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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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与互联网服务融合发 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 构建服务平台,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网上非巡游预约出租 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 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法

2、人。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 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四条 部门职责。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市网约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 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宣传、公安、维稳、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会组织、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工商、质监、法制、人民银行等单位按照法定职 责,依法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管理。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必须进行网络在汽车运行互联网平台和比赛计划开展业务的信

3、息交互和数据处理能力, 对交通、通信、公安、税务、净信及相关监管部门获得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查询条件,网络服务 平台数据库访问由市交通主管部门监督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 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五)在中山市辖区内成立服务机构且符合以下设施条件: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培训 教室,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培训教室面积不少于 120 平方米(租用他人房屋、场地 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培训教室的,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 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当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 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订出租车业务申请表;(2)投资者的身份,引用和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副本;(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中山市营业执照及其隶属总公司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 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四)中山办公场所场地图纸、或自有产权证明、公司部门、人员管理架构图及职责分工说明;(五)提供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对线上

5、服务能力有效的认定结果证明材 料;(6)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的培训系统,企业管理制度,处理投诉体系,质量 保证体系相关的文本;(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 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 知申请人。第八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明确 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中山市辖区内、经营期限为 6 年,并发放网 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经营期满后,对服务能力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给予续期,

6、网约车 平台公司需要延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经营期满 30 日前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服务能力符合要求的申请 人同意给予续期。第九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同时, 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 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 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资 料。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

7、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接通之日起 30 日内,到广东省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 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 30 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接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 当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第三章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第十二条拟从事网络管理对汽车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7(一)获得中山机动车行驶证和以下的乘用车;(二)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标准,准入标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 际情况研究、制定,每三年公布一次;5 月 4 日,20 xx 年,车辆准入标准:“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车

8、辆使用 2 年,电动汽车轴距应该 2650 毫米以上,自然吸气引擎应该达到 1750 毫升以上(或涡轮增压发动机排放应达到 1350 毫 升以上,和发动机功率 108 mw 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登记使用 2 年以上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 金额不少于 130000 元,2 年以上 8 年之后车辆通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不低于 130000,纯电动汽车没有位移限制价格,但汽车轴距应该 2650 毫米以上。(三)应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国标及其他 有关规定;(四)外观、颜色不可与中山市巡游出租车相似,不可安装出租车顶灯或相类似顶灯; (五)车辆技术性能符

9、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 车貌等应符合国标的相关要求。第十三条城市交通主管部门依照车主对汽车公司申请或网络平台,根据第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审核,符合条件和登记预订出租车客运车辆、出租车预订网络传输,申请人应按照下列程序申 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递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二)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车辆价格鉴定评估证明);市政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第(2)的车辆,在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申请表填写“同意申请“意 见和签名,车主采取表市公安交警部门车辆注册登记使用属性(网络预订出租客运)变化过程和 相

10、应的监控设备安装。(三)申请人持公安交警部门加具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已变更 为网络预约出租客运使用性质的车辆行驶证、安装配置符合条件的技术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的标准操作安全证明中山的市政交通主管部门网络预订出租车运输;(四)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内,发放中 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明确经营区域为中山市辖区内,经营期限最高为 8 年,且行 驶里程不超过 60 万公里。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

11、驾驶记录,最近连 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四)男性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60 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 55 周岁以下,无 职业禁忌症。第十五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 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培训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 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 6 年,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表;(2)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的;(三)中山市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针对非本地户籍);(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

12、后驾驶记录,最近连 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证明材料;(5)没有暴力犯罪记录材料的承诺。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安全标准,保证线上线下提供的 车辆一致性,并接入平台,以及将车辆相关信息实时同步接入服务所在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的交通运营监管平台。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持中山 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

13、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 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 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相关培训教 育应建立培训大纲及档案(签名表、相片、培训内容等),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 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网络平台对汽车公司应记录司机,汽车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 信息,log,登录互联网,在线事务日志,如运动跟踪日志数据和备份。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 务项目和

14、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 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 息。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 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 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 行为。第二十二条净约车中山市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除了营业执照的 面积

15、,和一个终点中山的辖区内。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充分保障乘客权益,网约车平台公司须对网约车在税收上负有监督或代扣代缴责任,对于服务 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 输服务风险。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 规范,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

16、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客户端应用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 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 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净汽车平台公司收购司机,汽车和乘客的个人信息,而不是提供必要的网络范围之外的汽车 业务。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 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

17、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安、交通、经济和信息化等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 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 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 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 告。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

18、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 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第二十八条网络对汽车司机在中山市从事法律关于汽车服务网络行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驾驶员取得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二)驾驶的车辆取得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司机、车辆应当取得中山上网预订出租车执照对汽车公司网络平台,和一些网络平台的 汽车公司签署了一项合同或协议;(四)每次营运行为须通过网约车平台线上预约、派单(或抢单)、接单,形成完整的订 单流程记录以备核查,不可巡游揽客或线下接受预约载客。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中山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 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

19、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 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 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 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 平台

20、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第三十条 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市委宣传部及人民银行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 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支付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服务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 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 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依法处置。公安机关,市委宣传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执 行情况,预防、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第三十一条 市委宣传部、公安、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税务、工

21、商、 质监、人民银行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 法处理。第三十二条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络平台对汽车和司机的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净汽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信 用信息发布。第三十三条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 制度,开展行业自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 以警告,并处以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

22、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 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第三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和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 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 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

23、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四)起讫点均不在中山行政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七)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 息的;(八)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出现甩客人,故意绕过,违规收费和其他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 服务标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市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第三十六条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4、 和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的;(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三)违规收费的;(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行政处罚信息计入驾驶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记录。第三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十八、二十六、二十七条有 关规定的,由市委宣传部、公安机关和通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

25、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 罚;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市委 宣传部、市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 20xx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拒不履行或者拒不按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 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的,由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经营行为违反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相关 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十九条 发展改革部门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可处 5000 元以下罚款;经营者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实施处罚。第七章是附呈第四十条私人汽车在附近,也被称为汽车共享,提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市。第四十一条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 60 万公里, 但汽车使用年限达到 8 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xx 年 5 月 4 日起正式实施。过渡期 6 个月。在此期间,各网 约车平台对存量的专车、快车须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同步申请办理网约车平台、车辆、驾 驶员的经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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