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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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经 济济 法法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概念第一节概念一、定义一、定义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涵义:它属于法的范畴涵义:它属于法的范畴 它属于国内法体系它属于国内法体系 它不同于其他法的部门它不同于其他法的部门二、调整对象二、调整对象是是特定的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关系包括: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 市场运行关系市场运行关系 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社会分配关系社会分配关系三、地位三、地位(一)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一)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二)与民法的关系(二)与民法的关

2、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区别:调整对象不同 主体的法律行为目的不同主体的法律行为目的不同 调整原则不同调整原则不同 处理纠纷程序不同处理纠纷程序不同四、作用四、作用是实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保证是实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保证是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是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保护多种经济成分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保护多种经济成分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强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强有力的法律措施有力的法律措施是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是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的法律根据益、增强企业活力的法律根据是扩大国

3、际间经济合作,促进对外经济发是扩大国际间经济合作,促进对外经济发展的法律指导展的法律指导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一、概念一、概念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当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事人之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二、主体:二、主体:参与经济关系的当事人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公民三、内容三、内容经济权利:经济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主体依法享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

4、为一定行为的资格资格经济义务:经济义务:主体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主体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为一定行为的责任四、客体: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种类:物 行为 货币和有价证券 科技成果及相关权利经济法律事实: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经济法律事实: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活动,由主体的意志法律关系主体的活动,由主体的意志决定。决定。法律事件:法律事件: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意志无关的客观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情况第二章公司法第二章公司法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一、概念一、概念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

5、目的的企业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法人。特征:法人性、营利性、法定性特征:法人性、营利性、法定性企业:企业:应用资本赚取利润的一种经济组织,应用资本赚取利润的一种经济组织,包括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包括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合作企业、公司等。公司等。二、公司的种类二、公司的种类依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责任划分:依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责任划分:无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司、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体制结构分:依公司体制结构分: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内部管理系统),母公司与子公司(内部管理系统),母公司与子公司(从属关系

6、)(从属关系)按公司所属国籍分:按公司所属国籍分:本国公司、外国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公司公司与跨国公司三、公司法三、公司法(一)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一)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解散及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称我国:我国:1993年年12月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司法,会通过公司法,1994年年7月月1日日施行施行 1999年年12月月25日通过修正案日通过修正案(二)我国公司法原则:(二)我国公司法原则: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实行权责

7、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须符合设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须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法定条件、程序公司依法经营、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公司依法经营、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公司法的作用(三)公司法的作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券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股东、债券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时常经济的建立、完善促进社会主义时常经济的建立、完善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发展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8、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概念一、概念依公司法设立的,由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依公司法设立的,由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认定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资,股东以其认定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担责任。特征:股东负有限责任特征:股东负有限责任 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 设立程序较简单设立程序较简单 二、设立二、设立(一)方式:发起设立(一)方式:发起设立(二)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9、:生生产经营、商品批发型产经营、商品批发型 :50万,商业零售万,商业零售型:型:30万,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万,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10万万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合乎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有公司名称、合乎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构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条件(三)程序:股东出资(三)程序:股东出资 法定机构验资法定机构验资 代表或代理人申请代表或代理人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公司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三、资本制度三、资本制度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体股东实缴的出

10、资额。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作价的出资额,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作价的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股东要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要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设立时,股东未缴足,应承担违公司设立时,股东未缴足,应承担违约责任约责任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登记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四、有限责任公司体制四、有限责任公司体制股东:股东:出资人,非公司组织机构范畴出资人,非公司组织机构范畴,法法律地位平等律地位平等权利:财产权权利:财产权 管理权管理权义务:足额缴纳认缴出资,不得抽回

11、义务:足额缴纳认缴出资,不得抽回 依法转资依法转资(股东之间可转让;可向(股东之间可转让;可向外人转让,但要经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外人转让,但要经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同意,不同意的应购买,否则视为同意;同意,不同意的应购买,否则视为同意;股东同意是,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股东同意是,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一)股东会:(一)股东会:公司权力机关公司权力机关(二)董事会:(二)董事会:公司执行机关公司执行机关(三)经理:(三)经理:辅助业务执行机关,负责日辅助业务执行机关,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常管理工作(四)监事会:(四)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进行监

12、督和检查的常设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常设机构五、领导机关成员的资格限制与竞业禁止五、领导机关成员的资格限制与竞业禁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单一投资单一:国家投资国家投资范围限定范围限定:国民经济命脉部门、天然垄断:国民经济命脉部门、天然垄断性产业与涉及国家安全、国防与特殊高精性产业与涉及国家安全、国防与特殊高精尖技术领域及其他行业与部门尖技术领域及其他行业与部门组织机构按特殊程序建立组织机构按特殊程序建立:无股东会,董无股东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国

13、家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实施监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是由一定数额的股东组成,其全部资一、是由一定数额的股东组成,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并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本分为等额股份,并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体现为股特征: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票形式 股东数额仅有底限:股东数额仅有底限:5人以上人以上 经营管理权公开:招股、财务经营经营管理权公开:招股、财务经营状况公开状况公开 股份自由

14、转让股份自由转让 资合公司资合公司二、设立二、设立(一)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条件:(一)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条件:5人以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企改制可少于国企改制可少于5人人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额: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额:1000万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合乎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合乎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需的生产经营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需的生产经营条件件(二)设立方式:依是否向

15、发起人以外的(二)设立方式:依是否向发起人以外的其他人募集资本来设立公司其他人募集资本来设立公司分为:分为:发起设立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募集设立(三)设立程序:报经审批是必经程序,(三)设立程序:报经审批是必经程序,募集设立:必须向国务院政券管理部门递募集设立:必须向国务院政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文件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文件;发起人必须公;发起人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告招股说明书 (四)发起人对公司设立的责任:(四)发起人对公司设立的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权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

16、,负返还负返还 责任,加算利息责任,加算利息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其过失致使公司利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其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承担赔偿责任益受损的,承担赔偿责任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公司全体股东必须认足或公司全体股东必须认足或募足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公司资本总额募足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公司资本总额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充实原则),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公司在其存续间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在其存续间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当的财产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章程确定的公司资本公司章程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变动

17、总额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变动四、体制四、体制发起人和股东发起人和股东(一)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 权力机关权力机关职权:无需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职权:无需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出决议一个股份一个表决权一个股份一个表决权(二)董事会(二)董事会 执行机关执行机关职权:无需拟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职权:无需拟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需要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需要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三)经理(三)经理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四)监事会(四)监事会 监督管理的监督管理的 常设机关常设机关五、股份发行五、股份发行(一)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一)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

18、、体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东权利和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 特征:等额性、不可分性、平等性、特征:等额性、不可分性、平等性、可自由转让性可自由转让性 股票:股票: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发的证明股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特征:是权利证券、有价证券、证权特征:是权利证券、有价证券、证权证券、要式证券、风险证券证券、要式证券、风险证券(二)发行:(二)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筹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筹集资本或为增加资本,通过法定方式分集资本或为增加资本,通过法定方式分配或发售公司股份的行为。配或发售公司股份的行为。设立发行:(设立发行:

19、(1)发起设立:首次发行股份)发起设立:首次发行股份应由发起人全部认足应由发起人全部认足 (2)募集设立: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设立:首次发行股份,发起人至少认购股份总数的发起人至少认购股份总数的35%,其余,其余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增资发行新股发行:增资发行(三)股份发行的原则和条件(三)股份发行的原则和条件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开:公开:公司发行股票应面对所有投资者,公司发行股票应面对所有投资者,不得非法隐瞒,幕后交易不得非法隐瞒,幕后交易公平:公平:投资者同股同权同利投资者同股同权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条件和价格应相同次发行的股票,条件和价格应相同同公

20、正:公正:发行不得弄虚作假发行不得弄虚作假(四)(四)新股新股发行条件:发行条件: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且间隔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且间隔1年以上年以上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可向股东交付公司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可向股东交付股利股利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五)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一(五)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一定方式和程序将自己的股份和股权转让定方式和程序将自己的股份和股权转让给他人,使之成为股东给他人,使之成为股东方式:交易转让,赠与或继承。方式:交易转让,赠与或继承。公司

21、法有严格的限制:公司法有严格的限制:发起人所持股自公司成立发起人所持股自公司成立3年内不得转年内不得转让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在任职期限内不得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其授权证券管理部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其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条件: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币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币5000万元万元 开业时间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年以上,最近3年来连续盈年来连续盈利利持有股票

22、面值达币持有股票面值达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募股份达总数人,向社会公募股份达总数的的25%以上(若公司总股本超过以上(若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亿元的则为则为15%)公司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公司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报告无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债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主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主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及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及两个以上国有

23、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特征:利益分配的固定性特征:利益分配的固定性 投资的安全性投资的安全性发行条件:发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不低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不低于3000万,万,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万累积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累积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券一年的利息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家限定的水平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家限定的水平其他其他股票与债券的

24、不同股票与债券的不同项目项目 区别区别主体法律主体法律 地位地位利益分配利益分配 风险责任风险责任 股股 票票股东作为股东作为所有人享所有人享有法定权有法定权利与义务利与义务在充分盈在充分盈余时才可余时才可请求支付请求支付股息红利股息红利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无权要求无权要求返还承担返还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债债 券券仅作为民仅作为民法上普通法上普通的债权人的债权人享有债权享有债权无论盈亏无论盈亏均可索付均可索付利息(固利息(固定不变)定不变)出借行为,出借行为,能被还本能被还本付息,公付息,公平清偿平清偿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一、概念一、概念依据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依据

25、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营利性组织特征: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组织特征: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债务大于资产时,任一合带责任(企业债务大于资产时,任一合伙人均负有对债权人偿还债务的责任)伙人均负有对债权人偿还债务的责任)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内部管理是以合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内部管理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的伙

26、协议为基础的 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收益、共担风险 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本较低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本较低二、合伙企业法二、合伙企业法我国:我国:1997年年8月月1日施行合伙企业法日施行合伙企业法三、设立三、设立 条件条件(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承担无限责任 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书面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书面订立订立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方式:货币、实物

27、、土地使用权方式: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工业产权等工业产权等(四)有合伙企业名称(四)有合伙企业名称 不得使用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或或“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字样字样(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条件 第二节财产及事务执行第二节财产及事务执行一、包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一、包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 取得的收益取得的收益(一)转让(一)转让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外人转让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外人转让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致同意(

28、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二)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协议;按照协议;如未约定,平均分配分担如未约定,平均分配分担二、执行二、执行(一)权利:管理和使用财产,同等执行(一)权利:管理和使用财产,同等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事务 代表权(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代表权(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表决权(可以一人一票)表决权(可以一人一票)监督权(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监督权(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二)义务:不竞业,不与合伙企业交易,(二)义务:不竞业,不与合伙企业交易,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节入伙、退伙、解散、清算第三节入伙、退伙、解

29、散、清算一、入伙一、入伙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不具合伙人身份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不具合伙人身份的自然人取得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行为的自然人取得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行为新人入伙,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新人入伙,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协议与原合伙人同权、同责,除非另有约定与原合伙人同权、同责,除非另有约定二、退伙二、退伙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退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退出合伙企业,失去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行为失去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行为自愿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自愿退伙、法定退伙、除名退伙三、解散三、解散四、清算四、清算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问题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问题支付清算费后

30、,顺序:支付清算费后,顺序:职工工资、税款、债务、返还出资职工工资、税款、债务、返还出资财产不足以偿债的,应先以企业全部财产财产不足以偿债的,应先以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用在企业清偿,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用在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清偿出资以外的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念一、概念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设立的,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经营实体承担无限责任经营实体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31、 财产为个人所有财产为个人所有 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任二、个人独资企业法二、个人独资企业法我国:我国:2000年年1月月1日施行个人独资企业日施行个人独资企业法法三、设立三、设立(一)条件:一个自然人(一)条件: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的条件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程序(二)程序申请、受理和审查、登记申请、受理和审查、登记四、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四、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依法自主从事经营活动权利:依法自

32、主从事经营活动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诚信,不得损害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诚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纳税依法纳税 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核算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核算 保障职工权益保障职工权益外商投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概念一、概念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及亏损的企业特征:主体为中方与外方特征:主体为中方与外方 中国法人中国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33、 共同出资、经营,按出资比例分享共同出资、经营,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利润,分担风险二、设立二、设立条件:注重经济效益,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注重经济效益,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审批(国家对外经贸主管部程序:申请、审批(国家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国家工商管理局)门)、核准登记(国家工商管理局)三、协议、合同、章程三、协议、合同、章程协议: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协议: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合同:合营各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合营各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章程: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经营章程: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经营管理方法管理方法四、企业资本及出资方式四、企业资本

34、及出资方式资本: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资本: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应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应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2、在该企业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在该企业合营期内不得减少3、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各方出资比例可以变化各方出资比例可以变化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与专有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与专有技术技术 中方可以用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中方可以用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各方应在所订期限内缴清出资各方应在所订期限内缴清出资 五、组织机构五、组织机构权力机构:董事会权力机构: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营管理机

35、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六、期限与终止六、期限与终止期限:依法应约定;期限:依法应约定;可以约定或不约定;可以约定或不约定;终止后清算,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终止后清算,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担责任 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除非有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除非有约定约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概念一、概念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作者依中国法律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作者依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风险和亏损的企业二

36、、组织形式:二、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资格非法人资格三、设立三、设立条件:与合营企业基本相同条件:与合营企业基本相同程序:申请、审批、登记程序:申请、审批、登记四、资本与利润分配四、资本与利润分配合作者可以依合同先行回收投资合作者可以依合同先行回收投资五、机构五、机构权力机构:权力机构:法人式:董事会法人式:董事会非法人式:联合管理机构非法人式:联合管理机构六、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区别:六、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区别:1、经营管理方式:法人资格、经营管理方式:法人资格 法人和非法人资格法人和非法人资格2、组织机构:董事会、组织机构:董事会 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

37、构3、利润分配和回收投资:、利润分配和回收投资:按出资比例,各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按出资比例,各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按约定,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按约定,可以先行回收投资4、剩余资产的处理:、剩余资产的处理:按出资比例分按出资比例分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外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着投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着投资的企业。资的企业。是国内企业是国内企业特征: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特征: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财产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财产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外国投资者掌握经营管理权外国投

38、资者掌握经营管理权 外国投资者享有企业全部利润并独外国投资者享有企业全部利润并独自承担经营风险自承担经营风险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责任形式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责任形式设立条件: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技术设立条件: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先进的外资企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程序:申请、审批、登记对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保护投资和利润保护投资和利润 保护其自主经营权保护其自主经营权 一般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一般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合合 同同 法法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合同履行合同履行合同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

39、约责任违约责任第一节合同第一节合同一、概念一、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特征: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特征: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 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义务关系 是合法行为是合法行为二、种类二、种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划分划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双方当事

40、人权利的取得是否付出根据双方当事人权利的取得是否付出相应代价划分相应代价划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件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采用特定形式、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程序划分程序划分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划分根据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划分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间进行财产流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间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自

41、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维护社会公德和维护社会公德作用: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财产流转,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财产流转,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节合同订立第二节合同订立一要约一要约(一)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必须由特定当事人作出构成要件:必须由特定当事人作出 必须向相对人作出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的 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表明要约人受它拘束表明要约人受它拘束要约引诱:邀请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而作要约引诱:邀请他人

42、向自己提出要约而作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内容内容对象对象效力效力后果后果要约要约明确具明确具体,具体,具备合同备合同主要条主要条款款一般是一般是特定的特定的对发出对发出方具有方具有拘束力拘束力对方可对方可作出承作出承诺或不诺或不承诺承诺要约要约引诱引诱简单扼简单扼要要不特定不特定的多个的多个人人对发出对发出方没有方没有拘束力拘束力对方可对方可能发出能发出要约要约(二)要约的法律效力(二)要约的法律效力1、生效时间:我国:到达生效、生效时间:我国:到达生效2、拘束力的内容、拘束力的内容(1)要约人有义务与受约人订立合同)要约人有义务与受约人订立合同(2)受要约人没有义务对要约人作出承诺)受要约人没

43、有义务对要约人作出承诺或不承诺或不承诺(3)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前,要约可以撤销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前,要约可以撤销要约的消灭要约的消灭自然消灭:承诺自然消灭:承诺特殊消灭:要约过期而未被承诺特殊消灭:要约过期而未被承诺 被拒绝被拒绝 被要约人撤回被要约人撤回二、承诺二、承诺(一)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构成要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未作实质性变更)(未作

44、实质性变更)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二)承诺的法律效力(二)承诺的法律效力1、生效时间:、生效时间:英美法系:投邮主义英美法系:投邮主义大陆法系:到达主义大陆法系:到达主义2、效力:表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效力:表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一致,合同成立 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或与承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先于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诺同时到达要约人三、合同条款与形式三、合同条款与形式(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质量和数量标的、质量和数量 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 履行地

45、点和方式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二)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三)关于格式条款(三)关于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注意注意:格式条款的拟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格式条款的拟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格式条款提供者负有提示或说明义务格式条款提供者负有提示或说明义务 凡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凡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款无效 法院与仲裁机构在解释时应当限制其法院与仲裁机构在

46、解释时应当限制其效力效力四、缔约过失责任四、缔约过失责任(一)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具有过(一)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效或被撤销时,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一方违反了依据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义一方违反了依据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务造成另一方的损失造成另一方的损失违反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反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反方有过错违反方有过错(二)具体形式:(二)具体形式: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

47、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其他违反诚信原则行为其他违反诚信原则行为1、甲、乙,甲本想与第三方缔结合同,乙、甲、乙,甲本想与第三方缔结合同,乙得知后,名为与他谈判,实为拖延时间,得知后,名为与他谈判,实为拖延时间,使其丧失与第三方缔约的机会使其丧失与第三方缔约的机会2、甲与乙拟签定技术转让合同,甲的技术、甲与乙拟签定技术转让合同,甲的技术是商业秘密。磋商中,甲向乙提供详细是商业秘密。磋商中,甲向乙提供详细资料,后合同未成立。甲在市场发现利资料,后合同未成立。甲在市场发现利用该技术制造的产品,经查

48、知为乙制造用该技术制造的产品,经查知为乙制造3、甲与乙拟签定租房合同,甲要乙先装修,、甲与乙拟签定租房合同,甲要乙先装修,甲装修后,乙却后悔,不想订立合同,甲装修后,乙却后悔,不想订立合同,而甲花了装修费、搬家费而甲花了装修费、搬家费(三)违约责任与其区别(三)违约责任与其区别责任性质:以合同存在为前提责任性质:以合同存在为前提 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责任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形式多责任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形式多 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范围: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害赔偿范围:实际损失和间接损失 信赖利益信赖利益n第二节合同的效力第二节合同的效力n一、合同

49、的生效要件一、合同的生效要件:n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n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n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n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二、合同无效二、合同无效(一)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导致合同(一)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导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当然不发生效力情形: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情形: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损害国家利益国家利益 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益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益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

50、掩盖非法目的(二)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二)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产损失三、合同的可撤销三、合同的可撤销(一)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一)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效力:行使撤销权前,合同对当事人效力:行使撤销权前,合同对当事人有效有效 行使撤销权后,无效溯及成立行使撤销权后,无效溯及成立之时之时撤销权消灭:经过撤销权消灭:经过1年除斥期间年除斥期间 撤销权人放

51、弃撤销权人放弃如当事人请求变更,法院或仲裁机构如当事人请求变更,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不得撤销(二)情形:(二)情形:1、重大误解:合同当、重大误解: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内容的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内容的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而使自己遭受而使自己遭受重大不利重大不利如果误解方具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应对自如果误解方具有重大过失或故意,应对自己的重大过错负责,无权请求撤消合同己的重大过错负责,无权请求撤消合同2、显失公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显失公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利与义务明显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重大不利在无其他

52、事由适用下结果上显失公平时在无其他事由适用下结果上显失公平时3、欺诈:、欺诈:一方故意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故意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他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受欺诈方遭受重大不利受欺诈方遭受重大不利4、胁迫:、胁迫:以正在或将来要实施的危害以正在或将来要实施的危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而接受胁迫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而接受胁迫人的条件并订立合同人的条件并订立合同受胁迫方遭受不利受胁迫方遭受不利5、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窘迫或、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窘迫或危难之处境,迫使其违背正式意思危难之处境,迫使其违背正式意思而订立合同而订立合同对方遭受不利对方遭受不利四、效力待

53、定合同四、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过补正方可生效追认追认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关于保护善意相对人关于保护善意相对人五、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后果五、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返还财产要求:须有原物存在;须有返还的必要求:须有原物存在;须有返还的必要要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范围:缔约费用;为履约而准备

54、所支范围:缔约费用;为履约而准备所支出费用;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出费用;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第三节、合同的履行第三节、合同的履行一一、履行、履行(一(一)我国合同法第)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合同的性质、目的 和交易习惯履行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关于情事变更规则(二)关于情事变更规则: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当事人的原因发生

55、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三)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三)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要求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应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应后履行一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应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后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后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先有先后

56、履行顺序时,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的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嫌时,有权要求对方先履行或付之嫌时,有权要求对方先履行或提供担保,否则有权中止合同提供担保,否则有权中止合同第三节、合同履行的保全与担保第三节、合同履行的保全与担保一、保全一、保全为保护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不当为保护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不当行为的损害而赋予合同债权以一定保护措行为的损害而赋予合同债权以一定保护措施的法律手段施的法律手段(一)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一)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权,危

57、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人的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二)撤销权:因债务人实施的减少(二)撤销权:因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二、合同担保二、合同担保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设立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设立的确保合同义务履行和权利实现的法确保合同义务履行和权利实现的法律措施律措施我国五种担保形式:保证、抵押、质我国五种担保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押、留置、定金(一)保证: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一)保证:当事人以

58、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权人担保债务履行,当债务到期不能履行,当债务到期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替履行或承担损履行时,由保证人代替履行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害赔偿责任。设立设立: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具有代偿能力保证人:应具有代偿能力 禁止: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禁止: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单位;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门 保证范围:应约定保证范围:应约定 如未约定,对全部债务提如未约定,对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法定保证范围)供担保(法定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诉抗辩权

59、连带保证:保证人责任更连带保证:保证人责任更大大(二)抵押权:(二)抵押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第三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方式不转移占有方式而供而供担保的财产,当债务到期不能履行担保的财产,当债务到期不能履行时,有权折价或从拍卖价金中优先时,有权折价或从拍卖价金中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获得清偿的权利。设定:抵押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设定:抵押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订立合同(债权人)订立合同设立应登记设立应登记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土地使用权、以登记为成立要件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林木、交运工具、企业动建筑物、林木、交运工具、企业动产产抵押权优先效力:抵押权人优先

60、于一般债抵押权优先效力:抵押权人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权人受偿 抵押权优先于查封、执抵押权优先于查封、执行权行权 抵押权优先于一切破产抵押权优先于一切破产债权债权 先设权优先于后设权先设权优先于后设权(三)质押权:债权人(三)质押权:债权人占有占有债务人提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或权利,当债务到期供担保的财产或权利,当债务到期不能履行时,债权人可将质押标的不能履行时,债权人可将质押标的折价或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获得清偿折价或从拍卖价款中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的权利不同于抵押权:标的不同不同于抵押权:标的不同 占有方式不同占有方式不同(四)留置权:(四)留置权:一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按法律或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合

61、法占有对方的财物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对方的财物,对方当事人在合理长的期限内不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长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则有权将合法占有的对方行义务,则有权将合法占有的对方财物折价或变卖。财物折价或变卖。(五)定金(五)定金: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它代替物。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它代替物。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n债务人债务人 债权人债权人n甲甲 50万万 A银行银行n 质押或抵押质押或抵押 30万万B银行银行n 20万

62、万乙乙n外债合计本金外债合计本金125万万 15万万丙丙n 10万万丁丁n经折价估算或拍卖,甲的财产共计经折价估算或拍卖,甲的财产共计60万元万元n由于由于B银行享有质押权或抵押权,因此应银行享有质押权或抵押权,因此应优先清偿其优先清偿其30万本金与利息(完全清偿)。万本金与利息(完全清偿)。n其它债权人只能在剩余的财产中获得公平其它债权人只能在剩余的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部分清偿)清偿(部分清偿)第四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四节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主体变合同转让:主体变 债权人转让债权仅需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仅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转让债务

63、则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则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变更或转让后不影响原已履行部合同变更或转让后不影响原已履行部分分第五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第五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归于消灭三类原因: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三类原因:基于当事人的意思 基于合同目的的消灭基于合同目的的消灭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具体:清偿:具体:清偿:按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目的按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目的 抵销:抵销: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充抵双方互负债务时相互充抵 提存:提存: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免除:免除:债权人抛弃其债权债权人抛弃其债权混同:混同: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解

64、除:解除:解除解除合同有效成立后,在未履行或未履行合同有效成立后,在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双方协议或一方行使完毕前,当事人双方协议或一方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提前消灭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提前消灭分为:双方协议解除分为:双方协议解除 单方行使解除权:约定解除与法单方行使解除权: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可抗力法定解除:不可抗力 预期违约预期违约 宽限期后,仍未履行合同宽限期后,仍未履行合同 一方不履行的行为,致使一方不履行的行为,致使对方订立合同目的落空对方订立合同目的落空第六节违约责任第六节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责任特征:以违

65、反合同义务为前提特征: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 可以约定可以约定 补偿性,是财产责任补偿性,是财产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我国:严格责任原则:当事人除有免我国:严格责任原则:当事人除有免责事由外,即使能证明自己没过错责事由外,即使能证明自己没过错也不能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能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合同法107条:条:“当事人一方不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的,应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即在订立合同

66、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即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约定免责条款约定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国家利益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违约金责任: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违约金责任: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以外的给付。赔偿性赔偿性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但若与实际损害相差悬殊,允许一方提出但若与实际损害相差悬殊,允许一方提出申请,法院和仲裁机关进行调整。申请,法院和仲裁机关进行调整。2、损害赔偿: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损害赔偿: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造成财产损失,应向对方作出的经济补,应向对方作出的经济补偿偿赔偿范围: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赔偿范围: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现有物质财富的减损直接损失:现有物质财富的减损 间接损失:未来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未来可得利益的丧失相关规则:合理预见规则相关规则:合理预见规则 减轻损害规则减轻损害规则 责任相抵规则责任相抵规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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