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上传人:时间****91 文档编号:140059672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42.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资源描述:

《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1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ICS27.060J 98ZZB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T/ZZB XXXX2017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Pulverized Coal-fired Industrial Boiler and System(本稿完成日期:2017 .11. 24 )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5 技术要求36 检验与测试方法87 检验规则88 油漆、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99 质保承诺9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

2、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牵头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特富锅炉有限公司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解释。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粉工业锅炉及系统(以下简称“锅炉及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与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油漆、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及质保承诺。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20t/h的固定式钢制水管式蒸汽锅炉及系统和热功率不小

3、于14MW的固定式钢制水管式热水锅炉及系统。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00.48 电工名词术语 锅炉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T 3166 热水锅炉参数系列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507.116507.8 水管锅炉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4、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41-2008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273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T 1626 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编制方法NB/T 47034-2013 工业锅炉技术条件NB/T 47043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规范NB/T 47055 锅炉涂装和包装通用技术条件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2-2010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48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煤粉pulverized coal由煤炭经过加工制成的具有一定细度的粉状燃料。3.2燃煤粉工业锅炉 pulv

5、erized coal-fired industrial boiler是指以煤粉为燃料的室燃型工业锅炉,包括燃煤粉工业蒸汽及热水锅炉。3.3燃煤粉工业锅炉系统 pulverized coal-fired industrial boiler system 工业锅炉本体以及保证锅炉正常运行的辅助设备和设施的综合体,包含煤粉储供、煤粉燃烧、锅炉本体、烟气净化与灰渣存储、热力、测控等技术及装备单元。3.4煤粉储罐 pulverized coal silo用于储存煤粉的耐压容器。3.5煤粉供料器 pulverized coal dosier将煤粉连续稳定地送入风粉混合管道的装置。4 基本要求4.1 锅炉

6、设计制造单位应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4.2 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4.3 应采用成熟、可靠的热力和强度计算设计分析软件及系统三维设计软件开展锅炉及系统的设计。4.4 应具备先进的工艺、配套完善的工装模具和激光切割机、加工中心、大型整体热处理炉、自动焊机、数控钻床等生产设备,以保证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4.5 应具备油漆喷涂废气处理等环保设备,并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每台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4.6 应具备开展煤粉燃烧和热工试验的场所、设备及人员等资源条件。4.7 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应符合GB/T 16507.2的规定,并按要

7、求对材料进行入厂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8 锅炉用阀门采购应选择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的企业,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要求。4.9 应建立互联网远程服务监控,能够通过IBS(智能锅炉物联网平台),对销售的设备进行远程监控,实现维修、保养等信息的收集,更好为用户服务,且应实现对锅炉能耗、运行状况等在线监控,指导用户进行最优化运行调整。5 技术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锅炉型号编制应符合JB/T 1626的要求,其中煤粉代号为MF。5.1.2 锅炉及系统设计应采用先进的煤清洁燃烧技术,并满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和保护环境的要求。5.1.3 锅炉应具备40100%负荷下稳定运行能力,以

8、适应工业锅炉运行特点。5.1.4 锅炉设计时以设计煤种为主,同时应兼顾校核煤种。5.1.5 锅炉的规格参数应符合GB/T 1921或GB/T 3166的要求。5.1.6 锅炉及系统设计制造应符合TSG G0001、TSG G0002的要求。5.1.7 锅炉炉膛及尾部对流受热面各区段应设置有效的吹灰装置。5.1.8 锅炉受热面易磨损部位,应采取可靠的防磨措施。5.1.9 炉膛四周应设有一定数量的看火孔,以便能从中观查到各燃烧器的着火状况及受热面各部位的清洁程度。对燃用严重结渣性煤的锅炉,应增加看火孔的数量。5.1.10 锅炉及系统应设置热工及环保检测的测点。5.1.11 锅炉及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

9、封和保温性能。当周围环境温度为25时,距门(孔)300mm以外的炉体表面温度、各种热力设备、热力管道以及阀门表面温度应不大于50,炉顶温度应不大于70。5.2 产品性能要求5.2.1 锅炉制造单位应保证锅炉在额定参数下的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5.2.2 锅炉的蒸汽品质及过热蒸汽温度偏差应符合NB/T 47034-2013中3.1.2的规定,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和回水温度偏差要求符合NB/T 47034-2013中3.1.3的规定。5.2.3 锅炉在使用燃料满足设计或订货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其热效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锅炉热效率燃料品种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kJ/kg)锅炉热效

10、率(%)煤粉按燃料实际化验值925.2.4 锅炉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不应大于1.4。5.2.5 锅炉排烟温度不应高于145。5.2.6 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项目限值监控位置颗粒物20 mg/Nm3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50 mg/ Nm3氮氧化物100 mg/ N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5.2.7 风机和水泵等配用辅机的单机噪声及锅炉房总体噪声应符合GB 50041的规定。5.3 锅炉本体5.3.1 锅炉本体应采用膜式壁结构。5.3.2 锅炉本体及除尘器箱体抗正压能力不应低于+8kPa,抗负压能力

11、不应高于-4kPa。5.3.3 锅炉本体的结构设计应符合GB/T 16507.3的规定,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应符合GB/T 16507.4的规定。5.3.4 锅炉本体的制造应符合GB/T 16507.5的规定,当有特殊要求时,锅炉制造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规程或产品制造技术条件,必要时应经工艺性试验。5.3.5 锅筒内部装置的制造应符合GB/T 16507.5的规定,且应符合下规定:a) 锅筒内部装置所有带法兰板的连接应保证其严密性,螺纹连接时,应采取防脱落措施;b) 内部装置中的密封隔板的焊缝应按设计图样要求密封焊接,防止短路。5.3.6 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 50017、NB/T 4704

12、3的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规定:a) 采用高强螺栓联接的钢架,应预先在厂内进行分部试装,确保整体连接尺寸,做好联接螺栓孔的加工;b) 焊接组装的钢架,出厂前应控制梁柱分段尺寸,做好焊接坡口准备。5.4 煤粉燃烧器5.4.1 煤粉主燃烧器应与所采用的煤种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负荷的调节范围应在额定负荷的40110%;b) 额定负荷下的燃烧效率应不低于98%;c) 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使额定负荷下NOx初始排放值300 mg/Nm3。5.4.2 燃烧器点火系统宜采用燃油点火或燃气点火,其点火功率应为煤粉燃烧器额定功率的2%8%,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4.3 高压点火装置部位应设置“高压、危

13、险!”警示标示。5.4.4 煤粉燃烧器应设有火焰监测装置,能够验证火焰是否存在,并且能够对点火火焰及主火焰进行分别检测。5.5 煤粉储供系统5.5.1 煤粉的储供系统宜采用集中供粉式,由煤粉罐车按时配送所需煤粉,炉前不设制粉设备,系统流程如图1所示。图1 集中供粉式锅炉工艺流程烟 囱蒸 汽燃烧器锅 炉除尘器引风机二次风机软化水排 灰罐车煤粉罐供料器一次风机5.5.2 煤粉储供装置应设置避雷针或避雷带,且应采取有效防静电措施。设备及输粉管道等应直接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 5.5.3 煤粉储罐储量应能满足锅炉在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行72h的用量。5.5.4 煤粉储罐和落煤管应按煤粉特性进行设计

14、制造,应能使煤粉以一定的速率连续流出,并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自流干净,应符合GB 50041-2008中5.1.8的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a) 煤粉储罐外部应采用非可燃材料进行保温以避免结露,在严寒地区,应有防冻措施;b) 煤粉储罐内部应做防锈、喷涂及防静电处理;c) 煤粉储罐应密闭,且应防止受热和受潮;d) 煤粉储罐顶部应装设吸潮管及排气装置;e) 煤粉储罐下部宜设置煤粉搅拌装置;f) 煤粉储罐应设置高、低料位测量装置,高料位测量装置每仓不应少于2套;g) 煤粉储罐应设置惰性气体保护装置,并设置O2含量自动监测装置,仓内O2含量应不大于12%(注入煤粉过程除外);h) 煤粉储罐内应设置温度监

15、测和超温报警装置,测温点按每座储罐不少于4点设置。5.5.5 煤粉供料器能稳定连续供粉,且供粉量能进行有效调节,应符合下列要求:a) 给粉机的设置数量应与锅炉燃烧器一次风口的接口数相同;b) 每台给粉机最大出力不宜小于与其连接的燃烧器最大出力的130%。5.5.6 煤粉混合器的结构应保证煤粉均匀连续地进入一次风管,避免煤粉的堆积并减少阻力和防止风粉不均,其易磨损部位应采用耐磨材料。5.5.7 送粉管道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下列要求:a) 管道应布置流畅,防止出现流动死点,弯管处应采用大曲率半径弯头,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径的5倍,且弯头应采取耐磨措施;b) 输粉管道的最小负荷工况设计流速应不小于15ms

16、。当必须布置水平管道时,额定负荷工况设计流速应不小于25ms;c) 热风送粉系统的管道,与煤粉混合器接点处的热位移较大时,应装设密封式补偿器;d) 送粉管道应尽可能最短、弯头尽可能最少,并尽可能减小煤粉气流在水平方向的输送距离。5.6 烟风系统5.6.1 锅炉鼓、引风机的配置和选择应符合GB 50041-2008中8.0.2的规定,其配套电机应具有调速功能。5.6.2 锅炉鼓、引风机及水泵电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电动机目标能效限定值在额定输出功率的效率应不低于GB 18613标准规定的2级指标。5.6.3 锅炉烟风道的设计制作应符合GB 50041-2008中8.0.5的规定

17、。5.7 烟气净化系统5.7.1 锅炉烟气排放应采取综合治理,排入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工业“三废”排放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锅炉烟尘排放标准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5.7.2 除尘器、脱硫装置及脱硝装置的选择,应根据锅炉在额定出力下的锅炉出口初始排放浓度及对负荷的适应性等因素确定,且应采用高效,低阻、运行维护成本低、二次污染少的产品。5.7.3 除尘器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除尘效率99%,烟气侧阻力90%,烟气侧阻力1200Pa;b) 脱硫装置运行时所产生的副产品应有回收或再生技术措施;c) 脱硫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应有防腐蚀的措施;d) 脱硫装

18、置排放的废水应符合GB 8978的规定。5.7.5 脱硝装置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a) 根据NOx初始排放浓度及锅炉负荷运行范围炉内烟气温度特点,宜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或两者结合的成熟技术进行脱硝设施的设计;b) 根据SNCR技术脱硝有效温度范围,在炉膛内应设置多层还原剂喷口,适应负荷变化范围内烟温的变化;c) 选用SCR技术脱硝设备时,应设置调节烟温的旁路系统;d) SCR烟气进口应设置吹灰装置。5.8 灰渣系统 5.8.1 除灰渣系统的选择设计,应根据锅炉除渣机和除尘器型式、灰渣量及其特性、输送距离、工程所在地区的地势、气象条件、运

19、输条件以及环境保护、综合利用等因素确定。5.8.2 除灰渣系统的制作安装应符合GB 50041的相关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a) 输送管道应布置流畅,防止出现流动死点,弯管处应采用大曲率半径弯头,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径的5倍,且弯头应采取耐磨措施;b) 输送管道的设计流速应不小于15ms。5.9 监测与控制装置5.9.1 锅炉及系统计量、监测、控制仪表应符合TSG G0002-2010附录B的要求,且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锅炉系统仪表配置监测项目指示积算记录锅筒水位锅筒蒸汽压力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省煤器进出口水温省煤器进出口水压力空预器出口热风温度蒸汽流量给水流量热水锅炉进出

20、口水压力热水锅炉进出口水温度热水锅炉循环流量热水锅炉补水量SNCR喷口烟温炉膛出口烟温炉膛出口烟气压力SCR进口烟温省煤器出口烟温排烟温度排烟处O2含量一次风压力二次风压力除尘器进口烟温除尘器进出口差压煤粉储罐内温度煤粉储罐内O2含量煤粉储罐料位供料器转速供粉量计量气力输灰仓泵料位气力输灰仓泵压力储灰仓料位风机负载电流烟气排放监测注:“”为需装设,“”为可不装设。5.9.2 锅炉房各辅助部分装设监测参数的仪表应符合GB 50041-2008中11.1.5的规定。5.9.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5.9.4 锅炉系统的报警信号设置应按表4 的规定。表4 锅

21、炉系统报警信号配置表报警项目名称报警信号设备故障停运参数过高参数过低锅炉水位锅筒压力出口蒸汽压力过热器蒸汽温度省煤器出口水温除氧器水箱热水锅炉出水温度热水锅炉进出口水压热水锅炉膨胀水箱热水锅炉系统定压给水系统热水循环泵炉膛出口烟气压力炉膛出口烟气温度SNCR喷口温度SCR进口温度排烟温度点火系统熄火保护一、二次风压送粉系统布袋入口烟气温度煤粉储罐温度煤粉储罐料位煤粉储罐内O2含量布袋除尘器料位布袋除尘器进出口差压储灰罐料位自动保护装置动作5.10 自控及安全保护装置5.10.1 锅炉自控及安全保护装置的配置应符合TSG G0001-2012中6.6的规定。5.10.2 锅炉负荷在正常调节范围内

22、,燃烧装置应实现自动比例调节燃烧负荷。5.10.3 锅炉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应采用DCS控制;锅炉机组自动控制或者同一锅炉房内多台锅炉综合协调自动控制,应采用集散控制系统。5.10.4 锅炉应设置点火程序控制装置和熄火保护装置。5.10.5 锅炉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供料器应采用变频调节装置。5.10.6 蒸汽锅炉应设置高低水位报警、极限低水位联锁保护、蒸汽超压报警联锁保护装置。5.10.7 热水锅炉应设置当锅炉的压力降低到热水可能发生汽化、水温升高超过额定值,或循环水泵突然停止运行时的自动切断燃料供应和停止鼓风机、引风机运行的联锁保护装置。5.10.8 热水系统应设置自动补水装置和自动

23、排气装置,加压膨胀水箱应设置水位和压力自动调节装置。5.10.9 锅炉应设置下列电气联锁装置:a) 引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鼓风机和燃料供应;b) 鼓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燃料供应;c) 燃烧器设定的点火程序控制中,点火前的总通风量应不小于3倍的从炉膛到烟囱入口烟道总容积。通风时间应持续60s以上。d) 锅炉运行中灭火时,自动切断鼓风机和燃料供应; 5.10.10 燃烧装置上应设置一、二次风高、低风压连锁保护装置。5.10.11 煤粉储罐上应设置:a) 超温报警装置,当仓内温度超过50时,发出报警;超过80时,与锅炉连锁保护,并及时注入惰性保护剂;b) 煤粉搅拌装置故障报警装置,并与锅炉连锁保护;

24、c) 煤粉混合器故障报警装置,并与锅炉连锁保护。6 检验与测试方法6.1 锅炉本体的制造质量应按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检验。6.2 锅炉受压元件焊缝应按GB/T 16507.6的要求进行检验。6.3 锅炉本体及受压部件的水压试验应按GB/T 16507的要求进行。6.4 锅炉煤粉输送管道、输灰管道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其试验压力为输送压力的1.5倍。6.5 锅炉热工性能测试应按GB/T 10180的规定进行。6.6 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检测应按 GB 13271的规定进行。6.7 锅炉房总体噪声的测试应按GB 12348或GB 3096的规定进行。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锅炉及系统的检验分为出

25、厂检验、安装检验、性能试验。7.2 出厂检验锅炉及系统的所有零部件应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合格后方可出厂。7.3 安装检验安装检验在现场进行,应符合GB 50273的规定。7.4 性能试验新产品和对锅炉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变型设计产品应进行热工性能测试、大气污染物排放值的测定和锅炉房总体噪声测试,其考核要求应符合5.2条款的规定。8 油漆、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8.1 锅炉的油漆、包装应符合NB/T47055或订货合同的规定。8.2 锅炉应在其明显部位装设金属铭牌,铭牌上至少应载明下列项目:a) 制造单位名称;b) 锅炉型号;c) 设备代码;d) 产品编号;e) 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单位为t/h

26、或MW;f) 额定蒸汽压力或额定出水压力,单位为MPa;g) 额定蒸汽温度或额定出水温度和回水温度,单位为h) 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和编号;i) 监检单位名称和监检标记;j) 制造日期。8.3 锅炉及系统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下列图样及技术文件:a) 质量证明书1份;b) 锅炉总图、主要受压部件图、安装图、电气控制图、热水锅炉水流程图、易损零件图各2份;c) 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和烟风阻力计算结果汇总表、热水锅炉水阻力计算结果汇总表各2份;d) 节能审查证明材料1份;e) 锅炉总清单2份;f) 装箱清单及备件清单

27、各2份;g) 其他有关规定需提供的文件2份;9 质保承诺9.1 在遵守运输、贮存和使用条件下,整机质保期为自产品出厂之日起18个月内或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12个月内(以先到为准)。锅炉本体受压元件质保期自产品出厂之日起24个月内或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18个月内。 9.2 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设计和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并非因安装质量、运行条件和操作水平的原因,不能按额定参数正常运行或达不到规定的性能要求时,制造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在质保期外,制造商应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修理或更换。9.3 如因操作不当或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故障,制造商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协助维修。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