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沿线车站便民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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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轨道交通沿线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CNTCITC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C179D1HE招 标 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2017年4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35.投标文件的递交36.发布公告的媒介37.联系方式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72. 招标文件193. 投标文件194. 投标215. 开标216.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10. 需要补充的

2、其他内容24第三章 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1. 评标方法302. 评审标准303. 评标程序30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2附件一:履约担保39附件二:廉政、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格式40第五章 设计工作内容43工作内容一览表43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5一、投标函4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9三、投标保证金51四、投标一览表52五、响应/偏差表53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57七、商务部分67八、技术部分76九、其他资料77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轨道交通沿线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C179D1HE1.招标条件中招国际招标有

3、限公司受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重庆轨道交通沿线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实施招标代理。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系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和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咨询。2.1.1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暂定总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每站不大于100平方米),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暂定总车站数为246站(每站约15台),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暂定总建筑面积

4、为20万平方米(该暂定面积为多个独立附属设施面积之和)。2.1.2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咨询:暂定总建筑面积为21.8万平方米。2.1.3以上暂定面积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和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具体内容详见下文:2.2.1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工作:设计范围主要包含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等新建或改造项目。(1)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该类型便民服务设施为车站内独立设置的小型便民设施,且单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

5、方米。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的建筑、结构、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弱电、设计工程概算、轨道保护设计等专业性设计工作。(2)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该类型便民服务设施为车站内的独立设置的自助类设施。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的装修、动力照明、供电、弱电、设计工程概算、轨道保护设计等专业性设计工作。(3)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该类型便民服务设施主要

6、指高架车站形成的独立地面结构预留层,地下车站形成的独立地下结构预留层以及大于100平方米的站内商业街、站外独立附属设施(含P+R楼)。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配合完成规划、消防、建委等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若涉及勘察,另行计费。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的建筑、结构、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设备(电扶梯)、弱电、设计工程概算、轨道保护设计等专业性设计工作。2.2.2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工作: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源设计资料进行设计咨询,并出具

7、设计咨询意见和建议。2.3合同年限(服务期限):3年。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

8、币。3.3若投标人为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设有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0日内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设置办公场所。3.4投标人承接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系指公共交通运输或其他大型公共区域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3.5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设计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投标人须配备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动力、电气、通信专业的设计人员。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财务状况良好。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

9、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套,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注:首次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申请人,则还须携带以下资料至投标现场,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单位。你公司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附件: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要求填写,并加盖你公司单位公章。若投标申请人未按上述要

10、求提交材料的,我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将视为开具普通发票。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11、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联 系 人:黎老师 电 话:023-68002364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 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联 系 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3983846088传真:(023)686966362017年4月10日75附件: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通知我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付款人付款后我公司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避免错开发票类型,请付款人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递交增

12、值税发票开票回执给我公司项目负责人,我公司将按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开票回执开具发票,若逾期不按时提供“回执”,我公司将视其为认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开票回执付款日期年 月 日付款方式(对应项选)现金 银行转账付款事由(对应项选)文件费服务费其他应付费用 付款金额付款人名称项目编号请确认开具发票类型:我单位需开具增值税 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填写信息 单位全称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填写信息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确认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人联系电话递交回执日期: 年 月 日备注:1.首次在本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请在递交本回执的同时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

13、合一的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至投标现场,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单位;2.“付款日期”指支付文件费、服务费或其他应付费用,由付款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给我公司款项的日期;3.“付款人名称”现金支付的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转账支付填写转账人姓名,单位转账支付填写转账单位全称;4.“确认人签字”应与增值税发票领取发票人签字一致;5.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本回执除“确认人签字”为手写外,其他请打印。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具体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两者有矛盾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相应条款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联 系 人:黎老师 电 话:023-68002364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联 系 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3983846088传真:(023)686966361.1.4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沿线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1.2.2资金落

15、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和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具体内容详见下文: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工作:设计范围主要包含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等新建或改造项目。(1)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该类型便民服务设施为车站内独立设置的小型便民设施,且单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的建筑、结构、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

16、明、供电、弱电、设计工程概算、轨道保护设计等专业性设计工作。(2)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该类型便民服务设施为车站内的独立设置的自助类设施。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的装修、动力照明、供电、弱电、设计工程概算、轨道保护设计等专业性设计工作。(3)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该类型便民服务设施主要指高架车站形成的独立地面结构预留层,地下车站形成的独立地下结构预留层以及大于100平方米的站内商业街、站外独立附属设施(含P+R楼)。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配合完成规划、消防、建委等报批)、初步设

17、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若涉及勘察,另行计费。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的建筑、结构、装修、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设备(电扶梯)、弱电、设计工程概算、轨道保护设计等专业性设计工作。重庆轨道交通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工作: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源设计资料进行设计咨询,并出具设计咨询意见和建议。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内容。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3.3服务地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1.3.4成果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

18、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的相关法律法规。1.4.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注:投标人

19、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投标人须提供其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提供以下、项之一证明文件均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由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接过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系指公共交通运输或其他大型公共区域的

20、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专业设计人员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动力、电气、通信专业设计人员。注:投标人须提供专业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所提供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的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

21、,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财务状况投标人2015年的财务状况不亏损。注: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注:投标人如发生过上述行为,则视为不满足信誉要求。投标人如未发生过上述行为,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书面“信誉声明”。9.外地企业若投标人为外地勘察设计企业,须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设有办公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0日内在重庆主城九区范围内设置办公场所。注:投标人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租房合

22、同复印件(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驻渝机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承诺函。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截图、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除外)。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转包。1.12偏离不允许任何负偏离,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有一条不满足的,其投标被否决。2.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

23、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2.2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如有澄清,澄清将于2017年4月19日18:00时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因未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澄清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2.计价原则: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投标人自身情况自主报价。2.

24、1车站有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设计费用按建筑使用面积计取,投标价按暂定面积乘以投标单价计算。 2.2 车站无人值守型便民服务设施:设计费用按单个车站包干价计取,投标价按暂定车站数乘以单个车站投标单价计算。2.3独立附属便民服务设施:设计费用按主体建筑面积计取,投标价按暂定面积乘以投标单价计算(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用30%)。 2.4设计咨询:设计咨询费用按建筑面积计取,建筑面积计取原则同设计,投标价按暂定面积乘以投标单价计算。 3.投标报价方式详见第七章“投标一览表”。注:以上招标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工作量为准,投标人自行综合测算投标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合同结算时按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实际

25、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3.2.3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且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设计及设计咨询费。2.每6个月,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该时段已提交成果文件项目的实际完成设计及设计咨询费用的90 %。3.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等全部工作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在投标人办理合同结算,向招标人提交尾款支付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剩余10 %的设计及设计咨询费。4.在每次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设计及设计咨询费时,应扣除预付款的20%,直至预付款冲抵完毕。如当期设计及

26、设计咨询费不够扣除预付款的20%时,招标人不予以支付费用,当期应扣除的预付款在下期支付费用时一并扣除,如在下期支付费用期间内,设计及设计咨询费不够扣除前期预付款及当期应扣预付款时,招标人不予以支付费用;按此类推直至设计及设计咨询费够扣除累计的预付款时为止;预付款冲抵完毕后,不再扣除。特别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政策调整,2016年5月1日后全面推开“营改增”,中标人在申请合同费用支付时,必须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在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必须通知招标人,待招标人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后,方可开具。待招标人取得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向中标人支付相应款项。未按、项要求执行的,招

27、标人将不予支付相应款项。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开户行)基本账户(未从基本账户,而是从其他账户提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详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轨道交通沿线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

28、”(可简写)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对首次递交投标保证金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重庆咨询大厦A栋5楼)办理企业基本帐户登记手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第一次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因故未能及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的,可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现场备查,否则投标无

29、效。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收到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2.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联系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咨询电话:(023)67769553特别提示:各投标人在转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款的时间误差风险,一切风险投标人

30、自已承担。开标时,各投标人的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所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3.5.1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执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所有涉及投标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数量均按以下要求执行: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正二副,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U盘的形式提交电子版本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中标后,

31、向招标人提交全套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副本)。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按以下要求进行装订:1.投标文件内容按第七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3.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U盘(电子投标文件)上须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2.统一用牛皮纸或其他较为结实的纸张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以及U盘(电子投标文件)包

32、裹严实,并在封套外层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纸质袋上应注明以下内容:招标人: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料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沿线车站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及设计咨询项目 投 标 人: (由投标人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5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10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

33、点投标文件收件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开标现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

34、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

35、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履约保函;(2)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由国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之一出具的银行履约保函);(3)提交时间: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4)担保金额的退还:银行履约保函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后失效。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

36、其他情形。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及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均由中标人支付,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23.7%收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10.2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3日内,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10.3特别说明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0.4综

37、合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照重庆物价局渝价【2016】232号文件的规定,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入场交易服务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和成果要求1.3.

38、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成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39、下列情形之一:(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因合同纠纷或质量纠纷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

40、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并以中文为准。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有关费用。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

41、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转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设计工作内容;(6)技术标准与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

42、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3、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 投标报价、支付方式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设计工作内容”的要求填写“投标一览表”。3.2

4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45、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6 备选投标方

46、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

47、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

48、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前

49、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

50、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执行。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51、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定标原则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到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53、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 签订合同7.5.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7.5.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本须知第7.5.2 项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54、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55、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

56、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注:“评标办法前附表”是“评标办法”正文相应条款针对本具体项目的具体修改和补充,两者有矛盾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同时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3)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

57、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专业设计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

58、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外地企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成果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 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提交时间。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报价符合第五章“设计工作内容”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投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所有条款。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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