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种的分类和税制结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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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税种的分类和税制结构,第一节 税种的分类 一、税种的分类: 1.以课税权的归属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 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2.以课税权行使的方式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3.以税收收入的形态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4以课税的主客体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 5.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6.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可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7.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8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可分为所得税、财产税和流转税。,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即OECD (Organization for Ec

2、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税种分类 把成员国征收的税收划分为以下六个类别: (1)所得税,包括对所得、利润和资本利得的征税; (2)社会保险税,包括对雇主、雇员和自营人员的征税; (3)薪金及人员税; (4)财产税,包括对不动产、财产值、遗产和赠与的征税;,(5)商品与劳务税,包括产品税、销售税、增值税、消费税等,也包括对进出口征收的关税; (6)其他税。 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即IMF(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的税种分类 IMF的税种分类方法与OECD基本一致。所不同的只是将商品与劳务的税收一分为二,国内部分列为第

3、五类,进出口关税列为第六类,另加第七类为其它税收。 四、公共税收制度的结构,关于公共税收制度的结构问题在税收理论史上曾经有过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之争。所谓单一税制,就是由一种税构成的税收制度。所谓复合税制,就是由多种税构成的税收制度。在实践中,单一税制始终没有付诸实现。所以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实际上是就复合税制而言的。 作为复税制,不同历史的发展阶段各国的主体税种则各不相同。,税制结构的设计应以税收原则为标准,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税源的选择问题;二是税种的配置问题;三是税率的安排问题。 1.税源的选择 在税源的选择问题上,主要是考虑税源与税本的关系。税本是指创造税源的资本。税本、税源

4、、税收之间的关系是: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所以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选择税源才能不使税收侵蚀税本。,2.税种的配置 税种的配置实际上研究的是各个税种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合理设置各种税种,使其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一个能在总体布局上体现税收原则要求的税收体系。 由各个税收构成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收体系,总是以某一种或几种税居于主导地位。这种居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主体税种的选择对于税种的合理配置具有关键意义。,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以希克斯(J. R. Hicks)和约瑟夫(M. F. N.Joseph)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最为推崇对

5、所得征税。其原因在于: (1)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也就是对经济效率的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不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资源配置的干扰相对要小。,X2,0,X1,B,C,A,I1,I2,I3,P1X1+P2X2=m,P1X1+P2X2=mtX1,(P1+t)X1+P2X2=m,消费税和所得税对消费者选择的效应比较,(2)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不能像商品税那样可以通过调整价格的办法转嫁税负,因此政府可以比较有针对性地利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 (3)所得税作为一种经济的内在稳定器,可以起到较好的稳定经济的作用。,3.税率的选择 (1)税率水平的确定 当确定国家的总体税

6、率水平时,必须要保证不超出税率的一定临界点。 (2)税率形式的确定 税率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比例税率,二是累进税率。,税率100%,r4,r3,r,r2,r1,0,P,N,R,m,税收,“拉弗曲线”,第三节 对所得的课税 一、所得课税的一般概念 所得税,就是以所得为课税对象,向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课征的税。这一课税体系,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工薪税)。 1.所得课税的特点 (1)所得课税对象是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之后的净所得。 (2)应税所得额的计算,通常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净所得并非应税所得。从纳税人的总所得到净所得,从净所得到应税所得,通常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计

7、算程序。 总所得 税法允许的不计入项目=毛所得 毛所得 必要的费用支出=调整毛所得 调整毛所得 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净所得 净所得 个人宽免额=应税所得 (3)所得课税通常按累进税率课征。多以超额累进税率为主。,二、所得税的类型。1.分类所得税 所谓分类所得税,亦称“分类税制”,是针对各种不同性质的所得,如对工资和薪金、利息和股息等,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进行课征的那一类所得税。这类税率多为比例税率或较低的超额累进税率。,2.综合所得税 所谓综合所得税,也称“综合税制”,是将纳税人的各项不同性质的所得加以合并,综合计征的那一类所得税。 这类所得税,通常是将纳税人的综合所得,按其家庭情况准予扣除不同

8、项目的免税额,再以其余额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按超额累进税率课税。,3.分类综合所得税 所谓分类综合所得税,亦称“混合税制”,是对一定收入数量以下的所得采用分类所得税办法征收,而当其各类所得数额之和达到某一规定标准时,则再加征综合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的所得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收。,1.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就一般意义说,税收的课征范围指一个主权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及于课税主体(纳税人)和课税客体(课税对象)的范围。 2.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额 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动产所得等。,个

9、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虽然定义为个人的所得额,但所得额并不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或应税所得,还必须从中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后才是应税所得。所谓必要的费用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为取得收人而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即所谓“事业经费”,另一部分是为养家糊口而必需的“生计费”。 3.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适用税率 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目前大都以累进税率为基本形式。,4.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1)从源征收法,是指在支付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常的情况是,在支付工资、薪金、利息或股息时,支付单位依据税法负责对所支付之收入项目扣缴税款,然后汇总缴纳。 这种方法的优点,一是可以节约税

10、务机关的人力、物力消耗,简化征收管理手续;二是可以避免或减少偷漏税,及时组织税款入库;三是由于纳税人从未真正全部占有其收入,便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的心理税收负担。而且,其私人预算开支的安排是以税后收入为基础,也不易产生减少开支或储蓄的压力。,(2)申报清缴法,就是分期预缴和年终汇算相结合,由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申报全年估算的总收入额,并按估算额分期预缴税款。到年度终了时,再按实际收入额提交申报表,依据全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对税款多退少补。 这种方法的优点主要是在税务管理上,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方便易行。,5.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个人和我国境内的外籍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而开征的一种税

11、种。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1)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也称居民纳税人,无论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个人所得,均应征收个人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也称非居民纳税人,只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课税对象。 具体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

12、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所得。,(3)税率。个人所得税依据不同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 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一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所得适用税率,4)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公司所得税

13、公司所得税是以公司(厂商)组织为纳税义务人,对其一定期间内的所得额(利润额)课征的一种税收。 1.公司所得税的课征范围,公司所得税的课征范围也是由各国所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决定的。将公司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居民公司取得的来源全世界范围的所得以及非居民公司取得的来源于该国疆域范围内的所得。 2.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基础也是净所得,而不是毛所得。因此,公司所得税课税对象的计算也有一个从“总所得”到“应税所得”的过程。各国税法都有一系列具体的规定。,计算公式为:总所得一可扣除费用=应税所得。 3.公司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税所得适用税率=应纳税额 西方国家在公司所得税

14、上大多采用单一的比例税率,即使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其累进程度也较为缓和。 4.公司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各国对公司所得税的课征方法,一般都采用申报纳税方法。,5.中国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种内外资企业,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2)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3)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

15、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适用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及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及优惠政策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

16、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17、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政策优惠: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

18、)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五、社会保险税 社会保险税是作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来源,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作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收。 1社会保险税的课征范围。 社会保险税的课征范围是全体工薪者和自营人员。 社会保险税同其他税种相比有一显著的不同点。这就是,其税负一般要由生产者和雇员共同承担(失业保险税除外,只由生产者负担)。 2.社会保险税的课税对象。,社会保险税的课税对象是在职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额以及自营人员的事业纯收

19、益额。 这里所得的工薪收入额:(1)通常附有最高应税限额规定,(2)不允许有宽免或费用扣除,是把毛工薪收入额直接作为课税对象,(3)不包括纳税人除工薪收入外的其他收入。 3.社会保险税的适用税率 社会保险税是采用比例税率,还是采用累进税率,则视各国的国情而有所不同,但大多是采用比例税率。,4.社会保险税的课征与管理 社会保险税多采用从源课征法。社会保险税是一种“专款专用”的税 。,第二节 对财产的课税 一、财产课税的一般概念 所谓财产课税,是以一定的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向拥有财产或转让财产的纳税人课征的税。 (一)财产课税的性质 财产课税的性质其课税对象是财产,而财产是指一定时点的财富存量。它可

20、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二)财产税的类型 财产课税的类型,通常分为两类: 1、以课征范围为标准,将财产课税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2、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将财产课税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 (三)一般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是以纳税人的全部财产价值为课征对象,实行综合课征。,以美国为例。 1.课征范围 美国一般财产税的课征范围:美国公民和美国居民拥有的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一般财产价值,以及外国公民和外国居民拥有的存在于美国境内的一般财产价值。 2.课税对象 美国一般财产税的课税对象并非纳税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而主要是房地产、企业设备、存货、牲畜、机动车等有选择的几类财产。,3.税率 美国一般财产税

21、在各地方之间并无统一的税率,因地而异。名义税率可高达应税财产价值的10,低的不足3,具体到某一特定地方,也无一固定的税率,要因年而异。因为美国一般财产税税率的高低,通常要根据各地方的财政需要逐年确定。 4.课征方法 一般财产税,纳税人无权决定自己所拥有的财产价值,而必须由地方税务部门的专职估价人员对财产进行估价,估价员做出估价后,纳税人才能据此缴纳税款。,(四)特种财产税 特种财产税是财产课税最早的一种形式。它以政府选择的某类或某几类财产为课税对象,实行分别课征。 1.土地税 土地税是以土地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收。 (1)财产税性质的土地税,以土地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基数。它又可分为从量课征的

22、土地税,如地亩税;从价课征的土地税,如地价税。,(2)所得税性质的土地税,以土地的收益额或所得额为课税基数。它又可分为土地收益税、土地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土地收益税是以土地收益额为课税依据而征收的税。可作为课税依据的收益一般有四种,即土地总收益、土地纯收益、土地租赁收益和土地平均收益。 土地所得税是以土地所得额为课税标准而征收的税。主要是对地主、佃户或自耕农土地产生的收入课征。,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增值额为课税标准而征收的税。它又可进一步分为土地转移增值税和土地定期增值税。 2.房屋税 (1)含义: 房屋税是以附着于土地上的房屋及有关建筑物为课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收。 (2)类别:财产税性质的房

23、屋税,以房屋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标准,包括从量课征和从价课征两种方法。,所得税性质的房屋税,以房屋的租金收益或出租所得为课税标准。就房屋的租金收益或出租所得课税,并不是以其总收益或总所得为计税标准,而须从租金或出租所得中扣除房屋的折旧和修理等费用,只就房屋的纯收益课税。 消费税性质的房屋税,以房屋的消费使用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对房屋居住人课征。 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国现行的房屋税大多属于财产税性质的房屋税,且多实行从价计征的方法。,3.不动产税 不动产税是以土地和房屋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收。 不动产税按其适用税率和课征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两种形式: (1)是以不动产为单一的课税对象

24、,不区分不动产项目而适用统一的税率课征。 (2)区分不动产项目,分别规定税率和课征方法。,(五)财产转让税 财产转让税是一种总称,它包括遗产税、继承税和赠与税三个税种。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课征的税。 继承税是以财产继承人在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所继承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课征的税。就性质来说,遗产税和继承税是一回事。 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而向赠与人或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1.遗产税 遗产税的课征制度可按纳税义务人不同分为三种: (1)总遗产税制。它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遗产总额课征。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一般没有起征点,并采用累进税率,其税负

25、水平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2)分遗产税制,亦称“继承税制”。它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所继承或分得的遗产额课征。以财产继承人为纳税义务人,一般采用累进税率,税负水平的高低与继承人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有关。 (3)总分遗产税制,亦称“混合遗产税制”。 它把对遗产的课税分作两次课征,先对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总额课征一次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就各继承人所继承或分得的遗产额课征一次继承税。其纳税义务人既有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也有遗产继承人。,2、赠与税 赠与税是就财产所有人或被继承人所赠与他人的财产额课征。亦有总赠与税制与分赠与税制之别。 前者就赠与人在课税年

26、度内所赠与他人的财产总额课征,以赠与人为纳税义务人;后者则就受赠人在课税年度内的受赠财产额课征,以受赠人为纳税义务人。赠与税实质上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遗产税的辅助税种。,第四节 对流转的课税 一、流转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流转课税,是指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在国际上统称为“商品和劳务税”。它主要包括消费税、销售税、增值税和关税。 1.流转课税的特点 (1)流转课税的课征对象是商品(劳务)的流转额,课税环节灵活,如零售、批发或产制;课税基数既可以是商品(劳务)的营业总额或周转额,也可以是扣除了某些项目的增值额。,(2)流转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 流转课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其

27、税负是按消费商品的数量比例负担。 收入愈少,税负相对愈重;收人愈多,税负相对愈轻。 (3)流转课税的负担普遍,课税隐蔽。 商品课税在形式上虽由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缴纳,实际上所纳税额常常附加于商品卖价之中,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所以商品课税的最终结果是人人负担了税收。因此,商品课税是较为隐蔽的一种课征,消费者虽然负担了税款,并不直接感受到税收负担的压力,课税阻力较小。,(4)流转课税具有征收管理的简便性和执行社会经济政策的针对性。 计算手续上简单,并容易征收; 纳税人较少,便于管理,征收费用节约。 流转课税采取差别利率,便于执行社会经济政策。 2.流转课税的类型 第一,课税范围不同形成的不同类型有

28、:(1)就全部商品及服务课税。,(2)课税范围只包括消费品 。 (3)选择部分消费品课税。 第二,课税环节不同形成的不同类型:(l)单环节课税是指在商品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任意选择一个环节课税。 (2)多环节课税是指在商品流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课税,如在产制(进口)、批发、零售三个环节都征税。 第三,课税基数不同形成的不同类型:,(1)按照商品(劳务)的销售收人总额课征。 如营业税。 (2)按照商品流转所增加的价值额课征, 如增值税。 (3)按照部分商品(劳务)的销售额课征,如国内消费税、货物税和关税就属于这种类型。 第四,计税方式不同,形成从价税或从量税两种类型: 第五,课征方法不同形

29、成不同类型:,(1)生产课税法,即根据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量从价或从量课税。 (2)流通课税法,即根据课税商品流通的实际数量从量或从价课税。 二、消费税 所谓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总称。 1 .各国所实行的消费税的课征范围 大体上可分为有限型、中间型和延伸型三种类型。,2.消费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消费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区别不同应税品目分别规定差别税率。与此相适应,其计税方法也有从价和从量两种。 如果应税商品的价格是含税价格,则消费税税款的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商品售价税率,如果应税商品的价格是不含税价格,其计税公式则视税率是按不含税价格

30、设计的还是按含税价格设计的而有所不同: 若税率是按不含税价格设计的,那么消费税税款的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商品不含税售价税率 若税率是按含税价格设计的,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税售价/1税率税率 3.中国的消费税,(1)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只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流通环节不在征收范围之内。 我国主要对以下几类物品征收消费税: 有危害性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和酒精、鞭炮烟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不可再生的资源型消费品,如汽油、

31、柴油等。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 2006年新增的应税消费品,如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目前确定的征收消费税的品目共有14个 。包括: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2)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3)税目税率。我国消费税共设置14个税目。税率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比例税率为3%45%。 三、销售税 销售税,亦称营业税,是

32、以厂商的商品(劳务)的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它是商品课税的传统形式。 1.销售税的课征范围,选定一个或几个特殊的环节来进行课征。比如,可以选定在产制后出售这个环节上课征,称为产制销售税;可以选定在批发环节上课征,称为批发销售税;还可选定在零售环节上课征,称为零售销售税。 2.销售税的课征环节 特种销售税课征环节的选择,一般有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可以在这三个环节分别同时课征产制销售税、批发销售税和零售销售税,也可以只选定一个环节课税,如只课征零售销售税。,3.销售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销售税实行比例税率,并从价计税,也就是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销售税除按税法特别规定对

33、某些商品免税或对某些商品实行较高税率外,一般不实行差别税率,而是对所有商品按相同的税率课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款=商品销售收入额税率,4.我国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流转税。 (1)征税范围。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2)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3)税率。我国改革后的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

34、产业。税率设置了三档:大部分税目的税率为5;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3;娱乐业税率为520。,四、增值税 1、含义。 所谓增值税,是以厂商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所课征的税收。它是商品课税的一种新型的形式。 2、增值税与销售税的区别 (1)计税依据不同。一般销售税的计税依据是在各个流转环节上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毛收人,即流转额。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每个流转环节上新增(或称之为附加上去的)价值额,即增值额;,(2)一般销售税因实行在多环节对流转额课税,“道道课税,税上加税”,故造成严重的税负累积效应。增值税因只对各个环节上的增值额课税,虽“道道课税”,但“税不重征”,可从根

35、本上消除“税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应。 3.增值税的课征范围 从横向看,即从国民经济的各个生产部门看,西方国家增值税的课征范围大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能源交通业、商业、劳务服务业等各个行业,有的还包括农林牧业。,从纵向看,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一般包括了从原材料采购、产制、批发,到零售以至进出口的几乎所有环节。选择单一环节课征增值税的国家,极为少见。 4.增值税的计税基数 (1)生产型增值税的计税基数等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数之和。从国民经济的总体来看,这种计税基数就是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 应税增值额=销售收入中间性产品购进额,(2)收入型增值税的计税基数等于工资薪

36、金、租金、利息和利润之和。从国民经济的整体来看,这种计税基数就是国民生产净值,故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 应税增值额=销售收入中间性产品购进额固定资产折旧 (3)消费型增值税的计税基数,除了要从厂商销售收人中扣除外购中间性产品和劳务支出之外,还要扣减同期固定资产购进总额。从国民经济的整体来看,这种计税基数只包括全部消费品的价值,不包括资本品的价值,故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 应税增值额=销售收入中间性产品购进额当期固定资产购进额,在西方国家,对于生产型增值税采用很少,而普遍采用的是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其中以后者为多。 3.增值税的税率 大致可分为如下三类: 一是基本税率,亦称“标准税率”,它体

37、现增值税的基本课征水平,适用于一般商品和劳务。 二是轻税率,它体现增值税的优惠照顾政策,一般适用于税法单独列举的属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商品和劳务。,三是重税率,体现增值税的限制消费政策,主要适用于列举的奢侈品和有害于社会公益的商品和劳务。 此外,增值税还有零税率的规定。一般是对出口的商品或劳务实行的。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扩大对外贸易。 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公式: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应纳(溢缴)税额 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增值税有三种不同的计税方法: 其一,税基列举法,亦称“加法”。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本期发生的工资薪金利息租金其他增值项目利润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其二,税基相减

38、法,亦称“减法”。 其计算公式是: 增值额本期应税销售收入额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其三,税额相减法,亦称“扣税法”。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申报期内的应税销售收入额适用税率申报期内的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 5.增值税的课征方法 对于规模较大,账目健全的厂商,采取厂商自行填送纳税申报表并由税务机关加以审核的课征方法。 对于规模较小,账目不健全的厂商,则实行定额课征的方法。,6.我国增值税 (1)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人。,(3)税率。我国改革后的增值税设了两档税率。其中,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此外还有一档零税率。 五、关税 1、含义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商品货物流转额课征的一种税收。 2、类别: (1)按商品在国境或关境上的不同流向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由海关对进口商和出口商征收。,(2)按课征的目的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3)关税制度与政策。体现贸易保护主义原则。对不同的进出口商品采取不同的税率和计税价格。对不同的输出国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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