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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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备 案 号:J11274-2008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04-262-2008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Standard for management of road greening in city and town (报批稿) 200809 28 发布 200812 01实施 山 西 省 建 设 厅 发 布 前 言 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确保绿地养管质量,按照山西省建设厅2006年度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地方标准编制工作计划(晋建标函字2006448号文)的要求,在本省各大城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和其他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城市园

2、林绿化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养护管理质量等级、植物养护技术。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和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负责具体解释工作。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交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和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邮编:030009;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12号,邮编:03004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 参编单位:太原市园林科研所 太原市康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滨河公园

3、主要起草人:冀丽君、王书宏、郭 轶、陈陆琴、王儒谦、冯晋萍、 刘东红、曹建庭、 匡东学、张 毅、陈万兴、王玉梅、 方岩、 康伟、 智庆元 目 次 1 总 则 3 2 术 语 4 3 一般规定 6 4 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7 4.1 一级养护管理 7 4.2 二级养护管理 8 4.3 三级养护管理 8 5 植物养护技术 10 5.1 乔木养护 10 5.2 灌木养护 11 5.3 藤本植物养护 12 5.4 宿根及草本花卉养护 13 5.5 草坪养护 13 5.6 地被植物养护 15 5.7 古树名木养护 15 5.8 水生植物养护 17 本标准用词说明 18 条文说明 19 1 总 则 1.0.

4、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技术,确保园林植物健康生长,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各地市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和风景林带的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工作,其他绿地可参照执行。 1.0.3 在养护管理中必须遵循生态园林和生物安全原则。防治病虫害时,应充分利用天敌和生物药剂及使用低毒、高效、环保、低残留、无公害农药。 1.0.4 养护管理应遵循国家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基本要求,充分节约水源、能源和其他资源。 1.0.5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行道树 沿道路或公路旁种植的乔木。 2.0.2 乔木 主干明显而直立,树体高大的木本植物。

5、 2.0.3 灌木 树体矮小,无明显主干或枝干丛生的木本植物。 2.0.4 地被植物 株丛密集、低矮,用于覆盖地面的植物。 2.0.5 藤本植物 依靠缠绕或攀附他物而向上生长的木本或草本植物。 2.0.6 宿根花卉 植物地下部宿存越冬,次年继续萌芽开花,并可持续多年的草本花卉。 2.0.7 草坪 草本植物经人工种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观赏效果,并能供人适度活动的坪状草地。 2.0.8 古树名木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2.0.9 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

6、地表面与分枝点之间,上承树冠、下接根系的部分。 2.0.10 主枝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2.0.1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0.12 绿篱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墙。 2.0.13 修剪 对苗木枝干和根系进行疏剪或短截。 2.0.14 整形修剪 采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过程。 2.0.15 短截 在枝条上选留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 2.0.16 剪口 枝条被剪截后留下的断面。 2.0.17 摘心 摘掉当年新生顶梢的措施。 2.0.18 中耕 指用人工或机械松动土壤表层的过程。 2.0.19 杂草 目的作物以外的,妨碍和

7、干扰人类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各种植物类群。 2.0.20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施用肥料的措施。 2.0.21 基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基底的有机肥料。 2.0.22 追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0.23 浇灌 为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措施。 2.0.24 越冬水 指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浇灌。 2.0.25 解冻水 指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浇灌。 2.0.26 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害、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 3 一般规定 3.0.1 等级划分原则 根据道路绿化地点的重要程度及植物

8、的种类将养护管理分为一级养护、二级养护和三级养护3种等级。重要观光地点、地段的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花卉、乔木和设施)、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划为一级养护;偏远地方、地段的绿化养护划为三级养护;介于一级养护和三级养护之间的划为二级养护。根据各地市园林绿化水平,等级养护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0.2 各类绿地、树木、草坪、花卉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园林植物的生长习性,根据植物生长状况、植物建群规律和景观要求,调整种植结构,使植物配置关系合理,趋于自然。 2 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 符合山西省园林绿化的立地条件。 4 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4 养护管理质

9、量等级 4.1 一级养护管理 4.1.1 园林植物养护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 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新建绿地各种植物2a内达到正常形态。 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过冬前新梢木质化;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美观。行道树无缺株,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m之间,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a以上,结果枝条在10%

10、以下。 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5 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99 %以上,无杂草。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9%,草坪高度控制在80mm以下,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40d。 6 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 4.1.2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

11、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3 绿地整洁,水面干净,绿地内无死树、杂树、枯死枝、杂物、砖石瓦块和塑料袋等废弃物,随产随清。 4.1.4 绿地完整,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1.5 道路绿化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屑等绿化生物垃圾必须集中处理,进行生物降解,堆肥循环使用。 4.1.6 古树名木生长优良,枝繁叶茂;管养科学,抚育精心。 4.2 二级养护管理 4.2.1 园林植物养

12、护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 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a内达到正常形态。 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缺株不得超过1%,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 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5 草坪及地被植物适时修剪整齐,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杂草率不得

13、超过5%,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5%,高度控制在100mm以下;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d。 6 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5%,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mm不得超过5头,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2.2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3 绿地内整洁,无死树、杂树、枯死枝等,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4

14、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5 道路绿化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屑等绿化生物垃圾能够部分收集处理,堆肥循环使用。 4.3 三级养护管理 4.3.1 园林植物养护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a内达到正常形态。 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不得超过3%。 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屎、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

15、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a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杂草率不得超过10%,根据情况控制高度,使绿地呈现自然的景观效果,杜绝抽穗现象发生;生长和颜色正常。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1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d。 6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8%,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0 mm不得超过8头,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2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

16、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3 绿地内整洁,无死树、杂树、枯死枝等,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3.4 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5 道路绿化养护产生的树枝、落叶、草屑等绿化生物垃圾能够及时清理。 5 植物养护技术 5.1 乔木养护 5.1.1 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根据乔木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 2 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

17、 3 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 4 必须在日化夜冻时浇越冬水,春季适时浇解冻水。 5 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12h内排除积水。 6 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滴、漏等现象,应及时补救。 5.1.2 施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根据乔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和立地土壤理化状况的不同,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施肥量应由树木的种类和生长势而定;种植3a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宜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 2 肥料应先打穴或开沟,再进行施肥。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0400 mm,沟(穴)

18、施应避免伤根,施肥后应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不得使所施肥料裸露。 3 除施用叶面肥外,树木施肥不得触及叶片,施肥后应及时浇水。 5.1.3 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乔木整形效果应符合树木生物学特性,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2 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宜控制在1017m范围内,且不得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3 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乔木,当枝叶影响城市公共道路或物业管理的,应及时修剪。 4 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剪口处应涂抹保护剂,不得留有树桩。 5 荫枝、下

19、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叶应及时剪除。 5.1.4 中耕除草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适时中耕,保持土壤疏松、通气良好,保持绿地整洁,减少病虫滋生,保水保肥。松土以不影响根系和不损伤树皮为限,深度宜为5090 mm。 2 对树干周围的野生植物、藤蔓植物应遵循生物共生原则,合理控制,达到整齐美观的要求。 5.1.5 补植、改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及时清理死树,补植的时间应按照城市绿化栽植工程的计划完成,并根据不同树木移栽的最佳时间确定。 2 补植的树木应与栽植地段原树木的品种及规格保持一致。 3 新补植的树木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100%。 4 对

20、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应及时进行改植。 5.1.6 防风、防寒及防意外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风障应在迎风面搭设,其高度应超过株高,搭设必须牢固。 2 在秋季做好排水,停止施肥及控制灌水,促使枝干木质化,增强抗寒能力。 3 不耐寒的树木要用防寒材料包扎主干或包裹树冠防寒;如遇到下雪天气应及时清除树枝、树杈上的积雪,无积雪压弯、压伤、压折枝条现象。 4 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应立即处理并疏通道路。 5.2 灌木养护 5.2.1 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春季干旱季节,必须浇解冻水;夏季雨季注意排涝,积水处不得超过12h。 2 应根据灌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

21、时、适量浇水。 3 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 5.2.2 施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根据灌木品种需要、开花特性、生长发育阶段和土壤理化性质状况,选择施用有机肥,春秋季适时施肥。 2 施肥时宜采用埋施或水施等方法进行,肥料不应裸露;应避免肥料触及叶片,施完后应及时浇水。 3 根据灌木的种类、用途不同,酌情施肥;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追肥至少1次。 5.2.3 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常绿灌木除特殊造型外,应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蘖枝、病虫枝及枯死枝。 2 观花灌木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灌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22、 3 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灌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花灌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4 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按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做到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5 灌木过高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修剪;修剪后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剪口应涂抹保护剂。 6 绿篱修剪应做到上小下大,篱顶、二侧篱壁三面光;还应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要求进行,并及时清理剪除的枝条、落叶。 5.2.4 中耕松土时不得伤及植株根系,保证土壤的通风透气性。清除的杂草应随时清运。 5.2.5 补植、改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枯死的灌木应及时连根

23、挖除,并选规格相近、品种相同的新苗木补植。 2 在树木生长期内移植时,应在不影响植物株形的情况下修剪部分枝条和叶片。 3 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应及时进行改植。 5.2.6 防风、防寒设施应坚固、美观、整洁,无撕裂翻卷现象。 5.3 藤本植物养护 5.3.1 浇灌应符合本标准第5.1.1条的规定。 5.3.2 施肥应符合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 5.3.3 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藤本植物的修剪应以促进分枝为主,并剪除徒长枝和下垂枝。 2 多年生的藤本植物应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 3 每年常规修剪1次,每隔23年应理藤1次,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布均匀、厚度相

24、等,并应依不同类型及生长状况及时牵引。 5.3.4 中耕除草应符合本标准第5.1.4条的规定。 5.3.5 雨季应做好排水,秋季停止施肥、灌水,冬季及时清除藤蔓、棚架上的积雪。 5.4 宿根及草本花卉养护 5.4.1 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根据宿根及草本花卉种类和不同生长发育时期以及土壤墒情适时浇水。 2 在春季开花的草花必须及时浇水,宿根花卉必须浇解冻水。 3 土壤封冻前剪除地上部分后浇越冬水。 5.4.2 施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根据植物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和土壤理化性质状况,应施有机肥。 2 栽种时应施足基肥,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12次,并根据生长情况适当追施无机肥以满足植物生

25、长需要,在生长期间应进行追肥或叶面施肥。 3 肥料的施用应适量、均匀。 5.4.3 修剪及分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草本花卉需摘心的品种应及时摘心;草本花卉开花后,应及时摘除残花;生长季节应及时清理枯黄叶片。 2 对根蘖成丛的宿根花卉,过密时应重新分栽。 3 对宜倒伏的宿根花卉应适时修剪,及时清理倒伏叶片。 4 进入休眠状态后,应及时清理地上部枯枝、残叶。 5.4.4 及时中耕除草,不得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保护新生嫩芽,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5.4.5 补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及时清理死苗,并在两周内补植与原来种类及规格接近的植株。 2 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

26、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 5.4.6 对不耐寒的宿根草本花卉应采取覆土、覆膜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5.5 草坪养护 5.5.1 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对冷季型草坪植物的生长应加强浇水,保证水分充足。 2 新栽草坪除雨季外,每周宜浇12次透水,并渗入地下100150 mm。 3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应稍大于该草种规格的蒸腾量。 4 炎热夏季浇水应在上午10时前或下午4时后,避开中午暴晒时间。 5 在入冬前日化夜冻时浇足越冬水,春季解冻后浇透解冻水。 6 病害易发期不宜在傍晚浇水,宜在上午没有露水时浇水。 7 浇水应避免对草坪的冲刷,雨后及时排除积水。 5.5.2 施肥

27、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宜在春季进行,生长期施追肥每年23次,剪草1周内进行。 2 用量根据草地生长需要而定,干施时加12倍干细土混合均匀撒施,应避免叶面潮湿时撒施。撒肥后必须及时浇水,但水量不宜过大,避免肥分被冲走。 5.5.3 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适时修剪,达到均匀整齐,每次修剪量不应超过茎叶组织纵向总高度的1/3。 2 修剪高度应按照品种本身的特性、草坪草生长的立地条件及生长季节的气候条件和草坪草自身的状态修剪。 3 修剪前应对草坪上的砖石、树枝等杂物进行清理。 4 夏季以早晚进行修剪为宜,立秋后应在杂草结籽前修剪,修剪应按合理程序进行,遇到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剪下的草屑应集

28、中处理并及时对草坪进行病害防治。 5 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剪草应平整,边角无遗漏。草屑应及时清理。 5.5.4 中耕除草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及时消除非种植的杂草。 2 除杂草时间和次数应根据草坪品种和杂草多少而定,遵循除早、除小、除了原则。草坪只要有杂草,在早春杂草发芽出土时和立秋杂草籽成熟前,均应及时排除干净。 3 人工排除杂草应连根挖出,集中处理,若杂草集中量多,可连根挖除,再补栽所需草种。 4 采用化学除草剂除草应在杂草幼苗期及时施药,严格掌握药剂浓度和单位面积施药量,大面积草坪施药时应分小区逐区喷洒,避免重复和遗漏。 5 施药应选择晴天、无风天气,上午10时至下

29、午4时进行。 6 施药应选择在下风方向,严禁喷施在树木、花卉上。 7 雨季喷施,宜在12h之内不下雨即可抓紧进行。 8 除草剂保管、施用应注意安全。 9 使用纯草种和混合草种,其草种纯度达95%98%时,可通过剪草控制杂草生长。 5.5.5 更新复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补栽应挖除枯黄、死亡草根,将地整平再补栽同种草坪品种。 2 草坪生长一定年限后(一般情况2年)已衰败,应采用断根、施肥等方法进行更新、复壮。 3 应通过疏草、打孔等措施增加土壤的通风透气性,及时清理枯草层。 4 用补播、补栽、定期封闭、覆盖裸露斑块等措施,对草坪更新复壮。 5.6 地被植物养护 5.6.1 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30、 1 地被植物除出现连续干旱无雨天气外,一般不需要人工浇水。 2 浇水应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4时后进行。 3 一般情况下,每年应检查12次,栽植地的土壤必须保持良好的排水。 4 及时浇越冬水和解冻水。 5.6.2 施肥应符合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 5.6.3 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一般低矮类型品种不需要经常修剪。 2 观花地被植物,少数带残花或者花茎高的,须在开花后适当压低,或者结合种子采收,适当修剪。 3 藤本植物做地被,适时修剪,严禁爬到灌木上。 5.6.4 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期,每年应及时中耕除草12次。 5.6.5 更新复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对出现过早衰老成片的地被应根据

31、不同情况,对表土进行刺孔,使根部土壤疏松透气,同时加强施肥浇水。 2 对一些观花类的多年生地被,应每隔5a左右进行一次分根翻种。翻种时应将衰老的植株及病株去除,选取健壮植株重新栽种。 5.7 古树名木养护 5.7.1 树体保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立保护围栏,禁止人畜进入。 2 不得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杂物、排放废气、倾倒污染物。 3 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缘5m内不准埋设地下管线及新建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 4 严禁在古树名木上乱划乱刻或晾晒衣物。 5 在游人多或土壤密实的地方,应采取松土或换土措施。 6 树穴外围不能采用硬铺装,铺装材料应采用透气砖或空心混凝土

32、砌块。 7 高大的古树名木应安装避雷针。 8 对新发现的古树名木,应上报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 5.7.2 浇水与排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每年必须浇足越冬水和解冻水。 2 干旱的年份,春、夏两季应补水。 3 无铺装情况下,浇水面积应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面积。 4 冬季可将自然降雪堆在树下,严禁用含盐雪、融雪盐水侵浸树根。 5 古树名木生境地势低洼、地下水位高、土壤容重、土壤含水量高时,必须设渗水井或铺设盲管等有效的排水设施,及时排除根部积水。 5.7.3 施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测定土壤和枝叶的养分含量,对缺少养分的古树名木应针对性地施肥。 2 施肥时可在树冠垂直投影的外侧挖开放射沟施肥,或在

33、树冠投影下的根系分布区内用穴施法施肥,宜施腐熟透的有机肥。 5.7.4 修剪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修剪应履行报批手续,申报修剪。 2 修剪以去除枯死枝、促进树势生长为原则,严禁对树冠进行大幅度修剪。 3 修剪应避开树木伤流盛期,修剪后应对剪口及时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5.7.5 支撑加固及修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凡树体不稳或树体倾斜的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支撑的办法,支撑可以用木料、钢材或砌筑假山石等方法,支撑物应与环境相协调。 2 支撑部位必须垫衬耐腐蚀性缓冲物,严禁损伤树皮。 3 树洞及树身的伤痕应及时修补。不致影响树体稳定的树洞可以不填充,保持原貌,必须将树洞内腐烂木质部刮掉,用消毒剂消

34、毒,在树洞底端设排水管,及时排水。影响树体稳定的树洞应进行堵洞修复。修补树洞必须先刮除洞内腐烂木质并用消毒剂消毒、晾干,用具有耐久性、韧性、弹性、对活树无害的材料填充空洞,空洞大的应加支撑物,填补后的表面颜色、形状应与树皮外观相近。宜采用国内同类古树名木修补成功方法进行。 5.7.6 复壮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古树名木复壮应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单位施工。 2 复壮应采用复壮沟技术。复壮沟应符合下列规定:挖复壮沟前应先确定古树根系分布区,并找到吸收根。在吸收根外侧挖复壮沟,复壮沟宜深8001000 mm ,宽8001000 mm ,长度和形状应根据地形、地势以及树木生长状况而定,填埋物为复壮

35、基质及树枝。复壮沟应与通气管和渗水井相连,以利透气排水。 5.7.7 病虫害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防治病虫害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 充分利用生物防治方法,积极保护和利用鸟类、昆虫等天敌防治虫害。 3 药物防治应以无公害、低毒农药为主,在给树体喷药时应预先进行药效性质试验。 4 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对新发现的病虫害应做好调查、研究和控制,防止病虫对古树名木造成危害。 5.8 水生植物养护 5.8.1 观花的沿岸或挺水植物,每年至少应施肥1次。施肥应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应用可分解的纸做袋装肥或用泥做成团施入泥中。 5.8.2 水生植物在幼苗期生长缓慢,从栽植起到植株生长

36、的全过程,必须经常清除杂草。 5.8.3 在水生植物群落营造前期,应加强人工维护,去除该群落中生长的其他品种的水生植物。 5.8.4水面上水生植物的覆盖度应小于水面积的30,漂浮植物或浮水植物应进行围合,固定其位置和范围。因繁殖而密度过大时,应剔除部分老植株。 5.8.5 老化及生长不良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更换或更新种植,并应在其休眠或生长相对停滞时进行。 5.8.6 水生植物应调节水位,掌握由浅入深,再由深到浅的原则。栽种时,保持50100mm的水位,随着立叶或浮叶的生长,可根据植物的需要量提高水位。 5.8.7 部分水生植物抗风、抗寒能力差,冬天应进室内或灌深水防冻。 5.8.8 必须重视病虫

37、害防治,随时观察病虫害情况。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B 条 文

38、 说 明 2007 太 原 目 次 1 总 则 21 3 一般规定 22 4 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23 5 植物养护技术 24 5.1 乔木养护 24 5.2 灌木养护 25 5.3 藤本植物养护 25 5.4 宿根及草本花卉养护 25 5.5 草坪养护 26 5.6 地被植物养护 27 5.7 古树名木养护 27 5.8 水生植物养护 28 1 总 则 1.0.1 养护工作是完成绿化栽植的继续,是巩固绿化成果的主要技术手段。“三分栽、七分管”,为保证树木栽植后的成活率、保存率和正常生长,必须树立养重于栽的原则,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力度。从绿地建设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来看,迫切需要制订道路绿化养护管

39、理标准,对道路绿化养护进行等级要求,可以更好地保证园林植物健壮生长。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总结各地道路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建立符合我省城市建设特点的养护等级标准,以规范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1.0.2 1.0.4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和风景林带,根据绿地所处的位置和环境条件,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养护管理,始终贯彻节约原则。病虫害防治采取以生物、生化防治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向无农药污染的绿色园林城市发展,以达到既能有效、安全、经济地控制住病、虫等的危害,保护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绿化美化功能的正常发挥,又能维护和促进园林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达到为城市人民创造清洁优美环境的

40、目的。 病虫害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应严格执行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制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病原菌及虫害带入本地区;应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定科学的病虫害防治预案,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应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机械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手段,尽量少用化学防治,以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并避免杀死和影响天敌或有益生物的栖息、繁衍;有必要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以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高效、低毒农药;对于同一种害虫,应避免长时间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在开放性的绿地中喷药,应选择人流较少的时段进行,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毒性大、易残留的农药,如666粉、3

41、911、1605等。 1.0.5 各个城市在进行道路绿化养护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与养护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3 一般规定 3.0.13.0.2 为了管理好现有的道路绿地,在不具备全面进行精细管理条件时,根据主次干道,区域位置,实行分级管理。对于重要地点的园林绿化属于一级养护管理,偏僻地方属于三级养护管理,其余属于二级养护管理。在对各类绿地及园林植物进行养护管理时要遵循自然规律,根据植物生物学特性、立地条件、环境、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进行养护管理,同时要适应时代的发展,保持节约的理念,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4 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42、 4.14.3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是保证绿化质量和绿化效果的基础。养护管理是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生长规律,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园林植物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包括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明确各个阶段养护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各项养护管理工作操作的技术标准。通过精心、科学的养护管理,使栽植植物成活、生长,并尽早地发挥绿化设计要求的绿化美化功效。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是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四季不断地进行,其主要内容有:施肥、浇水与排水、修剪、中耕除草、自然灾害防治、树体的保护和修补等。这些管理措施应根据不同的树种、物候期和特定要求适时进行。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和园林绿化分类分级养护管理的原则,制定相

43、应的各类各级绿地、树木养护管理质量等级。 5 植物养护技术 5.1 乔木养护 5.1.15.1.2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树龄适当浇水,并在每年的春秋重点施肥23次。浇水要以既保持土壤湿润,又不可过湿,更不能积水为原则。一般初栽苗要浇透水,入冬之前要浇透水,其他则可因地因树酌情浇水。适时适量施肥不仅能促使开花结果,也能使树木枝繁叶茂。 5.1.3 园林树木修剪是保持树木观赏效果,决定当年或第二年开花结果质量高低的技术措施。通过修剪,促使植株体内养分、水分、激素等生长所需物质进行合理分配。修剪可以合理及时地改造或保持树冠造型,调整树冠枝条密度,改善通风透光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

44、,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物候期、生长发育规律及园林观赏要求、生产目的来确定具体的修剪时间。 生长旺季要对生长过长的徒长枝进行短截,促使剪口下面的腋芽萌发出更多的新枝充实树冠内膛。要因树、因品种、因时修剪。每株树的个体发育、长势强弱有差别,各品种的生物学特性不同,具体的修剪方法和时间都要区别对待。树木在夏季正处于旺盛生长期,修剪免不了要剪掉许多新梢和叶片。如果土壤条件差,管理又跟不上,在树体贮藏养分少的情况下,修剪对树的生长就是一种抑制。反之,如果土壤水肥条件好,夏季修剪能够有效促发副梢,扩大树冠,扩展叶面积,提高树木光合作用的效率,减少冬季修剪的工作量,并能提前进入开花结果期,缩短园林树木的培育周期

45、。 5.1.45.1.5 中耕除草使土壤疏松、通透,可改善地力和提高土温,利于土壤微生物活动,加速有机质分解释放,促进根系的吸收利用。中耕消灭杂草,杜绝杂草与植物争夺养分与水分,减少病虫害滋生。对与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进行改植是为了美化,使效果明显。 5.1.6 园林植物防寒冻要区别对待:一是边缘树种,要提前进入防寒冻,防寒物要严密厚实; 二是风口树种,凡栽植地点没有遮挡屏蔽物的风口的高树木; 三是新植树种(一般3年内新移植的各类树木),根系尚未健全,抗逆性弱,要注意防寒冻。 防寒冻的措施要因树制宜,可简可繁,“简”可采取高干刷涂白剂。冬季刷白高度不应低于1500mm,要严密瓷实,尤其是树枝缝

46、,树杈,洞孔,不可漏掉。防寒冻还可采取缠草绳,包裹塑膜,搭盖风障等,已稳定生长多年的普通树木可在浇完“冻水”后在树干基部堆土保护根颈。 5.2 灌木养护 5.2.15.2.2 根据气候特点、树木习性、栽植年限、立地条件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施肥,促进树木正常生长。 5.2.3 灌木修剪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花灌木修剪,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对一些春季和夏初开花的花灌木应在花谢后及时进行短截,一方面可以防止结果或形成徒长枝消耗养分,另一方面通过短截促发副梢,使副梢在7月花芽分化期形成花芽,为来年开花作准备。对夏季开花的灌木应在开

47、花后期立即进行修剪,随时剪除残花,防止结果消耗营养,促使早发副梢,早形成顶花芽,早开花、多开花,缩短开花间隔。 5.2.45.2.6 适当的中耕除草有助于土壤通风透气,使植物茁壮生长。及时的补植、改植增加效果,对不耐寒的灌木进行防寒保护。 5.3 藤本植物养护 5.3.15.3.2 浇灌、施肥的目的是保证树木生长需要,但应根据实际情况酌量施肥浇水。 5.3.3 藤本植物修剪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藤本植物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让正常枝条快速生长,达到好的效果。 5.3.4 5.3.5 中耕除草是为了让土壤通风透气。 5.4 宿根及草本花卉养护 5.4.15.4.

48、2 根据植物品种、生长情况、土壤墒情适时浇水施肥,喜湿的品种在生长期保持充分的水分供给,同时进行追肥或叶面施肥,有助于生长健壮。 5.4.3 适时修剪防止宿根花卉倒伏,对有二次开花习性的花卉修剪有助于开花。对不具观果价值的品种修剪残枝、残花、残果。 5.4.45.4.5 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防止土壤板结。除杂草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5.4.6 不耐寒性花卉不能在有霜季节中露地生长发育,当土壤温度低于5时即可能冻死,因此在早春或露地栽植时,必须考虑到低温的问题,要采取一定升温措施或延期栽种;半耐寒性花卉在冬季适当防寒即能越冬,比如采取覆土、加风障或移入室内

49、等办法即可以解决越冬问题;耐寒性花卉当低温到来之前地上部分即枯死,地下部分贮藏了大量营养之后处于休眠状态,第二年春天又可以萌芽生长。 5.5 草坪养护 5.5.1 要使冷季型草坪质量好,在旱季也能苗壮美观,必须适时浇水。这对砂质土壤中生长的草坪尤其重要。每次浇水要浇透,以深达下层土壤为宜,一般以100 mm为准。过少仅使表土湿润,致使根系只扩展在表土层,这样必须常浇水,否则草坪易受干旱,且一经干旱受损,不易复原。充分浇水则根系发达,根系可伸入下层土壤吸收水分,可减少浇水次数,一般每周浇水12次。黏土每周一次即可,沙土持水力差,可34天浇一次。喷灌应在傍晚进行,以减少水分蒸发;若水源困难,铺设草

50、坪前要深耕,使土壤细碎、松软,以利草根伸入下土层吸水,减少浇水次数。 5.5.2 保持草坪叶色美观,生长繁茂,必须给予足够的肥料,否则生长不良,导致茎叶黄而硬化,有损美观。草坪可施有机及无机两种肥料,有机肥以堆肥及厩肥较为常用,通常于早春及秋季施用。施用化学肥料以春、秋两季为好,为了避免浇水费工,一般在雨后施用效果最佳。 5.5.3 修剪的目的在于保持草坪整齐、美观及充分发挥草坪的功能,适度修剪可促进草坪密度的提高,利于日光进入草坪基层,抑制杂草,使草坪健康生长。修剪的基本原则即修剪的1/3原则,不能伤害根颈,否则会因地上茎叶生长与地下根系生长不平衡而影响草坪草的正常生长。修剪高度因草种不同而

51、异,修剪频率根据草的生长速度而定。修剪的次数与修剪的高度是两个相关的因素,修剪时的高度要求越低,修剪次数就越多,草坪草的叶片密度与覆盖度也随修剪次数的增加而增加。 5.5.4 及时清除枯草层,疏松土壤,以免草坪草生长得快,形成的枯草层厚,影响水分的渗透和草坪的透气性,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微生物极易生长繁殖,从而导致病虫害发生。除草坪中的杂草,防止杂草和草坪草争夺阳光、水分及养料,影响草坪的观赏价值。防、除杂草的最根本方法是合理的水肥管理,促进目的草的生长势,增强与杂草的竞争能力,并通过多次修剪,抑制杂草的发生。一旦发生杂草侵害,除用人工“挑除”外,还可用化学除草剂杀死杂草、封闭土壤,抑制杂草的

52、萌发或杀死刚萌芽的杂草。除草剂的使用比较复杂,效果好坏随很多因素而变,使用不当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使用前应慎重作试验和作准备,使用的浓度、工具应专人负责。 5.5.5 草坪草虽属多年生,但它的生命期限比较短,我们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尽量延长草坪的生命年限。更新复壮是保证草坪持久不衰的一项重要的护理工作,可采取多种方法。带状更新法:对具有匍匐茎分节生根的草,长到一定年限后,草根密集老化,蔓延能力退化,可每隔500mm挖走500mm宽的土,增施泥炭土或堆肥泥土,重新垫平空条土地,过一两年就可长满,然后再挖走留下的500mm,这样循环往复就可全面更新一次。断根更新法:定期在建成的草坪上,用打孔机

53、将草坪地面扎出许多洞孔。孔的深度约100mm,洞孔内施入肥料,促进新根生长。另外,也可用齿长为三四厘米的钉筒滚压,也能起到疏松土壤、切断老根的作用,然后在草坪上撒施肥土,促其萌发新芽,达到更新复壮的目的。针对一些枯草层较厚、土壤板结、草坪草稀密不均、生长期较长的地块,可采取旋耕断根栽培措施。补植草皮:对于轻微的枯秃或局部杂草侵占,将杂草除掉后及时进行补植。移植草皮前要修剪,补植后要踩实,使草皮与土壤结合紧密。一次更新法:如草坪退化枯秃达80以上,可用拖拉机翻后重栽。栽种后加强养护管理,翻种的草坪很快会复壮起来。 5.6 地被植物养护 5.6.15.6.2 地被植物浇水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在建植时

54、施好基肥,之后根据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5.6.35.6.5 地被植物的修剪及更新复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清除有碍观瞻和影响地被植物生长的杂草,利于地被植物迅速覆盖地面。 5.7 古树名木养护 5.7.1 古树有着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树龄,由于各种原因,易于衰老。首先,古树名木大多生长在风景名胜区,游人众多,地面被大量反复践踏,土壤板结,导致密实度高,通透气性能降低,树木根系生长受到抑制;同时人们在公园古树林中乱倒各种污水或增设临时厕所等,造成土壤的含盐量增加,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对古树的生长非常不利。其次,树干周围铺装面过大,树池较小,造成土壤透气性差,也会影响树木根系的生长。由于古木高耸且

55、电荷量大,易遭雷电袭击,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树体进行保护。 5.7.2 春季、夏季干旱季节浇水防旱,雨季注意排水,秋季、冬季浇水防冻,浇水后应松土,一方面保墒,同时也增加通透性。 5.7.3 古树名木长时间在同一地点生长,土壤肥力会下降,可在测定土壤和枝叶元素含量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施肥。土壤里如缺微量元素,可针对性增施微量元素。施肥方法可采用穴施、环状沟施、放射性沟施和叶面喷施。 5.7.4 对古树名木修剪,应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修剪应以保持原有树形为原则,必要时适当修剪,以利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害,促进更新复壮,剪除过大的粗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 5.7.5 古树由于

56、年代久远,主干或有中空,主枝常有腐烂、死亡,造成树冠失去均衡,树体容易倾斜;又因树体衰老,枝条容易下垂,因而需要支撑加固。此外,大风会吹折枝干或撕裂大枝,严重时刻拦腰折断,因此,在多风季节应提前进行支撑加固,风后撤除。对古树名木树体上有疤痕或孔洞的地方要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水。 5.7.6 古树复壮挖复壮沟根据地形而定,有的是直沟,有的是半圆形或“U”字形。复壮基质宜采用松、栎的自然落叶,再加少量N、P、Fe、Zn等元素配制而成,这种基质含有丰富的矿质元素,可以促进古树根系生长。埋入各种树木枝条,增加透气性。在复壮沟中设置通气管和地下渗水井,保证古树根系分布层不被水淹没。通过设置复壮沟、通气管

57、、渗水井等地下环境改善措施,为古树根系生长创造优良的地下环境,有利于古树的复壮。 5.7.7 古树衰老,容易招虫致病,加速死亡,要及时防治。 5.8 水生植物养护 5.8.1 在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可用浸泡腐熟后的人粪、鸡粪、饼类肥进行追肥。 5.8.2 5.8.5 适当去除一些水生植物,避免其对该植物群落产生的种间竞争,破坏群落的稳定。利用水生植物美化、净化水体时,在保持一定覆盖度和生物量的前提下,要加强后期管理工作,及时将枯老的植物残体移出水体,防止由于植物残体大量堆积、腐烂而导致污染。 5.8.6 水生植物在不同的生长时期,所需的水位也有所不同,调节水位以增加种苗的繁殖数量。 5.8.75.8.8 部分水生植物的木质和纤维素含量少,抗风能力差,冬天需要防风防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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