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教育局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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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垣县教育局权力运行流程图1.民办学校审批事项行政审批股向局领导班子会议汇报考察情况,由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作出正式设立、变更、终止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持当地中心校同意设立民办学校的报告,向县教育局行政审批股提出筹设申请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初审要求补齐申请材料的,行政审批股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或分管局长)审定,作出是否批准筹设的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

2、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材料未报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县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一次性告知申请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齐规范性材料筹设期结束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审批机关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撰写考察报告。发现许可事项存在安全隐患或软硬件设施设备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整改落实作出不批准正式设立、变更、终止的决定,并说明理由。作出准予设立、变更、终止的书面文件决定,通过襄垣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准予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决 定实地

3、考察受 理申 请承办部门:县教育局职成教办股室(职成教办)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处罚类事项运行流程图否是送达当事人,告知相关单位和检举人等第三方利害关系。明确处罚事实、理由、裁量情节、裁量标准、依据及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救济渠道。当事人主动履行的,出具相关罚没款财政票据或履行文书;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启动行政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 案告知相对人拟处罚事实、理由、裁量情节、裁量标准、依据;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送 达(3个工作日)决 定(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调查取证(3个工作日)审 查(3个工作日)是否属实股室(招考中心)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告 知(3个工作日)

4、行政给付权力运行流程图11.对学前教育资助的给付幼儿家长通过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填写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证明材料:1、低保证、孤儿证明、残疾证、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原始证件;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须有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各幼儿园的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审批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幼儿园发放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给家长,同时做好材料留存归档县区财政将市本级资助资金和本市负担资金一并拨付给受助幼儿

5、所在幼儿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拨付资助资金给县区幼儿园将学前教育资助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县教育、财政审核后将材料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拨付资金给县区县财政将市本级资金和本市负担资金一并拨付给受助幼儿所在幼儿园承办部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股室(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给付权力运行流程图1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困难寄宿学生个人在学校提出申请班级评审并公示学校受理学校评审并公示上报乡镇中心校汇总并备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承办部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股室(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给付权力运行流程图

6、13.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信息通过资助系统上报市县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为受助生办理受助银行卡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承办部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股室(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在学校提出申请班级初审、公示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校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行政给付权力运行流程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学生信息通过资助系统上报市县资助管理中心,学校为受助生办理受助银行卡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校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班级初审、公示学生在学校提出申请承办部

7、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股室(资助中心)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奖励权力运行流程图14.对优秀教师、学生、班级的奖励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推选、评选承办部门:县教育局人事股、团委股室(人事股、团委)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将拟推选表彰人选向社会公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对入选人员进行表彰或向上一级部门推荐确有问题的,取消推选表彰资格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人选进行评议,并提出拟推选、表彰人选各中心校、县直属学校将推荐结果报教育局各中心校、县直属学校根据评选文件组织评选推荐下文布置推选、评选工作行政奖励权力运行流程图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学校上报初步审核材料初步评出结果网上

8、公示,接受监督形成文件进行表彰承办部门:县教育局团委股室(团委)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检查权力运行流程图15.对民办学校进行日常及年度检查制定方案明确检查项目、方式、时限等。通 知(35个工作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调查取证等方式。检 查(方案确定的工作日)两人以上,出示证件,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是否存在问题是处置分整改复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或移交其他部门进行行政处理等。处 置(5个工作日) 否信息公开(5个工作日)办 结承办部门:县教育局职成教办股室(职成教办)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检查权力运行流程图16.学校校舍状况及基建工程监督检查申请人申请书面申请

9、受 理申请材料当场受理,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 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 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做出决定。需抗震鉴定的校舍,项目办将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需维修改造的校舍,项目办将会同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地震、水利、气象等部门核实维修改造必要性和工程量,估算维修资金。决 定依法当场或在受

10、理后15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鉴定校舍,发放鉴定报告;维修改造校舍,安排项目资金,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承办部门:县教育局思政安全股股室(思政安全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检查权力运行流程图18.教育督导检查制定督导计划学校自评组织评估形成督导报告承办部门:县教育局督导室股室(督导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行政确认权力运行流程图19.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提出申请提供资料:1.身份证明;2.学历证书;3.普通话证书;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5.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6.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

11、、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资料补正是否通过否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受 理(5个工作日)审 查(5个工作日)是否通过 是决 定(5个工作日)否送 达制作资格证,并发权(5个工作日)事后监管办 结承办部门:县教育局人事股股室(人事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其他权力运行流程图20.义教学生学籍管理 发 证 建 籍学校招生录取学校发证学校审核上报承办机构:县教育局学教股股室(学教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教育局审批学校上报学校受理家长或监护人申请教育局审核验证其他权力运行流程图休 学 转 学学校报教育局审批学校审核同意网上提交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出、转入教育局审批接收学校同意,网上提交转学申请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出学校签章同意承办机构:县教育局学教股股室(学教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其它权力运行流程图2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申报人对照职称评审条件申报学校按照实施计划和公开程序考核推荐县人社、教育部门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中级以下高级、中级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初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县人社局审批高级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批中级评审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批承办部门:县教育局人事股股室(人事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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