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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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保障食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 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 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制定本规划。一、现状和形势“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 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一)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国获得许可证的食 品生产企业13.5万家、流通企业819 万家、餐饮服务企业348万家; 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1.35 万亿元,年均递增12.5%。 进出口食品贸易额增长 23.9%。(二)监管力

2、度持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增加2000 万亩。 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5.8万起,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 万余起。 2015 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2 万批次,合格率为96.8%。进出口 食品安全水平持续稳定。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企业41.8 万家,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企业275 万家。在 100个城市开展餐厨废 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三)支撑保障能力稳步加强。实施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安排中央基建投资184.5 亿元。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 食品监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达3883 家, 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3、点达 2656 个。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 估中心,建立了 100 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四)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并明确办事 机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建设取得显着进展。(五)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修订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 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制修订20余部食品安全部门规章,6 个省(区、 市)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规定。

4、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食品标准5000项,整合400 项,发 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26 项、合计指标1.4万余项。农业部新发布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2800 项,清理 413 项农药残留检验方法。(六)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连续 5 年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 周”活动,累计覆盖7 亿多人次。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公众 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开通“ 12331”全国食品药品 投诉举报电话,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食品企业600 余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 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

5、风险隐 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源头 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工业“三废”违规排放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污染, 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非法添加和制假售假等问题依然存在,农药兽药 残留和添加剂滥用仍是食品安全的最大风险。二是食品产业基础薄弱。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全国 1180 万家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中,绝大部分为 10 人以下小企业。企业诚信观念和质量安全 意识普遍不强,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互联网食品销售迅猛增长带来 了新的风险和挑战。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尚有差距。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滞后,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部 分农

6、药兽药残留等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四是监管能力尚难 适应需要。监管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法规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监管队 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监管手段、技术支撑等仍需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技术水平亟待提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 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尊重食品安全客观 规律,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 下大力气抓紧抓好。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7、精神,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 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监管体 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推进健康中国 建设。(二)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

8、性、倾 向性问题,严把食品安全的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坚决守 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2. 风险管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风 险交流,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严防严管严控风 险隐患,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3. 全程控制。严格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全 程的监管制度、覆盖所有食品类型的安全标准、覆盖各类生产经营行为 的良好操作规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 息化建设。4. 社会共治。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 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

9、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 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三)发展目标。到 2020 年,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水平、食品产业发展水 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主要实现以下目标:1. 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 份/千人。其中, 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 2 份/ 千人。2. 农业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达到 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 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 体合格率达到 97%以上。3. 食

10、品安全现场检查全面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成,实现 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 1 次。实施网格化管理,县、乡级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4. 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制修订不少于 300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制修订、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6600 余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 余项。产品标准覆盖包括农产品和特殊人群膳食食品在内的所有日常消 费食品,限量标准覆盖所有批准使用的农药兽药和相关农产品,检测方 法逐步覆盖所有限量标准。5. 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各级监管队伍 装备配备标准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进出

11、 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国际水平。三、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生产过程整洁卫生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确保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采集留存真实、可靠、可溯源。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动监测已上市产品质量 安全状况,及时报告风险隐患,依法召回、处置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 隐患的食品。开展食品安全师制度试点。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规模化原辅 材料和食品加工、配送基地,加强供应链管理,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采 购、标准化生产、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 设,提升冷

12、链物流管理标准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按照良好生产经营规 范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生产规范、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自愿性质量管理规范,通过相关认证的可 以在其产品包装上予以标识。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 小餐饮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加强食品品牌建设。(二)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建立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 的食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等。 加快制修订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标准。密切跟踪国 际标准发展更新情况,整合现有资源建立覆盖国际食品法典及有关发达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技术

13、法规的数据库,开展国际食品安全标准比较研 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网上公开和 查询平台,公布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整合建设监测 抽检数据库和食品毒理学数据库,提升标准基础研究水平。将形成技术 标准作为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目标之一,并列入食品科研重要 考核指标,相关成果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专栏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一)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不少于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快生产经营卫生规范、检

14、验方法等标准制定。制修订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3987项,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702项,清理、修订农药残留检验方法413 项,研究制定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技术规范7项,建立农业残留基础数据库1个。制定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标准,完成31种兽药272项限量指标以及6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定。(二)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依托国家和重点省份食品安全技术机构,设立若干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三)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快构建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农产 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条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粮食法、肥料管

15、理条例等立法进程。 推动各地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制修订。制修订食品标识管理、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信息 公布、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配套规章制度。 完善国境口岸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四)严格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加快高效、 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 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逐步淘汰无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 准的兽药及其制剂。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 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

16、制度。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 染分布情况,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推广良好农业规范。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 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开展肉类、蔬菜等产品追 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加快

17、建立高效运行长效机制。专栏2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一)农药残留治理工程。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二)兽药残留治理工程。新研发和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产品100种,淘汰高风险兽药产品100种。动物产品兽药残留 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三)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工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 广面积达到1.5亿亩,机械施肥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四)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

18、“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 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300万公顷,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200 万公顷。(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五)严格过程监管。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直接接 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相关产品、食品经营(不含销售食 用农产品)依法严格实施许可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许可流 程,提高审批效率。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信息公示系统。落实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责任,实施餐

19、饮业质量安 全提升工程。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推进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严格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 义务,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 等级,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科学制定国家、省、 市、县级食品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有 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和技术规范,依据职 责监督抽查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 省(区、市)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 企业,督导核查市、县级监督管理工

20、作;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 责日常监督检查,在全覆盖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日 常检查。现场检查应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覆盖所有生产经营者, 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 重点对象,冷链贮运等重点环节,以及中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力 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制改革,完善保健食 品保健功能目录,科学调整功能表述。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可用和 禁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商业欺诈、诱 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严格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 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

21、严格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定县、乡级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网格,合 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建立健全责 任包干、信息管理、上下联动、社会协作、协调处理、宣传引导、考核 评价等制度,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到“十三五”末,县、乡级100% 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严格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加强互联网食品经 营网上监测能力建设。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上 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严格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通过安全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高风险的 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生产许可,逐步形成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风险监测 和抽样检验为验证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严格进出口

22、食品安全监管。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强化口岸 检验检疫。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进出口企业信誉记录制度, 建立风险预警平台,大力加强境外体系检查。完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检验检测,制定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风险监测计划。严格实施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 管。推动特色食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在原料资源丰富地区,选择一批 地方特色突出的食品产业园区,以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为引领,开展集 食品研发创新、检测认证、包装印刷、冷链物流、人才培训、工业旅游、 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于一体的现代食品工业基地建设示范,提高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开展集中监管,

23、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食 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六)强化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品种,突出对食品中农药兽 药残留的抽检。科学制定国家、省、市、县级抽检计划。国务院食品安 全监管有关部门主要承担规模以上或产品占市场份额较大食品生产企 业的产品抽检任务,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 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 门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 肉、鲜蛋、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抽检任务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 位抽检任务。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农药兽药使用 品

24、种、数量,特别是各类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 况,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和按月实施的抽检样本数量要能够覆盖全部当 地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和水产品,每个品种抽样不少 于 20 个,抽样检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将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列为食 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专栏3食品安全监管行动计划(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程。到2020年,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的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各省(区、市)组织的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探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二)特殊食品审评能力建设。加强特殊食品审评工作,加强

25、专职审评员队伍建设,依法按时完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技术审评任务。(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提升计划。对50个主要对我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开展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 食品监督抽检,监督抽检产品种类实现全覆盖。建设20个进口食品进境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新建100 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餐饮业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员考核,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标准。落实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责任,实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七)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重点治理超

26、范围超限量使 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 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 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 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 传欺诈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完善食品中可能 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食用动物禁用 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研究破解“潜规则”的检验方法。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稽查、检查队伍,建立以检查为统领,集风险 防范、案件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各级公安机 关进一步加强打击食品安全

27、犯罪的专业力量建设,强化办案保障。加强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涉 案食品检验认定与处置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 罚到人的法律措施。完善政法委牵头、政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 协调机制。(八)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等能力。全面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 物、食品中有毒物质监测,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通过综合分析监测数据及时评估并发现风险。建立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协调机制,将“米 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纳入监测评估范围。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 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级

28、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食源性疾病监 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健全风险交流制度。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定期组 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 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 息进行交流沟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和制度。建立国家、省、 市、县四级食品安全社会公众风险认知调查体系和国家、省、市三级风 险交流专家支持体系。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风险交流。专栏4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提升项目(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建设风险监测区域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参比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 系

29、统,建立覆盖全部医疗机构并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依托现有资源构建地方各级 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和重点食品品种风险预警模型。建 立健全覆盖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和进出口食品安全数据库。(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建设风 险评估区域重点实验室。实施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和毒理学研究计划。建立完善国家食品安全风 险评估基础数据库。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模型。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 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国家

30、级检验机构具备较强的技术性研究、技术创新、 仲裁检验、复检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省级检验机构能够完成相应的法 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应急检验等任务,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能够开展有机污染物和生物毒素等危害物识别及安全性评价、食源性致 病微生物鉴定、食品真实性甄别等基础性、关键性检验检测技术,能够 开展快速和补充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市级检验机构具备对食品安全各项 目参数较全面的常规性检验检测能力;食品产业大县和人口大县要具备 对常见微生物、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定性 快速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鼓励大专院校、企业检验机 构承担政府检验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方

31、法评价,规范快速检测 方法应用。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重点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 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 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 源共享和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 辆、执法装备配备实现标准化,满足监督执法需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应急预案体系, 健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报告、回访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开展应急演练。专栏5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

32、程。根据国家建设标准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依托现有 资源建设一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实验室,在相应特色领域具备国内一流检验水平和技术攻关能力。全 面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鼓励通过建设省、市级检验机构区域分中心的方式开展跨层 级整合。做好与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项目的统筹衔接。实施食用农产品和进出口食品检验机构改造项目。升级改造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粮 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建设进出口食品质量检(监)测基准实验室。升级改造部分省级进出口食 品质量安全检(监)测重点实验室。(二)“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继续推进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依托现有机构,整合现

33、有资源,重点建设 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示系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检验监测、信用管理、应急管理、风 险评估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农产品和酒类食品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进出 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和监管信息 资源数据库。(三)基层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项目。合理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执法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到“十三五”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强应急能力培训,提升调查分析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信息公开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建立以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

34、究院为龙头,以710个区域性应急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应急检验检测 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能力建设,整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企业投入、社会资本等统筹支持食品安全创新工作。重点支持研发冷链装备关键技术、过程控制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专栏6食品安全重点科技工作(一)建立科学、高效的过程控制技术体系。开展农药兽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食品原料中危害物迁移转化机 制与安全控制机理等技术研究。提出相应控制规范,研发控制新工艺和新设备。研发质量安全控制新 技术30

35、50项。(二)建立全覆盖、组合式、非靶向检验检测技术体系。研发食品中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危害物高效识别与确证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生化传感器、 多模式阵列光谱、小型质谱、离子迁移谱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快速检测试剂、小型化智能离 线及在线快速检测装备3050台(套),制定检验规程120150项,研制食品安全基体标准物质60 80种。开展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科技示范。(三)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评估技术体系。开展体外替代毒性测试、混合污染物毒性评价及风险评估等食品安全危害识别与毒性机制等研究。 研发新一代毒性测试方法技术2030项。(四)研发急需优先发展的冷链装备关键技术

36、。研究和开发高效、环保、精准冷链装备,研究氨制冷系统安全技术,研究基于信息技术的绿色冷 链物流系统优化技术。(五)整合现有资源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智慧工作平台研发。研究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价与智能化现场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监控等技术。研发致病微生物全基 因溯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模拟仿真模型等应急处置新技术3040项,研发风险预警模型和 可视化决策支持的云服务平台,形成监督管理新技术2030项。(六)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研究农药和兽药的关键限量标准不少于20种,新发毒素、污染物标准不少于5种。(七)综合示范应用。通过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研究,提出食品安全解决方案。开展区域和产业链

37、综合示范,发 挥科技成果在服务产业发展和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九)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依托现有资源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明确检查员的资格标准、检 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要求。加强检查员专业培训和教材建设, 依托现有资源设立检查员实训基地。采取多种合理有效措施,鼓励人才 向监管一线流动。专栏7专业素质提升项目(一)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强培训考核,使职业化检查员符合相应的工作要求。(二)加强人才培养。推进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省级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专业教学基地。加强跨学科高端人 才培养。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新入职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

38、于90学时。对地方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分级培训。对各级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国家级调训。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达到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总人数的70%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占技术队伍的15%以上。 食品安全一线监管人员中,食品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占比每年提高2%。十)加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发布行政许可、抽 样检验、监管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 公开。将相关信息及时纳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全国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时限。鼓励食品生 产经营企业员

39、工举报违法行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 策。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 督。食品安全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重大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 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 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 业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 管控等方面的培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鼓励通过公益诉讼、依法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等方式支持消费者维 权。继续办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 体系,作

40、为公民法制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加 强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等,鼓励 研究机构、高校、协会等参与公益宣传科普工作,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科 学素养。专栏8社会共治推进计划(一)建设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电话在受理时间内 接通率不低于90%。(二)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三)开展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项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安排食

41、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培养师资力量,制定培训大纲和 教材,利用大专院校、第三方机构等社会资源开展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四)开展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指数评价和发布试点工作。(五)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充实宣传力量。 推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 内容融入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十一)深入开展“双安双创”行动

42、。继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行动,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鼓励各地分层次、分步骤开展本区域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行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专栏9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在4个直辖市、27个省(区)的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部分条件成熟的地级市(共约100个),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在具备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共约1000个)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

43、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安 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监管有 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实行综合执 法的地方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二)合理保障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 指导意见(国发201649 号)要求,落实财政投入政策。继续安排 中央基建投资对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给予支持。完善执法能力 建设投入机制,讲求效益,注重资源共享。制定完善各类项目支付标准,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效益。资金投入向 基层、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44、以及对口支援地区 等适当倾斜。(三)强化综合协调。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办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 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 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加 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乡镇(街道)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 制,加强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四)深化国际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重要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参与 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应对国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全球食品安全 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国际化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我国专家在 食品相关国际机构任职。做好我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添加剂委员会和农 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的相关工作。(五)严格考核评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实施方案, 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将本规划任务 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国务院食品 安全办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各项 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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