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140579509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48.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资源描述: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2(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病防治法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防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

3、治工作提出意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见和建议。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极。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生保护。法权益。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侵害,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

4、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3、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4、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什么义务?(1)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保

5、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7)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8)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

6、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10)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11)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12)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

7、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13)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14)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眼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5)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16)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5政府部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职责?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在职业病防治中,各级政府和职能部

8、门的且体职责各不相同:卫生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颁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6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有什么职责?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

9、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7、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职业病患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一个劳动者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

10、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否则可被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8、疑似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病人有何保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的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同样受法律保护。(1)劳动者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申请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为劳动者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治;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其费用,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

11、其订立的劳动合同。9、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权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至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10、怎样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依据如工衣或用人单位不服,育异课,具备诊斷时的6项资料可申谙首次鉴定(用R单位付鉴如鑿止则为索赔依据首次鉴定*1r出具鉴定书1r最终鉴走1r出具鉴运书由孜方就省专凉库抽5名专凉爼成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再不服可备6项资料向省厅申谙捅终鉴走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