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政策法规巡讲专题之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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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东省自主创新政策法规巡讲专题之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相关税收优惠 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牟小容 2013.7 E-mail: mou-,2,目 录,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政策依据、作用及意义 二、技术合同的定义和种类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基本条件 四、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网上操作主要流程 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3,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政策依据,(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4,(二)技术

2、合同认定的定义,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5,(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作用和意义,1. 作用: 是技术合同当事人享受有关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 是高新技术企业年检技术性收入核定的依据 2. 意义: 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 有利于促进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维护技术市场秩序 有利于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6,二、技

3、术合同的定义和种类,(一)技术合同的定义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者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7,(二)技术合同的种类,8,1. 技术开发合同,(1)定义: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 A. 委托开发合同: 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B. 合作开发合同: 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9,1. 技术开发合同(续1),(2) 基本认定条件: 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合同标的为

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10,1. 技术开发合同(续2),(3)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范围: 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1,1. 技术开发合同(续3),(4)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

5、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12,2. 技术转让合同,(1) 定义: 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与许可所订立的合同。,13,2. 技术转让合同(续1),(2)基本认定条件: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

6、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14,2. 技术转让合同(续2),(3)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是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标的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15,3

7、. 技术咨询合同,(1)定义: 是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估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2)基本认定条件: 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决策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16,3. 技术咨询合同(续1),(3) 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范围: 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

8、术预测 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17,3. 技术咨询合同(续2),(4)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就科技企业资产重组、股票发行等的分析论证。,18,4. 技术服务合同,(1)定义: 是当事人一方(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

9、服务合同的两种特殊合同。,19,4. 技术服务合同(续1),(2)基本认定条件: 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20,4. 技术服务合同(续2),(3)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范围: 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工

10、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21,4. 技术服务合同(续3),(3)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范围: 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

11、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22,4. 技术服务合同(续4),(4)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理化测

12、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23,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基本条件,(一)买卖双方要订立正式书面合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真实、有效的技术合同; 建议采用科技部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在履行期内进行申报登记,有效期已过的合同将不予受理。 (二)由卖方(技术输出方)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科技部规定,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在其依法注册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任选一个登记机构进行申报,每项合同只能登记一次,不能在一处或多个登记机构重复申报登记。,24,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基本条件,(三)申报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卖方主体证明材料; 2. 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履

13、行期内的合同文本(正本及全部附件) 至少一式两份(登记机构需留存一份); 3. 涉外合同需有与原件一致、有效的中文文本。 (四)合同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 合同主体 2. 合同标的 3. 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 (五)合同履行后卖方取得技术收益,需到原登记机构申报审核 卖方如实填报技术性收入核定表,25,四、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网上操作主要流程,26,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一)技术转让、开发和咨询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二)技术转让的减免所得税优惠,27,(一)技术转让、开发和咨询免征营业税/增值税,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14、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39号) 免征营业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是指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 营改增: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8,相关概念:,技术转让: 是指转让者将其

15、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技术开发: 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技术咨询: 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29,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1. 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

16、技术或开发成果的: 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 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 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 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发的价值,如果货物部分价格明显偏低,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3. 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 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 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30,申请程序:,纳税人应当先按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 申请免征营业税/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

17、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待科技、税务部门审核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内未发生应纳营业税的行为,或其应纳税款不足以抵顶免税额的,纳税人可向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主管地方税务局要不定期地对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追缴其所减免的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1,(二)技术转让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 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部门规章: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技术转

18、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1号),32,技术转让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 符合技术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9.4.2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2010.12.3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居

19、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1号),33,技术转让的概念及范围:,财税2010111号规定: 技术转让: 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即: 技术转让的范围: 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生物医药新品种,必须经国家药监部门认定并颁发相关资质证书 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

20、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 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34,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6)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5,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

21、术转让收入: 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 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 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 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36,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

22、备案时间:,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37,备案资料:,A.境内技术转让的备案资料: 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38,备案资料:,B.境外转让技术的备案资料: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39,不得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4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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