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商名称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150494260 上传时间:2022-09-09 格式:PPT 页数:23 大小:307.0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第五章商名称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第五章商名称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第五章商名称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资源描述:

《第五章商名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商名称(2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第一节 商业名称概述p一、商业名称的概念和特征一、商业名称的概念和特征 商业名称,又称商号,是商事主体在其营业商业名称,又称商号,是商事主体在其营业活动中所使用的名称,它是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业活动中所使用的名称,它是商事主体在从事商业行为时用以行为时用以表彰自己营业表彰自己营业的名称。的名称。p商业名称的特征:商业名称的特征:p第一,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使用的名称;第一,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使用的名称;p第二,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业行为时使用第二,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从事商业行为时使用的名称;的名称;p第三,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用以表彰自己营业的第三,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用以表彰自己营业的名称;名称;

2、p二、商业名称的选用方法二、商业名称的选用方法p商个人商个人p可以使用其自然人姓名,也可以在自然人姓名之外另可以使用其自然人姓名,也可以在自然人姓名之外另取一个商业名称;取一个商业名称;p商合伙商合伙p可以使用合伙人的自然人姓名,也可以使用一个统一可以使用合伙人的自然人姓名,也可以使用一个统一的名称来代表合伙人在营业上的活动。的名称来代表合伙人在营业上的活动。p商法人商法人p法人名称就是其商业名称,可以直接使用其法人名称,法人名称就是其商业名称,可以直接使用其法人名称,而不必另立一个商业名称来表彰其营业上的活动。而不必另立一个商业名称来表彰其营业上的活动。第二节 我国法律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p一

3、、企业名称的选用一、企业名称的选用p(一)企业名称的构成(一)企业名称的构成p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字号(或者商号,下同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经营特点、组织形式。p字号:字号:应当由应当由两个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作字号。p企业应当根据

4、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p(二)对选用企业名称的标准(二)对选用企业名称的标准p1、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p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称。p2、文字要求、文字要求p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可以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同时使用本民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如果使用

5、外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如果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p3、企业名称中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中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p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下同)或者市或者市(包括州,下同包括州,下同)或者县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域名称。行政区域名称。pp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

6、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p(一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p(二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p(三三)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p4、“中国中国”、“中华中华”或者或者“国际国际”字词的使字词的使用用p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中国国”、“中华中华”或者冠以或者冠以“国际国际”字词:字词:p(一一)全国性公司;全国性公司;p(二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企业;p(三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国务院或

7、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团p(四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p5、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选用名称的要求、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选用名称的要求p(1)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分支机构;p(2)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公司”、“分分厂厂”、“分店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

8、从属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p(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的字号;p(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构的名称。p(三)对选用企业名称的限制或者禁止(三)对选用企业名称的限制或者禁止p1、企业名称中不得

9、含有的内容和文字、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字p(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p(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p(3)外国国家外国国家(地区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名称、国际组织名称;p(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p(5)汉语拼音字母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数字字p(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p 2、相同或者近似企业名称的禁用、相同或者近似企业

10、名称的禁用p 在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同行业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相相同或者近似同或者近似。p 3、不得使用与企业性质相悖的名称、不得使用与企业性质相悖的名称p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或者或者“公司公司”字样;字样;p 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或者或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字样;字样;p 公司名称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公司名称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p 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

11、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营成员的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联营联营”或或者者“联合联合”字样。字样。p二、企业名称的登记二、企业名称的登记p(一)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及其职权(一)企业名称的登记机关及其职权p登记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登记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p职权: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职权: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

12、企业名称专用权。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p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p(二)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二)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p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p(三)企业名称的预登

13、记(三)企业名称的预登记p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企业名称登记注册。p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p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失效,p(四)企业名称的变更(四)企业名称的变更p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

14、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不得申请变更。p(五)相同或者近似企业名称的登记原则及其纠纷(五)相同或者近似企业名称的登记原则及其纠纷解决解决p1、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p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p2、受理在先原则、受理在先原则p两个以上

15、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主管机关作出裁决。p3、注册在先原则、注册在先原则p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先原则处理。p4、国际

16、条约优先原则、国际条约优先原则p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地区)企业的企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的原则或者本规定处理。的原则或者本规定处理。第三节 商业名称权的保护p一、商业名称权的性质一、商业名称权的性质p商业名称权,是指商业名称经依商业名称权,是指商业名称经依法登记而取得的专用权。法登记而取得的专用权。p属于财产权,而非人身权属于财产权,而非人身权p 二、商业名称权

17、的效力二、商业名称权的效力p(一)排他效力(一)排他效力p 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p(二)救济效力(二)救济效力p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

18、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以一定数额的罚款。p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院起诉。p(三)转让效力(三)转让效力p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并转让。p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p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企

19、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转让的企业名称。p1.我国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第6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企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这条这条规定是确定企业名称的一项限制性规定,也是判断一规定是确定企业名称的一项限制性规定,也是判断一个企业名称是否被侵权的重要标准。从这一规定的内个企业名称是否被侵权的重要标准。从这一规定的内容来看,它采取了容来看,它采取了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和和行业行业两个要件,即一个两个要

20、件,即一个企业只有与另一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并且属企业只有与另一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并且属于同一行业时,才存在侵犯名称专用权的问题。如果于同一行业时,才存在侵犯名称专用权的问题。如果一个企业与另一辖区内的同行业的企业,即使名称相一个企业与另一辖区内的同行业的企业,即使名称相近或相同,也不构成侵权;或者同一辖区内不同行业近或相同,也不构成侵权;或者同一辖区内不同行业的两个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近似也不会被禁止。根据上的两个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近似也不会被禁止。根据上述的标准判断,本案中,鉴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在行政述的标准判断,本案中,鉴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在行政区划上不属于同一个市,公司登记主管机关

21、也不是同区划上不属于同一个市,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也不是同一个,即使存在字号相同的情况,乙公司也没有侵犯一个,即使存在字号相同的情况,乙公司也没有侵犯甲公司的公司名称权。因此,甲公司的主张很难得到甲公司的公司名称权。因此,甲公司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支持。p2.乙公司的主张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无论两公司的行乙公司的主张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无论两公司的行业是否相同(行业是否相同以主管行政机关发布的业是否相同(行业是否相同以主管行政机关发布的行业划分标准为准),但由于不在同一公司登记机行业划分标准为准),但由于不在同一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在我国目前对公司名称权进行规范的关的辖区内,在我国目前对公司名称权进

22、行规范的前提下,都不存在公司名称权侵权的问题。但是,前提下,都不存在公司名称权侵权的问题。但是,我国现行的公司名称登记制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现行的公司名称登记制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司名称登记制度首先应当与保障交易安全原则相公司名称登记制度首先应当与保障交易安全原则相衔接,保障交易安全应是评价公司名称登记制度是衔接,保障交易安全应是评价公司名称登记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现行制度虽也将否完善的重要标准,现行制度虽也将“容易造成公容易造成公众混淆或误解众混淆或误解”作为确定公司名称的重要条件,但作为确定公司名称的重要条件,但由于现行的公司名称登记制度同时采用了分级登记由于现行的公司名称登记制度同时采用了分级登记管理制度和辖区登记管理制度,这样就会导致在不管理制度和辖区登记管理制度,这样就会导致在不同的行政辖区范围内,会存在数个名称相同或相似同的行政辖区范围内,会存在数个名称相同或相似但彼此间不存在任何关系的公司。另外,乙公司的但彼此间不存在任何关系的公司。另外,乙公司的行为必须遵守行为必须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