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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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住房保障和住房消费,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吉省直公字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在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第二章提取条条件第三条职工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可可以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一)购购买具有有自有产产权的自自住住房房的(以以下简称称自有住住房);(二)购购买公有有住房的的(房改改房);(三)建建造自

2、住住住房的的;(四)翻翻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的的;(五)购购买拆迁迁安置住住房的;(六)偿偿还购买买自住住住房贷款款本息的的;(七)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购买自自住住房房提取首首付款的的;(八)职职工本人人、配偶偶、子女女或父母母患有长长春市政政府列入入城乡医医疗救助助范围内内的重大大疾病且且住院治治疗的(本细则则所称重重大疾病病为长长春市城城乡医疗疗救助的的实施意意见中中所包含含病种);(九)职职工享受受最低生生活保障障,子女女考取国国家承认认学历的的全日制制大学,无力供供其就学学的;(十)遇遇到其他他突发事事件,家家庭遭受受重大财财产损失失的;(十一)职工本本人及配配偶在缴缴存城市市无自有有

3、住房且且租赁住住房的;(十二)职工正正式退休休的;(十三)职工省省外转出出的;(十四)职工死死亡或者者被宣告告死亡的的;(十五)职工出出国(境境)定居居的;(十六)本管辖辖区(包包含双阳阳区、九九台区)非农业业户籍职职工与单单位解除除(终止止)劳动动关系后后两年未未再就业业的;(十七)外地户户籍(包包含榆树树、德惠惠、农安安)和农农业户籍籍职工与与单位解解除(终终止)劳劳动关系系的;(十八)职工在在职期间间被判刑刑提取的的;(十九)住房公公积金管管委会确确定的其其他情形形。第四条职工符符合本细细则第三三条第(一)项项至第(十一)项情形形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的,在其账账户余额额不足的的情况下下,可

4、以以同时提提取其配配偶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内内的存储储余额。第五条职工以以偿还贷贷款本息息方式提提取的,不可用用其他购购房方式式办理提提取。贷贷款期间间,先以以另一套套住房一一次性付付款方式式提取过过,再以以贷款方方式提取取的,贷贷款提取取时不做做累计提提取,只只提取贷贷款当年年还本付付息额。第六条两套或或多套住住房均为为贷款方方式的,只可以以选择用用一套住住房贷款款手续提提取(提提取房屋屋以上年年省直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提提取系统统登记为为准),直到此此笔贷款款结清后后,方可可按照细则规定提提取另外外一套房房屋。使使用同一一套住房房贷款手手续提取取的,两两次提取取的时间间应为不不同年度度。

5、第七条已经发发生第三三条(一一)至(十一)项提取取行为,再次部部分提取取公积金金的应在在不同年年度内。第八条有下列列情况之之一的,不得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一)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被依法法冻结的的;(二)未未按期偿偿还住房房公积金金贷款本本息的;(三)提提供虚假假的证明明材料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经中中心调查查核实后后五年内内申请提提取的;(四)本本人及配配偶以偿偿还住房房贷款事事实为理理由提取取过,在在该笔贷贷款尚未未结清之之前又以以购买其其它住房房或偿还还其它住住房贷款款事实为为理由申申请提取取的;(五)已已签订冲冲还贷协协议委托托中心提提取其住住房公积积金冲还还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本息息

6、且协议议在有效效期内的的,或者者配偶签签订冲还还贷款协协议且协协议在有有效期内内的;(六)本本人及配配偶已用用一次性性付款手手续提取取过,再再用同一一套房屋屋贷款手手续提取取的;已已用贷款款手续提提取过,再用同同一套房房屋产权权证、契契税完税税证或贷贷款手续续提取的的。第九条职工不不得因发发生下列列情形之之一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一)购购买商住住两用房房或偿还还购买商商住两用用房贷款款本息的的;(二)以以已购买买某套住住房或偿偿还购买买某套住住房贷款款本息事事实为理理由提取取过的,售出后后又将该该套住房房回购或或租用该该住房的的;(三)因因赠与、继承等等未实际际发生住住房消费费支出的的方式取取

7、得住房房所有权权的;(四)虽虽为购房房实际出出资人,但房屋屋买受人人为未成成年子女女或产权权登记在在未成年年子女名名下的。第三章提取申申请时间间及额度度第十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自住住房房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的(一次性性付款),职工工本人及及配偶应应在具备备提取条条件后的的24个个月内,一次性性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职职工本人人及配偶偶可同时时提取,提取总总额不得得超过购购买、建建造、翻翻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实实际发生生的支出出。翻建住房房是指将将旧房屋屋拆除,重建新新房。大大修住房房是指需需要牵动动或拆换换住房部部分主体体构件,但不需需要全部部拆除房房屋。第十一条条每套套住房只只能按一一种方

8、式式提取一一次。购购房提取取后,再再用房产产进行抵抵押的贷贷款不能能进行提提取。如如以前年年度用其其他住房房的手续续提取过过住房公公积金,需提供供相应的的住房手手续原件件。第十二条条职工工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用于于偿还购购买自住住住房贷贷款本息息的,必必须还款款满2个个月以后后才可以以申请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且职职工本人人及其配配偶合计计提取总总额不能能超过当当年的还还贷本息息额度。提取时时在上年年度或以以前年度度已还款款且未进进行过提提取的,提取金金额合计计不超过过累计还还贷本息息额度。如还款款期间曾曾以其他他住房提提取过住住房公积积金的,提取金金额不予予以累计计,只能能提取当当年还贷贷本息

9、额额。贷款款期间历历年未足足额提取取部分及及间隔未未提取部部分金额额不予累累计提取取。第十三条条职工工提前部部分还款款或全部部结清购购房贷款款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的,自事项项发生之之日起112个月月内可提提取一次次,职工工本人及及配偶合合计提取取额不得得超过提提前部分分还款或或全部结结清的还还款额。如以前前年度用用其他住住房的手手续提取取过住房房公积金金,需提提供最近近一次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住房房手续原原件。第十四条条职工工及配偶偶在发生生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购房房行为获获批准66个月内内,且本本年度未未发生过过住房公公积金提提取的,可申请请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首付,提取金金额合计计不超过

10、过首付款款金额。第十五条条职工工存在第第三条第第(八)至第(十)项项情况,遇到突突发事件件并造成成家庭生生活困难难要求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应应在事件件发生后后十二个个月内由由本人提提出申请请,经中中心核实实后可提提取一次次住房公公积金,提取额额不得超超过个人人实际自自费支付付部分。第十六条条职工工连续足足额缴存存住房公公积金满满三个月月后,依依照本细细则第三三条第(十一)项规定定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的:(一)租租住长春春市公共共租赁住住房的,每年提提取一次次,提取取金额合合计不得得超过缴缴纳租金金总额;(二)在在长春市市区租住住商品房房的,每每年每套套房屋允允许提取取一次,租赁770以以下(

11、含含70)房屋屋的,提提取金额额不得超超过当年年实际发发生的房房租,且且最高不不得超过过8000元/月月;租赁赁70以上房房屋的,提取金金额不得得超过当当年实际际发生的的房租,且最高高不得超超过10000元元/月。第十七条条职工工依照本本细则第第三条第第(十二二)至(十八)项规定定提取的的,在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封存后后可一次次性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账账户内的的全部存存储余额额,同时时注销个个人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第四章提取证证明材料料第十八条条本细细则要求求提供的的证明材材料需提提供原件件,中心心审核后后拍照存存档,原原件返回回。不能能提供相相关原件件的,需需提供相相关单位位证明。第十九条条职

12、工工向中心心提出提提取申请请时,需需提供以以下有关关证明材材料:(一)购购买自住住住房的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房房主名为为配偶姓姓名的,需提供供配偶身身份证、结婚证证或同户户籍户口口簿,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 4.经经房地产产管理部部门备案案的购房房合同和和销售不不动产发发票,或或房屋屋所有权权证和和契税完完税证明明。 非长春春市管辖辖区内购购房及榆榆树、农农安、德德惠、九九台、双双阳购房房的须同同时提供供销售不不动产发

13、发票。(二)购购买公有有住房(房改房房)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房房主名为为配偶姓姓名的,需提供供配偶身身份证、结婚证证或同户户籍户口口簿,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房屋屋所有权权证; 5.国有住住房出售售统一发发票或或交纳购购房款的的部队专专用票据据。(三)建建造自住住住房的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房房主名为为配偶姓姓名的,需提供供配偶身身份证、结婚证证或同户户籍户口口簿,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

14、;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国有有土地使使用证或集集体土地地使用证证;5.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 6.购购买建筑筑材料及及其他施施工费用用发票。(四)翻翻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的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房房主名为为配偶姓姓名的,需提供供配偶身身份证、结婚证证或同户户籍户口口簿,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

15、4.房屋屋所有权权证;5.国有有土地使使用证或集集体土地地使用证证;6.城建部部门出具具的大修修证明; 7.购购买建筑筑材料及及其他施施工费用用发票。(五)购购买拆迁迁安置住住房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房房主名为为配偶姓姓名的,需提供供配偶身身份证、结婚证证或同户户籍户口口簿,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中中需加盖盖财务章章、法人人章);4.户口簿簿;5.房屋屋所有权权证和和扩大面面积款发发票。(六)偿偿还购买买自住住住房贷款款本息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 必须须

16、还款满满2个月月以后才才可以申申请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且职工工本人及及其配偶偶合计提提取总额额不能超超过当年年的还贷贷本息额额度;提提取时在在上年度度或以前前年度已已还款的的,提取取金额合合计不超超过累计计还贷本本息额度度。如还还款期间间曾以其其他住房房提取过过住房公公积金的的,提取取金额不不予以累累计,只只能提取取当年还还款额。贷款期期间历年年未足额额提取部部分及间间隔未提提取部分分金额不不予累计计提取。 职工提提前部分分还款或或全部结结清购房房贷款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自自事项发发生之日日起122个月内内可提取取一次,职工本本人及配配偶合计计提取额额不得超超过提前前部分还还款或全全部结清

17、清的还款款额。如如以前年年度用其其他住房房的手续续提取过过住房公公积金,需提供供最近一一次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的的住房手手续原件件。商业银行行贷款的的,提取取时需提提供以下下证明材材料原件件: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房房主名为为配偶姓姓名的,需提供供配偶身身份证,结婚证证或同户户籍户口口簿,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经房地地产管理理部门备备案登记记的商商品房买买卖合同同或房屋所所有权证证或反担保保抵押合合同;5.借款款合同;6.

18、相关银银行出具具的当年年最近22个月的的还款明明细(或或银行存存折,需需加盖银银行业务务章),首次提提取的,提供当当年全部部还款明明细(还还款第一一个月至至提取月月份,至至少2个个月); 7.贷贷款提前前部分还还款的,需同时时提供相相关银行行出具的的还款收收据、还还款计划划;贷款款全部结结清的,需同时时提供相相关银行行出具的的还款收收据和结结清证明明。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的(不不包括冲冲还贷),提取取时需提提供以下下证明材材料原件件: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房房主名为为配偶姓姓名的,需提供供配偶身身份证、结婚证证或同户户籍户口口簿,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

19、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借款款合同;5.相关银银行出具具的当年年最近22个月的的还款明明细(或或银行存存折,需需加盖银银行业务务章),首次提提取的,提供当当年全部部还款明明细(还还款第一一个月至至提取月月份,至至少2个个月); 6.贷贷款提前前部分还还款的,需同时时提供相相关银行行出具的的还款收收据、还还款计划划;贷款款全部结结清的,需同时时提供相相关银行行出具的的还款收收据和结结清证明明。 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的(其其他中心心签订冲冲还贷),提取取时需提提供以下下证明材材料原件件: 1

20、.职职工本人人身份证证,房主主名为配配偶姓名名的,需需提供配配偶身份份证、结结婚证或或同户籍籍户口簿簿,他人人代为办办理的需需提供代代办人身身份证; 2.公公积金龙龙卡; 3.职职工单位位开具的的长春春省直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分中心心支取审审批表(单位位审批意意见栏中中需加盖盖财务章章、法人人章); 4.借款合合同; 5.其其他公积积金中心心贷款的的需提供供经房地地产管理理部门备备案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合同或或房屋屋所有权权证; 6.出出具上一一年度全全部冲还还贷明细细和银行行还款明明细(加加盖公积积金中心心或银行行业务章章),已已通过公公积金账账户全额额冲还贷贷的,提提取不了了公积金金;部分分冲

21、还贷贷,剩余余由银行行账户进进行还款款的,提提取额不不超过银银行还款款部分(由公积积金账户户余额决决定); 7.贷贷款提前前部分还还款的,需同时时提供相相关公积积金中心心或银行行出具的的还款收收据及冲冲还贷明明细;贷贷款全部部结清的的,需同同时提供供相关公公积金中中心或银银行出具具的还款款收据、结清证证明和冲冲还贷明明细。(七)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购买自自住住房房申请提提取首付付款的: 1.职职工本人人身份证证,房主主为配偶偶姓名的的,需提提供配偶偶身份证证、结婚婚证或同同户籍户户口簿,他人代代为办理理的需提提供代办办人身份份证; 2.公公积金龙龙卡; 3.职职工单位位开具的的长春春省直住住房

22、公积积金管理理分中心心支取审审批表(单位位审批意意见栏中中需加盖盖财务章章、法人人章); 4.借款合合同;5.首首付款收收据(发发票); 6.放放款回单单(贷款款支付凭凭证),住房公公积金异异地贷款款的提供供异地地贷款职职工住房房公积金金缴存使使用证明明回执执; 7.组组合借款款的提供供审批后后的省省直住房房公积金金贷款申申请表,住房房公积金金异地组组合贷款款需提供供其公积积金中心心盖章的的相关证证明。(八)患患有第三三条第(八)项项所列重重大疾病病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

23、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单位出出具的提取人人家庭收收入及困困难情况况证明;5.县(市市)区以以上医院院住院病病例;6.出院诊诊断书;7.医疗付付费专用用票据; 8.与与职工本本人身份份关系证证明(户户口簿、结婚证证)。(九)职职工享受受最低生生活保障障,子女女考取国国家承认认学历的的全日制制大学,无力供供其就学学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经年检检

24、的低低保证及低低保优惠惠证;5.录取通通知书;6.缴费通通知或交交费专用用票据; 7.与与职工关关系证明明(户口口簿)。(十)遇遇到其他他突发事事件,家家庭遭受受重大财财产损失失的: 1.职职工本人人身份证证,他人人代为办办理的需需提供代代办人身身份证; 22.公积积金龙卡卡; 33.职工工单位开开具的长春省省直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分分中心支支取审批批表(单位审审批意见见栏中需需加盖财财务章、法人章章); 44.单位位出具的的提取取人家庭庭收入及及困难情情况证明明; 5.相相关部门门出具的的证明文文件。(十一)职工本本人及配配偶在缴缴存城市市无自有有住房且且租赁住住房的: 1.职职工本人人身份证

25、证,他人人代为办办理的需需提供代代办人身身份证; 22.公积积金龙卡卡; 33.职工工单位开开具的长春省省直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分分中心支支取审批批表(单位审审批意见见栏中需需加盖财财务章、法人章章); 4租租住公租租房的提提供:公公有住房房使用证证或租赁赁合同、租金缴缴纳证明明;租住住商品房房的提供供:可确确定房屋屋准确面面积的买卖合合同或或房屋屋所有权权证、房屋租租赁合同同、结婚婚证(单单身的提提供户口口簿或本本人到场场签署单单身声明明)。(十二)退休的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

26、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 4.退退休证或或退休休审批表表。(十三)省外转转出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异地地转移通通知书(原工工作单位位需加盖盖财务章章、法人人章);3.调令令、任职文文件、解除除(终止止)劳动动关系证证明(需加盖盖劳动保保障行政政部门备备案签章章)或新新单位签签订的劳动合合同的的;4.新单位位的住房房公积金金接收证证明(需需加盖新新缴交的的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业务专专用章)。(十四)死亡或或被依法法宣告死死亡的

27、: 1.继继承人身身份证(需本人人亲自到到中心办办理),继承人人与职工工身份关关系证明明(结婚婚证或户户口簿等等);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职工死死亡证明明; 5.合合法继承承权、受受遗赠权权的公证证书或人人民法院院作出的的判决书书、裁定定书、调调解书,存在多多个继承承人的,公证书书中必须须明确各各自的继继承份额额及提取取办理人人。 无无继承人人也无受受遗赠人人的,其其住房公公积金账账户内的的存储余余额将纳纳入住房房公积金金增值收收益。(十五)出国定定居的:1.职工本本

28、人护照照、签证证、身份份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 4.出出境定居居证明(如是外外文需要要翻译成成中文格格式)及及户籍管管理部门门出具的的户口注注销证明明。(十六)本管辖辖区(包包含双阳阳区、九九台区)非农业业户籍职职工与单单位解除除(终止止)劳动动关系后后两年未未再就业业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

29、务章、法法人章); 44.企业业职工提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关系证明明(需需加盖劳劳动保障障行政部部门备案案签章);事业业编制或或公务员员提供:终止止/解除除劳动合合同说明明书存根根及具具有法律律效力的的相关证证明文件件。(十七)外地户户籍(包包含榆树树、德惠惠、农安安)和农农业户籍籍职工与与单位解解除(终终止)劳劳动关系系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户口簿簿; 5.解除(终止)劳动关关系证明明(需

30、需加盖劳劳动保障障行政部部门备案案签章)。(十八)职工在在职期间间被判刑刑提取的的:1.职工本本人身份份证,他他人代为为办理的的需提供供代办人人身份证证;2.公积金金龙卡;3.职工单单位开具具的长长春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分中中心支取取审批表表(单单位审批批意见栏栏中需加加盖财务务章、法法人章);4.人民法法院做出出的生效效的刑事事判决书书,在押押期间提提取的,还须提提供监狱狱管理部部门出具具“见证证”意见见的提取取委托书书; 5.解除(终止)劳动关关系证明明(需需加盖劳劳动保障障行政部部门备案案签章)。 第二二十条集体户户口办理理公积金金提取业业务的,需集体体户口户户主页和和本人页页原件同

31、同时具备备(无法法提供集集体户口口首页的的,需到到户籍所所辖派出出所出具具户籍证证明,加加盖派出出所户籍籍章)。第二二十一条条职工工本人有有特殊原原因无法法亲自办办理提取取手续的的,可由由单位经经办人代代办,但但必须是是职工本本人出具具书面委委托书并并经本单单位人事事部门盖盖章确认认的委托托书证明明。如需需他人代代办,受受委托人人持公证证处公证证的委托托书才可可办理。第五章提取程程序第二二十二条条职工工及受委委托人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应按按以下程程序办理理: 11.缴存存人先向向单位申申请,单单位对缴缴存人的的提取材材料进行行初审同同时填写写长春春省直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分中心心支取审审批表

32、(单位位审批意意见栏中中需加盖盖财务章章、法人人章); 22.由缴缴存人本本人或受受委托人人持省省直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分分中心支支取表及相关关证明材材料原件件向中心心窗口提提出申请请; 33.中心心审批通通过后,将职工工支取的的公积金金金额转转入其公公积金龙龙卡。第六章罚则则第二二十三条条任何何单位和和个人不不得妨碍碍或限制制符合提提取条件件的缴存存职工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如果果单位不不按规定定为缴存存职工提提供住房房公积金金提取手手续,缴缴存职工工可以凭凭有效证证明材料料申请中中心督促促单位办办理。 第二二十四条条对符符合提取取条件且且手续齐齐全的,中心要要即时办办理。情情况复杂杂的,应应

33、在三个个工作日日内做出出准或不不准提取取的决定定。 第二二十五条条职工工使用虚虚假证明明材料违违法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的的,中心心要向职职工所在在单位通通报有关关情况并并保留对对已提取取的住房房公积金金依法予予以追缴缴的权利利,同时时按以下下规定处处理: 11.将骗骗提行为为记入人人民银行行征信系系统; 22.骗提提人及其其配偶55年内不不能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 33.对骗骗提人及及其配偶偶5年内内不予受受理住房房公积金金贷款。第七章章附则第二二十六条条本实实施细则则最终解解释权归归吉林省省直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所有有。第二二十七条条本实实施细则则自发布布之日起起施行,此前已已发布的的相关文

34、文件同时时废止。 二一一六年四四月十一一日吉林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贷款管管理办法法第一章总则第一一条为满足足职工解解决和改改善居住住条件,发挥住住房公积积金互助助保障作作用,根根据国务务院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条例、中国国人民银银行个个人住房房贷款管管理办法法等相相关文件件精神,结合省省直单位位实际,制定本本办法。第二二条在吉林林省直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以下简简称“中心”)建立立账户并并正常缴缴存住房房公积金金的单位位职工申申请住房房公积金金贷款的的,均适适用本办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法所称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是指指中心以以住房公公积金为为资金来来源经审审核缴存存人资格格及合规规房

35、源,委托商商业银行行向缴存存住房公公积金的的职工(以下称称“借款人人”)发放放个人自自住住房房购房贷贷款。包包括住房房公积金金个人住住房家庭庭组合贷贷款、住住房公积积金银行行组合贷贷款、住住房公积积金异地地贷款。住房公公积金个个人住房房家庭组组合贷款款是指缴缴存职工工以购买买自住住住房为前前提,购购房人本本人家庭庭为主体体,以购购房人家家庭为借借款人,直系亲亲属为共共同借款款人的形形式申请请的住房房公积金金个人住住房贷款款;住房房公积金金银行组组合贷款款是指借借款人在在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额度度不能满满足需要要时,可可申请由由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和商商业银行行个人住住房贷款款组成的的组合贷贷款;住

36、住房公积积金异地地贷款是是指缴存存职工在在缴存地地以外地地区购房房,可按按购房地地住房公公积金个个人住房房贷款政政策向购购房地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申申请个人人住房贷贷款。第四四条中心负负责住房房公积金金贷款的的审批,受托商商业银行行承办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的发放放和回收收。第二章贷款条条件第五五条借款人人申请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应当具具有良好好的信誉誉并同时时具备下下列条件件:(一)具具有本市市常住户户口或有有效身份份证明的的;(二二)正常常缴存住住房公积积金达到到规定条条件;(三三)购、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的的;(四四)具有有偿还贷贷款本息息能力的的;(五五)有不不少于规规定比例例购建或

37、或大修自自住住房房自筹资资金的。第六六条借款人人申请贷贷款,须须以所购购自住住住房作抵抵押。第三章贷款金金额、期期限和利利率第七条个人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单笔最最高额度度原则上上不得超超过800万元,特殊情情况超过过80万万元可以以采取住住房公积积金组合合贷款方方式或由由中心贷贷审委员员会审查查无异议议后,报报管委会会主任批批准后执执行。具具体贷款款金额根根据单笔笔贷款最最高额度度、借款款人的贷贷款年限限及还款款能力综综合确定定。原则则上月还还款额应应小于或或等于借借款人家家庭(本本人及配配偶)月月工资总总收入的的60%。自筹筹资金的的最低比比例,由由中心根根据国家家有关政政策及法法律、法法规

38、,结结合贷款款风险管管理的实实际需要要确定。具体贷贷款金额额不能超超过规定定的贷款款成数。第八条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期限限分五年年以下期期、五年年以上期期,个案案贷款期期限由借借款人申申请。第九九条组合贷贷款金额额由中心心和贷款款银行具具体确定定。第十条个人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的最长长期限为为30年年,但贷贷款期限限加借款款人年龄龄(周岁岁)不得得超过借借款人法法定退休休年龄加加5年。第十一条条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和组组合贷款款利率按按照中国国人民银银行规定定的利率率标准执执行。第四章贷款程程序第十十二条借款人人申请贷贷款,应应当提交交下列材材料:(一一)借款款申请表表;(二二)缴存存住房公公积金

39、证证明;(三三)身份份证明;(四四)稳定定的经济济收入证证明;(五五)购、建、大大修自住住住房合合同等有有关证明明材料;(六六)需要要提供的的其它有有关材料料。第十三条条中心应应当自受受理申请请之日起起7日内内作出准准予贷款款或者不不准贷款款的决定定,并通通知申请请人。准准予贷款款的,由由中心交交受委托托银行办办理贷款款手续。第五章 贷款偿偿还第十十四条借款人人应当按按照借款款合同按按期偿还还贷款本本息。第十十五条借款人人提前偿偿还贷款款的,贷贷款银行行应当按按照实际际贷款时时间计算算贷款利利息。第十十六条借款人人未按照照合同规规定的时时间偿还还贷款本本息的,计收违违约金;逾期贷贷款计收收罚息

40、。第十十七条借款人人未按照照合同规规定的期期限偿还还贷款本本息,并并经贷款款银行催催收仍没没有偿还还的,贷贷款银行行应按照照借款合合同规定定处分抵抵押财产产;由法法人、其其他组织织或公民民提供保保证的应应承担保保证责任任。第六章附则第十十八条本办法法由吉林林省直住住房公积积金管理理中心负负责解释释并组织织实施。第十九条条本办法法自发布布之日起起实施。二一六六年四月月十一日日吉林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贷款管管理办法法实施细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强个人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以下下称公积积金贷款款)管理理,规范范贷款操操作,有有效防范范贷款风风险,保保证贷款款资产安安全,根根据吉吉林省直直住房公公

41、积金管管理中心心贷款管管理办法法(以以下称办法),制制定本实实施细则则。第二条办法法第五五条第一一款第(二)项项是指借借款人缴缴存住房房公积金金情况应应同时符符合下列列条件:(一一)开立立个人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并缴存存须满66个月(含)以以上;(二二)申请请公积金金贷款时时,其个个人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应应处于正正常缴存存状态。借款款人因工工作单位位变动等等原因,造成断断缴3个个月(含含)以内内住房公公积金,在申请请贷款时时已将欠欠缴的住住房公积积金补齐齐并恢复复逐月缴缴存的,该断缴缴期间可可视同连连续缴存存。对申申请贷款款时所在在单位连连续欠缴缴超过三三个月的的借款人人,吉林林省直住住房公积

42、积金管理理中心(以下称称中心)不予贷贷款。第三三条办法法第五五条第一一款第(三)项项所称住住房主要要包括:新建商商品住房房、存量量住房(即二手手住房)、自建建住房。第四条办法法第五五条第一一款第(五)项项所称内内容是指指:1、借款人人家庭使使用公积积金贷款款购买首首套住房房的,自自筹资金金比例按按以下情情况区分分确定:(1)购买商商品住房房的,自自筹资金金比例不不得低于于购房款款总额的的20%,对拥拥有一套套住房并并已结清清相应住住房贷款款,再次次申请公公积金贷贷款购买买商品住住房的,执行首首套房贷贷政策;(2)购买存存量住房房的,贷贷款额度度不得超超过所购购住房交交易价格格与内评评价值较较低

43、值的的60%,但所所购住房房房龄在在10年年(含)以内的的,贷款款额度可可以提高高到所购购住房交交易价格格与评估估价值较较低值的的70%;(33)建造造、翻建建、大修修自住住住房的,自筹资资金比例例不得低低于工程程概(预预)算的的30%。2、借款人人家庭使使用公积积金贷款款购买第第二套住住房的,自筹资资金比例例按以下下情况区区分确定定:(11)购买买商品住住房的,自筹资资金的比比例不得得低于购购房款总总额的440%;(2)购买存存量住房房的,贷贷款额度度不得超超过所购购住房交交易价格格与内评评价值较较低值的的40%。3、借款人人家庭购购买第三三套(含含)以上上住房的的,不予予办理公公积金贷贷款

44、。第五五条借款人人购买商商品住房房申请公公积金贷贷款的,该商品品住房开开发单位位应当已已与中心心签订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合作作协议(以下下称合合作协议议),且借款款人购买买的成套套商品住住房应在在合作作协议范围内内。第六六条借款人人购买存存量住房房申请公公积金贷贷款的,该存量量住房应应同时具具备下列列条件:(一一)售房房人已就就该交易易房屋取取得房房屋所有有权证;(二二)房龄龄不超过过30年年;(三三)售房房人对该该交易房房屋具有有完全处处置的权权利;(四四)该交交易房屋屋的其他他共有人人同意转转让。第七七条借款人人购买商商品住房房、存量量住房申申请公积积金贷款款的,一一般采取取阶段性性保证加加

45、抵押或或抵押的的担保方方式。借款款人购买买自住住住房的,应以本本次贷款款所购住住房为抵抵押物。建造、翻建、大修自自住住房房的,可可用中心心认可的的其他房房产作为为抵押物物。第八八条办法法第七七条所称称“借款人人家庭(本人及及配偶)月工资资总收入入”参照借借款人及及其配偶偶的住房房公积金金月缴存存基数,附以个个人所得得税证明明或工资资流水等等相关证证明材料料确定。第九条办法法第十十条所称称法定退退休年龄龄是指:男职工工年满660周岁岁、女职职工年满满55周周岁。贷贷款期限限为退休休后5年年。借款款人购买买存量住住房申请请公积金金贷款的的,贷款款期限加加上所购购住房房房龄不得得超过330年。第十十

46、条职工家家庭购买买第二套套住房申申请公积积金贷款款的,贷贷款利率率执行同同期首套套公积金金款利率率的1.1倍。第十一条条办法法第十十二条第第(三)项所称称身份证证明,是是指借款款人(配配偶)的的户口簿簿、个人人有效身身份证明明、婚姻姻状况证证明(借借款人未未婚的,需签署署承诺书书;借款款人已婚婚的,需需提供结结婚证;借款人人离婚的的,需签签署承诺诺书还需需要提供供离婚证证或人民民法院出出具的离离婚判决决书)。个人有效效身份证证明包括括:居民民身份证证、军官官证、警警官证、文职干干部证、护照及及其他有有效身份份证明。第十十二条贷款发发放后,借款合合同中已已确定的的还款方方式不再再变更,借款人人应

47、按借借款合同同约定按按月偿还还贷款本本息。借款款人还款款账户发发生变化化时,应应持本人人有效身身份证明明、新的的还款卡卡(折)及时办办理变更更手续。新的还还款账户户自办完完变更手手续时生生效。借款款人联系系方式发发生变化化时,应应及时申申请变更更,以便便中心及及贷款银银行与借借款人联联系。第十十三条还款期期内,借借款人死死亡、被被宣告失失踪或丧丧失民事事行为能能力的,其财产产合法继继承人或或受遗赠赠人或监监护人或或财产代代管人应应继续履履行借款款人签订订的借款款合同。第十十四条公积金金贷款偿偿还一年年后方可可办理提提前还款款;公积积金贷款款偿还不不足一年年如遇特特殊情况况,须经经中心审审核同意

48、意后方可可办理提提前还款款。办办法第第十五条条所称提提前偿还还贷款的的金额是是指不低低于人民民币三万万元。借借款人办办理部分分还款后后,可以以选择月月还款额额不变、还款期期限缩短短,也可可以选择择还款期期限不变变、月还还款额减减少。第十十五条借款人人有下列列情形之之一的,贷款银银行有权权宣布借借款合同同提前到到期,要要求借款款人在规规定的期期限内清清偿全部部贷款本本息,或或要求担担保人履履行相应应的担保保责任。借款人人或担保保人拒绝绝履行义义务的,贷款银银行可以以依法处处分抵押押物。(一一)在还还款期内内,借款款人连续续三个月月或累计计六个月月未按时时偿还贷贷款本息息的;(二二)借款款人超过过

49、借款合合同最后后期限一一个月仍仍未还清清贷款本本息的;(三三)借款款人在申申请借款款时提供供虚假证证明材料料,已经经或可能能造成贷贷款损失失的;(四四)借款款人擅自自将抵押押房屋出出售、出出租、转转让、改改建、赠赠与或重重复抵押押的;(五五)借款款人擅自自改变贷贷款用途途,挪用用贷款的的;(六六)还款款期内,借款人人死亡、被宣告告失踪或或丧失民民事行为为能力的的,其财财产的合合法继承承人、受受遗赠人人、监护护人、财财产代管管人拒绝绝履行借借款合同同的;(七七)借款款人发生生其他可可能影响响归还贷贷款本息息的行为为。第十十六条借款人人按借款款合同约约定偿还还全部贷贷款本息息后,贷贷款银行行根据贷

50、贷款结清清证明,将抵(质)押押物返还还抵押人人或出质质人,借借款合同同终止。第十十七条本实施施细则由由吉林省省直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负责责解释。第十十八条本实施施细则自自发布之之日起施施行。二一六六年四月月十一日日吉林省直直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中心心提取管管理办法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强住房公公积金管管理,规规范住房房公积金金提取行行为,维维护缴存存住房公公积金职职工(以以下简称称“职工”)的合合法权益益,根据据国务院院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条条例,结合省省直单位位实际情情况,制制定本办办法。第二二条本办法法适用于于吉林省省直住房房公积金金管理中中心(以以下简称称“中心”)负责责的省直直、中直

51、直驻长等等单位职职工住房房公积金金的提取取管理。第二章提取条条件第三三条职工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可可以申请请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拥有所有有权自住住住房的的;(二二)职工工退休或或达到法法定退休休年龄的的;(三三)职工工死亡或或被依法法宣告死死亡的;(四四)与单单位解除除劳动关关系,超超过两年年未再就就业的;(五五)偿还还购建自自住住房房贷款本本息的;(六六)出境境定居的的;(七)职职工本人人及配偶偶在缴存存城市无无自有住住房且租租赁住房房的;(八八)遇到到下列情情况并造造成家庭庭生活困困难的:1.职工工本人、配偶、子女或或父母患患有长春春市政府府列入城城乡医疗

52、疗救助范范围内的的重大疾疾病且住住院治疗疗的;2.职工享享受最低低生活保保障,子子女考取取国家承承认学历历的国内内全日制制大学,无力供供其就学学的;3.遇到其其他突发发事件,家庭遭遭受重大大财产损损失的。(九)住住房公积积金贷款款购买自自住住房房提取首首付款的的。第四条有下列列情况之之一的,不得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一一)住房房公积金金账户被被依法冻冻结的;(二二)未按按期偿还还住房公公积金贷贷款本息息的;第五五条职工不不能因发发生下列列情况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一一)以赠赠与、继继承等未未实际发发生住房房消费支支出的方方式取得得具有所所有权自自住住房房的;(二)购购买既非非缴存地地,又非

53、非职工(或配偶偶)户籍籍所在地地住房的的。第三章提取申申请时间间及提取取额度第六六条符合本本办法第第三条第第(一)项条件件要求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应应在具备备提取条条件后的的二十四四个月内内,一次次性提取取职工本本人及配配偶账户户内的住住房公积积金,提提取总额额不得超超过购买买、建造造、翻建建、大修修拥有所所有权自自住住房房实际发发生的支支出。第七七条符合本本办法第第三条第第(五)项条件件要求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每每年可提提取一次次,职工工本人及及配偶每每次合计计提取额额不得超超过当年年的偿还还贷款本本息额。贷款提提前部分分还款或或全部结结清的,自还款款之日起起十二个个月内提提取一次次

54、,可按按偿还贷贷款实际际的发生生金额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累计计提取金金额不得得超过应应偿还贷贷款本息息额。第八条符合本本办法第第三条第第(七)项条件件的,连连续足额额缴存住住房公积积金满三三个月后后,可以以提取住住房公积积金:(一)租租住长春春市公共共租赁住住房的,每年提提取一次次,提取取金额合合计不得得超过缴缴纳租金金总额;(二)在在长春市市区租住住商品房房的,每每年每套套房屋允允许提取取一次,租赁770以下(含700)房屋屋的,提提取金额额不得超超过当年年实际发发生的房房租,且且最高不不得超过过8000元/月月;租赁赁70以上房房屋的,提取金金额不得得超过当当年实际际发生的的房租,且最高

55、高不得超超过10000元元/月。第九九条符合本本办法第第三条第第(八)项条件件要求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应应在情况况发生后后十二个个月内由由本人提提出申请请,出具具“提取人人家庭收收入及困困难情况况证明”,经中中心审核核批准后后可一次次性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提取金金额不得得超过个个人应支支付金额额或损失失总额。第十十条符合本本办法第第三条第第(二)、(三三)、(四)、(六)项规定定,可一一次性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存储余余额,同同时注销销个人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第十十一条除符合合本办法法第三条条第(二二)、(三)、(四)、(六六)项规规定办理理注销账账户提取取外,其其他规定定条件最最多可提提

56、取到住住房公积积金账户户余额的的百元以以上部分分。第四章提取证证明文件件第十十二条职工(含职工工合法继继承人或或受遗赠赠人)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应由本本人办理理,并出出示本人人的身份份证原件件;由配配偶、子子女、父父母及其其他人代代为办理理的,应应出示职职工本人人及代办办人身份份证、与与职工的的关系证证明(结结婚证或或户口簿簿)原件件;委托托他人办办理的,代办人人出示委委托人身身份证原原件、代代办人身身份证原原件;经经公证的的由委托托人签署署的委托托书;职职工所在在单位代代为办理理的,出出示缴缴存单位位集中代代办职工工住房公公积金提提取业务务承诺书书、单单位经办办人身份份证原件件、职工工身份证

57、证原件。根据不不同提取取条件提提供相关关证明文文件,以以及中心心要求提提供的其其他证明明文件的的原件。第十十三条职工购购买、建建造、翻翻建、大大修拥有有所有权权自住住住房且未未办理住住房贷款款要求提提取住房房公积金金的,应应出具以以下证明明材料:(一一)购买买自住住住房的,应提供供经房地地产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备案案登记的的商品品房买卖卖合同和全额额购房发发票或提提供房房屋所有有权证和契税税完税证证明;(二二)购买买公有住住房的,应提供供房屋屋所有权权证、国有住住房出售售统一专专用票据据;(三)购买拆拆迁安置置住房的的,提供供房屋屋所有权权证和和扩大面面积款发发票;(四四)建造造自住住住房的,提供

58、国有土土地使用用证或或集体体土地使使用证、建建设工程程规划许许可证、购买买建筑材材料及其其他施工工费用发发票;(五五)翻建建、大修修拥有所所有权自自住住房房的,提提供国国有土地地使用证证或集体土土地使用用证、房屋屋所有权权证、城建部部门出具具的大修修证明、购买建建筑材料料及其他他施工费费用发票票。第十十四条职工退退休提取取住房公公积金的的,应提提供退休休证明或或劳动人人事部门门出具的的相关文文件。第十十五条职工死死亡、被被依法宣宣告死亡亡的,由由其合法法继承人人或受遗遗赠人提提取职工工住房公公积金的的,应提提供:(一一)职工工死亡证证明;(二二)具有有合法继继承权、受遗赠赠人的公公证书或或人民法法院做出出的判决决书、裁裁定书、调解书书。第十十六条与单位位解除劳劳动关系系,超过过两年未未再就业业,要求求提取住住房公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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