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房地产销售协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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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房地产销售协议协议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房地产需求是指社会对房地产市场的总需求,而在某一时期内全社会或某一地域内房地产需求总量,包含实物总量和价值总量。今天xx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房地产协议,有时间的来阅读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标准,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在*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法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现在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委托期限由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

2、为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全部相关证实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立即性、有效性、正当性和正确性。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含但不但是所列部分:(一)多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相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公布等费用。(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含售楼部、展示会等)及相关设备的租用、部署、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和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标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和制作企业签署协议,由甲方直接

3、向制作方付款。(四)广告公布费:本项目标广告公布由甲方和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公布协议,由甲方直接向公布方付款。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具体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取得甲方确定后实施。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协议的登记立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策划代理费。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方案享受独家使用权。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标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协议。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含但不但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4、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一、前期策划(一)市场调研1、*县房地产市场现实状况分析。2、*县关键路段商业情况。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4、现有商城营运现实状况分析。5、经典业态经营现实状况分析。6、住宅市场情况。7、潜在用户市场调查分析。(二)项目定位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和威胁点分析。2、项目产品定位。3、项目概念定位4、目标用户市场定位5、项目定价范围提议(三)产品优化提议1、参加项目总平计划讨论。2、参加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提议。3、参加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提议。4、参加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提议。二、营销策划(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三)入市时机选择;(四)销售分期

5、控制;(五)价格定位及策略;三、广告策划(一)项目推广口号(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三)整体广告计划(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五)项目形象策划1、项目基础形象设计:(1)标志(2)标准字(3)标准色彩(4)标准组合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2)销售中心:装修提议及展板设计;(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六)传输工具的创意和设计: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四、销售代理(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协议授权范围内实施销售

6、行为(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三)销售道具使用(四)销售人员培训(五)制订销控计划(六)销售实施的内部协调程序(七)用户资源库的建立(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九)定时报送各项统计报表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详细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它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依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时另行派遣人员到*帮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职员资等各项开支

7、。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个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七、乙方独家享受本项目标“*”策划代理的署名权。八、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准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础条件甲方取得本项目标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法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用户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全部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法(一)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同意在每个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

8、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和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评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协议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协议总价金额进行计算。(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百分比和销售业绩挂钩: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

9、的30%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百分比: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百分比 提取百分比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评,甲方按实际销售协议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个月结算一次。在每个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给予确定,在确定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

10、付策划代理费。(六)若已交定金的用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百分比、提取时间的约定(一)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订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定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能够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定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

11、交金额)视为溢价。(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百分比分配。(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标准一、甲、乙双方已确定的策划代理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不然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定的文件,需事先取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甲方指定项目责任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责任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责任人签字,双方责任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责任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乙方分阶段向甲

12、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实施项目计划。甲方在要求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正确认,并由本项目责任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责任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回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要求日期内提交书面回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担对应责任。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标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一、双方按本协议约定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负担违约责任。二、若甲方未按要求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

13、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负担,和乙方无关。三、如因甲方和公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媒体公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负担违约责任。四、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企业或个人从事本项目标策划代理活动。五、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赔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赔偿金。六、甲方应准期按本协议要求的方法立即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出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

14、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八、因为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本身原因引发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九、协议期限内,乙方享受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相关或同类字样。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第十部分 其它事宜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标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二、争议的处理方法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处理。三、本协议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15、,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物业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旗下 物业独家全程销售代理商,双方协议内容以下:项目名称 :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占地面积 :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1、 有关项目代理确保金为表示双方合作之诚意,乙方于签署本协议书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销售代理确保金:人民 壹拾伍 万元(¥ 150000 元)。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七日内,甲

16、方返还乙方确保金中的金额: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 100000 元);剩下款项合计人民币 伍 万元整(¥ 50000 元),在双方代理协议结束时,由甲方返还予乙方。2、销售代理部分本协议使用期限: 2021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委托期结束,双方能够协商续约或终止合作;甲方应于代理期届满前30天以书面方法通知乙方续约条件或终止合作决定。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个项目标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同时派出销售队伍,提供销售全过程的优质及高效服务,从开发用户、接待用户、追踪用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销售工作详见协议附件)。

17、在委托期内,对于全部可供销售(住宅/商铺/车位)面积,成功出售本项目之每一个单位后,甲方须按成交单位之协议金额总价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因为甲方自行联络成交的团购业务,经双方确定以后,按成交单位之协议金额总价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后悔约或已交付暂时定金后拟订,该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并即时由甲乙双方均分。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或已交付暂时定金,即使本 协议书之有效日期已过,该交易依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在委托期内若买家于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并交

18、付首期款或促证金后悔约,该交易依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租赁代理佣金的计算方法:在委托代理期内,在本项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铺或车位租赁交易,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30天月租金金额的代理佣金。同时,乙方保留向承租用户收取首月租金额作佣金的权利。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由甲方支付的销售佣金、租赁佣金及均分的违约赔偿金,均采取月结方法结算;乙方每个月25号和甲方财务结算人员进行查对,甲方于次月3号前支付乙方上月应付佣金;如甲方未能在合约所定限期内付款,则甲方除支付应付代理佣金金额外,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

19、的3作为滞纳金。3、甲方责任本协议签署后,甲方须立即向乙方提供相关本项目标具体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许可证、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售房文件甲方承诺本项目标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协议之正当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含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及协议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如发生房屋产权及所属纠纷时,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含: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置、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20、等;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见或提议时,须立即作出回复,不得拖延;甲方在对项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传时(包含全部的宣传册、DM单、平面广告和户外广告等),须在对应位置显示乙方为本项目之全程营销代理商,并接收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根据其原有商标设计之使用方法;负责确定全部相关本项目之推广方案及支付推广费用,包含售楼部设计施工、样板间的设计施工、日常运行费用(不包含乙方销售人员的工资、交通、和其它福利待遇)、项目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单位设计及施工、展销会、新闻公布会等。甲方每个月必需盖章确定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单位清单及佣金之明细;甲方应开设专用收款帐户,并派遣专员在现场收取售楼房

21、款、定金和相关代收费用。4、乙方责任乙方须从项现在期的市场分析、项目定位、建筑设计顾问、销售提议、销售方案、销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专业服务;乙方负担销售现场销售管理人员及置业顾问的全部费用(包含职员工资、销售分成、交通、生活费、工伤、福利等);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项目标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包含从开发用户、接待用户、追踪用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提出有关计划、设计的专业意见;利用乙方现有用户资料库存进行本项目标宣传;派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全方面统筹相关工作;主持并出席相关例会;负责统筹、帮助及安排宣传工作;帮助发展商监督广告设

22、计及制作进度;提供售楼场地部署的专业意见;每日、周提交销售汇报及定时递交市场情况汇报;乙方负责帮助甲方和购房业主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协议;在正式销售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具体销售计划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销售。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能向用户作出虚假承诺或宣传,如有发生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5、协议的解除依据协议双方约定代理期限自动解除协议;乙方职员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发展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代理协议,只须在正式解除协议前清付本协议要求应该支付的佣金,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甲方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协议,则甲方须于乙方提出解约后七日内, 付清

23、协议要求的全部应付佣金及其它费用:工期延误超出三个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帮助推广的方法未能兑现,如售楼部及样板间工期无故延误、已应诺的广告投入无故延误或取消等;对乙方提交的推广或销售方案无故拖延,决议不立即;职员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代理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如约定双方其中一方未能推行职责时,甲乙双方可协商处理,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中止此合约。到时乙方仍可收取包含在此期间内已出售/出租单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协议第条之约定实施。6、其它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书后马上筹备策划销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签署本协议书后立刻推行第3条中甲方责任的条款,以使乙方能立即开展销售;乙方派出的参加本项目

24、相关工作全部人员,其管理权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属乙方的内部事务,甲方不得干预。若甲方发觉乙方人员出现有损甲方或本项目形象、利益等行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责任人提出,乙方必需作出合了解释及补救方法。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及代理期届满后十八个月内,不可聘用曾参加本项目工作的全部乙方的在职或离职人员。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若在实施协议中发觉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给予补充或修改;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可根据本协议及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向违约方索取损失赔偿;本协议适用中国协议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其管辖;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5、。委托方: 受托方:重庆钢运 代表: 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出卖方(甲方):_购置方(乙方):_甲方及乙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它相关要求,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于_年_月_日签署商品房销售协议(以下称“该协议”),并同意依据该协议之相关要求签署本协议,以补充该协议未尽善之部分,共同遵守。1.甲方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第_号将在_市区_路_号的_单元_层_号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出售给乙方。2.土地使用期限自_起_止。3.该_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以附录_为标准。4.甲、乙双方同意按附录所列之该商品房售价及付款措施付款。对交款日期及付款方法,乙方必需严格

26、遵守。5.如乙方未能依据附录_之要求期限依时交付楼价款者,由滞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须按该协议第_条向甲方支付该协议所列出之滞纳金。同时甲方还能够书面方法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时支付楼价欠款及/或滞纳金,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作中途退房处理并有权终止该协议及本协议。甲方能够书面通知乙方解除该协议及本协议,并报知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立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楼价款由甲方按该协议第八条之要求扣除违约金及/或滞纳金,并于甲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售予她人时,赔偿甲方因转售引致的损失后,退回乙方。转售如有盈余,则归甲方全部。乙方已付楼价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

27、任之权利。6.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方法付清楼价余款(若有)、滞纳金(若有)及其它乙方在该协议及本协议下应缴的款项,并接收甲方移交锁匙;不然甲方将有权依据本协议第5条收取滞纳金及/或违约金并安排处理该商品房,乙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并须向甲方负责因乙方逾期收搂而引致的任何损失及费用。收楼前如该商品房有未妥善之处,乙方不得藉此拒绝收楼。7.乙方缴清本协议第6条的款项后,应即办理领取该商品房锁匙的手续,甲方向乙方移交锁匙当日即视为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收楼之日。如乙方于缴清该款项后十天内仍未办理该手续,视为乙方已实际收楼。8.在乙方实际对该商品房

28、收楼后如该商品房被她人占用或遭受损毁或物业内部的设备、设施被破坏,概由乙方自行负责。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无须依据该协议所订定之日期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负担任何违约金及/或滞纳金。(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或其它事故;(2)施工过程中碰到不能立即处理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4)承建商之延误;(5)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之延误;(6)政府部门延迟文件之同意;(7)图纸之更改;(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9)为实施当初政府的法规而引致的延误;(10)供水、供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设施。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以书面通知

29、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预见的情况下,甲方须再度延期支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则须出示承建商相关文件及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意,方可再度延期。10.除甲方依据该协议或本协议之要求有权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该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该协议或本协议要求的期限或经延期届满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须按该协议第_条之要求向乙方支付该协议所列出的滞纳金。但假如由该协议期限或依本协议第9条款经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视为甲方违约。到时乙方有权在三十天内单方面以书面提出解除该协议及本协议,并报_市房产管理机关立案。甲方应将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项、上述滞

30、纳金及该协议第_条要求的违约金在接获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但乙方将不得要求其它赔偿。如乙方在三十天内未以书面解除该协议及本协议,则甲方每个月应照以上方法,支付滞纳金予乙方。11.甲方有权更改该商品房之图纸,如更改后该商品房面积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该商品房售价则因面积多少而增减。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积之10%,乙方可选择接收新面积,而售价亦因面积多少而增减或在收到该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后七天内以书面提出取消该协议及本协议,甲方将在收到通知书后十四天内将乙方所交楼价款无息追还(但乙方

31、已付之律师费、公证费、交易费及乙方已向政府缴纳的税费概不获退还),甲方亦能够将该商品房另卖予他人。相关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建筑设计、装修规格和设备均以房产执照载明为准。该商品房之图纸及计划如有更改,以相关部门同意之图纸及计划为标准,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异议。12.房产执照详列之面积和出售面积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负2%内时,互不补/退差价,超出正负2%之部分,甲、乙双方应该相互返补。13.甲方须依据该协议第五条款负责保修该商品房,但对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过失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或改动或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保修之义务。如该商品房经乙方装修改变原状,甲方亦无须负保修之义务

32、。14.乙方除按时缴付该协议及本协议要求之楼价款外,并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及在接收该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门和甲方及大厦管理企业之要求缴清契税、交易费及管理费、确保金等应付之费用。15.乙方在接收该商品房后,须负担该商品房的一切风险及负责支付该商品房的一切税费及/或其它费用。16.乙方使用该商品房时必需遵守中国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乙方所购商品房只可作附录所列用途使用,并确定和遵守该大厦管理条约。乙方在使用期间未得该大厦的管理人及责制市相关的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1)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结构;(2)改变使用功效;(3)设置工场;(4)储存任何违禁品;(5)在该商品房内加建任何部分

33、和上盖。如确需改变,乙方应取得设计之相关部门和房产管理之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对应的手续,且该商品房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因装修而影响该大厦的整体观瞻,甲方有权提议改变或终止乙方装修。因乙方私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外观及/或结构而损害了她人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所引发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负担。17.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乙方或其承让人应按政府相关要求缴纳该商品房土地使用费及其它一切应缴之费用及税项。18.该商品房建成后乙方享受该商品房之房产权及相当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大厦总面积百分比的土地使用权,该大厦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属甲方全部。甲方有权保留以下绝对权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1)按政府的要

34、求制订大厦管理条约,决定大厦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分摊及管理人的酬金;(2)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它已卖出的单位外)改变为该大厦之公共部分,及随时收回该部分归甲方全部;(3)将该大厦任何部分(除该商品房及其它已卖出的单位外)卖出或交还政府;(4)有权更改该大厦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称及编号,无须向业主负责任何所以而引发的损失、费用或开支。19.乙方在转让该商品房时,应于相关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立刻就使用改变情况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负责该商品房应支付的管理费用)。20.该商品房于交付后,由甲方委托之企业负责及实施统一管理。乙方了解并同意由甲方拟订的该大厦之管理条约为该协议及

35、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乙方必需在签署该协议及本协议之同时,和甲方签署该大厦之管理条约的承诺书。乙方的承让人必需签署该大厦管理条约之承诺书,同意无条件严格遵守全部该大厦管理条约之条款、要求及分担和管理该大厦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税项而不得提出异议。21.乙方出租、转让、继承或抵押该商品房时,必需向房管部门办妥正当手续。出租、转让、继承及/或抵押合约中必需载明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抵押权人应该无条件接收大厦管理条约。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必需在和该大厦管理人签署该大厦之管理条约的承诺书后,方可占用该商品房。受让人、租用人、继承人向管理人签署承诺书之前的一切管理费用由乙方负担。22.乙方及其承让人必

36、需依据中国和当地相关的法律及政令按时缴交应缴付的地税及其它市政通讯、水、电费用。同时乙方及其承让人于入住时必需偿还甲方代垫付之水、电力、煤气、电话等之开户费、按金、表费等支出。23.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需以书面通知甲方。24.甲方依据该协议及/或本协议发出通知书予乙方(包含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依据其统计之乙方最终通讯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时后,甲方可看成乙方已收到通知书处理。25.本协议为该协议的组成部分,有相同法律效力。26.本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诉讼均根据中国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并受其制约。27.本协议的附录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书写及印刷之文字均具相同效力。28.甲、乙双方如在推行协议中产生争议,应立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29.该协议及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市场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各份均具相同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地址:_ 地址:_法定代表人(署名)_ 法定代表人(署名)_代理人:_ 代理人: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账号:_ 账号:_电话:_ 电话: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签约时间:_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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