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上传人:枕*** 文档编号:141879694 上传时间:2022-08-24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33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项目名称: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评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编制日期:2016年9月目 录第一章 总 论21.1 项目由来21.2 编制依据31.3评价标准71.4 主要保护目标9第二章 工程概况102.1项目概况102.2 项目设备变化132.3 项目原辅材料变化132.4 项目总平面变化13第三章 工程分析153.1 废水153.2废气153.3 固废163.4 项目内容调整后污染源强汇总分析17第四章 环境影响变化分析194

2、.1 废气影响变化分析194.2 调整前后项目农田消纳的可行性分析19第五章 结论20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件附件1:原环评批复附件2:莲都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现场勘察意见书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消纳协议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由来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莲都区大港头镇石候村,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金200万元,法人代表为周红。2014年3月,企业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获得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分局行政审批(莲环建201417号)。申报规模为年存栏生猪量1900头,年出栏生猪量3000头。根据莲都区

3、政府的相关文件,今后莲都区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有条件的一律采用高床生态发酵模式,同时现保留的规模猪场要进一步提升改造,采用异地发酵床模式统一进行治理,在养殖场附近新建发酵床,粪便沼液统一集中发酵。为响应莲都区政府的相关文件,企业拟对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发酵床对项目粪污进行处理。项目1#育肥猪舍直接采用高床生态发酵(到目前为止猪舍的改造已经完成)对粪污进行处理,而2#育肥猪舍、3#育肥猪舍、4#育肥猪舍产生的粪污经发酵处理后排入1#育肥猪舍下的发酵床进行处理(属异地发酵床)。企业拟在对1#育肥猪舍进行改造(原1#育肥猪舍为一层建筑,改造后为二层建筑,其中第一层作为发酵床,二层为猪舍进行养殖),

4、并在1#育肥猪舍下建400m3的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理。另外由于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总平布局与原审批总平布局发生变化(育肥猪舍减少了2间,增加1间妊娠舍,增加饲料间、仓库以及兽医室)该变化一并在本次补充说明进行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须对此次项目内容的调整变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征询当地环保部门的建议后,要求在原环评报告及相关环保批复的基础上对此次项目内容的调整进行补充评价。因此,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特委托本单位进行此项工作。为此,我们通过资料收集,在原环评报告及相关环保批复的基础上,对项目此次变动后可能产生的环境

5、影响变化进行了全面分析和预测,并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最终对此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以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本项目具体变化情况详见表1-1表1-1 建设项目调整情况一览表建设内容类别原环评建设内容调整后建设内容企业名称丽水市如是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不变污染防治措施沼液池发酵床产能年存栏生猪量1900头,年出栏生猪量3000头不变平面局6间育肥猪舍、1间产仔舍、1间保育舍,1间公母猪舍、1间管理用房4间育肥猪舍、1间产仔舍,1间公猪舍、1间保育舍、2间妊娠舍,1间饲料间、1间仓库、1间管理用房和1间兽医室1.2 编制依据1.2.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6、护法(2014年修订)(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04月24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改,2003年1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7、);(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13)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011.10.17);(14)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2006年2月14日起施行);(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33号令,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8、(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2011年3月2日);(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77号);(19)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办2011115号);(20)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142号文);(21)“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国家环保部);(2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1298号,2012.8.8);(23)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

9、12146号,2012.9.27);(24)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2013年2月27日);(25)关于印发的通知(环保部,环办2013103号,2013.11.14);(26)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保部,环办2013104号,2013.11.15);(27)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保部,公告2015年 第17号,2015.3.16)。1.2.2、地方政策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321号令,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

10、例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环保局);(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浙江省人大,2016年7月1日起施行);(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大,2013年12月19日起施行);(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大,2013年12月19日起施行);(6)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321号令,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734号,2007年6月11日);(8)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

11、发200757号,2007年7月11日);(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号,2014年5月19日);(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12)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7号);(13)关于印发的通知(省淘汰办、省经信委、省质量技监局、省环保厅,浙淘汰办201220号);

12、(1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2号);(15)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1210号);(16)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1月1日);(17)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环函2011247号,2011.5.13);(1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15号,2012.2.20);(19)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1.2.3、有关技术规范及技术文件(1)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

13、境(HJ2.2-2008)。(3)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2-91)。(9)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530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10)国家环保部

14、和国家发改委令2008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GB50137-2011,2012年1月2日起施行);(1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3评价标准1.3.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选址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TSP、PM10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H3、H2S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限值。具体标准值如下表所示(单位:mg

15、/m3):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TSP年平均0.2日平均0.3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1小时平均0.2PM10年平均0.07日平均0.15NH3一次值0.2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H2S一次值0.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所在区域水功能区为大溪丽水农业、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类,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

16、38-200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表1-3所示。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类别pHCODMnBOD5DONH3-NTP694360.50.1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4。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15545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规定,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场废水产生量应把养殖量换算成生猪的养殖量后参照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

17、发201612号)中污染物控制指标执行,换算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5 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标经养殖量换算后计算结果污染控制指标废水产生量m3/百头天冬夏0.81.02、废气臭气排放参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6。表1-6 DB33/593-2005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单位标准值臭气浓度无量纲6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即厂界标准,具体见表1-7。表1-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厂界标准(mg/m3)氨1.5硫化氢0.06项目饲料加工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18、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8。表1-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120153.51.0注: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如果低于15m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推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具体见下表。表1-9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单位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5. 0,10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

19、m2)1.1,3.33.3,6.66.6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3、噪声营运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具体见表1-10表1-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昼间夜间1 55454、固废猪粪、沼渣执行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和畜禽养殖业

20、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中相关规定执行。1.4 主要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石候村,周边主要敏感目标见表1-11。表1-11 周边现有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环境要求敏感目标方位保护要求方向最近距离地表水大溪西125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环境空气石候村农居房西85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声环境石候村农居房西850m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第二章 工程概况2.1项目概况1、生产工艺的变化项目调整后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采用集约化养殖工厂生产方式,实行分段饲养阶段化管理,专业化、工厂化作业模式,连续批量生产,以提高饲养密度,节约土地,减少建筑投资,提高劳动生产

21、率,即把猪群按照生产过程专业化的要求划分为母猪繁殖群(妊娠群和分娩群)、仔猪保育群、生长育肥群分段饲养工艺,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2-1 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配种妊娠阶段配种妊娠阶段母猪要完成配种并度过妊娠期。配种后生产母猪在定位栏内饲养105天,提前一周进入分娩舍。分娩泌乳阶段产仔哺乳阶段要完成分娩和对仔猪的哺育。仔猪的哺育期一般为28天。断奶后仔猪转入保育舍,母猪仍回到配种舍,进入下一个繁殖周期的配种。仔猪保育阶段仔猪约经42天保育,转入育肥阶段。生长育肥阶段猪的生长规律是50公斤后生长加快,长至100公斤增重下降,继而生长缓慢,甚至停滞。故在育肥舍经过约110天的饲养后,约长至9011

22、0公斤即可出栏出售。2、粪污处理工艺(1)原项目粪污处理工艺养殖综合污水格栅初沉池调节池厌氧反应器复合生物流化床SBR池风机沼液储存池农田灌溉污泥回流提升泵图2-2 原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猪粪、污泥附近农户作为有机肥料堆肥图2-3 原项目猪粪处理工艺流程图原项目所产生的综合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格栅去除大粒径的悬浮物后进行进入初沉池进行沉淀处理,再经调节池调节水质,后经厌氧反应,复合生物流化和SBR池对项目所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储存在沼液池内,定期输送给附近的农户作为农用肥料。项目所产生的猪粪以及污水处理后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堆肥,定期由附近农户收集作为农用肥料。(2)调整后粪污处理工艺发

23、酵床工艺原理项目1#育肥猪舍采用高床生态发酵。高床生态发酵采用双层结构分离式发酵床结构,上层铺以漏缝地板用来养殖,下层是用锯末、砻糠、废弃菌棒加酵素混合而成的发酵床,底料约1m厚,用来消纳生殖排泄物。生产过程中,上层的粪污通过漏粪板直接排放到下层的木糠、旧菌棒等垫料上。经自动搅拌及微生物发酵分解和吸氨固氮,粪污中的有机物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经过充分发酵后的垫料及粪污混合物是良好的有机肥。项目2#4#育肥猪舍采用异地发酵床。异地发酵床采用异地发酵池及发酵床栏舍相结合模式,即在养殖场结构难以变动的情况下在栏舍附近新建发酵床,采用相同的发酵床结构原理,将粪污统一集中到发酵池的木糠、旧菌棒等垫料上,

24、通过垫料翻耕机,将粪污均匀分散到垫料中,不仅促进发酵而且节省人工。经自动搅拌不仅可加快水分的挥发,同时使微生物发酵更加均匀充分,使粪污中的有机物得到充分的分解和转化。调整后粪污的处理工艺流程调整后项目所产生的粪污均经异地发酵床进行处理,另外根据本地区发酵床的使用情况,发酵床内填料可有效使用2年。调整后其粪污处理工艺如图2-4所示。沼液储存池沉淀池养殖综合污水厌氧发酵池污泥污泥发酵床猪粪农用肥料图2-4 项目调整后粪污处理工艺流程图项目调整后,所产生的养殖综合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经厌氧发酵,发酵完成后所产生的沼液暂存在沼液储存池内,所产生的沼液由污水泵定期抽送至发酵床内与猪粪、污泥等进行发酵处理。

25、工艺调整后的优异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山地,容易因雨水较多,项目所产生的废水无法作为农用化肥进行灌溉使用;同时,项目污水处理站容易因温度,管理水平等导致出水不达标,易造成土壤污染。发酵床养猪技术不同于一般的传统养猪技术,猪粪、尿可长期留存猪舍内,不向外排放,不向周围流淌,靠土壤微生物的作用分解、转化;而猪舍独特的自由开闭式天窗设计,通风传热,使冷暖空气形成对流,底层热空气流动的同时使圈底的水分蒸发,圈底就会保持最佳状态,没有臭味,同时当粪、尿转化为饲料资源后被猪采食,不用清除,也会越来越少。充分解决了传统养猪技术造成的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2.2 项目设备变化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1。表2-1

26、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原环评生产设备数量调整后生产设备数量调整后设备变化情况备注1定位栏180个180个02产床90个90个03保育栏90个90个04铸铁保育猪自动补料槽200台200台05饮水器250台250台06高压清洗机5台5台07污水处理设施1套1套0改为发酵池260m38发酵床01个+1发酵床为400m39垫料翻耕机01套+12.3 项目原辅材料变化项目调整后饲料使用的变化情况表2-2所示。表2-2 饲料变化情况猪的类型存栏数(头)原环评饲料量调整后饲料量调整后变化情况母猪空妊母猪180360 kg/d360 kg/d0妊娠母猪90180 kg/d180 kg/d0已产母猪9

27、0360 kg/d360 kg/d0公猪39 kg/d9 kg/d0断奶小猪510255 kg/d255 kg/d0商品猪10273081 kg/d3081 kg/d0合计19004245 kg/d4245 kg/d0项目调整前采用稻草作为堆肥主要原料,调整后采用木糠、菌棒和菌种等作为项目堆肥的主要原料。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项目堆肥材料的变化如表2-3所示。表2-3 堆肥材料使用变化情况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增减量稻草330t/a0-330t/a木糠、菌棒、菌种等0260t/a+260t/a2.4 项目总平面变化1#育肥舍(一层)2#育肥舍(一层)3#育肥舍(一层)4#育肥舍(一层)5#育肥舍(一

28、层)6#育肥舍(一层)公母猪舍(一层)保育舍(一层)产仔舍(一层)发酵池管理用房项目调整后总平面变化如图2-5和图2-6所示图2-5 原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育肥舍(二层上层为猪舍,下层为发酵床)2#育肥舍(一层)3#育肥舍(一层)4#育肥舍(一层)产仔舍保育舍妊娠舍1沼气池公猪舍妊娠舍2饲料间仓库管理用房兽医室图2-6 调整后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第三章 工程分析3.1 废水由于项目存栏量不发生变化,项目的养殖方式不发生变化,因此,项目废水产生量不发生变化,即调整前后项目废水产生量相一致,根据原环评,项目废水产生及废水去向情况如表3-1所示。表3-1废水排放汇总情况废水指标产生量及浓度废水去向生猪尿

29、水废水量7.23t/d(2638.95t/a)废水经场区自建沼气池处理后,沼液再经发酵床进行处理,其中水分挥发到环境空气中。CODcr8000mg/L21.1t/aBOD55000 mg/L13.19t/aNH3-N250 mg/L0.66t/a冲洗水废水量2.45t/d(895.7t/a)CODcr900 mg/L0.81t/aBOD5700 mg/L0.63t/aNH3-N80 mg/L0.07t/aSS200 mg/L0.18t/a生活污水废水量0.9t/d(328.5t/a)CODcr350 mg/L0.115t/aBOD5200 mg/L0.066t/aNH3-N25 mg/L0.0

30、08t/aSS200 mg/L0.066t/a3.2废气调整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粉尘、厨房油烟、沼气燃烧废气及恶臭气体。(1)饲料加工粉尘由于项目养殖规模、职工人数等均不发生变化,因此,项目饲料加工粉尘、厨房油烟等均与原环评相一致。(2)厨房油烟废气由于项目职工人数不发生变化,因此,项目所产生的油烟废气与原环评相一致。(3)沼气燃烧废气根据分析,调整前后废水产生量不发生变化,因此,项目所产生的沼气量相一致,调整前后,沼气燃烧废气量相一致。(4)恶臭气体根据原环评NH3产生量为0.34t/a,H2S产生量为1.357t/a。本次改造企业采用发酵床对项目所产生的粪污进行处理,根据对本

31、地区发酵床的调查,采用发酵床对粪污进行处理可大大减少恶臭的排放。根据高效纤维素分解菌群对猪粪和牛粪降解能力与除臭效果的影响(黄旺洲,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结果表明采用该菌种对猪粪发酵NH3的产生量减少30%,H2S的产生量减少76%,由于发酵床富含高效纤维素分解菌群,因此,采用发酵床处理粪污进行处理后NH3按原环评产生量的70%进行核算,H2S按原环评产生量的24%进行核算,即NH3产生量为0.238t/a,H2S产生量为0.326t/a。调整后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如表3-2所示。表3-2 废气排放情况汇总污染物产生场所年排放量NH3猪舍及堆粪区0.238t/aH2S0.326t/a粉尘饲

32、料加工有组织0.12t/a无组织0.62t/a油烟厨房2.044kg/a3.3 固废根据原环评,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只、医疗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调整后,企业采用发酵床对项目所产生的粪污进行处理,项目仅有废发酵床垫料产生,无猪粪排放,其余固废与原环评相一致,另外,根据区内同类发酵床调查,发酵床内垫料的使用时间为2年,因此,调整后废垫料每2年产生量约为400m3,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项目垫料使用量为260t,即废垫料产生量为200m3/a(约130t/a),调整后项目固废产生和排放情况如表3-3所示。表3-3 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汇

33、总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去向1废垫料130t/a交予附近农户作为农用肥料2病死猪只0.38t/a安全填埋井填埋3医疗固废0.01t/a有资质单位处理4生活垃圾2.9t/a委托环卫部门处理3.4 项目内容调整后污染源强汇总分析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4。表3-4 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调整前产生量调整后法产生量产生量变化量调整前排放量调整后排放量排放量变化量废水猪尿水水量2638.952638.950000CODcr21.121.10000BOD513.1913.190000NH3-N0.660.660000猪舍冲洗水水量895.7

34、895.70000CODcr0.810.810000BOD50.630.630000NH3-N0.070.070000SS0.180.180000生活污水水量328.5328.50000CODcr0.1150.1150000BOD50.0660.0660000NH3-N0.0080.0080000SS0.0660.0660000废气猪舍及堆粪场NH30.340.238-0.1020.340.238-0.102H2S1.3590.326-1.0331.3590.326-1.033饲料粉碎粉尘15.4915.4900.740.740厨房油烟0.005110.0051100.0020440.0020

35、440固废养殖场猪粪/废垫料1084.6130-954.6000病死猪只0.380.380000医疗固废0.010.010000沼气工程污泥1.481.480000职工生活生活垃圾2.92.90000第四章 环境影响变化分析4.1 废气影响变化分析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调整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相当于原审批环评污染产生和排放量少,根据原环评废气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营运后生产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很大影响。4.2 调整前后项目农田消纳的可行性分析调整后,项目所粪污经发酵床处理后,所产生的废垫料交于附近农民作为有机肥料。根据生物发酵床自然养猪技术养猪效果的试验报告(帅起义,2008年养猪),“发酵床自

36、然养猪较传统养猪干物质及主要营养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其中,氨态氮及钙、磷含量分别减少49.57%、46.15%、27.97%。这表明,采用酵床自然养猪技术能提高饲料营养物质利用率,减少营养物排放造成的损失及对环的污染。”由于粪污中营养物质(主要指氮磷元素)较原审批环评少,根据原审批环评结论,项目所产生的粪污均能被周边农田所消纳。第五章 结论本次调整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只要企业切实落实本补充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则该项目内容调整后,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对当地的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内容调整的实施是可行的。建议企业试生产完成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