毕,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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