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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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07年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实施办法一、工作目的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旨在全面、及时、动态地反映本年度我区基本单位的变动情况,保障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使其成为一个覆盖范围全面、信息内容可靠、动态更新快捷、随机查询方便和系统运行安全的“活库”。二、统计范围、填报内容及时间(一)统计范围调查核实按“在地统计”原则进行,行业范围包括第一、二、三产业,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GBT 4754-2002)全部行业。调查核实的对象为荔湾区辖区内新增法人单位及其属下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异地迁入单位。(二)填报内容区下发的新增单位名录(2007清查核实库)内单位填报2007年广州市

2、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附表1)。区下发的新增单位名录(2007清查核实库)外实际存在的新增或迁入的单位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附表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附表3)。(三)调查时间基本单位调查核实的时点是2007年8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开业月份至年底的预计数。三、职责分工(一)区统计局按市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调查核实的机构、人员、物资的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调查核实实施办法,利用宣传栏、政府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居委会张贴广州市统计局致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对象的一封信,负责对辖区内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本地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

3、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1.按时上报区有关部门提供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名录资料。2.根据调查核实单位数量组织落实全区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组织调查指导员及数据处理人员参加市级统一培训,负责对社区居委会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3.负责打印本地区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4.组织指导员和调查员对新增单位进行实地调查。5.按要求对本辖区内各街道的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调查核实数据进行审核、验收、上报。6.对不配合调查核实工作的企业单位,按统计执法程序开展统计执法。(二)各街道按区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调查核实的机构、人员、物资的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

4、动工作,根据本辖区调查工作量选调足够的调查员,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工作。1. 各街道在8月13日前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根据调查核实单位数量选调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组织调查指导员及数据处理人员参加市级统一培训,组织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参加区的业务培训。各街道在8月17日前将调查核实工作的指导员和调查员名单上报区统计局。3.组织调查员持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逐户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布置已掌握的、市下发新增单位名录外实际存在的新增单位和异地迁入单位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5、(1012表)。4. 将调查核实中发现的规模(限额、资质)以上的企业,及时上报区的相关统计专业人员。5.按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调查核实数据进行审核、录入、上报。6.对不配合调查核实工作的企业单位,向区提供统计执法线索。四、业务培训调查核实的业务培训实行“分级培训”原则。(一)区和街的调查指导员及数据处理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调查业务及数据处理的培训。(二)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参加区的业务培训。五、数据处理及上报要求(一)基本单位调查核实数据处理使用国家统计局的基本单位年报程序。(二)程序使用要求1.各街道分别在基本单位年报程序中建立“街下发新增

6、单位”和“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两个目录。2.将下发的“街下发新增单位”导入基本单位年报程序中“街下发新增单位”目录下。根据审核无误的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资料核对和修正名录库中已有的属性指标、录入其他属性指标及数据指标。对经核实确已关、停、并、转的企业,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变动”项和“营业状态”项,但不能作“删除”处理。对没有找到、不存在或已迁移到其他区的单位,须在“单位变动”项中注明“不存在、迁出、停业、关闭、合并”。但不能作“删除”处理,对迁移到其他街道的单位要及时反馈给区统计局。 3.对于下发新增单位名录(“2007清查核实库”)外的新增单位或异地迁入单位填报的法人单位基

7、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必须在程序中“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目录下录入,并需在“单位变动”项注明“新增”标识。(四)按要求上报已通过审核的“街下发新增单位”和“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五)若各街道掌握辖内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单位的变动情况,可另库上报变更单位名录。六、质量控制及验收基本单位调查核实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制,区、街道负责本级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指导和检查下一级的调查核实工作。质量控制贯穿于调查核实的全过程。各级调查核实机构和调查核实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好对调查核实资料的保密

8、工作。(一)质量控制1.准备工作各街道必须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采取措施确保指导员、调查员参加市、区的培训,每名指导员、调查员必须参加培训后方可上岗。2.调查核实工作(1)区统计局对各街道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实地抽查,检查新增单位的漏报情况和指标的填报质量,督促基层及时进行查漏补缺。质量检查的具体作法是:选定抽查区域,持已填报的调查核实表上门进行核对。单位实际资料与调查核实资料不一致的,界定为填报差错,填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填报差错质量表(附表4);对市下发调查核实单位名录中实际存在,但没有进行调查核实的单位,界定为漏报单位,填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单位漏报

9、报告表(附表5)。区统计局随机抽取调查核实表进行机表核对,机表资料不一致的界定为录入差错,填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录入质量报告表(附表6)。对差错率超过允许范围的,要求全面重新复录,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差错率不得大于1;漏报率不得大于3。(2)各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下一级调查核实工作的质量控制。将下发的新增单位名录库与基层上报的调查核实表进行核对,核对下发单位与上报单位数目是否相符,防止漏报。检查是否存在指标、代码漏填或错填现象。发现漏填或错填指标的,应及时与填报单位联系,进行补填或更正。对下发新增单位中未能填报报表的单位进行抽查,防止漏报。(3)指导员和调查员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填报的调查核实表和基

10、本单位情况表(101表)的质量控制。将单位的各种证照与调查核实表中记录的属性指标逐一核对,修正已发生变更的指标,仔细询问并认真填写表中尚空白的属性指标和经济指标(已经营业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存在经济指标空白的情况)。审核的重点有:a.属性指标应与执照或证书一致。b.行政区划代码应与单位实际所在地一致。c.行业类别代码应与单位主要业务活动一致。d.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的指标应与其法人单位一致。e.调查核实表中经济指标的计量单位应与报表要求一致。对已核实过的调查核实表中的指标及代码进行逻辑性审核。逻辑性差错应及时咨询填报单位并更正修改。3.数据处理工作(1)调查核实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年报数据处理程序

11、。各街道调查机构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工作,要求组织足够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建立岗位责任制,数据录入、审核每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人。录入员须在录入时对程序中已有的指标资料进行核对,按调查核实表的内容进行更正与补充。(3)录入完成后,须按国家程序对全部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对于审核发现的错误清单,必须查明原因进行校正,校正情况须在调查核实表上记录,审核无误方为合格。(二)质量验收1.验收要求(1)各街道对调查核实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总量进行核对,在规定时间内补报漏报单位和差错资料。(2)各街道要对社区居委会上报调查核实资料的进行审核验收。所有调查表在街道做数据处理前要经过区统计局的审核。2.验收方式(1)对调

12、查核实工作的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事中督促按时上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中工作进度表(附表8),事后督促按时上报新增单位名录库和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完成情况表(附表9),核实下发调查核实单位量与各调查员上报单位数量的一致性。(3)数据质量各街道上报的数据库必须通过基本单位年报程序审核,审核结果填写上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数据质量验收报告表(附表10)。差错率一类差错/上报单位数七、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时 间工作内容及流程负责部门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完善下发的“2007清查核实库”中单位地址码的标注各街道统计员8月13日前成立调查核实机构,根据“2007清查核实库”的单位数选调指

13、导员和调查员各街道8月17日前根据“2007清查核实库”的单位数选调指导员和调查员并上报名单各街道调查机构二、培训阶段8月20日前组织街道指导员和数据处理人员参加市局的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待定) 各街道调查机构8月23日前组织调查员参加区的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待定) 各街道调查机构三、上门调查核实阶段9月10日前组织调查员逐户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对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中的属性指标进行核实修正,补充填报空白指标布置“街下发新增单位”外的新增单位和异地迁入的单位填报“(1011)或(1012)表” 各街道调查机构9月5日和9月13日分别上报上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完成情况进度表(附表8

14、)各街道调查机构四、数据处理阶段9月11-18日各街道按时间安排将调查表送到区统计局审核各街道调查机构9月1925日各街道组织数据录入 在国家基本单位程序中建立“街下发新增单位”和“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两个目录 将下发的“街下发新增单位”导入到“街下发新增单位”目录下,并录入2007年广州市新增基本单位调查核实表资料 在“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目录下录入下发调查核实名录外的新增单位及异地迁入单位的(1011)、(1012)表资料 录入数据必须通过程序的审核各街道调查机构9月28-30日组织质量检查小组对各街道调查核实工作进行质量抽查 区、街调查机构附件:1.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

15、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3.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4.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填报差错报告表5.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单位漏报报告表6.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录入质量报告表7.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完成情况进度表8.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数据质量验收报告表- 19 -表 号: 1 0 1 表 制表机关: 国家统计局文 号: 国统字2006185号有效期限: 2008年12月附件1: 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区、县级市: 街、镇: 居、村委会: 行政区划代码:序号核实情况(注1))单位类别(注2)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主

16、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由指导员核对填写)工商、编办、民政注册登记号注册类型控股情况(限企业法人填)(注3)隶属关系(限法人单位填)执行会计制度类型(限法人单位填)机构类型(注4)成立日期8月末从业人员(人)8月止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千元)预计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千元)2007年预计行政事业支出合计(千元)8月末资产总计(千元)2007年建筑物建造或设备购置支出(千元)2008年建筑物建造或设备购置计划(千元)女资质(根据企业的资质证填写)星级(限住宿业填)归属法人单位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必填)被核实单位签名备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单位名称所在区名称法人单位地址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注1:填写单

17、位核实的情况:迁出某地区、不存在、停业、关闭、合并等。 调查员: 日期:注2:产业活动单位除核对指标外,只补填行业代码、从业人员、主营业务收入或行政事业支出及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注3:填写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注4:填写企业、事业、机关、社团、民办非企业、其他。附件4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填报差错报告表抽中区域名称:表名张数单位指标总量抽查单位指标总量抽查单位差错指标量差错率甲12(35个/张)312454/3100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人:区检查单位负责人: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报送日期: 年 月 日注:本报告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上一级统计机构备案。附件

18、5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单位漏报报告表抽查区域名称: 实际抽查的单位总量漏报单位数漏报率1232/1100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人:区检查单位负责人: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注:本报告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上一级统计机构备案。附件6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录入质量报告表抽中区域名称:表名张数单位指标总量抽查单位指标总量抽查单位差错指标量差错率甲12(35个/张)312454/3100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人:区检查单位负责人: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报送日期: 年 月 日注:本报告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上一级统计机构备案。附件7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完成情况进度表 街道 统计日期: 月

19、日止累计项目下发新增单位调查核实数名录外新增单位数核实后下发数调查数量新增合计存在停业关闭迁出*1不存在上规模上规模代 码12345678910合 计工 业批 发零 售餐 饮服务业其 他*2街道负责人: 填报人: 日期:*1.迁出单位是指迁出荔湾区的单位,街道之间的迁移请提前上报区统计局,并相应减少核实后下发数 2.其他是指除工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和服务业外的其他单位(如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等)。 3.调查数量合计存在停业关闭迁出不存在 4.上规模是指达到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标准的单位(请查询各专业的规定)本表请于9月5日、9月13日分别上报区统计局。附件8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质量上报数据验收报告表 街道数据库名称:错误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差错量一、法人单位数量 表内重码个表内重名个 一类差错数量笔二、产业活动单位(非法人单位)数量 表内重码个表内重名个 一类差错数量笔三、表间重码个四、表间重名个上报时间单位量接收负责人上报人签名接收人签名接收日期注:按照上报“街下发新增单位”和“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分别进行验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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