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稽查个人所得税的检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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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7章:个人所得税的检查,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一、工资薪金项目的检查 (一)工资薪金项目应税收入范围的检查 1应税收入真实性的检查 2应税收入征免范围界定准确性的检查 (二)工资薪金项目费用扣除标准的检查 1生计费用扣除标准适用范围的检查 2附加费用扣除标准适用范围的检查,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一、工资薪金项目的检查 (三)特殊支付方式应纳税额的检查 1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2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3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4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5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检

2、查 6特殊行业及年薪制方式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检查,案例1,某企业职工老李2008年每月工资5500元,当年6月取得半年奖6000元,当年12月取得年终奖8000元,该企业为老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6月: 工资应纳税额=(5500-2000)15%-125=400元 半年奖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60006=100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 半年奖应纳税额=6000 10%-25=575元 12月: 工资应纳税额=(5500-2000)15%-125=400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80006=1333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 年终奖应纳税额=8000 10%-

3、25=775元 请问:该企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是否正确?,案例1,6月半年奖、12月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错误, 正确计算如下: 6月半年奖应合并到6月工资中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税额,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一年只能用一次。 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5500+6000-2000) 20%-375=1525元 6月老李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525-400-575=550元 12月工资计算正确; 12月年终奖:800012=666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8000 10%-25=775元 12月无须补税,案例2,注册税务师对某企业全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审

4、查,发现该企业某年每月工资计算时均作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120000 制造费用 36000 管理费用 35000 应付福利费 9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0000 实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000 贷:现金 200000 假定企业每月工资计提发放数额均相等,经查每月工资分配情况表,发现实际签收数分别为:厂长6200元/月,书记6200元/月,供销科长5200元/月,财务科长4200元/月。其余240名职工月工资奖金达不到计征个人所得税标准。 企业每月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帐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57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税 1570,案例2,附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5、 厂长、书记应纳个人所得税 (6200-2000)15%-1252 =1010元 供销科长应纳个人所得税 =(5200-2000)15%-125=355(元) 财务科长应纳个人所得税 =(4200-2000)15%-125=205(元) 合计:1010+355+205=1570(元) 要求:1、指出存在问题 2、计算应补税额,案例2,该企业为职工个人负担个人所得税,未将税款计入应税所得,应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进行纳税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厂长、书记应纳税所得额 =(6200-2000-125)/(1-15%)=4794.12 厂长

6、、书记应纳个人所得税 =(4794.1115%-125)2=1188.24(元) 供销科长应纳税所得额 =(5200-2000-125)/(1-15%)=3617.65 供销科长应纳个人所得税 (3617.6515%-125)=417.65(元),案例2,财务科长应税所得额 (4200-2000-125)/(1-15%)=2441.18 财务科长应纳个人所得税 =(2441.1815%-125)=241.18(元) 每月合计应代缴个人所得税 =1188.24+417.65+241.18=1847.07(元) 全年合计应代缴个人所得税 =1847.0712月=22164.84(元) 企业全年已代

7、缴个人所得税 =157012=18840(元) 全年应补个人所得税 =22164.84-18840=3324.84(元),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二、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检查 (一)查账征收方法下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1应税收入的检查 2扣除项目的检查 (1)成本性支出项目的检查 (2)期间费用支出项目的检查 (3)资本性费用支出项目的检查 (4)其他性质支出的检查 3税额计算方法的检查,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二、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检查 (二)核定征收方法下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对于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业户,检查时注意该业户在发生停业、复业情况时是否

8、办理了停业、复业登记,停业期间是否发生应纳税业务而未纳税的行为;对于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法纳税的业户,应检查其所适用的应税所得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纳税人经营多业的,应检查其是否存在未按主营业务统一适用应税所得率,从而逃避纳税的行为。 (三)特殊经营方式下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1出租车从业者个人所得税的检查 2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的检查,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三、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所得项目的检查 (一)承包后未改变企业性质的检查 1承包收入的检查 2费用扣除的检查 (二)承包后改变企业性质的检查 纳税人承包后将被承包企业改变为个体业户性质的,其取得的承包、承租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及检查方法同

9、个体工商业户。,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四、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租赁所得项 目的检查 (一)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检查 1劳务报酬收入的检查 2加成计税的检查 (二)稿酬所得项目的检查 1稿酬收入的检查 2减征计税的检查,案例3,李先生为一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2700元,年终奖3000元,又取得董事费收入2000元。该企业当月为李先生扣缴个人所得税765元。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2300+3000+2000)-2000=5700(元) 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 =570020%-375=765(元) 分析;李先生取得得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另

10、外对年终奖的计税方法有误。 工资收入应纳税额 =(2700-2000)10%-25=45(元) 年终奖3000/12=250,对应税率为5% 年终奖应纳税额=30005%=150(元) 董事费收入应纳税额 =(2000-800)20%=240(元) 合计:45+150+240=435(元) 应退税额=765-435=330(元),案例4,某名牌大学教授李某于某年5月份接受邀请外出讲学三次,其中在A县讲学两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0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15000元;在B县讲学一次,取得报酬18000元。另外,本月份在B县为某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取得收入3000元,从中拿出500元支付给中介人,实得咨

11、询收入2500元。假设李教授取得的上述收入,各支付单位均未代扣税款,月末李某向向税务机关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李某是这样计算的: 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00+15000+18000+3000-500)(1-20%)20% =8880(元) 要求:1、指出存在问题 2、计算应补缴个人所得税,案例4,分析: 1、李某取得的讲学收入与咨询收入属于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应当分别计算; 2、当月取得的讲学收入因分别在A、B县取得,也应分别计算; 3、为取得劳务报酬支付的中介费不得扣除; 4、对一次收入畸高的,李教授未按照“加成征收”的规定计算。 李某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A县讲学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12、 =(20000+15000)(1-20%)=28000 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2、B 县讲学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18000(1-20%)=14400(元) 应纳税额=1440020%=2880(元),案例4,3、 B县咨询收入应纳税所得额 =3000-800=2200(元) 应纳税额=220020%=440(元) 李某当月应纳税额合计 =6400+2880+440=9720(元) 李某应补缴税额=9720-8880=840(元),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四、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租赁所得项 目的检查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的检查 1特许权使

13、用费收入的检查 2费用扣除的检查 (四)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的检查 1财产租赁收入的检查 2费用扣除的检查 (五)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检查 1财产转让收入的检查 2财产转让成本与费用的检查,第一节:应纳税额计算的检查,四、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租赁所得项 目的检查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与偶然所得项目的检查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的检查 2偶然所得项目的检查 (七)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检查 1注意当期扣除的实际缴纳的外国个人所得税,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与已纳税额中较小者 2纳税人抵免限额的计算是否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有无一次畸高劳务报酬收入未加成计算 3检查纳税人提

14、供的在境外已纳外国个人所得税证明,是否为证明原件及是否为本年度内已纳税额,案例5,注册税务师于2005年底对某股份公司代理纳税审查时,发现该企业于2005年2月份向个人支付现金股利50万元,另向个人支付股票股利1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4元。另外,本年度先后向单位职工集资200余万元,企业按10%的利率向职工按月支付利息,共支付利息15万元。该公司全年共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25.8万元,已入库税额20万元,“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帐户贷方余额5.8万元, 计算过程如下: 实际扣缴税额 =5020%+16420%+1520% =25.8(万元) 帐务处理为: 借:营业

15、外支出 25800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税 258000 要求:1、指出存在问题 2、计算应补(退)缴税额,案例5,分析:1、该公司为职工个人负担税款未按规定换算成含税收入进行计算; 2、对股票股利应按股票面值计算个人所得税 利息支出应代扣税额 =15(1-20%)20%=3.75(万元) 现金股利应代扣税额 =50(1-20%)20%=12.5(万元) 股票股利应代扣税额 =(161)(1-20%)20%=4(万元) 合计=3.75+12.5+4=20.25(万元) 应退税额=25.8-20.25=5.55(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5550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税 55500,第

16、二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检查,一、自行申报纳税方法的检查 (一)自行申报方法下纳税义务人的检查 1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个体业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否一律按期办理了自行申报纳税手续。 2未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应调查原因,如属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申报的,检查其原因是否符合延期申报条件。 3对于符合延期申报条件的,应分析该纳税人是否及时办理了延期申报手续,有无书面申请,如果未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又不纳税的,检查其是否缴纳了滞纳金,或滞纳金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少计滞纳日数、虚减滞纳税款的现象。 (二)自行申报方法下申报方式的检查 对于纳税人采取直接申报方法纳税的,应检查有无纳税人因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

17、便未申报纳税的情况。,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检查,二、代扣代缴纳税方法的检查 (一)代扣代缴方法下纳税义务人的检查 1纳税人是否存在支付应税收入但没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却擅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 2通过检查支付单位的有关报酬支付清单及有关成本、费用账户,看有无虽然支付了应税收入但却隐瞒或变相分解收入额度,协助纳税人逃税的现象。 3检查支付单位会计账户,看有无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支付个人收入,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4检查行政事业机关向工作人员发放工资以外的所得时,是否与财政部门发放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税,并就应纳税总额与财政机关已经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的差额部分补充代扣代缴个人

18、所得税额。,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检查,二、代扣代缴纳税方法的检查 (二)代扣代缴方法下纳税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检查 1注意查看其是否在扣缴义务发生的10日内,依法按税种设立了代扣代缴税年款账簿,上缴税款时是否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内容。 2检查扣缴义务人是否依法设立了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是否报告了税务机关,有无办税人员未依法办税而单位法人代表和财会部门负责人拒绝承担责任的情况。 3检查扣缴义务人有无代扣代缴税款后,未向纳税人开具合法代扣税款凭证,也未通过一定方式告知纳税人的现象。 4对于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检查其是否承担了应扣未扣税款50%到3

19、倍的税款。,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检查,二、代扣代缴纳税方法的检查 (二)代扣代缴方法下税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检查 5对于未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未报送或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单位,是否存在其发生的支付给个人的该笔费用仍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现象。 6对于因特殊情况延期申报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查看其是否取得了县级税务机关的批准证明等。 二、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的检查 (一)纳税期限 (二)纳税地点,案例5,2009年初,某税务机关对一歌星上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500元,全年共计18000元。 (2)1至10月份由经纪人安排每月演出一次,每

20、次收入3万元;11至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组织的活动,每月演出一次,每次2000元。 (3)5月收到借给某演出公司的利息3万元。 (4)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所得3万元。 (5)9月份与某五星级酒店签约,每周一次去该酒店演唱,每次6000元,共计2.4万元。 (6)出租住房一套,每月租金3000元,共计3.6万元。 在上述各项所得中,除11至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演出取得得收入由文工团扣缴税款外,其余所得均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请计算该歌星应补缴的税款(罚款略)。,案例5,(1)每月工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1至10月份每月一次演出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收入,11至12月演出收入由文工团扣缴税款.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 =30000(1-20%)30%-200010 =52000(元) (3)借给演出公司的利息应纳税额 =3000020%=6000(元) (4)作曲收入作为稿酬收入应纳税额 =30000(1-20%)20%(1-30%) =3360(元) (5)9月的演唱收入应纳税额 =24000(1-20%)20%=3840(元) (6)出租房屋,财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 =(3000-800)20%12=5280(元) (7)该年度该歌星应补税额 =52000+6000+3360+3840+5280=70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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