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公务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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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制公务员协议 篇一:深圳市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管理措施(试行)深圳市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管理措施(试行)深圳市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管理措施(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聘用协议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的正当权益,依据中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管理措施等要求,制订本措施。第二条本市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之间签订、推行、变更、解除、终止、续签聘用协议,适用本措施。第三条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管理,应该遵照正当合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标准。依法签订的聘用协议含有约束力,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应该根据聘用协议约定行使权利、推行义务。第四条市公务员

2、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的综合管理。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机关、区直机关及各街道办事处根据管理权限负担聘用协议的日常管理。第二章聘用协议的签订第五条本市用人机关聘用聘用制公务员,应该和其签订聘用协议。第六条聘用制公务员到市直机关工作的,由市直机关和其签订聘用协议;到区直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由区直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和其签订聘用协议。第七条签订聘用协议的时限按下列要求实施:(一)招聘到用人机关的聘用制公务员,用人机关应该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用之日起60日内签订聘用协议;对于xx被聘为聘用制公务员且无法在同意聘用之日起60日内签订聘用协议的,应该在其获学校派遣之日起30日内签订聘用

3、协议;(二)从国有企机关调任或从市外机关转任到用人机关的聘用制公务员,用人机关应该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调任或转任后60日内和其签订聘用协议;(三)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到用人机关的聘用制公务员,用人机关应该在其到本机关报到后60日内和其签订聘用协议;(四)机关工作人员整建制转为聘用制公务员的,用人机关应该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其进行公务员登记后60日内和其签订聘用协议;(五)从本市其它机关转任到用人机关的聘用制公务员,用人机关应该在其到本机关报到后60日内和其签订聘用协议。第八条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未在要求时间内签订聘用协议的,应该立即补订聘用协议,协议期限起始时间按本措施第十五条要求确定。聘用

4、制公务员在要求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聘用协议的,用人机关应该停发其工资;经督促后,在超出要求时间的30日内仍不签署聘用协议的,视为其主动解除聘用关系,按解除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聘用协议分为固定时限聘用协议、无固定时限聘用协议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协议。固定时限聘用协议,是指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签订的有协议终止时间的聘用协议。无固定时限聘用协议,是指用人机关和聘用公务员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聘用协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协议,是指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协议期限的聘用协议。第十条除本措施第十二、十三条要求的情形外,用人机关应该和聘用制公务员签订固定

5、时限协议,协议期限按本措施要求实施,但不得超出编制使用期限和法定退休年纪。第十一条按本措施应该签订固定时限协议的聘用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聘用的协议期限为3年:(一)招聘到用人机关的;(二)从国有企机关调任到用人机关的;(三)从市外机关转任到用人机关的;(四)机关工作人员整建制转为聘用制公务员的;(五)从本市其它机关转任到用人机关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人提出签订固定时限聘用协议外,用人机关应该和聘用制公务员签订无固定时限聘用协议:(一)军队干部转业安置为聘用制公务员的;(二)本市委任制公务员按要求转为聘用制公务员的;(三)聘用制公务员近5年没有本措施第二十九条要求的情形,且

6、在该用人机关连续聘满10年的。其中属机关工作人员整建制转为聘用制公务员的,其转制前在该单位在职在岗连续工作的年限可连续计算。第十三条用人机关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协议,通常仅适合用于新招聘的公务员,且应该按招聘公告明确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完成条件签署协议。第十四条聘用协议应该具有以下条款:(一)聘用协议当事人的基础情况;(二)聘用协议期限及试用期;(三)聘用职位及其关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四)聘用协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五)工作条件和纪律;(六)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七)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八)违约责任;(九)法律、法规要求应该纳入

7、聘用协议的其它事项。聘用协议应该使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文本。聘用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履约条件、业务培训、解聘条件、终止条件、保密要求等其它事项作深入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第十五条聘用协议期限起始时间按以下要求实施:(一)招聘到用人机关的聘用制公务员,协议期限起始时间按本市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相关要求实施;(二)从国有企机关调任、从市外机关转任、从本市其它机关转任、或属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到用人机关的聘用制公务员,以其到用人机关报到的时间作为协议期限起始时间;(三)机关工作人员整建制转为聘用制公务员的,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其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时间作为协议期限起始时间。第十

8、六条聘用协议由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协商一致后,在聘用协议文本上盖章或签字。聘用协议文本由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各执1份,个人人事档案存档1份。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一)拟聘用人员未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进入聘用制公务员队伍,用人机关私自和其签订聘用协议的;(二)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聘用协议的;(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第十八条聘用协议属第十七条第(一)项要求情形的,自始无效,聘用人员不享受本市公务员的相关权利和待遇。聘用协议属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要求情形的,可视情形认定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其它部分依然有效。第三章聘用协

9、议的推行和变更第十九条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应该根据聘用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方面推行各自义务。第二十条签订固定时限聘用协议的聘用制公务员在首次聘用的协议期限内不得转任到其它用人机关。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协议的聘用制公务员,在协议期限内不得交流到其它工作岗位。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应该变更聘用协议:(一)聘用制公务员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由下一级领导职务晋升到上一级领导职务、由领导职务转任非领导职务,或因转任到其它内(下)设机构、其它职系等原因造成工作职责发生重大改变的;(二)聘用制公务员符合本措施第十二条第(三)项要求情形,在固定时限

10、协议期内提出签署无固定时限协议的;(三)聘用协议双方协商一致需变更聘用协议的。第二十二条变更聘用协议,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应该签署聘用协议变更书,双方各执1份,个人人事档案存档1份。变更后的聘用协议应该符合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要求。第二十三条用人机关变更名称、关键责任人等事项,原聘用协议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签署聘用协议或推行变更手续。第二十四条用人机关发生调整、合并或撤销等情况,原聘用协议继续有效,不需重新签署聘用协议或推行变更手续,聘用协议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机关继续推行。第四章聘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制公务员能够解除聘用协议,情况属实的用人机关应该给予同意:(一)依

11、法服兵役的;(二)考入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的;(三)用人机关未推行协议关键义务的;(四)聘用协议约定的聘用制公务员能够解除协议的情形。第二十六条除第二十五条要求情形外,聘用制公务员申请工作调动或因其它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协议的,经和用人机关协商一致后能够解除聘用协议。聘用制公务员未能和用人机关就解除协议协商一致的,应该继续推行协议;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协议的,用人机关应该给予同意。第二十七条聘用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聘用协议:(一)未满国家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包括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要求的脱密期限的;(三)主要公务还未处理完成,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12、(四)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还未终止的;(五)法律、法规等要求或聘用协议约定的其它情形。第二十八条聘用制公务员解除聘用协议的,应该书面提出申请,用人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的30日内做出是否同意解除的决定。用人机关同意解除聘用协议的,应该出具聘用协议解除同意书通知本人,同时免去其所任职务,并按管理权限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立案;用人机关不一样意解除聘用协议的,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二十九条聘用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能够解除聘用协议:(一)年度考评不称职或有两年为基础称职的;(二)因责任事故、违反纪律、渎职、渎职、营私舞弊或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未经用人

13、机关同意,在其它单位兼职的;(四)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要求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无法完成协议要求的工作任务,也不能从事由用人机关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五)因签订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协议无法继续推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六)法律、法规等要求或聘用协议约定的其它情形。第三十条聘用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应该解除聘用协议:(一)年度考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员作,又不接收其它安排的;(三)不推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四)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

14、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篇二:遵义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编号:遵义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聘 任 合 同(标准文本)用 人 机 关 (甲方)聘用制公务员(乙方)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制使用说明一、本聘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用制公务员管理试点措施和贵州省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方案制订,作为本市行政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签署聘用协议的标准文本。除本协议所列内容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加相关条款,但应符合公务员管理相关要求。二、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签署本协议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协议。本协议一经依法签署即含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推行。三、填写本协议一

15、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工整,涂改处必需加盖校对章,不然无效。四、本协议须由用人机关和聘用制公务员亲自签署。五、本协议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作酬劳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六、本协议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七、协议编号规则为:用人机关组织机构代码签订年度次序号(三位号)。八、职位填写要求为:职类职组职系。九、本协议签订时间不得在协议期限起始时间以后。用人机关应自协议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立案。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用人机关): 关键责任人: 地址: 联络电话:乙

16、方(聘用制公务员):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常常居住地: 联络电话:依据中国公务员法、聘用制公务员管理试点措施和贵州省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方案,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标准,签署本协议,共同遵照推行。第一章 协议期限和试用期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法确定本协议期限:(一)有固定时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时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法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协议期限

17、内):(一)试用期为6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二)无试用期。第三条 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它方面进行考察。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的,甲方应该依法解除本协议。第二章 聘用职位和工作职责要求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 职位工作。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为其所在职位要求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关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六条 除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外,乙方还应该听从甲方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它工作任务。第七条 甲方能够依据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情况等原因,调整乙方的职位、工作岗位或工作职责,乙方应该

18、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甲方享受下列权利:(一)取得乙方提供和其聘用职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二)依据相关要求,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评并实施奖惩;(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协议相关条款,变更或解除和乙方签署的聘用协议;(四)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创造、专利、技术结果等知识产权归甲方全部;(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它权利。第九条 甲方应该推行下列义务:(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工作酬劳,保障乙方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并依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它义务。篇三:有关

19、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书等标准文本的通知深人发?2021?30号有关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书等标准文本的通知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市直各相关单位:依据?有关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管理试行措施?的通知?(深人规?2021?3号)的相关要求,本局制订了?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书(标准文本)?(附件1)、?聘用协议变更书(标准文本)?(附件2)、?解除聘用协议证实书(标准文本)?(附件3)、?终止聘用协议证实书(标准文本)?(附件4)和?聘用协议续签书(标准文本)?(附件5),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单位和聘用制公务员签署、变更、解除

20、或终止聘用协议时使用。全部文书标准文本在本局网站()上公布,可下载使用。附件:1.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协议书(标准文本)2. 聘用协议变更书(标准文本) 3. 解除聘用协议证实书(标准文本) 4. 终止聘用协议证实书(标准文本) 5. 聘用协议续签书(标准文本)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专题词:人事 聘用制公务员 协议 通知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2021年4月1日印发 (印100份)2 附件1:编号: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聘 任 合 同 书(标准文本)聘用机关(甲方)受聘公务员(乙方)深 圳 市 人 事 局 印 制3说 明1、本聘用协议书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管

21、理试行措施?制订,作为本市单位和聘用制公务员签署聘用协议的标准文本。除本协议所列内容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增加相关条款。2、本聘用协议书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本聘用协议书须由聘用机关和受聘公务员亲自签署;受聘公务员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不然代签无效。4、本聘用协议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作酬劳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5、本聘用协议书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4 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聘用制公务员管理试行措施?,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标准,签署本协议,共同遵照推行。一、协议期限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的协议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二、聘用职位和工作职责要求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职位工作。 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职位的关键工作职责要求以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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