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检查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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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备注1排查瓶装燃气储配站、加气站2排查重点设备运行部位米取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执行情况3排查水防设施、器材、防火标志的设置及管理情况4安全管理机构及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5生产操作管理等情况6排查城市燃气应急预案的制定 和人 员配置、物资储备情况和 应急演练 落实情况7严肃排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在罐区的悬挂及执行情况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备注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 用规则佩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9生产经营单位的

2、安全管理人员,应对 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 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 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 录在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符合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 项目、 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 租给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 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1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 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符合1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 应当在生产、储存和 使用场所设置通 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 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第十八条1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 场所使 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 要使用明火作 业的,应当按照 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 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 条14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防火档 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设置防 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亠 f Q卜八十条符合1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 立压力 容器技术档案并由管理 部门统 保管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祭规程第117条符合16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 位,对产 品应当附有燃点、闪 点、爆炸极限等 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 意事 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

4、易爆危 险 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符合17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 查人员依法履 行监督检查职 责,应当予以配合,不 得拒绝、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备注18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坚决执 行“四 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 放过;防范措施 不洛实不放过;职工 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 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国务院第34号令、第75号令?基本符合19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 合国家 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 件和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对 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的劳动者 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基本符合2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 配套的 更衣间、洗浴间、孕妇 休息间等卫生 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不符合21大中型化工企业应根据生产 特点 和尘毒危害程度设置医疗卫生和职业 病医疗防治机构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 第 6.5.1 条五消防及安全设施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 志,并定期组 织 检验、维修,确保 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四条2石油化工企业应设置与生产、 储存、 运输的物料相适应的消 防设施,供专 职消防人员和岗 位操作人员使用GB50160-92

6、第7.1.1条基本符合3化工企业设置专职消防站, 也可 与地方消防站联合设置, 当区域联合 消防时,消防车队 必须在报警后五分 钟内到达火灾现场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 第 6.4.2 条4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 给时, 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GB50160-92第7.3.1条5在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 通过消 防水池的补充水和 100%的生产、生 活用水的总量GB50160-92第7.3.1条符合6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水池与全厂性生 活或生产安全水池合建时,应有消防 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GB50160-92第7.3.2条不符合7建

7、筑物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工艺装置 室内消防用水量、辅助 生产设施消防 用水量应满足有GB50160-92第七章;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备注关规定和要求GBJ16-87第八章8消火栓应沿道路敷设,消火栓离路面距离不宜大于5m,距建筑物不宜小于 5mGB50160-92 第 7.3.15 条基本符合9地上式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水 口,应面 向道路。当其设置场 所有可能受到车 辆冲撞时,应 在其周围设置防护设施GB50160-92 第 7.3.15 条符合10工艺装置区的消火栓应在工艺装置四 周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宜超过 60m。当装置内设有 消防通道时,亦 应在通道边设置消火栓GB50160-92

8、 第 7.3.17 条不符合11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系 统。当 消防水池处于低液位不 能保证自灌引 水时,宜设辅助引水系统GB50160-92 第 7.3.26 条无此项12每台消防水泵宜有独立的吸水 管;两 台以上成组布置时,其 吸水管不应少 于两条,当其中 一条检修时,其作吸 水管应能确保吸取全部消防用水量GB50160-92 第 7.3.27 条无此项13成组布置的水泵,至少应有两 条出水 管与环状消防水管道连接,两点接点 间应设阀门。当 一条出水管检修时, 其作出水 管应能输送全部消防水量GB50160-92 第 7.3.27 条无此项14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 n内开始工作

9、,并在火灾 断电时 仍能运转GBJ16-87 第 8.8.5 条无此项15消防水泵房应设双动力源,当采用内 燃机作为备用动力源时,内燃机的油 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 6h 的要求GB50160-92 第 7.3.30 条无此项16甲类装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 离,不 宜超过9m,乙、丙类装置不宜超过 12m ;工艺装置内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每一配置点火火器数量不应少于两 个,多层框架应分层配置GB50160-92第7.7.3条符合17石油化工企业必须设置火灾报警系统GB50160-92第7.8.1条18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可燃气GBJ16-87 第 10.3.2 条

10、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备注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19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的控制室应设火 灾报警专用电话GB50160-92第7.8.2条基本符合20大型石化企业的甲、乙类装置 区及罐区四周应设置手动报警 按钮GB50160-92第7.8.4条不符合21具有火灾爆炸、毒尘危害和人身危害 的作业区以及企业的供 配电站、供水 泵房、消防站、 气防站、救护站、电 话站等公 用设施,应设计事故状态时 能延续工作的事故照明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 95 第 4 . 5 . 3 条22化工装置区、油库、罐区、化 学危险 品仓库等危险区应设置永久性严禁烟 火”标志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

11、571 95 第 5 . 2 . 2 条23可燃液体、气体厂房长度大于或等于30m时,应设置室内 消火栓GB50160-92 第 7.11.2 条基本符便24多层甲、乙类的可燃液体、气 体厂房 宜在楼梯间增设半固定式消防竖管, 各层设置水带接 口,竖管入口设于室 外便于操作的地点GB50160-92 第 7.11.2 条基本符合25可燃液体、气体厂房室内消火栓配置的水枪应为直流一一水雾两用枪GB50160-92 第 7.11.2 条六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调查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 必要的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并定期 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

12、十条不符合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应当建立应急 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 不建立应 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 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符合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 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应当配备必要 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 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不符合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火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5持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备注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 预案一条6用人单

13、位应当建立、健全职 业病 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7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 是、 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 事故原因,查明事 故性质和责任,总 结事故教 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 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特种设备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外部条件单元安全检查表序号评价内容依据法规标准实际情况检查结果备注-一规划布局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 局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第十二条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设区的市 规划 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14、的 区域内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第十二条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储存设施, 与卜列场所、区域的 距离必须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早和标准的规疋: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 园等 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 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 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 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 品装卸作业 的除外)、机场以及 公路、铁路、水 路交通干线、地 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 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 产苗种生 产基地;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第十二条6

15、、河流、湖泊、风景名胜 区和 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 护的其他区域;4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大型企业的防洪标准为 10050年,中 型企业的防洪标准为5020年HG/T20649- 1998 第 2.2.4 条该区域50年一遇洪水位 为m,该区域防护堤咼5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 风向的上 风侧GB50160-92第3.1.2条该公司的生产区位于邻 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符合6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GB50160-92第3.1.3条7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

16、江河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 重要桥 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 要建筑物或 构筑物的下游GB50160-92第3.1.4条该公司的生产区位于邻 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 梁、大型锚地、船厂等 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 下游符合8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牛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 过厂区GB50160-92第3.1.6条无此现象符合9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居住 区、 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 间距不应 小于100mGB50160-92第3.1.7条成品库(甲类)与附近 村庄的防火距离小于 100m不符合10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相邻工厂(围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50 mGB50160-9

17、2第3.1.7条100 m内附近无工厂符合11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厂外公路(路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20 mGB50160-92第3.1.7条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 施与厂外公路(路边) 的防火间距均大于20 m符合-二工丿总平面布置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 筑物内, 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 距离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第十二条2厂区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布置HG/T20649-1998 第 4.1.5 条3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 装卸区或全厂污水处理等GB50160-92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基本符合

18、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 频率风向 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 陵地区,并应 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第322条卸区未布置在人员集中 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 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 向的上风侧,但按全年 最大频率风向,未吹向 人员集中区域4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咼于工乙装置、全厂 性设施或 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GB50160-92第3.2.3条可燃液体罐组未布置在 咼于工艺装置、全厂性 设施或人员集中 场所的 阶梯上符合5可能泄漏、散发有毒或腐蚀性气 体、 粉尘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 施,应避 开人员集中场所,并应 布置在其全年 或夏季最多频率风 向的下风向或最小

19、 频率风向的上风向HG/T20649- 1998 第 4.2.3 条6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和装卸设 施的 布置,应位于远离人员集中 场所的单 独地段内,且应布置在 人员集中场所 全年最多频率风向 的下风向或最小频 率风向的上风向HG/T20649- 1998 第 4.2.4 条7汽车装卸站、液化烃灌装站、甲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 的设施, 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宜独 立成区GB50160-92第3.2.8条汽车装卸站、甲类物品 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 出的设施,布置在厂区 边缘或厂区夕卜,危化 品库独立成区,成品库 未独立成区基本符合8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

20、边缘GB50160-92第3.2.9条总变电所位于厂区的 南 部符合9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蓠或茂密的灌木丛GB50160-92 第3.2.10 条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 可燃液体的罐组与周围 消防车道之间,未种植 绿蓠或茂密的灌木丛符合10机、电、仪修等操作人员较多的场所宜布置在厂前附近,避免大 量人流经 常穿行全厂或化工生产装置区HG20571 -95第2.2.7条机、电、仪修布置在厂 前附近符合11空气分离装置,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位于散发乙炔、其他烃类气体、 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风侧GB50160-92 第 3.2.6条12锅炉房

21、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不应直接在聚集人多的房间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 主要疏散口的 两旁,新建锅炉房蒸汽锅炉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83条锅炉房布置在单独建造 的锅炉房内,有两个疏 散口符合不应与住宅相连13变电所、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 造,但供 上述甲、乙类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 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 面贴邻建造GBJ16-87 第3.2.7 条三防火间距1工艺装置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甲、甲30m ;甲、乙25m ;甲、丙20mGB50160-92 第3.2.11 条乐果硫化物合成与乐果 合成与烝发厂房之间、 乐果合成与烝

22、发与杀虫 双铵化厂房之间、杀虫 双铵化与氯化厂房之是 的防火距离小于30m不符合2工艺装置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甲30m ;乙25m ;丙20mGB50160-92 第3.2.11 条冰机房与嘧啶磷车间化 验室之间的距离小于25m不符合3工艺装置与厂围墙中心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10 mGB50160-92 第3.2.11 条工艺装置与厂围墙中心线之间的防火距离均大于10 m符合4地上可燃液体储罐(W500m3 )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位置 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25mGB50160-92 第3.2.11 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 (w500m3 )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位置 的防火距离大于25m符合5地

23、上可燃液体储罐(W500m3 )与全厂性重要设施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0mGB50160-92 第3.2.11 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W500m3 )与全厂性重要设施的防火 距 离均大于30m6地上可燃液体储罐(W500m3 )与工艺装置的防火距GB50160-92 第3.2.11 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W 500m3 )与工艺装置的防火距离大于30m符合离不应小于甲 25m ;乙20 m ;丙15m7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厂围墙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0 mGB50160-92 第3.2.11 条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厂 围墙中心距离约为2m不符合8甲类物品库与工艺装置的防火距GB50160-92 第3.2.1

24、1 条甲类物品库与工艺装置 的防火距离大于30m符合离不应小于甲 30m ;乙25m ;丙20m9厂房之间、厂房与库房、厂房与储罐和堆场、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87中规定GBJ16-8710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 不宜 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 防火间距要求GBJ16-87 第3.3.12 条11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的 距离不应 小于10m,与厂内次 要道路的距离不 应小于 5 mGBJ16-87 第3.3.9 条嘧啶磷车间与厂内主要道路之间的距离小于10 m不符合四厂内道路1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

25、GB50160-92第3.3.1条工厂有2个门,其中一 扇门常关不能作为主要 出入口不符合2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危 险场所应 为环行,路面宽度按交通密度及安全 因素确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 无阻HG2057195 第 2.2.6 条3生产区的道路宜米用双车道;若为单车道应满足错车要求GB50160-92第3.3.4条4工艺装置、可燃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 环形消防 通道;当受地形限制 时,可设有回车 场的尽头式消防 车道。消防道路路面 宽度不应小 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 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咼度不 应 低于5 mGB50160-

26、92第3.3.5条各车间均有环形消防通 道,成品库有环形 通道, 但西、南两方路面不平 整消防车无法通过,危 库区无环形通道,消防 道路宽度大于6m,路面 内缘转弯半径小于12m不符合5当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储罐及管道 时,应在 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 设施GB50160-92 第 3.3.8条五厂内管线综合1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毒性及腐蚀性的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化工企业总图运 输设计规HG/T20649-19982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或罐组四周布置GB50160-92第3.5.

27、1条3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咼度不应小于5 mGB50160-92第3.5.2条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为5 m符合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GB50160-92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符合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炼油工艺装置、化工生产单元或设施; 但可跨越罐区泵房(棚)。在跨越泵房(棚)的管 道 上,不应设置阀门、法兰、螺纹接头和补偿器等第3.5.4条未穿过或跨越无关的 化 工生产单兀或设施5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 m以内的管沟、电缆沟、电缆隧道,应 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措施GB50160-92第3.5.5条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 气体设备30 m以内的

28、电 缆沟无防止可燃气体窜 入和积聚的措施不符合6各种工艺管道或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不应沿道路敷设在路面或路肩上卜GB50160-92第3.5.6条无专门的污水管道无此项易燃易爆车间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检查表序号评价内容依据实际情况检查结果备注一 从业人员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 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安全牛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第 七条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官理人员 和技术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第八条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并积极落实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

29、严格执行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 规程,服从管理,正确 佩戴和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九条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证书。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九条7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 疋,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 合格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十条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8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 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 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五 十条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 力劳动者享有合理的

30、劳动休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劳动法-二设备和设施工艺设备与设施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条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 艺、设备或 者储存方式、设施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第八条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第二十四 条4处理可燃气体、易燃和可燃液体的设备,其基础和本体应使用非燃烧材料 制造生产设备安全 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5 . 2 . 6 条5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实行密闭,严禁跑、

31、冒、滴、漏GB5083- 1999第6 . 4 . 1 条6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密闭系统,应避免跑、冒、滴、漏GB5083- 1999第6 . 7 . 2 条7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当设备和管道的保冷 层采用泡 沫塑料制品时,应为阻 燃材料,其氧 指数不应小于30GB50160-92第4.1.1条工厂保温采用岩棉材料, 保冷采用阻燃型聚氨酯 泡沫符合8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 和管 道应设计安全阀、爆破板等 防爆泄压 系统,对于输送可燃性物料并有可能 产生火焰曼延的放空管和管道间应设 置阻火器、水 封等阻火设施HG20571 -95 第3.1.11 条除杀虫双车间外,其它

32、车间相应的放空管均装设了阻火器1、2、3符合4.不符合9压力谷器安全技术监祭规程 适 用范围内的在用压力容器,应 根据设 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或爆破片装置)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第141条10对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 器,应在安 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 口装设导管,将 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 处理,不得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4条直接排入大气11因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 压, 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反应 设备,应 设报警信号和泄压排放设施,以及自 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进料设施GB50160-92( 1999版第4411 条12对有突然

33、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 物料的生产设备,应装设爆破板等女 全设施GB5083- 1999第6 . 4 . 4 条13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 用焊接连 接GB50160-92 第431条各车间均符合符合1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 管道, 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GB50160-92 第432条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 管道未穿过其它建功无 关建筑物15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采样管道,不应引入化验室GB50160-92 第433条未引入化验室16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 管道, 应架空或沿地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 时,应采取防止气液 在管沟内积聚的 措施,并在进

34、、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圭寸井排 入生产污水管道GB50160-92 第434条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 管道大部分米用架空或 沿地敷设,仅乐果车间 存在管沟敷设,且无防 止气液在管沟内积聚的 措施不符合1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 养,并定 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第二十 七条1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 特种 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 装置、测 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 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第二十 七条1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第二十 八条20压

35、力容器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第154条21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人员,应加强 对液 位计的维护管理,保持完好和清晰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第166条22含光气物料的压力容器不宜使用 视 镜,必须使用时,应选用带保 护罩的 视镜,并设有局部排风设施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 -2003 第 5.2.3 条23液态光气和异氰酸甲酯等装置系统要严格控制水的混入,当用水 或水性溶 液作贮槽冷却剂时,禁 止槽内设冷却 盘管GB19041 -2003 第 527条24输送含光气物料应采用无缝钢管,并宜采用套管GB19041 -2003 第 6.1条25含光气物料管

36、道连接应采用对焊焊接,严禁采用丝扣连接GB19041 -2003 第 6.2条26输送光气及含光气物料的管道,穿墙或楼板时应装设在套管内;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和直接 埋地,也不应 敷设在管沟内GB19041 -2003 第 6.4条27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区域必须设置光气、氯气、一氧化碳监测及超限报警仪表,还应设置事故 状态下能自启 动紧急停车和应急破坏处理的自控仪 表系统GB19041 -2003 第 10.2条电气设备与设施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 单位, 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 场所设置通 讯、报警装置,并保 证在任何情况下 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第十八 条2应

37、具有法定部门出具的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有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 监测中心于2004年7月 9日出具的电气安全检 测报告。3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安全 监察规定第10条车间主要电机均装设 了 电机保护器,办公楼主 开关为漏电保护 开关, 其余插座均未安装漏电 保护器。4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 回 路,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 志,配电 线路应穿管保护GBJ16-87 第10.1.3 条、第10.1.4 条公司的水泵房采用了 单 独的供电回路,配电线 路均穿管保护。5有化学腐蚀液体或咼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 段不得用电缆沟敷设电缆GB50214-94

38、 第5.2.5 条车间均采用电缆穿管埋 地敷设。6电缆穿墙或穿楼板时,应穿管或米取其它保护措施GBJ54-83 第5.4.1 条电缆穿墙或穿楼板时, 均穿钢保护。7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 境的 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 蚀性蒸气 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HG/T20586-96 第 6.0.1 条各车间均为般工作环 境,主要采用软线吊灯 和工矿灯照明。场所和尸外等处,应分别米用合 适的 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 开关8化工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设计静电接地,不允许设备及 设备内部件有 与地相绝缘的金属体HG20571 -95 第 3 . 2 . 4条9化工装置

39、、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设计可靠的防 雷保护 装置HG20571-1995第3.3.1条烟囱、办公楼、厂房等 均设有防雷装置,金属 设备、储罐(壁厚4mm) 已作接地保护。10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装置和低压供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 波侵入的防护措施HG20571-1995第3.3.6条咼压架空线引入设有避 雷器,低压线进户处采 用穿管埋地引入 并作重 复接地。11正常不带电而事故时可能带电的配电装置及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设计可靠的接地装置HG20571-1995第3.4.1条各配电装置及毾电气设 备均有接地保护。12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40、GB50057-94第3.5.6条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 未架设低压线、通信线 和广播线;13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 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GB50057-94第4.1.1条经检查,避雷针的材 质 和安装基本符合规范要 求。14配电装置长度大于 6m时,其柜(屏)后通道应设2个出口GB50053-94第4.2.6条厂总配电室内高、低压 配电室和三分丿变电所 低压配电室的配电装置 长度均大于6m,其屏后 设有两个出口。15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 出口GB50053-94第6.2.6条三分厂变电所咼压室

41、只 设一个出口,厂总配电 室咼、低压室符合规范 要求。16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完全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即: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 作监护制度; 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第三十 二条公司制定了安全用电 管理制度以及在电气 设备上工作的交接班制 度、巡逻检查制度等一 系列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1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 挂“禁止 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电气安全工 作规程第七条标示牌的设置付合安全 要求。18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的供电应设有双电源,紧急停车系统、尾气破坏处理和应急破坏处理系统应配备柴油发 电机,要求在30s内自启动供电GB190

42、41 -2003 第 10.1条防护设施1化工装置内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时应按规定设计便于操 作、巡检和 维修作业的扶梯、平 台、围栏等附属 设施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361条2咼速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零部件应设计可靠的防护设施、挡板 或安全围 栏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3 . 6 . 2 条3对于毒性危害严重的生产过程和 设 备,必须设计可靠的事故处理 装置及 应急防护措施HG20571-1995第4.1.3条无此项4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 生防护设 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定HG205

43、7195第414条5化工装置内的各种散发热量的炉窑、设备和管道应米取有效的隔 热措施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423条6在咼噪声作业区工作的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噪声防护用具,必要时应设置隔音操作室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4367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 产原材料、 产品和中间产品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2 . 3 . 7 条8具有化学灼伤危害作业应尽量采 用机 械化、管道化和自动化,并 安装必要 的信号报警、安全联锁和保险装置, 禁止使用玻璃管 道、管件、阀门、液 压量计、压力计等HG20571

44、-1995第462条嘧啶磷车间硫酸计量罐 采用玻璃管液位计且无 保护套,硫酸配制系统 存在玻璃管道1、3、4符合2、不符合三工艺方法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条2应尽量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新工乙、新技术、新设备。淘 汰毒尘严 重又难以治理的落后的 工艺设备,使 生产过程本身为本质安全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2 . 3 . 2 条3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应采用综合机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 施,实现遥控 或隔离操作生产过程安全卫 生要求总则GB12801 -91 第5

45、.3.1条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3 3 条4对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过程,应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必 要时配置 自动联锁、自动报警装 置;- O - O 条、生产过程安全卫 生要求总则GB12801 -91 第5.3.1条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234条5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必须设置能保证人员安全、设备 紧急停止 运行的安全监控系统生产过程安全卫 生要求总则GB12801 -91第5.3.1条6对产生尘毒危害较大的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应米取密闭、负压等综合措施生产过程安全卫 生要求总则GB12801 -91第5.3.1条7对易燃、易爆的工艺、

46、作业和施工过程,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生产过程安全卫 生要求总则GB12801 -91第5.3.1条8排放的有害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安全卫 生要求总则GB12801 -91第5.3.1条9对事故后果严重的化工生产装 置,应 按冗余原则设计备用装置和备用系统, 并保证在出现故障 时能自动转换到备 用装置或备用系统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2 . 3 . 5 条10在生产过程中,对可能逸出含尘毒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尽量米用自动化操作,并设计可靠排风和 净化回收系统, 保证作业环境和排放的有害物质浓度 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HG20571-1995第4

47、.1.2条对可能逸出含尘毒气 体 的生产过程采用了 排风 和净化回收系统符合11采用液氯气化法向贮罐压送液氯 时, 要严格控制气化器的压力和 温度,釜 式气化器加热夹套不包底且应用热水 加热,严禁用蒸汽 加热,出口水温不 应超过45 C,气化压力不得超过 1MPa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89第6.4.4条12液氯钢瓶与反应器之间应设置逆 止阀 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 物料倒灌, 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89第6.1.12条13氯化设备和管道处的连接垫料应 选用 石棉板、石棉橡胶板、氟塑 料、浸石 墨的石棉绳等,严禁使 用橡胶垫。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89 第4

48、93条14合成光气时,一氧化碳含水量不宜大于50mg/m3,氯气含水量不宜大于50 mg/m3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 程GB19041 -2003 第 5.2.1条15光气合成及光气化的设备、管道系统必须保持干燥,应避免水份混入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 -2003 第 5.2.2条16光气合成及光气化反应装置必须ZJ GB19041 -设有事故状态下的紧急停车和应 急破 坏处理系统,应急破坏处理 系统在正 常生产状况下应保持运行2003 第 9.1 条兀物料和材料1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必须及时排除或处理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剩余物 料生产过程

49、安全卫 生要求总则GB12801 -91第5.3.1条2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 化学 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 品兀全 致 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 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 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 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致的化学品 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第十四 条3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 单位, 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 量、流向、储 存量和用途如实记 录,并采取必要的 保安措施,防 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 失或者误 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 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第十九 条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 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

50、定和国家 标准的 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第二十 条5生产过程排放的有毒、有害废 气、废 (液)和废渣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 规定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236条6具有化学灼伤危害作业应尽量采 用机 械化、管道化和自动化,并 安装必要 的信号报警、安全联锁和保险装置, 禁止使用玻璃管 道、官件、阀门、流 量计、压力计等仪表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462条设备与 设 施??7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GBJ16-87 第3.2.10 条厂房内未设置甲、乙类 物品仓库,中间罐区危 险品储量未超过昼夜的量符合8严禁使用蒸

51、汽、明火直接加热液氯钢瓶。可采用45 C以下的温水加热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89第6.1.10条五作业场所1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经 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第十二条2存在易燃易爆物料的企业应建立 严格 的动火制度,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十 不准”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第 十三条仅对厂区周围的大气污 染物、厂界噪声进行检 测,未对各车间进行检 测,其中杀虫双车间有 粉尘产生但无仍何防护 设施不符合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生产 布局 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

52、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第 十三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 基本集中在 起基本符合5化工生产装置内的设备、管道、 建筑(构)筑物之间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160和GBJ16中规定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疋HG2057195第3 . 1 . 3 条6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生产装置,其设备布置应保证作业场所有足够空间, 并保证作业场所畅通,危险作业点装 设防护措施化工企业 安全卫生设计规 定HG2057195第6 3 条7化工企业应按生产特点及实际需要,设置更衣室、厕所、浴室等 生活卫生 用室化工企业 安全卫生设计规 定HG2057195第471条8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应符合有关规范

53、要求GBJ16-87 第3.2.1条(相关要求见表3.2.1)乐果、嘧啶磷、制剂车 间均为甲类厂房,杀虫 双车间为类厂房,各厂房层数、占地 均符合规范要求符合9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里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GBJ16-87 第3.2.10 条厂房内未设置甲、乙类 物品仓库,中间罐区危 险品储量未超过昼夜的量符合物料与 材料?10厂房附设有化学易燃物品的室外设备时,其室外设备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 附设设备外壁之间的距GBJ16-87 第3.3.3条(相杀虫双铵化与氯化厂房 的室外设备间距小于10m,与相邻厂不符合离不应小于10m。与相邻厂房外墙之 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要求关要求见表3.3.1)房外墙之间的防火距离小于30 m1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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